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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转星移,岁月渐逝。在史密斯太太的花园里,番红花破土而出,各种水仙竞相开放,紫罗兰掩映在复苏的青草之中。转眼间,蒲公英和阔叶草就使得草地生机勃发。时断时续的溪流躲藏在花园的低洼处吟唱。花圃被斜埋进土里的砖头围了起来,暗红的嫩芽在里面探头探脑,那是芍药,而地面本身则色调杂糅,零星的石块镶嵌其中,放眼四望,只见凹凸不平,干湿相间,毫无规则,看上去就像天底下最为古老的东西,而闻起来气息却异常清新。连翘开得正艳,那毛茸茸、金灿灿的泡沫花在烟笼雾罩的花园里闪烁——兔子正在这里焚烧耙拢来的枯茎、干草、严冬时节悄然飘落的橡树叶以及从玫瑰丛中修剪下来、在脚边缠成一团的乱枝。一大清早,当他眼皮发涩、嘴里还留着咖啡味时,就踏着露水来到这里,然后点火焚烧,直到黄昏来临,他拖着脚步踩着史密斯家车道上的碎石离去时,火堆上仍在腾起潮湿的浓烟,仿佛身后夜幕中的幽灵。在回布鲁厄的公共汽车上,他一路上都能闻到那温暖的烟灰味。

说来有趣,这两个月来他完全不用剪指甲。他每天干的活儿不外乎是剪枝,搬运,挖土,栽种一年生花木和老太太交给他的一包包花种——金莲、罂粟、香豌豆和牵牛花。他喜欢用翻耙过的细土覆盖种子,一旦种子埋入地下,就不再属于他了。多么简单的道理啊,让事物回归自身,就得以超脱。上帝自己就隐匿于这坚硬无比的微小结构里,他早就自定要不断地集聚扩张,也即由水、空气和硅的强大而缓慢的聚变而致;兔子通过手中圆形锄把的转动——而不是通过语言——感受到了这一切。

在木兰树失去主宰地位之后而枫树叶还没有投下浓荫之前,樱桃树、酸苹果树、还有远处角落里那棵茕茕孑立的李树都花团纷呈,白茫茫一片,仿佛那些乌黑的树枝将朵朵飘浮的白云采撷下来,一转眼,又将它们遍撒开去,于是苏醒的草地上洒下了漫天白色的花雨。散发着汽油味的电动割草机咀嚼着花瓣,草地再将它们消化。在坍塌的网球场栅栏边,一丛丛紫丁香正在绽放。鸟儿来到了鸟浴池中。一天早晨,兔子正拿着一把新月形剪刀在剪枝,一阵香气突然扑鼻而来,原来是身后的微风改变了方向,从岸边斜坡上那片香味浓郁的欧铃兰中吹来,那上千朵花在暖融融的夜里一齐盛开了,梗梢上的花依然泛出甜瓜皮般发亮的嫩绿。还有苹果树和梨树,以及郁金香。那难看的紫色碎片是蝴蝶花。最后,在漏斗形杜鹃花的率领下,各种钟形杜鹃花也终于赶在这五月的最末一周里开放了。兔子整个春天都在期盼着这种盛况。这些花树丛使他惊叹不已,它们那么大,几乎就像大树,有的比他高出一倍,而且有那么多。它们的旁边都是参天的杉树,那下垂的树枝庇护着这方土地。在这被庇护之处,还有无数块长方形的大草地,宛如一片片多孔的绿色面包。花树丛四季常青,那虬曲的枝条和伸向四面八方的椭圆形长叶,使人觉得它们似乎应该生长在另一种气候下的另一个地方,那儿的地心引力比这里要弱。最早绽放的花儿犹如东方艺妓头上佩戴的单朵大白花,就像鲁丝经常阅读的平装本侦探小说的封面上画的那样。而一旦这些半球形花朵成簇开放,他就很容易想起那些在复活节去教堂的粗俗姑娘所戴的帽子。哈利常想得到可又从未得到过那种姑娘:一个出身于贫寒之家的小天主教徒,穿一身艳俗的廉价衣服,从那五瓣花形的时髦软帽上,他能想象出帽檐遮掩下的脸孔,还几乎能闻出她的香水味。他凑上前去贴近成簇的花瓣,它们没有气味,但每一朵花的顶端都有两瓣渗有斑痕的扇状物,那是花药。

在已故丈夫的花园花繁叶茂之际,史密斯太太走出屋子,挽着兔子的胳膊在杜鹃花丛中散步。她一度身材较高,如今却驼着背,显得矮小,仅剩的几缕黑发在满头银丝中十分显眼。她带着拐杖,但也许是因为健忘,拐杖只是挂在她的手臂上,随着她蹒跚的步履晃晃悠悠,宛如一只具有异国风情的手镯。她挽住花匠的方式如下:他曲起右臂,肘部朝向她的肩膀,她颤巍巍地抬起左手,勾住他的臂弯,僵直而布满斑点的手指紧抓着他的手腕,将全身的重量靠在他身上。她这副模样犹如攀附在墙头的藤蔓,用力一拉就会轰然倒下,而不管不顾却经得起风吹雨打。他感觉到她每迈一步身子都在摇晃,每说一个字脑袋都在摆动。这倒不是因为她说话很困难,而是因为她觉得需要加强语气,她的鼻子皱成一团,嘴唇也随之张开,露出了里面的龅牙,神情显得滑稽而夸张,而且很不自在,就像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一遍又一遍地说自己长得不好看时露出的有趣神态。她吃力地歪着头,看着哈利,褐色的小眼窝里爬满束带似的皱纹,那双泛着血丝的蓝眼睛兴奋地圆睁着,散发出一股压抑已久的活力。她说:“哦,我可不喜欢R·S·霍尔福特太太,她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而且打扮得花里胡哨的。贺拉斯特别喜欢那种橙红色,我总是跟他说:‘如果我要红色,就给我红色,给我一朵鲜艳的红玫瑰;如果我要白色,就给我白色,给我一枝长长的素百合。可别拿那些中间色来烦我,还有什么淡粉红色呀,浅紫色呀,它们自己都拿不定主意要变成什么颜色。’杜鹃可真是讨人喜欢的植物,我总是跟贺拉斯说,‘杜鹃的确是善解人意,各种颜色都给了你一点儿。’我这是跟他打趣,不过我说的也是真心话。”她似乎为自己的想法吃了一惊,在长满青草的小道上停下脚步。她的眼睛不安地转动着,虹膜呈现出碎玻璃般的白色,环在一圈永不减褪的蓝色中间,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我当时说的确实是真心话。安斯特朗先生,我是一个农家女,宁肯看着地里长满紫苜蓿。我总是跟他说:‘如果你非得到地里去忙乎,干吗不种点荞麦呢?那才算是庄稼。如果你种麦子,我就烤面包。’我也的确会这么干的。‘我们要这些花有什么用呢?它们凋谢之后,我们一年到头就只有那些不起眼的叶子可看了。’我总是跟他说,‘你养这些花,是为了哪位漂亮姑娘呀?’他年龄比我小,所以我就仗着这一点有意逗他。我不告诉你他比我小几岁。我们老呆在这儿干吗?像我这么一把老骨头,在一个地方站久了会动不了的。”她用拐杖在草丛中戳了戳,示意他抬起手臂。他们沿着花丛中的小径继续前行。“从没想到他会比我先走。他的毛病就在于,从花园里一回来,他就坐下来再也不挪窝了,而一个农家女则从不知道坐下来休息的滋味。”

她扶着他的手腕,一路颤巍巍的,就像周围大树上那随风摇动的树梢。他将这些大树视为禁地,置身于它的保护之中,使他觉得惬意。“噢,这儿有一株。”他们在拐弯处停下来。她举起晃悠悠的拐杖指着一株小杜鹃,那是一株纯净得透明的粉红色杜鹃。“这是贺拉斯的比安奇杜鹃,”史密斯太太说,“除了那些白色的——我忘了它们的名字了,反正是些莫名其妙的名字——除了它们之外,就数这种花儿颜色纯正了,是这里唯一纯正的粉红色。贺拉斯刚弄到它时,把它与那些冒牌粉红色种在一起,结果使它们黯然失色,于是他马上将它们全都拔掉,再在它旁边一律种上深红色杜鹃。深红色杜鹃还在旁边吧?今天是不是六月了?”她神经质的眼睛直瞪着他,手也抓得更紧了。

“还没有,下周六才是先烈纪念日”。

“哦,我还记得我们把这株愚蠢的杜鹃弄回来时的情景。那天可热了!我们开车去纽约城,从船上把它搬下来,再放在帕卡德汽车的后座上,就像是对待一位令人敬重的姑妈似的。它当时是栽在一个装满泥土的蓝色大木盆里运来的。全英国只有一个苗圃培育这个花种,仅仅是运费就花了两百块,每天都有专人下到货仓去给它浇水。那天可真热,而且途经泽西城和特伦顿时,一路上交通十分拥挤,而这株娇嫩的植物却安坐在汽车后座的蓝色花盆里,俨然一副王子气派。当时还没有收费高速公路,所以开车去一趟纽约得整整六个小时,那正是大萧条时期,好像全天下人人都有一辆车似的。得从伯灵顿过特拉华河,那是在战争之前。我想,你可能不明白我说的是哪一次战争,你大概以为是朝鲜那码事儿吧。”

“不,我想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我说的正是这个,正是这个!你当真还记得吗?”

“当然。我是说,我当时已经不小了。我还把罐头盒锤平,换钱去买战争邮票,为此还受到学校的表彰呢!”

“我们的儿子牺牲了。”

“哦,我很难过。”

“他当时年龄很大了,很大了,都快四十了,一去就当了军官。”

“可是……”

“我知道,你以为只有年轻人才会牺牲。”

“是的,人们都这么认为。”

“那是一场精彩的战争,不像第一次。该我们赢,我们也的确赢了。所有的战争都很可恶,可赢得那一次却令人舒心。”她又用拐杖指了指那株粉红色杜鹃。“我们从船码头回来那天,这花当然没开,当时夏天已经过了一大半,所以我觉得我们是在干一件蠢事,把这花放在后座上运回来,俨然一副——”她发现自己在重复前面说过的话,顿了一下,但仍然说了下去——“王子气派。”那双几乎透明的蓝眼睛闪过一丝警觉,她审视着他的脸,看他是否在嘲笑她的糊涂。她没有发现任何迹象,便又总结性地说:“这是仅有的一株。”

“仅有的比安奇杜鹃吗?”

“对!没错!全美国再也找不到第二株了。再也没有第二株粉红的了,从金门到——任何地方。我想人们是说布鲁克林桥。全国所有名副其实的粉红杜鹃就在这儿,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有位兰开斯特的花卉专家曾经剪走过几枝,结果都死了。可能是给石灰闷死了。那家伙很蠢,是个希腊人。”

她勾住他的手臂往前走着,步履更滞重,也更急促了。太阳已经升高了,她也许是想回到室内去。蜜蜂在绿叶间飞舞,鸟儿藏在枝头鸣叫。树叶的长势已经超过了如潮的花朵,清新苍翠的墙垣散发出一阵阵强烈的气息。远远看去,花园的边缘种有枫树、桦树、橡树、榆树以及七叶树,它们形成一片疏密有致的小树林,沿着地界延伸开去。在草地与矮树之间的交接处,在潮湿的树荫下,杜鹃花还在争奇斗妍,但在草地中央的向阳处,花瓣已经凋零,沿着草地边缘撒成一条条整齐的浅色花道。“我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史密斯太太一边说,一边步履蹒跚地与兔子一起从遍地落英中走过。“我欣赏它的美,可我宁愿看到苜蓿。有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会让我这么心烦——贺拉斯过去总在开花时节邀请邻居们过来赏花,他在很多方面都像个孩子。那个女人,福斯特太太,住在山下那间小砖房里,那儿的百叶窗上趴着一只金属猫。她的嘴唇上涂着厚厚的口红,总是老一套地对我说——”她摹仿福斯特太太嗲声嗲气的声音时,一股强烈的恨意传遍全身——“‘哎呀呀,史密斯太太,这儿可真像天堂啊!’有一年,我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就对她说,‘哦,如果要我每个礼拜日开车来回跑六英里,到圣公会圣约翰教堂去看什么杜鹃花,我倒宁可省点汽油,才不受那份洋罪呢!’一个上了年纪的罪人居然说出这种话来,真是可怕,对吧?”

“哦,我不知道——”

“而且那可怜的女人那么说,只是出于礼貌而已。当然了,她没有一点儿头脑,把自己的脸涂得像个少不更事的傻瓜。现在她已经去世了,可怜的人啊。艾尔玛·福斯特在两三年前的冬天就去世了。如今,她明白了真谛,我却没有。”

“也许,她觉得杜鹃花很美,就像你觉得苜蓿很实在一样。”

“哎呀,哎呀!对极了!对极了!你知道,安斯特朗先生,这真是令人开心——”她止住脚步,让两人停了下来,一边笨拙地抚摩他的手臂。在阳光下,她那张小黄脸仰望着他,眼神中既流露出年轻姑娘般的轻浮不定和水性杨花,也隐匿着老练的敏锐之光。兔子不安地站在那儿,蓦然感受到一种强大力量的冲击,史密斯先生正是在这种力量的驱迫之下,才逃去与那些没有头脑的花卉为伍的。“你和我,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对吗?你说对吗?”


