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卡珊德拉

    那么,现在是早上五点,阿姆斯特丹某条运河边,我和斯卡利两人正戴着《警界双雄》[1]的假发,连鬓角都很完美。前一晚我们总共有十个人,其中包括罗伯,他是新郎。我看到他的最后一幕,是他被铐在红灯区里的一张床上,下身涂满刮胡泡沫,而他未来的妻弟则拍打着妓女的屁股,那妓女手里还拿着一把刮胡刀。就在那时,我看向斯卡利,他也看看我,然后他说:“推卸一下责任?”我点点头,因为到时候,假若新娘就周末不带女伴的聚会提出尖锐的问题,你可能压根就不希望自己知道答案,于是我们便偷偷溜去喝酒,将八个戴着《警界双雄》假发的男人(其中有个人几乎全裸,被毛茸茸的粉红色手铐挂在床上,看来似乎已在怀疑这场冒险终究不是什么好主意),留在那间带着消毒剂和廉价熏香气息的房间里,而我们则出来坐在运河边,边喝听装丹麦啤酒,边闲聊过去的日子。

    斯卡利的真名是杰里米?波特,现在大家也都叫他杰里米,不过在我们十一岁时,都叫他斯卡利,他与准新郎罗伯?坎宁安和我是老同学。毕业后我们的联系渐渐减少,但在如今这年代,我们又用最偷懒的办法——“老友重逢”网啦,“脸书”啦之类的——重新联系上了对方,而现在,斯卡利和我又在一道行动了,这可是我们十九岁后的头一遭。《警界双雄》的假发是斯卡利的主意,它们让我俩看起来就好像正在某部电视电影里扮演兄弟,斯卡利是那个矮胖的,而我则是高个子留着浓密小胡子的。考虑到我从学校毕业后靠做模特赚了不少钱,或许我该补充说,我自己是那个个子高挑、长得比较好看的,不过事实上,戴着有鬓角的《警界双雄》假发,没人能好看到哪里去。

    而且,假发还让人有点发痒。

    我们坐在运河边,喝光了啤酒,然后便一直聊天,望着太阳升起。

    我上一次见斯卡利时,他才十九岁,满怀雄心壮志。他那时刚以学员身份加入英国皇家空军,准备去开飞机,同时用飞机来走私毒品,这样他就能在帮助自己国家的同时获得巨额财富。这个想法与他在学校时的其他疯念头一般无异。通常他的计划都会失败,有时还会把我们其他人卷入麻烦之中。

    他在英国皇家空军的生涯只持续了六个月,早早地终结于某种不知名的脚踩病,而现在,十二年后,他已是一家双层玻璃厂的高级主管。他告诉我说,自从离婚后,他就只剩一栋比他觉得自己应得的更小些的房子,以及一条金毛猎犬了。

    他和双层玻璃厂里的某位女性有染,但并不指望对方会为了自己离开男友,他似乎觉得这样更轻松。“当然,离婚后有时我也会哭着醒来。嗯,确实会这样。”他这么说过一次。我很难想象他哭的样子,不过在说这话的时候,他也露出了一个斯卡利独有的灿烂笑容。

    我告诉了他自己的事:还在做模特,帮朋友的古董店招揽生意,画更多的画。很幸运的是,我的画还能卖得出去。每年我会在切尔西的“小”画廊举办一场小型画展,最初会买画的都是些熟人,摄影师、女故交们,诸如此类,但现在我已有了固定买家。我们聊到了似乎只有斯卡利还记得的老时光,当时他、罗伯和我这三人组,神圣而牢不可破。我们谈到了青春期的伤心事,谈到了卡洛莱‘明顿(她现在嫁给一名教区牧师,已经得叫卡洛莱?金了),谈到了我们第一次厚着脸皮去看成人电影的事,只是我俩谁也不记得那部电影的名字了。

    这时斯卡利说道:“前几天我听到了卡珊德拉的消息。”

    “卡珊德拉?”

    “你以前的女朋友,卡珊德拉。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赖盖特的那个。你从前在所有书上都写了她的名字。”我看起来肯定很蠢,要不就是醉醺醺的,或者睡眼惺忪,因为他又说:“你是假期去滑雪时遇到她的。哦,天哪,那可是你的初恋。卡珊德拉。”

    “哦,”我说着,想起来了,我想起了所有事,“卡珊德拉。”

    我确实想起来了。

    “没错儿,”斯卡利说道,“她在‘脸书’上给我写了条留言。她正在东伦敦经营一家社区剧团,你该和她谈谈。”

    “真的?”

