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 打工仔吐血死亡
当我们问及刘晃棋吐血死亡的有关情况时,这对男女不是支支吾吾,就是以种种借口来搪塞记者。直到马某打电话到报社再三确认了我们几个人的真实身份后,他们这才立即换了一副笑嘻嘻的面孔,马还颇为热情地从冰箱里给我们每人拿出一罐冰镇的可口可乐来。尽管天很热,我们也渴得很,但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拒绝喝他们的可乐。一路上,我们曾听小宁说,上次他和南岛一起来采访时,就是这对男女,对他们所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反而拿出可乐要他们喝,当时小宁火了,指着这位马姓女人的鼻子怒骂道:“你平时会让你的那些工人们喝这样的冰镇可乐吗?这么年轻的生命,在你们那空气不通、条件恶劣的环境下累得吐血而死了,你们管过吗?我们怎么喝得下这样的可乐?”他们随后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当然是厂方不买他们的账,叫来几名保安将他们驱逐门外。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争执,小宁此次就在附近的那家大排档等候,没有进来。
直拖到半小时后,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这位香港老板周埠樟及厂长马某这才把另一个负责车间工作的黄厂长喊出来,让他先向我们介绍情况。
记者问:“刘晃棋是否由于厂里加班时间过长导致劳累过度死亡的呢?”周当即矢口否认,并说:“死个把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人都有一死么?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们忍不住责问他:“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像刘晃棋一样,年纪轻轻的就累死在你们工厂里头?”周连连打着呵呵说,他不是这个意思,他也没想这个青年员工会突然得病死去。其实他们都很难过,大家毕竟在一起共事这么长时间。不过,他承认该工厂属家庭作坊性质,为赶货加通宵班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一般最多加班到晚上9时30分,并按工付酬。他们工厂从没有超长加班,这都是有上班卡记录的。为了更好地实行多拿多得,他们都实行打卡制。周说自己是在刘晃棋死后第二天才知道的,他是病死的,绝对不可能是累死的。当记者问道:“你口口声声说刘是病死的,那他到底是得什么病死的?是急性的还是慢性病?”周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站在一旁的马某嘟嘟嚷嚷地回答:“他肯定是得急病死的,这得去问医院里的人才能知道,我们只是办企业的人,又不是什么医生!反正此事与我们厂里没多大关系,我们已接规定赔了钱,早已做到仁至义尽了。”不过,在铁的事实面前,那位周老板终于叹了口气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能够私下解决最好,所以后来我们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一共付了一万九千元,这样的数目,对这样的小工厂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别人的工厂一般也就赔付几千元。
为了表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周还让黄厂长出示了赔偿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规定》。来自广东省劳动厅、深谙各种劳动条例的刘靓,当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有些牛唇不对马嘴,因为刘晃棋是在加夜班期间吐血之后死亡的,并非是放假之际,此规定怎么能适用呢?说着,他还特意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当场向周及厂方有关负责人出示了这份盖有广东省劳动厅大红公章的有关条文。周等3人接过来看了半天,长叹一声后,只好默不作声了。
关于刘晃棋的死因,周不是支吾就是避而不答,问得不耐烦了,又几次肆无忌惮地喝令记者离开。
临离开美而进厂家时,我们又就那6名离厂的打工妹反映的问题,问周:“听说昨天你们这儿又有6名女工辞职了,请问厂方为什么不付给六名女工工资呢?”周埠樟振振有词地称:“如果是我炒她们的鱿鱼,我就立即付工资;但问题是,现在是她们自己要走的,是她们主动离开的,所以我就不可能给钱啦……”其中一位记者问道:“你们如此对待这些为你们厂家流过汗水的员工,就不怕他们去当地劳动部门告你的状吗?”周闻听此言哈哈大笑,扬着肥胖的脑袋说:“是呀,咱们中国不是早颁布了《劳动法》吗?我也希望有人去告我,这样我是很欢迎的,但可惜的是,至今还没有听说有人去告我的状呀!这说明了什么?这不就说明了我们这个厂子是依法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这样那样的问题呀?”
直到晚上7时10分,才算是结束了这次非同寻常的采访。当记者一行刚走出美而进大门时,几十名早已等候在此的员工围住了记者。
他们气愤地说,刘晃棋生病请假时,厂方只准他在厂里休息,根本不让他外出,不借钱给他上医院。在他生病的前两天,又连续加了两个通宵的夜班。7月9日,刘在车间里大咯血,后又在卫生间咯血……几名女工哭着说,忠厚老实的刘晃棋身体一向健康,这次死亡,完全是厂方强迫加班、疲劳过度而引发的。
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头条以引题为《连续加班两个通宵生病请假未获批准》、主题为《打工仔吐血身亡》披露了此事。同时,我还以《6名打工妹控诉美而进》为题,披露了该厂几名打工妹的不幸遭遇。同一天,《东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也披露了此宗恶性事件。
我们的报道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数百名读者以不同方式强烈谴责港方无良老板,对刘晃棋家属及几名打工妹表示同情和关心,并想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
我们的报道很快惊动了东莞市和大朗镇政府,有关部门当即为此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并成立了由镇政府、镇劳动、工会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入美而进进行调查。
7月27日上午,大朗镇政府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李副镇长特意约见《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的记者,《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多名记者也赶来采访。李副镇长对我公布的调查结果是:美而进毛织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工人依法签订合同,加班时间多,加班时间超长。经查实,刘晃棋3至6月加班时间分别为675、615、53、70小时,其中的7月1日他加班到凌晨3时许,已超出国家有关规定。刘病故后,被诊断为消化道出血休克,主要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其死亡原因是否与加班时间过长有关无法确定,因为尸体已火化。在众多媒体的监督下,最后工厂与刘晃棋家人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包含已支付的18970元),双方不再申请劳动仲裁,家属也不再提出起诉。
8月13日,当广东省人大有关人员再次前往这家美而进进行执法检查时,却意外地发现,厂方对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有关整改方案,置之不理,各种问题依然严重。后来《羊城晚报》记者杜英又对此时行了曝光。
其实,在采访此宗打工仔吐血死亡恶性事件的一个多月之前,我和宁佐勒还采访过一宗轰动全国的“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事件,当时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打工一族中产生了极为强烈的反响。由于此案已在我的第一本新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过详细记录,在此不再赘述。
“打工仔吐血死亡”、“深夜查房吓死打工妹”、“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及我后面提及到的“打工仔惨死女友父母拳脚下”等事件,因为都直击了老百姓极为关注的尖锐事端,受害对象都是生活在南方的打工一族,因此在社会各界激起了极为强烈的反响,社会效果是巨大的,也使我的新闻生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至今,只要一提及以上的报道,许多读者都会记起我这位政法记者的名字。这些新闻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自《南方都市报》创刊以来,除了后来的那一宗引起全国轰动的“孙志刚事件”外,还很少有报道能超过他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