“你过得挺滋润的,是吧?”鲁丝问他。这是先烈纪念日的下午,他们来到西布鲁厄的公共游泳池。她对于穿游泳衣觉得很别扭,可事实上,当她从更衣室出来时,却别有一番风韵,戴着游泳帽的脑袋显得小巧秀美,肩膀宽而浑圆。她站在水中,大腿以下淹在水里,看上去就像一尊半身塑像。她游得很轻松,丰盈的双腿慢悠悠地蹬着,洁净的双臂缓缓划动,脊背与臀部的黑色轮廓在涟漪轻泛的碧水中时隐时现。有一次,她停了下来,浮在水里,脸朝下埋在水中,这个动作所潜伏的小小危险使他的心跳骤然加速。但是,她的臀部在浮力的作用下又漂了上来,露出水面,犹如一座圆形的黑色小岛闪现在那儿,突然间,水中那曲线毕露的胴体就像出了故障的电视机里的图像一样晃荡起来——这生动实在的图景使他心中充满了自豪,一股强烈的拥有感涌上心头,他全身上下也随之紧绷起来。他的,她是他的,他了解她,就跟这水一样,跟这抚触过她身上每一寸肌肤的水一样对她十分熟悉。当她仰泳时,冲开的水流从脸上涌到胸前,在她的乳房上轻柔地淌过,那半露水面的身体隆起得更明显了。她闭上眼睛漫无目的地游着。两个瘦小的男孩正在游泳池一端的浅水区玩水,见她一头游过来,连忙“扑通扑通”地躲开,可她的手臂向后划动时还是碰到了其中一个,她这才睁开眼睛,蹲在水里笑了。水池里人满为患,波浪起伏,她柔若无骨地舞动手臂,保持着身体的平衡。空气中不时飘来漂白粉的气味。干净,真干净,他突然悟出了干净这个词的含义,这就是:除了属于你自己的一切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触碰你。就如鲁丝在水里,以及他在草地上、空气中一样。他不谙水性,水使他发冷。在水里泡了一会儿之后,他更愿意坐在铺着瓷砖的游泳池边,把脚伸进水中,并想象身后的女中学生在欣赏他宽阔脊背上一览无余的肌肉。他动了动肩膀,感到肩胛骨在阳光下支撑着他的皮肤。鲁丝蹚着水过来了,水很浅,池底的方格图案折射到了水面上。她从小梯子上爬上来,水珠仿佛一串串嫩绿的葡萄纷纷滑落。他回到他们的毯子上躺下,于是她过来时,他可以看到她站在身旁,犹如跨立在空中,湿透后的黑色体毛拧成卷状贴在大腿跟内侧。她拉下帽子,抖散头发,俯身来拿浴巾,背上的水便顺着肩膀滴了下来。他看着她擦干手臂时,一股青草的芳香从毯子上升起,无声的呼喊振颤着水晶般透明的空气。她在他身边躺下,闭起眼睛享受洒在身上的阳光。仔细端详之下,这张近在眼前的面孔仿佛是由几大片光滑的皮革镶成,经过平整之后,它们的色彩已经消退,只剩下一层黄晕,从而增添了一种从采石场直接运进庙宇的多孔的天然矿石般的质感。话语从这位塑雕美人的嘴里说了出来,其分量如同巨大的车轮从他耳边滚过,也像无声的硬币在亮光下旋转。“你过得挺滋润的。”

“这话怎么讲?”

“哦——”她的话似乎在唇边稍作停留,他先看到这些字句吐了出来,然后才听到它们的声音,“——瞧瞧你到手的一切:你有了埃克里斯,他不仅每周跟你打高尔夫球,还让你妻子对你无可奈何;你有了那些花,还有史密斯太太迷上了你;你还有了我。”

“你以为她真的迷上我了,那位史密斯太太?”

“我所知道的都是从你那儿来的,是你说她迷上了你。”

“不,其实我根本没有说过,对吧?”

她懒得开口回答,在他懒洋洋的满足神态衬托下,她那张脸显得很大。

“对吧?”他再一次问道,并在她手臂上重重地掐了一把。他原本没打算这么用力,可一接触到她的肌肤,感到它闷闷不乐地缩了一下,心里便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哎哟,你这狗娘养的!”

她依然躺在那儿不理他,一心享受着阳光。他用一只胳膊肘支起上身,从她纹丝不动的身子望过去,看到两个十六岁的苗条少女正站在一旁喝硬纸筒里的橘子汁,其中一位穿着白色无背带泳衣,一边用吸管吸着果汁,一边用褐色的眼睛瞥了他一眼,那又细又瘦的双腿跟黑人的一般黑,扁平的腹部两侧,髋骨明显地突起。

“哦,全天下的人都爱你,”鲁丝突然说,“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

“我可爱呗,”他说。

“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偏偏是你?你有什么特别的?”

“我是圣人,”他说,“我给人带来信仰。”这话是埃克里斯说的,他有一次笑着这么说过,也可能是挖苦吧。你永远都摸不清埃克里斯的真正含义,所以只好按自己的意愿去理解了。兔子记住了这句话。他自己可决不会想到这一点。他很少认真考虑过自己能给别人带来什么。

“你带给我的是痛苦,”她说。

“那就是我该死了。”真是不公平——就在刚才,当她在游泳池里时,他还为她感到那么自豪,对她怀着那么强烈的爱意。

“你到底是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不负责任?”

“你怎么这么说呢?是我在养着你呀。”

“去你的吧,我自己有工作。”这是事实。他去为史密斯太太干活不久,她就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布鲁厄分公司找了一份速记员的工作。他希望她这样,他担心自己不在时,不知道她会如何打发下午的时光。她说她从没喜欢过以前那一行,他却不大相信,刚遇见她时,她好像并不显得痛苦。

“辞掉好了,”他说,“我不在乎。整天坐在家里看小说也行,我来养着你。”

“你来养着我!你既然这么有能耐,干吗不养你妻子?”

“我干吗要那样?她父亲有的是钱。”

“要我说,你太自以为是了,难道你从没想过有朝一日得付出代价吗?”她定睛看着他,她的双眼因为刚刚下过水而充血。她用手遮住眼睛,这不再是那天晚上他在停车计时器旁看到的那双洋娃娃般淡淡的圆眼睛,此时此刻,那蓝幽幽的虹膜越往中心颜色越深,凝成浓厚的黑色,对他倾诉着衷曲,令他心绪不宁。

她的眼睛一阵刺痛,便转过头去,忍住泪水,心里想,这就是症状之一,动不动就想哭。天啊,上班时,她常常得从打字机旁起身,像拉肚子似的冲进洗手间,然后就哭啊,哭啊,哭个不停。站在洗手间的一个隔间里,对着朝她咧嘴讪笑的马桶一直哭到胸口发痛。还有嗜睡。天啊,午饭后回来,她就得竭尽全力地克制自己,不要在过道中铺有油毡的地上躺下,那儿一边是莉莉·奥尔夫,一边是丽塔·费奥凡特,如果她躺在那里,眯眼睛的老洪尼格准会踩在她身上。还有饥饿感。午饭时,她要了一份三明治和冰淇淋苏打,一份甜甜圈和咖啡,可是还嫌不够,又在收银台旁买了一大块糖果。而在此之前,她一直在为他而减肥,而且的确瘦了六磅,至少有一次称体重时是这样。在他看来,有了钱就该这样,她在为了他而朝着一个方向改变自己,而他却愚蠢地使她朝着另一个方向改变。他尽管满腔柔情,却是个危险人物。不过他的确是满腔柔情,他是她所遇到的第一个这样的人。你起码会觉得自己是为他而存在的人,而不是粘在他们那肮脏头脑中的什么东西。天啊,她以前一直讨厌他们,讨厌他们那湿乎乎的嘴唇和有一声没一声的轻笑,可有了哈利之后,她似乎原谅了他们所有的人,他们只有一半的过错。他们就像一堵她一直在捶打的墙,因为她知道墙后有着某种东西,接着哈利来了,那东西突然呈现在眼前,于是过去的一切似乎变得不真实起来。说到底,并没有人真正伤害过她或给她留下过什么创伤,有时候,当她回头去想时,那一切仿佛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们好像都变得模模糊糊,仿佛她当时闭上了眼睛,他们模模糊糊,都是一副迫不及待的可怜相,渴望得到他们的妻子不愿给予的东西:几句荤话,一番呻吟,要不就是用嘴巴来干的把戏。那种把戏。他们对此是怎么想的呢?总不至于有平常的方式那么深,她真是不明白。说到底,这跟他们吸你的小蜜蜂差不多,所以干吗不大方点儿呢?第一次是哈里森,她当时反正是烂醉如泥,不过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有些纳闷嘴里到底是什么味道。但那只是少不更事时的迷信心理,说穿了并没有什么味道,有点像海水而已,只是干得很辛苦,比他们可能想象的更辛苦,女人总是干得比他们想象的更辛苦。问题就在于,他们想要那玩意儿受到膜拜,他们真的希望那样。他们以为那玩意儿非常丑陋,其实也不尽然。上中学时,她就意外地发现他们其实非常腼腆,只要你碰碰他们那玩意儿,他们就会感激不尽,然后关于你愿意干的消息就会不胫而走。他们是怎么想的呢?以为那玩意儿是怪物吗?他们如果动动脑子就会明白,你也会好奇呀,你可能会喜欢那奇怪的东西,就跟他们喜欢你那东西一样,那玩意儿并不比女人的逊色,红红的,爬满皱纹。天啊,到头来是什么呢?毫无神秘可言。这就是她的伟大发现,毫无神秘可言,只是个硬挺挺的小玩意儿,就是那玩意儿使他们成了天之骄子。如果你跟它交往,也许很快乐,也许不怎么样,但总能使你跟他们一道去对付另外那帮人——在体育馆里打曲棍球时,那帮浑小子总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转,她当时穿着儿童套装似的蓝校服,就像一头母牛。上十二年级时,她再也不肯穿那种校服了,为此还受到学校的记过处分。天啊,她真讨厌那些父亲当承包商或药材商的姑娘们。不过一到晚上,她就占上风了,得到的是她们还闻所未闻的东西,就像一个女王。好家伙,那时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甚至衣服都不用脱,只需隔着衣服摩擦一阵就行,而你嘴里还泛着一股晚餐时刚吃的汉堡包的洋葱味,汽车加热器冷却时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着。隔着衣服,忙乎一阵,他们就完事了。他们不可能有很多的感觉,肯定只是脑子里对你想入非非。各种各样的想入非非。有时候不过是法国式接吻,倒不是因为她真的喜欢这样,舌头滑溜溜的,而且让人透不过气来,但猛然间,你感觉到他们的嘴唇在用力,然后张开,又闭上,再放开你,你就知道完事了。你也用不着推开他们,不过你自己最好退开一点,如果不想弄湿裙子的话。他们在厕所的墙上写着她的名字,她成了校园里的谈资。阿里把这事儿告诉了她,他是出于好心。不过,她跟阿里一起也干过美妙的事情。有一次放学之后,太阳还很高,他们沿着一条乡间公路将车开进一条废弃的小道,停在一处树阴下,从那儿隐约可见远处的佳济山以及依山的小镇。他把头枕在她的腿上,她的毛衣卷了起来,胸罩已经解开,那时她的小蜜蜂(是谁把它们叫做小蜜蜂的?不是阿里)比现在更结实浑圆,也更敏感,而他就像婴儿一样轻柔,那期待已久的湿润的嘴巴感到极度的满足,而在他们头顶上,鸟儿在阳光下叽叽喳喳地欢闹。阿里把这事儿传了出去,他只是按捺不住。她原谅了他,不过吃过一堑,也长了一智。她开始与年龄大一些的来往。如果有什么错的话——但怎么就没有呢?问题是怎么就没有?这仍然无法回答。她就这样想着,不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她想得很累,游泳之后湿漉漉的躺在那里,透过眼皮看到的只是一片红色,她想从那片红色中回过神来,想想自己是否错了。她长了一智。跟他们打交道,你年轻就意味着你漂亮,而他们大一些,就不会那么匆匆忙忙。老天,有些王八蛋你永远都不愿去想,他们一旦做出那点微不足道的奉献,仿佛就是干了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情。

可是这个家伙,真是个怪人。她不明白他有什么特别之处。他是个美男子,侧躺在那儿,那东西在体毛簇拥下软绵绵的,包皮也没割,可是突然之间,他就像天使之角一般使她充盈起来;但肯定不仅如此,不仅是由于他那么孩子气地给她买来小手鼓和对她说一些甜言蜜语,因为他对她也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当他们难解难分时,她觉得自己似乎融化了,肯定是因为这一点吧,她所追求的肯定就是这样。跟男人在一起时觉得自己像融化了一般。老天,那第一个晚上,当他用那副自命不凡的口气说“嘿”的时候,她就不怎么介意翻到他身下了,相反还觉得那样理所当然。接着她就原谅了他们所有的人,他的脸和他们所有人的脸叠合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她仿佛置身于某种比她自己更好的东西之下。可很快你就发现,他到头来并非那么特别,只是抑郁而多情地缠着你,一旦得到满足,就转过身去想别的事情。男人不像女人一样靠爱情活命。后来就变得越来越快了,就像是例行公事。如今,当他感觉到她没有兴致或她这么告诉他时,他尤其是对付了事,于是她只能躺在那儿心不在焉地听着,那也是一种安慰,可事后却无法入睡。有些晚上,他想激起她的欲望,她却睡意太浓太沉,下面毫无反应。有时,她只想推开他,摇着他,对他大吼:我不行,你这个白痴,难道你不知道自己要当父亲了吗?但是不能这样。她决不能告诉他。只要说出一个字,就全完了。只不过是一次月经没有来,下一次快来了,也许一两天后就会来,然后她就什么也没有了。尽管弄成这么一团糟,她却不知道那样自己是否真的会快乐。她这样一个劲地把糖果往肚子里填,至少算是有所行动。天啊,她甚至不清楚自己之所以想要,是不是因为他行事的方式表明他想要,他从来不用什么该死的工具,只是让那玩意儿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她甚至不清楚这一切是不是她自作自受,她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就为了向这个自以为是的王八蛋表明她已入睡。而他呢,在睡着之后,并不介意她半夜起来溜进冰冷的卫生间,只要他自己看不见,也不需要干什么就行。他就是这样,生活在自己的皮囊里,对任何事情都从不顾及后果。如果把自己不停地吃糖和总是想睡的事告诉他,他很可能会吓得溜之大吉,他,连同他那干净清爽的玩意儿、他可爱的小上帝、还有每星期二一起打高尔夫球的可爱的小牧师。那个牧师最该死的一点就是,兔子以前至少还认为自己做得不对,可现在却自以为是降临人世的耶稣基督,只需随心所欲便能拯救世界。我真想抓住主教或诸如此类的什么人,并告诉他,他的这位牧师是个危险分子。给可怜的兔子灌输了满脑子让人无可奈何的念头,就连此时此刻,响在她耳边的还是他那柔和的自鸣得意的腔调,他漫不经心而又有些自作聪明地回答着她的问题,她气得眼泪终于涌了上来。

“告诉你吧,”他说,“离开詹妮丝时,我有一个有趣的发现。”她的泪水夺眶而出,紧闭的口里都是游泳池水的咸味。“如果你有胆量去实现自我,”他说,“那么,别人就会为你付出代价。”