    “我想,好吧,我的意思是,看她留言里那几行字的意思,她可能还没忘了你的事。她问起了你。”

    我盯着晨光中的运河,想知道他到底醉得有多厉害。我自己也又醉了几分。我说了些现在已想不起的话,接着问斯卡利是否还记得我们的旅馆在哪儿,因为我已经不记得了,他说他也不记得了,还说罗伯有旅馆地址,我们该去找到他,将他从那位有手铐和刮胡刀的漂亮妓女手里救出来。要千这活儿,我们得知道怎么才能回去他被丢下的地方,搜寻线索时,我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小卡片,上面有旅馆地址,于是我们便走了回去。而我在离开运河、结束这古怪的一夜之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将那顶引人发痒的《警界双雄》假发扯下来,丢进运河里。

    它漂浮在水上。

    斯卡利说:“你要知道,租这假发是要付押金的。要是你不想戴,你该把它交给我。”接着他又说:“你该给卡珊德拉回个留言。”

    我摇了摇头。我想知道在网上和他交流的人到底是谁,他又是把谁错当成了卡珊德拉,因为我知道,那人绝不可能是卡珊德拉。

    关于卡珊德拉的事是这样的:她是我虚构的人物。

    当时我大概十五岁,快要十六岁了。我很笨拙,刚经历了青春期的疯长阶段,突然之间就比大部分朋友都要高了,这令我对自己的身高十分敏感。我的母亲开了家小小的骑马场,我在那儿帮忙打打下手,但那里那些能干又理智、像马一般的姑娘们吓到了我。我在家里会写些蹩脚的诗,画些水彩画,大部分都是田野中的小马之类的,在学校里——我们学校里只有男孩子一我的板球打得不错,偶尔参加戏剧表演,闲时和朋友一起听听唱片(当时CD刚出现,但CD唱机很少见,价格也很昂贵,所以我们用的是从父母和哥哥、姐姐那儿得来的黑胶唱机和音箱)。当我们不聊音乐和运动的时候,聊的是姑娘。

    斯卡利比我年纪大一点,罗伯也是。他们愿意接纳我作为小团体的一员,但也喜欢捉弄我。他们表现得就好像我是个小娃娃,但我并不是。他们都已经跟姑娘们睡过了,事实上,这种说法不太对,他们睡的对象是同一个姑娘——卡洛莱?明顿,她赫赫有名,因为来者不拒,而且只要和她在一起的人有一辆助动车[2],她就可以随时做好准备。

    我没有助动车。我年纪还没到,我的母亲也买不起(我的父亲在我小时候就因为一场麻醉剂过量造成的事故去世了,当时他只是去医院做一场脚趾感染的小手术。直到今天,我都会避开医院)。我曾经在舞会上见过卡洛莱?明顿几次,但她叫我害怕,而且就算我有一辆助动车,我也不希望自己第一次的对象是她。

    斯卡利和罗伯都有了女朋友。斯卡利的女朋友当时比他更高,胸部硕大,热衷足球,这就意味着斯卡利得装出也对足球有兴趣的样子,尤其得对水晶宫队有兴趣;与此同时罗伯的女朋友认为罗伯应该和她有共同爱好,这也意味着罗伯不再听我们喜欢的八十年代中期的电子流行乐,而开始听我们还没出生那会儿就有的嬉皮士乐队,这很糟糕,不过罗伯捜刮了她爸收藏的那些美妙的老电视录像带,这就很不错。

    我没有女朋友。

    甚至我母亲都开始对此评头论足。

    一定是从什么地方令我产生了这个念头和这个名字,不过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自己在练习册上写下“卡珊德拉”。然后,我小心翼翼地,什么也不说。

    “卡珊德拉是谁?”斯卡利在校车上问。

    “不是谁。”我说。

    “她肯定是某个人。你在数学练习册上写了她的名字。”

    “只是我在假期滑雪时遇见的一个姑娘。”一个月前,我和母亲,还有我的阿姨和表兄弟们去奥地利滑雪了。

    “我们能见她吗?”

