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从未见识过像露露这样的女孩,也从未经历过这样的罗曼史。当然我接触过别的女子——从空军出来的人,多少有过与女人打交道的经历——但我一向拙于此道,不善忖度女士们的心。
然而我总觉得露露的心思任何男人都猜不透。在我与她相处时,我就说不上来一小时之后我们会真正相爱呢还是就此分道扬镳,我们会做爱呢还是吵架,两件事同时进行,或是什么事也不干。那个难忘的夜晚过后,我再次见到她时,她正和朋友们聚在一起,始终没给我与她单独相处的机会。可第二天她便来到我的住处,不仅非常主动亲热,还对我说,她坠入情网了。当然,我也对她说了不少绵绵情话。不说未免心肠太狠了,况且,如果说相爱就是指相会的时候不做别的,那我确实在爱她。在她临走之际,我们又吵了一架,我俩都说再也不想见到对方了。可不出半个小时她便从帆船俱乐部给我来电话,没说上几句便大哭起来。我们终究还是相爱了。
毫无疑问,这爱根本无法控制。我能体验到从未有过的一些强烈情感,像露露一样,我对此必定十分陶醉。我想,就凭我们在一起干过的事,我会在她心上留下永远的记忆。在她只不过看作是跳跳舞的事,对我来说就犹如田径运动会一般,我会肺部炽热,肌肉抽搐,满脑子只想破纪录地奔往终点去撞线。我只有这样,才能跟上她,并和她相处上三分钟。我就像一班指定在博物馆里过夜的精疲力竭的步兵,只能以割破挂毯、用手指捅穿裸体画、掀翻大理石胸像来寻欢作乐。这样我才能感到自己征服了她,才能听见她受了伤似的喘息,才相信不管别的时候她如何行动,这一时刻她才是露露,仿佛她肉体的呻吟比她嘴里的哼哼更为真切。拥有如此漂亮的女子是足以自豪的,而更值得骄傲的是,我知道在我征服她的时候,有千百万人正在背后为我喝彩。那低声呼叫的千百万可怜的家伙!他们永远得不到此刻我酣畅销魂的享受。他们只能在外面艳羡得全身战栗,只能眼看着摆在办公桌上或草黄色相框架上的露露·梅厄丝的美人照而奉若神明、顶礼膜拜。我知道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千百万人都在羡慕我。
但如果说在床上我拥有了她,在别的任何地方我就无法驾驭她了。有些日子里她会叫我走开,不要管她,而有些时候她又要我陪着,一刻都不许离开。但总的特点是,她每次心血来潮,突发奇想,我都不得不俯首听命。只要她来一个电话,我便会在中午赶到她在帆船俱乐部里的套房。她打定主意我们一起去沙漠骑马。我到达的时候却发现她还赖在床上。早餐还没有送来,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喝咖啡?旅馆餐饮部刚把早餐送来,露露便对我说,她想喝斯丁格鸡尾酒。
“我不知道怎样调制斯丁格鸡尾酒。”我说。
“哟,宝贝,这种酒人人都会调。只要放一点白兰地和薄荷酒。你在空军里都在干什么?挤牛奶吗?”
“露露,我们去骑马吗?”
“是的,我们去骑马。”她拿起一面镜子,像美容院的化妆师那样,研究自己的脸,还对着镜中吐了吐舌头。“不化妆我看起来还漂亮吗?”她以一种专业的、容不得半点说谎的口吻问道。
“你看起来漂亮极了。”
“我的嘴唇薄了一点儿。”
“昨天夜里它可一点也不薄。”我说。
“嘿,去你的。就是个木头人你也会满意。”但她照例拥抱我一番。“我爱你,亲爱的。”她说。
“我们骑马去吧。”
“你知道吗,瑟吉厄斯,你有点神经质。”
“我是有点神经质。我真不想白白浪费一天。”
“好吧,那我不想去骑马了。”露露这样决定。
“我知道你并不想去,我也不想去。”
“那你为什么穿着马裤?”
