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黑幕
川汉铁路公司的资金几乎都是取自强行摊派到农民头上的“租股”。“被当股东”的7000万四川人被腐败案黑幕激怒了,他们多方上访、要求中央政府彻查……
铁轨下的老鼠
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借着修筑铁路发财的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
1910年8月18日,广东人最爱的发财吉日,身在上海的广州市前市长(知府)、四川人施典章却一点也看不出自己有任何发的迹象。上海其实并不热,因坐江面海,其实比重庆、成都要凉爽许多,但施典章却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而且是麻辣热锅上的。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昨天,正元钱庄的大股东陈逸卿与其他股东一同被捕。此时距正元钱庄在股灾中倒闭还不到一个月。
上海毕竟是大清国开放的最前沿,地方当局面对股灾这类新形势下的新问题,而且是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其反应之迅捷大大超出施典章及所有人的预料。
市长下海
施市长早已不是市长了,还保留着公务员的身份和厅局级干部的级别,官场商场应酬时人们还称呼他为“府台”。
如今他是施总,川汉铁路公司的CFO(总收支)。五年前(1905年),当他带着干部身份这一救生圈下海时,那可是由煌煌的中央政府文件任命的,而且是最高级别的文件——圣旨。川路公司已经在两年前(1907年)改成了商办,但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依然由上级指定而非股东会推选。施总成了众多兼跨官场、商场的“两栖干部”之一,头上帽子红灿灿,保障着退路,而腰里钱包则是鼓囊囊的,代表着一个弄潮儿在清朝新政中的巨大收获。
施典章并不满意自己在政治上的进步。参加工作以来,在官场中辗转迁徙,他也就先后混了个琼州(海南岛)和广州的知府。当年的琼州可不是什么令人羡慕的地方,有点门路的干部都不想去这样的地方“大有作为”。施典章扎根天涯海角几年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终于熬到了广州知府,一跃进入大清国搞“洋务”的一线干部行列。广州此时虽被上海压了一头,但好歹也还是繁华所在,这令籍贯四川泸州的施典章成为川籍干部中少数号称懂些洋务、懂些经济的人物之一。
施典章这个官当得很平淡,没留下什么值得回味的东西。唯一能被算上轶事的,大概是后来的北师大校长、广东新会人陈垣在参加广州府试时曾受到当时担任主考官的施典章的刁难。施典章在陈垣的卷子上批道“直类孙汶(文)之徒”,后又把“孙汶”圈去,改为“狂妄”。陈垣因此被排除出复试之列。但在舆论的压迫下,府学不得不在最后时间把他的名字补上。陈垣后来回忆此事,作过这样两句诗:“犹忆当年施太守,嗤余狂妄亦知音。”
开了眼界的施典章,盘点了自己的人生:仕途上蹉跎半生,只混了个厅局级,凭自己有限的才干和更为有限的人脉,要继续走“红道”的话,前景实在暗淡。正好当时有个机遇,国企川路公司需要一名干部负责投资事务。施典章既是四川人,又有着抓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级别也够。经过一番运作,在川路公司总经理(总理)乔树枬的引荐下,他得到四川总督锡良的赏识,终于下海经商。
乔树枬也是四川人,当时还兼着教育部部长助理(学部左丞),主要还是在北京为公司打点高层公关。乔树枬外号“乔壳子”,相当聪明,曾做过司法部司长(刑部郎中),在高官多如牛毛的北京城里是一名很普通的干部。“乔壳子”能力很强,当刑部郎中时分管的工作就是“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这是个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结交了不少高层领导。当中央政府决心开设川路公司时,他就成为该公司的首任“总理”——川路公司最早打的是“官商合办”的旗帜,需要在领导层中安排民众的代表,乔树枬就因此下海,却带着“救生圈”:他并没有从学部辞职,而是兼跨做官及经商两头,这也是当时大清国官员下海的通例。
老乔因为很听领导的话,善于揣摩领导意图深受赏识,实际上是川路公司的头号人物。而川路改为商办后,由上级任命“总理”的方式并没改变,并且在成都、宜昌和北京三处设立办事机构,任命了三处的“总理”;老乔便被任命为驻京“总理”,继续负责打点高层公关,权力还是基本握在他的手中,施典章的任命就是他一手促成。这令老乔在随后的川路风波中成为知名人物,并在辛亥革命历史中占据一席之地。
“施市长”成了“施总”,工作地点也从广州转移到了上海,手里的权力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大大扩大。尽管只是一名享受厅局级待遇的企业干部,他却掌握着一个在上海滩乃至全中国畅行无阻的法宝——资金,足足有350万两的白银!这是川路公司已经筹集的资本金中的一半,施典章把其放在上海这个金融中心进行“资本经营”,期望着用钱生钱。即使在上海,这也绝非一笔小钱,施总的晚餐如果多吃几颗川椒的话,上海滩第二天就一定会感受到那股呛人的冲劲。
比起以老窖而著名的家乡,施典章更为习惯生活在这个华洋杂处的“东方巴黎”。巨大的权势令他并不艰难地弄明白了一个硬道理:这个大都市表面上充满了歧视,却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你的钱包有多厚,你的嗓门就有多粗;坐拥350万两白银的施总,当然是能绕梁三日的男高音!
