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21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

辜讲

孔子的一位学生(宰我)问孔子关于对父母三年守孝的事情,认为一年就足够了。

他说:“因为,如果一位绅士三年之中不学习艺术并在生活中运用,就会失去这些知识;假如将音乐弃之一旁三年,就会完全忘记。而且,按照自然生长规律,一年当中,割掉了老谷物,让地方给新长出的谷物;一年之中,烧掉了四季长出的各种木头。因此,我相信,一年之后,哀痛可能会减轻。”

孔子回答:“如果服丧一年后,就开始吃美食,穿华服,你会感到心安理得吗?”

“应该是,”学生(宰我)回答。“那么,”孔子回答,“如果你感到心安理得,就那么做了。但是高尚的人在三年守孝期间,吃饭的时候不会享用美食;听到音乐也不会得到什么乐趣;住在舒适的房子里,没有感到轻松。因此这类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做的。然而,既然你觉得心安理得,那么,你当然可以做了。”

之后,当这位学生(宰我)离开后,孔子说:“这个人真没道德情感呀!小孩子出生后三年才能够离开父母的怀抱。现在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全帝国公认的。至于那个人,我想可能是孩提时没有享受到父母的疼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