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绣衣使者的日常 第一节
“持剑要稳,突刺要发力于腰。”
史阿举起短剑,口中教训道。眼前的少年点点头,再一次扬剑朝他刺来。这一刺迅捷无比,已隐然有了几成火候。史阿游刃有余地格挡着,还不时提点两句。每一次提点,都让少年的剑势变得更加凶猛。他的悟性和根骨,让史阿心中颇为惊讶。
史阿觉得有些奇妙。他和徐他原本受雇于蜚先生,和其他十几名刺客潜入曹魏各城,伺机扰乱。现在却被指名要来教这个曾被自己挟持过的小孩子剑术。这少年看来身份不低,连公则都对他客客气气的。
对于这个叫“魏文”的少年,史阿还是挺欣赏的。他有着同龄人中难得的沉稳,而且悟性极佳,天生是个学剑的好苗子。他记得老师王越曾经说过,剑是杀人利器,人心怀有戾气,才能在剑术上更进一步。而魏文在这方面的天分,让史阿啧啧称奇,小小年纪,一握住木剑就杀气四溢,尤其是听他解说王氏快剑的要诀时,更是杀气四溢。他与史阿对练,每次都好似面对杀父仇人一样,经常逼得史阿使出真功夫,才能控制住不伤到他,也不被他伤到。
史阿真心喜欢这孩子,毫不藏私,把自己胸中所学尽数教出。他相信,如果师父王越知道,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行了,今日就练到这里,筋骨已疲,再练有害无益。”史阿第十次拍落了曹丕手里的短剑,宣布今日的练习就到这里。
曹丕脸上红扑扑的,微微有些喘息,但整个人特别兴奋。他深躬一礼,然后用衣襟下摆擦了擦剑身,随口问道:“王越如今在哪里你可知道?”史阿微微皱了下眉头,这孩子的话里对王越殊无敬意,按辈分来算王越可是他的师公呢。不过这些大族子弟都是如此,学剑学射学御,无非是一技傍身而已,改变不了世家寒门之间的尊卑藩篱。他回答道:“我与师父已一年未见。上次见他,还是在寿春。师父闲云野鹤,从来都是行踪不定的。”
曹丕“哦”了一声,又问道:“跟你同行的那个徐他呢?”史阿笑道:“那个人性格有点古怪。他以前在徐州遭逢过大难,所以不大爱说话,公子不要见怪。”曹丕好奇道:“遭逢什么大难?”
“曹贼屠徐嘛。”史阿回答,没注意到曹丕眼里闪过一丝恼怒。“那年曹操打陶谦,在徐州大肆屠戮,死了十几万人。徐他当时家在夏丘,一家人都被杀死,尸体抛入泗水,只有他侥幸活下来了,被师父所救。王氏剑法,讲究‘怀惧而自凛’,要心中怀着口恶气或戾气,才见威力。我这个师弟,一直对曹操仇怨极深,施展出剑法来,连我都未必是对手呢。”
曹丕道:“原来如此,下次有机会,我想和他过过招。”史阿连忙劝阻道:“还是算了,他根本分不清喂招与决斗,一上手就是不死不休之局,伤了公子就不好了。”
曹丕露出一丝嘲讽的意味:“王越起手无悔,徐他不分轻重,王氏快剑的剑手里,反倒是先生你最正常不过。”史阿无奈地笑了笑,把铁剑绑回到腰间。他们这样的人用不起剑鞘,都是用一根粗绳子把剑拴在腰带上,走路时得用手扶住剑柄,不然容易割伤大腿。曹丕看了一眼,把手边的吞口包铁楠木鞘拿起来,扔给史阿:“这个送你吧,权当束修。”史阿连忙推辞,不过曹丕再三勉强,他只得收下。
“若是你过意不去,就多教教我王氏快剑的要诀吧,我可是迫不及待要用呢。”曹丕眼神灼灼,这让史阿感到几分熟悉。他记得徐他在第一次学剑时,也是这样的眼神,不由得在心中纳闷,这锦衣少年哪里来的这么大仇恨?