修路致富经
川汉铁路的建设,一直是大清国的重点工程,而且是重中之重。“要想富,先修路”的经济驱动之外,这条拟议中的铁路也成为对抗英、法在大清国西南地区边疆不断扩张蚕食的战略布局。
但是,一心雄起的大清国却尴尬地遭遇了致命的肾亏——财政没钱。于是,发动民间的力量就成为几乎唯一的选择。川路公司尽管在创立伊始定性为国有企业,其资金却依然大多来自民间,而且是来自向全省农民强行摊派征收的“租股”。这与其他铁路的民间资本主要来自商界投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埋下了日后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而终至不可收拾的伏笔。
几年来川路公司终于筹集了近千万两的资金,这都是“川人一点一滴之膏血,类由倾家破产,敲肌吸髓而来”(《民立报》),但离川路建设所需的5000万两资金还差得远,这便正好被管理层作为资本经营的借口,以便为这些资产“保值增值”。在投资另一国有企业重庆铜元局失败后,川路公司承受了200万两的巨大损失,痛定思痛,余下的资金便被集中调集到了上海与汉口,进行相对保守的投资。在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上海,川路公司投放了资金的一半350万两,并由施典章亲自坐镇。
按照川路公司内部风险防范的要求,公款在上海钱庄存放,每一钱庄的存款上限不得超过15万两。而施典章几乎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了陈逸卿的身上,在陈逸卿实际控制的正元、兆康和谦余三家钱庄,川路公司的总存款高达113.5万两。
自从上个月正元在股灾中倒闭后,施典章就一直惴惴不安,担心陈逸卿会出事。为了防范万一,施典章已经拍电报将小妾和儿子都招到了上海。他悄悄地提了8万两银子,到处放风说自己将到香港去售出被套的股票,以便弥补亏空。
陈逸卿被捕,闹得上海滩沸沸扬扬。陈逸卿还兼任着几家美资公司的买办职位,在老美的强力干预下,他并没有被关进上海县那暗无天日的看守所,而是羁押在“中外合作”的租界法院内。后世的史家多将此解释成美帝国主义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为“汉奸”护短。其实,陈逸卿经手了太多与美资公司相关的业务,只有把他控制在手上,美国人才能弄清那一盘糊涂账,在这场金融风暴中保护自己的利益。
陈逸卿好歹有美国人罩着,而施典章既在朝中无人,又无海外关系,他此时最后悔的就是没早当个“裸官”或“裸商”,早些把家眷安顿到香港,办好洋护照,一旦“风紧”就能“扯乎”。
上海硕鼠仓
9月25日,没来得及出逃的施典章,在上海被两江总督张人骏、江苏巡抚程德全所派的专案组抓获并查处。或许唯一值得他欣慰的是,案件的查处级别远超出他的想象:溥仪小皇帝的老爸、摄政王载沣亲自批示,中央政府多个部委跟进。
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根据公司账目,施典章在正元钱庄所存公款应为50万两,但钱庄方面却只认账40万两,并且向专案组提供了一张加盖着川路公司专用印章的收据:施典章已经取款10万两。同样,在存放了38万两公款的兆康钱庄,专案组也发现施典章已经取走了其中的10万,余额仅有28万两。而这两笔共20万两的取款,在公司账簿中毫无记载。
专案组紧急提审施典章。施典章辩称提取的并非公款,而是帮朋友经手的私款,是拿朋友的橡胶股票作抵押而从钱庄得到的贷款,与公司无关。此说如果属实,则吃进股票作为抵押物的钱庄只能自认倒霉。正元钱庄的经理何兆政坚决否认施典章的说法,钱庄手握川路公司提款收据,手续清晰,证据确凿。专案组最后认定,施典章涉嫌挪用乃至贪污公款20万两,必须退赔。