别别扭扭的拜访对埃克里斯来说是一种痛苦,至少一想到这种拜访就是一种痛苦。通常情况下,梦想比现实更为可怕,因为上帝支配着现实。实实在在的人总是可以忍受的。斯普林格太太身材肥胖,皮肤黝黑,骨架较小,相貌像吉卜赛人。母亲和女儿身上都有一股不祥之气,不过在母亲身上,这种制造不安的能力是一种既成的天分,完全融进了中产阶级的生活策略之中,而在女儿身上,它还在飘忽不定,毫无用处,但对己对人都可能造成危险。看到詹妮丝不在家,埃克里斯不禁松了口气,在她面前他感到尤为内疚。她和福斯纳希特太太到布鲁厄去看名为《各有所爱》的电影去了,她们的两个儿子在斯普林格家的后院里。斯普林格太太领他穿过屋子,来到装有纱窗和纱门的阳台,在这里她也可以顺便照看孩子。她家里陈设奢华,但显得凌乱,每个房间似乎都多了一把扶手椅。他们从前门进入,得在拥挤的房间里七绕八拐才来到后门。她慢吞吞地在前面带路,两只脚脖子上都缠着绷带。她痛苦地迈着碎步,使他越来越觉得她的臀部就像是打了石膏。她小心翼翼地坐在阳台摇椅的软垫上,两腿猛地抬起,摇椅被她压得“嘎吱嘎吱”地剧烈晃动起来,吓了埃克里斯一跳。她的动作透出一种快意,露在外面的那截苍白的小腿直直地伸着,一双便鞋一时间抬离了地面,鞋子已经破了,磨得光秃秃的,仿佛在湿木盆里打磨了多年。他在一张用铝材和塑料制成、可以巧妙地折叠的休闲椅里坐下,透过旁边的阳台纱窗,可以看到纳尔逊·安斯特朗和稍大一点的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他们正晒着太阳,在那套秋千、滑梯和沙坑的玩具旁玩耍。这种玩具埃克里斯曾经买过一套,刚买回来时,全都零零散散地装在一个长纸箱里,他发现自己居然无法将它们拼装起来,觉得很丢脸面,后来还是那位身为教堂司事的聋老头安古斯帮他装好的。

“见到你很高兴,”斯普林格太太说,“从上一次之后,你已经很久没来了。”

“不过是三个星期,对吗?”他答道。椅子靠背顶着他的背部,他用脚后跟勾住椅脚的横杆,以防椅子回叠起来。“这段时间很忙,有坚信班的事,还有青年会决定今年组建一支垒球队,另外,教区里还有几桩丧事要处理。”鉴于以往与这个女人交往的经验,他不想表示歉意。她家的住房这么大,对他那贵族式的阶层意识是一种冒犯;如果她家小一点,他会更喜欢她,她自己也会更舒服一些。

“是啊,换了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干你那差事的。”

“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喜欢的。”

“我听说了,我听说你都快成高尔夫球专家了。”

老天!他刚才还以为她是在缓和气氛,在那一刻,他还以为他们是在一所墙皮脱落的破房子的阳台上,而她只是一个备受艰辛、早已学会认命的肥胖的工人老婆。刚才她就是那副模样,而且本来也很可能一不小心就变成那样的。弗雷德·斯普林格娶她时,很可能不及哈利·安斯特朗在娶他女儿时那么英俊。他想象着哈利四年前的样子,脑中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身材高大,风度翩翩,在学校里颇有名气,聪明过人——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他那充满自信的神态肯定使詹妮丝极为着迷。就像大卫和米甲。汝等不可尔虞我诈……。他挠了挠额头,说:“跟人打高尔夫球是了解这个人的好办法,我所做的就是这样,您得明白——是为了了解别人。我想,如果对一个人不了解,就不可能把他引向基督。”

“那么,关于我的女婿,除了我所知道的,你还了解些什么?”

“首先,他是个好人。”

“好在哪儿?”

“非得这么具体吗?”他想了想。“是啊,我想也是。”

“纳尔逊!马上给我住口!”她在摇椅里僵了一下,但并没有起身去看看那孩子为什么哭。埃克里斯坐在纱门边,所以看得一清二楚。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站在秋千旁,手里拿着两辆红色塑料卡车,而安斯特朗的儿子比他矮几英寸,正举着一只空手对着大孩子胸前作势欲打,却又不敢上前一步真的打下去。小福斯纳希特稳稳地站着,像一个狂热地相信自己刀枪不入的傻瓜,只是低头看着小家伙挥动的手和扭曲的脸,没有露出一丝满足的喜悦,犹如一位地地道道的科学家,在不动声色地观察自己的试验效果。斯普林格太太提高了嗓门,声嘶力竭地对着纱门外吼道:“你听见没有?我要你别嚎了!”

纳尔逊朝阳台这边抬起头,开口解释道:“皮利把——皮利——”可是,当他想解释自己的委屈时,好像突然感到一种忍无可忍的力量,仿佛被人从背后打了一掌似的,他趔趔趄趄地走上前去,拍打着那强盗的胸口,而小福斯纳希特只轻轻一推,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干脆扑倒下去,胡乱地踢着小腿,一边在草地上打起滚来。埃克里斯的心似乎在跟着孩子身体的翻滚而扭痛;他深知冤屈强加于人的后果:人的意志会不断地反抗,而每一次徒劳的抗争都会耗费掉空气,直至最后,全身的鲜血和筋骨只好在已成真空的世界中爆毁。

“那孩子抢了他的卡车,”他对斯普林格太太说。

“那就让他自己再抢回来,”她说,“他得学会这样。我这两条腿不好使了,不可能老是站起来跑出去,他们已经这么闹一下午了。”

“比利!”埃克里斯喊道,那孩子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吃惊地抬起头来。“还给他。”比利掂量着这一新情况,一时犹豫不决。“还给他,马上!”他终于明白自己别无选择,便走过去,面无表情地松开玩具,使它直落下去砸在哭哭啼啼的同伴头上。

纳尔逊挨了这么一下,不禁更加放声痛哭,但一转眼看见卡车就在自己脸边的草地上,哭声又戛然而止。过了片刻,他才明白自己痛苦的根源被拔除了,再过了片刻,他终于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当他控制自己时,还重重地干咽了几声,修剪过的草地和阳光似乎也随之颤栗起来。一只黄蜂刚才还在纱门上一阵猛撞,此刻已经掉了下去,埃克里斯坐的铝制椅子也快要压弯,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纳尔逊一起进行重新调整。

“不知道这孩子为什么这么娇气,”斯普林格太太说,“不过也许我知道。”

她话中有话地加上这么一句,使埃克里斯有些不快。“为什么?”

她抬起猪肝色的下眼皮,撇着嘴角,拉长了脸,摆出若有所思的样子。“哦,是跟他爸爸一样,给惯坏了。他被娇惯得太厉害了,以为自己想要什么,全世界都该给他。”

“是因为另外那个孩子,纳尔逊只是想要回自己的东西。”

“你说得对。但是我想,在他爸爸的问题上,你大概以为全是詹妮丝的错吧?”她提起“詹妮丝”时的语气,使“詹妮丝”这个人比埃克里斯想象中的可怜相显得更实在,更宝贵,也更重要。他心里想,不知道是否她才是对的,不知道自己是否偏向了另一边。

“不,我没有,”他说,“我认为他这么做很不应该,但这并不是说他的行为毫无理由,而有些理由,您女儿本来是可以控制的。在我的教会里,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既对自己也对彼此负责。”他顺口说出的这些话在嘴里就像粉笔灰一样寡然无味。真希望她能给点水喝。春天已经转暖了。

老吉卜赛人看出他自己也将信将疑。“哦,说起来倒是容易,”她说,“可如果是你怀了九个月的身孕,还是在体面人家里,而你丈夫却在几英里外的地方跟什么野鸡鬼混,于是大家都说,这真是自某某事情发生以来的最滑稽的事情了。如果是这样,你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野鸡”这个词脱口而出,就像一只黑乎乎的野鸡猛地窜了出来。

“没有谁觉得滑稽,斯普林格太太。”

“有些闲话你没有听到,可我听到了。你也没有看到别人那种嗤笑。唉,几天前,还有个女人差不多就是跟我说,如果她管不住他,就没有权力拥有他。她居然敢当面耻笑我,我恨不得要掐死她。我对她说:‘男人也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就是她这种女人才使男人们产生了那些念头,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供他们寻欢作乐。从你所做的事情来看,你好像也相信这一点。唉,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成了哈利·安斯特朗,你想想看,你的教会还用得着存在多久呢?”

她已经坐了起来,黑眼睛里闪着泪花,但是没有流下来。她的嗓门也提高了,像锉刀似的磨着埃克里斯的脸,他觉得自己伤痕满面。她所说的围绕这件事情所引发的传言和讥笑使他陷入可怕的现实之中。这种现实就像是礼拜日上午十一点半时,他登上布道坛,面对那几百张面孔,脑海中的经文突然不翼而飞,他的讲解也变成了一派胡言。他绞尽脑汁在记忆中搜索,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我觉得哈利的情况有些特殊。”

“他唯一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不在乎伤害了什么人或伤害得有多深。埃克里斯牧师,我不是有意要冒犯你,考虑到你这么忙,我相信你确实尽了最大努力,可是说心里话,如果一开始那天晚上就依我的去报警就好了。”

他就像是听到她要去叫警察来抓他自己一样。怎么就不可能呢?他戴着白领,口口声声打着上帝的旗号;他本该给孩子们以教诲,却窃取了他们的信任;对那些诚心聆听的人,他用胡说八道扼杀了他们的信仰。他以训练有素的调门行骗,口中念着“我们的父”,心里却非常清楚,那位真正的父亲,那位他在尽力取悦、而且终生都在尽力取悦的上帝是要抽烟的。他问道:“警察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总不至于只是打打高尔夫球吧。”

“我敢肯定他会回来的。”

“这话你已经说了两个月了。”

“我还是相信会这样。”可是他并不相信,他什么都不相信。两个人一时无言,斯普林格太太似乎从他脸上看出了他的心思。

“请你——”她的声调变了,恳求道,“——把角落里那个凳子递给我好吗?我得把腿抬高点儿。”

他眨了眨眼睛,眼皮有些发涩。回过神来之后,他拿起凳子递给她。她粗壮的小腿上穿着小孩子穿的绿色短袜,她轻轻地抬起腿来;他把凳子塞在她的脚底下,那弯着腰的样子,就像宗教宣传画上的基督在替乞丐洗脚,他的身体也准备汲取新的力量。他直起身来俯视着她。她拽了拽膝盖上的裙子,把它往下拉了拉。

“谢谢,”她说,“这样我就好受多了。”

“恐怕这是我所做的唯一让您觉得好受的事了,”他坦白地说,语气非常真诚,他发现这种真诚令人赞叹,又因为这种发现而觉得可笑。

“唉,”她叹了口气,“我想,大家都有些无能为力了。”

“不,还是有办法的。也许您关于报警的想法是对的,或者起码可以找一位律师。”

“弗雷德不同意。”

“斯普林格先生有他充分的理由,我不仅仅是指生意上的理由。法律大不了只能使哈利承担起赡养义务,而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钱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实际上,钱是否曾经成为问题的症结,我看都不一定。”

“如果你从来就不愁钱,说起来自然简单。”他没有介意。这句话似乎是随口而出,她只是无心,并没有什么恶意。他知道她想听听他的意见。

“也许吧,我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说,我所关心的——我相信也是每个人所关心的——是整个事态的正常发展。假如真有解决办法,也应该是哈利和詹妮丝自己去解决。真的,不管我们多么想帮忙,也不管我们在一旁如何努力,我们都只是局外人。”他像他父亲那样把手别在身后,而且背对着听众。透过纱窗,他看着另外一位也许不算局外的人:纳尔逊正带着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穿过草坪,追赶邻居家的一条狗。纳尔逊身子不稳、趔趔趄趄地走着,一边发出阵阵笑声。那是一条毛发泛红的老狗,体型很小,行动缓慢。小福斯纳希特听到他的朋友喊着“狮子!狮子!”时,有些不解,但是很高兴。让埃克里斯感到有趣的是,在和平环境下,是安斯特朗的孩子在领导着另一个孩子。隔着一层模糊的窗纱,可以看见外面绿色的空气在纳尔逊的叫声中颤动。埃克里斯明白了这种情形:纳尔逊无意识的兴奋之情在不断地向外流溢,那个较笨的孩子的小心眼里自然无法容纳,于是经常会发生堵塞,形成回流,导致偏执的欺侮行为。他很同情纳尔逊,他会一次又一次地陷于自己天真的惊讶之中而不知所措,结果却发现那些怪事的根源反而在自己身上。埃克里斯觉得自己小时候似乎也是这样,总是付出,付出,却总是猛然间陷入困境。孩子们朝那条老狗走去,狗在摇着尾巴,可当他们欢叫着像猎人似的围拢上前时,它不摆尾巴了,只是警觉而犹疑地弓起身子。纳尔逊伸出双手,在狗背上拍打起来。埃克里斯想大声喊他,狗可能会咬人的;他不敢再看了。

“是啊,可是他越滑越远了,”斯普林格太太抱怨道,“他有钱了,没有理由再回来,除非我们给他找个理由。”

埃克里斯又在铝制椅子上坐下。“不,他会回来的,理由就跟他离开时一样。他太挑剔了,转了一圈还得回到原地。他这会儿所过的生活,他在布鲁厄跟那姑娘所过的生活,不会继续满足他的幻想。我每周都见到他,我注意到了他的变化。”

“哦,你没有听到佩吉·福斯纳希特是怎么说的。她说她亲自听说他过着风花雪月的生活。我不知道他有多少个女人。”

“只有一个,我敢肯定。安斯特朗这个人也怪,他天性就是一个居家男人。哦,天哪!”

外边那一伙又发生了骚乱,孩子们朝这边奔来,狗向另一边跑去。小福斯纳希特停住了脚步,纳尔逊却还在跑着,吓得脸都拉长了。

斯普林格太太听到他的哭声,气冲冲地说:“他们又让爱尔西来咬人了吗?那条狗一准是疯了,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跑到这儿来。”

埃克里斯一跃而起——身后的椅子倒在地上——推开纱门冲了出去,在阳光下截住纳尔逊。孩子想躲开他,却被他一把抓住。“狗咬你了吗?”

孩子被这个黑衣男人一把抓住,不由得怕上加怕,哭声也戛然而止。

“爱尔西咬你了吗?”

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与他们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埃克里斯搂住纳尔逊,意外地发现这孩子很结实,满脸是泪。纳尔逊连喘了几口粗气,又想放声大哭。

埃克里斯摇着他,不让他大哭,同时急于让孩子明白他的意思,便猛地扑向孩子脸边,咬了咬牙齿。“像这样?狗有没有这样?”

