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家的遗产:汉承秦制下的隐患与危机 王国的梦魇
面对功臣的奖赏、请封以及中央集权带来的权力诱惑,刘邦左右为难,王制可以暂时安稳功臣,帝制满足了统一的需要,两相兼顾,最终衍生了西汉的“郡国双轨制”。然而,这个貌似两全的制度终将为帝国带来难以平复的灾难,帝制、王制本身就水火不容。
刘恒站在高台上,回想汉帝国草创的历史,内乱引发的战争一遍遍捶打着帝国的土地与百姓,爱民如子的他黯然神伤,然而新生的帝国真的能超脱王制的梦魇与内乱的阴影吗?刘恒长叹一声,转过身去,他不愿意将那个否定的答案说出口。
刘恒的父亲刘邦继承秦制,建立了以帝制为政治制度的汉朝,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王制基本上走下了历史舞台,因为最后可以为它遮风挡雨的六国贵族势力已经被刘邦彻底根除。更为巧合的是,推翻王制的刘邦出身草根,这也说明了民间老百姓的王制思想并非根深蒂固,至少较之六国贵族,他们更容易接受帝制这种新的政治制度。
皇权时代的老百姓身处底层,他们往往目光短浅,一个个都是重利不重名的功利主义者,他们更看重现实的好处,而并不在意什么制度、权力、名分。因而,对汉帝国而言,这些坦然接受了他们名义上公投出的代理人——刘邦的老百姓们,更不容易成为反对帝制的新力量。他们喜欢刘邦,因为刘邦是人民的儿子,是草根,是布衣天子,既然刘邦是个好人,那他选择的帝制自然没错。
老百姓们的心里大多都是这么想的。
汉五年二月(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定陶(今山东定陶)登基。由于定陶早已被定为梁国的国都,梁王彭越也是大功臣,在当地实力雄厚,因而刘邦打算将首都定在东周的故都洛阳,经过戍卒娄敬的劝谏又将都城改定在长安。
汉七年(公元前200年),长安长乐宫的修缮工作完成,大臣叔孙通为刘邦设计了一套简单却不失帝王威严的君臣礼节。刘邦看着昔日在自己面前大大咧咧的战友们如今毕恭毕敬、战战兢兢地站在自己面前,忍不住洋洋得意,他在心里暗想:“原来当皇帝这么风光!”
出身草根的刘邦第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与尊贵,这令他对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倍感珍惜。
可权力的瓜分是无法避免的,只不过这种瓜分是隐性的——不是赤裸裸地将中央的权力分给别人,而是扭扭捏捏地通过分封功臣的办法来赋予旁人对地方的管理权和收益权。
刘邦登基之后处理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分封功臣。除了在执政初年分封了韩信、英布、彭越等八位异姓诸侯王外,汉六年(公元前201年)十二月,刘邦还一次性地封了十位列侯,有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他们都在灭秦战争或平楚战争中建立了不世功勋。
然而封侯行赏并不能够满足他们的欲求,毕竟人总归是受利益驱使的动物嘛。功臣们的肚子填不饱,这可让刘邦发了愁,被逼急了的他孤注一掷,弄出了一个绝世怪胎——郡国双轨制。一方面推行郡县制,保证了国家总体上的中央集权;一方面分封诸侯国,争取多方势力的支持。
刘邦的想法很好,可是他忽略了一点,王制与帝制原本就水火不容,怎么可能一直保持相互包容的状态呢?诸侯王的存在严重阻碍了中央的集权和国家的统一,而他们自己也会因为担心地位不保而准备反叛。
不论怎样,在那时,至少从表面上看,汉帝国成为了一个联合帝国,刘邦的皇权成了有限的皇权。
刘邦在位期间一共封了功臣一百四十三人,刘姓宗亲十一人,这种滥封应该只是权宜之计,他才舍不得到手的权力被抢走呢。但是功臣集团势力太过于强大,说话的时候总是咄咄逼人,刘邦想不承认他们有理都不行。
所以对于刘邦而言,他只能想些法子,找些理由,剪灭一些异姓诸侯王来缓解这种权力瓜分对自身皇权的伤害了。