    “她是赖盖特人。我希望能。”

    “嗯,希望如此。你喜欢她?”

    我停了下来,等了一段我自认为合适的时间,接着说道:“她实在很擅长接吻。”接着斯卡利大笑起来,罗伯想知道我们是不是有过一个法式湿吻,得用上舌头的那种,我说:“你们觉得呢?”到那天结束之前,他俩都相信了有这么一个人。

    我母亲很高兴我遇上了某个人。对于她的问题,比如说卡珊德拉的父母是千什么的之类,我就只是耸耸肩。

    我和卡珊德拉“约会”过三次。每次约会时,我就乘火车去伦敦,然后自己一个人去电影院。这事儿以它自己的方式,令人激动。

    我俩的第二次约会(实际上,我是一个人在莱斯特广场看《摩登保姆》),在我告诉母亲的版本中,基本上就是手拉着手一起看被她称作“图画”的画展,但在我不情愿地向罗伯和斯卡利(以及在整个周末中,还有其他几名学校的朋友,他们从号称说要保守秘密的罗伯和斯卡利嘴里听到传闻,想来向我证实真伪)吐露的版本里,这一天实际上是我丧失童贞的纪念日,地点是卡珊德拉的姑姑在伦敦的公寓里,她姑姑不在家,而她有把钥匙。我手里有(作为证据的)一小袋避孕套,少了一个,是被我丢掉的,还有一组四张黑白照片,那是我第一次去伦敦时找到的,它被遗弃在维多利亚车站照相亭的篮子里。照片上的姑娘和我同龄,有一头长长的直发(我不太确定它的颜色,深棕色?红色?浅棕色?),相面非常友善,有些小雀斑,不算难看。我将照片放在口袋里,带去艺术班上,给第三张照片画了一张素描像。我最喜欢这张,她半侧着脸,看起来就像在呼唤薄幕后的某个看不见的朋友。她看起来很甜美,富有魅力。假如她能是我女朋友,我会很开心的。

    我将素描挂在卧室墙上,我可以从床上看到的地方。

    在第三次约会(那天看的是《谁陷害了兔子罗杰》)之后,我将一个坏消息带到学校里:因为卡珊德拉父亲工作的关系,他们全家人要搬去加拿大(至少从我耳朵里听来,这地方比美国更可信一点),我大概得有很长时间见不到她了。我们不算真的分手,但我们得面对现实问题,那时候越洋电话对青春期的孩子们来说可是很昂贵的。事情结束了。

    我很忧伤。每个人都注意到我有多伤心。他们说他们会很乐意与她见面,或许圣诞节她会回来?我很肯定,到了圣诞节,没人会记得她了。

    确实如此。圣诞节我和尼基?布莱文斯出去约会,而卡珊德拉曾经在我生活中出现过的唯一证据,就只是她写在我两本练习册上的名字,还有我卧室墙上那张铅笔素描,底下写着“卡珊德拉,1985年2月19日”。

    我母亲将骑马场出售后,在搬家的过程中那张画不见了。当时我正在美术学院上学,自觉那张老铅笔画是自己居然曾经虚构过一个女朋友的证据,引以为耻,便没有在意。

    我想我有整整二十年没有想起过卡珊德拉了。

    我母亲把骑马场、马场附属的屋子和牧场都卖给了一个地产开发商,对方在我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建起一片住宅区,作为交易的一部分,我母亲得到了一座位于瑟顿街尾的独栋小屋。我每隔两周至少去看她一次,一般周五晚上到,周日早上离开,日程稳定得就像老祖母客厅里的座钟。

    母亲担心我生活得不开心。她开始提起她有不少朋友的女儿都很合适。这次我去拜访她,我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特别叫人尴尬的谈话,一开始她问我,是否能将她所属教会的风琴手介绍给我,那是个和我同龄的年轻男人,人特别好。

    “妈妈,我不是同性恋。”

    “同性恋没什么不好的,亲爱的。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有些人甚至都结婚了。好吧,也不算真的结婚,但反正是一回事。”

    “就算你这么说,我仍然不是同性恋啊。”

    “我只是想,你始终没结婚,还在画画、给人做模特。”

    “我以前有过不少女朋友,妈妈。你都和其中好几个人见过面。”

    “这不能说明什么,亲爱的。我只是想,你可能有什么想告诉我的。”

    “我不是同性恋,妈妈。如果我是的话,我会告诉你的。”接着我说:“在美术学院的时候,我跟蒂姆?卡特在一个舞会上接过吻,但那时我们都喝高了,而且也没再多做什么。”

    她抿起嘴巴。“这就够了,年轻人。”接着,就像是要清除嘴里什么难吃的味道似的,她突然转移了话题,说道:“你绝对猜不到我上周在乐购超市里撞见了谁。”

    “嗯,我猜不到。是谁?”

