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明代书院的新发展 第一节 明代的文教政策与书院

明代书院的发展与明代的文教政策有密切关系。

明代初年,在结束了元末以来社会动荡不安的混乱局面,经过近百年的努力,经济得以复苏和发展,政治和社会相对稳定,出现了所谓“洪永”盛世。在此期间,朝廷坚持“世治宜用文”的文教政策,集中精力发展官学和强化科举考试,并且取得明显的成效,官学教育得到空前的发展。据《明史·选举志》称:

明,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余员,弟子无算,教养之法备矣……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问于下邑荒徼、山陬〔zou邹〕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中央官学规模扩大,设施充备,制度完善,待遇优厚。有人称:明代中央官学“规制之备,人文之盛,自有成钧,未之尝闻也”。地方各级官学也普遍设立,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调动入官学读书的积极性,一度形成“家有弦诵之声,人有青云之志”的社会风气。

正是在明代朝廷全力发展官学,强化科举考试的文教政策导引下,造成了明初近百年书院备受冷落,陷入沉寂状态。近代学者、书院史研究专家柳诒征先生在《江苏书院志初稿》一书中指出:“明初教士,一归学校”,而“讲学书院之风一变,其存者徒以崇祀先儒耳”。清代学者黄以周也曾说过:“学校兴,书院自无异教;学校衰,书院所以扶其弊也。”

在这期间,有不少书院被并入地方官学或社学,连著名的白鹿洞书院,自元末毁于兵火,一直无人问津,竟然“昔日规制不可见,惟闻山鸟相呼,山鸣谷应,余音悠扬,恍类弦歌声”(《白鹿洞志》卷十二,《游鹿洞记》)。著名的岳麓书院在明初也处于荒废状态:“破屋断垣,隐然荒榛野莽间。”当时有人留下一首《书院废迹》诗:“峨峨岳麓山,前贤读书处。世远人亦亡,遗基尽荒秽。犹存北海碑,尚有南轩记。公暇一来过,徘徊发长喟!”(《岳麓志》)少数书院虽得以保留,主要是用作祭祀之所,如:洙泗、尼山书院只为祭祀孔子及其弟子,不复有讲学之举了。

自明宪宗成化年间至孝宗弘治年间(公元1465—1505年),由于宦官势力膨胀,政治日渐腐败,社会矛盾加剧。官学教育和科举考试弊端丛生。官学学生“但取食廪年深者”,“只有资格”、“不讲学力”,“士风浇漓”、“不胜其滥”。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朝臣和读书士子担心文教事业每况愈下,强烈要求朝廷采取措施,“颁布明诏,广开言路,以振作鼓舞天下士气”(《明通鉴》卷三十三)。同时着手恢复书院讲学,以弥补或纠正官学和科举之弊。如: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南康太守李龄在白鹿洞书院旧址增建房舍,招郡人子弟相约其中,聘著名理学家胡居仁掌教事,“名士弦诵其间,而风教始著”,并立规约六条,“正趋向以立其志,主诚敬以存其心,博穷事理以尽致知之方,审查几微以为应事之要,克治力行以尽成己之道,推己及物以广成物之功”。吸引“四方英明豪杰之士,相与讲论,切磋于其间”(《胡敬斋集》)。又如: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长沙知府钱澍修复岳麓书院,使“百数十年丘墟之地,顿觏大观”,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陈钢、杨茂元继续修复,至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再次“辟道路,广舍宇,备器用,增公田,储经书”,以便“振文教于湖南,流声光于天下”(《岳麓志》卷七)。

白鹿洞、岳麓两座著名书院的相继修复,确实起到了“流声光于天下”的作用。朝廷也一改长期对书院冷漠的态度,主动提倡建书院,如:宪宗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命江西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孝宗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以吏部郎中周木言修江南常熟县学道书院”。这都标志着明代书院全面兴盛时期即将来临。

明代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书院进入极盛时期。“缙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其直接原因是王阳明、湛若水等一批名流大师倡书院以聚徒讲学。据《明史·王守仁传》赞称:“正嘉之际,王守仁聚徒于军旅之中,徐阶讲学于端揆之日,流风所被,倾动朝野。”沈德符在其所著《野获编》中也说:“自武宗朝(武宗朱厚照,年号正德),王新建(王阳明被封为新建伯,故称王新建)以良知之学,行江浙两广间,而罗念庵、唐荆川诸公继之,于是东南景附,书院顿盛。”湛若水是一位“志笃而力勤”的教育家,55年间无日不授徒,无日不讲学,“平生足迹所至,必建书院以祀白沙(陈白沙,湛若水之师),从游者殆遍天下”。

有人统计,明代共建书院近1600所,其中正德年之前所建约500所,正德年之后所建约1100所。就是说,从朱元璋建明至正德元年(公元1368—1506年)近140年,所建书院,仅占明代书院总数的30%,正德之后同样不足140年(公元1506—1644年),所建书院占明代书院总数的70%。而正德、嘉靖两朝(公元1506—1566年)共60年,却建书院达634所,占总数近40%,超过正德前140年所建书院的总和。在王阳明、湛若水等人及其弟子门人讲学活动的主要地区,书院增设更盛,如:江西书院达265所,浙江也达173所,广东(含海南)149所。三省之和近600所,占全国书院1/3以上。连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如甘肃、宁夏、贵州、云南等省区,也创建了不少书院,而且绝大部分为正德年之后所建。

正德、嘉靖两朝对书院发展采取支持、鼓励的方针,促使书院蓬勃发展,结果发展规模扩大,书院数量猛增,书院讲学的宗旨和内容也出现不合官方意图的趋势。朝廷感到有失控的危险。尤其是不少书院被卷入朝野政治斗争的风浪中,引起朝廷的警觉,在某些政治势力的操纵下,自嘉靖后期起,多次出现禁毁书院的事件。但是,书院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生命力,事实上是禁而不止,毁而难废的。

纵观明代书院的发展,明初百余年,“国学网络人才,士之散处书院者,皆聚之于两雍,虽有书院,其风不盛”。正德之后,“国学之制渐堕,科举之弊孔炽,士大夫复倡讲学之法,而书院又因之以兴。”(《江苏书院志初稿》)王阳明等人聚徒讲学,倾动朝野,东南景附,远近相望,流风所被,书院顿盛。至东林书院兴,其讲学力主“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廷又采取了粗暴地禁毁措施,然而又禁而不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