这番模仿吸引了孩子的注意力。“像这样,”他口齿不清地说,然后翘起可爱的小嘴唇,露出牙齿,鼻子也皱成一团,还把头朝一旁摆了摆。

“没有咬吗?”埃克里斯追问着,并松开了手。

那小嘴唇又翘了一下,在小脸上模仿那副凶恶的样子。埃克里斯觉得这细小的表情变化对他是一种嘲弄,这神态和动作跟哈利的如出一辙。纳尔逊又哭了起来,挣脱开埃克里斯,奔上台阶,冲进阳台,扑到他外婆身上。埃克里斯直起身子,只蹲了这么一会儿,背上的黑袍就给太阳晒得开始汗湿了。

上台阶时,他想着孩子在学狗咬时露出的整齐的小牙齿,内心深处受到触动,产生了一股恻隐之心。这是一种毫无恶意但确实存在的本能,就像小猫见了棉线轴,就本能地伸出软绵绵的爪子去抓一样。

他来到阳台上,发现孩子正依偎在外婆的双腿之间,脸扑在她的肚子上。他在外婆温暖的怀里扭动着,蹭开了她膝上的裙子。失去遮掩之后,老人那难看的肥胖而苍白的大腿与孩子刚才模仿给他看的咬得紧紧的小牙齿叠合在一起,老人腿上的白色从孩子细筛般的牙缝中渗了出来,就像乳汁一般,而埃克里斯觉得这就像他自己的血。他感到自己有了力量——仿佛怜悯不是一种无助的呐喊,而是可以拯救世界的强大潮流,人们就是这样教育他的——于是走上前去,对低着头的祖孙俩信誓旦旦地说:“如果她分娩时他还不回来,你们就诉诸法律。当然是有法可依的,而且还不少。”

“爱尔西之所以咬人,”斯普林格太太说,“是因为你和比利惹了它。”

“爱尔西淘气,”纳尔逊说。

“纳尔逊淘气,”斯普林格太太纠正道。她抬起脸看着埃克里斯,继续用纠正的语气说:“是呀,离她的预产期只有一周了,可我连他的影子还没看到。”

他对她片刻的同情已经过去了。他在阳台上与她告辞。爱是永无终止的,他引用《标准修订版圣经》里的话对自己说。英王詹姆士的说法是爱永不消失。他穿过房间时,斯普林格太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下次再看到你惹爱尔西,外婆就会抽你一顿。”

“不要嘛,外婆,”孩子撒娇地恳求道,他已经不再害怕了。

埃克里斯想找到厨房,从水龙头上接点水喝,但是由于房间太多,他绕来绕去,还是没有找到厨房。他鼓了鼓嘴巴,使口里生出一些唾液咽了下去,一边离开了这幢刷过灰泥的房子。他钻进别克车,驶过约瑟夫街,又沿着杰克逊路开了一个街区,来到303号的安斯特朗家。

安斯特朗太太的鼻孔四角清晰,呈菱形嵌在她的鼻子里,这只鼻子与其说太大,不如说占地太多,上面的小块肌肉、软骨和骨头都轮廓分明,在强光下把皮肤分成若干平面。他们的交谈地点是由好几只灯泡照着的厨房。之所以在大白天里点灯,是因为这是一幢两家合住的砖房,而他们家住在背阴一边。她来到门口时,红通通的手臂上满是肥皂泡。她将他领到一个水槽旁,水槽里泡满湿涨的衬衣和内衣。他们一边谈话,她一边精力充沛地搓洗那些衣服。她是个精力充沛的女人。斯普林格太太身上的脂肪软绵绵的,多得令人发愁,全都鼓鼓囊囊地堆在她小小的骨架之上,那副骨架曾经属于一个跟詹妮丝一般娇小的女人。而安斯特朗太太的脂肪却结实地分布在她高大健硕的骨架上,哈利的体型肯定是遗传于她。埃克里斯心里一直想着那被她庞大的身体挡住的长水龙头,清凉的水马上就会流出来,他只想提出要一杯水这样的小小要求,但是机会却始终没有出现。

“不知道你干吗要来找我,”她说,“哈罗德已经二十多岁了,我管不住他了。”

“他没来看过您吗?”

“没有,先生。”她侧过身,左肩对着他。“你们让他觉得颜面扫地,所以我想他没脸回来。”

“您难道不认为他应该感到羞愧吗?”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不赞成他跟那姑娘来往。你只要一看到她,就知道她的神经有一大半不正常。”

“哦,不至于吧?”

“不至于!你瞧,那姑娘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干吗不弄一台洗衣机呢?她跑到我的厨房里,随便扫了一眼,就教训起我该如何安排生活来了。”

“您当然知道她是有口无心的。”

“是呀,她是有口无心,她的意思不过是说,我干吗要住在这么破旧的半栋房子里,而她住的却是约瑟夫街上气派的大房子,而且厨房里设备齐全;还有,能把儿子塞给这么一位家里应有尽有的小美人,我真是太走运了!我从来就不喜欢那姑娘的眼睛,她从不正眼看人。”她朝埃克里斯转过脸来,而埃克里斯经过她的提醒,这时便迎着她的目光。她戴着一副老式眼镜,金属镜架里的椭圆形双光镜片透出一抹灯光的粉红色反光;在那雾气迷蒙的眼镜下面,她的鼻子傲气十足地翘着,露出多肉而复杂的内壁,她的嘴巴很宽,微微抿着,隐隐带着一丝期盼。埃克里斯发现这个女人是个幽默大师。而幽默大师的难对付之处就在于,他们总是把自己相信的和不相信的搅和在一起——只要能奏效就行。可奇怪的是他很喜欢她,尽管她对他毫不客气,就像对那些脏衣服一样。但事情就是这样,对她来说是一回事。她跟斯普林格太太不同,实际上,她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她是在跟所有的人作对,在她宽广的挖苦面下,他觉得很安全,说起话来可以毫无顾忌。

他直通通地为詹妮丝辩护道:“那姑娘很腼腆。”

“腼腆!如果她真的腼腆,就不会怀孕了,害得可怜的哈西不得不娶她,而他当时连自己的衣服都穿不齐整。”

“他当时已经二十多了,就像您所说的。”

“没错,可那只是年龄而已。有些人到死都是孩子,而有些人生来就很老成。”

名言警句,真是精辟。天啊,她可真是有趣。埃克里斯大笑起来。她假装充耳不闻,只是忿忿然而又神情严肃地转头去洗衣服。“那姑娘呀,”她说,“腼腆得像一条蛇。这些小个子女人都是毒蛇,眼睛鬼鬼祟祟的,摆出一副可怜样儿到处骗取同情。哼,我可不会同情她,让男人们为她哭去吧。你没听到她公公是怎么说的,他觉得她是圣女贞德以来最悲壮的殉道者。”

他又笑了起来,可不是吗?“那么,安斯特朗先生认为哈利该怎么办呢?”

“滚回去呀,还能怎么办?他也会的,可怜的孩子。他骨子里跟他父亲一个样,心肠太软。我想,正是因为这样男人才统治世界吧,他们都是菩萨心肠。”

“这可是个奇特的观点。”

“是吗?在教堂里他们就一直是这么讲的,男人是心,女人是身。我不知道谁该是脑了,也许是上帝吧。”

埃克里斯微微一笑,心里想,路德教给人们灌输的就是这类观点吗?也许路德本人就有点儿这样——摆出一副可笑的愤怒姿态,来给那些半真半假的道理助威生势。也许全部新教中最神秘的自相矛盾就是由此开始。所谓孤立无助、命运天定的人,造物之主等等。彻底的堕落,狂妄自大地置细节于不顾。也许吧,他们过去灌输给他的那些神学理论,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他突然想到,该去拜访一下安斯特朗的牧师。

安斯特朗太太又捡起刚才的话题。“你瞧,我女儿米丽亚姆就很老成稳重,她一向都是这样,我从没为她操心。记得很久以前,我们星期天到采石场那边去散步,哈罗德总是非常害怕——那时他才十二岁——怕她会从旁边掉下去。我知道她不会的。你瞧着吧,她才不会像可怜的哈西那样因为同情而结婚,然后再因为想摆脱而受到天下人的指责。”

“说他受到天下人的指责,我不敢苟同,我刚才还跟那姑娘的母亲谈到,情况似乎恰恰相反。”

“你可别那么想,我是丝毫也不会同情那姑娘。上至艾森豪威尔,下至每一个人,大家都站在她那一边。他们会说服他的,你也会说服他。哦,现在又来了一位。”

前门打开了,声音很轻,只有她听见了。她丈夫来到厨房,身上穿着白衬衣,系着领带,可指甲上却有一些黑迹,他是个印刷工。他跟他妻子一般高,却显得比她要矮。他的嘴巴难为情地包住不合套的假牙,鼻子跟哈利的一样,犹如一颗端正光滑的纽扣。“你好,神父,”他说。他要么是从小受到天主教的教育,要么就是生活在天主教徒之中。

“安斯特朗先生,见到您我很高兴。”他的手背青筋凸起,手掌却柔软干爽。“我们在谈您的儿子。”

“这事儿让我烦透了。”埃克里斯相信他的话。厄尔·安斯特朗脸色阴郁憔悴,被这件事情折腾得萎靡不振。他的嘴唇在松动的牙齿上抿了抿,就像患有胃病的人打嗝时一样。痛苦在啃噬着他的内心。他的头发和眼睛失去了光泽,就像褪了色的廉价墨水一般。这是个正派的男人,一辈子都在踏踏实实地排字装版,可有天早晨回去一看,却发现排好的铅字全给搅乱了。

“他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那个姑娘,好像她是基督的母亲似的,”安斯特朗太太说。

“不是这样的,”安斯特朗心平气和地说,一边身着白衬衣在瓷面餐桌旁坐下,由于四套餐具年复一年的摩擦,桌面已经留下了污痕。“我真是不明白,哈利怎么会把事情弄成这么一团糟。小时候,他可不像其他孩子那么懒散,他做事一向是有条不紊的。”

安斯特朗太太手上湿漉漉的还沾着肥皂泡,就忙着为丈夫煮起了咖啡。这照料他的细小举动使两人显得和谐起来,就像一对经常争吵的老夫妻突然又重归于好一样,他们开始互相帮腔了。“都是因为当兵,”她说,“从得克萨斯回来之后,他就变了一个人。”

“他不肯进工厂,”安斯特朗说,“他不愿干那种脏活。”

“埃克里斯牧师,你要来一杯咖啡吗?”安斯特朗太太问。

机会终于来了。“不用,谢谢,不过,我倒是很想要一杯水。”

“只要水吗?加不加冰块?”

“随便好了,怎么样都行。”

“是啊,厄尔说得对,”她说,“现在大家都在说哈西有多懒,可他并不懒,他从来都不懒。你知道,他上中学时,我们为他篮球打得好而自豪,他们就说,‘是呀,可他那么高,当然容易了。’可他们不知道他为此下了多少功夫!每天傍晚,他都在后面练球,一直练到天黑,简直不知道他怎么看得见。”

“大概从十二岁开始,”安斯特朗说,“他就没日没夜地练球。我在屋后帮他竖了一根柱子,当时车库的墙已经太矮了。”

“他一旦下决心要干什么,”安斯特朗太太说,“就谁也拦不住他。”她在制冰盒的把手上用力一拉,随着一阵清脆的咔嚓咔嚓声,冰屑四溅,冰块也松了。“他当时想做最棒的球员,而我也的确相信他是最棒的。”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埃克里斯说,“我跟他打过几次高尔夫球,可他已经打得比我好了。”

她把冰块放进杯子里,在水龙头下接满水,然后递给他。他端起杯子凑到嘴边时,厄尔·安斯特朗沮丧而激动的声音透过杯中的水传了过来。“当兵回来后,他就一门心思跟在女人屁股后头转。”

“说话文明点儿,厄尔,”他妻子一边说,一边把咖啡倒进桌上一只被他捧在手里的有花纹的杯子里。

他低头看着那冒出的热气,说:“对不起。一想到那小子的所作所为,我的肺就要气炸了。他成了布鲁厄最没出息的混混,如果让我这双大手逮住他,神父,哪怕他会杀了我,我也要把他揍扁!”他脸色灰白,轻蔑地撇了撇嘴角,浑浊的眼睛里闪着亮光。

埃克里斯像举麦克风似的斜举着杯子,说了一句“别这样”,然后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直到冰块磕碰着他的上嘴唇。他擦了擦唇边的水,说:“你们的儿子有很多优点,我跟他在一起总是非常开心,到头来完全忘了要见他的目的,尽管这实在是很遗憾。”他朝安斯特朗先生笑了起来,见他面无表情,又转向他太太。

“你们打高尔夫球,”安斯特朗说,“有什么用呢?依我看,他需要的是让人狠狠地踢一顿!他居然那么不检点地跟一个骚货住在一起,那姑娘的父母就该去布鲁厄报警。”

埃克里斯朝安斯特朗太太瞥了一眼,觉得自己的眉毛就像粘在额头上的干糨糊。就在一分钟之前,他还不曾指望她会是自己的盟友,也没有想到这个心力交瘁的老好人却是一个言语粗俗、令人失望的对手。

“别胡说了,厄尔,”安斯特朗太太说,“斯普林格干吗要让自己的名字上报呢?你说出那种话,别人还当可怜的哈利是你的敌人哩。”

“他就是我的敌人,”安斯特朗说,那带有污迹的指尖碰了碰茶碟的两侧。“那天晚上,当我满街找他时,他就成了我的敌人。你是不会这么说的,你没看到那姑娘的神情。”

“我干吗要在乎她的神情?说到妓女,她们不可能仅仅凭着一张结婚证书,就变成我眼中纯洁无瑕的圣女。那姑娘想要哈利,就用她所知道的唯一招数得到了他,可现在她的招数使完了。”

“别这么说,玛丽。你这个人就是刀子嘴。想想看,如果我像哈利那样对你呢?”

“哦,”她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埃克里斯看到她的脸绷得可以发射导弹,不禁有些害怕。“当年我可没有缠着你,是你缠着我。难道不是这样吗?”

“是这样,当然是这样,”安斯特朗喃喃道。

“那么,还有什么好比的?”

安斯特朗弓起肩膀,低头对着咖啡,将自己缩成一团,仿佛被她逼进了一个极小的角落。“唉,玛丽,”他叹了口气,不敢再往下讲了。

埃克里斯想帮他辩护几句,发生争吵时,他几乎会不自觉地站在弱者一边。“我想,”他对安斯特朗太太说,“您不能说詹妮丝当时就没有希望自己的婚姻是建立在互相倾心的基础之上。那姑娘如果这么有心计,就不会这样轻易地让哈利溜掉了。”

安斯特朗太太知道自己把丈夫逼得太狠了,便失去了讨论这个问题的兴趣。她所坚持的关于詹妮丝在控制一切的观点显然与事实不符,所以她只好让步。“她没有让他溜掉,”她说,“她会让他回去的,你瞧着吧。”

埃克里斯问她丈夫:“您也认为哈利会回心转意吗?”

