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老板,请你摩登些
做杂志的编辑普遍比做报纸的编辑摩登。一个杂志的定位也基本上可以从杂志老板的穿着来判断。有一次在北京与《瑞丽·时尚先锋》的主编吃饭时,她很认真地解释:“我感冒了,所以今天穿得比较多。”她的市场总监解释:“她通常都穿低胸装,深V的。”后来在海南岛搞活动,我果真见识了她的前胸以及后背,那身打扮就足以让人对他们杂志的发行量深信不疑,尽管也有中年发福的种种迹象,但气势上是青春逼人的,时尚给了她魔力。更绝的是她的手下无一不是如此,其中一个是披薄纱、着比基尼跟各地媒体一起吃饭的,20米外是蓝天绿海,近在眼前的是活色生香,个个从容不迫,这样的阵容做不出好杂志才怪。
一个老板的穿着其实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审美取向。时尚圈内传诵着关于《周末画报》的老板邵忠先生进办公室之前的画面——只要你看见他编辑部里的女编辑纷纷掏出镜子抹口红,那就表示邵忠先生要来了。《VOGUE》杂志的编辑更正说不是去抹口红而是去换吊带衫……所以,你看到的结果就是《周末画报》从3元卖到了5元,成为最贵的周报,越做越厚,还有空间再涨价。什么样的人办什么样的报,每个时尚盛典你都会看见那个鲜亮的邵忠,他从没穿过重复的礼服出镜,喜用撞色,细节辉煌,算是技高胆大。他的打扮,已经足够吸引奢侈品牌的广告,那些高档的广告不给他还能给谁?原来曾有一女同事跟深圳中信广场的广告跟了半年,最后被《周末画报》不费吹灰之力夺走,我对失败的同事说:“你看你的毛衣,起了一身的毛球,还穿,不败下阵来才怪。”《VOGUE》一到上海,就挖走邵忠在上海的两员广告大将,听说他十分不悦。一百多年的《VOGUE》,什么都要拔尖的,所以说强将手下无弱兵。
我去《周末画报》编辑部,看我那年过三十的女友,她正穿着一条超短裙,在飘着咖啡香的编辑部蝴蝶一样飞来飞去。当她要我去见他们的邵忠老板时,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那天穿了一身的卡其布,皱皱的,口红像泥巴一样没有光彩,我可不能给深圳媒体丢脸,什么时候穿了那双丝绒的高跟鞋再说吧。每当我的女友想要离开《周末画报》时,我就提醒她,你要是去别的地方工作会老得比这里快,有谁能让你每天打扮得这样美好地出门?还有,他们的咖啡免费。我不喝咖啡,但我喜欢空气中有咖啡香,享受非物质福利。我欣赏邵忠这样的老板,他能激发人对美丽的上进心。尽管说起他时我们常要喷饭,但心情却是愉悦的,他以一种对时尚的使命感打扮了自己也打扮了时尚界。记得毕业实习时遇见的那个女主编,名牌大学毕业,整天苦黄着一张脸,穿小镇裁缝做出来的套装。如果你是爱美丽的人,最好对这类老板敬而远之,她永远都不会喜欢你,因为你让她不好受,除非你愿意跟她变得一样,否则她一定要把你整得蓬头垢面才甘心。我的经验是,找一个时尚些的老板,日子总是会好过些,他给你的影响对你不会有坏处,至少,你要找一个不排斥时尚的。想想,一个舍不得花钱买衣服的老板,哪能把省下的钱给你去时尚。
每一天,最值得让我动脑筋的事就是今天穿什么去上班,站在镜子前,只要我假想自己会不小心在电梯里遇见一个气息芬芳的阳光男士,我就会充满柔情地打扮一番。
多穿一件才性感
几年前的夏天,有次排版,校对拿着我的文章来问:“这个‘抹胸’是不是写错了?有这个词语么?”深呼吸一下,告诉他,字典里可能没有“抹胸”,但是唐朝就已经有此物件了。困难的是,我要如何跟他说明那曼妙的一样物件呢?因为我的用词和表情就像在解释一双白球鞋。校对都有些认死理的,又是个异性。看着校对那张忠厚无比的脸,我艰难而又严肃地讲解——“抹胸就是夏天时女性使用的与小背心类似的、却没有肩带的‘小可爱’,‘小可爱’是指吊带小背心,不过抹胸是没有吊带的吊带小背心。”校对将信将疑,但终于还是拿着我的版走了。我估计最后那句话起了作用:“抹胸是现在每个女生都会有的时尚之物。”“时尚”是我在无可奈何时拿出来应付校对的词,他无处可查,最终只能轻信于我。
