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维护法律的公正:黄老与黄老刑名学的运用 黄老刑名与宗教
文景之治最主要的指导思想就是黄老之术。然而,这个道家思想的一大流派却并非常人想象的那样单纯,黄老之术不仅仅有着宗教色彩,还与政治、现实紧密相连。其中,黄老之术与法家刑名学的联系尤为紧密。
人类社会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文化的问题,时代、国家的先进或落后从来都不取决于制度,而是取决于文化。文景时代之所以有别于其他时期,是因为当时统治阶层所宣扬的文化,以发源于道家思想的黄老之学为主,而非后世所宣讲的儒学、法家之学。
黄老之术源远流长。道家思想诞生于中国的轴心时代,这派古老的思想学说在日后的演变中大体分化成了两派,一派是老庄之学,一派就是黄老之术。相较于老庄之学,黄老之术更早地被官方接受,战国时的田齐就十分推崇黄老之术,至于老庄之学被广泛认可则要到东汉以后。
黄老之学体系庞大,涉及政治、哲学、宗教等各个领域,作为道家思想的重要派别,黄老学派自然也有代表作,就是在1973年冬天于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黄帝四经》。
当然,学界目前对此书仍存在争议。按照顾颉刚的说法,这些东西全是老子学派的人伪托黄帝的名义编的。然而笔者更认同王葆玹先生的说法,王先生在其《黄老与老庄》一书中谈到:“……它(《黄帝四经》)的成书应当是在田齐桓公午即位后的几年,它的作者应当是桓公午初设稷下学宫时的稷下先生。”也就是说,黄老之术是由齐桓公时的稷下学派弘扬起来的。
由于稷下学派包容了各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比如儒家的孟子、荀子、鲁仲连,法家的慎到,墨家的宋钘,名家的尹文子,等等。这就注定了黄老之学肯定要涉及各家思想,特别是在刑名之学上,黄老学派见解独到。
帛书《黄帝四经》中的《称》篇说道:“道无始而有应。其未来也,无之。其已来,如之。有物将来,其刑先之。”《经法》篇又说:“刑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
意思是说,天地万物之有名是从无名中来,自然之理使人类有刑有名,而自然之理的本身却是无刑无名的,“刑名”的产生源于“顺其自然”,将这种思想拓展到治国方面,就是无为而治,并顺应自命“名”、自定“刑”的“民之自然”。
所以正是由于黄老之术的自身原因,使得它能比老庄之学更早地服务于政治。黄老之学和主张刑名学的法家思想联系一直十分紧密。法家申不害、韩非等人的思想正是出自于黄老之术,黄老学派在刑名研究上的成就尽管为老庄学派所不齿,但它确确实实是一种被设计出来为政治实践服务的理论。它所主张的顺应“民之自然”的刑名学说更是在西汉初年得到了充分实践。
关于黄老之术在刑名学上和先秦法家的区别,也就是黄老学派刑名学的特点,王葆玹先生在《黄老与老庄》一书引论部分的第一节中总结了三点。
第一,黄老之术在法律的制定方面,讲求应该顺应老百姓的愿望而不是由独裁者自行设计法律;
第二,在黄老学派眼中,法律必须对人情和社会道德、民意有所照顾,而不是严峻无私、不讲情面;
第三,黄老学派评价人的时候,会将人的才能与道德品质放在同一高度来衡量,而非重才不重德或重德不重才。
另外,王葆玹先生还提出,在黄老之学的体系中,实质上还包括某种宗教学说。这一点满足了西汉初年统治者希望利用国家宗教来维护统治的要求。
仔细想来,这样的构设实质上是完全合理的,西汉初年政局动荡,各方势力在汉帝国这棵“大树”上盘根错节,统治者一方面需要宗教来安稳——甚至可以说是来控制民众的情绪;另一方面也要通过鬼神之说来寻找一种自我安慰,并维护统治地位的合法性。而黄老之术既具有政治思想又具有哲学思想,显然是统治者的不二选择,且黄老学派自身就有依附于政治的渴望,自然是两情相悦,黄老之学的宗教性质由此奠定。
黄老之术的宗教性质最为显著的特征莫过于祭祀五帝和太(泰)一。至于封禅一事,由于西汉时期只有汉武帝举行了封禅,因而反倒显得没有郊祭那般重要。
“太一”的含义近似于上帝,而“五帝”则是指赤、黄、青、白、黑五帝,秦朝和汉初时这五帝分别在雍郡的下畤、上畤、密畤、鄜畤、北畤接受供奉,他们即是黄老宗教中的神灵和象征。
公元前205年,刘邦东征项羽失败,五十六万汉军被项羽带着三万人马击败。刘邦的老脸实在没地方搁,心灰意冷的他只能寄心于鬼神。他向周围人问起过去秦朝都祭祀哪些神灵,有人告诉他,秦朝祭祀的是白帝、青帝、黄帝、赤帝四帝,刘邦就说:“我听说天上一共有五帝,为什么秦朝只祭祀四位啊?”
