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隋唐的科举考试制度 第二节 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发展
唐代国运较长,政局相对稳定,这为科举考试制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唐王朝一方面要求地方官员向朝廷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科举考试制度,逐步扩大考试科目,增加考试内容,完善考试程序,从而使科举考试制度取代了以荐举为主的选士制度,成为当时领先于世界各国的用人取士制度。
唐太宗执政时期,实行偃武修文的文教政策,重振教育,扩建学校,兴建校舍,为国家培养后备人才,以确保科举取士的数量与质量。同时,大力推行科举考试制度,开科取士,网罗人才,以达到巩固唐王朝的目的。他规定进士读一部经史,要求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一赴尚书省,第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考试完毕。由于实行学校和科举考试并重的指导方针,这一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和科举考试制度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唐高宗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日趋健全,取士名额有所扩大。上元二年(公元675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武则天要求参加明经科考试的士子都要学习《孝经》和《论语》,并以此为科举考试的一项内容。后她又规定贡举人停止学习《老子》,改学她编的《臣轨》。《臣轨》是武则天规诫群臣“镕范身心”的训条,是长寿二年(公元693年)至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期间科举考试读本。仿唐太宗《帝范》,编为同体、至忠、守道、公正、匡谏、诚信、慎密、廉洁、良将、利人等12篇,二卷,各篇均有注文加以阐释。直到唐中宗复位后,才废除学习《臣轨》,重习《老子》。武则天不重视学校教育,十分重视科举考试制度,她亲自策问贡士于洛城殿,开创了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形式。她令人练武习功,以长垛〔duo舵〕、马射、马枪等为考试内容,通过武举来选拔军事人才,从而开创了武举的先例。她针对考场舞弊之风,要求在考试时,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开创了糊名考试的方法。她大开制科考试,通过制举,“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起家或拜中书舍人、员外郎、次拾遗、补缺”,“其次与出身”(《通典·选举三》)。对于出身低微的士子,这是获官、至少是取得入仕资格的一条便捷途径。在职官员也可通过制科考试迅速擢升。
唐玄宗纠正了武则天轻学校教育重科举考试的做法,重新调整了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制度之间的关系,使二者都得到发展。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诏天下每岁贡士,减《尚书》、《论语》策,加试《老子》。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在京都长安设置了崇玄学,地方诸州也设立了崇玄学,同时增设道举来选拔精通道家著作的人才,道举考试的方法和明经科相同。天宝十二年(公元753年)“敕天下罢乡贡举人,不由国子及郡县学者,勿举送”,即是说,凡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经过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的学习。到了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科举考试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完备的考试制度了。“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十通分类总纂·选举类》)
唐德宗贞元五年(公元789年)改革了明经科的考试内容,将以前试《尔雅》改为试《道德经》。贞元六年(公元790年)为防止考官舞弊,实行别头考试,即把考官的亲属交给吏部的考官去负责考试。以后仍有局部的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