“不,”安斯特朗低垂着眼睛说,“决不会。他已经走得太远了,现在只会越陷越深,最后我们就只好忘掉他。如果他只有二十岁或二十二岁,倒还有救;可到了这个年龄……在工厂里,有时也能遇到这类布鲁厄的小混混,干什么事都长不了。他们就像残废人,只是腿不瘸而已。大伙儿把他们叫人渣。两个月来,我一直坐在机器旁想着,怎么可能偏偏是我的哈利?他过去是最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

埃克里斯朝哈利的母亲看去,心里不禁一震,只见她靠在洗衣槽边,眼镜以下的面颊湿漉漉的闪着泪光。他惊讶地站起身来。她怎么哭了?是觉得丈夫道出了真相吗?还是认为丈夫这么说是为了刺伤她,是对她逼他承认曾经缠着她的一种报复?“但愿您错了,”埃克里斯说,“现在我得走了,谢谢你们两位跟我讨论这个问题,我知道这很痛苦。”

安斯特朗领他穿过屋子,在昏暗的餐厅里碰了碰他的手臂,说:“他一直喜欢生活有条有理的,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孩子。家里的任何争执,他一概都看得很严重——哪怕是当玛丽和我,你知道,互相开个玩笑。”埃克里斯点点头,但怀疑“玩笑”这个词能否准确描述刚才看到的场面。

在客厅的阴暗处站着一个苗条的姑娘,穿着一件无袖连衣裙。“米姆!你刚回来的吗?”

“是的。”

“这是神父——我是说牧师——”

“埃克里斯。”

“埃克里斯牧师,他来谈哈利的事情。这是我女儿米丽亚姆。”

“你好,米丽亚姆。我听哈利谈起过你,他很疼爱你。”

“嗨。”

随着她的话音,她身后的大窗户仿佛变成了小餐馆里的大窗户,映射出暧昧的亮光,轻浮的问候似乎也与一缕缕烟雾和廉价香水味一道飘了过来。安斯特朗太太的鼻子在女儿脸上隐约可见,轮廓分明,像撒拉逊人,或比撒拉逊人更古老,更野蛮。由于这引人注目的鼻子,乍一看去,她的身材像她母亲,可当她父亲与她站在一起时,埃克里斯发现她继承的是她父亲的身材,这漂亮的姑娘和疲惫的父亲在体型上非常相似:它们同样瘦长,都有一种让埃克里斯不喜欢的经久不去的粗俗。他们遇事能够对付,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是他的一个弱点,只喜欢那些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的人:那些迷茫无助的人,以及那些高高在上无需帮助的人。而那些居于两者之间、大体上应对从容的人,从他的贵族偏见来看,是在左右逢源,两头获益。当他们来到门口时,安斯特朗伸手搂着女儿的腰,埃克里斯不禁想起在厨房里默然无语的安斯特朗太太,想起她湿漉漉的面颊和红通通的手臂,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囚徒。可是,当他来到人行道上,转身朝父女俩挥手告别时,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只见他们站在门口,显示出一种不协调的对称:一边是戴着耳环的阿拉伯小子般的姑娘,对他脖子上的牧师白领怀着天真的不屑,另一边是像老太婆一样面容憔悴的印刷工,两人挽在一起,身材同样修长。

他口干舌燥、心烦意乱地进了别克车。刚才那半个小时的谈话中,也不乏令人开心的东西,可他却记不起来了。他只是感到又恼又热又渴又困惑;他整个下午仿佛是在荆棘丛中打转,见了六个人和一条狗,却没有人赞成他的观点,认为哈利·安斯特朗不仅值得拯救而且能够拯救。相反,在那荆棘丛中,哈利似乎根本就不存在,那里只有污浊的空气和陈年的枯枝败叶。天色不早了,明亮的下午已经过去,蓝色的漫长春夜即将来临。他驾车拐过一个街角,从旁边楼上一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有人练小号的声音。嘟嘟哆哆哒哒嘀。嘀嘀哒哒哆哆嘟。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无数的车辆正“嗖嗖”地驶回家去。他穿过小镇,斜插上与远方山岭平行的街道。弗里茨·克鲁本巴赫在佳济山镇当了二十七年的路德教牧师,他家住在离公墓不远的一幢高大的砖房里。一辆摩托车倒在车道上,那是他十七、八岁的儿子的,有些部件已被拆卸下来。倾斜的草地被十分讲究地整理成阶梯状,看上去一片嫩黄,十分平坦,显得很不自然,这都是由于化肥和除草剂使用过多以及修剪过勤所致。克鲁本巴赫太太前来开门——露西什么时候能有这副漾着笑窝的温顺模样呢?她穿着一条不合时令的深色羊毛裙,灰白的头发编成两条紧紧的大辫子盘在头上。如果她把头发披散下来,一准会像个巫婆。“他在后面割草,”她说。

“我想跟他谈谈,几分钟就行,是关于一个牵涉我们两个教区的问题。”

“你上他的房间去等,好吗?我这就去叫他。”

这所房子从门厅、过道、楼梯一直到牧师在楼上的那间摆着皮家具的书房,到处都弥漫着烤牛肉的香味。埃克里斯在克鲁本巴赫书房窗户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这是教堂更新家具后留下来的橡木靠背的唱诗班长椅。坐在这把长椅上,他产生了一种想祈祷的强烈冲动,可他只是转眼凝望着山谷对面那绿茵茵的高尔夫球场,他真想去那儿,与哈利一起。埃克里斯发现,跟他一道打球的人要么比他强,要么比他弱,只有哈利是两者兼而有之,也只有哈利才使打球成为一种不顾一切的乐事,仿佛他们是在共同从事一项无法完成的探索,这项探索出自一位仁慈而荒唐的神灵的安排,尽管常常将他们羞辱得几乎流泪,但只要来到发球座前,探索就会在另一片青葱翠绿之中重新开始。对埃克里斯而言,还有另一个愿望,他暗下决心要击败哈利。他认为,使哈利不稳定、使他无法每次都优雅而轻松地挥臂击球的原因,也正是造成他所有问题的根源;如果能决定性地击败他,埃克里斯就能抓住这种不足或弱点,所有的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与此同时,经常听见哈利“嘿,嘿!”或“我喜欢这样,太喜欢了!”的叫喊,也是一桩令人惬意的事情。有时候,他们的友好交往使埃克里斯觉得十分快乐和陶醉,于是,那丑恶的现实世界也就变得遥远,变成了球形,变成了绿色。

主人的脚步声使房子震动起来。克鲁本巴赫上楼来到他的书房时,还在因为割草被人打断而不快。他穿着一条黑色的旧裤子和一件被汗水湿透的汗衫,肩膀上长满了又粗又硬的灰色卷毛。

“你好,切克,”他用布道般的嗓门招呼道,完全没有欢迎之意。他的德国口音硬邦邦的,说出来的字眼就像一块一块的石头,愤愤然地蹦了出来。“有什么事儿吗?”

埃克里斯不敢对这位比自己年长的人直呼“弗里茨”,便哈哈一笑,含糊地说:“您好!”

克鲁本巴赫皱了皱眉头。他的大脑袋方方正正,剃着平头。他是个实心眼的人,仿佛生来就是土质的,几十年的风吹日晒使他变得像砖块一样质朴实在。他再一次问道:“什么事儿?”

“您有一家姓安斯特朗的教民。”

“没错。”

“父亲是位印刷工人。”

“没错。”

“两个多月前,他们的儿子哈利撇下妻子离家出走了,而他妻子的娘家斯普林格一家是在我的教区。”

“是的,没错。有这么个孩子,是个浪荡子。”

埃克里斯不大明白这话的意思。他想,克鲁本巴赫之所以没有坐下来,大概是怕汗水弄脏了家具。他一直站着,相形之下,埃克里斯就像唱诗班的孩子似的坐在长椅上,处于一种卑怜的地位。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了;他按自己所了解的情况解释起发生的一切:哈利如何在某种程度上被过去的体育成就所宠坏;他妻子——说句公道话——如何在婚姻生活中缺乏想象力;他自己作为牧师如何尽力使那孩子感到愧对妻子,但又没有逼他过早地回家与她和好——因为那孩子的问题不在于缺少感情,而在于感情过盛没有克制;双方的父母出于各种原因又如何无能为力;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自己如何目睹了安斯特朗家的争吵,这也许多少可以说明他们的儿子为什么——

“你以为,”克鲁本巴赫终于打断了他的话,“你以为你的职责就是干涉这些人的生活吗?我现在明白你在神学院里都学了些什么了:无非是这种或那种心理。可是我不敢苟同。你以为你目前的职责就是当一名免费医生,东奔西跑,查漏补缺,让事情顺顺利利。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不认为这就是你的职责。”

“我只是——”

“不,你听我说完。我在佳济山镇呆了二十七年,你才来两年。刚才我听了你的故事,但我听到的不是关于别人的情况,我听到的是关于你的情况。我所听到的是:上帝的一位牧师如何兜售自己的使命,并换回几段道听途说和几场高尔夫球。好了,你认为上帝会怎么看呢?一位幼稚的丈夫遗弃一位幼稚的妻子?你有没有认真考虑过上帝看见的是什么?要不就是你已经不再考虑了?”

“不,当然还在考虑。不过在我看来,遇到这种情形,我们的职责——”

“在你看来我们的职责就是当警察,不用手铐,不用枪支,什么也不用,全靠我们的良知,就是当这样的警察,对吗?你不用回答,只想想我说的对不对。那么,依我看,那是魔鬼的想法。依我看,让警察去当警察,去维护他们的法律好了,这与我们毫不相干。”

“我同意,但在某种程度上——”

“不存在什么某种程度!我们应该去做的事情是没有理由没有限量的。”他一边说,一边用粗壮的食指——指关节间毛乎乎的——敲着一把皮椅的靠背以示强调。“如果上帝想结束苦难,他现在就会宣布天国的降临。”杰克觉得自己脸上一阵燥热。“在上帝所看到的亿万个生灵中,你以为你的小朋友们有多大的分量?在孟买,现在每一分钟都有人倒毙街头。你说到职责,我看你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要不然你就会关在家里做祷告了。你的职责,就在于使自己成为信仰的典范,而安慰的源泉就在于信仰——而不在于肉体凡胎随时可为的小奸小猾或无事生非。你四处奔忙,却背离了上帝赋予你的职责:他要你信仰坚定,这样,一旦人们需要你,你就可以去对他们说,‘是的,他已经死了,但你们将在天堂与他再次相见。是的,你们在受难,可你们当爱你们的痛苦,因为这是基督的痛苦。’然后,在礼拜日上午,当我们走到他们面前时,我们就不应该为痛苦所压倒,而应当昂首阔步,心中怀有基督,满腔热情——”他握紧毛茸茸的拳头,“——我们与基督同在,要像火一样燃烧,用我们信仰的力量去点燃他们。这才是他们来的目的,否则,他们干吗要花钱供养我们?除此之外,所有我们能做能说的,其他人也都能做能说,那些事情有医生和律师去干。圣经里讲得清清楚楚——一个有信仰的窃贼胜过所有的伪善者。别弄错了,我这么说是当真的,别弄错了。对我们来说只有基督,而其他的一切,所有那些死要面子呀,忙忙碌碌呀,都毫无意义,那都是魔鬼的事情。”

“弗里茨,”克鲁本巴赫太太在楼下小心地喊着,“吃饭了!”

他穿着汗衫,满脸通红,低头看着埃克里斯,问道:“你愿意和我一起跪下片刻,祈祷基督降临这个房间吗?”

“不,不行,我正在气头上,那岂不是口是心非。”

这种拒绝即使来自世俗之人也是不可思议的,它没有使克鲁本巴赫软下心来,反而使他更坚定了。“口是心非,”他不温不火地说,“你在开玩笑吧?难道你不相信下地狱这一说吗?当你戴上牧师的白领时,难道不知道自己承担了什么风险吗?”他的面孔像砖块一样,眼睛仿佛是上面的细小瑕疵,微微发红,泛着一层潮湿的光,犹如在酷热中受着煎熬。

不等杰克回答,他就转身下楼吃晚饭去了。杰克也跟着下来,一直走到门外。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就像一个挨了骂的孩子,膝头也气得发软。他上这儿来是为了交流看法,不想却遭到一顿劈头盖脑的训斥。装腔作势的超级德国老丘八,根本就不知道牧师的使命是传递光明,也许是从某个卖肉铺里跑出来爬到这个位置的。杰克知道自己这些想法很恶毒,很卑劣,但是他不由自主。他坐在别克车淡灰色的方向盘后,沮丧极了,只想压抑住这种心理,便不住地对自己说,他是对的,他是对的。他低下头,顶在那光滑的塑料方向盘上,可是他欲哭无泪。这种羞辱和失败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无从排解。

虽然他知道露西希望他回家——如果晚饭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还来得及给孩子们洗澡——可是,他却驾车朝镇中心的杂货店驶去。柜台后那位一头鬈发的姑娘是他的“青年会”会员,还有两位教民不知道是在买药品还是避孕工具或面巾纸,他们愉快地跟他打着招呼。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真正找到人生的解毒剂。他感到坦然自在了,在没有上帝的公共场所,埃克里斯感到最为坦然自在。他把手腕搁在冰凉洁净的大理石台面上,要了一份加有枫糖胡桃冰淇淋的香草冰淇淋苏打水,在等候的间隙,还用可口可乐杯子喝了满满两杯清澈异常的凉水。


响板俱乐部得名于战争期间风行的那股南美热,它是华伦大道和跑马街呈锐角相交之处的一幢三角形建筑,位于布鲁厄南部,这里是意大利人、黑人和波兰人聚居区,兔子信不过这个地方。房屋正面的玻璃窗在冲着你咧嘴而笑,使它看上去就像一座死亡城堡,它的内部陈设晦暗,影影绰绰,绿色的盆栽植物四处可见,音乐低回,犹如一处现代停尸所,就连空气中也同样飘浮着条状地毯、荧光灯管和威尼斯式百叶窗板的气味,还有那极为隐秘的烈酒的气味。你喝上一点,就会满身酒气。自从住在杰克逊路上与他们相隔不远之处的一个人丢掉殡仪馆职员的差事,而成为酒吧招待之后,兔子就把这两种职业联系了起来:从事这两种工作的人说话都轻言细语,而且总是站立式服务。他和鲁丝在靠前的隔间坐下,从这里往窗外看去,只见一种柔和的红光闪烁不定,那是外面广告牌上的响板状霓虹灯在模仿它的“咔嗒”声而来回晃动。

这颤动的红光使鲁丝的脸显得清秀了一些。她与他相对而坐。他试图想象她过去的生活:这种阴森的地方在她看来可能很亲切,就像他对赛场边更衣室的感觉一样。但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不安;他一直想将她懒散的生活以及他自己有家有口这一事实抛诸脑后。晚上只要呆在她那里,他就觉得快乐,她看侦探小说,他则跑到下面的熟食店去喝点姜汁酒,有时也去看场电影,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那第一天晚上,他的确把那杯代克利酒派上了用场,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想喝过,并且希望她也一样。有一段时间她也确实如此,可近来好像又有了什么烦心事,在床上总是死气沉沉,偶尔瞥他一眼时,那眼神就像在打量一头猪。他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但心里明白,两人之间的默契似乎已不复存在。今天晚上,她所谓的朋友玛格丽特来了电话,铃声响起时,他几乎魂飞魄散。近来他常常觉得会是警察或他母亲,或别的什么人,他感到山那边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他住进来之后,电话铃响过几次,总是有个男人粗声粗气地问:“是鲁丝吗?”或者一听到是兔子接电话就马上挂掉。当鲁丝接电话时,她只是对着话筒一遍又一遍地说“不行”,事情似乎就解决了。她知道如何应付他们,而且话说回来,差不多也只有五个人来过电话,所有的过去只是一根被这五条根须所维系的藤蔓,被毫不费力地连根拔起,使她变得干净、蔚蓝而纯洁。但是今天晚上,玛格丽特却从那过去中冒了出来,要他们来到响板俱乐部,而鲁丝非常愿意,兔子便陪着来了。只要是换一种方式,怎么都行,他已经过腻了。

他问她:“你想要点什么?”