要想在夏天营造穿衣的层次感,怎能没有几件抹胸?抹胸跟小可爱不一样,要更有韵致些,是简洁而利落的。抹胸没有年龄,不分长幼,只要穿在身上,立即有都市气息。特别喜欢在素净的抹胸外面穿质地飘逸的外衣,或长,或松,煞是冷艳。它的性感现代感十足但又不张扬,外面甚至还可以搭配表情肃穆的春夏西装,别有一番落差,当然,这样的穿法通常是指长度齐腰的抹胸。像舒淇那样穿抹胸的话,就只有一副“bra”左右的宽度,真的只是胸前那么一抹,名副其实。舒淇的穿法是,一件黑色超短抹胸,外穿海蓝色雪纺质地的松身拉链夹克,脸上只化淡妆,性感并且潇洒。她是火相星座,有天生的洒脱基因,没了那点洒脱,她的抹胸也就性感得刻意了。除了黑色,白色也是抹胸的百搭色,但是别要墙白色,沙白色最好。
抹胸的真谛就是欲盖弥彰。它虽然是穿在里面,但却是为了更漂亮地表达。在内衣上面加盖一层,仿如警言妙句之下的着重符号。抹胸的长度分为超短、中长、长三种。其中中长的最难穿,它的长度刚好在胃部,那个地方的粗细其实很是关键,腰肢纤细的感觉是从胃部开始的。只有葫芦才有突然纤细的腰。婀娜多姿是胸以下一路小下去的姿态,非此腰身切莫穿中长的抹胸。长抹胸也不会长到哪里,齐腰长,很中庸,也很好用,不必担心走光什么的。抹胸的另一个要点就是稳定性,要记得选择有两厘米宽度的、镶入式松紧带结构的前胸设计。太窄会有不适感或者容易反卷,而那种绑带式的千万不要尝试,否则你得每隔一段时间就绑一次,每次不把自己勒痛你就不能放心。最后,抹胸外面不要再穿紧身的外衣,一定要宽松和通透,这是穿着的节奏。
你的生活需要混搭
我从来不穿的就是套装。叫我厌倦的还有一身黑。我相信一个人的打扮是能够体现他的巧思和灵气的。这可以说是以貌取人,但是并非势利,因为我通常会根据一个人身上最便宜的那样东西来判断他的品位。这也是我欣赏mix&match的原因。多少大师,就是穿着小店淘来的T恤或者衬衫到天桥上来接受掌声的。阿曼尼时装做得最淑女时也是穿圆领恤衫上台致意,你不能不说这就是一种混搭的精神。思量一下阿曼尼在新作品展示之前说的那段话,他承认时装发展到今日已经没有什么太多新意可玩,所以学会重新搭配是一个关键。于是你看到了阿曼尼的花呢上装下竟是短灯笼裤。
混搭的意思有多种,mix&match,不同风格、不同质地、不同定位、不同阶级、不同国籍的混搭,它源自穿着,但是现在已经被广泛使用。就像表弟的MSN名字:“拿英国学历,打比利时工,吃美国汉堡,一颗中国心”。知道为什么《X档案》如此有看头么?就是女主角吉莲·安德逊身上的行政套装,而她原本是个性感明星。这就是气质和服饰的混搭,一个猎男高手以严谨的面貌出场,给予人的想象空间绝对超过一套泳装。巩俐真的应该由此得到些许启示,提高自己穿着中知性的一面,不必用低胸或者旗袍强调曲线,她以往的穿着中就数牛仔裤配白衬衣最为美丽了。所以我常常建议留短发有中性气质的女人穿柔软的面料和不规则剪裁的衣裳,气质与服饰风格的矛盾混搭是最耐人寻味的。
没有混搭的领域,已经越来越少。陈美的小提琴,谭盾的交响乐,都是混搭的。混搭在设计界的沿用更到了需要节制的地步,比如古典的巴洛克家私里出现的蜡染布椅垫、不锈钢桌面……也许纯粹已经被视为一种令人疲惫的追求,而高明的混搭,不仅体现智慧,同样可被称为一种纯粹的风格。至少,混搭是件饶有趣味的事,因为它不会给你任何压力,你大可不必为了一双名牌靴子再去买名牌的裙子名牌的衬衣,你可以穿35元一条的破牛仔裤,可以借穿男朋友的毛衣,你将以佻的形象显得奢华,因为你的靴子虽然贵重却被你用最轻视的态度做了安排了。要知道,在穿着中,姿态是最重要的。
姿态便是你对你拥有的物质的态度了。一女友,非常痛恨别人视她为富婆,不开心的原因,就是她的品位气质受到了质疑。可是她整身穿着每件都很贵,包包也是显著的名牌,给人的感觉自然不如那些来历不明的混搭产品神秘了。我把她的旧衬衣翻出来,跟皮衣搭到一起,再挑一条夏天的布裙,她顿时显得“穷”了一些,同时也年轻了几岁。香奈尔怎么说的——富贵使人苍老。要记住哦。
美人症患者
有一种美,就像隐士,在人群中自甘沉没,然而,却总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必然地浮出时间的水面,因为他们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给人以启示,让你懂得什么是无尽的时间无法埋没的永恒。
那时在读中学,学校里相传有个女生得了一种叫做“美人症”的病。听说她将因为越来越美而在28岁那年死去,完全就是因为太美丽而死去。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世上竟有这样的病,对年轻得过分的中学生来说,28岁遥不可及,而那病症又实在唯美浪漫得出奇,实在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学校里除了学习标兵以外所有女生都希望能够在28岁死去,都希望患有这种不治之症吧。