这时候,在校场外传来马蹄声,一骑信使飞快驰来,行色匆匆不及绕路,直接踏过校场,直奔主帅大帐而去。曹丕和史阿对视一眼,后者漠不关心,前者却隐隐有些期待。
那信使驰到大帐门口,下马把符信扔给卫兵,一头闯了进去。帐篷里公则和刘平两个人正在饮酒吃葡萄,公则一直不提北上见袁绍的事,刘平也故作不知,两个人虚以委蛇地谈些经学趣闻,鸡舌香的味道弥漫四周。
信使走到公则身边,俯耳说了几句,公则脸色阴晴不定,挥手让他出去。刘平一枚枚吃着葡萄,仔细观察着公则的神情。公则起身道:“刘先生,告罪告罪,有紧急军情需要处置一下。”
“看来我的礼物,是送到了啊。”刘平轻描淡写地说,公则听到这句话,浑身一震。他挥手让帐内其他人都出去,趋前压低了嗓子,像是吞下一枚火炭:“颜良……是你安排的?”
“若不如此,怎能显出我汉室诚意呢。”刘平把葡萄枝搁入盘中,还用指甲弹了弹盘沿。
公则心情有些复杂,颜良的跋扈确实让他十分困扰。他也施展了些小手段,想让这蛮子吃点亏。但公则没想到,等到的却是颜良枭首全军覆没的消息。能让数百精骑死得这么干净,必是曹军精锐悉出。能对曹军如臂使指,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一念及此,公则看向刘平的眼神,多了几丝敬畏。刘平道:“郭大人,礼物可还满意?”公则面孔一板:“颜将军首战遇难,挫动我全军锐气,这叫什么大礼!先生太荒唐了!”
“袁公心怀天下之志,应该接纳九州英杰,岂可局于一地之限,计较一人之失。”
刘平的话没头没脑,可意思却再明白没有了。
袁绍军的体制相当奇怪。冀州派的势力俱在军中,魁首是田丰、沮授,下面有颜良、文丑、张郃、高览四员大将牢牢地把持着军队;而在政治上,却是南阳派的审配、逢纪、许攸等人并总幕府大权。此次出征,逢纪名义上执掌军事,冀州派一直深为不满,两边龃龉不断。
主帅身亡,兵将未损,对公则、对颍川来说,算得上是一个最理想的结果。依着规矩,颜良死后,麾下部曲都会暂时划归监军公则统辖。这握在手里的兵,冀州再想讨要回去,可就难了。等于冀州派经营得密不透风的军中崩坏了一角,一直处于弱势的颍川派便有了可乘之机。
刘平说的一点都没错,这对公则来说,绝对是一份丰厚的大礼。
公则望着一脸淡然的刘平,突然惊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之前他总是有意无意把自己摆在一个施恩者的高度,居高临下,现在才发觉,汉室的实力比想象中更可怕,他们根本不是走投无路前来投奔的困顿之徒,而是与袁绍地位对等的强者。
公则重新跪坐下来:“先生教诲得是……郭某乍听噩耗,乱了方寸,还望先生见谅。”刘平笑道:“颜良轻军冒进,以致倾覆。只要将军审时度势,反是个大机遇啊。”
公则连忙抬起头:“依先生的意思,该如何应对?”
刘平在手心上写了一个字,伸向公则。公则一看,为之一怔,失声道:“这,这能行么?”刘平道:“行与不行,明日便知。”然后把手缩了回去,用素绢擦拭干净。公则隐隐觉得有些明白,却隔着一层素帷没点破。
公则觉得这太荒谬,不再细问,刘平也不解释,起身告辞。公则送走他以后,马上传令诸营加强戒备,亲自带着几十名亲卫去颜良营中去。主帅身死的消息很快就会传遍,不早早镇伏,造成营变营啸就麻烦了。
刘平一出大帐,恰好看到曹丕在帐外持剑等候。他走过去一拍肩膀:“走,回营。”曹丕把剑鞘送人了,只得把剑扛在肩上,小声问道:“我看到有信使匆匆忙忙进去,你的礼物送到了?”
