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理学的天下——宋元明清时期 民胞物与
张载力求把“仁”推广于普天下的万物人类,倡导一种普遍之爱的思想,我们也可以称其为博爱主义。他说:“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这种“兼爱”的思想通过他在《西铭》一文中的“民胞物与”说,得到了具体的阐发。
其开头一段曰:“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也就是说,从天人一气、万物同性出发,人类都是我的同胞,万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整个世界都是一家。在这一家庭结构中,天地是我们的父母,君主是父母的宗子(嫡长子),大臣则是辅助宗子的管家。我们既然都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也就理当顺从于父母君臣对我们生活和命运的一切安排。等级是天然的、先天的,所以人应该承认、遵守这种等级,应该遵守伦理道德,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命运的安排,任何人都不能逃避这种义务。
从而,“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用)玉女(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存顺没宁”的意义在于,对于每个人的人生都要遇到的富贵贫贱生死等问题,人们应该以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去对待。如果你遇到的是富贵福泽,这是天地对你的人生的厚待;如果你遇到的是贫贱忧戚,这是天地用来锻炼你、以使你成功的手段。那么,活着,我顺从世间的一切;死了,我宁静悄然地离去。
张载的“民胞物与”说对后来影响很大,它既有调适人的心境、扩展人的胸怀、宣扬普遍的人类之爱意义,也有提倡逆来顺受、不作非分之想、维护等级秩序的稳定的意义。它所宣扬的现实之爱有等级(分殊)、然究其始又同归为一气(性理)的主张,经程颐之手被概括为“理一分殊”,成为北宋以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调适人伦道德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直到近代社会康有为、谭嗣同等思想家从西方引入新的否定等级差别的平等博爱观,它才最终被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