“因为我若不穿的话,你就想去。”
“哼,我才不会那样呢。”她沾沾自喜地坐在床上,那张漂亮的脸蛋在美妙的咽喉上方仰起。“真的,我才不会呢。”
电话铃响了。那是从纽约打过来的。“不,我不会嫁给特迪·波普。”她对某位专栏作家说,“当然,他真是个狗娘养的。对了,就说我们只是好朋友,那就行了。再见,亲爱的。”她挂上电话,便抱怨起来:“看我有着多么笨的宣传员。要是你连个漫谈专栏作家都控制不了,还算个什么宣传员?”
“为什么不让他试试?”
“那他正求之不得。”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到我几乎懊恼得忍无可忍的时候,她才开始穿衣起床。咖啡都已冷了,她要我叫旅馆餐饮部再送一份来。我发起脾气来,对她说我非走不可。她追过来,在门口拦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心甘情愿被她拦住的。“是我不好,我得说,”她这样说,“我想惹你发疯。”
“你从来就没有得逞过。”
“到头来你会恨我的。你会的。真正了解我的人都不喜欢我,甚至我也不喜欢自己。”
“你很爱惜自己。”
她高高兴兴地莞尔一笑。“这不是一码事。瑟吉厄斯,我们去骑马吧。”
我们终于去了。她老是慢悠悠地溜达,要不便策马一阵狂奔。有段时间我们正沿着一道废弃的木栅栏绕行,她就要我纵马跳过去。我说我不干,因为我的骑术不行。这是老老实实的判断,我学骑马才一个月。
“那些最蹩脚的特技替身演员,为了五十美元,都不惜从驴背上摔下来。”她说,“而你什么都不愿尝试。”
事实上,我倒真想跳一下。我在想,要是万一摔伤了,露露就会来护理我。这会成为我们的风流韵事的一部分,况且这种情况还从来没有过。在我策马跃过栅栏时,心中还得意地想,这一跃可真漂亮,可当我掉转马头想听听她的赞扬时,却发现她早已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了。于是我完全明白了:她甚至根本就没有看。在我赶上她之后,她朝我转过身来。“你真是个孩子,只有二流的骑手才会傻乎乎地那样冒险。”
我们往回骑的时候,谁也没有说话。一回到帆船俱乐部,她便进了游泳池旁的小浴室。穿了泳装出来后,她和在场的人说话,却偏偏不睬我。我们唯有一次目光相遇,这时她就像在那次聚会上一样,伸过她的玻璃杯来,说了一声:“宝贝,给我弄一点马提尼酒来。”
我们开始相好的时候她那份谨慎实在令人讨厌。她常常步行到我的住处来,或者只许我天黑之后到她的房间去。“他们知道了会诋毁我的,”她这样解释,“你看看艾特尔的情况。”这是把我比作埃琳娜了。她一提到艾特尔与埃琳娜的关系就很生气。“艾特尔从来不懂什么品位,”她说,“随便什么烂女人,只要对他说一声他真了不起,便能动员他买一张票,去参加她所喜爱的慈善活动。”有一天我们在街上遇到他们,露露对埃琳娜很不友好。“我敢打赌她穿的内衣很脏。”露露说,“你走着瞧吧,她会胖得像条牛一样。”在我争辩说我喜欢埃琳娜时,露露愠怒起来。“哦,那当然啦,她被人甩了,挺可怜。”露露没好声气地说。然而不出两三个小时,她便对我说:“你知道,宝贝,要是我努力,那或许会好一点。或许我的德行会比现在好些。”她的手指点着自己的下巴,问我,“我真的很令人讨厌吧。”
“只是在你站着的时候……我心中那位爱尔兰人这样说。”
