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说实话,我感到困倦。我从中午写到天亮,每天写一章——甚至于更多。艺术是一件多么伟大而强有力的东西!在我这样的处境中,我应该惊慌失措,仓皇走开,扭头往回跑……当然马上并没有什么危险,我敢说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我的反应却是十分不同凡响的,我这样静静地坐着,写作,写作,写作,或者漫长地沉思,这些真的其实都一样。我越往下写,就越感到我不能将故事就这么撂下,我必须坚持写下去,直至达到我的主要目标,我当然会冒险将我的作品发表——其实也无所谓风险,因为我的手稿一旦寄出,我将隐没,这世界足够博大,完全能让一个蓄胡子的安安静静的人安身立命。
我并不是自发地决定将我的作品寄给那目光敏锐的小说家的,我想我已提到过这位小说家,甚至通过我的故事亲自和他进行了对话。
我也许错了,我早就不读我写的手稿了——没有时间做那个,再说那使我感到恶心。
我最初起意将稿子直接寄给一位编辑——不管他是德国、法国或美国编辑——但作品是用俄文写的,并不是一切都能翻译的——嗯,坦率地说,对于我的文学色彩,我是非常在意的,我坚定地认为哪怕一小点儿细微的含意或思想丢失,都会无望地损害整个作品。我也想到寄往苏联,但我缺乏必要的地址,也不知道怎么寄到那儿,他们是否会读我的手稿,因为我用的是旧制度时的拼写,重写完全超出我的能力。我说了“重写”吗?得,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能忍受再写它。
我在下了决心将手稿寄给一个肯定喜欢我的作品、并会竭力将它出版的人之后,我便非常肯定我选择的这个人(你,我的第一读者)一定是位移民小说家,他的作品是不可能在苏联出现的。也许这本书会是一个例外,因为真正写它的不是你。哦,我多么希望虽然有你的移民签字(那潦草的伪装谁也骗不了),我的书还是能在苏联找到市场!由于我根本不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我肯定在书中无意地表述了一些完全合乎当前辩证法的观念。有时候在我看来我的基本的主题,两个人之间的相像性,有一种深刻的隐喻性的含意。我也许欣赏(下意识地!)这一身体上的相像性,把它作为未来无阶级社会中将人们团结在一起的理想的相像性的象征;尽管我仍然对社会现实视而不见,但通过一个孤立的例子,我完成了一定的社会功能。还有其他的东西;当我实际运用这种相像性时,我没能完全成功,这可以用纯粹的社会经济原因来解释,也就是说,菲利克斯和我属于不同的严格规范的阶级,谁也无法单枪匹马地达到融合,尤其在今天,阶级的冲突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妥协已经根本不可能了。是的,我母亲出身低下,我祖父在年轻的时候放过鹅,这就解释了像我有这样烙印和习俗的人为什么那样强烈地倾向真正的意识,虽然它仍然没有完全地表述出来。在幻想中,我看见一个新的世界,在新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就像赫尔曼和菲利克斯两人相像一样;一个赫利克斯们和菲尔曼们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一个工人倒在机器脚下死了,另一个与他相像的人,带着安详的完全社会主义的微笑,取代他。因此,我认为,今天的苏维埃青年应该从我的书中获得巨大的好处,我的书是在一位颇有经验的马克思主义者监督下写的,这位马克思主义者在书中将帮助他们理解此书所包含的基本的社会含意。啊,让别的国家将这翻译成它们的语言吧,这样,美国读者将有可能满足他们对血淋淋的荣耀的期盼;法国读者将有可能在我对流浪汉的喜好中发现鸡奸的幻影;而德国读者将有可能欣赏一个半斯拉夫人灵魂的轻佻的一面。读吧,读吧,读得越多越好,女士们,先生们!我欢迎我所有的读者。