刘平笑着点点头。这一份大礼送来得相当及时,一下子就把公则给震慑住了。刚才他故意卖了个关子,就是为了进一步夺取话语之势。言语交往,形同交战,取势者占先。当公则开口向他求教应对之策的一刻,攻守之势已易,刘平完成了从“求助者”到“决策者”的角色转换,终于把一只手伸进袁绍军中,这对他接下来的计划至关重要。
“何必这么麻烦,想对付这种人,办法多得是。”曹丕颇不以为然,他觉得公则就是个贪婪的胆小鬼,一把剑、几个把柄,足以让他言听计从,用不着这么苦口婆心。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刘平道,与曹丕并肩慢慢走着,“昔日有风伯和羲和二神相争,约定说谁能将夸父的衣袍脱掉,便可为王。风伯先使北风劲吹,夸父却将袍子裹得紧紧。羲和召了自己的十个儿子,化为太阳,当空炽晒。夸父耐不住酷热,不得不袒胸露乳,裸身逐日,羲和遂胜出。”
曹丕听完这故事,默不作声。刘平也没过多解说,他相信以这少年的聪明劲儿,能想明白其中寓意。这就是刘平自己选择的“道”,是仁慈之道,于无声处潜移默化,胜过咄咄逼人。
这时候曹丕忽然停下脚步,唇边露出一丝戏谑:“那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刘平一下子被问住了,这个寓言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哪里还有什么后续。曹丕一本正经道:“后来这十个太阳都不肯回家,大地焦旱,把夸父给生生渴死了。结果惹出了后羿,射杀了九个太阳,最后只剩下一个,成为天上独尊之主。”
“……”刘平没想到这孩子居然会这么想,咳嗽一声,不知该如何接下去。倒是曹丕开口问道:“可是,公则也不过是个前锋罢了,袁绍身边策士众多,你怎么可能掌握全部?”
“袁绍在官渡,我是无能为力的,可是邺城不是还空着么?”刘平笑了笑。
邺城是袁绍的重镇根基所在,地位与南皮仿佛。曹丕没想到刘平想得那么远,从官渡轻轻跳去了邺城。他一时想不出其中渊源,于是乖巧地闭口不言。
两个人走到营帐,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他们定睛一看,原来是徐他。他还是那一身衣不遮体的模样,一把无鞘的破旧铁剑随意系在腰间,大腿外侧尽是新旧伤口。他见刘平到了,把铁剑扔在地上,双手伸平走过去,以示没有敌意。
刘平不知道他为何出现在这里,徐他走到跟前,突然双膝跪地:“大人你曾说过,人命如天,无分贵贱,可是真心的吗?”曹丕皱眉,刚要出言喝叱,却被刘平拦住。
“你有什么事?”
“大人既敬惜性命,必然不耻曹贼徐州兽行。”徐他一扯胸口,露出右胸一处触目惊心的伤疤,“我一家老小,全数抛尸泗水。我独活至今,只为杀死曹贼,为徐州十几万百姓报仇,恳请大人成全。”
曹丕的脸色陡然变了,刘平按住他肩膀,平静道:“你不是受雇于袁绍的东山人么?此事你该去找郭大人商量,我不过一介商人,又有何能为?”徐他昂起头来,黄褐色瘦脸颊颤动一下,难以分辨是笑容还是愤怒:“大人可不是什么商人。你们从白马城出逃,是刘延与你们配合演的一出戏,我当时都看在眼里了。如果我说给公则听,你们就会死。”
四周的空气一下子凝滞住了,徐他的话直截了当,反倒更具威胁意味。刘平眯起眼睛:“可我能做些什么?”徐他毫不犹豫地说:“我要你把我送进曹军主营,要近到足够可以刺杀曹贼。”
刘平的呼吸依旧平稳,他把视线缓缓转向曹丕:“小魏,这件事,就由你来定吧。”这是个避嫌的举动,表明汉室对刺曹没有想法。曹丕却没想到刘平居然让自己来做决定,一下子没什么心理准备,慌乱了一阵才说道:“你确定要这么做?曹操治军严谨,你进了主营,就算成功,也没机会逃掉了。”
徐他手掌一翻,表示对这些根本不在乎。曹丕飞快地转动着念头,心想如果是父亲或者大哥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才好,忽然,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天才的想法涌入脑中。
“这么说,你愿意为刺曹付出任何代价?”
“是的。”
“很好很好,很有荆轲的风范嘛。”曹丕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又环顾四周,“那咱们现在缺的,只剩一个樊於期了。”
“樊於期?”徐他眼神有些茫然,他根本不识字,这辈子唯一学过的两件事,只有务农和剑击。
“他是秦国的将军,后来叛逃到了燕国。荆轲取得了他的首级,才得以接近秦王身边。”
“哦……”徐他的眼神渐渐亮了起来,他身为刺客,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曹丕挥了挥手,上前一步:“你暂且留在我身边,等到时机成熟,我会为你做易水之别。”
徐他与曹丕对视片刻,终于双膝“咕咚”一声跪在地上,用配剑割开手臂上的一片血肉,用手指蘸着血擦拭曹丕的剑身。这是死士们效忠的仪式,意为“以肉为剑,以血为刃”,将自己化为主家的利刃,兵毁人亡,在所不惜。
曹丕俯视着徐他,这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死士,心情有些得意,也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