“你得为此付出代价。”她抄起枕头满屋子追我。在用枕头把我一阵痛打之后,她又要我在她身边躺下来。“我挺可恶,但,强悍的奥肖内西,我很想学好。和艾特尔在一起时太糟糕了。他老是取笑我,而他的一些朋友自恃有知识,很盛气凌人。”她格格笑着。“和艾特尔在一起时,我常常在学习,想做个知识分子。”
若说先前她决心尽量保密,不公开我们的关系,那么,她后来改变了主意。有一天,就在帆船俱乐部的游泳池边,她居然坐在了我的大腿上。“你们什么时候该和这位宝贝交交朋友,”她对她的几位女友说,“他确实很不错。”这话让我很感沮丧。因为我觉得如果我真的很不错,她就不该向朋友推荐我。一连好几天,在大庭广众之下走过时,她非要我搂着她不可。夜总会的摄影师拍下了我们搂在一起的照片。一天早上我起床时,发现露露站在我的床边,手中正拿着刊有漫话专栏的报纸。“看看这个。多讨厌!”她对我说。我读到了下面的文字:
原子弹露露·梅厄丝及又一位未来的梅厄丝先生,前海军陆战队上尉西尔·格斯·麦克索尼锡,一位东部或中西部大户人家的子弟,于沙漠道尔已启动盖革计数器,并掀起轩然大波。
我也说不上来这究竟令我高兴还是畏惧。“他们连名字都搞不准吗?”我气愤地说。露露却只顾挠我痒逗乐。“要知道这还不算坏,他们本来可能更下贱恶劣。”她说,“原子弹露露·梅厄丝,你认为人们真的那样看待我吗?”
“当然不会。你知道这只是你的宣传员写的。”
“我不在乎。这很有趣。”像住在沙漠道尔的众多知名人士一样,对露露来说,消息由她而起根本算不了什么。看到报上刊登的专栏文字所具有的魔力,我知道对她来说我们的情人关系已变得实实在在了。“盖革计数器,”露露沉思着说,“从宣传角度看,这一句太妙了。嗨,他是个很不错的宣传员。这一两天我该给他打个电话。”
由于我们的浪漫关系已经公开,在众人眼里似乎正热恋得不能自已,露露便又开始给人们添加困惑。“他们在报上把宝贝写得太完美了,”一天晚上她在酒吧里对几个人说,“我真的得考验考验他。我真的会这么做,宝贝。”说完她就像个姐姐那样吻了我一下,那是老大姐式的吻。
不久我们就为一些别的事而争执不休了。我发现和露露做爱就好像让自己成了电话机旁的便条簿。电话铃似乎老是在响,她简直没有足够长的时间来做爱。她会不理睬起初的几次铃响,并以此而乐。“别那么紧张,宝贝,”她说,“让总机去受罪吧。”但当铃声第五次响起时,她便会拿起听筒。电话差不多全是业务方面的。对方不是赫尔曼·泰皮斯,便是已回电影之都的芒辛,或者是某位作家、她下一部影片的导演、过去的男友,或者是过去的理发师——因为露露对自己见到过的某种发型感兴趣。这电话交谈不能超过两分钟,否则就令人扫兴,让人再也提不起兴致。而对她来说,做爱和谈生意就好比是电影院里两部片子连续放映一样。
“我当然是个好女人啰,泰皮斯先生。”她说,并顽皮地朝我眨眨眼,“这些事你怎么能扯到我的头上呢?”有一次,在提到一篇与我有关的文章时,她的表演简直登峰造极,竟然自始至终对着话筒呜咽不已。
我曾邀她去我的住处,但她已渐生嫌恶之感。“那儿让我感到抑郁,宝贝,太枯燥乏味了。”一时间任何东西便都显得枯燥乏味起来。连她自己的住所也被这个说法败坏了。于是,有一天她要求旅馆老板重新装饰她的套房。一天之内,原来米色的墙壁全部刷成某种特别的蓝色,露露称这是她最喜爱的色彩。她一头金发泻在浅蓝色床单枕套上,躺在床上打电话预订粉红和大红玫瑰花,帆船俱乐部的花匠答应亲自来安排。她买来一件连衣裙,甚至自己还没有穿过,便将它送给了女仆。她还抱怨自己没有衣服穿。一天下午她刚买来一辆折篷汽车,觉得不称心便又去换了同型号不同颜色的另一辆,光是调换手续费便花去将近一千美元。我提醒她开新车必须慢速,直到它达到一定里程数后方能加速,她便雇了位司机开车去荒原上兜一圈,给自己省了麻烦。她住在帆船俱乐部后,第一次交付电话费便高达五百美元。
