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荒野英伦 第十八章 国王的征兵队

国王的营房和其他人的住处是分开的,并不比其他的棚子大很多,但是屋顶却用麦秆整齐地铺在上面,宽敞的门口也垂着紫色的帘子。屋子旁树着两根标杆,一根比另一根高出许多。高的那根挂着王国的国旗,矮的那根挂着国王作为一名骑士自己的旗帜。营房边上围着一堵胸墙,围起了一块直径为七十码的地方,边上挖了条壕堑,还打了桩子,来抵御攻击者。进来的入口只有一条,在主军营的对面,而那里由全副武装的士兵把守着。一个骑在马背上的骑士,身上穿着盔甲,但没戴头盔,在门口来回慢慢地转,他是守卫的军官。他的侍从,大概有三四十个,也紧靠在边上。

这个堑壕和军营隔了五十码距离,中间没有任何障碍物。菲利克斯看到堑壕里面有许多侍从和几匹披着盛装的马,可没有一点响声,所有人都轻轻地踮着脚尖走路,这样看来,国王肯定还在睡觉。堑壕的旁边是那条小河,小河处在堑壕和那座城的中间;国王的营房搭在营地中位于小河最上游的那个角落中,这样的话,国王用到的水就不会受到污染。

不过,国王的征兵队好像不在附近,因为司令部附近的小屋明显住的都是高贵的男爵,菲利克斯从他们的旗帜上就能轻松地看出来。这儿显得有些庄严,士兵们也不像军营里那么吵,其中还有几个军官在走动。后来他才发现地位更高的男爵掌管着国王附近的营地,而国王的征兵队就在他们的屋子后面。可眼下他没法找到征兵队的所在,也害怕耽误得越久,就可能失去人身自由,于是菲利克斯犹豫了一会儿,决定直接去求守在圆形堑壕门口的守卫。

他穿过中间那块空地往堑壕走去,发现国王的营房是最靠近敌营的地方。小河的那头是几块庄稼地,再过去就是城墙,中间隔了不过半英里远。那边没有前哨,而那条小河不过是条窄窄的小溪,很轻松就能走过去。这么疏于防备,菲利克斯感到很震惊。不过他可要知道对面的敌军,以及那个时代所有的军队,都同样愚昧无知,同样疏于防备。

菲利克斯尽量表现出谦卑的姿态,脱掉了帽子,上前和守在堑壕门口的门卫搭话。离他最近的那名士兵马上扬起了手里的矛,用矛柄撞了他一下。这出乎意料的一击打在了他的左肩上,重重一下把左肩都打麻了。他还没来得及抗议,另一个士兵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宽刺矛,把矛柄抵在膝盖上咔嚓一下给掰断了,还把断成两截的矛冲他扔了过去。其他几个士兵拖着他的肩膀把他推回了中间那块空地,把他踢了一顿后就扔在了那儿,菲利克斯身上伤痕累累,整个人几乎都蒙掉了,心里说不出有多愤懑。他错在不该手里拿着兵器靠近国王的营地。

下午晚些时候,他不知不觉地坐在小河的岸边,在军营下面很远。他刚刚在那儿徘徊了很久,不知道要去哪儿,也不知道要做什么。眼下他的心气早就被打垮了,与其说是因为身体遭受的暴行,不如说是他的锐气被挫伤了。原本心里抱着很大的希望,脑子里装着伟大的想法,可这会儿就像条恶犬被打得满地找牙。

从小河边上的这个位置望去,远处的军营显得很漂亮。飘扬的旗帜,(蕨草、芦苇和树枝搭建的)营房绿色的屋顶,还有人在四处走动,充满了生气,一批批军队正来回练习走步,衣着鲜艳的骑士骑在马背上,这斜坡上的一切在后方森林的衬托下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小河的上方太阳照亮了那座围城的城墙,那里也飘动着许多旗帜。菲利克斯凝视着这一切,慢慢恢复了些许精神,此刻他承认要怪只能怪自己。他明显冒犯了军中的规则,他不能借口说不知者不罪,因为凡是有权利待在军营里的人都应该对这种规则心知肚明。

他站了起来,慢慢往回朝军营走去,路上经过了喝水的地方,一个马夫在给几匹马喂水。那个马夫喊住他叫他帮忙牵住一匹好动的战马,菲利克斯机械地按他说的做了。马夫的同伴把他们的活儿都扔给了他,一下子有那么多马要喂,他应付不过来。菲利克斯帮他把那匹战马牵回了军营,作为回报马夫叫他喝一杯。他更想要食物,所以马夫给了他一大堆食物。马夫一边忙着活儿一边闲聊,他说自己总是喜欢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因为不打仗的时候他们总是饿得半死,只能像狗一样啃骨头吃。但是在宣战的时候,就会收集到大量的食物,所有人都能尽情地大吃大喝。真正的狗这会儿也能吃得又肥又壮——他指了指正在撕扯着羊肩肉的六条狗。但等不到仗打完,那几条狗就得挨饿了。马夫问菲利克斯是谁“麾下”的。他回答说是国王的征兵队里的。

马夫说这里就是国王的征兵队。他问菲利斯克是归谁管的呢。这问题可把他给难住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好说出真相,并请求马夫给他点建议,因为他怕失去自由。马夫告诉他最好待在这里,和他一起为莱希先生效力,莱希这人在城里是出了名地吝啬,不过跟骑士和侍从打交道时喜欢装得很大方。

莱希先生是艾希城里的一个商人,专门做船上生意的。和其他同行一样,打仗的地方离家乡那么近,他几乎是被迫加入国王的征兵队的。要是不服从的话,就会被记下一笔,背上个不忠的罪名。这样一来,他的特权就会被没收,可能连积聚的钱财也会被抢了去,自己也沦为奴隶。因此,莱希只能穿上盔甲,陪着国王来到军营。这样的话,菲利克斯发现自己虽说胸怀壮志,到头来却要在一个小市民的手下当仆人。

