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托沃洛夫事件” 第十二节
本来日暮所接触的一些文件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机密。欧美局第五科负责《苏联月报》的编辑工作,此外还给有关的其他刊物撰稿,这完全不是什么机密。拉斯托沃洛夫在声明中说“搜集的情报也有从日本报纸杂志上取材的”,但是如果把这也算作辅助的间谍行为,那可太滑稽了。因此,第五科的工作按说根本不包括那些意义重大到足以使日暮自杀的机密。
与其说日暮属于外务省,勿宁说他属于内阁调查室。有人说这个内阁调查室是日本的“机密室”,它倒也起过那样的作用。不过当时它还没有今天这样庞大的预算和人员配备,机构也还没有扩充到这样大,因为各个上司的裁夺起着很大的作用。
日暮绝没有向拉斯托沃洛夫提供过情报。据说实际上他坚决反共,忠于职守,从来没有给“内调”工作带来过损害。有些迹象令人感到他负有特殊任务。实际上他并不属于日本机关。不管他是什么职位(譬如说,派在内调室的专员),当然是不能向别人透露的。如果说得更明确一些,他也许是被纳入美国情报网里了吧。上述这段话不是凭空想像的,而是根据已有的线索推测出来的。
可以隐约看出,日暮受了某方面的委托,曾承诺在“拉斯托沃洛夫事件”中多多少少进行一些“表演”。他曾供述自己把干情报工作用的美钞“存在”同事庄司那里,大概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可是在长谷检察官审讯他的过程中,他可能发觉那不是单纯的“表演”,实际上自己是被当作在日本来反映待在美国的拉斯托沃洛夫的影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发觉自己上了当,一定是惊愕不已。“鹿地亘事件”中的三桥某那样被加上“双重间谍”的污名,在他来说是不能忍受的。日暮的性格认真而直率,而且他还犯了因“表演”而把他的同事庄司也给拖下水的过错。他的死会不会含有弥补自己的过错和对同事谢罪的意思呢?
总之,就“拉斯托沃洛夫事件”而言,拉斯托沃洛夫本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美国招待了他,可是他叫美国人大失所望,什么也没贡献出来。既然这样,对他还另有用途。那就是适当地晃出他的影子,以取得另外的、但又是同样的效果。于是,就在美国演出了这个事件本身,并且使它像镜子一样反射到日本来,也表演了一出架空的戏。这正是横跨太平洋的一个大骗局。
而演这出戏的直接目的是对两天前发生的容恩博士逃往东德事件采取的报复行动:此外,它还为在美国国内宣布共产党为非法打开了道路。
就在宣布“拉斯托沃洛夫事件”的两天以前(十二日),美国参议院以八十五票对零票一致通过了宣布美国共产党为非法的法案。
在这以前,艾森豪威尔总统一直认为这项法案只能越来越迫使共产党员转入地下,有害无益。据说连艾克都对通过这项法案感到为难。通过这项法案的背景,同“拉斯托沃洛夫事件”决不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可以认为,“拉斯托沃洛夫事件”曾被利用来在美国国内加紧煽动麦卡锡旋风。
当时美国还发生了一桩所谓反间谍事件。据无线电广播通讯社报道,事情是这样的:
一九五三年(昭和二十八年)十一月十日,发生了这样一个事件:苏联边防兵发现日本人越境,打死一人,逮捕了一人。为什么日本人会在苏联所属的东面某个岛上出现呢?经过对这个谜的追查,那个被捕的日本人终于坦白出一切有关他的行动的情况。
据他坦白说,他叫谷明,被打死的叫高桑丰。谷明被判处二十五年徒刑。据谷明供述,他从一九五一年四月起就在北海道札幌市美国“反间谍队”的分队里工作,骨托札幌市南十六条西五丁目的“反间谍队”无线电特务情报学校里受过训。在那里负责选拔派往苏联的间谍的是美国格雷上尉和他的助理后藤米次郞。谷和高桑两人先后曾在一九五二年五月、十月以及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三次潜入苏联境内,拍摄苏联地形照片,用无线电同札幌的“反间谍队”机关进行联络。在第四次(即十一月十日)终于被苏联士兵发现了。当时他们携带着美国造的无声手枪、小型无声自动步枪、轻便步枪、无线电照像机及暗号表等。
这就是无线电广播通讯社所报道的所谓反间谍事件的内容。可是美方有关人员会担心这个潜入组说不定已向苏联坦白了另外一些情况,因为原关东军的高级情报航空参谋组和海军的航空参谋等人一起被合并到某机关里,组成一个特殊的秘密机关;专门对苏联进行某些勾当。所以如果苏联根据了解这些情况的谷的供述,用某种形式予以发表,那就会使得美国非常狼狈。
这个时候,美国准是有必要让全世界和日本知道“苏联其实也在对日本进行大规模的谍报活动”吧。美国军事谍报机关谅必认为有必要恢复自己的名誉,又痛切感到必须在世界情报活动方面对苏联予以有效的回击,才以这样的形式宣布美国接纳了拉斯托沃洛夫的事吧。
再者,由于发生了容恩博士的事件,美国军事谍报当局有必要让美国舆论看到他们也在进行同样的工作。因为在议会制的美国,如果使人感觉其机关无所事事,那就有可能在议会里遭到攻击,从而在预算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搞阴谋活动是需要巨额款项的。这一点也可能被认为是“拉斯托沃洛夫事件”产生的成效之一。
以上是对美国所获得的效果的估计。那末,日本怎么样呢?
报纸发表拉斯托沃洛夫接见记者的消息时,绪方副首相正在北海道旅行。他在旅途中发表了谈话,大意说:“鉴于这次事件的发生,我国有必要及早制订‘机密保护法’之类的法规。”报纸上也报道过他的这番谈话。
当时吉田政府正在忙于考虑制订“机密保护法”。事实上,正如这位副首相所说的,“拉斯托沃洛夫事件”制造了促成制定这个法案的气氛。
早在昭和二十八年十月左右,保安厅、法务省等就着手研讨并起草这个“机密保护法”或“防卫机密保护法”的具体内容了。最初,有两种想法,一个是这项草案只限于美国根据“共同安全法”援助所提供的武器的保密,另外一个想法是把保密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出动保安队和警备队(现为自卫队),以及在口本制造的武器。可是,后来根据保安厅长官木村的意见,准备制定类似战前“军机保护法”的广泛的保密法。(见《朝日年鉴》,昭和三十年版)“拉斯托沃洛夫事件”的公布,就起了朝这方向顺利推动的润滑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