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英布:江湖最后一个大佬 四、大风歌
英布落跑后,刘邦班师回朝,旅途经过故乡沛县。他决定留在沛宫摆宴,光宗耀祖。
自古以来,富贵还乡是每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情怀。项羽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项羽如此,韩信如此,刘邦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直以来,刘邦没有回乡显摆,主要还是因为工作忙,真的忙。近乡情更怯,此时没有人知道,刘邦是拖着一个怎样的身体回到故乡。
沛县,是他混了四十多年的地盘。四十年岁月蹉跎啊,整天戴着一顶引领时尚的竹笠到处招摇过街。在这里,他曾经是闻名乡里的光棍,曾经是最大的流氓加无赖。如果秦始皇不嗑药患疾而死,如果没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还将继续在这块沼泽之地晃过无聊的余生。但是,一切都被上天打破了。仅仅十几年,他就以天下最辉煌的成就超越了项羽荣归故里。这时,他已鬓发斑白,迟暮年华。
一个人,他一旦成为这世上的富贵者,有三种人尤变得更加可贵。一种是儿时伙伴,一种是邻居大婶大妈,一种是儿时的老师。因为,唯有这三种人能替他保存着曾经天真纯美的岁月和记忆。
此时,当年看着刘邦成长的老师及大婶大妈们几乎全都作古,睁眼活在世上的唯有儿时玩伴。刘邦和这些乡村伙伴们坐在一起,无不唏嘘感慨。时光就像冲天火箭,大家仿佛昨天还蹚在沛县的沼泽里抓鸟捕虫,或是上树摘桃下水摸鱼,一眨眼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衰老的世界。
几乎每个西方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年轻的时候多努力奋斗,渴望年老之时可以坐在某个海边静静地看斜阳落去。纵观刘邦的一生,他似乎全倒着走了。前大半生无所事事,后半生奔波不止。这不是命运的耍弄,这是上天以人书写传奇历史的必然。哎,岁月易老,江山依旧在。举起杯来吧,让我们饮了这杯酒,尽了这份谊,不管人间天堂,仍然是永远的伙伴。
刘邦喝得高兴起劲时,不由击筑而歌。筑,是古之失传的一种弹奏乐器。艺术演绎的最高境界,不是你去支配艺术情感,而是像神鬼上身一样,你完全被情感艺术控制。这种艺术境况,尼采称之为酒神精神。此时,已经陷入酒神状态的刘邦领唱道: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一支由一百二十个儿童组成,并且被刘邦亲自训练过的乐队齐声与刘邦相和。歌声慷慨激昂,犹如草原上牧民高亢的歌声,穿越苍茫大地,直撞宇宙刚强如铁的胸膛。酒精和音乐真是个好东西啊,它不但能发泄积郁,还能喷薄情志。刘邦醉意朦胧,不由翩然起舞,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之情油然而生,眼泪缓缓地溢出眼眶,淌在了脸上。
这泪水,是游子辛酸尝尽的悲乡之水。孔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凡是背井离乡之人,他要么是受到本乡水土困扰被逼远离,要么就是受到远方理想的召唤和诱惑。但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你赐予一些,又不得不从你身上取走一些。在这一刻,荣华富贵皆是身外之物。当黄袍脱下,当本真被还原,当衣裳被掀开,原来你背上深深地烙上了故乡之印,你的内心深深地被故乡的情丝纠缠着。
哦,故乡。最初,你不过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鸟巢。然而,当我走得越来越远,当我漂得越来越久,这鸟巢就不知不觉地成为精神的栖息地。最终,无论我做成多大的产业,无论变成一个多么伟岸的男人,我,仍然是这个鸟巢里飞出的一只小鸟。
鸟儿恋旧巢,胡马朝北望。这是动物界一种本能的冲动。在这一刻,刘邦却淋漓尽致地把它演绎成人类文化本能的冲动。
于是,刘邦无不感慨万千地对沛县父老乡亲们说道:远游的人总是思念着故乡,我虽然建都关中,但是将来我死后,我的魂魄还会喜欢和留恋故乡。为表达我对沛县的一份思情,我决定把沛县作为我的汤沐邑,免除沛县百姓的赋税徭役,世世代代不必纳税服役。
这,就是一个游子最原始,也是最美的对故乡的回报。沛县百姓听得无不欢欣喜悦。他们继续杀牛宰羊,强烈要求刘邦留下来多玩几天。这一玩,十多天就过去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算是今天,春节放假也就十来天。这一趟回乡省亲,刘邦可是忙里偷闲的,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喝下去了。于是,刘邦对沛县百姓说道:行了,聚会就到此结束吧。我这一路带的人多,他们供应不起,我还是回去吧。
供应不起,刘邦这话一半是客气话,一半则是过意不去。然而,这话传到沛县百姓耳里,却是另外一番演绎。皇上你不要担心,您吃得起,我们当然招待得起。你南征北战,十几年如一日,好不容易路过故乡一次,容易吗?
来来来,杀牛宰羊且为乐,劝君更尽一杯酒!于是,当刘邦刚刚离开沛县,走到城西时,沛县空城而出,再献上美酒肥牛,以此逼留刘邦。
刘邦不得脱身,只得驻下,搭起帐篷,又痛饮三天。
三天后,有两个好消息传来。一个吴臣带来的,英布成功被斩;一个是周勃派人传来的,陈豨亦被斩首,叛乱之地全被平反。人逢喜事心情爽,刘邦决定,让丰邑享受沛县一样的待遇,世世代代不交税!
现在,刘邦真的要回长安上班了。因为,他还要赶着回去做一件重要之事。那就是:废太子刘盈,更立刘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