“一杯代克利酒。”

“你确定吗?你确定它不会让你难受?”他发现她有时好像有些难受,而且毫无胃口,有时又吃得下一头牛。

“不,我不大确定,可我为什么就不该难受呢?”

“哦,我也不知道。也是,有谁不该这样呢?”

“行了,我们今天就别充当哲学家了,只管帮我要一杯得了。”

一个穿橙黄色制服的黑人姑娘过来了,从她衣服的褶边来看,他猜她是有意装扮成南美人。他点了两杯代克利酒后,她“啪”的一声关上本子就走,他看到她半个背部都裸露在外,现出一段黑色的胸罩。与胸罩相比,她的皮肤根本就不算黑,在灯光的映照下,隐约可见她背上的淡紫色肌肤。她走路时两脚呈内八字形,橙黄色的衣服褶边也随之摇来晃去。她对他毫不在乎,他喜欢这样,喜欢她的不在乎。鲁丝近来有些不对劲,总想让他为什么事情感到内疚。

她问道:“你这是看什么呢?”

“什么也没看。”

“你得不到她的,兔子。你的皮肤太白了。”

“我看你的心情挺好嘛。”

她不屑地一笑。“我就是这样。”

“天啊,我可不希望这样。”

黑人姑娘回来了,将代克利酒放在他们之间,而他们则默默地坐在那里。身后的门开了,玛格丽特带着一股凉意走了进来,兔子一眼就发现,与她一同进来的是他不大愿意见到的罗尼·哈里森。玛格丽特对兔子说道:“喂,是你。你还缠在这儿?”

“哎呀,”哈里森说,“这不是了不起的安斯特朗吗?”他似乎处处都想取代托瑟罗。“我听人说起过你,”他又不怀好意地加了一句。

“说什么了?”

“哦,传闻而已。”

哈里森从来就不讨兔子的喜欢,至今也没有长进。以前在更衣室里,他开口闭口就是与女人亲热的话,要不就是在自己毛乎乎的小啤酒肚下面玩弄着,那个肚子倒是长大了不少。哈里森很胖。不仅胖,而且还半秃顶,黄铜色的鬈发越来越少,脑袋一歪就会现出头皮。这裸露出来的粉红色头皮与他挂在嘴上的话题所关注的露骨念头一样,让兔子觉得恶心。另外,兔子还记得有天晚上,哈里森的两颗牙齿让别人的胳膊肘撞掉了,回到球场时,还装出一副见到他很高兴的样子。球场上一次只有五个人,而那一次的另外四个人简直是举世无双。

但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此时此刻,哈里森就站在一旁傻笑着,使得那一切显得更加遥远。他穿着泡泡纱面料的窄肩套装,一副事业得意的翩翩神采,这使兔子非常不快,有一种被逼入绝境的感觉。眼下的问题是,座位该如何安排?他和鲁丝已经在桌子两边相对而坐,这是个错误。哈里森没有迟疑,走过去在鲁丝旁边坐下,他的动作有点轻微的趔趄,暴露出打橄榄球时留下的腿伤。兔子一心想挑哈里森的毛病。他像意大利佬似的系了一条白领带,从而糟蹋了那套名牌大学派头的制服的效果。当他张开嘴巴时,那两颗假牙与其他牙齿不大合宜。

“嗯,我们的高手过得怎么样?”他说,“我听说你给迷住了。”他有意朝鲁丝斜了斜眼睛,鲁丝正一动不动地坐在旁边,双手捧着酒杯。由于经常为他洗盘子,她的指关节已经发红;当她端起杯子喝酒时,玻璃杯后的下颌显得有些变形。

“是他迷住我了,”她说,并放下酒杯。

“不只他一个人吧?”哈里森问道。

玛格丽特在兔子身边扭了扭身子。她给人的感觉有点像詹妮丝,很神经质。她出现在他视野的左侧,仿佛一块黑色的湿抹布正朝他的左脸凑来。

“托瑟罗呢?”他问她。

“什么托瑟罗?”

鲁丝吃吃地笑了起来,去她的。哈里森朝鲁丝探过头去,小声说着什么,粉红色的头皮露了出来。鲁丝抿嘴笑了;这情景与在中国餐馆那天晚上一样,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会高兴,只是今天晚上的“他”成了哈里森,而兔子则坐在他们对面,被自己不喜欢的姑娘缠住了。他敢肯定,哈里森一定是在谈他这位“高手”。从他们四个人凑在一起的那一刻起,他就必定会成为受气包,就像那天晚上的托瑟罗一样。

“你自己心里清楚,”他对玛格丽特说,“是马尔蒂·托瑟罗。”

“是咱们的老教练呀,哈利!”哈里森叫了起来,一边从桌上伸过手来碰碰兔子的指尖。“是那位使我们不朽的人!”

兔子缩回手指,不让哈里森碰着,而哈里森却满意地傻笑着,也抽回手去,手掌从光滑的桌面擦过,发出刺耳的“吱吱”声。

“你指的是我吧,”兔子说,“你可什么都不是。”

“什么都不是。这话好像有点儿过分了,有点儿过分了,老兔子哈利。让我们回想一下当年吧。当托瑟罗想要人捣乱时,他派的是谁上场?当他要人密切掩护你这样的得分高手时,他想到的又是谁?”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你当时是大明星,是不会干脏活的。不,你从来不会侵人犯规,对吧?你也不打橄榄球,不会弄伤膝盖,对不对?不,先生,大鸟哈利可不会这样,他长了翅膀,只需把球传给他,你就等着进球吧。”

“的确进了球,你也看到了。”

“是有时候,有时候进了。哈利你别皱鼻子,别以为我们都不佩服你的能力。”他的双手不停地挥动着,动作非常熟练,兔子想,他一定是经常在餐桌上长篇大论。但他的声音有些发抖,兔子看出哈里森有点怕他,不禁兴趣顿失。女招待走了过来,哈里森为自己和玛格丽特点了加奎宁水的伏特加,又为鲁丝要了一杯代克利酒。兔子目送着她渐渐离开的背影,仿佛那才是世界上唯一实在的东西:那小小的三角形黑色胸罩下,那两团软绵绵的蓝褐色肌肉。他希望鲁丝注意到他在看那个姑娘。

哈里森失去了推销员的耐性。“我有没有对你讲过,托瑟罗有次跟我谈起过你?棒小子,你在听吗?”

“托瑟罗说什么了?”天啊,这家伙还不到三十岁,却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婆。

“他对我说,‘我这是私下告诉你,罗尼,我靠你来调动全队。哈利打起球来缺少团队意识。’”

兔子低头看了看玛格丽特,又朝鲁丝望去。“好了,我来告诉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他对她们说,“这位老哈里森找到托瑟罗,跟他说,‘喂,我是个真正的核心队员,对吧,教练?是个真正的组织后卫吧?我可不像那位蹩脚而爱出风头的安斯特朗,对不对?’而托瑟罗当时可能睡着了,没有回答,于是哈里森就一直在想,‘哈哈,我是个真正的英雄,是个真正的组织后卫。’你们知道,在一支篮球队里,只要有谁又矮又笨,什么都干不了,大家就称他为组织后卫。我不知道他该在哪儿组织那些进攻,也许是在卧室里吧。”鲁丝大笑起来;他不清楚自己是否希望她笑。

“不是这么回事儿,”哈里森那双老练的手挥动得更急迫了。“是他主动告诉我的,倒不是说我自己不知道,当时全校上下都知道了。”

是吗?可谁也没有告诉过他。

鲁丝说:“天啊,我们别谈篮球了行吗?每次跟这王八蛋出来,就总是谈这老一套。”

他心里想,是因为他脸上露出了疑虑,她才这么说来宽慰他吗?她是否多少有点同情他?

哈里森也许觉得自己刚才太下作了,与他在销售谈判时的温文尔雅不相符。他抽出一支烟,拿出一个蜥蜴皮的龙森牌打火机。他们不由自主地看着他,只听见“啪”的一声,打火机里冒出一团漂亮的火苗。

兔子转向玛格丽特,他脖子里的神经在缓缓转动,这情形依稀发生过,使他觉得一百万年前他也曾这样朝她转过身来。他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混蛋,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我想他那天回家了,当时他病了。”

“只是病了,还是——”哈里森的嘴巴滑稽地动了动,既像微笑又像噘嘴,仿佛在谦恭地把这点曼哈顿式的小聪明首次介绍给他的乡巴佬朋友,他敲敲自己的脑袋,好让他们全都“明白”,“——是病了,真有病了,还是不正常?”

“都是,”玛格丽特说。她脸上掠过一道严肃的阴影,哈利觉察到了这一点,这似乎将她和哈利与另外两个人分隔开来。鲁丝和哈里森坐在他们对面,在忽明忽暗的红灯映照下,仿佛在地狱的熔炉中微笑。

“亲爱的鲁丝,”哈里森说,“你近来好吗?我常常为你担心。”

“你不用担心我,”她嘴里这么说着,却显得很高兴。

“我只是在想,”他接着说道,“不知道我们这位共同的朋友是否有能力维持你所习惯的生活方式。”

黑人姑娘端来了酒水,哈里森像炫耀奖章似的将手中的蜥蜴皮打火机展示给她看。“是真皮,”他说。

“呣,”女招待喉咙里哼了一声,说,“是你自己的?”

兔子哈哈大笑,他喜欢这小黑妞。

她离开后,哈里森像讨好孩子一般笑眯眯地凑过身来,问哈利道:“你知道吗,鲁丝和我曾一起去过大西洋城?”

“还有另外一对,”她连忙对哈利说。

“是令人恶心的一对,”哈里森说,“他们宁可关在自己的破屋里,也不愿到户外去享受金色的阳光。那一对中的男士后来用按捺不住的自豪口气告诉我,在那短短的三十六个小时里,他享受了十一次性高潮。”

玛格丽特笑了起来。“说实在的,罗尼,有时听你讲话,就觉得你好像上过哈佛大学。”

“是普林斯顿大学,”他纠正道,“普林斯顿大学才是我预期的效果,在这一带,哈佛不怎么被人信任。”

兔子朝鲁丝看去,发现她的第一杯酒早已下肚,已经在喝第二杯了。她“噗嗤”一笑,说:“最可怕的是,那两位在车里就干了起来。那是星期天晚上,路上的车辆很多,可怜的罗尼在那儿辛苦地开车,遇到一个红灯时,我往后一看,贝特茜的裙子已经掀到了脖子上。”

“我并没有一直开车,”哈里森对她说,“记得我们最后还是让他开了。”他朝她侧过头去,想得到她的肯定,那粉红色的头皮也随之一亮。

“没错,”鲁丝看着杯子,又“噗嗤”一笑,可能是想起了贝特茜赤裸的样子。

哈里森仔细观察着兔子对这件事的反应。“那家伙,”他说,声音虽然很低却咄咄逼人,好像在做一笔交易,“有一套有趣的理论。他认为——”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抓,“——在关键时刻,我该怎么说呢?——进展到关键时刻,你得用巴掌扇你的同伴,得对准她的脸,尽可能用力地扇,只要你的姿势允许,要不然就扇你够得着的任何部位。”

兔子眨了眨眼睛,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可恶的家伙。就在那眨眼睛的一瞬间,他胸腔里的酒精蒸腾起来,他觉得自己已经死去。他放声大笑,是实实在在地放声大笑。让他们全都见鬼去吧。“他认为用牙齿咬怎么样?”

哈里森原本满脸堆笑,仿佛在说,我摸透你的底细了,伙计,但听兔子这么一说,他的笑容不由得僵住了。他的反应太慢,来不及这么急促地转弯。“用牙齿咬?我不知道。”

“哦,他不可能认真地想过这一点。要大咬一口,血淋淋的,没有比这更妙的了。当然,我也看出这对你有些不便,因为那两颗假牙。”

“你有假牙吗,罗尼?”玛格丽特叫了起来,“太刺激了!你从没提起过。”

“他当然有假牙,”兔子告诉她,“你不会以为那两枚钢琴键是他的吧?它们一看就不合套。”

哈里森抿紧嘴唇,却又不能不强露笑容,一张脸绷得紧紧的,说话也不清楚了。

“以前在得克萨斯时,我们常去这么一个地方,”兔子说,“那里有位姑娘的屁股常常被咬,到后来变得像旧纸板一样。我是说,像淋过雨的旧纸板一样。她所干的只有这个,所以还是个处女。”他扫了大家一眼,只见鲁丝摇了摇头,动作非常轻微,好像在说,别这样,兔子,显得十分伤感,他心里顿时像蒙上一层沙尘,闷得喘不过气来。

哈里森说:“还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妓女,她拥有最大的——嗯——你们不想听这个吧?”

“想听呀,尽管讲好了,”鲁丝说,“也许我还能学点儿什么。”

“哦,这家伙,你瞧,他在那儿卿卿我我,却把他的,嗯,工具,给弄丢了。”哈里森的脸在闪烁不定的灯光下跳动,他的双手又开始比画了。兔子想,这可怜的家伙肯定每天都得做五六次推销宣传,不知道推销的是什么,反正是某种交易,不会有魔力削皮器那么实在。“……直到他的胳膊肘,然后是肩膀,接着他的整个脑袋都进去了,然后是胸部,然后他开始沿着这条隧道往里爬……”可爱的老伙计,魔力削皮器,兔子心里想着,几乎可以感觉到手里就拿着一个,手柄有三种颜色,公司称为天蓝、猩红和金黄。说来有趣,它的功能的确如他们所说,的确能削皮,白萝卜皮、胡萝卜皮、土豆皮、红萝卜皮都能削得又快又好,它的上面有一条长槽,嵌着锋利的刀刃。“……见到了另外一个人,就说,‘喂,你有没有看见……’”鲁丝顺从地坐在那里,他惊恐地想,她肯定以为他们是一路货色,以为他跟哈里森毫无区别,可到底有没有区别呢?这地方就跟一个巨大的胃里一样一塌糊涂,一片鲜红,他们全都在被消化之中。“……另外那个家伙说,‘打洞机,去你的。我在这儿找我的摩托车,已经找了三个星期了!’”