她花钱如流水,而赚钱同样是天才。在我初结识她的那段时间里,她正为三部片子洽谈合约。她会先与律师通话,他们和她的经纪人协商,她的经纪人又去找泰皮斯说项,泰皮斯再与她商谈。她漫天开价,最后获得比报价四分之三还多的片酬。“我看不惯我的父亲,”她向我解释,“但他经商是位老手。那方面他真是棒极了。”在她十三岁就读于电影之都一所行业子弟学校时,马格纳姆影片公司想与她签一份长达七年的合同。“按照合同我每周可以挣简直多得发臭的七百五十美元,可现在这点钱只能糊弄那些可怜的受尽剥削的笨蛋。那时父亲不让我签约。‘当自由职业者,’他这样说,‘这个国家就建立在自由职业的基础上。’他不过是个拥有点房地产的小外科医生,但他知道如何为我打算。”她用脚趾夹弄着电话线。“我注意到男人当中的这种情况。有一种人自己从来就赚不了钱,只会帮别人。我的父亲就是这样。”
露露对她父母亲的看法,可以说是一日三变。这会儿她觉得父亲真了不起。“我母亲脾气坏透了,她简直把他的男子汉气概榨得一干二净。可怜的爸爸。”母亲还毁了她的一生,露露甚至说。“我从来就不想当什么演员,是她逼我走这条路的。这是她一心追求的目标。她简直就像条……章鱼。”几个电话过后,她又会与母亲通起话来。“是的,我认为就是吃了它,才生出荨麻疹的。”她说起某种食物,“服用甘油,有没有效,妈妈?……他干什么?……他又耍脾气……嗨,你就对他说,你的事不用他管。我要是你的话,哪能忍得住,早跟他离婚了。我当然会的……”
“真不知道没有她的话我会怎么办。”露露挂上电话时这样说,“男人真可恶。”在随后的半个小时里她便会毫不搭理我。
我迟迟才意识到,对她来说,最快活的莫过于表现自己。她讨厌忍耐。要是露露想要打嗝,她不会强忍住的。如果她一时兴起,想用冰冷的奶油给自己涂个花脸,她会在款待六位客人时当场这么做。她在演艺生涯中,表现也大抵如此。她会在陌生人面前大肆吹嘘自己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女演员。有一次,在对某位舞台导演说话时,她差一点落下泪来,就因为电影厂拍摄严肃影片时,从来没让她出演角色。“他们在断送我,”她这样抱怨,“人们不需要魅力,他们只看表演。只要是我真心想演的,最不起眼的角色我也愿意担当。”话虽这么说,可在下一部影片中,由于芒辛不愿给她的角色加戏,她便连闹三天,打了多少电话,我根本无法估计。她曾宣称包装宣传是愚蠢的做法,可她却出于一种对青春少女来说堪称出类拔萃的本能,与摄影记者合作得极为默契,最好的主意全是露露想出来的。在一次拍摄她正吸果汁汽水的照片时,她灵机一动将第二根吸管连在一颗心的模型上。报上刊登的照片表现出露露正羞涩而又大胆地窥探一颗心。我获允在她的房间里共度良宵的机会不多,有几次当我半夜醒来时,发现她正往一个笔记本上写自我包装的新点子,那个笔记本她一直放在床头柜上。我脑中顿时浮现出她与艾特尔婚姻生活中的一景:他们各有自己的床头柜和笔记本。有时她会神采飞扬地大谈如何精妙设计恰到好处地留下倩影。我这才得知她讨厌特迪·波普的根本原因。原来他俩都是从左侧拍摄时形象显得最美。一起拍片时,特迪的反应和露露一样快,不愿将自己形象较差的一面留给摄影机。“我讨厌和同性恋者一起拍片,”她抱怨说,“他们太精明。我想,在看到自己的形象时我一定很生气。哈,我大闹了一场。”露露惟妙惟肖地模仿给我听。“你毁了我,泰皮斯先生,”她尖叫着,“如今再也没有骑士精神了。”