    “你以前的女朋友。我该说,是你第一个女朋友。”

    “尼基?布莱文斯?等等,她已经结婚了,是吧?尼基?伍德布里奇?”

    “比她更早的那个,亲爱的。是卡珊德拉。我在排队结账时跟在她后面。本来我应该是在她前面的,但我忘了该给今天吃的浆果配点奶油,所以就回去拿,等再回头排队,她就在我前面了,我认得她的脸,我很熟悉。一开始,我觉得她像琼?西蒙家的小女儿,就是那个有语言障碍的——以前我们可以直接说她口吃,但现在可不能这么说了——后来我想,我知道我是怎么认得这张脸的,它可是在你的床头挂了五年呢,当然我就说了,‘该不会是卡珊德拉吧?’她说,‘我是呀。’我说,‘你听了可能会笑,但我是斯图尔特?英尼斯的妈妈。’她说,‘斯图尔特?英尼斯?’说着,她看上去眼前一亮。嗯,我把我的杂货放进购物袋时,她就在我边上闲逛,她说她已经和你的朋友杰里米?波特在‘书脸’上联系过了,他们还谈到过你——”

    “你是说‘脸书’?她和斯卡利在‘脸书’上聊天?”

    “是的,亲爱的。”

    我边喝茶边思索,我母亲究竟是和谁聊的天。我说:“你真的确定那是挂在我床头上的卡珊德拉?”

    “哦,当然啦,亲爱的。她告诉我你是怎么带她去莱斯特广场的,还有他们家不得不搬去加拿大时,她心里有多难过。他们去了温哥华。我问她有没有在那儿碰到我的侄子莱斯利,他战后就去了温哥华,但她说应该没有,显然那是个挺大的地方。我告诉她,你画过一张她的铅笔素描,她看起来对你现在的动向非常了解。我告诉她,这个礼拜你的画展要开幕,她还挺激动的。”

    “你告诉她了?”

    “是呀,亲爱的。我想她会很乐于知道的。”接着我母亲带着几近渴望的口气说道,“她真的很可爱,亲爱的。我想她是在社区剧团里干活。”接着对话转移到了邓宁医生退休的事上,他在我出生前就是我们家的家庭医生了,我母亲提到他的诊所里,他已是唯一一个非印度籍的医生,还就此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当天晚上,我躺在母亲屋子里我那间小卧室中的床上,脑中回想了一遍我们的对话。我已经很久没上“脸书”了,我想是不是要登录一下,去看看斯卡利加过的好友,说不定里面有这个假冒卡珊德拉的人,不过他好友里实在有太多人我根本不想见到,于是便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我很确信它必然有个合理的解释,事情或许很简单,接着我就睡着了。

    我在切尔西的“小”画廊办画展已有十多年了。过去,我的作品只能占他们四分之一的墙面,没有一张画的价格超过三百镑。而现在,每年十月我都会举办个展,时间持续一个月,老实说,我只要卖掉大概十来张画,就能获得下一年所需的经费,包括生活费和房租之类。个展卖不掉的画会一直挂在墙上直到售出,通常到了圣诞节也就卖掉了。

    画廊的两位主人保罗和巴里依然像十二年前我第一次在他们那儿展出时那样,叫我“美少年”,那时候这名字大概还挺正确的。那时候,他们身上穿戴花哨,穿开领衬衫,还戴金链子,而现在,他们已到中年,身上穿的是贵的套装,口中提到证券交易信息的次数之多,让人觉得无趣。但我还是喜欢有他们陪伴。我一年去见他们三次,每年九月,他们会来我的工作室,看我最近在画什么,然后为展览挑选作品;十月,我们在画廊将画陈列出来,共同参与开幕活动;到二月时,我们会碰面结账。

