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当今以色列最富影响力的作家阿摩司·奥兹出版于2002年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爱与黑暗的故事》一向被学界视为奥兹最优秀的作品,短短五年就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的译本。尤其是英国剑桥大学尼古拉斯·德朗士教授的英文译本在2004年面世后,这部作品更广泛地引起了东西方读者的兴趣,不仅促使奥兹一举夺得2005年“歌德文化奖”,于2007年入围“布克国际奖”,最近还荣获了“阿斯图里亚斯王子奖”。

这部五百多页的长篇小说把主要背景置于耶路撒冷,以娓娓动人的笔调向读者展示出百余年间一个犹太家族的历史与民族叙事,抑或家族故事与民族历史:从主人公“我”的祖辈和父辈流亡欧洲的动荡人生、移居巴勒斯坦地区后的艰辛生计,到英国托管时期耶路撒冷的生活习俗、以色列建国初期面临的各种挑战、形形色色犹太文化人的心态、学术界的勾心斗角、邻里阿拉伯人一落千丈的命运、大屠杀幸存者和移民的遭际、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和拓荒者的奋斗历程,等等。内容繁复,思想深邃,它蕴积着一个犹太知识分子对历史、家园、民族、家庭、受难者命运(包括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等诸多问题的沉重思考。家庭与民族两条线索在《爱与黑暗的故事》中相互交织,既带你走进一个犹太家庭,了解其喜怒哀乐,又使你走近一个民族,窥见其得失荣辱。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墙壁涂满“犹太佬,滚回巴勒斯坦”时,作品中的小主人公“我”(以作家为原型)的祖父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就分别从波兰的罗夫诺和乌克兰的敖德萨来到了贫瘠荒芜的巴勒斯坦。这种移居与迁徙,固然不能完全排除传统上认定的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影响的痕迹,但通过作品中人物的心灵轨迹不难看出,流亡者回归故乡的旅程有时是迫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无奈。这些在大流散中成长起来的犹太人,受到过欧洲文明的洗礼,他们心中的“应许之地”也许不是《圣经》中所说的“以色列地”(巴勒斯坦古称),而是欧洲大陆。在奥兹父母的心目中,“越西方的东西越有文化”,德国人——尽管有希特勒——比俄国人和波兰人更有文化;法国人比德国人有文化,而英国人在他们心中占据了比法国人更高的位置;至于美国,他们说不准……他们所敬仰的耶路撒冷,不是在古老民族文明的象征——哭墙赫然、大卫塔高耸的老城,更不是在自己所生活的贫寒阴郁的世界,而是在绿荫葱茏的热哈维亚。那里花团锦簇、琴声悠扬、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宽宏大度的英国人与阿拉伯、犹太文化人共进晚餐,文化生活丰富。他们可以大谈民族、历史、社会、哲学问题,但难以表达私人情感,而且面临着巨大的语词缺失,因为希伯来语不是他们的母语,难免在表述时似是而非,甚至出现滑稽可笑的错误。

就是在这种充满悖论的两难境地中,老一代犹太人,或者说经历过大流散的旧式犹太人(Old Jew)在巴勒斯坦生存下来。迫于生计,他们不得不放弃旧日的人生理想,不再耽于做作家和学者的梦幻,去务实地从事图书管理员、银行出纳、店铺老板、邮局工作人员、家庭教师等职业,并把自己的人生希冀转移到儿辈的肩头。

儿辈,即作品中的“我”及其同龄人,出生在巴勒斯坦,首先从父母——旧式犹太人那里接受了欧洲文化传统的熏陶。布拉格大学文学系毕业的母亲经常给小主人公讲述充满神奇色彩的民间故事与传说,启迪了他丰富的文学想象;父亲不断地教导他要延续家庭传承的链条,将来做学者或作家,因为“我”的伯祖约瑟夫·克劳斯纳乃著名的犹太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父亲本人通晓十几种语言,一心要像伯父那样做大学教授,但小主人公本人在时代的感召下,向往的却是成为一名拓荒者,成为新型的犹太英雄——他们皮肤黝黑、坚忍顽强、沉默寡言,与大流散中的犹太人截然不同。这些青年男女是拓荒者,英勇无畏、粗犷强健。这类新型的犹太英雄,便是以色列建国前期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们所标榜的希伯来新人(New Hebrew)。