除了在陈逸卿做股东的三家钱庄违规存款外,施典章还在陈逸卿担任买办的一家外资银行利华银行存放了95万两的公款。公司账目显示,这笔存款在3月份时被提取了20万两。在5月份又提取了15万两,却记载为“兰格志抵款”(兰格志橡胶股票),也就是说,这15万两被用于公司购买兰格志股票。公司账目显示,利华银行的存款余额应为60万两。
但是,施典章却提供了另一说法。他解释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兰格志股票总共485股,每股进价1750两,另加了5两的虚头,加上手续费等,总共入账开支为852990两。而资金则有55万两来自公司现金储备,29万两来自汇丰银行和义善源钱庄的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这批购进的兰格志股票,其余一些小的余款则由施典章本人垫付。根据施典章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动用利华银行账上那15万两。
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专案组怀疑利华银行那15万两其实已被施典章侵吞。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这份所谓的利华银行的存款协议中,居然没有银行的信用戳记,也没有洋商的签字,而只有施典章与陈逸卿两人的签名盖章。更为可疑的是,作为外资银行出具的存款协议,居然没有载明明确的存款数额,而只写了个模糊的“95万两以内”。而且,协议还约定存款到期后,川路公司不得自行向利华银行提取,只能由陈逸卿个人负责归还。专案组因此认定,这一存款实际与利华银行无关,而是施典章与陈逸卿之间的私下放贷,陈逸卿既然已经破产,该笔存款“亦与被倒无异”。
施典章以公司名义购入的兰格志股票,也被专案组发现了重大疑点。施典章是在5月份购入该股票的,遍查当时的股票报价都在1400~1500两之间,每股至少虚报了250两的“花头”,总共虚报了12万两。更为吊诡的是,这笔股票也在公司的账簿上“渺无此事”。
被震惊了的江苏专案组,立即将此案情逐级上报给了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批示下,负责全国铁路建设的邮传部派出了第二个专案组,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却发现:在案发前两年,施典章还曾经向陈逸卿名下的其他两家钱庄分号存入款项,而且居然都是在这两家分号宣布倒闭之后。此外,施典章还曾将一笔17万两的公款私自移存至汇丰银行,公司账上亦无记载。
根据举报线索,邮传部专案组在陈逸卿的一家钱庄分号内查获一个账簿,详细记载了与施典章之间有关的一笔60万两放贷的往来细目。这就是公司账簿上所谓利华银行的存款。
至此,邮传部专案组认定:施典章“滥放路局所存之亩捐公款”,350万两公款被“亏挪竟至200万两”,这都是“小民之脂膏血汗”,绝不是什么“盈亏乃商家常事”;施典章以购买兰格志股票为幌子,大肆侵吞公司公款,浑水摸鱼;施典章将公款私存到汇丰银行及已经倒闭的钱庄,数额巨大,情迹可疑,“迹近侵蚀”。
根据大清《商律》,专案组建议责令施典章退赔其亏挪各款,收缴其所有非法所得,并在全案定结后“发交地方官监禁三年,罚金即定为一万两,缴清后方得释放”。相比这件案子引发的巨大雷声,处理结果简直就是毛毛雨。
谁也料想不到的是,这却揭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场远比金融风暴更为可怕的飓风正在青萍之末酝酿!