    维持画廊运营的人是巴里。保罗是画廊的合伙人,他会来参加酒会,但他同时还在皇家歌剧院的戏装部门工作。今年的开幕酒会在周五晚上。我用了好几天的时间,紧张地准备布展,现在这部分工作已经完成,余下所能做的无非也就只有等待,希望观众能喜欢我的作品,让我不至于大出洋相。我像过去的十二年那样,按照巴里的指示完成了工作:“留意香槟。往酒杯里掺点白水。对于收藏家来说,再没有比邂逅一位醉醺醺的艺术家更糟的经历了,除非那人是以醉酒出名的,但你显然不是,亲爱的。你得和蔼可亲,但又要显得神秘莫测,如果有人问起你画作背后的故事,你要说,‘我已经被封口了。’但是看在老天的分上,你得暗示他们背后有故事。他们买的正是这个故事。”

    近几年来我已不太邀请别人参加预展,有些艺术家会这么做,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社交场合,但我不这么想。我认真地将自己的艺术当做艺术来看待,而且以自己的作品为傲(上一次展览叫做“风景中的人们”,而这个名字实际上适合我的所有作品)。我很理解酒会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社交,它提示买家和会将画展信息告知买家的人,画展已经开始了。我这么一说,你就不会惊讶预展的邀请名单为何是由巴里和保罗制定,而不是我了。

    预展总是在晚上六点半开始。整个下午我都还在布展,保证所有一切看起来都还过得去,过去那些年我也都是这么做的。这场固定活动中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保罗看起来特别兴奋,就好像一个小男孩,内心正天人交战,急于想让你知道他给你的生日买了什么礼物。此外还有巴里,他在我布展的时候说:“我想今晚的酒会能让你闻名于世。”

    我说:“湖泊区那张画的展览说明上有个印刷错误。”那是张尺寸超大的文德米尔湖落日风景,上面还画着两个小孩正在岸边着迷地看着景色。“它的价格应该是三千英镑,但是说明上写三十万英镑。”

    “是吗?”巴里温和地说道,“哎呀,哎呀。”但他没有更动说明。

    这很令人费解,不过第一批访客已经到了,到得有点早,谜团也可以待会儿再解开。一名年轻人请我吃银托盘上的蘑菇泡芙。我从角落的桌子上拿起我那杯该当心点儿喝的香槟,准备往里面掺水。

    所有作品的标价都很高,我很怀疑“小”画廊是否能以这么高昂的价格将这些作品全部售出。我有些担心来年的生计。

    巴里和保罗总是负责将我带着在室内转悠,还要说:“这是画家本人,画了所有这些美丽作品的美斯图尔特?英尼斯。”然后我就不停握手,微笑。到晚会结束时我应该与所有人都打过招呼,而保罗和巴里会非常善于说:“斯图尔特,你记得戴维吧,他给《电讯报》写艺评……”于是我这边则会完美地回答:“当然记得啦,你最近好吗?真高兴你今天能来。”

    室内的人群拥挤到了顶点,此时一位惹人注目的红发女子出现了,她还未被介绍给我认识,就大喊道:“具象派的臭狗屎!”

    当时我正与《每日电讯报》的艺评人聊天,我们转过身,他问:“你的朋友?”

    我说:“我想不是。”

    她还在大喊大叫,尽管整个酒会已变得鸦雀无声。她喊道:“没有人会对这种狗屎感兴趣的!没有人!”接着她将手伸进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一瓶墨水,喊道:“看你还卖不卖得出去!”接着她便将墨水扔在了《文德米尔湖落日》上。那是瓶蓝黑墨水。

    当时保罗正站在她身边,他将墨水瓶从她手上抢下来,说道:“这是一张值三十万英镑的画,年轻的夫人。”巴里抓住她的手臂,说:“我想警察会和你好好聊一聊的。”说着便将她带去了办公室。她边走边向我们大喊道:“我不怕!我有我的自尊!像他这样的画家,只会掠夺容易受骗上当的艺术品买家。你们这些蠢羊!具象派的废物!”