根据近年来社会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的研究成果,犹太复国主义被认作是以色列的内部宗教(civil religion)。犹太复国主义的目的不仅是要给犹太人建立一个家园和基地,还要建立一种从历史犹太教和现代西方文化的交互作用下发展起来的“民族文化”。不仅要从隔都(ghetto)即隔离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且要从“西方的没落”中解放出来。一些理想主义者断言,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应该适应在当地占统治地位的中东文化的需要。因此,一切舶来的外来文化均要适应新的环境,只有那些在与本土文化的相互作用中生存下来的因素才可以生存下来。为实现这种理想,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从以色列还没有正式建国之时便对新犹太国的国民提出了较高要求,希望把自己的国民塑造成以色列土地上的新人,代表着国家的希望。以色列建国前,这种新型的犹太人被称为“希伯来人”(实乃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同义语),以色列建国后,被称作“以色列人”。

在这种文化语境下,“大流散”不光指犹太人散居在世界各地这一文化、历史现象,而且标志着与犹太复国主义理想相背离的一种价值观念。否定大流散文化的目的在于张扬拓荒者——犹太复国主义者文化。在否定大流散的社会背景下,本土以色列人把自己当作第三圣殿——以色列国的王子,在外表上崇尚巴勒斯坦土著贝督因人、阿拉伯人和俄国农民的雄性特征:身材魁梧、强健、粗犷、自信、英俊犹如少年大卫,与大流散时期犹太人苍白、文弱、怯懦、谦卑、颇有些阴柔之气的样子形成强烈反差。并且,他们应具有顽强的意志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英勇无畏,有时甚至不失为粗鲁,在战场上则勇敢抗敌,不怕牺牲。相形之下,大流散时期的犹太人,尤其是大屠杀幸存者则被视作没有脊梁、没有骨气的“人类尘埃”。

要塑造一代新人,就要把当代以色列社会当成出产新型的犹太人——标准以色列人的一个大熔炉,对本土人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尤其是要对刚刚从欧洲移居到以色列的新移民——多数是经历过大屠杀的难民,进行重新塑造。熔炉理念要求青年一代不仅热爱自己的故乡,还要和土地建立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足踏大地。他们即使讲授《圣经》,也不是传授信仰或者哲学,而是要大力渲染《圣经》中某些章节里的英雄主义思想,讴歌英雄人物,使学生熟悉以色列人祖先的辉煌和不畏强暴的品德。这样一来,犹太民族富有神奇色彩的过去与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推重的现在,便奇异般地结合起来了。在当时的教育背景下,有的以色列年轻人甚至把整个人类历史理解成“令犹太人民感到骄傲的历史,犹太人民殉难的历史,以及以色列人民为争取生存永远斗争的历史”。

《爱与黑暗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教育之家,那里也讲授《圣经》,但把它当成时事活页文选集。先知们为争取进步、社会正义和穷人的利益而斗争,而列王和祭司则代表着现存社会秩序的所有不公正。年轻的牧羊人大卫在把以色列人从腓力士人枷锁下解救出来的一系列民族运动中,是个勇敢的游击队斗士,但是在晚年他变成了一个殖民主义——帝国主义者国王,征服其他国家,压迫自己的百姓,偷窃穷苦人的幼牡羊,无情地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但是,在许多经历流亡的旧式犹太人眼中,尤其是一心想让儿子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学者、成为家族中第二个克劳斯纳教授的父亲,把这种教育视为一种无法摆脱的危险,他决定把儿子送到一所宗教学校。他相信,把儿子变成一个具有宗教信仰的孩子并不可怕,因为无论如何,宗教的末日指日可待,进步很快就可以将其驱除,孩子即使在那里变成一个小神职人员,但很快就会投身于广阔的世界中,而如果接受了前一种教育,则会一去不返,甚至被送到基布兹。

生长在旧式犹太人家庭、又蒙受犹太复国主义新人教育的小主人公在某种程度上带有那个时代教育思想的烙印。即使在宗教学校,他们也开始学唱拓荒者们唱的歌,如同“西伯利亚出现了骆驼”。对待欧洲难民,尤其是大屠杀幸存者的态度也折射出以色列当时霸权话语的影响:我们对待他们既怜悯,又有某种反感。这些不幸的可怜人,他们选择坐以待毙等候希特勒而不愿在时间允许之际来到此地,这难道是我们的过错吗?他们为什么像羔羊被送去屠宰却不联手奋起反抗呢?要是他们不再用意第绪语大发牢骚就好了,不再向我们讲述那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就好了,因为那边所发生的一切对他们、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什么荣耀之事。无论如何,我们在这里要面对未来,而不是过去,倘若我们重提过去,那么从《圣经》和哈斯蒙尼时代,我们肯定有足够的鼓舞人心的希伯来历史,不需要用令人沮丧的犹太历史去玷污它,犹太历史不过是堆沉重的负担。