格老子扒粪
所谓的“租股”,是中央政府批准的为修建铁路筹款的方式之一,它由政府强行摊派到农户头上,随粮征收。四川全省为了建设铁路,租股的负担每年200万两,要从农民口里一粒米一粒米地夺食。千万百姓并无股东之能力,而是在绅商们所把持的政府公权高压下强迫为之。
北京城宣武门外的永光寺西街是个热闹的所在,全蜀会馆(四川会馆)以及广东的新会会馆和顺德会馆都在这里。1910年9月10日,全蜀会馆聚集了一大群四川老乡,格老子见格老子,倒也不必卷着舌头说那一口带着麻辣味的京腔。
走进会场,那浓烈的麻辣味变得十分呛人,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上海股灾巨额亏损怎么善后。
股东内讧
这是上海股灾后在京的川路股东第一次聚会。
出问题找政府,这是大清国历来的传统,倒不是商人们天生软骨,而是政府实在太强、太有才了。川人兀自在集会上痛心疾首、慷慨陈词,最后还得落实在那张充满了谦卑哀求的状子上面。会议的决议其实很简单:要求在北京对违规入市、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公司CFO(总收支)施典章提起诉讼,请各有关部门主持公道,同时立即派人到上海查账。
会后,有人认为仅针对施典章是不够的,施典章出问题,主持公司大政的驻京总理乔树枬难辞其咎,应当责令乔树枬承担连带责任,负责追还损失。借着上海股灾,川路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开始变得更为波诡云谲。
这样的股东会随后还开过不少次,紧张程度逐渐升级。在10月18日的会议上,决议如下:在京同乡官绅向邮传部和都察院递交联名信,要求在上海的川路董事向上海道署起诉,并请求政府立即查封施典章的家产;致电四川总督及川路董事局,要求在下个月的常会上选举新的总理。
10月30日,在京股东会议的名称升格为“川汉铁路维持大会”。会议一开始,便明确宣布其宗旨是“对付乔树枬,不认借外债”。“对付乔树枬”是高级管理层的内斗,而“不认借外债”是要维持现有管理层对川路的牢牢掌控。十多天后,一份洋洋洒洒的联名控告信就呈递到了邮传部,信的标题是《川路总理援私舞弊》,控告乔树枬执掌川路大权,却从来没有按照大清的公司法召集过一次股东会议,也未派人查账,导致公司内部“百弊丛生,毫无觉察”。控告信说,考虑到施典章正在积极准备外逃香港,请求中央政府立即责成上海方面将施典章拘押看管,清查其家产,“以备抵债”,同时“饬令乔树枬交代清楚,以重官法”。
在另一份以“四川绅民”名义提交给大清资政院的控告信中,指控乔树枬欺上瞒下,令邮传部和四川总督“皆处被动之地位,藉以压制我全川股东,虽百控而莫敢与抗”。信中说,1905年,北京分公司的员工周维纶曾向商部举报,却被下令递解回原籍,结果死在半路上;而1907年另一员工邓代聪向都察院上访,也被关押到京郊大兴县的牢房里。这次施典章在上海酿成巨亏,邮传部不闻不问,不仅拒绝代向皇帝转交川路股东们的请愿书,反而将举报信等转给四川总督处理,而四川总督又转回给乔树枬处理。显然,乔树枬的幕后撑腰者已经成为控告的矛头。
股东们还指控,在股灾之前一年,上海就有三家钱庄晋益升、元源、厚大倒闭,川路公司因此亏损了12万两,乔树枬并没有及时召集股东会议对施典章进行问责,导致一年后川路公司在上海股灾中遭受巨亏。
针对股东的这些指控,川路总公司发表声明为乔树枬开脱。声明说,施典章于1905年即已被任命为总收支,而乔树枬在1907年才被任命为驻京总理,各有专责,“自不能代任其咎”。
乔树枬也在报上发表长篇大论,逐一反驳对他的指控。他多次强调自己只是驻京总理,“既非全路总理,又无节制沪局之权”,因此“无从为奥援,更无从为祸始罪魁”。他虽被任命为川路的驻京总理,但其实从未真正到任,本职工作还是在教育部(学部)。至于指控他冒用川籍京官的名义推荐和安插私人亲信,乔树枬反驳说:所有参与推荐川路干部的京官都是自愿的,并未受到任何人的压力;而那些被推荐的干部都经过了总公司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后,才报请四川总督任命的。
