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弘光朝何以速亡

在即将告别弘光朝前,我将对其做一小结,分析其为何立国仅仅一年就告灭亡。

自弘光朝建立的那一天起,其君臣上下都有一个“偏安江南的曲未终,东晋南宋的梦未醒”情结,希望自已的南明王朝也能像东晋、南宋那样在南方的半壁河山中重新享国百年。

但是,这一情结,犹如一朵娇弱无力的花,没来及结果,就被来自塞北浩荡的冷风吹散得一干二净。

东晋、南宋何能再次立国百年,而南明,比这两个王朝控制的地盘更广、拥有的人口更多、经济的规模更大,却致速亡。这一问题,四百多年来,带着挥之不散的哀伤,深沉地在拷问着整个汉民族内心。

今天,我也加入到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之中,希望个人的一孔之见也能在南明史的研究中闪烁出一点微弱的亮光。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下面,我就从外因、内因两个方面来分析弘光朝速亡的原因吧!

外因:时代不同了,对手不一样。

东晋的对手,在相当的时期内,是一个个各自为政的北方十六国。公元316年,匈奴族刘渊建立的汉国灭亡了西晋,但灭晋后的刘渊并没有取代西晋、一统南北的能力和兴趣,而是在收拾好西晋都城洛阳的金银财宝后,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黄土高坡。其后的北方,则陷入了五胡十六国的混乱状态,那个政权都无力挥兵南下。

东晋在公元317年建立,一直到公元383年,在前秦统一北方后南下的66年间里,都没有受到过来自北方实质性的危胁。这就给了东晋留出了从容建国、从容发展的时间。

南宋的对手,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金国,金国在1127年灭亡北宋后,也和刘渊一样,俘着徽钦二帝、带着子女玉帛,快快乐乐地回老家上京享用去了。而在北宋原来的北方区域,金国在开始的几年里,则先后建立了楚、齐两个伪政权来统冶管理,自己则只满足于抽取“保护费”。

后来在赵构建立南宋的次年,觉得很不是滋味的金国在金兀术率领下发动了一场旨在“搜山检海捉赵构”的战争,战争进行了最后,是金兀术的十万得胜之师在一个小小的黄天荡被围困四十余天,自此断了南下的信念。

双方断断续续打了十年,这十年,对金国来说,是“逝去的十年”;对南宋来说,是“收获的十年”,十年后,金朝正式确立了对北方的统冶,但却不敢南下牧马,南宋稳定了在南方的政权,但也无力北伐中原。最后的双方只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

而南明弘光小朝廷,所面对的,却不是这样的一个对手,明未辽东经济的发展已与内地等肩,占领了此地区的十万多女真人被二百万的汉人所包围,宛如一条强劲的小河汇入大湖的怀抱,在经济、文化、政治上迅速汉化,再也不是一个仅得辽东一隅就心满意足的富翁了。

“心有多远,你就能走多远。”从后金变为大清,这不仅是一个国号的变更;从、盛京迁都北京,这不仅是一个行政中心的改变,这一切,都蕴含着一个新生民族伐取中原、一统华夷的政治理想,而辽东二十多年的行政锻造又催生了这个新生民族政治能力。

在外部碰上这样一个对手,就会促使弘光朝只能朝两条路上狂奔,要么在复兴的路上迅速崛起,要么在衰败的路上迅速死亡,根本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说完了外因说内因,毕竟,在促进事物发展变化的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促使弘光朝灭亡的内因有以下几点:

一、社会的主要矛盾——土地兼并,依然没有消解。

弘光朝所在的南方,是明朝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的区域。之所以没有在此爆发大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是因为南方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佃农租种地主的地交出大量的租税后生存的条件还是要略好于北方;二是发达的工商业吸纳了大量农民的下岗再就业,成为社会的“稳压器”;三是农民革命战争的烈火还没有烧到南方,革命缺少揭竿而起的领导者。

但稳定并不代责安定,大量土地兼并造成的后果就是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穷人过多。特别是在马内阁宣布田地加税后,下层民众的生活更加贫苦,对新政府是失望X失望=绝望,南明政府的统治基层根基己严重崩塌。当清军首次南下时,下层民众大部分采取了观望的态度,自发的抵抗寥寥无几。

而此时,在清朝统冶的北方区域,多年的战争破坏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出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为社会转入下一轮重建工作开创了良好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清廷又适时颂布了减税、认养无主地的政策,使大部分控制的北方地区开始安定下来,下层民众开始着眼追求安定、追求财富,社会经济开始慢慢复芳,结果是逐渐使清廷可掌握的社会资源有所增强,为大规模的统一战争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国家领导人——皇帝的继承和培养制度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朱元璋开国时制定了“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兄终弟继、近支优先”四项基本原则,这实际上是一个身份决定皇位的原则,在这四项原则下,皇帝的继承者的数量有了保证,质量却不保证。心理变态者、不务正业者、好吃懒作者、贪财吝啬者等等各类持别性格的人物都有可能因身份原因登上皇帝的宝座。