其实,那个得了“美人症”的女生,不论用过去还是现在的眼光,都很难形容她的美丽,或者她是否美丽。但是她周身带着的氛围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大家很难看到她,偶尔看到,周遭都会安静,低年级的女生会窃窃私语:“就是她,就是她。”她的眼睛总是看着遥远的地方,仿佛没有见过她笑,没有听见过她说话,身边也没有女伴,不做课间操,当然,她身患重症,这也说得过去。她实在没什么突出的优点,可就是她,让人懂得:美,令人肃然起敬。她穿过一件孔雀蓝的丝质衬衣,那种蓝实在是不适合少女,华贵而忧郁,但是却很诡异地适合她。以后只要有人提及她,我脑海里就是一片孔雀蓝。她从不出席校友会,就像真的已经在28岁那年死去了一样,同学们偶或提到她,都会将一些传闻编得越来越像传奇。其实,毕业后见到过她一次,在飞机场的候机厅里,在人群中一眼就将她认出,她几乎没有变化,很安静地在寻找着一个座位。那一刻,读书时因她而感受过的那种气氛立刻又弥漫开来……没有人说过她是校花这样的词,校花是对另一类女生的称呼。而她,在那个没有偶像剧没有流行歌曲的年代,她对当年的我们到底意味着什么?人类对美的神往是与生俱来的,教育不就是把本能中那些美好的天性变成一种文明的习惯吗?所以,那所比清华还要老旧的学校一直是我心中最敬重的地方,因为它居然有底蕴使“坊间”产生那么有天赋的想象力和有唯美主义色彩的传说。直到今日,每想起“美人症”一词便不禁莞尔。
真正让人防不胜防地感到美的,是直觉与不自觉相交织的,不明确但无法否定的,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气质吧。在《卡萨布兰卡》里,当英格丽·褒曼第一次走进里克酒店时,她的美很自然地受到了所有人的致敬——“小姐,你是这个地方历史上接待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一个逃亡中的女人,一心想要的就是能获得生存的通行证,她可不是来寻找崇拜者的,但是,没有办法,她就是美。《西西里岛美丽的传说》里,莫妮卡·贝鲁奇只要出现在小镇的街上,小镇上的居民就好像中了魔咒一样被她的美所定格……再推后一点,玛格丽特·米切尔在《飘》的开篇的那一句——“郝思嘉小姐并不美丽,但十分迷人。”就此将一个在文学史上屹立不倒的角色根置到全世界女人的心中,然后又被费雯丽演绎得无以复加。这些女人,天生就是人群中闪亮的星星,在她还没有察觉你的存在时你已经一眼看见了她,再不能忘怀……她们都是“美人症”患者,而,我们,才是真正的病人,她们的病人。
那脆弱的美能抵挡一切
美的脆弱就是美的坚强,因为美能让人不忍摧毁。没有美,就只剩下荒芜和冰凉。所以,当这薄如蝉翼的面纱出现时,哪能不让人屏息、安静?
复古风潮越来越磅礴,到底是为何?只因T台之上需要这令人肃然起敬的情怀,天才们知道什么是那没有争议的支点,在那支点之上,才有他们无所顾及的天马行空。所有的华丽,没有了遥远的底蕴就只是一阵暂时的喧嚣。于是,在没有宫廷、没有圣女时代的寻常生活里,我们可以用这块小小的面纱来弥补这太缺乏仪式感的人生。
我们都在电影里看见过从前的贵妇,还有她们脸上笼着的那张面纱。她们撩起自己面纱的动作是那么轻俏和徐缓,世界常常在那一刻突然停顿了一般地静默……美,无须绚烂无须强大;美,就是让人宁静和享受尊敬。
对乔治·阿曼尼本人来说,面纱这样的细节跟他的设计气质是一致的,在他的充满极度女人味的高级订制服里,面纱是他为今年秋装所做的一个贡献,跟形形色色的无边女帽一起为他的经典添上又一笔典雅。对于顽童Jean Paul Gaultier,这份古典不仅没有约束他,反而使得他更加放肆。因为真正的“搞怪”从来就是来自深厚的底气和非同凡响的驾御能力……面纱就这样也出现在顽童的06秋冬系列里。不同的是它取自西班牙的大披巾,西班牙女性将玳瑁或象牙的大梳子插在发上,然后把大披巾盖于其上,现在,它们在顽童的秀里高耸入云……在这内敛和肆意的两个极端里,我们都看到了同样的符号。只能说,不论是低调的考究还是疯狂的夸张,他们都需要这一层蝉翼般薄透的精准,也许唯有它可以代表永永远远的神圣不可冒犯,内心那深不见底的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