乔树枬还辩解,在上一年的上海三钱庄倒闭事件中,施典章一直是与成都总公司直接联络的,驻京办并未插手。而那次亏损之后,公司已经召集了股东总会,成立了董事局,只是在股东总会上并没有人提议撤换施典章,之后也无人指责施典章在其中举措失误。这些责任绝不能让他一个人来承担。
股东们之间的争斗陷入纠葛状态,一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可以肯定的是,川路公司的内部管理已经混乱得难以想象。
查账激斗
早在三年前(1907年8月),邮传部就派了工作组前往成都,调查川路公司的账目。他们认定正是川路公司的“收支含混”导致市场信心崩盘,几乎无人认购股份,如果“不早予彻究,无以昭大信而释众疑”。
川路公司的烧钱能力堪称一流,至1908年铁路还一寸未修,其筹集的800多万两资金却已经有150多万两花在了工资及办公经费上,另200万两又在重庆铜元局上投资失利,损失殆尽。
1909年,四川省谘议局成立。这是大清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中央政府本是希望这类地方议会的组建,不仅能对日益尾大不掉的地方诸侯进行牵制,而且能以此扩大执政基础,为民意参与政治生活和政府决策提供新的渠道。于是,川路公司的账目问题,成为四川省谘议局的重点监管对象。
11月,四川省谘议局通过整顿川汉铁路案,以立法者的身份,从筹集股本、修订章程、清查款项、整理财务四方面对川路公司提出了要求。
谘议局指出,投资铁路“公足以利国福民,而私亦足以养身赡家,此理人人皆能言之”,但川民们之所以还在“望而生畏,不肯投资购股者”,正是因为“公司管理不善,成不成未可知,利与害自不计耳”,要求川路公司从排除这些障碍下手。
在公司章程方面,川路公司外挂商办之名,却无商办之实,管理人员均由政府委任,而不是股东会任命。一切用人行政多未遵照《商律》,“出股份者,不得《商律》上应享之权利,人非至愚,孰肯投资”。谘议局要求川路公司立即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真正的公司架构。
在查账方面,虽然部委清查两次,但股东没有直接参与,终究还是“不能泯局外人之疑虑”。谘议局认为,股东投资一种事业最为看重的“在于监视出入,较量锱铢,稍一不当,顿生乖离情迹”。
而在整顿财务方面,谘议局毫不客气地指出,公司现在“寄放资本,散存各处,毫无统一,久耗可虑”。而且公司“开支每多浮滥”,“寸路未修,而耗款如是之巨,凡此皆宜整顿者也”。
在四川省谘议局主导和支持下,川路股东成立了董事会,其所聘任的查账人郭成书、陈一夔等一时成为全四川最忙碌也最引人瞩目的人。但川路公司账目经手人周文彬拒绝交出账簿,在多方压力下才挤牙膏一般交出167本账簿,随后又陆续交出73本。后经股东会决议,要求全面查账,周文彬又拿出70多本。查账人发现这些账本账目含混,无可对证;可周文彬再也不肯交出底账,狡辩说早就交完了。1909年11月查账人开始清查成都公司的账目,到1910年的6月,足足7个多月才基本完成,提交了“错误”、“浮滥”、“侵蚀”三张表,密密麻麻,报给董事局及四川总督。而被周文彬藏匿的那些账簿,直到1911年1月1日经成都某印刷公司的经理熊某举报,才在该印刷公司内起出了4本底账,中间抽篇换页、挖补涂改,层见迭出。
这还只是总公司的纸面查账。要全面弄清川路公司的账目,必须将总公司的账与上海、武汉、宜昌及北京四家分公司的账相比对。因此,1910年7月,查账组开始派人奔赴各地,没料想其间上海股灾爆发,查账任务愈发艰巨复杂。
查账的艰难,除了内部管理混乱所致外,还因为川路股本多来自从农民手中强征的“租股”,川中7000万百姓,号称人人皆是股东,而这些租股又是靠设在各地的租股局负责征收,点多、线长、面广,更是漏洞百出,一地鸡毛。
“被当股东”
川路开办之初,中央政府批准的筹款方式为四种:官本之股、公利之股、抽租之股、募集之股。抽租之股就是所谓的“租股”,由政府强行摊派到农户头上,随粮征收,是四种筹款方式中唯一获得公权力保障的,因此也最为稳定。
