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理学的天下——宋元明清时期 天理良心
道学的天理,就其实质而言是中国古代宗法等级社会的宗法伦理道德,把它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就是用它来制约、衡量现实社会中形形色色人们的思想、行为,让人们通过对天理的正确认识,在与他人、社会、天地万物的关系之中正确地定位,履行自己做人的本分,自觉遵守纲常名教的规定,做忠臣、孝子、社会的良民。
心学的代表人物是南宋的陆九渊和明代的王守仁。心学家们对道学家把天理作为是非标准是认同的,但他们又进一步指出,所谓天理其实并不是外在的客观必然,它就存在于现实的人心之中,天理也只有在人心之中才能够真正呈现。人的本心、良心就是天理,也就是是非的标准,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自然就是合理的。据《陆九渊年谱》记载:陆九渊去看望正在富阳县当主簿的弟子杨简,杨简刚处理完一桩诉讼案,就向陆九渊请教什么是本心。陆九渊说,刚才你断案时,听完了双方的讼词之后,就知道谁是谁非了,你依据的是什么呢,还不就是你的良心吗!王守仁也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传习录》下)人的思想、行为的是非对错,不需要拿外在的规范、法则去衡量,人的良心自然会知道。
道学讲天理,心学讲良心,这两种是非标准主要都是针对人类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而言的,同纯粹的科学认知意义上的是非标准不一样,这是中国传统是非标准论的特色所在。就天理、良心二者相比较,天理论侧重他律,良心论强调自律,两者相辅相成,在中国近古社会影响极其深远。但把天理、良心作为是非标准也有弊病。就天理而言,它本来是对自然规律、人伦关系的抽象,一旦被理学家们尊奉为神圣不可改变的教条后,就容易走向僵化,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桎梏。而良心论者把应然的至善的良心等同于实然的人心,这就等于把道德理想主义的大厦建立在人类千差万别的情感欲望的地基上,很容易走向自然主义、非道德主义和无是无非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