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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阿尔玛开始讲述。我们身处三万英尺的高空,正在宾夕法尼亚州或俄亥俄州某个无名乡村的上方,她从那时一路讲到了阿尔博科奇。我们着陆时有过一次短暂的停顿,然后当我们爬进她车里开始前往苏埃诺镇的两个半小时的行程,故事又接了下去。我们沿着绵延不绝、荒无人烟的高速公路行进,下午变成了黄昏,黄昏又变成了夜晚。就我记得,直到我们来到农场大门的时候故事才告一段落——甚至那时它也还没有真正结束。她说了将近七个小时,但还是来不及把所有一切都讲清楚。

刚开始她的讲述非常混乱,在过去和现在之间跳来跳去,我花了好一阵子才弄清头绪,理出事件发生年代的先后次序。一切都在她的书里,她说,所有的人名和日期,所有的重要资料,没必要在海克特失踪之前的生活枝节上再浪费时间——无论如何,至少那天下午在飞机上,在我接下来的几天或几周里亲自读那本书之前,没有那个必要。问题的关键在于涉及海克特隐匿生活的那部分,在于他待在沙漠里编导那些从未公布于世的电影的那段岁月。那些电影正是为什么我现在和她一起前往新墨西哥的原因,知道海克特生下来时叫哈伊姆·曼德尔鲍姆——他出生在大西洋中间的一艘荷兰轮船上——也许挺有意思,但那根本无关紧要。同样无足轻重的事实还有:他母亲在他十二岁时去世,而他的父亲,一名对政治毫无兴趣的细木工匠,在布宜诺斯艾利斯1919年的拉塞马拉惨案中被一名反布尔什维克和反犹太的暴徒打得半死。那导致了海克特离家前往美国,但在那之前一段时间他父亲就已经在敦促他出国了,阿根廷的危急局势不过是加快了那个决定的实施。没必要再列举他到达纽约后干过的几十种工作,甚至对他1925年到好莱坞后的经历也无须多说。关于他在好莱坞的早期生活,我知道他跑过龙套,做过布景师,在许多经过这么多年早就被我们丢失或遗忘了的老电影里担任过小角色,我还知道他跟汉特错综复杂的关系,这就够了,用不着再细说。那段经历使海克特对电影业感到厌恶,阿尔玛说,但他并不打算放弃,直到1929年1月14日之前,他脑子里从未有过离开加利福尼亚的念头。

在他消失的前一年,他曾经接受过《电影故事》记者布莉姬·奥夫伦的采访。她在一个周日下午的三点钟来到他北橘道上的寓所,到五点钟的时候他们已经一起倒在地板上,两人在地毯上滚成一团,互相饥渴地寻找着对方身体上的洞和缝。海克特经常和女人们那样干,阿尔玛说,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自己的诱惑力来进行这种迅速而果断的征服。奥夫伦才二十三岁,一个来自斯波坎,信仰天主教的靓丽女孩,她毕业于史密斯女子学院,回到西岸投身于新闻业。事实上,阿尔玛也毕业于史密斯,她利用自己在那儿的关系搞到了一份1926年的学院年鉴。奥夫伦的大头照看起来并不怎么样。她的眼睛靠得太近,阿尔玛说,下巴太宽,剪短的头发跟她的脸形也不太相称。不过,她身上还是有某种热情洋溢的东西,她的凝视里隐隐闪现出顽皮幽默的光亮,散发着一种生气勃勃的、内在的活力。在一张戏剧社演出《暴风雨》的剧照里,奥夫伦正在表演时被拍了下来,她扮演米兰达,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袍,头发上醒目地别着一朵白花,阿尔玛说她那个姿势非常可爱,恍若一小片闪烁着生命活力的什么东西——张着嘴,一只手臂伸向前面,似乎正在高声朗诵一行诗句。作为一名记者,奥夫伦的写作风格可谓与时俱进。她的语句犀利而强劲,而且她有一种本事,能在文章中穿插许多诙谐的旁白和灵巧的双关语,那使她在杂志社的地位青云直上。但海克特的那篇文章是个例外,它对采访对象那种真挚而坦率的倾慕,大大超过了阿尔玛读过的她的任何其他文章。不过,说海克特的口音很重只是略有夸张。为了制造喜剧效果,奥夫伦稍稍有点夸大其词,但基本上那个时候海克特就是那样说话的。这些年他的英语已经进步了很多,但回到二十年代,他的发音听起来仍然像个刚下船的人。他也许已经在好莱坞站住了脚,但昨天他还只是又一个懵懵懂懂站在码头上的外乡人,他在世间所有的财产都塞在一只硬纸板做的手提箱里。

在那次采访之后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海克特继续同许多年轻美貌的女演员厮混在一起。他很乐意跟她们出现在公众场合,也很乐意跟她们上床,但跟谁都不长久。奥夫伦比他认识的其他女孩都要聪明,一旦海克特对他的新玩物感到厌倦了,他就会给布莉姬打电话,要求再跟她见面。在2月初至6月底之间,他平均每周都要去她的公寓一两次,而在那段时间的中间,即4月和5月的大部分时间,他和她的见面次数多到每隔两三晚就要待在一起。他无疑很喜欢她。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舒适的亲密关系,但尽管没什么经验的布莉姬把那当成了一种永恒爱情的信号,海克特却从未骗自己说他们除了是密友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关系。他把她看成他的伙伴、他的性搭档、他可以信任的盟友,但那并不意味着他有任何向她求婚的打算。

她是个记者,她当然知道海克特不在她床上的那些晚上都在干什么。她只要翻开早晨的报纸,留意一下他的猎艳成果,感受一下关于他拈花惹草的最新的流言飞语,便什么都知道了。即使她读到的这些花边新闻大部分都是假的,作为煽起她嫉妒的依据也已经绰绰有余。但布莉姬并没有嫉妒——或者至少她没有表现出嫉妒。每次海克特来访,她都张开双臂欢迎他。她从不提起其他的女人,她既不怪罪他也不责骂他也不要求他改变生活方式,他对她的爱慕反倒日渐加深。那正是布莉姬的计划。她已经倾心于他,她想,与其逼他就他们俩共同的未来做出草率的决定,还不如耐心等待。海克特迟早会停止追蜂逐蝶,那种狂乱的性爱游戏将会对他失去吸引力。他渐渐会觉得无聊;他会把它从自己的生活中剔除出去;他会幡然醒悟。而当他那样做的时候,她将会守在他的身边。

头脑清晰、足智多谋的布莉姬·奥夫伦盘算得如此精细,有一度看起来似乎她就要得手了。海克特由于与汉特纠缠不休的各种争吵,疲惫和每月必须拍出一部新电影的压力的苦苦折磨,他对晚上把时间浪费在爵士俱乐部和地下酒吧,把精力花在毫无意义的勾引女人上,已经变得不那么热衷了。奥夫伦的公寓成了他的避难所,他们在那儿共度的那些平静的夜晚对他保持头脑和下身平衡大有裨益。布莉姬是个敏锐的评论家,而且她对电影业的了解比他要深,这导致他越来越依赖她的判断。事实上,正是她建议他让德洛丽斯·圣琼在他即将开拍的喜剧短片《道具师》中饰演警长女儿的角色。布莉姬已经观察了圣琼好几个月,在她看来这个二十一岁的女演员前途无量,她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大明星,又一个梅布尔·诺曼或格洛利亚·斯万森,又一个诺玛·泰曼姬。

海克特采纳了她的建议。当圣琼三天后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他已经看了好几部她的电影,并打算把这个角色给她。布莉姬对圣琼才华的判断是对的,但根据她所说的以及他在圣琼出演影片里所看到的,海克特完全没有预料到,圣琼真人的出现居然会对他产生那般无法抵挡的诱惑。看一个人在无声电影里表演是一回事,握住那个人的手看着她的眼睛又是另外一回事。或许,别的女演员在电影胶片上给人的印象会更深刻,但在有声有色的现实世界里,在鲜活的,五官能感觉到的,由四大元素构成的两性之间的三维世界里,他从未碰到过哪个尤物能与这个圣琼相比。那并不是说圣琼比其他女人要漂亮多少,也不是那天下午他们在一起的二十五分钟里她对他说了什么不同寻常的话。老实说,她甚至似乎有点儿傻傻的,智商也不过中等水平,但她的身上有一种野性,她的肌肤,她的姿态都焕发、放射出一种野兽般的狂野不羁,那让他禁不住看得目不转睛。回望他的那双眼睛是那种极淡的西伯利亚蓝。她的皮肤白皙,头发是很深的红色,一种接近红褐色的红。跟1928年6月时大多数的美国女人不同,她的头发很长,并且散开垂在肩膀上。他们聊了一会儿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直截了当地,海克特告诉她如果她愿意这个角色就是她的,她接受了。她以前从没演过肢体喜剧,她说,她很期待这个挑战。接着她便从椅子上站起身,同他握手,然后离开了办公室。十分钟后,她的面孔仍在他的脑海中激荡,海克特决定,德洛丽斯·圣琼就是他要娶的那个女人。她就是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如果最终她不能嫁给他,他将不会再娶其他女人。

她在《道具师》中表现得相当出色,她完全按照海克特的要求去做了,甚至还贡献了一些自己的聪明点子,但在海克特想跟她签下一部戏的时候,她犹豫了。她已经得到了艾伦·达旺一部长片里的一个主要角色,这个机会对她来说太珍贵了,她无法放弃。海克特,被认为对女人有着魔术般的诱惑力,却在跟她的关系上毫无进展。他无法在英语中找到表达自己的合适词汇,每次在他就要开口向她求婚的那个点上,他都会在最后一秒临阵退缩。他怕如果说错了话会把她吓跑,从而永远失去机会。与此同时,他继续每周都在布莉姬的公寓里过几个晚上,因为他对她没做过什么承诺,因为他可以随便去爱任何他想爱的人,所以他根本没对她提起圣琼。当6月底在《道具师》里的戏份拍完,圣琼便离开电影外景地去了蒂哈查皮山。她拍了四个星期达旺的电影,而在那期间海克特给她写了六十七封信。那些他没法亲口对她说的话,他终于鼓起勇气把它们写到了纸上。他说了一遍又一遍,虽然每封信里他说的方式都不同,但意思都一样。一开始,圣琼很困惑;然后她感到受宠若惊;再然后她开始翘首盼望那些信;最后她意识到没有它们她简直就不能活。当她8月初回到洛杉矶的时候,她告诉海克特她愿意嫁给他。是的,她爱他。是的,她愿意成为他的妻子。

婚礼的日期还没定,但他们经过讨论觉得一二月份比较合适——时间刚好足够海克特完成他与汉特的合约,并做好下一步的打算。跟布莉姬摊牌的时候到了,但他一再推延,始终没把这件事真正提上议程。他跟布劳斯坦和墨菲工作到很晚,他说,他在剪辑室,他在看外景,他身体不舒服。8月初到10月中旬之间,他编了各种理由不见她,但他还是无法让自己彻底断绝这段关系。甚至在他苦苦迷恋圣琼的时候,他也还是继续每周去找布莉姬一两次,而每次当他跨进她的公寓门口,他就又滑回到了跟以前一样的惬意的老套路。你可以指责他是个懦夫,也可以随便搪塞说他只是个心理矛盾的男人。也许他对娶圣琼还有别的想法。也许他并不打算放弃奥夫伦。也许他在这两个女人之间游移不定,觉得她们他都需要。内疚能使一个男人做出违背自身最佳利益的举动,而欲望也有同样的效果,当内疚与欲望在内心均匀地混为一体,那个男人十有八九会做出奇怪的事情。

奥夫伦什么都没怀疑。9月,当海克特让圣琼在《隐形人》中扮演他妻子的角色时,她还祝贺他的选择明智。甚至当有流言渐渐从片场传来,说海克特和他的女主角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她也没怎么紧张。海克特喜欢调情。他总是迷上跟他一起工作的女演员,但一等到拍摄完毕各回各家,他就会很快忘掉她们。然而,这一次情况有点特别。海克特已经在剪辑《兼得或落空》,他在万花筒公司的最后一部电影,而高登飞在他的专栏里吹风说某位长发美女和她那有一撇小胡子、滑稽有趣的花花公子即将敲响婚礼的钟声。那是10月中旬,已经五六天没有海克特消息的奥夫伦,打电话到剪辑室叫他那晚去她的公寓。她以前从未叫他做过那样的事情,于是他取消了和德洛丽斯共进晚餐的计划,去了布莉姬那儿。在那儿,面对过去两个月里他一直拖着不肯回答的问题,他终于对她说出了真相。

海克特本来祈求会有某个决断,会有一次泼妇式的爆发,而那会使他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使一切一了百了,可当他向她捅出真相时,她只是看着他,做了个深呼吸,说他不可能爱圣琼,那不可能,因为他爱的是她。不错,海克特说,他是爱她,他会一直爱她,但事实是他要娶圣琼。布莉姬开始哭泣,但她还是没有责怪他背叛了她,她也没有自我申诉或愤怒地喊叫说他让她受了多大的委屈。他搞错了,她说,一旦他认识到没有人会像她那样爱他,他就会回到她身边。德洛丽斯·圣琼是个玩物,她说,而不是一个人。她是个光芒四射令人心醉神迷的玩物,但那只是金玉其外,她的内在既粗俗又浅薄又愚蠢,她不配做他的妻子。那一刻他本该对她说点什么。那种场合需要他发表一些残忍而尖刻的言论,以彻底摧毁她的希望。但对他来说,布莉姬的悲伤太强烈了,她情绪的投入太强烈了,当他听她小声地喘着气说出那些话时,他实在不忍再说什么。你是对的,他回答道,也许那只能维持一两年时间。但我必须先经过这一关。我必须得到她,一旦我得到了,其他的一切就顺其自然好了。