否定流亡、否定历史的目的是为了重建现在。在祖辈的故乡建立家园,这便触及到以色列犹太人永远无法回避的问题,即伴随着旧式犹太人的定居与新希伯来人的崛起,尤其是伴随着以色列的建国,众多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踏上流亡之路,阿以双方从此干戈不断。借用美国学者吉姆拉斯·劳赫的观点,以色列犹太人具有深深的负疚感:为在两千年流亡和大屠杀时期听任自己遭受苦难负疚;为即使失去了古代信仰仍旧回到先祖的土地上负疚;为将穆斯林村民从他们的土地上赶走负疚。

作为一部史诗性的作品,《爱与黑暗的故事》演绎出以色列建国前后犹太世界和阿拉伯世界的内部冲突和两个民族之间的冲突,再现了犹太民族与阿拉伯民族从相互尊崇、和平共处到相互仇视、敌对、兵刃相见、冤冤相报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揭示出犹太复国主义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超级大国等在以色列建国、巴以关系上扮演的不同角色。文本中的许多描写,均发人深省。限于篇幅,笔者不可能在此将此问题逐层展开,只想举些形象的例子:小主人公在三岁多时曾经在一家服装店走失,长时间困在一间黑漆漆的储藏室里,是一名阿拉伯工友救了他,工友的和蔼与气味令他感到亲切与依恋,如同父亲;另一次是主人公八岁时,到阿拉伯富商希尔瓦尼的的庄园做客,遇到一个阿拉伯小姑娘,他可笑地以民族代言人的身份自居,试图向小姑娘宣传两个民族睦邻友好的道理,并爬树抡锤展示所谓新希伯来人的风采,结果误伤小姑娘的弟弟,可能使后者终身残废。数十年过去,作家仍旧牵挂着令他铭心刻骨的阿拉伯人的命运:不知他们是流亡异乡,还是身陷某个破败的难民营。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就这样在挑战着犹太复国主义话语与以色列人的良知。

希伯来教育模式也在倡导培养新人和土地的联系,对通过在田野里劳作而取得的成就予以奖励与表彰,那么令中国读者熟知的基布兹则成为新人与土地之间的桥梁之一。早在20世纪60到80年代,奥兹的基布兹小说(《胡狼嗥叫的地方》、《何去何从》、《沙海无澜》等)中的许多人物,尤其是老一代拓荒者就是坚定不移,往往把给大地带来生命当作信仰,甚至反对年轻人追求学术,不鼓励他们读大学。但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欧洲犹太人具有较高的精神追求,对以色列建国前后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贫瘠的文化生活感到不适。奥兹的父亲虽然不反对基布兹理念,认为它在国家建设中很重要,然而,他坚决反对儿子到那里生活:“基布兹是给那些头脑简单身强体壮的人建的,你既不简单,也不强壮,你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一个个人主义者。你当然最好长大后用你的才华来建设我们亲爱的国家,而不是用你的肌肉。”而父亲的一个朋友,虽然对基布兹及新型农场坚信不移,主张政府把新移民统统送到那里,彻底治愈大流散与受迫害情结,通过在田间劳作,铸造新希伯来人,然而却因自己“对阳光过敏”、妻子“对野生植物过敏”,永远地离去。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不仅困扰着旧式犹太人,也在考验着新希伯来人。

作品中的小主人公后来违背父命,到基布兹生活,并把姓氏从克劳斯纳改为奥兹(希伯来语意为“力量”),表明与旧式家庭、耶路撒冷及其所代表的旧式犹太文化割断联系的决心,但是却难以像基布兹出生的孩子那样成为真正的新希伯来人:“因为我知道,摆脱耶路撒冷,并痛苦地渴望再生,这一进程本身理应承担苦痛。我认为这些日常活动中的恶作剧和屈辱是正义的,这并非因为我受到自卑情结的困扰,而是因为我本来就低人一等。他们,这些经历尘土与烈日洗礼、身强体壮的男孩,还有那些昂首挺胸的女孩,是大地之盐,大地的主人。宛如半人半神一样美丽,宛如迦南之夜一样美丽。”而我,“即使我的皮肤最后晒成了深褐色,但内心依然苍白”。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人公始终在旧式犹太人与新型希伯来人之间徘徊,也许正是这种强烈的心灵冲突,令他柔肠百转,不断反省自身,如饥似渴地读书,进而促使他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钟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