哈里森期待着与大家一起放声大笑,等来的却是一片沉默,他抬起眼睛。他的推销没有成功。“太有趣了,”玛格丽特说。

兔子衣服下面的皮肤黏糊糊的,觉得从身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的风带有几分寒意。哈里森说:“喂,那不是你妹妹吗?”

鲁丝从酒杯上抬起头来。“是吗?”他毫无表示,她又说:“他们的长脸很相像。”

兔子一眼就看见了。所幸米丽亚姆与她的男伴已走到里面,与他们的桌子有些距离,在那儿等待空出的隔间。这地方呈楔形布局,门口很窄,越往里面越宽敞。吧台位于正中,两边各有一排隔间。那对年轻人朝对面那排隔间走去。米姆穿着一双显眼的白色高鞋跟,与她一起的男孩有一头柔软的金发,剪得很短,刚能梳理;他棕色的皮肤光滑发亮,夏天在户外只玩耍不干活的人就是这样。

“那是你妹妹吗?”玛格丽特说,“她很漂亮,你和她准是一个像父亲,一个像母亲。”

“你怎么会认识她?”兔子问哈里森。

“哦——”他的手胆怯地弹了一下,仿佛手指尖在空中的一道油脂上滑过。“在这一带经常能见到她。”

兔子原本不想动弹,但哈里森暗示她是个妓女,他不由得站起身来,走过橙黄色的地板,绕过吧台。

“米姆。”

“哦,嗨!”

“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对与她一起的男孩说:“这位是我哥哥,从死人世界回来了。”

“嗨,大哥哥。”兔子不喜欢那小子这样叫他,也不喜欢那小子坐在隔间的内侧,而让米姆坐在外侧男人常坐的位置上。他不喜欢这所有的感觉,似乎是米姆在带着他见世面。那小子穿着一件蓝运动衣,系着一条窄领带,既摆出一副臭架子,又像一个小学童,看上去似乎太嫩,又似乎太老。他的嘴唇也太厚了。米姆没有介绍他的名字。

“哈利,爸妈一直在为你的事争吵个没完。”

“如果知道你上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来,他们就有别的事情可争了。”

“在镇上的这个地区,这儿并不是太糟。”

“这里臭烘烘的,你和这小乖乖干吗不出去?”

“喂,这儿该谁管呀?”那小子问道,一边耸起肩膀,嘴唇也更厚了。

哈利伸出手,手指钩住那小子的条纹领带,猛地一挑,领带飞了起来,抽在他的厚嘴上,使那经过修饰的脸孔稍稍有些异样。他想站起身来,兔子将手压在他理得一丝不乱的头发上,把他按了下去,然后转身走开,那小子硬邦邦的头发戳得他的指尖发痛。他妹妹在他身后轻声叫道:“哈利。”

他的耳朵非常敏锐,绕过吧台时,还听见那小乖乖用胆怯而嘶哑的声音向她解释:“他爱上你了。”

他回到自己桌边,说:“走吧,鲁丝,骑摩托车去吧。”

她不情愿地说:“我这会儿很开心。”

“走吧!”

她起身收拾自己的东西,哈里森疑虑地看了看大家,然后从隔间里站起来给她让路。他站在兔子旁边,兔子冲动地伸出手去,放在罗尼的肩膀上,他那普林斯顿大学生派头的制服上没有垫肩。与米姆的小朋友相比,他更喜欢哈里森。“你是对的,罗尼,”他对他说,“你是一个真正的组织后卫。”这话听起来像是揶揄,却是出于真心,因为他们过去毕竟在同一支球队。

哈里森反应过于迟钝,没听明白他的本意,反而一把拂开他的手,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由于讲了那个下流故事,他一直心绪不宁。

来到外面后,站在那漆成红色的台阶上,兔子笑了起来。“找我的摩托车,”他重复道,然后在响板形霓虹灯下开怀大笑:“哈哈哈哈……”

鲁丝没有心情看他这样。“你真是个疯子,”她说。

他暗暗气恼,没想到她这么蠢,居然看不出他其实很痛苦。刚才他只是插科打诨,她却对他摇头,要他“别这样”,这也使他气恼;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刚才那个时刻,每次都摆脱不掉那个画面。他为许多事情生气,心里一团乱麻不知从哪儿理起,他只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要跟她大吵一通。

“这么说,你跟那个王八蛋一起去过大西洋城。”

“他怎么成王八蛋了?”

“哦,他不是,我才是。”

“我没有说你是。”

“你说了,刚才在里面你就说了。”

“那只是一种称呼,是一种亲昵的称呼,尽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称呼。”

“你不知道。”

“是的,我不知道。一看到你妹妹跟她男朋友进来,你都恨不得要尿裤子。”

“你看见那个跟她一起的小流氓了?”

“他怎么了?”鲁丝问,“看上去不错呀。”

“你看谁都不错,对吧?”

“我不明白,你这样像个大法官似的到处评头论足,到底是想干什么?”

“是啊,先生,几乎所有带把儿的在你眼中都很不错。”

他们正走在华伦大道上,离他们的住处还有七个街区。人们坐在门外的台阶上,享受着暮春的空气,这使得他们的谈话无法避人耳目,因此他们尽力压低嗓门。

“天啊,如果见到你妹妹就成这样,我很庆幸没有嫁给你。”

“怎么说起这个了?”

“怎么说起什么了?”

“嫁呀娶的。”

“是你自己说的,你难道忘了吗?那第一个晚上,你不停地这么说,还吻我的无名指。”

“那是个美好的夜晚。”

“那就行了。”

“没什么行不行的。”兔子觉得自己被逼到了一个角落,不彻底放弃她,不忘掉那些甜蜜的往事,他就无法跟她大吵一场。可话说回来,这都怪她自己,居然带他去那种肮脏的地方。“你跟哈里森睡过,对不对?”

“也许吧。是的。”

“也许吧。你不知道吗?”

“我说了是的。”

“还有多少其他的人?”

“我不知道。”

“一百个?”

“这问题毫无意义。”

“为什么毫无意义?”

“这就跟问你打过多少次盹一样。好吧,我打过盹。”

“它们对你差不多是一回事,对吗?”

“不,不是一回事,但我认为数字无关紧要。你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

“我不敢说我知道。你真的当过妓女吗?”

“我收过钱,我告诉过你。我做速记员时有些男朋友,他们也有朋友,我丢了工作,可能是因为那些闲言碎语。我也不知道。有几个年纪大一些的人弄到了我的电话号码,我猜是从玛格丽特那里弄来的,我不知道。你瞧,那些都过去了,如果这算是肮脏的话,跟许多有夫之妇相比,我只是小菜一碟罢了。”

“你让人拍过照吗?”

“你是指那些黄色书刊吗?没有。”

“你跟别人用嘴巴干过吗?”

“行了,也许我们该分手了。”一想到这里,她的下巴就耷拉下来,两眼灼痛。她恨透了他,不想让他了解她的隐私。她内心的隐私似乎与这个在街灯下跟她一起大步流星的高个子男人毫无关系,他像魔鬼一样急不可耐,想听到使自己痛苦的话语。男人都是这样,把嘴巴看得太重。她觉得兔子跟别的男人几乎没有两样,他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在不知不觉之中,他将她与他自己融为了一体,使她无法放弃。

他说:“不,我不想分手,我只想要你回答我的问题。”听了这话,她心中涌起一股卑微的感激之情。

“我的回答是:没错。”

“跟哈里森吗?”

“哈里森对你怎么就那么重要?”

“因为他是一头臭猪,如果你觉得我跟哈里森是一个样,那么我也是一头臭猪。”

在这个时刻,他们的确是一个样——实际上,她宁愿选择哈里森,因为她不想再这么下去,因为哈里森不会坚持自以为天下第一。可是她撒谎了。“你们根本就不一样,你们不是一个类型。”

“刚才在那家餐馆里,我坐在你们对面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们都干过些什么?”

“哦,我不知道,换了你,你会干些什么?不外乎是做爱、亲热之类的事情。”

“那么,你跟他干过的那些事情,你也愿意跟我吗?”

她的皮肤奇怪地一颤,然后渐渐绷紧,她觉得浑身压抑,一阵恶心。“当然,如果你要我这样的话。”当过妻子之后,妓女的皮肤就变得紧绷绷的了。

他孩子气地松了口气,门牙愉快地一闪。“就这一次,”他保证道,“真的,以后再也不这样了。”他想用手臂搂住她,可她挣脱开了。

进屋之后,他可怜巴巴地问:“你真的会这样吗?”她被他那副无助的样子打动了:房间里黑蒙蒙的,她的眼睛还没有适应,他看上去就像一套挂着的衣服,而那张脸则像一个白色的大挂衣钩。

她问:“你确定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吗?”

“你以为我们在说什么?”他过于讲究,不肯说出那个字眼。

她说:“口交。”

“没错,”他说。

“冷静地想想看,你是否真想这样。”

“啊哈,这对你来说很可怕吗?”

她的兔子的这一丝柔情为她壮了壮胆。“也不是太糟。请问我干什么了?”

“我不喜欢你今晚的表现。”

“我是什么表现?”

“像你以前那样。”

“我不是有意的。”

“反正都一样。今晚我看到你那样,就觉得我们之间有了一堵墙,只有这样才能穿过这堵墙。”

“真够聪明。看来你真想这样。”她恨不得揍他一顿,叫他滚出去。可那个时刻已经过去了。

他再一次问道:“这对你来说很可怕吗?”

“得看你怎么想了。”

“也许我不那么想,也许我会觉得很美好。”

“你瞧,我一直很爱你。”

“我也一直爱你。”

“现在呢?”

“我不知道。我希望仍然爱你。”

那可恶的眼泪又来了。她急着想把话说出来,以免喉咙哽咽。“你可真好,真了不起。”

“别耍滑头。听着,今晚你背叛了我,我要看到你跪下,我要你——”他还是难以启齿,“——那么干。”

那两大杯酒是一个糟糕的试验,她现在只想睡觉,而且舌头发苦。她的胃在翻涌,但一心希望能留住他,心里想,这样会不会吓着他?会不会毁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如果我干了,能证明什么呢?”

“能证明你属于我。”

“我要脱掉衣服吗?”

“当然。”他飞快地将自己的衣服脱得干干净净,然后站在昏暗的墙边,他的形体非常漂亮。他靠在那里,很不自在,不知所措地抬起一只手搭在肩上。那羞怯的姿势加上这两扇紧张的翅膀,使他看上去就像一位待命的天使。她让最后一件衣服滑下去,双臂垂在体侧,感觉凉飕飕的。这一个月来,她总是觉得凉飕飕的,体温很不正常。室内渐渐亮了些,他轻微地动了动。她闭上眼睛,对自己说,它们不丑,不丑。


八点刚过不久,斯普林格太太给牧师家打来电话。埃克里斯太太告诉她,杰克带领青年垒球队到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打球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斯普林格太太的惶恐之情通过电话线传了过来,在随后的近两个小时里,露西往四处打电话想联系上他。天渐渐黑了。她终于找到一位牧师,杰克他们正是与他的教区的垒球队进行比赛,可他告诉她说,球赛一小时之前就结束了。外面的夜幕越来越浓。那扇窗台上放着电话机的窗户成了一面发亮的条状镜子,她可以看见里面的自己,披头散发地蜷缩在那儿,一会儿查号码,一会儿拨电话。乔伊丝听到那响个不停的拨号声,便走下楼来,偎在妈妈身上。露西有三次把她送上床去,她有两次又跑了下来,把汗涔涔的身子靠在她妈妈腿上,吓得一声不吭。一个又一个的房间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将电话周围这一处光明的小岛包围起来,整幢房子似乎都危机四伏。第三次,乔伊丝没有再从床上下来,露西既觉得愧疚,又有一种被抛弃之感,仿佛将自己唯一的伙伴出卖给了黑暗。全教区只要是她能记起的负责不同事务的人,她全都打过电话,找了教区委员、教堂书记员、基金征募活动的三位主席、教堂司事聋子安古斯老头,甚至包括风琴手——那位住在布鲁厄的职业钢琴教师。

时针已经过了十点;这真是令人难堪,她仿佛被遗弃了。与此同时,她还惶恐不安,她丈夫似乎从地球上消失了。她在厨房里一边煮咖啡,一边默默地流泪。她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是什么使她成了这样?是他的快乐,他以前总是那么快乐。想当初他上神学院时的样子,你决不会相信他会把这一切看得这么认真;他和他的朋友们坐在自己的旧房子里,那里除了一排排大部头的蓝色圣经注疏之外,再别无装饰,如今那一切都成了高雅的玩笑。她记得与他们一起打过垒球比赛,是阿他那修斯队对阿里乌斯队。而现在,她再也看不到他的快乐了,它都献给了别人,献给了这可恶而无形的教区——她的敌人。她讨厌他们,讨厌所有那些纠缠不休莫名其妙战战兢兢的寡妇们,还有基督教青年会的人。如果俄国人占领这里起码有一个好处,他们会消灭宗教。早在一百年前就该消灭了。也许不应该消灭,也许我们太脆弱了,还需要它,但是让别人去接着干好了。对杰克来说它是那么无聊。有时候,她都为他难过,想到这里,她突然又为他难过起来。

十一点差一刻时,他终于回来了,原来他一直坐在杂货店里,跟他的几位年轻朋友闲聊,那些蠢小子一个个都像烟囱似的抽烟,他们把什么都告诉他,所以他回家时还兴奋不已,傻乎乎地说什么幽会时可以“干到什么程度”却依然保持爱基督之心。

埃克里斯一眼看出她正怒气冲冲。他在杂货店里开心过头了。他喜欢那些孩子,他们的信仰是那么真实,而且不会成为负担。

露西把消息转告给他,想让他深感自责,可没能奏效,因为他根本顾不上去想一想她如何度过了这可怕的一夜,只是一个箭步冲到电话机旁。

他拿出钱包,在驾驶执照和公共图书馆借书卡之间找出那个他一直保存着的电话号码,这是一把只能开一次锁的钥匙。他一边拨电话,一边想,不知道这把钥匙是否配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傻,居然把整个事情都寄希望于年轻的福斯纳希特太太的一句话,那女人总是戴着一副易碎而毫无生气的反光墨镜。另一端的电话铃在一声接一声地响着;仿佛电流是一只经过奇特训练的老鼠,沿着长长的电话线匆匆跑去,到达尽头后,却只能去啃一块咬不破的金属板。他祈祷着,可这是不够虔诚的祈祷,是将信将疑的祈祷;他没能让上帝支配那复杂的电流。他在那不可违逆的法则面前退却了。希望消失了,他只是茫然地坚持着,突然,那老鼠啃东西般的铃声停了下来,金属板掀开了,亮光和空气似乎又从电话线里传了回来,送进埃克里斯的耳朵里。

“喂。”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但不是哈利。跟他朋友的相比,这声音显得懒洋洋的,而且冷酷无情。

“哈利·安斯特朗在吗?”他的心沉了下去,墨镜在嘲弄着他;不是这个号码。

“你是谁?”