结果那天他在布莉姬的公寓里过了夜。并不是因为他觉得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只是因为她求他在那儿再待最后一次,他无法对她说不。第二天早晨,他在她醒来之前就溜了出去,而从那以后,他的人生开始改变。他和汉特的合同期满了;他着手和布劳斯坦创作《一点一横》;他的婚礼策划已经初见眉目。过了两个半月,他一直没有布莉姬的消息。他发觉她的沉默有点儿不对劲,但事实是他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圣琼身上,并没有对这件事想得太多。如果布莉姬消失了,那只是因为她说话算数,因为她自尊心太强,不想挡他的道。既然他已经把话说清楚了,她也就退后让他自己去折腾了。如果他如鱼得水,也许他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如果他溺水不行了,她也许会在最后一分钟现身,并把他拉出水面。

对奥夫伦的这些想法想必会让海克特良心上好受些。他把她当成了某种超人,刀刺进身体不会痛,受伤了也不会流血。但既然缺乏任何确凿的事实,为什么不干脆沉溺于美好的想象?他想让自己相信她过得很好,她将一如既往勇敢地直面人生。他注意到她的文章已经从《电影故事》上消失了,但那意味着她可能出城了或是在另外什么地方找了别的工作,反正目前他拒绝去正视那些更为黑暗的可能性。直到她最终又浮出水面(她在新年前夜从他门缝下面塞进了一封信),他才知道他骗自己骗得有多深。在他10月离开她之后的两天,她在浴缸里割腕自杀。要不是水滴到了楼下的公寓里,女房东还不会打开房门,布莉姬也就不会被及时发现。救护车把她送到了医院。几天后她身体好了,但她的思想已经崩溃了,她写道,她语无伦次,整天以泪洗面,于是医生决定将她留院观察。她在精神病房又待了两个月。她本准备就在那儿度过余生,因为她现在的人生目标就是找个办法自杀,所以待在哪儿都没有区别。接着,就在她正在加紧筹划下一次自杀的时候,奇迹发生了。甚至,她发现那个奇迹其实早就发生了,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她一直活在它的魔咒之下。当医生一确诊那是真的而并非她的臆想,她就不再想死了。她多年前就丧失了信仰,她继续写道。自从高中起她就没再做过忏悔,然而当那天早晨护士走进来把检查结果递给她的时候,她感觉仿佛上帝把自己的嘴唇放在了她的嘴唇上,重新将生命吹入了她的体内。她怀孕了。是秋天怀上的,就在他们共度的那最后一夜,她怀上了海克特的孩子。

在他们让她出院后,她搬出了她的公寓。她有一点积蓄,但并不足以在不回去工作的情况下继续支付房租——她已经没法回去了,因为她已经辞掉了杂志社的工作。她在某处找了个便宜的房间,信上接着说,那地方有一张铁床,墙上挂着木头十字架,地板下面老鼠成群,但她不会告诉他旅馆的名字,甚至连在哪个区也不会说。他不用费劲去找她。她是用假名登记的,她打算要一直藏到自己肚子大起来,那时他就不可能再试图说服她去打胎了。她已经打定主意要把孩子生下来,无论海克特愿不愿意娶她,她都决心要做他孩子的母亲。她在信上总结说:命运把我们拴在了一起,亲爱的,现在无论我身在何方,你都将始终陪伴着我。

然后又是沉默。又有两个礼拜过去了,布莉姬说到做到,一直躲着没有露面。海克特没有对圣琼说奥夫伦信的事,但他知道自己同她完婚的机会大概已经十分渺茫了。他无法在想到他们俩未来的时候不想到布莉姬,不被想象中的那幅画面所折磨:他那怀孕的前爱人躺在某个荒凉街区的廉价旅馆里,他的孩子在她的体内生长着,而她正在慢慢地把自己推向疯狂。他并不想放弃圣琼,他依然梦想着每晚爬上她的床,用自己赤裸的肌肤去感受她那柔滑的、让人如触电般刺激的身体。但男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孩子被生下来,那么他就责无旁贷。汉特在1月11日自杀了,但海克特对汉特已经无所谓了,当他1月12日听到消息的时候,他毫无感觉。过去无关紧要。困扰他的只有未来,而未来突然变得充满疑问。他将不得不解除和德洛丽斯的婚约,但那得等到布莉姬再次出现,因为他不知道到哪儿去找她,所以他只能原地不动,只能待在困住他的地方不挪窝。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觉得自己就像双脚被钉在了地上。

1月14日晚上,他七点结束了跟布劳斯坦的工作。圣琼在她托潘加谷的住处等着他八点来吃晚饭。海克特本可以提前赶到那儿,但他的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等他给那辆蓝色的德索特换好轮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刻钟。如果不是那只瘪掉的轮胎,那件改变他整个人生进程的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因为恰好就在那时,当他在离拉辛尼伦吉大道不远的一片漆黑中蹲下身子开始把汽车的前部顶起来的时候,布莉姬·奥夫伦敲响了德洛丽斯·圣琼家的房门,而等到他完成了这小小的修理任务,坐回汽车方向盘后面的时候,圣琼已经失手把一颗.32口径的子弹射进了奥夫伦的左眼。

无论如何,她是这么说的,从他跨进前门时她迎接他的那种震惊和恐惧的眼神,海克特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怀疑她。她不知道枪里有子弹,她说。枪是三个月前她搬进托潘加谷这幢独立的住房时她的经纪人给她的,是用来防身的。当布莉姬开始向她胡言乱语,开始大嚷大叫着什么海克特的孩子、她割脉的手腕、疯人院窗户上封死的板条以及基督伤口流出的鲜血时,德洛丽斯变得害怕起来,她让布莉姬出去。但布莉姬不肯走,过了几分钟她又开始控诉德洛丽斯偷走了她的男人,她威胁她,野蛮地要给她下最后通牒,她叫她魔鬼、妓女、下三烂的恶心的荡妇。就在六个月前,布莉姬还是一个来自《电影故事》杂志,笑容甜美、幽默犀利的美女记者,但现在她已经彻底失去理智,她变得很危险,她在屋里步履蹒跚地走来走去,扯开喉咙大声哭泣,德洛丽斯不想让她再待在那儿。就是在那时她想到了那把左轮手枪。它就放在起居室那张拉盖书桌的中间抽屉里,离她站的地方只有十英尺远,于是她走到书桌边拉开了中间抽屉。她并不打算扣动扳机。她唯一的念头就是:也许枪的出现能对布莉姬产生足够的震慑力,把她吓跑,让她离开。可当她从抽屉里一拿出手枪指向房间对面,那玩意就在她手上发射了。那一声并不怎么响。只有小小的砰的一声,她说,然后布莉姬神秘地哼了一下,倒在了地上。

德洛丽斯不愿跟他一起进起居室(太恐怖了,她说,我不敢看),于是他一个人走进去。布莉姬面朝下趴在沙发前面的小地毯上。她的身体还是暖的,血还在从她的后脑壳往外渗。海克特把她翻过来,当他的目光落在她被毁掉的脸孔上,当他看到本来是她左眼的位置上的那个洞时,他突然窒息了。他无法一边看她同时又一边呼吸。为了重新开始呼吸,他不得不去看别的地方,而一旦他那样做了,他就再也不忍心多看她一眼。一切都完了。一切都被碾得粉碎。她肚子里那个未出生的孩子,也随她而去了。最后,他终于站起来,走进门厅,在那儿的壁橱里找到一条毛毯。他回到起居室,最后看了她一眼,他又一次感到呼吸紧张,于是他打开毛毯,把它铺在她小小的、可怜的躯体上。

他的第一个冲动是报警,但德洛丽斯害怕。他们问她枪的事她怎么回答?她说,他们要她十遍二十遍地重演当时那难以置信的事件经过怎么办?他们要她解释为什么一个二十四岁的孕妇会死在她起居室地板上怎么办?即使他们相信她,即使他们接受枪意外走火的说法,那些流言飞语也会毁了她。她的电影生涯将就此结束,而海克特也是一样,这样说来,他们有什么理由要为那些并非他们造成的过错而受苦呢?他们应该去找雷金,她说——她是指雷金纳德·道斯,她的经纪人,就是给她枪的那个白痴——让他来处理这件事。雷金很厉害,他通晓所有的门路。如果听雷金的,他会想出一个办法让他们脱险。

但海克特知道他不可能逃脱了。如果他们说出去,事情会闹得满城风雨;如果他们不说,情况甚至会更糟。他们会被指控谋杀,而一旦案件提交到法庭,绝对没有任何人会相信布莉姬的死是个意外。两选一。海克特必须做出抉择。他必须为他们两个做出抉择,虽然不管做出什么抉择都是错的。忘了雷金吧,他对她说,如果让道斯听到风声,他就会以此要挟她。她就会一辈子都被他捏在手里,向他卑躬屈膝摇尾乞怜。不可能找什么其他人。要么拿起电话报警,要么就谁也不说。如果谁也不说的话,那么他们就要自己处理尸体。

他知道那么说会让他下地狱,他也知道他将再也见不到德洛丽斯,但无论如何,他还是说了,并且动手做了。那已经不再是善和恶的问题。那是在特殊情况下如何把伤害降到最小的问题,是如何避免毫无缘由地毁掉又一个人人生的问题。他们坐上德洛丽斯的克莱斯勒轿车,开到距离马里布北部大约一小时车程的山里,布莉姬的尸体放在汽车后备厢里。尸体还在毛毯里,被小地毯一层层裹起来,后备厢里还有一把铁锹。那是海克特在德洛丽斯屋后花园的工棚里找到的,他就是用它来挖坑的。如无意外,他想他就欠她那么多了。毕竟,是他背叛了圣琼,而令人吃惊的是她却照样信任他。布莉姬的话对她毫无影响。她把那些话当成是胡言乱语,是一个嫉妒的、精神错乱的女人的疯话,根本不予理会,甚至就在证据都递到她那漂亮的鼻子前面的时候,她也拒绝承认。当然,那可能是出于虚荣心,一种畸形的虚荣心,只看自己想看到的,对其他都视而不见,但同时那也可能是出于真爱,一种如此盲目的爱,以至于海克特几乎难以想象自己居然将要失去它。不用说,他永远没弄清楚那到底是出于哪个原因。那晚他们在山里干完那桩可怕的差事回来之后,他开上自己的车回到自己的房子,从此再也没见过她。

他就是那时消失的。除了身上的衣服和钱包里的现金,他什么都没带。第二天上午十点,他已经置身于一列向北驶往西雅图的火车上。他以为自己肯定会被抓住。一旦布莉姬被发现下落不明,不久就会有人把他们俩的失踪联系在一起。警方会想找他问话,而那时他们就会开始认真地寻找他。但海克特在这点上估计错了,正如他在其他所有方面都估计错了一样。下落不明的人是他,短时间内根本没人知道布莉姬不见了。她没有工作,没有永久住址,1929年年初那个礼拜的下半周,当她一直没回到位于洛杉矶闹市区的菲兹威廉兵器街上的房间时,旅馆的前台服务员便把她的行李拿到了地下室,把房间租给了其他人。那没什么不正常。人们时刻都在失踪,当有新房客想要入住的时候,你不可能让一个房间空着。即使那个前台服务员够细心而报了警,警方也无能为力。布莉姬是用假名登记的,你怎么去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两个月后,她父亲从斯波坎打来电话,跟洛杉矶一位名叫雷诺兹的侦探通了话,后者一直致力于这个案子,直到他1936年退休。那之后又过了二十四年,奥夫伦的遗骨终于被发现了。一台推土机从斯密山边上一个住宅新区的建筑工地上把它们挖了出来。它们被送到洛杉矶的法院实验室,但雷诺兹的文件那时早已石沉大海,根本不可能再确认它们到底属于谁。

阿尔玛之所以知道这些遗骨,是因为她专门为此做过调查。海克特对她说了埋葬的地点,而她在八十年代初拜访那个住宅区的时候,跟很多人谈了话,足以证明在那个地点确实曾经发现过那些遗骨。

那时候,圣琼也已经死了很久。她在海克特失踪后回到了威奇托的父母家。她曾对报界发表过一次声明,然后便与世隔绝了。一年半后,她嫁给了当地一个名为乔治·T.布林克霍夫的银行家。他们有两个孩子,威拉和小乔治。1934年,当时大的孩子三岁还不到,圣琼在11月一个大雨的晚上开车回家时汽车失去了控制。她撞到一根电线杆上,碰撞的冲击力使她穿破了前挡风玻璃,玻璃割断了她的颈动脉。根据警方的验尸报告,她是在昏迷状态下失血过多而死。

两年后,布林克霍夫再婚了。当阿尔玛1983年写信给他要求采访他的时候,他的遗孀回信说他已在上一个秋天死于肾衰竭。不过,孩子们还活着,阿尔玛跟他们都说了话——一个在得克萨斯的达拉斯,另一个在佛罗里达的奥兰多。不管哪个都没能提供更多的信息。他们那个时候太小了,他们说,他们是从照片上认识母亲的,对于她,他们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1月15日早晨海克特走进中央车站的时候,他的小胡子已经不见了。通过去掉自己最容易被确认的特征,通过一个简单的删除动作,他把他的面孔变成了另一张面孔,他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他的眉眼、他的前额和他那光滑的背头还是会让一个熟悉其电影的人有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在他买了火车票后不久,海克特就找到了一个解决办法。而在那个过程中,阿尔玛说,他也找到了一个新名字。