在皇帝的岗前培养上,太子的培养是虽然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但并不科学,也不能与时俱进。

在特殊时期,如果太子的这一脉忽然中断,近支藩王就成为未来皇帝最直接的后备人选。

但在这些藩王行政能力的提前培养上,从“造反成功人士”——朱棣那一代起,为了国家的长治,为了王朝的久安,朱棣就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藩王兄弟们逐个赶出了政治和军事的舞台。

作为补偿,他在经济上给予这些藩王们“高薪厚养”,让他们一辈子在自己那块不大不小的封地上,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藩王们,思想境界高雅的,可以从事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比如向艺术界发展发展(如潞王);思想境界低俗的,则只能在吃喝玩乐中虚度人生(如福王)。

这样的结果,就是国家一旦有事,这些大大小小的藩王们不但无力担付国家兴亡的责任,相反还会成为国家的包袱。中间身份特殊的藩王,骤登大位。虽有振兴国家的雄心,却缺乏振兴国家的能力。

明王朝的国家领导人——弘光帝就是这样的一个藩王。在时而花天酒地,时而落荒逃难中渡过了前半生,被拥立为皇帝后却发现自己的懵懵无知,一番挣扎后就把大权付之于首辅马士英,他则再埋下头来,重回到以往吃喝玩乐的人生状态。

这不仅是弘光帝个人的悲哀,而且是整个明未“藩王一族”的悲哀。在弘光帝之后的鲁监国、隆武帝、永历帝都面临着这样的尴尬。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能力这个看不见、模不着的东西,实在不是跟着身份与身俱来的,需要后天慢慢的培养和磨砺。而后天的环境,却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同期的对手清朝,国家最高领导人的继承制度是在局部范围内的民主选举制,选举的标准就是能力最强者胜出。这样的制度下,皇太极、多尔衮这两个政治强人虽小经波澜,却从容地登上大清实际最高领导人的高位。

另外,这两位领导人在履职前,也不是锁在深宅大院死读书、读死书的,他俩不但经过了金戈铁马的战争考验,而且经过了抚国安民的政治锻炼,行政能力与对手崇祯、弘光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三、财政与军事“双破产”

明朝中后期,国家的财政收入70%来自南方地区。南明建立后,北方那些“烧钱”的行政区,如辽东、陕西、河南要么成为“沦陷区”,要么成为“不管区”,南明现在财政收入是“取之于南方、用之于南方”,财政应该是很充裕和潇洒的。

但实际状况是,1644—1645年度,南明财政收入是白银约460万两,支出却高达700万两,亏损240万两,比崇祯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造成这样的窘境,虽然说官吏贪污、弘光帝的高消费(大婚、重建明故宫、发展梨园事业消耗白银约百万两)两者“功不可没”。但大量的银子却被用来养兵了,尤其是来养处于国防一线的“五镇”兵,这些兵大爷一年就花了南明420万两白花花的银子。

但最让弘光朝堂恼火的是,花钱养了兵,关键时刻却没用得上,清兵一南下,这些高价养的兵大爷在他们领导下,或者搞了“窝里斗”,或者来了“反戈一击”,两者和清兵结合起来,成为南明弘光小朝廷直接的掘墓人。

对这段历史,我一直有一个疑惑,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南明因为养兵拖跨了经济、摧残了民生,导致了弘光朝财政与军事“双破产”。那么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清朝不是也养了很多兵,为什么就没有拖跨经济呢?爆发经济和政治危机呢?

后来我研究了古代中国的几类“养兵”制度,发现历史上以下的三种“养兵”制度是很省钱的,而清初的八旗制就名列其中。

A:唐初的府兵制;

B:明初的卫所制;

C:清初的八旗制。

这三种养兵制,为何省钱?就是因为这三种军制下,国家是不给士兵发饷的。非但不发饷,打起仗来,士兵还得自备马匹武器(平时把马匹武器保养不好的士兵,打起仗来,就等着丢命吧!)。和平时期,这些士兵仍回去当农民、牧民或猎户,从事社会财富生产,自养自足。

这样算下来,国家不但省了军人工资,而且还省了被装、武器、养马等各种费用,国家要直接支出的,只是在出征期间的粮草费。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家也不能“无偿”使用这些士兵,作为交换条件,国家要拿出一块土地来,作为“补助”发给士兵,让士兵能够从这块地的收入中获得收益,养活自己和家庭。

