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949年的广州 改造
通过政府发行“进出口许可证”,来垄断当时的进口贸易渠道,可以逼迫私人商业跟政府合作,但它不能完全杜绝走私。要从根本上控制商业物流,组织货源,“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最有效率的办法”。解放后任广州市工商联干部的匡正说。
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是将广州商业传统剥离并进行重组,以令其更符合计划指令。“当政府成功地将分散在广州诸如毛细血管的商业管道里的利润集中起来时,”吕健行说,新的问题也来了——挑战的由来不是因为经济组织革命的失败,恰恰是它的成功,“基于私人利益的商业网络被瓦解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度组织性和计划性的政府合同。”
直到更长的时间之后,中央才意识到由此带来广州内在活力的缺失。“后来,为了使商品流通再次活跃起来,广州政府的商业企业做了很大努力,开办了一次时间长达两周的大型商品交流会。这毕竟只有局部的作用,取代不了固定的商业网络。”吕健行回忆,“但在1949年到50年代中期,要达成国家目标,似乎并没有第二条道路可走。”
广州解放初期的现代工厂无法与上海和东三省相提并论,但其小商店、小工厂作坊数目之多,大大出乎新政权最初的估计。李祯荪在担任广州市委书记朱光的秘书之前,曾参与过广州市民情调研工作。这项被称为“大登记”的“摸底”工作,动员了几乎半数以上的接管干部加入其中,它被视为共产党在这座城市开展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长期以来商业和贸易活动的随意性,给城市人口数据的统计增加了难度,而1950年春严重的粮食短缺帮助了调查人员更准确地确认出生报告和家庭人口数,因为政府是最大的粮食供应商,从政府那里获得粮食从事批发分销的人必须出示户口登记。“当时初步的人口统计,广州市1949年的人口是130万。”李祯荪回忆,“进一步调查下来,所有就业人口中间,广州的产业工人在2万左右,而交通运输业有4.5万多人,店员则多达10万人。”
人口中的职业成分是最富说服力的数据:这显然是个彻底寄附于商业上的城市。这些分散的商业意味着政府巨大的监督负担和改造成本,“在50年代,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前,北京只有77家工商企业,而广州有270多家,138家工业企业代表了4000家不同的机构,132家商业企业代表1。65万家不同的机构,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手工作坊和小摊位。”匡正回忆,“可以想见,政府要试图逐步增加其控制的物资的数量难度有多大。”
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之前,新政权的策略是通过对物资流动的控制,利用价格限制商品利润幅度,对于那些有利于经济、服从政府指导的公司和商业个体给予优待。“到1955年,广州大约80%的工业产品都以政府商业合同的形式处理,政府与私人企业协商,以确定基本必需品的物价。”匡正说,通过这些合约,政府进而控制物资向零售商的流动,同时,为了保持对存货和物价水平更好的控制,政府还安排广州的零售商店作为物资销售的代理人。“到50年代中期,广州1.65万商店中的8900家都是一部分物资销售的政府代理人。另外,政府还直接经营了37家批发公司,专营几种不同类别的重要物资。这样一来,尽管公私合营尚未大规模展开,但广州的整个零售网络实际上已经控制在政府手里了。”
这种商业管制并非全然奏效。“要想裁定几百项品种、质量不同的商品的价格,难度极大,在广州这样一个市场力量根深蒂固的城市尤为如此。一些执行干部和小店员都有意见。”李祯荪回忆,当时,广州许多商店因为不满意作为政府代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愿意大量投资于社会主义改造后可能会被没收充公的商品中,因而从50年代初开始就逐步从他们的买卖中撤回资金,不从政府控制的批发商那里购进数量充足的商品。
新政权也发现,改造工商业的难处并不在于来自商人的抵抗,而在于日后重组。管理商业企业的复杂性。尽管政府有了更多在工商业方面受过训练的干部,但要在无数问题上做出合理的决定,在生产运转的同时使成本、物价降低,使广州数以万计的大小商人们保持合作又要做出短期和长期的计划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匡正说,“事实上,许多利润低微的小企业后来又重新归私人管理,因为政府实在难以应付大量的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