九点二十一分开往西雅图的火车还要过一个小时才开。海克特决定到车站餐厅喝杯咖啡来打发时间,但等他在角落一坐下,开始闻到平底煎锅里培根和煎蛋的香味时,一阵排山倒海般的恶心席卷而来。于是他跑到男厕所,把自己锁进其中一个隔间,手膝着地,把胃里的东西全都吐到抽水马桶里。它们一股脑儿喷涌而出,苦涩的绿色流体和没消化的褐色食物硬块,一阵羞愧、恐惧和憎恶的战栗的倾泻,发作结束,他瘫倒在地上躺了好久,艰难地想缓过气来。他的头枕靠在后墙上,从那个角度他可以看到一些本来他不会注意到的东西。就在马桶后面那根弯曲的下水管的肘部位置,有人留下了一顶帽子。海克特把它从藏的地方拉出来,发现那是一顶工人帽,一顶斜纹毛呢做的结实耐用的玩意,前面伸出短短的帽舌——跟他当年初到美国时戴过的帽子没什么差别。海克特把它翻过来,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东西,看看他戴起来会不会太脏太破。就在那时他看见了用墨水写在里面皮镶边背后檐上的帽主名字:赫尔曼·莱斯。海克特被这个名字打动了,这是个好名字,甚至可以说是个极好的名字,至少不比任何其他名字差。海克特·曼连在一起就是赫尔曼,不是吗?如果他称自己为赫尔曼,他就既能改变身份又不用完全与过去断绝关系。那很重要:把自己消除掉,成为另一个人,但又记住自己曾经是什么人。不是因为他想消失,恰恰正是因为他不想。

赫尔曼·莱斯。有人会把莱斯(Loesser)发成Lesser,而有人则会把它读成Loser。不管怎样,海克特觉得找到了一个跟自己般配的名字。

帽子异乎寻常地合适。既不太松也不太紧,并且刚好够他把帽檐拉到额头遮住他那富有特色的眉毛,使别人看不清楚他那双异常清澈的眼睛。先是删除,然后是增添。海克特减去了小胡子,然后海克特加上了帽子。这两项操作把原来的他一笔勾销,那天早晨当他离开男厕所时,他看上去就像任何一个谁也不是的普通人,就像他自己扮演过的那个隐形人的化身。

他在西雅图住了六个月,又南下搬到波特兰待了一年,然后回头向北到了华盛顿,他在那儿一直待到1931年春天。最初,他被单纯的恐惧驱使着东躲西藏。海克特感觉自己正在亡命天涯,在他失踪后的那些日子里,他的愿望跟那些罪犯毫无二致:逃过一天算一天。每天早上和下午,他读着报纸上关于自己的消息,跟踪着案件的最新进展,想看他们多快就要找到他了。但报上所写的让他迷惑不解,几乎没人费神去了解他的生活,这令他惊讶不已。汉特根本就无足轻重,然而每篇文章都用他来开头结尾:股票黑手、诈骗投资、有损好莱坞名声的商业腐败。布莉姬的名字从未被提到过,甚至一直到德洛丽斯回到了堪萨斯,也没人想到要去和她谈谈。一天天地,压力渐渐变小了,在四个礼拜案件都没有突破,报上的版面也日益缩小的情况下,他的恐慌开始平息下来。没人怀疑他什么。他想回家就可以回家。他只要跳上一辆去洛杉矶的火车,便可以把他断掉的人生重新接上。

但海克特哪儿也没去。没有什么事比跟布劳斯坦一起坐在洒满阳光的门廊上,一边喝着凉茶一边讨论《一点一横》的最后细节更让他向往的了。拍电影就像活在某种精神错乱的谵妄状态里。那是人们所发明的最艰苦、最劳神的工作,而他发觉它越艰难,就越让他兴奋。他正在学着掌握秘诀,正在慢慢地精通这项工作错综复杂的方方面面,他确信再给他多一点点时间,他就能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电影人。那便是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全部期望:做个很会拍电影的人。那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因此那也是他永远都不允许自己再做的事。你使一个无辜的女孩发疯,你让她怀孕,你把她的死尸埋到八英尺的地下,你不可能在干了这些事之后还指望继续像从前那样生活。如果一个人做了他所做的那些事,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这个世界不惩罚他,那么他就必须自己惩罚自己。

他在靠近派克市场的一座寄宿公寓里租了个房间,当钱包里的钱终于都用光了,他就在当地的一个鱼贩子那里找了个工作。他每天清晨四点起床,在黎明前的雾气中卸下卡车上的货物,当他搬动柳条筐和货箱的时候,普吉湾的湿气使他的手指僵硬,潮气直入骨髓。接着,简短地抽根烟之后,再把螃蟹和牡蛎铺到一层碎冰块上,随后是各种各样重复单调的白天作业:海鲜贝壳叮当作响地砸到磅秤上过秤,拿褐色的纸袋来装袋,用他那把短短的可以致命的弯刀切开牡蛎。不工作的时候,赫尔曼·莱斯就从公共图书馆借来书看,坚持记日记,除非迫不得已,跟谁都不说话。他那么做的目的,阿尔玛说,是为了强迫自己在严酷的环境里受苦,让自己尽可能地不舒适。当那份工作变得太轻而易举了,他便搬到了波特兰,在那儿他在一家制桶厂找了个守夜的工作。继市场里充斥的嘈杂之后,这里是深深的沉寂。他的选择始终是在变化的、不固定的,阿尔玛解释说。他的赎罪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他为自己设定的惩罚随着他感觉的变化而随时变化,每当他感到自己最缺什么,他就不给自己什么。他渴望朋友,他向往再有一个女人,他希望有活人和声音围绕在他身边,因此他就把自己关在那家空荡荡的工厂里,努力训练自己更好地自我克制。

他在波特兰时股票市场大崩盘,1930年年中康斯托克制桶公司倒闭,海克特失业了。那时,他已经埋头读了几百本书,从那些他一直听人说起但从未费劲去读过的十九世纪经典名著着手(狄更斯、福楼拜、司汤达、托尔斯泰),尔后,一旦感觉自己已经入门了,他便又回头从零开始,决定系统地进行自学。海克特没什么学问。他十六岁就离开了学校,没人操闲心告诉他苏格拉底跟索福克勒斯不是同一个人,而乔治·艾略特是个女人,或者《神曲》是一部关于来世的诗歌而并非某出里面所有角色最终都嫁对人的滑稽闹剧。生活一直压迫着他,他没时间去关心那种事情。而现在,突然,他有了无尽的时间。为了思考他的生存状况,为了弄明白他灵魂中那连绵不绝的、残酷的痛楚,他把自己囚禁在自己的恶魔岛上,花了数年工夫学习一种新的思想语言。用阿尔玛的说法,那种脑力训练的苛刻与严厉逐渐把海克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学会了如何有距离地看自己,如何把自己首先看做是众人中的一员,然后再看做是物质粒子的一种随机组合,最后看做是一颗微尘——他离开自身的原点越远,她说,离抵达无限就越近。他曾给她看过他那一时期的日记,事隔五十年后,阿尔玛仍能直接感受到他良心上的痛苦。从未比现在更失落,她凭记忆引用了一段朗诵给我听,从未比现在更孤独、更恐惧——但也从未比现在更感觉到自己在活着。这些句子写于他离开波特兰不到一小时前。随后,近乎一种补记,他又坐下来在那页底下加了一段:现在我只跟死人说话。他们是我唯一能信任的人,也是唯一能理解我的人。跟他们一样,我已经没有未来。

有消息说在斯波坎能找到工作。木材厂好像正在招人,东边和北边的几个伐木点听说也要雇人。海克特对这些工作并没有兴趣,但在制桶公司倒闭后不久的一天下午,他无意中听到两个家伙在那儿谈论这件事,那使他有了个主意,而一旦开始认真考虑这个主意,他就再也无法抗拒它。布莉姬是在斯波坎长大的。她母亲已经去世,但她的父亲还在,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在所有海克特能想象到的折磨里,在所有他可能强加给自己的苦痛中,没有什么想法能比前去他们生活的城市更厉害了。如果他能瞥一眼奥夫伦先生和那两个女儿,那么他就能知道他们长得什么样,每当他想到他给他们造成的伤害,他们的面孔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他应该受到那样的折磨,他觉得,他有责任记住他们,就像记住布莉姬那样把他们牢记在心。

少年时就以一头红发而著称的帕特里克·奥夫伦,在斯波坎市中心拥有并经营“红发运动用品商店”已经有二十年。到达的那天早上,海克特在火车站西边两个街区的地方找了家便宜的旅馆,预付了一天的房费,然后出门去找那家商店。他五分钟就找到了它。他没想过到了那儿该怎么做,但出于谨慎起见,他想最好先站在外面透过窗户看一眼奥夫伦。海克特不清楚布莉姬有没有在家信中提起过他。如果提过,她家人就会知道他讲话有很重的西班牙口音。更重要的是,那样他们就会对他1929年的失踪格外注意,在如今布莉姬已经下落不明近两年时间的情况下,他们或许是美国唯一会把这两桩失踪案联系起来的人。他所要做的就是走进店里张口说话。如果奥夫伦知道海克特·曼是谁,很可能三四句话之后他就会起疑心。

但哪里也看不见奥夫伦。当海克特把鼻子抵在玻璃上,假装正在查看橱窗里展示的一套高尔夫球棍时,他能清楚地看进店里,就他那个角度的视线所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没有顾客,柜台后也没有营业员站着。时间还早——十点刚过——但门上的标志写着营业中,海克特放弃了原计划,他决定与其冒着被人注意到的危险留在拥挤的街头,还不如干脆走进去。如果他们发现了他是谁,他想,那就随它去吧。

他推开门时门发出叮当一声,他朝后面的柜台走去,脚下的原木厚地板嘎吱作响。地方不大,但架子上堆满了货品,对于运动爱好者来说这里似乎应有尽有:钓鱼竿和绕线筒、潜水用的橡皮脚掌和游泳用的护目镜、霰弹枪和猎枪、网球拍、棒球手套、橄榄球、篮球、垫肩和头盔、钉鞋和防滑运动鞋、足球发球座和高尔夫球发球座、滚木球、杠铃和健身实心球。两长条排列错落有致的支架横贯整间店堂,每个架上都摆着一幅红发奥夫伦带框的相片。拍那些照片时他还很年轻,上面展示的都是他在进行某项体育运动的英姿。一张穿着棒球服,另一张穿着橄榄球服,但大部分还是穿着紧身田径服在赛跑的照片。有一张,镜头捕捉到了他大踏步奔跑的瞬间,他双脚离地,比离他最近的选手领先了两码。另外一张里,他正在和一位头戴高帽身穿燕尾服的男人握手领取一枚1904年圣路易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铜质奖章。

正当海克特走近柜台的时候,一个年轻女子从后屋里冒出来,她正在用一条毛巾擦手。她眼睛望着下面,头歪向一边,但即使她的脸大部分都看不清楚,他还是能发现某些似曾相识之处,她走路的姿势,她肩膀的斜度,她用毛巾擦拭手指的样子,这些都让他感觉仿佛自己正在看着布莉姬。一刹那间,似乎过去十九个月的事情从未发生过。布莉姬死而复生了。她自己挖开了坟墓,从他铲到她身体上的那些泥土中一路爬了出来,现在她就在这儿,完好无损,呼吸如常,脑袋里没有子弹,眼睛位置也没有窟窿,正在华盛顿斯波坎她父亲的商店里帮忙看店。

那女子径直朝他走来,只停了一下把毛巾放在一只没打开的纸板箱上,接下来离奇的事情发生了:甚至在她抬起头看着他眼睛时,那种幻象依然持续不散。她也有着布莉姬的面孔。同样的下巴和同样的嘴形,同样的额头和同样的脸形。过了一会儿当她向他微笑的时候,他又看见了与布莉姬同样的笑容。直到她走到离他不到五英尺,他才开始注意到有些不同。她的脸上有雀斑,而布莉姬的脸上没有,而且她眼睛的绿色更深。她双眼也分得过开,但它们离她鼻梁的距离要稍微更远那么一点点,这种面部结构的细微变化给她的脸庞增添了一种整体的协调感,使她比她姐姐要更漂亮一两分。海克特向她回以微笑,等她走到柜台用布莉姬的声音开口跟他说话,问他要买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有那种就要昏死在地板上的感觉了。

他找奥夫伦先生,他说,他想知道有没有可能跟他谈谈。他丝毫没有隐藏他的口音,他把先生Mister发成Meester,把最后的r音夸张地卷起来念,然后他向她靠近一点,观察她面部表情的反应。什么事也没有,至少他们的对话就像什么事也没有似的继续着,在那一刻海克特知道了布莉姬根本没提起过他。她是在一个天主教家庭长大的,她一定害怕让自己的父亲和妹妹知道她在和一个跟别的女人订了婚的男人上床,而且,这个割过包皮的男人并不打算毁掉婚约跟她结婚。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或许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她怀孕了。也不知道她在浴缸里割腕自杀;也不知道她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每天都在梦想着怎样更好更有效地自杀。甚至有可能在圣琼出场之前,在她还满怀信心地以为一切都会如她所愿的时候,她就已经停止给家里写信了。

当时海克特脑子转得飞快,思绪电光石火般同时向好几个方向飞散,当柜台后的女子说她父亲出城一个礼拜,到加利福尼亚办事去了的时候,海克特觉得他知道那是什么事。瑞德·奥夫伦南下洛杉矶是为了跟警方谈他失踪女儿的事。他在敦促他们做点什么,这个案子已经拖得太久了,如果他对他们的答复不满意,他就打算雇个私人侦探开始重新搜索。管它要多少钱,他也许会在出城前对他斯波坎的女儿这样说,有些事情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位斯波坎的女儿说她父亲外出的时候由她在店里代班,但如果海克特愿意留下名字和电话号码的话,她会在他礼拜五回来时转交给他。不用了,海克特说,他礼拜五会再来的,接着,仅仅出于礼貌,或者说不定是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他问是不是只有她一个人留下来看店。看起来照看这么大的店只有一个人好像太少了,他说。

本来应该有三个人的,她回答说,但平常的那个营业员那天早上打电话请了病假,而仓管员上礼拜由于偷棒球手套半价卖给他邻居小孩而被解雇了。事实上她正感到有点儿晕头转向,她说,她很多年没有在店里帮忙了,已经分不清高尔夫轻击棒和木头棒的区别,她甚至一用收银机就要按错八九个键,把生意搞得一团糟。

一切都显得非常友好而直率。她似乎完全不介意把这些知心话跟他说,随着对话的继续,海克特了解到她过去四年都在外边,在某个她称之为“州大”的地方——后来才知道那是指普尔曼的华盛顿州立大学——学习师范专业。她6月份毕业了,回家现在和父亲住在一起,即将去赫拉斯·格里利小学工作,当一名四年级的小学老师。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她告诉他,那和她小时候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她和她的两个姐姐四年级上的全都是妮基德夫人的班。妮夫人已经在那儿教了四十二年书,而正当她自己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她过去的这位老师刚好退休了,这让她觉得简直是个奇迹。再过不到六个星期,她就将站在那间当年她还是个十岁小女孩时天天都坐在里面的教室里,这很奇特,不是吗,她说,有时人生的巧合很有意思,是不是?