这三种养兵制,还有一个大大的好处,就是士兵的归属感强,忠诚度高。

这也很好理解,这些士兵不比募兵制下,花钱雇来的士兵,后者与国家维系纽带就仅仅一个“钱”字,而前者与国家维系纽带多了去,土地、房屋、生死病死、各种福利都要靠国家来解决,不忠于组织不行啊。

又有一个疑问,既然明朝前期搞的卫所很省钱,为什么后来却搞不下去了?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恰恰是这三种养兵制的一个统一的宿命——在王朝的初期兴起,在王朝的中期终结。

这是因为,王朝初期,国家通过政权可以把战后大量的“无主荒地”掌握在手中,分配给为国浴血奋战的士兵。

但后来战争结束,和平建设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士兵得来的土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被“交换”“兼并”或者上级“贪污”掉了,而此时的国家,却再也无法拿出新的土地继续维持这种特别省钱的养兵制度了。

但军队是国家的柱石,士兵还得养,没办法,国家只能采取用财政收入来花钱养兵了。

而在一个王朝的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突出,盗贼、战乱都需要国家养大量的兵来“压场子”。于是,财政支出就越支越高,可是养的兵忠诚度不高,战斗力不行。于是就再多养兵。无限的军费支出和有限的财政收入成为把这个王朝拉向死亡的深渊两匹脱缰的烈马(当然还有别的原因)。

这不仅是明朝走过的一个既定轨道,也是唐朝、清朝走过的一个既定轨道!南明弘光朝只是在明朝走过的轨道又行驶了一段而已,在这段已铺设轨道中,她的灭亡,只是或早或晚的事情!

四、弘光朝的另一致命因素——三大争,即党派之争、军阀之争、文官与军阀之争。

作为明朝的继承者,南明不但继承了她传统的项目——党争。而且还继往开来、推陈出新。

党争之外,又推出了军阀与军阀之争,文官与军阀之争。把“争”的项目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和广度。

先说搞得最历害的党争吧,南明的党争,不同于近现代社会中的政党之争。近现代社会中的政党之争是君主虚位下的竞争,有公开公平的规则,有透明严密的社会监督,双方的竞争原则是“对事不对人”。在近现代政党良性竞争的促进下,社会向着更公正、更合理的秩序迈进。

而明朝及南明的党争,完全是在一元君主专制下的门派之争,没有公开公平的规则,没有透明严密的社会监督,双方竞争原则是“对人不对事”,相互倾扎、党同伐异是其最大的特色。在此党争恶性循环下,社会向着更混乱、更腐朽的秩序转进。

南明弘光朝的党争,主要是以阮大铖为首“阉党”(主要由勋贵集团和阉党残余组成)与群龙无首的东林复社(主要是文官集团)搞的竞争,双方围绕“选帝”“逆案”“顺案”“弘光三大案”展开一系列的争斗。争来争去的结果是既没有成功者、也没有胜利者,双方都是失败者,得利的一方则是守在一旁看笑话的清朝。

清朝在定鼎北京后,也出现了“党争”,原复社领导人之一的龚鼎孳和原阉党领导人之一冯铨再度激情上演党争的传统剧,但政治嗅觉极其敏锐的多尔衮没有接这个碴,以自己的“英明神武”当机立断地将党争的苗子消灭于萌芽状态。

非但如此,多尔衮还严禁清朝高当利用科举之便搭车收取门生,一下子堵塞了党争的一个重要源头。

而此时的南明,不但在搞党争,而且,朝堂之外,军阀与军阀也不团结,各方因为防区的收益利益,你争我夺、枪口向内。上演了一出出“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窝里斗,使南明本来就有限的国防力量更为削弱。

在军阀与军阀互斗的同时,东林党人因看不惯军阀们的“行为方式”,参与了对军阀们的口诛笔伐,军阀们还之于颜色。而马内阁与南明最大的军阀头子——左良玉之间,因为门派和税收利益,争斗更是到了你死我活的状态。

弘光三大争中,千丝万缕,盘综错杂,怎一个“乱”字可以写尽!

上面的外因和内因累加下来,弘光朝“其亡也忽焉”就顺理成章了。

弘光朝速亡了,但南明朝却没有终结。随着以多尔衮为首的清廷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的实施。汉族,开始真正感受到了“亡文化、亡天下”的痛苦,救亡图存的民族自觉为南明朝的继续生存打开了一条缝隙,在这条缝隙中,南明朝,开始了其传奇而艰难的十七年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