“我叫杰克·埃克里斯。”

“哦,嗨。”

“是你吗,哈利?听声音不像是你。你在睡觉吗?”

“差不多吧。”

“哈利,你妻子马上要生了。她母亲八点左右往我这儿打了电话,可我刚刚回来。”埃克里斯闭上眼睛,黑暗中一片静寂,他觉得自己整个的牧师生涯在经受考验。

“哦,”对方在黑暗的另一端吸了一口气,说,“我想我该去她那儿。”

“我希望你能去。”

“我想我应该去。我是说,那也是我的孩子。”

“你说得很对,我们在那儿见吧。是布鲁厄的圣约瑟医院,你知道在哪儿吗?”

“是的,我知道。我十分钟就能走到。”

“要我开车来接你吗?”

“不用,我自己走去好了。”

“好吧,如果你愿意这样。哈利?”

“嗯?”

“我为你感到非常自豪。”

“哦。好吧,再见。”


埃克里斯找到他了,似乎是从地底下伸出手来抓住了他。牧师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像是被埋在地下。鲁丝的卧室里光线很暗;街灯像一轮低悬的月亮,在扶手椅、沉甸甸的大床以及铺盖的背光处都投下了重重黑影,被单卷成一团——当他发现电话铃声永远不会停止时,他才终于将被单掀到一边。对面教堂里的圆花窗仍然灯火通明,紫、红、蓝、黄,犹如不同的铃铛所敲出的音符。他全身上下、浑身的神经和骨头都在隐隐作痛,仿佛他的白皮肤上挂满了小铃铛在晃荡不停。他软塌塌的下体也在隐隐作痛。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否睡着,或睡了多久,是十分钟还是五小时。他发现内衣和裤子搭在一把椅子上,他在这些衣服上摸索着。他的白衬衣似乎在爬动,像草丛中的一群萤火虫。他犹豫片刻,然后伸出手指戳了戳那个幻影,戳过之后,那幻影重新变成了既无危险、也无生命的布料。他拿起衬衣回到床上;床上虽然躺着人,却寂然无声。

“嘿,宝贝。”

毯子下隆起的修长形体没有反应,只有鲁丝的头发露在外面。他觉得她没有睡着,如果睡着了的话,她的呼吸会更粗重一些。

“嘿,我得出去。”

没有回答。如果她没有睡着,那么,他在电话里说的话她就听得一清二楚,可他说了些什么呢?除了被人找到的感觉之外,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鲁丝沉沉地躺在那儿,闷声不响,身上盖得严严实实。晚上已经很暖和了,只需要一层被单就行,可她却在床上加了一条毯子,说她很冷。她几乎只说过这么一句话。他不该让她那么干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只是觉得非那样不可。他以为可能会是一种突破。她以前也为别人干过,他有什么错呢?她如果不愿意,如果会因此而蔑视他,又干吗不拒绝呢?他当时一直用手指尖抚摩她的脸颊,一直都很想拉她起来,满心感激地将她拥进怀里,对她说,够了,你又属于我了,可不知怎么,他欲罢不能,而总是想着再等一会儿,直到最后完事了才为时已晚。解决在她美妙、温暖的嘴巴里,可紧接着,那无比自豪而飘然欲仙的奇异感觉也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难言的羞惭。

“我妻子要生了,我得去陪她。过几个小时就回来。我爱你。”

毯子下的身体仍然一动没动,顶头露出的那摊卷发也一动没动。他很肯定她并非睡着了,心里想,我害死她了。这样想很荒唐,这种事情是不会要人命的,是不会置人于死地的。但他被这个念头吓坏了,甚至于不敢上前去碰她,让她听他说话。

“鲁丝,我马上得走了,她生的是我的孩子,而她又很蠢,我看她一个人对付不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就很不顺,最起码我得尽这点义务。”

这么说也许不是特别合适,但他想解释解释,可是她纹丝不动,他不禁有些恐惧,同时也开始生起气来。

“鲁丝,嘿,你再不开口,我就不回来了,鲁丝。”

她躺在那里,就像一具动物的尸体或车祸之后蒙上帆布的死人。他觉得如果自己过去扶她起来,她就会活过来,可是他不喜欢让人摆布,心里越来越气恼。他穿上衬衣,也懒得穿外套系领带了,但穿袜子却用了很长的时间;他的脚板黏糊糊的。


门刚一关上,她嘴里那股海水味就被满腔的痛苦所吞没,这痛苦涌上她的喉咙,噎得她不得不坐起身来呼吸。泪水从紧闭的双眼中滑落,她的嘴角咸丝丝的。房间里空空的四壁变得实在并厚重起来。这就像当她十四岁的时候只要能瘦二十磅仅仅是二十磅整个世界树木太阳星星都会变得和谐美满这对上帝算得了什么不是他让田野中的每一朵花开放吗?不过她现在祈求的不是那样她现在知道那是迷信她只希望他还在房间里他一分钟之前还在当他高兴的时候可以使她像花朵一般开放可以帮她脱掉衣服把她变成甜蜜的空气称她为亲爱的鲁丝如果他刚才跟她说话时称她“亲爱的”她可能就会回答而他就还会留在这里。不。从第一个晚上起她就知道做妻子的终会取胜她们有的是手段反正她觉得糟透了;她突然很想呕吐,便什么也顾及不上了。她进了卫生间,跪在瓷砖地上,直盯着马桶里呈椭圆形的静静的水,仿佛那水会采取什么行动。她觉得胃里根本就没有东西可吐,但仍然呆在那里,因为将光溜溜的手臂放在冰凉的瓷面坐沿上,给了她一丝快意。她渐渐习惯了胃里的不适,这不适郁结腹中,经久不散,在昏昏沉沉之中,似乎这使她想吐的东西也成了她的朋友。


他几乎是一路跑着去医院的。在夏街上跑了一个街区之后,又沿着位于韦泽大街以北并与之平行的扬基斯特街向前跑去,街上有砖砌的民宅,废弃的商业场所,隐隐散发着皮革气味的小补鞋摊,黑洞洞的糖果店,橱窗上贴有龙卷风灾害照片的保险代理处,挂着金字招牌的房地产公司,还有一家书店。扬基斯特街在一座老式木桥上与铁路交会,铁路蜿蜒着穿过市中心,两边是黑不溜秋的石墙,墙上像长着苔藓似的沾满灰尘;在黑暗之中,下面的铁轨就像一条河,反射出一道道残阳般的微弱红光,那红光来自铁路街小酒店里的霓虹灯,音乐声也传了过来。旧木桥上的厚木板早已被火车头冒出的浓烟熏黑,这时在他脚下发出“咚咚”的响声。他是在小镇上长大的,总是害怕在大城市的贫民窟里被人捅死。他跑得更快了;人行道渐渐变宽,停车计时器也出现了,在颇有年头的基督教青年会对面,是一座新落成的可以开车进去的路边银行。他拐进位于青年会和一座石砌教堂之间的巷子里,教堂临街的铅框玻璃窗上反射出圣经场景的图画,他看不清画上的人在干什么。从基督教青年会的一扇很高的窗户里传来打台球的“卡嗒”声,除此之外,偌大一幢楼房显得死气沉沉。他从一扇玻璃侧门看去,只见一个黑人老头在淡绿色的灯光下扫地。接着,他脚下踩到了什么树的多汁树籽,在暗黄色天空的映衬下,那热带植物的细叶犹如黑色的长钉。可能是从中国或巴西或其他什么地方引进的,因为它能在烟尘中生长。圣约瑟医院的停车场是一处划有线条的柏油场地,四周都栽着这种城里常见的行道树。他站在这坚实开阔的地方,看见了树梢上空的月亮,不由得停留片刻,对着月亮哀伤的面孔默默倾诉;他直挺挺地站着,旁边是自己趴在柏油地面上的矮小身影,他举头凝望着那石头般的天体,它发出金属般的光芒,与哽在他炽热体内的石块遥相辉映。他对它祈祷着,但愿一切都顺顺利利,然后从后门走了进去。

医院里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他穿过弥漫着乙醚味、地上铺着油毡的大厅,来到前面的咨询台。“我是安斯特朗,”他对坐在打字机后面的修女自我介绍道,“我想我妻子是在这儿。”

由于围着一圈扇形亚麻布饰边,她那张洗衣妇般的胖脸看上去就像一块杯形蛋糕。她查了查卡片,说了声“是的”,然后微微一笑。她那副金丝边眼镜架在两边脸颊鼓鼓囊囊的肥肉上,离眼睛隔了一些距离。“你可以到那边去等。”她用一支粉红色圆珠笔指了一下。她的另一只手放在打字机旁的一串黑念珠上,有一年圣诞节,他曾送给詹妮丝一串爪哇产的木珠项链,大小就跟这差不多。他站在那里,眼睛直愣愣地瞪着,以为会听到她说,她已经在这里几个小时了,你都去哪儿了?他无法相信她就这样认可了他是一位即将做父亲的人。在他直愣愣的目光注视下,她那只不曾见过天日的白手怯怯地将黑念珠从桌面挪到了自己的腿上。

在大厅的等候处,已经坐有另外两个男人。这里是前门的大厅,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兔子在一张镀铬扶手的仿皮椅子上坐下,一接触到那金属扶手和感受到那异样的寂静,他就觉得仿佛置身于警察局里,而那两个男人则是将他抓捕归案的警察,他们似乎有意对他视而不见。紧张之下,他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这是一本与《读者文摘》差不多大小的天主教杂志。他硬着头皮读着一个故事:有位英国律师认为亨利八世没收修道院的财产从法律上看极不公正,由于对这件事十分关注,他皈依了罗马天主教,最后还当了修道士。那两个男人在交头接耳,可能是一对父子;年轻人不停地搓着双手,一边听着年长者的话而连连点头。

埃克里斯进来了,他眨巴着眼睛,因为戴着白领而显得很瘦。他跟咨询台里的修女打了个招呼,直呼她为伯纳德嬷嬷。兔子像踩着棉花似的站起身,埃克里斯走了过来,仍然像往常那样蹙着眉头,在医院的强光下,他的前额上刻着紫色的皱纹。他白天刚理了发,只要一转头,耳朵上面修剪过的头发便像鸽子喉头上的蓝羽毛一样闪闪发亮。

兔子问:“她知道我来了吗?”他没料到自己也会压低嗓门,他讨厌自己说话时因为紧张而闷声闷气。

“如果她还清醒的话,我会让她知道的。”埃克里斯的声音很大,那两个正在小声交谈的男人不由得抬起头来。他朝伯纳德嬷嬷走去。那位修女似乎很愿意聊天,两人都笑了起来,埃克里斯发出的是兔子十分熟悉的受了惊似的大笑,而伯纳德嬷嬷则是典型的胖女人的笑声,像吹长笛一般从她的喉咙里爆发出来,只是由于脸上围着一圈硬邦邦的饰边而使音量略有降低。埃克里斯刚刚转身,她就拿起手边的电话。

埃克里斯走了回来,望着他的脸叹了口气,并递给他一支烟。这有点像是一块表示忏悔的圣饼,兔子接受了。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抽烟了,这时刚吸一口,全身的肌肉便像散了架一般,他只好坐下来。埃克里斯在旁边的一张硬椅子上坐下,似乎无意开口讲话。兔子也一时无话可说,这里不比高尔夫球场。他把点着的香烟笨拙地换到左手上,从桌上拿起另一本杂志,并看清这不是宗教杂志,而是《星期六晚邮报》。他随手翻开一篇文章,从照片上看,作者是意大利人,讲述自己带着妻子、四个孩子以及岳母到加拿大落基山脉进行为期三周的野营旅行生活,除了最初在派伯尔·卡布航空公司花的机票钱,他们一共只花了一百二十块。兔子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在文字上,而是不断地滑开,溜走,他脑海中浮现出无数的小画面:詹妮丝在尖叫;婴儿从血泊中探出脑袋;那可恶的突起的蓝灯,詹妮丝一睁眼就能看到,如果她还清醒的话,埃克里斯也说如果她还清醒的话;医生血淋淋的戴着橡皮手套的手和蒙着口罩的脸;詹妮丝孩子似的黑鼻孔张大了,在吸进消毒剂的气味,他也能闻到这种气味,它顺着白色的墙壁到处弥漫,这是在为他们清洗消毒的气味,血被清洗了,粪便被清洗了,呕吐物被清洗了,直到最后,每一处、每一寸闻起来都像桶里的气味一样,但永远也不会干净起来,因为我们总是会在里面重新装满秽物。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块热乎乎的湿布裹住了。他深信,由于他的罪孽,詹妮丝或那孩子将会死去。他罪孽深重,不仅离家出走,还心地残忍,生活糜烂,自命不凡;这罪孽是一个黑色的血块,它与生俱来,凝在他的脏腑里。尽管他的五脏六腑都在绞动,一心想除去这个血块,想返身回头,恢复从前,但他并没有转向身旁的牧师,而是将关于煎鲑鱼味道鲜美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

埃克里斯就像蹲在他恐惧之树最边缘的一只黑鸟,一边哗啦啦地翻着杂志,一边自顾自地蹙眉皱脸。在兔子看来,埃克里斯似乎不是真实的存在,所有在他感觉之外的一切似乎都不真实。他的手掌有些刺痛;好像有一股奇怪的压力猛然传遍全身,一会儿扼紧他的双腿,一会儿卡住他的脖颈。他的腋窝发痒,当他小时候上学晚了而在杰克逊路上大步奔跑时,也是这样腋窝发痒。

“她父母在哪儿?”他问埃克里斯。

埃克里斯似乎吃了一惊。“不知道。我去问问那位嬷嬷。”说着,他准备起身。

“不,不,看在上帝分上,坐着别动。”埃克里斯的行为俨然是这里的半个主人,这使哈利感到不快。哈利不想被人注意,埃克里斯却总在弄出声响——他翻杂志时就像在拆卸装柑橘的板条箱,而弹烟灰时则像一位魔术师。

一个穿白衣却不是修女的女人来到等候室,问伯纳德嬷嬷道:“我有没有把一罐家具上光剂丢在这儿?哪儿都找不到了。是一个绿色的罐子,上面有个喷嘴,一按就会喷出来。”

“没有,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