是啊,很有意思,海克特说,很奇特。他知道了现在跟他说话的是诺拉,奥夫伦家女孩中最小的那个,而不是迪尔德丽,那个十九岁就结婚去了旧金山的女儿。在与她相处了三分钟之后,海克特断定诺拉跟她那死去的姐姐毫无共同之处。她也许外表很像布莉姬,但丝毫没有她的干练,没有她那种自作聪明的劲头,也丝毫没有她的那种雄心勃勃,那种敏锐而迅捷的才智。这一位要更温柔,更怡然自得,也更天真。他想起有一次布莉姬曾描述说在奥夫伦三姐妹中只有自己血管里流的是真正的血。迪尔德丽里面流的是醋,她说,而诺拉完全就是温牛奶构成的。诺拉才应该叫布莉姬才对,她说,用圣布莉姬的名字给她取名,那个爱尔兰圣徒,因为如果说有人注定要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自我牺牲和辛勤工作的话,那就是她的小妹妹,诺拉。

又一次,海克特准备转身离开,但又一次有什么把他留在了那儿。一个新主意跳进了他的脑海——那种最疯狂的冲动,它如此危险,简直就是自寻毁灭,他甚至对自己会想到它都大为惊异,更别说有胆子将它付诸实施。

没有冒险就没有收获,他对诺拉说,他略带歉意地笑笑,耸耸肩,事实上他早上来这儿的原因就是想问奥夫伦先生找份工作。他听说了那个仓管员的事,想知道那个位子是不是还空着。怪了,诺拉说,那只是几天前的事,他们还来不及在报上登招聘启事。他们打算等她父亲出差回来之后再说。是吗,消息都传开了,海克特说。不错,也许是那样,诺拉答道。但究竟为什么他想要做个仓管员呢?那是个给粗人干的活,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有想法的壮汉;而他显然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未必,海克特说,经济不景气,这段时间任何能挣钱的工作都是好工作。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店里只有她一个,他知道她用得上他。如果她觉得他干得不错,说不定她还可以在她父亲面前替他美言几句。奥夫伦小姐觉得如何,他说,可以成交吗?

到斯波坎还不到一个小时,赫尔曼·莱斯已经又找到了一份工作。诺拉握握他的手,为他提议的直白大胆而笑起来,随后海克特便脱下夹克衫(他唯一一件像样点的衣服),开始干活。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飞蛾,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他就一直围绕着热烫、燃烧的烛火飞来飞去。他知道他的翅膀随时可能被点燃,但离火焰的距离越近,他就越能感受到他是在履行自己的使命。正如那天晚上他在日记中所写的:如果我想要拯救自己的人生,那么我必须走到离毁灭它只有一步之遥。


顶着种种不利条件,海克特坚持了将近一年。开始是在后屋做仓管员,然后是营业员和经理助理,直接在奥夫伦本人手下工作。诺拉说她父亲五十三岁,但在下一个礼拜一海克特被介绍给他的时候,他看上去比那要老,老得好像有六十岁,老得好像有一百岁。这位前运动员的头发已经不红了,他那曾经敏捷的躯干已经不再生气勃勃,偶尔还会因为患了关节炎的膝盖而跛几步。奥夫伦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在店里露面,但他显然对工作没什么兴趣,一般十一点到十一点半就又走了。如果腿脚感觉不错的话,他会开车到乡村俱乐部和两三老友打一局高尔夫。反之,他则会在蓝铃花餐厅,就是街正对过的那家饭店,吃一顿长长的早午餐,然后回家在卧室里度过那个下午,他会看看报纸,喝点他每个月从加拿大走私进来的詹姆逊爱尔兰威士忌。

他从不批评或指责海克特的工作。他也从不赞扬。奥夫伦表示满意的方式是沉默不语,时不时地,碰到他情绪较好的时候,他会跟海克特微微点头打个招呼。有好几个月,他们之间的交往仅止于此。一开始海克特感觉有点别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学会了不把这当回事。这个男人活在一个无声的内心天地里,他在那里同外部世界进行着无止境的抗争,他浑浑噩噩地度日,似乎除了尽可能不觉得痛苦地打发时间之外已经别无所求。他从来不发脾气,但也难得露出笑容。他心平气和,超然物外,甚至在场时也让人感觉不在,跟对别人一样,他对自己也没表现出有什么怜悯或同情。

较之奥夫伦的自闭和对他的冷漠,诺拉则显得开朗而亲切。毕竟,是她雇了海克特,她感到要继续对他负责,她交替地把他看成是她的朋友,她的被保护人,以及她的改造对象。在她父亲从洛杉矶回来,而那个营业员的带状疱疹也好了之后,店里就不再需要诺拉了。她忙着为即将到来的学年做准备,忙着拜访老同学,忙着跟几个年轻男人眉来眼去地兜圈子,但在那个夏天剩下的日子里,她总会设法找时间在午后时分到红发运动用品商店转一转,看看海克特进展如何。他们在一起仅仅工作了四天,但就在那期间他们已经养成了趁半小时午休在库房里分享芝士三明治的习惯。现在她出现时仍然会带着芝士三明治,他们仍然会在库房里花半小时谈论阅读。对于海克特,一个求知若渴的自学者,这是个学习东西的机会。对于诺拉,她刚刚大学毕业,要将人生奉献给教育事业,趁这个机会可以把知识传授给一名聪明上进的学生。那个夏天海克特正在苦啃莎士比亚,诺拉陪着他一起读,帮他弄懂不明白的词句,解释这个那个的历史背景或戏剧常识,剖析人物角色的心理和动机。在其中一次的库房授课中,当海克特因为《李尔王》第三幕里的词组Thou ow'st的发音而结结巴巴时,他对她坦言他的口音使他感到有多么难堪。他讲不好这该死的语言,他说,在像她这样的人面前说话时他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个傻子。诺拉不想听到这样的丧气话。她在州大辅修过语言障碍矫正的课程,她说,包括具体的发音纠正、实践练习和改进发音的技巧。如果他愿意接受挑战,她保证能帮他去掉口音,把他发音里的西班牙味彻底清除干净。海克特提醒她自己付不起学费。谁说要钱了?诺拉答道,如果他愿意学,她就愿意教。

9月学校开学后,这位四年级的新老师就没法来吃午饭了。于是她和她的学生改成了晚上上课,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七点到九点,他们在奥夫伦家的客厅里会面。海克特艰难地学习短元音i和e、舌齿音th、齿槽后部音r、不发声的元音、齿槽爆破音、唇音的变调、摩擦音、闭合上腭音、音素。大部分时间他不知道诺拉在讲什么,但练习似乎颇有成效。他的舌头开始能发出一些以前从未发出过的声音,最后,经过九个月的不懈努力和重复练习,他已经达到了让人越来越难以辨别出他出生地的程度。或许,他说话听起来还是不像个美国人,但也不再像个初来乍到、没受过教育的外来移民了。到斯波坎也许是海克特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之一,但在那儿发生的所有事情当中,诺拉发音课的作用大概最为深刻而持久。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受到它们的影响,在他的整个余生,它们都留在他的身体里。

奥夫伦一般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都待在楼上自己的房间,不然他就会出门去跟朋友玩牌。10月初的一个晚上,课上到一半时电话铃响起来,诺拉走到前厅去接电话。她跟接线员说了几句,然后,用紧张而激动的语气朝楼上喊她的父亲,说斯坦格曼在线上。他在洛杉矶,她说,他想通话由对方付费。她要不要答应?奥夫伦说他马上下来。诺拉关上客厅与前厅之间的移门,想让父亲不受打扰,但奥夫伦那时已经有点微醉了,他声音大得足以让海克特听到他说的一些话。不是每句都听得清,但足以推断出电话里带来的不是什么好消息。

几分钟后,移门又拉开了,奥夫伦慢腾腾地走进客厅。他穿着双破旧的皮拖鞋,吊裤带从肩上滑下来,挂在他的膝盖旁边。他的领带和假领都不见了,而且他要靠抓住胡桃木茶几的边角才能保持平衡。接着过了一小会儿,他直接对着诺拉说起话来,诺拉当时正挨着海克特坐在客厅中间的长沙发上。他根本没把注意力放在海克特身上,他女儿的这个学生好像隐形了。并不是奥夫伦忽视他,也不是他装作以为他不在那儿,他只是没注意到。而海克特呢,对接下来谈话的每个微妙之处都心领神会,也不敢起身离开。

斯坦格曼认输了,奥夫伦说。他已经在这个案子上花了好几个月,还是没找到一点有用的线索。这让他很为难,他说。他不想再拿他们的钱了。

诺拉问她父亲对此是怎么作答的,奥夫伦说他对那个私家侦探说,如果他觉得拿他们的钱那么不好意思,那干吗他每次打电话来还都他妈的要对方付费?然后他告诉斯坦格曼,他对他的工作感到恶心。如果斯坦格曼不想干的话,他会去找其他人。

不,爸,诺拉争辩说,你错了。要是斯坦格曼找不到她,那就意味着没人能找到她。他是西海岸最好的私家侦探。那是雷诺兹说的,而雷诺兹是他们可以信任的人。

让雷诺兹见鬼去,奥夫伦说,让斯坦格曼见鬼去。该死的,他们喜欢说什么就让他们去说吧,反正他不会放弃。

诺拉不停地摇头,她的眼里噙满泪水。是时候面对现实了,她说。如果布莉姬还活着,她早就会写封信来,她早就会打电话来,她早就会让他们知道她在哪儿。

早就会个球,奥夫伦说。她已经四年多没写过一封信了。她已经和这个家断绝关系了,这就是他们要面对的现实。

不是和这个家,诺拉说,是和他。布莉姬一直都在给她写信。她在普尔曼念书的时候,每隔三四个礼拜她就会来一封信。

但奥夫伦不想听到这些。他不想再争论了,如果她不站在他这边,那么他就一个人去干,让她跟她那该死的想法都见鬼去。说完这些话,奥夫伦放开桌子,摇晃着踉跄了一两下,试着重新站稳脚步,然后蹒跚地走出了房间。

海克特没料到自己会目睹这一幕。他只是个仓管员,而不是某个亲密的朋友,他没理由听到他们父女间的私下交谈,他没资格坐在房间里看着自己老板醉醺醺、衣冠不整、步履蹒跚的模样。如果诺拉那时叫他离开,这件事就会从此画上句号。他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看见,这个话题永远都不会再被提起。她所要做的只是说一句话,随便找个借口,海克特就会从长沙发上站起来道声晚安。但诺拉缺乏掩饰自己的才能。奥夫伦离开房间时她依然泪水盈眶,现在那个被禁止的话题终于浮出了水面,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她父亲并不是一直都像那样,她说,在她和她姐姐小的时候,他是个完全不同的人,现在她已经认不出他了,她已经记不得他过去曾是什么样子了。红发奥夫伦,外号“西北闪电”。帕特里克·奥夫伦,玛丽·黛的丈夫。奥夫伦老爸,小女儿们的帝王。但想想过去那六年,诺拉说,想想他所经受的那些事情,也许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他最好的朋友是那个叫詹姆逊的男人——就是那个和他一起住在楼上的沉默可怕的家伙,那个被困在一瓶瓶琥珀色液体中的家伙。第一个打击来自她母亲的逝世,她在四十四岁那年死于癌症。那已经够残酷了,她说,但随后坏事不断发生,家里的变故一件接着一件,先一拳打在胃上再一拳打到脸上,渐渐地,这些事情把他折磨得筋疲力尽。葬礼后不到一年,迪尔德丽让自己怀孕了,当她拒绝接受奥夫伦为她安排的包办婚姻时,他把她赶出了家门。那导致布莉姬也跟他反目,诺拉说。她这个最大的姐姐当时正在史密斯学院读最后一年,远在千里之外,但当她听说了发生的事情,她便写信给父亲说如果他不把迪尔德丽迎回家,她就永远都不会再跟他说话。奥夫伦不肯。是他付钱让布莉姬上的学,她以为她是谁,她凭什么对他指手画脚?她自己付了最后一学期的学费,然后,毕业后直接出发去了加利福尼亚,成了一名作家。她甚至都没在斯波坎停下看一眼。她和父亲一样顽固,诺拉说,而迪尔德丽则有他们两个加起来那么顽固。哪怕她现在已经结婚并又生了个孩子也是一样。她还是不愿和父亲说话,布莉姬也是。与此同时,诺拉去了普尔曼上大学。她和她的两个姐姐都保持着定期联系,但跟布莉姬通信更多,几乎每个月诺拉都会收到至少一封她的来信。接着,在诺拉大学三年级开始后的某个时候,布莉姬停止了写信。一开始,那似乎也没什么好引起警惕的,但在三四个月持续的沉默之后,诺拉写信给迪尔德丽问她是否有布莉姬最近的消息。当迪尔德丽回信说她已经六个月没有她的音讯时,诺拉开始感到担心了。她把这告诉了她父亲,而可怜的奥夫伦——他绝望地想要弥补自己的过失,对自己在两个大女儿身上所作所为的内疚已经快把他压垮——立即联系了洛杉矶警察局。一位名叫雷诺兹的侦探接手了这个案子。调查迅速展开了,几天时间里许多关键性的事实就已被确认:布莉姬已经辞去了在杂志社的工作,她自杀未遂,结果住进了医院,她怀孕了,她没有留下信件转寄地址就搬出了公寓,她目前下落不明。尽管这些消息很不利,尽管根据这些情况所推导出的线索支离破碎,但看起来似乎雷诺兹已经处于破案成功的边缘。然而,渐渐地,线索断掉了。一个月过去了,然后三个月过去了,再然后八个月过去了,雷诺兹再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可报告。他们跟每个认识她的人都谈过了,他说,他们做了所有能做的事,但在追踪她到了菲兹威廉兵器街之后,他们就陷入了死胡同。案子的停滞不前让奥夫伦灰心丧气,他决定雇一名私家侦探加紧调查。雷诺兹推荐了一个名叫法兰克·斯坦格曼的人,于是有段时间奥夫伦的生活又充满了新的希望。那个案子是他生活的全部支柱,诺拉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斯坦格曼报告了一丁点儿新的情报,有一丝一毫的破案线索,她父亲就会坐上去洛杉矶的头班火车,有必要的话甚至连夜出发,而第二天早上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敲斯坦格曼办公室的门。但现在斯坦格曼也没办法了,他准备撒手不干。海克特自己也听到了。那就是他打电话来要讲的事,她说,也难怪他想放弃。布莉姬已经死了。这点她知道,雷诺兹和斯坦格曼也知道,只有她父亲还不肯接受事实。他觉得这一切都怪自己,如果他再没有什么东西去企盼,如果他不骗自己相信布莉姬会被找到,他就无法活下去。就那么简单,诺拉说,她父亲要死了。这种悲痛对他来说太沉重了,他会垮掉的,他会死的。


