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能源经济下的非正常思维 比“炫富”更可怕的是“媚富”
“炫富”是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这个词的意思是在“报复”、“复仇”心态驱使下向社会展示、炫耀自己的财产、财富。我们用今天的时代价值观解读就是指一种在“复仇心态”驱使下产生的“非正常”式的“晒富”行为。
“媚富”一词的意思,有关工具书上的解释是这样的:就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以社会地位、衣冠相貌、钱财多寡取人,进而傍富贱贫,趋利附势的行为。这种人对社会地位和财富超乎寻常地看重,并对和社会地位低于自己的人交往感到羞耻,他谄媚上级,注重表象,瞧不起那些不如自己的人。
总之,我们认为,“炫富”也好,“媚富”也罢,都是当前社会上两种不健康的心态。但相比之下,“媚富”比“炫富”更可怕。
据媒体报道,几年前,曾有数十位拥有亿万资产的南方某省民营企业老总齐聚清华经管学院,开始接受为期10天的“封闭式脱产学习”。有消息说,这个“培训班”共安排12天课,但其“学费”竟然高达42万元,有人说,这笔“学费”均由当地政府出资。
据了解,当地政府的初衷是把针对该省只有初中以下学历的民营企业家文化程度偏低这一现实,通过统一“培训学习”,达到“把这些人的文化层次提高一步”。对此,有人不禁纳闷,短短12天的培训能让一个人的学识“速成”?
有道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于学问知识的追求过程,往往花费的不止是一个甚至是多个“十年寒窗”。
有诗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众所周知,知识是需要天长日久慢慢积累的,而这种所谓的“揠苗助长”式的“培训学习”,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
有人说,政府给这些富豪“买单”,更多的是一种“媚富”思维在作崇。
人要媚富失人格,政府媚富则失“政格”。
而政府媚富,主要是用“名”在富人面前“献媚讨乖”。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开始琢磨在市场经济下大搞“创收”,只要出钱,你就能得到心仪已久的“政治名分”,而当地官员对这一做法的初衷和理由更“富丽堂皇”,还其美名曰:“为地方经济作贡献。”在一些地方,就有富人出了钱就能当上了“地方人大代表”,有的甚至当上了“乡长助理”。
专家指出,这实际上是被这些富人的钱财绑架了。对此,也有人认为,这给我们刚刚开始的民主法制建设添加了一定成分的“杂质”。也就是说,这是给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设置了障碍。
我们看到,在国家发展一日千里的今天,全体社会公民都在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去。
而一些地方上的党政主政官不是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投入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伟大事业中去,而是千方百计地去迎合着那些所谓的“有钱富人”们“得寸进尺”的个人需求和永无止境的“政治贪欲”。
如此一来,“人格”与“政格”,“均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