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J的外地之行

第四节、J的外地之行

我们在写这篇书稿时,接到一位朋友从外地打来的电话。这个朋友叫J,曾经给过我们很多帮助。这次他去了南方,访问了很多同性恋朋友。他听说我们在写书,就主动提出回来后要接受我们的访谈。以下是访谈记录。

j说这一次去了不少地方。我走沿海下去,沿京广线回来,路上到处有。逛了两个多月,身上带了三千块钱,都花光了。

我觉得J的行为可说是摩顶放踵,奔走天下。我和他相交久了,觉得他有一点古之大陕墨子的气质。只不过墨子奔走四方是在实行非攻的主张,而J是在寻找肛交的对象。除此之外,处处都像了。比如墨子主张兼爱无等差,J就是这样。别人说j有点疯,逮著谁就要和谁干。

我问:到处你都能找到吗?

也不是。往山东就没找到。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同性恋接头地点,必须事先有个线索。比如,我先知道了一个点,找到了几个人聊,他们会告诉我哪里还有。假如一点头绪都没有,那就难了。但是假如住下去,早晚能找到。这回在济南,别人告诉我大明湖公园里有,我进去转了三圈找不到人,别的地方又不知道,就抓瞎了。

也不一定。当时大明湖公园正办荷花展,入场卷涨到了三魄钱。进去转一圈,找个朋友,还不知能不能找到呢,先掏三块,换了我是济南人,我也不干。何况在里面我发现了宣传画。

什么叫宣传画?

就是画在厕所墙上的画。和一般的画不一样,不画女人的,一看就知道——所以这里过去肯定是个点,可能是被荷花展冲了。北京也有这种情况,原来某厕所是,后来改收费了,就没人去了。

我看收费厕所很干净,收点费也不多,不是挺好吗?

这你就外行了。第一,收费厕所门口有人,出来进去招人眼目,多有不便。第二,有些收费厕所有隔板,不像一般厕所大通铺式的茅坑,便于大家一见目成。我们找朋友,上下都要看。隔扳固然讨厌,抽水马桶更叫入难受——什么都看不见了。或外有在收费厕所里的,那是因为他们那里厕所全是那样。从隔板上面探头探脑。多不方便哪。我还发现一类地点大有前途,就是大饭店的厕所。水磨石地板反光,正好看要紧的部位。

好啦,谢谢你,我已经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这类公共厕所气味不好,你发现了没有?

没什么不太好吧。

你这么说我恕难荀同!比方说,现在这种天气(时值仲夏),环卫部门在厕所里创收,放上大塑料罐收集尿,做尿激酶。三十多度气温一蒸,简直要命——

我知道,有点杀眼睛。你说怎么办?戴上防毒面具?再说,接头的地点和玩的地点不在一处,一般是相邻的两个地点(所谓地点,是指厕所)。一个好找,是接头用的,一个僻静,是玩的。后一种地点门口两辆自行车,里面就有了。后一个地点的卫生往往好一点。接下去我又去了青岛,也没找到。后来听说,当地的同性恋地点有季节性,我找的是冬季地点。又听说一个浴室里有,我在里面呆了半天,几乎中了署。大概也是冬季地点罢,没找到。这是七月底的事。八月一号到了上海,找到了。此后……

…… 聊起来。这位小X虽然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事却全知道。问起有个男人请他去干女人的事,小X说:这人我知道,是近郊的农民。他也是同性恋。请人去干的女人,就是他老婆。

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那位农民大概在结婚时,还有能力满足老婆,后来越来越不成。该老婆知道了他为甚么不成后大怒,打得天翻地覆。最后的结果是:你要出去搞同性恋,我在家里也不能闲着,你给我找人罢。这家已有两个孩子了,光景也不错,所以不想离婚。J说:这当然是混帐胡来,但也不失为平等。据说那位老婆性欲强烈,该小X上次去,几乎死在那里。

J说,第二天,他就由小X带路,去找那位农民,走到村口遇上了。当时是大白天,那位农民见两条大汉找上门来,就有点怕事,说今天丈母娘来了,改天罢。正在聊天,该农民的老婆从村里撵了出来看见了J,眼睛里冒出鬼火一样的光芒,就要J到家里去。农民居中劝解,乱成了一团。J对女人的兴趣原本不大,这一趟本意是看看热闹。见到这种场面,居然心里一慌,拔腿跑掉了。

J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当天下午他乘火车回到了北京,结束了一月有余的游历。我们还没有把他说的每件事写出来。有的事情虽然有趣,但不是社会学关心的事。有一些事和我们已记述的很相似。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J的外地之行在两方面值得重视:

首先,它说明了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同性恋社群,有一些人从事像采购员,推销员一类的职业,而同性恋者对外地来的人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同性恋的交流,不仅存在,而且有相当规模。

其次,仅就他说到的情形,他在这一次旅行中,起码和四个非同性恋人士发生过性关系。这四个人全是农村来的民工。这些人都很年轻,大多数是在挣钱准备结婚。我们认为,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先天的因素和后天因素都起作用。随着农村婚姻支付的增长,有很多青年难以结婚,所以存在境遇性同性恋的土壤。又有很多青年流入城市做工,与同性恋社区接触。所以说,农村里的同性恋一旦出现,比城市还容易曼延。现在已经知道,有些住在小城市近郊的农民参与城里的同性恋活动。将来会不会在农村集市一类的地方出现同性恋社区,或是现在已有这样的社区存在,还是未定之数。我们身为社会学工作者,常常深感内疚:一方面,有些同仁嘲笑我们,只能搞这类小题目,实在是鼠肚鸡肠。另一方面,我们因缺少财力人力,连这样的小题目也搞不周全。但是这类小题目,实在是社会学存在的基础。别人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一无所知倒也罢了,连我们都不知道,所司何事?简直是失职。

同性恋社群中对于自己性倾向的评价差异很大,不同年龄层,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十分不同的看法。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变迁,这些人旧的看法也在不断地改变。

概括地说,可以将同性恋者的道德观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认为,同性恋是罪恶,自己是有罪的,罪孽深重;第二类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疗;这种人常常认为自己命运不佳,陷入痛苦、孤独的感觉之中;第三类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自己既没有罪也没有病,与常人无异。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并不违反人的天性,强调自己的权利(特别是爱的权利)社会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