那天晚上以后,诺拉继续把每件事情都告诉了他。感觉上似乎她正想要找个人来分担她的烦恼,而在所有的世人中,在所有可能的候选人中,最终是海克特担任了这项工作。他成了诺拉的心腹知己,成了存放他自己犯罪资料的储藏室,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当他和她一起坐在长沙发上苦苦学习发音的时候,他会有一种脑袋好像要裂开的感觉。生命是一场幻梦,他发现,现实是一个虚构和幻觉的世界,一个凭空捏造的产物,一个你所想象的一切都会成真的场所。他知道谁是海克特·曼吗?一天晚上诺拉竟然问了他那样的问题。斯坦格曼提出了一个新理论,她说,就在两个月前的那次请辞事件之后,这位私家侦探在那个周末又打电话给奥夫伦要求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发现布莉姬曾经发表过一篇关于海克特·曼的文章。十一个月后,曼先生失踪了,而布莉姬也在同一时间失踪,他想搞清楚这是否仅仅是一种巧合。如果这两个悬案间有某种联系呢?斯坦格曼无法承诺是否会有什么结果,但至少他现在有事可干了,奥夫伦允许的话,他想就此追查一番。如果他能确认布莉姬写完那篇文章后还在和曼先生继续来往,那就很值得怀疑了。

不,海克特说,他从未听说过他。这个海克特·曼是什么人?诺拉对他也知之甚少。一个演员,她说。几年前拍过一些喜剧默片,但她一部也没看过。在大学时她没时间去看电影。不,海克特说,他自己也不怎么去。那太费钱,而且有次他在哪里看到说看电影对眼睛不好。诺拉说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听说过那个失踪事件,但她那时没太仔细注意。据斯坦格曼说,那个曼已经失踪了近两年时间。他为什么要出走?海克特想知道她的回答。没人搞得清,诺拉说。有一天他就那么突然消失了,从此杳无音讯。听起来希望不大,海克特说。一个人很难躲那么久。如果他们到现在还没找到他,那也许意味着他已经死了。是啊,或许,诺拉表示同意,或许布莉姬也已经死了。但有些传闻,她接着说,斯坦格曼打算要调查一下。什么样的传闻?海克特问。说他有可能回南美了,诺拉说。他是从那儿来的。巴西,阿根廷,她不记得是哪个国家,但这简直不可思议,不是吗?怎么不可思议了?海克特问。那就是说海克特·曼和他来自世界上同一个地方。难道这不是很巧吗?她忘了南美洲是个很大的地方,海克特说,南美人到处都是。是的,这个她知道,诺拉说,但即便如此,如果布莉姬真是和他去了南美的话,那岂不是很不可思议?光是这么想想都让她开心。两个姐妹,两个南美人。布莉姬和她的那位在那儿,她和她的这位在这儿。

如果他不是那么喜欢她,如果一部分的他不是在他们遇见的第一天就对她一见钟情,事情也许还不至于那么糟糕。海克特很清楚她是个禁区,哪怕是动了想去碰她的念头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但他还是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定时跑到她家里,而每次当她挨着他在长沙发上坐下,她那二十二岁的身体舒适地陷在勃艮第红的天鹅绒软垫里的时候,他都觉得难受得快要死掉了。那是多么简单,他只消探过身去抚摸她的脖子,用手环住她的手臂,转向她亲吻她脸上的雀斑。尽管他们的谈话内容有时很特殊(布莉姬和斯坦格曼,她父亲的自暴自弃,追踪海克特·曼),但那时要压制欲望对他来说却更困难,他必须动用所有的力量才能让自己不越线。经过两个小时的折磨之后,他常常一下课就直奔河边,穿过镇子,直到抵达一片由破屋和两层楼旅馆组成的狭小街区,那儿可以买到女人陪你玩个二三十分钟。这是个消极的解决办法,但别无选择。就在不到两年前,好莱坞最有魅力的女人们还在争相要和海克特上床。如今他却要在斯波坎的后巷里花钱买笑,为了片刻的发泄而浪费半天的工钱。

海克特从未想过诺拉对他会有什么感觉。他是一个不幸的角色,一个不值一提的人,诺拉之所以愿意把那么多时间给他,那只是因为她觉得他可怜,因为她年轻而充满热情,把自己想象成迷失灵魂的救星。圣布莉姬,正如她姐姐叫她的那样,是这个家庭里的圣徒。海克特是赤身裸体的非洲土著,而诺拉则是跋涉丛林来改变他命运的美国传教士。他从未见过什么人像她那么无私,那么满怀希望,对这世上运转的黑暗势力那么视而不见。有时候,他都怀疑她是不是纯粹就是蠢。而另外一些时候,她似乎又具有非凡而崇高的智慧。还有一些时候,当她眼里带着那种热切而坚定的眼神转向他时,他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他在斯波坎的那一年是充满自我矛盾的一年。诺拉让他觉得生命无法忍受,但诺拉又是他生存的唯一目的,是他没有打包离开的唯一原因。

有一半时间,他在害怕自己会向她认罪。而在另外一半时间,他又害怕自己会被抓住。斯坦格曼在追踪了海克特·曼三个半月之后,再次决定放弃。在警方碰壁的地方,私家侦探也被难住了,但那并不意味着海克特的处境更安全。奥夫伦在秋冬去了洛杉矶好几次,完全可以设想在那期间的某个时候斯坦格曼给他看过海克特·曼的照片。要是奥夫伦注意到他手下卖力工作的仓管员跟那个失踪的演员很相像怎么办?2月初,就在他最后一次去加利福尼亚办事回来后不久,奥夫伦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看海克特。不知怎么,他似乎更机警,更好奇,海克特不禁怀疑诺拉的父亲是不是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经过数月的沉默和几乎不加掩饰的藐视之后,这位老人突然注意起了这个成天在后面库房里埋头苦干的低级搬运工。冷漠的点头致意被微笑代替了,时不时地,也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他会拍拍这位下属的肩膀,问他干得怎么样。更反常的是,奥夫伦开始在海克特晚上到他家上课时亲自给他开门。他会握握他的手,就像他是个受欢迎的客人,然后——有点不自然,但带着明显的好意——站在那儿评论两句天气,再回他楼上的房间休息。换作任何一个其他人,这种行为都会被看成十分正常,是最起码的礼节,但在奥夫伦这里则另当别论,它令人不知所措,它无法让海克特信任。形势危在旦夕,他可不会被几个礼貌的微笑和几句好话迷住眼睛,那种伪善持续的时间越长,海克特就越觉得害怕。到了2月中旬,他感到他在斯波坎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陷阱已经给他挖好了,他必须准备好随时逃跑,销声匿迹,永不再露面。

接着又一桩意外从天而降。正当海克特打算向诺拉发表临别致辞的时候,奥夫伦一天下午在后面库房堵住他,问他对升职是否有兴趣。高尼斯已经通知说要走了,他说。那位经理助理要搬到西雅图去经营他表兄的印刷厂,奥夫伦想尽快让人填补那个空缺。他知道海克特在销售上没什么经验,但他一直在观察他,他说,他一直在留神看他怎么干活的,他觉得不用多久他就能适应新工作。那需要更强的责任心和更长的工作时间,但他的工资会是现在的两倍。他要考虑一下吗,还是同意接受?海克特同意接受。奥夫伦同他握握手,恭喜他获得提拔,接着那天剩下的时间让他放了假。可正当海克特要离开店里时,奥夫伦又把他叫了回来。打开收银机拿二十块钱,老板说,然后沿着这条街下去到培斯乐男装店给自己买件新衣服,那种白色的衬衫,再买两只领结。如今你要在前台上班了,要让自己看上去像样点。

实际上,奥夫伦把生意都交给了海克特打理。他给了他经理助理的头衔,但事实上海克特并没有助理任何人。他全盘负责着店里的业务,而奥夫伦,作为自己商店的正式经理,却什么都不管。红发先生很少花时间在店里关心那些细枝末节的问题,等他看到这个上进的外国小伙可以胜任新职务,他基本上就懒得再到店里来了。他那时对生意已经毫无兴趣,他甚至都不知道新来的仓管员叫什么名字。

作为红发运动用品商店实际上的经理,海克特干得很出色。经过在波特兰制桶公司长达一年的与世隔绝和在奥夫伦库房的单独禁闭之后,他很乐意有机会重新回到人群。商店就像个小舞台,而他所分配到的角色实质上跟他在自己电影里扮演过的一模一样:尽职的属下,精力充沛、打领结的商店营业员。唯一的区别是现在他的名字叫赫尔曼·莱斯,而且他必须一直演下去。他不再一屁股摔倒在地,不再碰伤脚指头,不再有扭来扭去的滑稽动作,也不再会一头撞上什么东西。他的工作是说服人们购买,是查对账目,是宣传运动的好处。但没人规定说他在干活时必须愁眉苦脸。他面前有观众,身边又有无数道具,一旦他熟悉了工作流程,他那演员的老本能就迫不及待地回到了身上。他用滔滔不绝的演说劝诱顾客,通过示范棒球手套的用法和用假蝇钓鱼的技巧来吸引顾客,还主动把定价降低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十五,以赢得他们的忠心。1931年大家的钱包都很瘪,但运动是一种廉价的娱乐,是一种让你不去想那些自己买不起的东西的好办法,所以红发运动用品商店的生意仍然相当不错。男孩们不管环境如何都要玩球,而男人们永远都不会停止把钓鱼线往河里扔,把子弹射进野生动物的身体。另外,别忘了,还有制服那一块。不仅仅有当地高中和大学的球队,还包括有两百名会员的扶轮社保龄球联合会,有十个队的天主教慈善篮球协会,以及多达三十六支的业余垒球队。奥夫伦十五年前就已经锁定了那块市场,季节一到订单就会纷至沓来,就像月相般精确准时。

4月中旬一个星期二的晚上,当海克特和诺拉快上完课的时候,诺拉对他宣布有人向她求婚。这个声明突如其来,之前没有任何相关的铺垫,有好几秒钟海克特怀疑他是不是听错了。宣布这样的消息通常都伴随着一脸微笑,或者甚至是出声的笑,但诺拉没有微笑,她在告诉他这个消息时听起来一点都不开心。海克特问那个幸运的年轻人叫什么名字。诺拉摇摇头,低下眼睛看着地板,开始不停摆弄她的蓝色棉质外套。当她重新抬起头的时候,眼里有泪光在闪烁。她的嘴唇开始颤动,但在要说出什么之前,她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用手捂住嘴,冲出了客厅。

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就不见了。他甚至来不及叫住她,当听到诺拉跑上楼梯,砰的一声关上她房门的时候,他明白那天晚上她不会再下来了。下课了。他该走了,他对自己说,但好几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从长沙发上挪身。结果,奥夫伦踱进了房间。刚过九点,红发先生还处于他通常的晚间状态,但离无法保持平衡也不远了。他盯着海克特,很长时间里,他一直盯着他的经理助理不放,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嘴角下部泛起一丝小小的、狡诈的微笑。海克特无法分辨那微笑到底是同情还是嘲讽。看上去好像两者都有,怎么说呢,像是一种深表同情的鄙视——如果真可能有那种东西的话,海克特发觉那令人不安,它代表着奥夫伦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显露过的那种敌意在恶化。最终海克特站起身问道:诺拉要结婚了吗?他老板发出一声短促而讥讽的笑声。我怎么知道?他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她?尔后,随着自己的笑哼了一声,奥夫伦转身离开了房间。

两天后的晚上,诺拉为她的发作道了歉。现在她感觉好多了,她说,危机过去了。她已经拒绝了他,就那么回事。问题解决了,没什么好担心了。阿尔伯特·斯威尼是个好人,但他还只是个大男孩,她已经厌倦了跟大男孩在一起,尤其是那些靠他们有钱父亲生活的阔少爷。如果她要结婚,她就要嫁给一个男人,一个知道自己要在这个世界上干什么的人,一个能自己照顾自己的人。海克特说她不能为斯威尼父亲有钱而怪他。那并非他的错,再说,不管怎样,有钱又有什么不好?没什么不好,诺拉说。她只是不想嫁给他,仅此而已。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在意中人出现之前,她不想轻易答应谁。

