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骨肉相残 身后凄凉
怎么处置呢?隋文帝大笔一挥,“免官,以王就第”,别当官了,你就以王爷的身分到你的府里待着。本来是儿子被媳妇投毒,差点没命,可是,隋文帝不仅没有可怜儿子,反倒治了他的罪,真是有点违背人情。
连宰相杨素都劝隋文帝说:“秦王之过,不应至此,愿陛下详之。”秦王杨俊有错,但是错不至此,陛下是不是可以原谅他,从轻发落?隋文帝回应杨素说:“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你说我这五个儿子就可以特殊对待、从轻发落的话,当初你们制定《开皇律》时,怎么不单编一本天子之子的法律?所以不能这样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说得义正辞严,绝不宽恕。
他这边不宽恕,那杨俊呢?杨俊当时在病中,根本下不了床,只好派使者替他向隋文帝请罪。隋文帝对使者说:
我戮力关塞,创兹大业,作训垂范,庶臣下守之而不失。汝为吾子,而欲败之,不知何以责汝!
我好不容易创业,你却想败我的家,我不知道怎么收拾你才好!意思是贬你的官还是客气的!秦王性格软弱,本来就病得不轻,又被隋文帝这么一威胁,连气带吓,病势加重了。
开皇二十年(六○○年)六月,秦王一命呜呼。按说,白发人送黑发人,隋文帝应该很伤感才是,完全没有。开皇二十年六月,正是皇太子杨勇被废的前夕,隋文帝全部心思都放在和太子斗法上,对于秦王之死,根本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到秦王府邸哭了几声了事。
这也罢了,更冷酷的是,连秦王府的僚佐请求立碑,隋文帝都拒绝了,说:
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若子孙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
想要求名,最好的方法是名垂青史,要块石头有什么用?这样的说法看似正确,但实在是太绝情了。大臣一看皇帝如此绝情,赶紧逢迎。
怎么逢迎呢?有人说,秦王的儿子是崔氏王妃所生,崔氏因对丈夫投毒,已经被赐死了,是个罪人。她既然是个罪人,她生的儿子也就是罪人之子,没有继承父亲王位的资格,也没有主持丧礼的资格,那怎么办呢?干脆让秦王府的官员主丧。
就这样,秦王先是被妻子投毒,接着又被父亲抛弃,到死后,既没有墓碑,也没有亲人主持丧礼,堂堂王子,简直就和孤魂野鬼一般,凄凉极了。
可能有人会说,隋文帝这样严格要求儿子也没错,总比纵容儿子为非作歹强。话虽如此,但是,做为父亲,隋文帝的作法还是太过偏激、太过无情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个连儿子都如此冷酷对待的皇帝,岂会对其他人有更多的同情和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