他得把马牵到下面的河边喝水,擦洗兵器,从森林里捡柴火。他还要听其他人的使唤,这些人差遣他的时候毫不顾忌,看到他也很听话,所以就更加放心地占他的便宜。可回过头来,没事做的时候,这些人都对他很好,就连有什么好事都能想着他。最好的东西总会分他一份,他们偶尔还会拿来葡萄酒(虽说麦芽酒多的是,但葡萄酒很稀罕)当作难得的美味,有个手快的拿到了一只钱包,从这赃物中分给了他六个铜币。已经慢慢学聪明的菲利克斯没敢拒绝这笔赃款,要是放到从前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侮辱,他趁没人的时候把钱给扔了。

当然,这些人很快就发现他的学识高人一等,但他们一点也不觉得惊讶,那些不走运的人一旦离开自己所属的庄园和家宅,就会逐渐沦为下人,干最卑贱的差事,这是司空见惯的事。在庄园里作为军官的候补人选,无论再卑微,也准会受到别人表面上的尊敬,可要是脱离了庄园主人的权力范围,就比侍从中最低下的人还要落魄。要是他表现得心高气傲,他的同伴准会对他十分反感,也肯定会马上就让他不好过。而菲利克斯没什么性子,大伙儿都差点宠着他了,可与此同时还是希望他除了干完分内的活儿,还要帮他们多干一些。

菲利克斯诧异地听着别人揭露军营和宫廷内部的那些秘密(只有他不知道)。国王的种种弱点,他毫无节制地暴饮暴食,总是喝得烂醉,无缘无故喜欢发脾气,他的愚蠢和身上的毛病,这些马夫都了如指掌,就好像跟国王一起住过似的。至于那些朝臣和男爵,他们的恶习和私下犯的罪行没有一个是他们不清楚的。恶习和罪行必然有其“手段”,而这些“手段”总会留下蛛丝马迹,于是秘密就泄露了出来。宫廷内的钩心斗角,和其他国家之间的暗中勾结,包括哪几个女人有权势,没有什么是他们不知道的。

从底层这样看去,整个上层社会看起来那么腐败和堕落,简直卑劣到了极点,纯粹是被最低级的动机驱动着。这样背地里议论王室在菲利克斯看来是一种罪行,此刻他没想过这不过是仆人的传言。要是侍从说这样的话,一定会被当成叛国。像自己这么个出身高贵的人,之前看待事物的眼光都是上层阶级的看法。现在他跟马夫打交道了,开始从他们的角度看待上层社会,也意识到上层社会是由暴力、阴谋、绞索和斧子,还有女人的谄媚这些东西堆砌在一起,其实早已摇摇欲坠。但是,似乎需要一股力量来把它推翻。虽然如此,这个上层社会却相当安全,没有人想去推一把,要是有谁密谋推翻这个王朝,那些最受苦的奴隶也会通风报信,到头来拷打他们的也是这些奴隶。

菲利克斯从没想到像车夫和侍从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下人居然这么了解国家的原理,抑或宫里的阴谋诡计。他现在终于发现,虽说他们不会写也不会读,但他们学会了看人读心的本事(看清人性最丑陋不堪的一面),而且看得这么真真切切,一下就能看透这个人的动机。他们会看面相,能从一个人的步态和姿态上看出端倪。其实,他们像看动物一样地看人。他们能读懂人的心思,就像他们能知道自己看管的马和猎狗的心思。这些动物的每一丝情绪和歪念他们都清清楚楚,他们看自己的主子也是如此。

菲利克斯本以为自己就是个猎人,觉得自己懂得生存的技巧了,可眼下他发现自己真是大错特错。他的生存技巧是绅士的技巧,而现在他学会了仆人的生存之道。他们教会了他许多之前全然不知的门路。他们剥下了男人尊贵的外衣,和女人优雅的面具。所有事物在他们眼里都有丑陋的一面。他开始明白那些高尚的原则和抽象的理论不过是多数人的空谈。

有一天,他看到有个骑士在军营中间满不在乎地绊倒了一个平民(国王征兵队里的人),而且居然在光天化日下坦然自若地扯走了他的钱包,而周围至少有二十个人旁观。可他们不过是侍从和奴隶,他们谁去提出抗议也不会有人听的,而那个骑士可以随便怎么说,他深知这一点,所以抢了平民的钱包也不会受到责罚。他把零散的钱币扔到了人群中,自己留下了金币和银币,在人群的喝彩声中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还有一次,菲利克斯看到一个奴隶被钉在了树上,他的两条胳膊环抱着树被固定着,然后用钉子把胳膊钉在了树上。他就被钉在那棵树上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谁也不知道他犯了什么错,他的主子只不过是讨厌他。有个守卫被安排守在树旁,谁也不能把这个饱受折磨的躯体给放下来。菲利克斯心中的惊恐和愤怒发泄无门,但是他完全忍受不住了。

这段时间里他的心态让人无法估摸清楚。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志气是否已经消散,他是否像同住的那些人一样堕落,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跟他们混在一起,不过有时他逐渐明白他学到的这种东西虽然很粗鄙,但也不无价值。他不用同流合污,但知道坏事的存在也是好事。于是他可以说是继续保持着沉默,日子也就这样过去了。实际上他没什么太多的活儿要干,虽说其他人把活儿都扔给了他,因为纪律很松懈,不管你多勤快抑或多懒散,反正结果都是一样。他周围的人似乎总想着的一件事就是满足自己的食欲。他们感到开心的一件事就是舒适干燥的天气,他的同伴告诉他,那是因为一下雨军营里简直让人待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