诺拉的情绪很快就恢复了,但海克特和奥夫伦的关系却似乎进入了一个令人紧张的新阶段。转折点便是那次在客厅里的对峙,那次长久的凝视和短促而嘲讽的一笑,那晚之后海克特感觉自己又被盯上了。现在奥夫伦到店里来的时候,既不插手生意也不同顾客打交道。即使店里很忙他也不会去搭把手或站到收银机后面帮忙收钱,他宁愿安坐在那张靠近网球拍和高尔夫球手套陈列橱的椅子上,静静地读他的晨报,时不时地朝上看一眼,然后嘴角下部又浮现出那种挖苦的微笑。就好像他把他的助理当成了一只有趣的宠物或发条玩具。海克特替他大把赚钱,每天工作十到十一个小时以使他能过着半退休的生活,但所有这些努力似乎只能让奥夫伦对他更怀疑,更不屑。尽管海克特很警惕,但他还是假装没注意到。就算被看成一个热情过头的白痴也无所谓,他想,甚至当他开始用西班牙语叫你男孩和先生时也不见得有多糟,但跟那样的人你不能走得太近,而且每次他走进房间,你都要确保自己背朝墙壁。

然而,当他邀请你到他的乡村俱乐部,叫你在5月初一个晴朗的礼拜天上午和他一起打十八洞高尔夫球,你就不能说不了。而当他要在蓝铃花餐厅请你吃午饭——不是一次而是两次,在短短一周时间里——并且每次都坚持让你点菜单上最贵的菜,你同样也不能拒绝。只要他不知道你的秘密,只要他不怀疑你在斯波坎干什么,你就可以容忍他那没完没了的审查。你之所以能忍受,正是因为你觉得和他在一起无法忍受,因为你可怜他变得衰败不堪,因为每次听到他声音里透出的那种玩世不恭的凄凉,你就会意识到自己要对此负一部分责任。

他们在蓝铃花餐厅的第二次午餐是在5月底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如果海克特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有所准备的话,他也许会做出不同的反应,但经过二十五分钟无关紧要的谈话之后,奥夫伦的问题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天晚上,当海克特回到镇子另一头他住的寄宿公寓,他在日记中说世界在短短一瞬间里变样了。我错失了一切。我错看了一切。大地是天空,太阳是月亮,河流是高山。我一直都看错了这个世界。随后,趁着脑子里对下午发生事情的印象还很鲜明,他逐字逐句地记录下了他和奥夫伦的对话:

那么,莱斯,奥夫伦突然问他,告诉我你究竟有什么打算?

我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海克特答道。一块诱人的牛排正摆在我面前,我所有的打算就是把它吃掉。这就是你要问的吗?

你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求您说得再具体点,先生,您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我不懂您究竟指的是什么打算。

长期打算。

哦,是的,现在我明白了。你指的是将来,我对将来的想法。我可以打包票说我唯一的打算就是保持现状。继续为您工作。尽我所能地管好店。

还有呢?

其他没有了,奥夫伦先生。这是我的心里话。您给了我一个宝贵的机会,我要充分利用它。

你认为是谁叫我给你那个机会的?

我说不上来。我一直以为那是您的决定,是您给了我机会。

是诺拉。

奥夫伦小姐?她从没跟我说过。我不知道那是因为她的原因。我欠她已经够多了,这下看来我要欠她更多了。您的话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你喜欢看着她受折磨吗?

诺拉小姐受折磨?她到底为什么受折磨?她是个引人注目、生气勃勃的女孩,人人都喜欢她。我知道家里的不幸使她很伤心——也使您不好过,先生——但除了偶尔为她失踪的姐姐流些眼泪以外,我看她从来都是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

她很坚强。她在人前总是表现得很好。

听你这么说我很难过。

阿尔伯特·斯威尼上个月向她求婚,她拒绝了他。你觉得她为什么要那么做?那男孩的父亲是哈里姆·斯威尼,州参议员,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共和党人。她本来可以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都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她却对此说不。你觉得为什么,莱斯?

她对我说她不爱他。

没错。因为她爱的是另外一个人。你认为那个人会是谁?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我对诺拉小姐的感情生活一无所知,先生。

你该不是个“同志”吧,啊,赫尔曼?

你说什么,先生?

同志。男同性恋。

当然不是。

那你为什么还不行动?

您说话像猜谜,奥夫伦先生。我不懂您的意思。

我累了,孩子。现在我已别无所求,除了一件事,一旦那件事办妥了,我就死也瞑目。你帮我个忙,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只要你说出那个字,朋友,一切就都是你的。店铺,生意,所有的一切。

你想把店铺卖给我?可我没钱。这个交易我没法做。

去年夏天你才跑到店里来找工作,而现在你已经是主管了。你很会做生意,莱斯。诺拉没看错你,我不想挡她的道。谁的道我也不会挡了。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

为什么你老是提到诺拉小姐?我以为你是在谈生意。

我是在谈生意。除非你逼我把话挑明了。就好像我在叫你要什么你不想要的东西,不是那么回事。我看过你们俩互相对视的那种眼神。你所要做的就是马上采取行动。

你在说什么,奥夫伦先生?

你自己琢磨。

我想不出来,先生。我真的想不出来。

我是说诺拉,你真蠢。你就是她爱的人。

但我什么都不是,我一无是处。诺拉不可能爱我。

你或许会那么想,我或许也会那么想,但我们都错了。那孩子的心都碎了,如果我再坐视不管,看着她受折磨,我就真该死了。我已经失去两个女儿,这种事不能再发生。

但我不可能娶诺拉。我是个犹太人,这种事是不允许的。

哪种犹太人?

犹太人就是犹太人。只有一种犹太人。

你信上帝吗?

那又有什么区别?我不像你们。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回答我的问题。你信上帝吗?

不,我不信。我相信人才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无论好坏。

那么我们就属于同一个宗教。我们是一样的,莱斯。唯一的区别是你比我更会理财。那意味着你有能力照顾好她。那就是我所有的要求。照顾好诺拉,那样我就可以含笑九泉了。

你让我很为难,先生。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才叫难,小子。你这个月底就向她求婚,否则我就解雇你。明白吗?我会炒了你,我会干净利落地把你从这该死的地方一脚踢出去。


海克特替他省了这个麻烦。离开蓝铃花餐厅四个小时后,他最后一次给店铺打了烊,然后回到他的房间开始收拾东西。那天夜里的某个时候,他借来女房东的安德伍德牌打字机,给诺拉打了封一页纸的信,他在信的末尾署上了名字的缩写H.L.。他不敢冒险留给她一份自己的笔迹样本,但他也不能就那么一走了之,他得给她一个解释,他得编个故事来说明自己为什么要突然神秘地离开。

他告诉她自己已经结婚了。他从没撒过那么大的谎,但长远来看那样说也许比直接拒绝要显得不那么残忍。他的妻子在纽约生病了,他必须立即赶回去处理紧急事宜。当然,诺拉会大吃一惊,可一旦她意识到他们俩从来就没有希望在一起,海克特和她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的时候,她就会从失望中恢复过来,而不至于留下什么永久的创伤。奥夫伦或许会看穿他的谎话,但即使这个老人自己猜出了真相,他会不会告诉诺拉也很难说。他的任务是保护女儿的感情不受伤害,能看到这个不合时宜的、已经赢得她芳心的无名小卒被移走,他又何乐而不为?他会为除掉海克特而感到高兴,渐渐地,当最终尘埃落定,年轻的斯威尼又会再次出现,而诺拉也会回心转意。在他的信里,海克特感谢她对他所做的那些善举。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他说,她是个出类拔萃的人,一个超越所有其他女人的女人,他在斯波坎认识她的这段短短的时间已经永远地改变了他的人生。全是真话,但又全是假话。每一句都在说谎,但又每个字都言之凿凿。他一直等到凌晨三点,然后他走到她家,把信从前门门缝下面塞了进去——正如她那死去的姐姐,布莉姬,在两年半之前所干的差不多,她也曾把一封信塞进了他家门口下面的门缝。


第二天他在蒙大拿试图自杀,阿尔玛说,三天后他在芝加哥又试了一次。第一次,他把左轮手枪塞进嘴里;第二次,他把枪管压到他的左眼上——但不管哪次都没能成功。他住在唐人街边上南万巴斯路的一家旅馆里,第二次尝试失败后,他出门走进6月闷热的夜晚,想找个地方买醉。如果能往体内灌进足够的酒精,他想那也许会使他有勇气跳进河里,并在天亮前把自己淹死。无论如何,那就是他的打算,但就在出去找酒喝之后没多久,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比死更好的东西,一个比他一直在寻求的那种简单的永久性惩罚更好的东西。她的名字叫西尔维亚·弥尔丝,在她的指导下,海克特学会了不用自己动手地自杀。是她教他怎样喝他自己的血,是她让他沉迷于吃他自己的心。

他是在蓝逊街上一家低级酒吧里遇见她的,她背靠吧台站着,而那时他正准备要第二杯酒。她看上去并不怎么样,但她报出的价格实在微不足道,于是海克特便答应了她。反正天亮之前他就要死了,难道还有什么比跟一个妓女共度他人生的最后时光更合适的?

她领他穿过街道,走进白宫旅馆的一个房间,他们在床上一完事,她就问他是否想要再来一次。海克特谢绝了,解释说他没钱再来一回,然而当她告诉他不另收费的时候,他耸耸肩说为什么不,然后便爬到她身上又交配了一次。加演很快就以又一次射精而告终,西尔维亚·弥尔丝脸上露出了微笑。她对海克特的表现大加赞赏,接着她问他是否觉得自己还有本事再来一回。马上不行,海克特说,但如果给他半个小时,应该不成问题。那还不够令人满意,她说,如果他能在二十分钟里再做一次,她就再免费招待他一次,但他必须在十分钟内重新硬起来。她抬头看看床头柜上的钟。从现在开始十分钟,她说,当分针转过十二点时开始。那就是交易内容。十分钟启动,然后另外十分钟干活。但是,如果他在当中任何时候变软了,他就必须赔偿她最后一次的费用。那就是罚金。要么按批发价三次算一次,要么按零售价乖乖掏腰包。怎么样?他是想现在就走呢,还是想知难而上?

如果她在发问的时候不是始终面带微笑的话,海克特大概会以为她疯了。妓女们是不会提供免费服务的,她们也不会向她们顾客的性能力发起挑战。那是那些善于在床上用鞭子的性爱专家和秘密的男人仇视者,以及从事受虐和变态性交易的人才会干的事,而弥尔丝给他的感觉是个邋遢、快活的女孩,她似乎不会嘲弄他,更不会想要诱哄他玩什么游戏。不,的确不是游戏,而是一次实验,一次对他胯下那已经泄了两次的玩意的性耐力所进行的科学调查。能重振雄风吗,她似乎在问他,要是能,能有几次?猜是不行的。为了得到确凿的结果,测试必须在最严格的实验条件下进行。

海克特朝她回以微笑。弥尔丝手里叼着根烟,懒散地平躺在床上——自在,放松,赤裸着身体,就像在家里。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海克特想知道。钱,她说,很多的钱。好理由,海克特说。她一边还在那儿说要免费招待,一边又在说要发财。那未免太傻了吧?不是傻,她说,是聪明。钱在那儿等着呢,如果他能在接下来的九分钟里再次挺起来,他就可以跟她一起出发去挣钱。

她灭掉香烟,双手开始在身体上游动,她抚摸着乳房,手掌沿着腹部滑动,指尖划过大腿内侧,然后转移位置,触摸阴毛、阴户和阴蒂,她把自己展开在他面前,嘴巴张着,舌头在嘴唇上舔来舔去。对这些经典的挑逗动作海克特同样难以招架。缓慢然而坚决地,他下面那垂头丧气的家伙又一点一点地活了过来,当弥尔丝看到这一情形,她在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下流的哼哼声,一个仿佛既有赞许又有鼓励的拖长了的单音。拉撒路又复活了。她来回扭动着腰肢,口中呢喃着一连串的脏话,模拟着高潮来临的呻吟声,然后她把屁股抬到半空,叫他进入她。海克特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不过当他把阴茎抵进她那猩红的阴唇皱褶时,他已经硬得足以成功插入了。到最后他已经没什么可射了,但除了汗水外,还是有点东西流出来,无论如何那已经足以说明问题,当他终于从她身上滑下来瘫倒在床单上的时候,她转过身在他嘴上亲了一下。十七分钟,她说,他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干了三次,那正是她一直在找的。如果他愿意加入,她就让他做她的搭档。

海克特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解释了一遍,他还是不明白她想对他说什么,于是她又解释了一遍。有那么一些人,她说,芝加哥的有钱人,整个中西部的有钱人,愿意出大价钱看别人性交。哦,海克特说,你是指色情电影,黄片。不,弥尔丝答道,跟那些假玩意毫无关系。是现场表演。在真人面前真刀真枪地干。

她已经做了有一段时间了,她说,但上个月她的搭档在一次笨手笨脚的入室盗窃案中被逮捕了。可怜的阿尔。他酒喝得太多了,连挺起来都成问题。即使他没把自己踢出局,也该是开始物色接班人的时候了。在过去的几个礼拜里,还有另外三四个候选人通过了测试,但没有一个比得上海克特。她喜欢他的身体,她说,她喜欢他鸡巴的感觉,而且她觉得他的长相简直帅呆了。

哦,不,海克特说。他决不会露出他的脸。如果她想他跟她一起干,他就必须戴上面具。

他并不是神经过敏。他的电影在芝加哥曾经很流行,他很可能会被人认出来,他不敢冒那个险。本来撑到最后还金枪不倒就已经够难的了,他很难想象,如果要在满怀恐惧的状态下表演,如果每次他走到一个观众面前的时候都要担心对方叫出他的名字,他怎么能顺利完成任务。那是他唯一的条件,他说,让他把他的脸藏起来,那么她就能把他招至麾下。

弥尔丝不禁感到怀疑。为什么他愿意向世人露出他的小弟弟却不愿意让人看到他是谁?如果她是个男人,她说,她会很骄傲拥有像他那样的面孔。她会希望所有人都知道那张脸属于她。