偶尔某些时候,她别出心裁,极其任性,情形便会好些。在我看来这种时刻她必定精疲力竭,她却在此时一点点地教我不同的技巧。那对我来说不成问题。露露喜欢的是玩乐。要是在我冲刺一般的速度下她躺得像块煤渣,那玩乐之后她的精神就好得多了。我可以肯定从未有哪两个人做过这样的事,甚至想都没有想到过。我非常得意地觉得,我们真是一对了不起的情人。而对那些全然不知这类玩乐的芸芸众生,我只能表示可怜和遗憾了。确实,露露真是可爱,她是无可比拟的。这是最妙的一点。我算得上最佳,她堪称一流。我俩超凡绝俗。我可不像艾特尔那样,他现在听到埃琳娜旧日情人的名字便受不了,我则对露露以前的所有情人十分宽容。干吗不宽容一点呢?她曾发誓说,和她的宝贝一比,那些人全是些可怜的呆瓜。我甚至宽厚到为艾特尔说起好话来。露露把他贬得很低,出于友谊,我心中不禁有些愤愤不平。但我很快停下不说了,因为这时我偶尔想到,露露有点言不由衷,而我则很想让艾特尔甘拜下风,屈居我这冠军之下。在这情场角逐中我能有此艳遇,有此感觉,真有点让人飘飘然。
我们玩着游戏。我扮作摄影师,她是模特儿;或她是电影明星,我充作跑腿的侍者;或她成了女皇,我则作为奴隶。我们甚至平起平坐。她最喜爱的游戏是扮演一个追随时尚的少女,与她的男朋友在起居室里约会,最后被说得动了心,当然那总是第一次偷尝禁果。当我们模仿在剧场演出,在虚无缥缈的假想场景中打手势演哑剧时,她兴奋到了极点。我当时非常年轻,一心只想与她相伴,就根本不会感到厌倦。我从来就不知道,哪怕是事前五分钟,究竟什么时候正式开始,而每当她发出信号,我便兴致勃勃,感到一种在众目睽睽下受罪的刺激。
与她一起去饭店进餐也成了受罪。无论是邂逅什么朋友,或是遇上什么死对头,她都会心不在焉,眼神也四下游移了。她老是觉得,另一张桌上的聊天似乎比她这一桌的交谈有趣得多。她担心自己错过一句闲言碎语,一条内幕消息,一个影片角色,一次金融交易,一份……不论那是什么,反正别的地方在发生一些事,一些重要的大事,一些她万万不可错过的大事。因此,与她一起进餐犹如与她同床共枕,如果说床笫之欢常受电话搅扰,那么进餐之乐就更不堪其扰,令人不胜烦恼。她只想一张张桌子招呼应酬过去,有时携我同行,有时将我撂在一边。到头来我总不由得想,既然她老是在这儿喝口汤,到那边吃块点心,一忽儿紧偎着我,将我的胸口当作靠垫,一忽儿又奔上前去问候刚到的客人,喝上几口他们的蟹肉鸡尾酒,她怎么可能有头有尾地吃上顿饭呢?人们甚至对于能否在就餐时见到她都没有把握,不是开始时找不到她,便是结束时不见她的踪影。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和多萝西娅·奥费伊及马丁·佩利一起外出用餐。他们刚刚结婚,而露露很珍视与他们的友谊。多萝西娅是老朋友了,极亲密的朋友,露露对我肯定地说,可不出十分钟她就不知上哪儿去了。等到她终于回来,她竟一屁股坐在我的大腿上,对我说话的声音虽轻,别人却都能听到:“宝贝,我尝过了,可我受不了。这不太糟糕了吗?那我该吃什么?”
五分钟之后,她便巧妙地让佩利付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