众人沉默许久,刘邦也想了半天,最后说道:“想来这是天意要让我凑满‘五帝’的数啊,哈哈。”此时的刘邦因为打了败仗,自尊心大受打击,所以找着机会就要夸一夸自己,他才不管别人会不会在背后嚼舌根说他很自恋。
刘邦兴冲冲地让人修建了黑帝祠,命名为北畤,自此“雍五畤”全部建成。同时刘邦还将过去在秦朝管祭祀的官员都召集到了一起,分配给他们新的祭祀任务,叮嘱他们按时祭祀。
刘邦此举奠定了汉朝与黄老宗教的紧密联系,日后汉朝的统治者不断加强对黄老之术的推崇,频繁祭祀黄老宗教中的各路神灵,黄老之术的威望日渐增高。
黄老宗教与汉初政治的结合使得它成为了一种国家宗教,政治性更为明显。同时,黄老宗教还与东汉的道教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黄老宗教在后来被儒家取代后,经自身改造衍生出了道教,与儒家相抗衡。黄老宗教的生命力很顽强,它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历史。
铺垫了这么多,终于要引入正题,回到文帝朝的记述上来,让我们先来看一份文帝前元十三年的诏书:“现在主管祭祀的官员祭祀太一、五帝和其他鬼神的时候,总说是百姓造成了过错和灾难,我认为这完全是胡闹,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事了。”
诏书下达之后,之前被废的齐、淮南两国所祭祀的山川神灵也被刘恒“接”到了中央政府,来按时享受祭祀。
文帝十四年,刘恒在鬼神祭祀的要求和改善措施方面,又下达了一份更为详细的诏书,诏书中说道:“自打我继承祖宗家业,掌管祭祀天地与宗庙以来,到今天已经走过十四年了,岁月悠悠,我这么一个不聪明不智慧的人却掌管天下事这么久,实在是惭愧万分。我治理的国家社会安定,百姓幸福,这几年庄稼收成也很好。
“我这个人没啥好的德行,凭什么享受这些呢?这都是神灵的恩赐啊。
“所以现在我要增加敬献给神灵们的祭品数量。大臣们建议我应该给‘雍五畤’增加一辆帝王的乘车,并配上全套的车马用具;给西畤、畦畤各增加一辆木雕车、四匹木马和全套的车马用具;给黄河、湫渊、汉水的神灵各加两件玉璧。其他的祭祀场所也要扩大规模,增设祭祀用品。
“过去的君主都是广布恩泽但不求报答,进行祭祀也是为了黎民苍生而非为了满足一己之私。他们对贤能之人的推崇超过对亲人的重视,总是先考虑天下苍生再考虑自己,简直英明无比。
“但是我最近听说,官员们每次祭奠神灵总是在给我求福,而不是祈求神灵保佑黎民百姓。我何德何能啊,真是惭愧不已。像我这么一个差劲的人却在独自享受神灵的庇护,而不能和老百姓一同分享,这实在是罪过啊。我要求以后官员祭祀光向神灵表达敬意就可以了,不要再为我求什么福运。”
这两份诏书中的信息点有三。
首先,刘恒讲到了宗教问题,也就是祭祀。
刘恒的诏书明确表达了对祭祀一事的高度重视。实质上,不论是儒家还是黄老,都是十分看重祭祀的,所谓“儒道同源”,它们都来自于殷周宗教,因而十分注重祭祀,这是殷周宗教的特点。刘恒崇尚黄老,自然也看重祭祀。
其次,刘恒将神灵凌驾于苍生之上。
毫无疑问,这是为了营造一种宗教感,同时让老百姓树立起一种对于黄老宗教的绝对崇拜,而黄老宗教是把握在刘恒手中的。因为黄老宗教的本质是服务于政治,是为了迎合执政者。所以说,刘恒要借助宗教的名义来加强对百姓的控制。
第三,刘恒借机强调了神灵的庇护应当着重在民,一方面是将自己和苍生划清界限,显示出自己与众不同的高贵身份,另一方面也是尊崇黄老所提倡的顺应民意,即顺应“民之自然”,将黄老宗教定位成为民造福的工具。这样一来,作为宗教实际主宰的刘恒,也就自然而然地树立起了为民造福的形象。
刘恒频繁地在祭祀问题上进行调整,这表现了他心中对黄老宗教非同一般的重视程度。然而,文帝时期的黄老宗教却在不知不觉间走上了一条邪路。这份诏书仅仅是一个引子,在它后面,各路牛鬼蛇神都纷至沓来。我们将会看到黄老刑名学是如何在文法吏身上得到成功的实践,也能发现宗教异象背后那些方士们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