但他们不是为了看他而来的,海克特说,她才是主角,观众对他的关注越少,他们的表演就会显得越刺激。给他安一个面具,他就会变得没有个性,没有可辨别的特征,也就没有什么东西会去干扰观看者的幻想。他们并不是真的想看到他干她,他说,他们想要的是想象他们自己在干她。把他无名化,那么他就会成为一台雄性欲望的发动机,成为观众当中所有男人的化身。硬骨头的种马先生,在砰砰地不停干着贪得无厌的美穴女士。他是所有男人,因此他可以是任何男人。但只有一个女人,他说,一直并且永远只有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就叫西尔维亚·弥尔丝。

弥尔丝认可了他的提议。那是她在娱乐行业上的第一堂战略课,即使她对海克特说的话并不是每句都能理解,但那些话听起来让她觉得喜欢,她喜欢他要让她做主角的说法。当他叫她美穴女士的时候,她大声笑了起来。他是从哪儿学会那样说话的?她问他。她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能把某样东西同时说得那么脏又那么美。

肮脏自有其回报,海克特说,他故意在她头上朗诵起来。如果一个人决意要爬进坟墓,谁能比一个热血女郎更适合伴他左右?那样他就会死得更慢,只要他们的肉体连为一体,他就能靠自己腐败的气息苟延残喘。

弥尔丝又笑起来,她听不懂海克特话里的意思。那听上去就像是在念圣经,就像传教士和马路边的布道者嘴里的那些废话,但海克特的这首关于死亡与堕落的小诗念来是那么平静,他脸上的微笑是那么亲切而友好,所以她猜想他是在开玩笑。她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刚刚对她敞露了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没有意识到她正在看着的这个男人四个小时前还坐在他旅馆房间的床上,用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抵着自己的脑袋——那一周里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海克特觉得很高兴。当他看到她眼中那不解的眼神时,他很庆幸自己遇到了这么一个愚钝而乏味的鸡。无论他和她共度的时间有多长,他知道当他们在一起时,他始终都将是孤身一人。

弥尔丝年纪二十出头,一个南达科他州的农场女孩,十六岁从家里跑了出来,一年后在芝加哥落了脚,然后开始在街头卖身——跟林德伯格驾机飞越大西洋是同一个月。她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地方,没有任何东西能把她与同一时间里千百个其他旅馆房间里的千百个其他妓女区分开来。一头漂白过的金发和一张圆脸,呆呆的灰色眼睛,脸颊上布满了一点一点残余的粉刺疤痕,她的举止带着一种明显的炫耀式的淫荡,但却没有诱惑力,没有能使人兴趣长久停留的魅力。她的脖子相对她身体的比例来说太短了,她的小乳房有点下垂,她的髋部和臀部已经积聚了少量的赘肉,显得稍微有些松弛。当她和海克特就他们的协议条款达成一致时(六四分成,这让海克特觉得太慷慨了),他突然转过身去,意识到自己已经无法忍受再继续看着她。怎么了,赫曼,她问他,你没事吧?我很好,海克特说,他的眼睛还在盯着房间对面最尽头墙壁上一片破碎开裂的灰泥。我这辈子都没感觉这么好过。我太开心了,我简直想打开窗子像个疯子一样放声尖叫。我感觉就是那么好,宝贝。我疯了,乐疯了。


六天后,海克特和西尔维亚举行了他们的第一次公开演出。从6月初的那次首演到12月中旬最后一次合作,阿尔玛估计他们一起出场了大约四十七次。大部分表演都发生在芝加哥及其周边,但也有一些邀请远自明尼阿波利斯、底特律和克利夫兰。表演地点变换不定,从夜总会到宾馆套房,从仓库、妓院到办公大楼和私人住宅。观众最多的时候有近百人(在伊利诺伊州鲁马镇的一次联谊派对上),最少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候重复看了十次)。表演内容也随着客户要求的变化而变化。有时海克特和西尔维亚会演一点情景剧,包括服装和对话,而另外一些时候他们只是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沉默地干个不停。那些情景短剧都取材于最常见的性幻想,一般在观众人数不是特别多的情况下,他们的表现最为出色。最受欢迎的一个短剧是老套的护士与病人的故事。人们似乎很爱看西尔维亚脱下浆得笔挺的白制服,而当她开始解开海克特身上的纱布绷带时他们总会鼓掌叫好。还有就是《忏悔室丑行》(最后以神甫强奸修女而收场),另外,更精致一点的,有一对淫荡男女在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假面舞会上相遇的故事。观看者几乎每次都是清一色的男性。大型的聚会通常都相当吵(单身汉派对、生日聚会),而规模小点的基本上都无声无息。银行家和律师、商人和政客、运动员、股票经纪人,以及那些无所事事的有钱阶层:他们全都看得神魂颠倒。经常性地,他们至少会有两三个人解开裤子开始手淫。有一对来自印第安纳州韦恩堡的夫妇让两人在他们家里进行了一次私人表演,看到中途他们居然脱掉衣服开始自己做起爱来。弥尔丝说得没错,海克特发现,人们想要什么,你就要敢给他们什么,那样你就能大把挣钱。

他在北区租了一套小公寓,每挣一美元,他都拿出七十五美分捐掉。他把十美元和二十美元的钞票塞进圣安东尼教堂的捐款箱里,匿名给班拿·亚伯拉罕犹太教堂寄钱,并施舍了无数的零钱给那些他在街区人行道上遇到的盲眼和跛脚乞丐。四十七场演出平均下来每周只有两场,剩下五天空着,但大部分时间海克特都是在与世隔绝中度过的,他总是躲在房间里读书。他的世界裂成了两半,阿尔玛说,他的精神和肉体不再能互相对话。他是个暴露狂,他又是个隐士,他是个疯狂的淫棍,他又是个孤独的和尚,而他之所以还能设法在这些自我矛盾中存活那么久,只是因为他让自己的精神变得麻木不仁。他不再努力去做什么正人君子,也不再假装信奉自我克制的美德。他的肉体控制了他,而且他对自己肉体在干的事情考虑得越少,他就干得越好。阿尔玛注意到他在这期间停止了记日记。仅有的记录是一点干巴巴的流水账,记着他和西尔维亚一起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六个月才一页半纸。她认为那是他害怕面对自己的一种表示,就像一个人把屋子里所有的镜子都遮起来那样。

他唯一遇到麻烦的一次是第一次,或者说是在第一次即将开始之前,在他还不知道他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的时候。幸好,西尔维亚为他们的首次演出安排的观众只有一个人。那多少使事情显得好办一点——用一种私下的方式公开自己,盯着他的只有一双眼睛,而不是二十双五十双或者上百双眼睛。这一次,眼睛的主人是阿奇博尔德·皮尔逊,一位七十岁的退休法官,单身住在帕克高地一幢三层楼的都铎式大宅里。那里西尔维亚已经和阿尔去过一次了,当她和海克特在约定的晚上钻进出租车朝郊区的目的地开去时,她提醒他说他们可能要搞上两次,也许甚至三次。那个老笨蛋黏上她了,她说,他已经打了好几个礼拜的电话,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再去,于是渐渐地她就把价格抬到了每射一次两百五,比上一次翻了一番。说到钱我可毫不含糊,她骄傲地宣称,如果我们能好好套住这个老傻蛋,小赫曼,他就会成为我们的摇钱树。

皮尔逊是个腼腆不安的老头——瘦得就像一根鞋匠用的锥子,梳理整齐的满头白发,一双硕大的蓝眼睛。为了观看演出,他穿了件绿色天鹅绒的便服,当他领着海克特和西尔维亚走进起居室的时候,他不停地一边清喉咙一边用手把便服的前胸抚平,就好像身穿那种华丽的服装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他请他们抽烟,又请他们喝酒(对此他们都谢绝了),然后宣布他打算用留声机播放勃拉姆斯的降B大调一号弦乐六重奏来给他们的表演助兴。听到sextet这个词的时候,西尔维亚哧哧地傻笑起来,她不知道那指的是音乐作品中的乐器数目,但老法官没吱声。皮尔逊接着称赞了海克特的面具——进屋之前海克特就把它套到了脸上——并说他觉得这招很有挑逗性,很聪明。我想这会让我很享受的,他说,我要对你选搭档的眼光表示赞赏,西尔维亚。这位比阿尔简直不知道强多少。

老法官喜欢简单直接。对那些刺激的装束,淫荡的对话,或者模拟的戏剧场景,他都不感兴趣。所有他想要的就是看着他们的身体,他说。交代的对话一结束,他就让他们进厨房脱掉衣服。趁他们不在,他打开音乐,关上电灯,点燃围绕房间摆放的六支蜡烛。这是一家不演戏的戏院,一种生命本身的自然展示。海克特和西尔维亚要光着身子走进房间,然后倒在波斯地毯上开始工作。那就是他们所要干的。海克特会和西尔维亚做爱,当他快达到高潮时,他要从她身上拔出来,把精液射到她的乳房上。一切都归于那一刻,老法官说,那一射至关重要,它在空中飞得越远,他就会越高兴。

他们在厨房脱掉衣服后,西尔维亚走到海克特身边,双手开始在他身体上游动。她亲吻他的脖子,把面具拉到后面亲吻他的脸,然后用手握住他软塌塌的阴茎,一直摸到它变硬。海克特很庆幸自己想出了面具这一招。那使他感到更安全,使他把自己身体暴露给那个老头看时不会那么害羞,但他还是很紧张,所以他很欢迎西尔维亚温暖的触摸,很感激她试图赶走他体内的战栗。她或许是主角,但她知道真正担负重任的人是他。海克特不能像她那样作假;他不能只是装出一副兴奋和享受的样子。他必须在表演结尾发射出真枪实弹,如果他的表现不能令人真正信服,那么他将再也没有机会去那儿。

他们手牵手走进起居室,就像两个赤身裸体的野人走进了由镶金边的镜子和路易十五时期写字台组成的丛林。皮尔逊已经安坐在房间另一头的座位上:一只巨大的,似乎把他吞没了的皮质翼状靠背椅,那使他看上去比原来更瘦小、更干瘪。在他的右边是留声机,勃拉姆斯的六重奏正在唱机转盘上旋转。在他的左边是一只桃花心木的矮几,上面摆着漆盒、玉制雕像和其他一些贵重的中式装饰风格的物品。这是个充满了名词和静物的房间,一块被思想包围着的领地。而在屋里所有这些东西中,没有什么比海克特身上的勃起——比突然展现在离老法官座椅十英尺不到地方的动词奇观——更不协调了。

虽然那个老头很享受他所看到的景象,但在表面上他没有流露出任何愉悦的痕迹。他在表演当中两次站起来换唱片,但除了这简短的、机械的打断之外,他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跷着二郎腿,手放在膝盖上。他没有摸自己,没有解开裤子,没有微笑,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仅仅在最后,在海克特从西尔维亚身上抽出来,在期待已久的喷射发生的那一刻,似乎才有一声低低的颤音在老法官的喉咙里响了一下。近乎一声哽咽,海克特觉得——但又近乎什么声音都没有。

那是第一次,阿尔玛说,但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第五次、第十一次、第十八次和其他六次。皮尔逊成了他们最忠实的顾客,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幢帕克高地的房子里,在地毯上翻来滚去地捡钱。没什么能比钱更让西尔维亚高兴的了,海克特发现,几个月里她赚的钱已经足以让她不用再去白宫旅馆叫卖了。并不是所有钱都进了她自己的腰包,但即使在她把百分之五十上缴给那个她称之为保护人的男人之后,她的收入也比原来高了两三倍。西尔维亚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乡巴佬,一个半文盲的俗物,讲起话来经常文不对题错字连篇,但事实证明她很有生意头脑。是她负责安排预约,联系客户,并处理所有的具体问题:来去交通,服装租借,招揽生意。海克特自己从不操心这些细节。西尔维亚会打电话告诉他下次演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所有他要做的就是等着她坐出租车绕到公寓来接他。这些都是不用明说的惯例,是他们两个关系的分界线。他们一起工作,一起做爱,一起挣钱,但他们从没想过要成为朋友,除非有时他们要排练新的短剧,否则他们只有在演出时才会见面。

一直以来,海克特都以为和她在一起很安全。她从不询问或打听他过去的情况,他们在一起工作的六个半月时间里,他从没见她看过一张报纸,更别说谈论新闻了。有一次,他故意耍诈地随便提了一下几年前那个失踪的默片喜剧演员。他的名字叫什么来着?他问,一边咬着手指头一边假装在脑中搜寻答案,然而当西尔维亚向他报以一个她常有的那种茫然而冷漠的眼神时,海克特猜想那意味着她对那件事并不太清楚。不过,在那之后的某个时候,肯定有某个人跟她说了什么。海克特一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怀疑是西尔维亚的男朋友——那个被她称作保护人的比基·洛尔,一个两百四十磅的大块头,一开始在芝加哥的一家舞厅做保镖,如今在白宫旅馆做夜班经理。也许是比基怂恿她干的,是他往她脑子里塞满了要趁快赚钱和敲诈计划万无一失之类的话,或许也有可能是西尔维亚自作主张,想自己从海克特那里多榨几块钱。不管怎样,她的贪欲占了上风,而一旦海克特领会了她的意图,他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逃。

那发生在克利夫兰,圣诞节前不到一个礼拜。他们是受一名富有的轮胎制造商之邀坐火车去那儿的,他们已经在三十多名男女面前完成了法国假面舞会的表演(这些人聚集在那个实业家的房子里参加每半年一次的狂欢派对),这会儿正坐在东道主豪华轿车的后座上,他们正在去旅馆的途中,下午回芝加哥前他们要在那儿睡上几个小时。他们刚刚拿到了一笔数目创纪录的酬金:单独一次四十分钟的演出一千美元。海克特的分成应该是四百美元,但在西尔维亚把轮胎巨头的钞票拿出来点数的时候,她只给了她的搭档二百五十美元。

那是百分之二十五,海克特说,你还另外欠我百分之十五。

我觉得不是那样,弥尔丝答道。那就是你应得的那份,赫曼,如果我是你,我就谢天谢地了。

哦?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财政政策的突变呢,亲爱的西尔维亚?