    等她退场,酒会上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审视泼上了墨水的画,又看看我。《电讯报》那人问我是否想对此作出评论,还问我看到一张三十万英镑的作品被毁感想如何,我含糊地表示我很自豪自己是位画家,还说了些艺术瞬息万变之类的话,接着他说,他想今晚的事件可说得上是一场艺术史上的偶发独立事件,最后我俩达成一致意见,无论这是不是一场艺术史上的偶发事件,总之这女人的脑子不太正常。

    巴里又出现了,他从一群人走向另一群人,解释说保罗正负责处理这位年轻夫人,至于她最后该如何处置,决定权在我。当他将客人们送出屋外时,所有人都还在兴奋地交谈着。巴里表达了他的歉意,赞同地表示我们碰上了激动人心的时刻,还解释说他会在第二天照常开张营业。

    “干得不错。”画廊中只剩我们时,他说道。

    “不错?这是一场灾难。”

    “唔。‘斯图尔特?英尼斯,那个艺术家有一张三十万英镑的画被毁了。’我想你得原谅她,不是吗?她是个艺术家同行,虽然艺术领域不同。有时候得需要一点小把戏来把你踢上更高一个档次。”

    我们走进后室。

    我说:“这是谁的主意?”

    “我们的。”保罗说道。他正在后室里和那名红头发的女人喝白葡萄酒。“好吧,主要是巴里的。但它需要一名演技高超的女演员来完成,于是我找了她。”她露出非常适当的笑容,看起来有些窘迫,却又有些得意。

    “要是这场表演不能为你吸引到那些你应得的目光,美少年,”巴里微笑着对我说,“那就没有什么事情能做到了。现在你已经重要到会被人袭击了。”

    “文德米尔湖那张画毁了。”我指出。

    巴黎瞥了一眼保罗,两人咯咯笑了起来。“它已经卖出去了,包括上面那块墨水印子,卖了七万五千英镑。”巴里说道,“就像我总说的那样,人们以为自己买的是艺术,但事实上,他们买的是故事。”

    保罗给我们都满上了酒。“这一切都得归功于你,”他对那女人说道,“斯图尔特,巴里,我想我们该一起干杯。敬卡珊德拉。

    “卡珊德拉。”我们重复了一遍,一饮而尽。这一次我没有留心不要饮酒过量,我现在需要酒精。

    接着,就在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这个名字的时候,保罗说道:“卡珊德拉,这位魅力非凡又天赋过人的年轻人,我想你一定已经认识了,斯图尔特?英尼斯。”

    “我认得,”她说,“事实上,我们是老朋友了。”

    “来说说吧。”巴里说道。

    “嗯,”卡珊德拉说道,“二十年前,斯图尔特把我的名字写在他的数学练习册上。”

    她看起来和我那张素描画很像,确实像。或者说,像那些照片里的那个姑娘长大了的样子:脸上轮廓很深,看起来很聪明,又很自信。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她。

    “你好,卡珊德拉。”我说。我实在想不出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们在我公寓楼下的酒吧里。它不只是酒吧,还提供食物。

    我发现自己和她聊起天来,就好像她是一个从儿时就已熟识的老朋友。我提醒自己,她并不是。我是这个晚上才见到她的。她的双手上依然还留着墨水污迹。

    我们扫了一眼菜单,点了同样的食物——果蔬小点——等菜上来的时候,我俩先吃的都是菜叶包,然后再是鹰嘴豆泥。

    “你是我编造出来的。”我对她说。

    在说这句之前,我还说了些其他的事,首先我们谈到她的社区剧团,谈到她是怎么和保罗交上朋友的,谈到他向她提供了这份工作——今晚的表演值一千英镑——还谈到了她有多缺钱,不过她接下这个工作主要还是因为它听起来像是一场有趣的冒险。不管怎么说,她表示,在听到我的名字之后,她没法拒绝。她觉得这就是命运。

    接着我便说了那句话。我担心她认为我疯了,但我还是说:“你是我编造出来的。”

    “不是,”她说,“你没有。我的意思是,显然你没有。我活生生地在这里。”接着她说:“你想碰碰我吗?”

    我看着她。看着她的脸,她的身姿,她的眼睛。她拥有我对女人梦想过的一切,我在其他女人身上未能寻到的一切。“是的,”我说,“非常想。”

    “我们先吃完晚饭。”她说,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你有多久没有女人了?”

