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阶段的新面貌——宋元的商业 第一节 宋元商业的概貌

北宋王朝(公元960—1127年)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北方尚有辽、西北有西夏与之相对峙,开战或互市不定,全国并没有完全统一。但是,在100多年时间内中国保持相对的稳定,生产力主要因素——劳动力增多,生产经验不断积累,工农业产品的产量也就有了增长。宋初自耕农增加,佃农的封建依附性减弱(大部分是契约性的租佃关系,不同于唐时田庄中的依附性的佃客;宋代佃农不交户税,也与唐后期两税法中的规定不同),“和雇”、“招募”,为官方手工业普遍采用,手工业者所受的封建束缚亦有所放松。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劳动积极性,使社会经济在封建制度的框架里得到一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正是以生产的发展为前提的。随着南方经济的更快发展(元丰时南方户数垦田数都多出北方一倍多),经济重心南移过程的逐渐完成,南方商业的繁荣,也就赶上以致超过北方,同样实现了重心南移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北宋末人口增至1亿2000余万,耕地近五亿亩(折市亩),都倍于汉唐的最高水平,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于此可以想见。说商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从商品数量上看也有一定的依据。

农业生产的发展,再加赋税的货币化——两税中户税收钱,王安石变法更实行以钱代役(免役钱),促使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比过去大为提高。茶叶的生产和销售超过了唐时,东南茶和川茶的流通量达到五千几百万斤,产茶州有宋辽西夏商业城市和商路图44个,名茶不下数十品。种桑养蚕,在有的地区已成了专业。甘蔗也大量用作制糖原料,而不再如唐后期只是赏赐功臣的珍品。其他手工业原料如麻、竹、木、漆、蓝靛、红花等,也都比过去增产。水果品种繁多,在闽广形成了桔子、荔枝的商品生产基地。商品性农业促使经济作物扩种,是北宋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手工业方面,北宋的生产规模和种类都超过以往。铁的产量比唐时提高了三倍。丝织业,过去作坊只生产绫锦等高级品,普通的绵帛都是农民所制,北宋时城里买丝织帛的“机户”多了起来,丝织业商品化程度提高,而不仅限于半自给性的耕织结合的农家副业。瓷器业有很高的艺术水平,河南窑业(官窑、汝窑的青瓷、钧窑的红釉瓷)已盛于河北(定窑的白瓷),景德镇的青白瓷开始“著行海内”。科举制和书院制的发达,促成印刷业(活字版发明)的兴旺。其他一般日用品,如皮革、编织、竹藤器物、漆器和笔墨砚等文化用品,也都在过去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这使发展中的商业从城市又得到一个重要的产品来源。


宋辽西夏商业城市和商路图

北宋商业的发展,表现在政府对商利的重视和商业收入的巨大增长上。

北宋承袭唐后期和五代征税的传统,广设税务,征收2%的过税(即过去的关津税)和3%的住税(即过去的市税)。仁宗庆历时一年城乡商税共收入1975万贯(千钱为贯,宋代用“省陌”,法定77文当100文钱用,数字来自张方平《乐全集》卷廿四《论国计事》)。另外,酒税及卖酒收入1710万贯(张方平计算);卖茶收入64.9万贯(不包括非属商业收入的、园户交纳的茶税——44万贯,由《梦溪笔谈》中的数字计算);中央掌握的销盐收入715万贯(不包括地方的官卖盐的收入,数亦来自张方平)。另外,从对外贸易中所得收入一年也有53万余贯。五项合计达4600余万贯,来自商业方面的收入要占到整个中央财政收入(包括货币与实物)的1/3强。货币(缗钱)收入更是基本上依赖商业提供。而在唐时(宣宗大中时),一年的榷酒收入仅为82万贯,盐利278万贯,茶税不过近百万贯;商税收入更是“随而耗竭”,数额并不大。宋代税收稽征数额大增,无疑是商业发展所致。

正因为商业发展,市场容量扩大,所以北宋中叶每年铸钱数量虽超过盛唐十几倍,铜钱还不够用,有些地区使用铁钱(贱于铜钱),白银(称“铤”,即银条)也更多地进入流通而作为支付工具;稍后还创行了世界最早的纸币——交子。

北宋商税起初征收有则,细碎物品免税;有时还下减税之诏,一时可算是行了“恤商”之政。但到北宋末叶蔡京当政,商税日趋苛繁,山区人民“所赖以为市,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方腊起义时语)。原来还过得去的盐、酒、茶专卖制度,在蔡京手里变成了加劲敛钱的工具,苛征商税,越演越烈,结果当然是影响商业的正常发展。不久,金人南下,这个腐朽的政权就只好垮台了。

金人攻破宋京汴梁,占领北中国的大部分领土,宋室南渡在临安(杭州)建立偏安的政权——南宋(公元1127—1279年)。在一个半世纪里,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努力,南方生产继续前进,商业也比北宋时有进一步的发展。然而南宋统治者却借机加重剥削,反过来却阻碍了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南宋统治区只及北宋的2/3,而由巨额军费和其他费用构成的财政支出却大于北宋,窟窿主要就由掠夺商民来弥补。仅东南一隅(不包括四川),淳熙末岁入钱6530余万缗,大于北宋神宗时全国最高岁入数的6000余万缗(一缗即一贯,元祐时,岁入4800余万缗)。其中“合茶、盐、酒、算、坑冶、榷货、籴本和买之入”,为4490余万缗,直接来自商业、来自外贸的收入曾达200万缗。此外则是经制钱、总制钱(货物交易、金钱出纳时的附加税)、月桩钱、版账钱等收入,也都与商品交换有关。敛重至此,“宜民力之困矣”(以上请参阅李心传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四《财赋一》)。以商税而论,由于苛繁已极,税场在人们心目中简直变成了“大小法场”。

与南宋对峙的金,商业因北方经济曾经遭受破坏而一时衰退,后来才逐渐恢复,但除部分地区(如山西)外,一般都比不上北宋之时。过去舳舻相接的汴河已淤成平陆,长满了酸枣棠梨。金政府由于铜源缺乏,就铸造银币(银锭)和发行纸币(“交钞”)。但纸币越发越滥,币值日落,最后,物价一日数变,“市肆昼闭,商旅不行”,一万贯钞只能买一个烧饼,社会经济濒于崩溃。南宋也是因滥发纸币(交子、会子),大搞通货膨胀,而致城市萧条,店肆昼闭,民心背离;金与之可谓南北如出一辙。

蒙古灭金吞宋,统一南北,建立了元朝(公元1280—1368年)。元政府掳掠、拘役大量的手工业工匠,以官府或贵族的作坊,垄断和控制了重要生产部门,民间手工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流通领域又由元统治者假手于色目特权商人集团(中亚及西域降人)进行把持和操纵,并最大限度地加强商品的专卖、加重商税的征收。汉族商人备受歧视,民间商人很难活动。再加元政府也滥发纸币,不计后果。在这样的条件下,商业又出现后退的状况。只有金银珠翠等奢侈品、高级丝织品和高档手工业品充斥市场,供统治阶级消费和国际商人转贩。大都(北京)又出现与马、牛、羊市并列的“人市”,奴隶贸易带有国际规模。这方面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仍是畸形的发展。值得提出的是:元政府经营大都(今北京),使之成为规模宏伟的国际性城市;为便于对京师的漕运,开凿了从大都到杭州、直北直南的大运河(当时还未很好畅通);这两件事又给以后明清两代商业的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