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理学的天下——宋元明清时期 理气论
这是儒学关于理、气关系的基本理论。所谓“理”,一般指世界和事物中具有的次序、条理、法则或道理;所谓“气”,一般指以弥漫形态存在于世界的物质质料。
气作为质料,构成了物的形体。物,特别是动物和人,与形体对等的,是它的知性或精神。起初,儒者们认为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气,一种比一般的气精细的气,或者称为“精气”。后来,儒者们发现,精神不是气,而是气中固有的功能,是气的灵。所以张载认为,人的精神和本性,是气自身固有的东西。而二程则体会出,气中有一个理。这个理,就是世界上所有事物普遍存在秩序的总根源,也是人本性和精神的根源。
张载认为,气不会产生,也不会消亡;二程和朱熹则认为气会消亡,而理才是不会创生也不会消灭,并且可以产生出气。朱熹虽然反复强调理和气不相分离,二者不分先后,但是由于他认为气可以消亡,并且由理重新创生出来,实际上就承认了理和气是可以分离的,把理和气看作两种存在物。朱熹之后的儒者批评朱熹的理气观,主要就是批评他认为理存在于气之前,和气是两种不同的存在物,而主张理和气不能分离,认为理只是气运动的法则,是气的功能。
心与性有什么关系?
心,大体相当于现代哲学的“精神”。性,即性质,和现代哲学所说的人性同义。比如说糖的性质是甜,醋的性质是酸。儒者认为人的行为善恶,也决定于人的性质。于是提出“性”这个概念,认为是人本来具有的性质决定了人的行为善恶。人的行为都受精神的支配,所以心性的关系就是人的精神和精神的性质的关系。
从孟子、荀子开始,都认为心是思维和认识的器官,性是心所具有的性质。孟子说,人性善,也就是说心中具有仁义礼智的性质。荀子认为,人性恶,是说人心中本来只有低级的物质欲望,经过教育可以改正,而懂得礼义。依孟子说,人如果不加养护,仁义礼智就会丢失;但丢失了仁义,却没有丢失心自身。人的精神依然存在。所以心和性是两种存在,是可以分开的。荀子讲性恶,董仲舒讲性三品,都是把心和性作为两种存在来讨论的。
不过宋代之前,儒者们并没有特别重视心与性关系的讨论,宋代儒者吸收佛教、道教的成就,使儒学理论更加深刻,才把心与性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专门进行讨论。宋代儒者关于心性的主流见解是由张载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心是性和情的统率。这个观点被朱熹认可,被儒者广泛接受。依心统性情况,则心是气中的灵所形成,性是气中的理所形成。依朱熹基本的哲学立场,则只说气中有理,不说气中有灵。灵和理是什么关系?朱熹没有作出回答。关于心性的另一见解,就是从陆九渊到王守仁,认为气聚合成为人时,气中之理形成人的性,也是人的心,所以心就是性。陆九渊由此提出“心即理”。王守仁认为把自己心中的良知扩展到事事物物就是儒者最高的学问,因为心是理所形成的,心中当然只有良知。
由于心被认为是气中之理或气中之灵,王夫之等还认为,心不是指心脏,它遍布全身,因为气充满着全身;人每天要和外界进行物质交换,气也就每天要排出和吸收,那么,人性就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形成的。
理性关系是宋代开始的新儒学的基础问题,心性问题则是这个儒学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