    “我不是同性恋,”我抗议道,“我有过女朋友。”

    “我知道,”她说,“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我努力回想。是布里吉特吗?还是广告公司派来跟我一起去冰岛的那名设计师?我不太确定。“两年,”我说,“也可能是三年。我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你曾经遇到过。”她说。她打开手袋,那是个体积巨大、软绵绵的紫色袋子,她从中拿出一个硬纸板文件夹,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张纸,它角上都已经泛黄了。“看到了吗?”

    我记得它。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它在我墙上挂了好几年。她看向一边,就好像在和幕帘后的什么人说话。卡珊德拉,纸上写着,1985年2月19日。纸上还有个签名,斯图尔特?英尼斯。看到自己十五岁时的笔迹,总是让人既窘迫却又有点温馨。

    “1989年我从加拿大回来,”她说,“那时候我父母离异,妈妈想回来。我想知道你的事,你在做什么之类的,所以就去了你以前住的地方。房子已经空了。窗子全都破了。现在没有人再住那里面。他们已经拆掉了骑马场,这让我觉得挺伤心的,我从小姑娘的时候开始就很喜欢马了,但我还是进去那栋屋子走了一圈,找到了你的卧室。虽然所有家具都搬空了,但那显然是你的卧室,它闻起来就像是你的气味。还有这张画,还钉在墙上。我想没有可人会漏掉它的。”

    她微笑起来。

    “你是谁?”

    “卡珊德拉?卡莱尔。三十四岁。曾经的女演员。失败的剧作家。现在在诺伍德经营一家社区剧团。戏剧疗法。有客厅出租。一年四部戏,外加研讨会,还有一场圣诞剧。你又是谁呢,斯图尔特?”

    “你知道我是谁。”接着我又说,“你知道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对吧?”

    她点点头,说道:“可怜的斯图尔特。你就住在这儿的楼上,对吧?”

    “是的,有时候会有点吵。但这儿乘地铁很方便,而且租金不贵。”

    “那让我们结账,然后上楼去。”

    我伸手想去触碰她的手背。“现在还不行。”她说,在我碰到她之前,她把手抽了回来,“我们得先谈谈。”

    于是我们便上楼了。

    “我喜欢你的公寓,”她说,“就和我想象中你该住的地方一样。”

    “或许现在我该考虑换个更大的地方了,”我对她说,“但这儿对我来说确实不错。我的工作室采光非常好,虽然现在是夜间,你看不到效果,不过这对画画来说真的非常重要。”

    带某个人回家的感觉很怪。这让你得以审视自己居住的处所,就好像你以前并不住在这里似的。休息室里有两张我的油画,那来自于我替艺术家做模特的短暂生涯(我没有足够的耐心长时间地站着或摆出某个姿势,我知道这有点失败),小厨房里有两张放大过的我的广告照片,楼梯上则摆着以我为封面的书,大部分都是些情感类小说。

    我带她参观了工作室,接着去卧室。她细细看了我那把爱德华七世时代的理发店椅子,那是我从肖尔迪奇区附近一处古迹里抢救出来的。她坐在那把椅子上,脱下了鞋。

    “你最早喜欢上的成年人是谁?”她问。

    “这个问题有点古怪。我想大概是我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大概三岁,要不就是四岁的时候,那人是个邮递员,名叫邮递员先生。他会开着他那辆小邮车,给我带来一些可爱的小东西一不是每天,就是偶尔——棕色纸包住的袋子,上面写着我的名字,里面可能是玩具或者糖果之类的东西。他的脸看起来很好玩,也很友善,鼻子圆嘟嘟的。”

    “真有这么个人吗?听起来像是小孩子常会编造的角色。”

    “他在室内也会开邮车。那车并不大。”

    她开始解开上衣的纽扣。上衣是奶黄色的,上面溅了几颗墨点。“你最早记得的是什么事?不是那种别人告诉你你干过的事,要你真正记得的事情。”

    “三岁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海边。”

    “你是记得这事吗?还是你记得有人告诉过你这件事?”

    “我不明白这其中的关键所在……”

    她站起身,扭了几下,从裙子里走出来。她穿着白色的胸罩,深绿色的内裤,都有点旧,日常款,并不是你想给新恋人留下深刻印象时会穿的类型。我想知道脱去胸罩后,她的胸部看起来会是什么样子。我想抚摸它们,用我的嘴唇去触碰它们。

    她从椅子走向我坐着的床边。

    “现在,躺下来。躺到床里面。我会躺到你身边。别碰我。”我躺下来,双手放在身体两侧。她俯视着我。她说:“你看起来这么美。老实说,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过,我十五岁时喜欢你这样的,看起来又温和又甜美,没有威胁性。艺术。小马。骑马场。而且我敢打赌,在一个姑娘准备好之前,你绝不会动一下,对吧?”

