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太后摄政5
大行皇帝耶律贤死后,离皇位最近的除了宁王只没外,就是世宗耶律倍的几个兄弟。
当年人皇王耶律倍生了许多儿子,活到最后剩下的只有五个。
柔贞皇后萧氏生了三个儿子,长子世宗耶律倍,也就是耶律贤的父亲,被察割谋害,死于祥古山之变。
次子耶律娄国,在祥古山因兵力稍逊穆宗,在群臣劝说下,最终以手刃察割为兄报仇为条件而暂时放弃皇位。但穆宗残暴,娄国不甘臣服,最终谋反不成,被穆宗处死,又将他废为庶人,葬在绝后之地,足见对他的猜忌。
第三子耶律稍,因为参与耶律娄国谋逆,而被穆宗猜忌囚禁,直至景宗继位时才被放出来,封为吴王。
第四子耶律隆先,是耶律倍妃子大氏所生,大氏出身渤海国名门,隆先文武双全,在穆宗朝,虽然也受猜忌,因他毕竟与娄国不是同母,反而稍好些。景宗继位后,封为平王,委以重任,他亲政爱民,善荐贤才,曾征伐高丽,颇立战功。但不幸的是在回程中,却被他的儿子耶律陈哥勾结渤海国旧人所杀。景宗大怒,将陈哥车裂而死。
第五子耶律道隐,是耶律倍妃子高氏所生。耶律倍当年抛妻弃子,独自出奔后唐,得后唐国主赠以妻妾,其中一妾高氏生道隐。耶律倍遭后唐末帝李从珂杀害之时,道隐尚年幼,得洛阳一僧人将他藏匿并养大,因此取名为道隐。在太宗耶律德光南征时才得出来相认。景宗继位以后,封为蜀王,先任上京留守,后又任南京留守。但这个人从去年起就一直告病,焦山也没去,甚而这次出殡也没跟着来,乌骨里上门,也被拒之门外。
所以乌骨里在皇族中选了一圈,就选中了吴王稍作为突破对象。
吴王稍这个人,说起来实在是让人有些无奈,景宗继位以后,重用了庶出的隆先和道隐,却没怎么给吴王稍派重要的任职。这也许是因为景宗表面宽厚实则内心猜忌,但更是因为隆先和道隐的表现比吴王稍好得太多。两人因为年轻时吃过苦头,反而更珍惜机会,感恩皇帝,做事又勇于承担,谦虚低调,有不同意见会当面直谏,但在大方向上却是绝对不和景宗唱反调。
但吴王稍却自恃在人皇王一系出身最高,又是在穆宗朝囚禁时间最长,吃过苦头最多的人,认定自己应得到最大补偿,连官位在宁王只没之下都不肯接受。为人行事根本没有公心,只与宗族部落酒宴往来,『性』子暴躁,胆子又小,几桩事情派下来,每每都做不成。
他对此并无认知,其实这几年他任的都是闲事,景宗之前几次捺钵,都没叫上他。但他见着这次景宗病重还要秋捺钵,巴巴地就跟着到了焦山。景宗病重,逐一召见重臣宗室,其他重臣和核心宗室轮值在外殿即可,他偏要日夜守着,生怕错过了景宗的传唤。
他自己掰手指算着,景宗死后,谁能接位。离皇位最近的宁王只没身有残疾,更兼他生母争议太大,而他本人更是对皇位毫无兴趣。再数过来,那就是他吴王稍了。他是人皇王在世的唯一嫡子,除了他,还有谁比他更有资格接任皇位?
再论起横帐房,太宗系自穆宗与罨撒葛死后,本来还有越王必摄,可惜在景宗朝也已经病死了。李胡系的卫王宛也在景宗朝去世了,本来赵王喜隐也是他皇位竞争最大敌手,可惜自己作死,居然在景宗病重时造反,父子一起赴了黄泉。
当他在值班房中听到这个消息时,简直想一蹦三丈高,立时就要拿上一皮囊的酒来庆祝了。当夜回到自己帐篷里,又在属官的恭维下喝得个烂醉。
可是他没想到,明扆这个病秧子,居然这么无耻,居然当着宗室群臣的面,强迫他们接受他病榻前传位稚子的决定。他当时就想跳起来抗议,可惜耶律休哥和宁王只没跪在他旁边,一左一右按住了他。
直至景宗去世,萧燕燕带着隆绪在前殿登基为皇,他知道景宗传位给他已经无望,便暗中串联了一些大臣,准备在景宗死时发难,只可惜那些人胆子太小,见韩德让带着兵马,就立刻怂了,全成了没蛋的娘们儿,跪下来称臣了。他能怎么办,他孤立无援,只能承认现实啊。
他不服气,却也只能自己在府里喝闷酒发牢『骚』,当听到赵王妃来访,努力从酒气中提起神,『迷』『迷』瞪瞪地睁开眼睛,问:“谁?是谁?”
便见他的长史说:“是太后的姐姐乌骨里夫人,原先的赵王妃。”
耶律稍怔了怔,站起身,嘟囔道:“这么晚了,她来做什么?”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莫不是太后猜忌他的野心,所以让她姐姐来试探自己不成?
他是在穆宗朝被折腾怕了,不由脸上『露』出畏惧之态来,一边脑子里疯狂想着,是因为自己焦山上的串联被发现了,还是回京以后发牢『骚』被听到了?
长史最是明白他,见了他的神情,知他心里畏惧,又问:“那大王见是不见?”
耶律稍哼了一声,将桌子一拍:“见!我堂堂吴王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当下长史忙令人打了水来,让他洗脸漱口,这才换了衣服出来。
耶律稍走进前厅,就见乌骨里悠然地坐在那儿。乌骨里见吴王出来,便闻到了一股酒气,嫣然一笑:“看来大王这段日子过得颇为不顺哪,竟需要借酒消愁。”
吴王稍冷哼一声:“怎么,我在自己家里喝酒太后也要管吗?”
乌骨里嘲讽道:“原来吴王误会了。我先同你说清楚,我是李胡皇太叔的儿媳,赵王喜隐的王妃,留礼寿的母亲,与太后何干?”
吴王稍听了这话,已经明白她的来意,只是他反而更不信了,当下揣摩着问:“那王妃今夜过来,不知有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