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贫富不相安,谁之悲哀? “黑金”社会里的“成熟”的子民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山西的人均GDP排在全国25名以后,可山西的世界顶级豪华车却排在全国的前列。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有媒体曾这样说,当煤老板们在北京一次购买一栋房子并且“一把清”的时候,他所在的家乡却每年都要发生数起煤难,使成百上千的矿工成为坑下冤魂。
而成就煤老板们的财富“梦想”的,就是一种在当前煤政机制和市场条件下严重错位下的“黑金”经济环境。
这与数理化公式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的道理一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每生产1吨煤在一个特定条件下就能为煤老板们赚来数百元纯利润时,他们拥有的财富大厦会何等雄伟!
至此,当地煤政经济生活中的“黑金”现象开始悄悄浮出水面,从而进入社会大众的视野。
我们在关注“黑金”现象的同时,首先还得认识这种现象的另一种版本:“官商勾结”。
有专家说,官商勾结自古有之,它一直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而在某些特定的社会阶层者心中,再没有比“官商勾结”这种形式和手段更容易积累财富的了。在一些产煤区,这种“官商勾结”的“乳名”又叫“官煤勾结”。
“长期以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大多数都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无偿划拨给煤炭生产部门开采。如今,虽然现在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但由于当时实行的是‘先开采后交费’的政策,这实际上就是降低了进入开采业的‘入行’门槛。”
一位长期研究山西经济现象的专家说。
于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煤老板们在这个“低成本洼地”里完成了“速成致富”,就有了实现自己“高收入”发财梦想的可能。
这意味着,谁拥有资源,谁就有“一夜暴富”的可能。
有了钱,事业就要有更大的发展,自己的小煤矿就要有个“名份”,于是煤老板们都会想法设法取得证照,而这时手中掌握相关权力的地方官员必然成为他们“寻租”的对象。
果不其然,煤老板烧的这一炷“香”还真“显灵”了。
也许是“天规仙律”的“法力”太弱,于是这些难耐寂寞的“神仙”,开始下界“思凡”了?
在当地,这些下界“思凡”的不是神,而是我们的“父母官”。
由于相关监督缺位或监督不到位,一些掌握资源配置权的官员得财后违心违德地对煤老板们言听计从,把党和政府给予的权力“私有化”了。
从对矿难频发背后的深层原因分析,我们似乎不难得到答案:许多煤矿矿主之所以敢于违规经营,不顾安全地超负荷生产,乃是因为他们的背后都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地方官员在暗中支持。
在当地,这些官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矿主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不少政府官员甚至直接在煤矿拥有股份。
有了官员撑腰,煤老板就有了恃富欺世的戾气。
于是,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他们不惜牺牲矿工的生命,也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
在具体经济生活中,“官”、“商”二者“各取所需”,“权”、“钱”二者“互通有无”,这就是所谓的“黑金效应”。“黑金效应”的明显表现,就是煤炭财富与政府行政资源的“互补联姻”,由此导致煤老板在生产过程中铤而走险,恣意妄为。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他们对于煤老板的违规行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的还为煤老板大开方便之门。这种公然姑息、纵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这些不法者的“事实帮凶”。
至此,我们可以认定,国家在行业管理体制方面的缺陷与漏洞,正是“官煤勾结”的滋生之源。
事实证明,“官煤勾结”的情况的“自然”出现,必然为“黑金经济现象”的“客观成型”提供了某种“催化作用”。同时,由于“黑金”现象的出现,必定会导致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群体组织思维和行为的“整体异化”。这种“整体异化”的主要标志就是,个人或集体的财富欲望得到急剧膨胀和社会价值观的“绝对扭曲与变形”。
一切向钱看,一切向财靠。
人人以钻营投机、巧取豪夺为荣,人人以行特权事、以结交权贵为能,由此引发社会贫富不均、公共道德观沦丧,人生价值观扭曲。
让人揪心,让人郁闷。
当人们对这种“乱世乱象”状态下的“浮世绘”产生了极度的“审丑疲劳”后,就出现了一代“黑金”社会里的“成熟”民众。在当地,老百姓对煤老板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感,说不上“仇富”,更说不上“忌富”,更多的是一种漠然和麻木。
老百姓对身边这些富人的态度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在具体行事时,大家各行其道。你挖你的,我挖我的,我不“仇”你,你不欺我,脚下的、眼前的煤炭有的是,你挖我也挖,大家一起来,如此“成熟”国民成就了一个“万帮盛世”的社会。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山西式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