第四章 第二节

当晚林妲和妈妈通话的时候,气还没消,劈头盖脑地说:“妈,你说对了,陶沙真的是有家室的。”

“哦?我原来以为如果他们两个当中有一个是有家室的,那应该是赛蒙,没想到是他。”

“为什么有一个就会是赛蒙?”

“因为从你谈的情况来看,赛蒙心思比较活泛,也不拒绝一夜情什么的。但那个陶沙,好像比较死板,他不是说他相信‘爱情可遇不可求’吗?所以我觉得他还有点可能没家室。但怎么说呢?有些人就是太善于伪装了。你爸爸那时也是这样,言行举止都像是没结过婚的,让人完全想不到他有家室。”

林妲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妈妈的老路上走了一大截了,看来真是像妈妈说的那样,爱情这玩意儿太厉害,陷进泥坑都是不知不觉的,等到发现,已经太晚。

妈妈好像听见了她的心声一样,安慰说:“不过他还不算太恶劣,毕竟在不算太晚的时候就把自己有家室的事说出来了。你陷得不深,知道得早,对你算是件好事。”

林妲本来想说“什么好事不好事的,我根本就没陷进去么”,但她觉得妈妈心明眼亮,看她的心思就像赛蒙看詹濛濛的化妆一样,自己以为装得万无一失,人家一眼就看出来了。

林妲索性跟妈妈交底算了:“我不知道我算不算陷得很深,但是我知道他有家室的时候,觉得心好痛。很生气他骗了我。”

“如果他没对你表白过,应该也不算骗你。”

“他没直接对我表白过,但我觉得是。”

“那是你自己的感觉。只要他没直接表白过,就算没表白。哪怕他有意误导你,你也不能让他对你的感觉负责。”

林妲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只怪她自己自作多情了。

林妲问:“你说他是不是跟他妻子感情不好才跑回国内来的?”

“感情不好几乎是一定的,他女儿六七岁了,那他们结婚也有七八年了,如果加上婚前相处的时间,可能在一起上十年了。男女相处上十年,多半都有些感情问题了,即使没严重到离婚的地步,也不会像新婚时那么热烈,彼此都有点厌倦。如果你要把他抢过来,也不是不可能。但那样做值得吗?如果孩子判给他,你还得做后妈,那个你受得了吗?”

“赛蒙说美国一般都是把孩子判给女方。”

“就算孩子判给女方,他也永远是孩子的父亲,他得经常去探视孩子,也就得跟他前妻见面,孩子有个头疼脑热或者毕业就业之类大事,他还得随叫随到。也就是说,他永远都不可能割断与孩子的联系,那个也不是人人都能忍受的。”

“爸爸跟你结婚之后,是不是也经常回去看他跟前妻生的孩子?”

“他倒是不经常,但像他这么无情的男人有几个呢?而且这种无情男人对谁都无情,你看你爸爸对你不也一样吗?”妈妈总结说,“还是别沾有家室的男人吧,后患无穷,很没意思,到最后搞得你对爱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林妲跟妈妈通过电话后,决心彻底从烂泥坑里拔出来,哪怕陶沙就是酒会上那个“惊喜”,她也不会为他打扮了。

她给赛蒙打了个电话,开门见山地说:“那条黑裙子,麻烦你帮忙退掉。”

“你不去酒会了?我真的很需要口译,任务都给你分好了,你要分管一片的。”

“我会去的,但我没钱买那条裙子,我就穿自己的旧裙子吧。”

“裙子算我送你不行吗?”

“我怎么会收你的东西?”

“那就算陶沙送的,行不行?”

“他送的我更不会收。”

赛蒙夸张地说:“哇,就为了你这个‘更’,我就要兴奋得半夜睡不着了。你展开来说说,为什么陶沙送的你就更不会收呢?”

林妲本来想说“他是有家室的人”,但她怕赛蒙理解歪了,干脆不提,只紧扣主题:“我在跟你说正经的,你尽早拿去退掉,我从来不收男生送的礼物。”

“如果不是礼物呢?比方说工作服?”

“哪有这么贵的工作服?要送工作服,你给每个口译都送一件我就收。”

“那这裙子不是砸在手里了?”

“谁叫你不先问我一下就买的?”

“不是我买的,是陶沙买的。”

“他又没看过我手机里的照片,怎么知道买这条裙子?”

“他和你心有灵犀还不行吗?”

“别编神话了。”

赛蒙很认真地说:“不是编神话,真是他买的。他听我说了黑裙子的事,就跑去买了一条。跟你看中的那条不完全一样,但基本相同,就是贵一点,长一点。”

林妲发现自己又要动摇了,马上斩钉截铁地说:“不管是谁买的,也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收。好了,就这样说定了,再说我就生气了。”

“好吧,裙子你不收可以,但你一定要参加酒会,我指着你了。周六你们早点开始打扮,到时候我去接你们。”

打完电话,林妲忍不住跑去向詹濛濛汇报黑裙子的事。

但詹濛濛劈头就是一盆冷水:“不可能是闷闷买的!他到现在都没找到工作,挣的一点美元早就花光了,你看他自己穿的那都是什么呀!天天都是那件黑汗衫,圆领的,还是地摊货,拾破烂的老头子才穿那种东西。裙子肯定是赛蒙买的,他知道你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买裙子,怕你穿太破烂了丢‘蓝色海洋’的人,所以先替你买下,再从你工资里扣。”

“但我工资不够扣啊。”

“他知道你的为人,不够扣你会补上的。”

林妲没什么可辩驳的了,只好说:“如果赛蒙退不掉裙子,我是不是该买下来?”

“别怕,他退不掉可以送给我。”

“那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