这跟什么政策无关,小伙子。这跟钱有关。我发现了某个家伙的罪证,如果你不想我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的话,你就要把分成降到百分之二十五,而不再是百分之四十。那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你搞得像个女王一样,亲爱的。你在性方面比我认识的任何女人懂得都要多,但你却没什么脑子,是不是?你想制订一个新的分配方案,行。坐下来跟我谈谈。但你不能不先跟我商量一下就擅自改变规则。

好吧,好莱坞先生。那么就别再用面具了。要是那样,也许我还会重新考虑考虑。

我明白了。那么看来这才是关键所在。

当一个家伙不愿以真面目示人的时候,他肯定有什么秘密,是不是?而当一个女孩得知那个秘密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是和赫曼握手成交的。但那并不是赫曼,对吧?他的名字是海克特,所以我们现在要重新来过。

她要重新来过多少次都可以,随她喜欢,但不是和他。当几秒钟后豪华轿车停在圭亚哈加旅馆门前的时候,海克特告诉她他们早上再接着谈。他想把问题留到天亮再解决,他说,在做决定之前他要考虑一下,但他确信他们会找到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然后他在她手上吻了一下,正如每次演出后他对她说再见时所做的那样——那个半是嘲讽、半是绅士风度的动作成了他们真正的永别。从他把她的手抬到他嘴边时西尔维亚脸上绽开的那种得意扬扬的傻笑,海克特看出她根本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她并没能迫使他给她更多的利润分成,她只是砸碎了饭碗。

他走到他七楼的房间,接下来的二十分钟,他站在镜子前,把枪管对准自己右边的太阳穴。他差一点就扣动了扳机,阿尔玛说,比其他两次都更接近死神,但他的意志又一次失败了,于是他把枪放到桌上,离开了旅馆。那是凌晨四点半。他朝北步行十二个街区来到灰狗长途汽车站,给自己买了一张下一班的汽车票——或者应该说下下一班。六点钟那班开往扬斯顿,方向朝东,而六点零五分那班则开往相反的方向。西行班车的第九站是桑达斯基。那正是那个他骗人说他度过童年的地方,回忆起那个词让他觉得听起来那么美妙,海克特决定就去那儿——就为了看看自己虚构中过去待过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

那是1931年12月21日的早晨。到桑达斯基有六十英里,路上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睡觉,直到两个半小时后汽车抵达终点站他才醒过来。他口袋里只有三百多美元:弥尔丝那里的两百五十美元,外加二十日离开芝加哥前他塞进钱包的五十美元,以及拿十美元买车票找回的一点零钱。他走进车站的小餐馆,点了份特价早餐:火腿鸡蛋、烤面包、自制薯条、橘子汁以及无限量供应的咖啡。第三杯咖啡喝到一半时,他问跑堂的侍者城里有没有什么东西好看。他只是路过,他说,而且他想他以后大概不会有机会再来了。桑达斯基没啥好看的,侍者说,只是一座小城,你知道,但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会去“雪松”瞧瞧。游乐园就在那儿。有过山车和空中转盘、电动火车、恐怖屋,各式各样的玩意儿。顺便提一下,那也是纽特·罗克尼发明抛球的地方,假如你是个橄榄球球迷的话。现在那儿冬天停业了,不过还是值得一看。

那个侍者在餐巾纸上给他画了张小小的路线图,但出车站后海克特没有向右拐,而是向左拐了。那使他走到了坎普街而不是哥伦布大道,接着,错上加错,他在西门罗街不是向东而是向西转了弯。他一路走到了国王路才开始察觉到自己走错了方向。视野中根本不见游乐园的踪影,他发现自己眼前看到的不是云霄飞车和摩天轮,而是一大片废弃的工厂和空仓库,一派凄凉景象。天气寒冷,阴沉,好像马上就要下雪,百米之内唯一的活物是一只三条腿的癞皮狗。

海克特转身开始往回走,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阿尔玛说,他突然感到一阵虚脱,一阵巨大的、极度的筋疲力尽,他不得不靠到一栋建筑的外墙上以防自己瘫倒。一股来自伊利湖的刺骨寒风吹过来,而即使他能感觉到风割过自己的脸庞,他也无法辨别那到底是真的风还是他的想象。他不知道这是何年何月。他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砖块和铺路石,他的呼吸在面前呵出白气,三条腿的狗跛着绕过墙角在视野中消失了。他后来意识到,那便是一幅他自身死亡的写照,一个失落灵魂的肖像,等他恢复过来继续走了很久之后,一部分的他仍然留在那儿,仍然气喘吁吁地站在俄亥俄州桑达斯基那条空荡荡的街道上,任由自己元神出窍。

十点半,他来到哥伦布大道,穿行在熙熙攘攘的圣诞购物人潮当中。他经过华纳兄弟电影院、伊丝特·金美甲沙龙、克普西修鞋店,看到人们从克雷斯吉折扣店、蒙哥马利·沃德百货公司和伍尔沃斯连锁超市进进出出,听到一个孤独的救世军圣诞老人在敲铜铃。当他走到商业信托银行时,他决定进去把手头的几张五十块调换成一些五块十块和一块的零钱。这么做毫无意义,但他那时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其他事情好做,与其继续在街上兜圈子,他觉得还不如到银行里暖和暖和,哪怕只有几分钟也好。

想不到的是,银行里也都是人。在沿西墙开设的四个围着栅栏的出纳窗口前面,男男女女排成每行都有八到十个人的长队。海克特走到最长那队的末尾,那刚好是进门的第二排队伍。他刚站到他的位置上,一个年轻的女郎就跟着站到了他左边的那排。她看上去二十出头,穿一件厚厚的带毛领的羊毛外套。因为当时实在无事可干,海克特便开始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他发现她有一张美妙迷人的面孔,高高的颧骨,线条优雅的下巴,而且他很喜欢她眼中流露出的那种沉思般的、独立自主的眼神。换成过去的话,他马上就会开始同她攀谈起来,但现在只要简单地看看,想象一下藏在她衣服下的身体,揣测一下她那可爱的、惹眼的脑袋里面在琢磨些什么,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有一下,她不经意地扫了他一眼,当她看到他正在那么热切地盯着自己,便回给他一个简洁的、谜一般的微笑。海克特点点头,同样也报以一个简洁的微笑,但随即她的表情就变了。她困惑地眯起眼睛,皱起眉头,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于是海克特知道她认出了他。毫无疑问:这个女人看过他的电影。她对他的面孔很熟悉,虽然她还没想起他是谁,但再过不到三十秒她就会找出答案。

在过去三年里这种情况出现过好几次,而每次他都在对方发问之前就已经溜之大吉。然而,正当他准备故技重演的时候,银行里突然乱成一团。那个年轻女郎就站在最靠近门口的那队里,由于她朝海克特的方向稍稍转了一点身,所以她没注意到自己后面的大门开了,一个脸上包着块红白花色丝质大手帕的男人冲了进来。他一只手拎着一只空的大帆布袋,另一只手拿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很容易判断出他枪里上了子弹,阿尔玛说,因为那个银行劫匪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天花板开了一枪。趴到地上,他吼道,全都趴到地上,当那些吓坏了的顾客乖乖就范时,他伸出手一把抓住那个正好在他前面的人。当时的情况完全取决于银行的布局、结构和地形。海克特左边的那个年轻女郎是最靠近门口的人,因此她就成了那个被抓住的人,成了那个最终被枪顶住头的人。谁也不许动,那个男人警告道,谁动就让这个小妞脑袋开花。他动作粗暴而猛烈地一把拽起她,开始半推半拖着她向出纳窗口移动。他的左臂从后面夹住她的肩膀,帆布袋从他紧握的拳头里挂下来晃来晃去,花手帕上方的眼睛因恐惧而变得疯狂,焦点模糊,闪闪发光。海克特并非是有意识地决定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只是就在他膝盖碰到地面的那一瞬间,他发觉自己又站了起来。他并不想逞英雄,当然他也不想找死,但无论他在那一刻感觉如何,反正他不害怕。愤怒,或许,还稍微有点担心他会让那个女孩遭到毒手,但丝毫不担心自己。关键在于进攻的角度。一旦采取行动,就来不及停止或改变方向,但如果他全速冲向那个男人,如果他从右边——帆布袋那边——突击他,那么那个男人就不可能不从女孩那边转过身来,并把枪指向他。那是唯一的本能反应。如果有只野兽突然从天而降向你扑过来,那么你的眼里就会只有野兽,而把其他的一切都忘到脑后。

海克特能讲的只有那么多,阿尔玛说。他只能讲到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情为止,就是当他开始奔向那个男人的那一瞬间,但他记不得听到枪响,记不得子弹打进他的胸膛把他击倒在地,也记不得看到芙芮达挣脱了那个男人。芙芮达的位置可以更好地看到所发生的事情,但因为当时她正忙着甩开那个男人的手臂,所以她也错过了随后的许多场景。她看到海克特跌倒在地,她看到他大衣上那个被打穿的小洞和从里面喷涌而出的鲜血,但她没留意那个男人,也没看到他试图逃跑的情形。枪声还在她的耳中回荡,周围又有那么多人在哀哭号叫,她根本没听到银行保安射在劫匪背上的另外三枪。

不过,他们都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日期。那已经牢牢地刻在了他们脑子里,当阿尔玛拜访了《桑达斯基先驱晚报》《克利夫兰平原报》以及其他几家倒闭或尚存的当地报纸的缩微胶卷资料室之后,她已经能够自己拼凑出剩下的故事。血洗哥伦布大道,银行劫匪死于乱枪,英雄火速送往医院,一些报纸的头条标题这样写道。那个差点杀了海克特的男人名叫戴瑞·诺克斯,又名狂人诺克斯,一个二十七岁的前汽车修理工,因为一系列的银行抢劫案和持枪抢劫案而被四个州通缉。记者们全都对他的死拍手称快,并特别提到了那位保安的高超枪法——他在诺克斯正要溜出大门时给了他致命的一枪——但最让他们感兴趣的还是海克特的英勇表现,他们赞美这是多年来所能见到的舍己救人的最佳榜样。那女孩本来死定了,报上引用一个目击者的话说,要不是那个小伙子挺身而出的话,她现在都不知道在哪儿了。那个女孩便是芙芮达·斯贝林,二十二岁,在不同的地方分别被描述为一名画家,一个刚从伯纳德大学毕业的大学毕业生(原文如此),以及著名的桑达斯基银行家和慈善家,撒迪厄斯·P.斯贝林的女儿。她在一篇又一篇的报道里表达了她对救命恩人的感激之情。她当时是那么害怕,她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她祈祷他能够早日康复。

斯贝林家表示愿意支付他的医疗费用,但在头七十二个小时,他能不能挺过来还是个问题。他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失去了知觉,在经过这么严重的外伤和失血之后,他能避免休克和感染并活着走出医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医生切除了他受损的左肺,挑出了几小块射进他心脏周围组织的子弹碎片,然后又把伤口缝合起来。不管是好是坏,海克特终于找到了他的子弹。他没想到事情会以那种方式发生,阿尔玛说,他自己没法下手的事别人却替他代劳了,但讽刺的是诺克斯把事情办砸了。海克特再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他只是睡着了,而当他从长长的休眠中醒过来,他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想要自杀。疼痛是如此强烈,不可能再去考虑像自杀那样复杂的东西。他的体内火烧火燎,现在他的全部念头就是怎么去吸下一口气,怎么才可以不让自己燃烧起来而又可以继续呼吸。

最初,他们对于他是谁只有一个最粗略的概念。他们掏空了他的口袋,察看了钱包里的内容,但他们发现没有驾照,没有护照,没有任何种类的身份证明。唯一一件上面有名字的东西是一张芝加哥公共图书馆北区分馆的借阅证。H.莱斯,上面写着,但没有地址或者电话号码,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确定他究竟住在哪儿。根据枪击事件后发表的新闻报道称,桑达斯基警方正在竭尽全力地搜寻更多有关他的信息。

但芙芮达知道他是谁——至少她觉得她知道。她曾经在纽约上大学,1928年当她还是一名十九岁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时就已经看过六七部海克特·曼的喜剧默片。并非她对滑稽闹剧有什么特别兴趣,而是因为他的片子曾和其他影片一起连映过,就是那种在正片开始之前先放点卡通片和新闻片的暖场节目,她对他模样的熟悉程度已经足以使她在看到他的时候认出他是谁。当她三年后在银行里遇见海克特时,小胡子的缺席一时把她搞糊涂了。她认得那张面孔,但她无法给它配上一个相应的名字,而就在她快要想出那个男人是谁的时候,诺克斯从后面冲进来用枪顶住了她的脑袋。过了二十四个小时她才又想起这个问题。不过,一旦靠近死亡的恐惧开始消退了一点,问题的答案便突然确切无疑地闪现在她的眼前。那个男人的名字据说叫莱斯,但这根本无所谓。她在1929年曾注意过海克特失踪的新闻,如果他没有死,正如大部分人所以为的那样,那么他就必定在用另一个名字活着。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他会突然出现在俄亥俄的桑达斯基,但事实是世间的大部分事情都令人不解,如果物理法则规定世界上每个人都要占据一定的空间——那意味着每个人都必然在某个地方——那么为什么那个地方就不能是俄亥俄的桑达斯基呢?三天后,当海克特从昏迷中苏醒,开始跟医生讲话的时候,芙芮达到医院探望他,对他所做的事深表感谢。他还不太能说话,但他说出的那一点点话毋庸置疑地带有外国口音的痕迹。他的声音最后证实了她的猜想,当她在离开医院前俯身亲吻他前额的时候,她已经可以毫不怀疑地确信,她的救命恩人就是海克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