    “对,”我说,“我想不会。”

    她躺在我身边。

    “你现在可以碰我了。”卡珊德拉说道。

    去年年底,我又开始想起斯图尔特来。是因为压力,我想。在一定程度上讲,我的工作进展不错,但我那时和帕威尔分手了,他可能算不上坏人,但他肯定染指了不少狡猾的东欧姑娘。我开始考虑网络约会。我耗了整整一个愚蠢的礼拜,注册了各种把你带给老朋友们的网站,在那些网站上,我与杰里米?波特,还有斯图尔特?英尼斯之间没有距离。

    我不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更多。我没什么从一而终的心态,也不太留意细节。当你年纪渐长时,总是会失去一些东西。

    邮递员先生总是会在我父母没有多余时间留给我时驾着他的小邮车出现。他会露出小矮人式的微笑,朝我眨眨一边的眼睛,然后递给我一个棕色纸包的小包裹,上面用大号印刷字体写着“卡珊德拉”,里面会有一块巧克力、一个娃娃或者一本书。他最后的礼物是一个粉红色的塑料麦克风,我可以绕着屋子边走边唱,或者假装自己正上电视呢。那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父母从不过问礼物的事,我也并不想知道真正把它们送给我的人是谁。它们总是和邮递员先生一起来,他总是开着他的小邮车穿过大厅,开到我的卧室门口,每次敲三下门。我当时是个感情外露的小姑娘,在他给我送来粉红色麦克风之后,我再一次见到他,便向他跑过去,用双臂抱住了他的腿。

    接下来发生的事很难描述。他整个人落下来,像是雪花,又像是灰烬。有一会儿我确实抱住了什么东西,接着就只剩下一些白色粉末,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后来我也曾期望过邮递员先生能回来,但他再也没有出现。他已经结束了。有一段时间,回忆起他来都让人如此尴尬——我曾经爱上过那样的人。

    这间屋子是多么古怪。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会觉得,一个在我十五岁时能让我感到高兴的人,现在也能让我感到高兴。但斯图尔特确实完美:骑马场(有小马),画作(这向我证明了他很敏感),对姑娘很生涩(这样我就会是他的初恋),此外他该挺高,肤色黝黑又英俊。我也喜欢他的名字:带着淡淡的苏格兰味,而且(对我来说)听起来像是一本小说里的英雄。

    我在自己的练习册上写下过斯图尔特的名字。

    我没有把关于斯图尔特的事里最重要的一条告诉我的朋友们——他是我编造出来的。

    而现在,我从床上爬起来,俯视着一个男人的轮廓——一个缎子床单上的由粉末或灰烬或尘埃构成的剪影——然后我开始穿衣服。

    墙上的照片也在渐渐褪色。我没料想到会这样。我不知道几个小时后,他的世界还会留下什么,不知道我是否该适可而止,满足于一个用以自慰的幻想,某种安心而舒适的东西。他的人生不会真的接触到任何人,对某几个人来说,他或许只是一张照片、一张画或是些朦胧的记忆,他们几乎不会再想起他来。

    我离开这个公寓。楼下的酒吧里依然还有人在,他们坐在角落里的桌边,之前我和斯图尔特坐的地方。蜡烛已快燃尽,但我想象那些人有可能就是我们。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交谈着,要不了多久,他们会从桌边站起,走开,蜡烛将被熄灭,灯光关闭,酒吧将为下一夜做好准备。

    我叫了辆出租车,坐了进去。有一会儿——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我发现自己想念斯图尔特?英尼斯。

    接着我靠在出租车的椅背上,就这样让他去了。我希望我有足够的钱付车费,我发现自己不知道到了早上手袋里是否还能有张支票,也或许只是张空白纸片。接着,怀着一阵满足,我闭上眼睛,等待返回家中。

    [1]《警界双雄》(StarskyAndHutch),2004年上映的美国动作电影,故事背景设置在七十年代,两名主角都是厚重的卷发,鬓角很长。

    [2]此处原文为moped,也可叫机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