造成汉初分封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述原因以外,还因为当时部分人脑子转不过弯,一根筋地要去走王制的道路。之前刘邦起兵,秦末的什么韩赵魏楚统统都给灭了,按说老百姓重建王制的念头也该从此断了,那套制度在秦朝消灭六国之后本就不能再实行,倒行逆施摆明了是浪费社会资源,但有些人还是执迷不悟,铁了心要找机会裂土而王。
这才是导致刘邦畏首畏尾的真正原因。身为统治者,刘邦最为担心的就是社会矛盾被激化,把暴民们再挑动得造了反,要是有个什么“陈胜第二”的人物出来,那就难保汉帝国不会重蹈秦帝国覆辙。汉初的时候是真没办法了,刘邦束手无策,最终只得极不情愿地搞起王国分封。
刘邦能够坦然接受分封制这种“制度倒退”的存在,应当还与汉人尊楚的观念有关。那时候的汉朝人普遍认为,灭秦的功劳主要应该算在项羽头上,首义的功勋也应当算给陈胜,横竖都没刘邦什么事儿。然而民意总是对政局影响最大的事物,老百姓的呼声可是千万不能违背的,因而即使刘邦能意识到郡国双轨制的问题,他也只能是打碎了牙和血吞,无可奈何,无话可说。
在整个刘邦执政的时期,郡国双轨制并没有被否定,刘邦或许从始至终都在为自己设计出来的这种貌似两全的政治制度而沾沾自喜。只可惜在郡国双轨制貌似两全的华丽外表之下,实则隐藏着一颗不定时炸弹。制度是政权的根基,哪一天郡国双轨制积攒下来的矛盾爆发了,汉帝国的大厦必将倾覆。
刘邦是一个独裁者,免不了对地方上矫枉过正。出身大老粗的他头脑简单,总是将诸侯王的叛乱当作个例,错误地认为只有高压政策才能解决地方王国的叛乱。冲突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刘邦时期的汉帝国遭遇了频繁的内乱:
——汉六年(公元前201年),韩国贵族韩王信发动叛乱,最终投降匈奴;
——汉十年(公元前197年),身为赵国国相、巨鹿太守,且总览代、赵两国兵马的阳夏侯陈豨在代郡(今河北蔚县地区)叛乱;
——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原来的楚王、后被降为淮阴侯的功臣韩信被杀,梁王彭越谋反被杀,淮南王英布起兵叛乱;
——汉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刘邦幼年好友、燕王卢绾叛乱,最终投降匈奴。
汉初的中央政府是极力敌视东部各个王国的,湖北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捕律》中记载,“捕从诸侯来为间(间谍)者一人,(拜)爵一级,有(又)购二万钱。”可见汉朝中央和诸侯国之间是相互监视的。
《奏谳书》记载,高祖十年七月,临淄一个叫阑的狱史,娶了一位已搬到长安居住的齐国女子为妻,正想和齐国女子一起回临淄的时候,被关口的官吏所捕获,被黥为城旦(秦汉时的一种刑罚,白天防寇虏,夜晚筑长城)。中央朝廷认为这是阑在帮着齐国诱拐汉朝人,他们把来到中央的通通当作汉人,“律所以禁从诸侯来诱者,令它国毋得取(娶)它国人也。阑虽不故来,而实诱汉民之齐国,即从诸侯来诱也。”可见汉朝当时就是把关东诸侯国当敌国看的。
地方不信任中央,中央不信任地方,在这种局面之下,征伐和叛乱怎能不成为一种必然?
尽管从本质上讲,郡国双轨制应该起到限制、纠正暴君的作用。然而,在一种极度追求权力的低劣国民性驱使下,分封制确实成为帝国发展的强大阻力。
此外,爵位的承袭还引发了君臣、父子、兄弟之间的相残。从汉初分封制确立之后,贵族诸侯王内部就频繁出现因爵位争夺而酿成的血淋淋的惨剧,那些没有爵位的大臣们反而过得安安稳稳。
尽管刘邦在公元前201年废止分封异姓诸侯王,后来又有了“白马盟誓”,约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将分封异姓诸侯王改进为分封同姓诸侯王,但王国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血缘关系并不能抵消因为制度矛盾而造成的利益冲突。
被遗留的王国问题终将成为帝国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