四川号称“天府之国”,也如同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一样,“能者多劳”,农民负担远比一些欠发达地区更重。甲午战争和庚子事变两项赔款,四川就分摊到每年200多万两,仅略低于广东,位居全国第二。此次,为了建设铁路,租股的负担又是每年200万两,要从农民口里一粒米一粒米地夺食。正如四川留日学生在《川汉铁路改进会报告》中所说,四川的千万百姓并无股东之能力,而是在绅商们所把持的政府公权高压下,强迫为之。这份留日学生编撰的报告,还一针见血地指出:“租股之害,莫大于扰民;租股之弊,莫甚于中饱。”各县的租股局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第二衙门,四川的基层政权基本被他们架空或控制,大清朝廷则莫名其妙地成为民意痛恨的对象,为土豪劣绅们背上了一口沉重的黑锅。
当时南充等地出台的土政策是,将股份再切小,除了50两的大股外,还设了5两的小股,以便农民们积少成多后兑换大股。但即使5两的小股,农民们也往往得花费数年时间才能攒够,在这之前,只是由征收员出具白条小票,上面写明已收多少,待凑成股数后再换发股票,而未发股票前则不给利息。当农民凑成“小股”(5两)后,只是换发一张“另票”,依然不给利息。而省里是按照各县的总额下发股票,并按照股票的数额下发每年6厘的股息。如此一来,大量农民散户的股票滞留在租股局手里,为管理租股的那些不是干部的干部们提供了大好的机会,坐吃利息。
四川总督赵尔丰在发现租股利息被中饱鲸吞后,曾经专门出具公文查禁:“查定章,无论何项股本,一律给息,路成后复与分红……似此名实乖违,弊端百出,若不从严整顿,无以昭大信而释众疑。”他还亲自查处了一批干部,但他的个人努力在官僚机器的强大化解之下毫无成效。他本人反而得罪了全川的基层干部,埋下了日后被残酷处决的伏笔。
修建铁路本是仁政,但如同宣统年间的种种改革仁政一样,在官僚机器的运作之后都成了猛于虎的苛政。
四川籍干部、财政部科员(度支部主事)杜德舆在呈送给都察院的报告中,痛陈川路租股的危害。按规定,如果农民收入不足,只能纳粮而无力购股,则不可强行征收租股。但是,根据杜德舆的调查,州县干部在征粮时,往往将租股以“铁路捐”名义先行收缴,然后才征缴正粮(农业税),贫困的农民因此总被安上抗粮的罪名,“鞭笞棰楚,监禁锁押”,“以此卖妻鬻子、倾家破产者不知凡几”,因此,农民“之视铁路不以为利己之商业,而以为害人之苛政”。
根据一位回川奔丧的留日学生记载,因政府将收取租股的任务委托给农村的“痞子能人”,这些人专以逢迎官长、欺压乡愚为事,征收租股既然按照土地计算,正好借此为收受贿赂、报复仇怨之手段。强大而毫无监督的公权力,为乡村的痞子们提供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大多数农民都将租股当作出钱免祸、无力对抗的捐税(留日学生语),他们无法等到凑够50两当劳什子股东,为了换得现银,多将手中的股权低价卖出,因此也造成了川路股票“二级市场”的畸形繁荣,收购者多是富商及公务员们,“有二十余金而得五十两之股票者”(《汪穰卿遗著》),农民的折损率高达60%,购入者则可坐享暴利。日后保路派所谓的7000万股民,其实主流只是那些揣着大把股票的有权有势者。这也是盛宣怀等中央官员坚决顶住压力,坚持认为租股就是变相捐税,不为川路腐败亏损埋单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是民怨沸腾,一方面却是中饱私囊,川路的资金筹措和全面开工建设遥遥无期,“早停一年租股,早苏一日民困”就成为很多非既得利益者的共识。
内阁侍读大学士甘大璋算了一笔账:川路总预算在9000万两,如果依靠租股,则凑够此数当用百年,现在已开工的200里计划9年完成,那全路至少需90年。“后路未修,前路已坏,永成无期。前款不敷逐年路工之用,后款不敷股东付息之用。款尽路绝,民穷财困。”川路公司已经到了非变不可的地步了。
但是,甘大璋似乎忽略了:川路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所期望的就是“后路未修,前路已坏,永成无期”,这样他们就可以守着租股,永成无期地寄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