这不是一本容易写的书。特别我现在到了描写决定性行动的部分,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我的任务的挑战性便完全呈现在我面前了;你可以看得出来,我在这儿绕来绕去,喋喋不休,本来应该属于本书前言的东西,我却错放在读者看来是最重要的一章中。但我已经解释了,不管我的手法多么巧妙,多么谨慎,但在写作的不是我的理智,而只是我的记忆,我的误入歧途的记忆。你看得出来,那时,也就是说,当写小说之手一停下来,我的手也停下来了;当它们在戏嬉,我也在戏嬉;当我沉浸在同样复杂的跟我的商务毫无干系的说理之中时,那约定的时间慢慢快到了。我早晨就出发了,虽然我与菲利克斯约定的时间是下午五点钟,但我无法待在家中,我一直在纳闷我怎么来打发那段漫长而沉闷的空白时间。我舒适地,甚至睡意蒙眬地坐在驾驶盘前,用一根手指驾驶着穿过柏林安静的、冷冽的、微风吹拂的街道;就这么走啊走啊,直到我发现我已经出了柏林。天色仅成两种颜色:黑色(那种光秃的树的黑色,柏油路面的黑色)和微白色(天空的白色,雪堆的白色)。我的充满睡意的车往前开着。有时候,在我眼前出现一包偌大的丑陋的破烂的衣服吊在卡车的后面,那种卡车装满了长长的戳在外面的货物,这包也只能挂在车往外延伸的屁股上了;不久便消失了,想来是拐弯了。我还是没有将车开得快一点。一辆出租车正在我面前从一条小街冲将出来,咝的一声紧急刹车,由于路面滑溜,车身怪怪地打了个转。我仍安详地驶过去,就好像往河流的下游飞滑下去一样。在远一些的地方,一个在深深哀悼的女人斜着穿过马路,背对着我;我既不鸣喇叭,也不改变我静静的平稳的速度,而只是从离她面纱几英寸的地方滑将过去;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我——一个悄没声儿的鬼。任什么车都超过我;有好一阵,一辆爬行着的有轨电车与我并驾而驶;从眼角望出去,我可以看见乘客,傻乎乎地面对面地坐着。有一两次我走上了糟透了的卵石街面;鸡群出现了;短短的翅膀张开来,长脖子伸着,不是这只鸡就是那只鸡飞奔着穿过马路。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一条无穷无尽的公路上开车,驶过满是庄稼茬儿的田野,到处覆盖着白雪;在一个阒无一人的地方,我的车似乎快要睡着了,仿佛从蓝色变成了鸽灰色——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停了,我把脑袋伏在方向盘上,想着那些无从琢磨的思想。我可能在想什么呢?思想是一片空白;好像一切都纠缠在一起,我快要睡着了,在半昏沉的状态下,我不断地跟自己讨论些废话,不断地想起我在车站月台上跟一个人谈过的关于人在梦中是否能见到太阳的问题,一时好像感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多,都在说话,而后又都沉默了,互相交办模模糊糊的任务,然后就悄然散开了。过了一会儿,我又往下开去,中午驶过一座村庄,我决定停下来,因为即使以这样睡意蒙眬的速度开,我在一小时左右也能到达科尼格斯道夫,那也太早了。所以,我就在一家阴暗的啤酒屋消磨时光,我独自坐在像是一间后屋的房间里,面前是一张偌大的桌子,墙上挂着一幅旧照片——一群穿着长大衣的人,唇髭两端往上翘,在前排有人蹲着一只腿,脸上一副无忧无虑的表情,在两端有两人像海豹那样伸张开来,这使我想起同样的一群俄罗斯学生。我在那儿喝了好多柠檬水,然后重又以那种睡意蒙眬的样子上路,事实上,以非常不合适的迷迷糊糊的样子上路。后来,我记得在一座桥上停了下来:一个穿着蓝色毛线裤、背着一个背包的老女人正在修她的自行车的什么毛病。我没有走出车外,给了她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她不想要,也毫无用处;接着,我沉默下来,用拳头撑着腮帮,瞪了她好久:她在那儿胡乱地鼓捣着,鼓捣着,最后,我的眼皮抽动起来,啊,那女人不在了:她早就摇摇晃晃地走了。我重又走我的路,在路途上,我在脑袋里不断用一个陌生的数字乘上另一个数字,显得笨拙得很。我不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是从哪儿浮现出来的,但既然它们来了,我觉得应该让它们上钩,然而它们却相互格斗起来,消失了。倏然间,我发现我在用疯狂的速度开车;车在路上飞奔,就像魔术师一样吞吃着一码一码的绸带;我瞧了一下速度计指针:它在五十公里上颤抖;车窗外景色缓慢地一个接一个地往后驶去:松树,松树,松树。我记得遇见两个脸色苍白的小学生,他们用带子捆绑着书;我跟他们说话。他们的脸都像鸟儿似的,丑陋得很,让我觉得像乌鸦。他们似乎有点儿怕我,当我开走了之后,他们还不断瞧着我,黑嘴张开着,他们一个高一点儿,另一个矮一点儿。我突然惊奇地发现我竟然抵达了科尼格斯道夫,瞧一下表,快五点钟了。驶过车站那栋红楼时,我想也许菲利克斯迟了,还没来到我看见的在那花花绿绿的巧克力摊后面的这些阶梯,也没有办法从那蹲坐着的砖楼的外表来判断他是否经过了那儿。不管怎么样,他被指示到科尼格斯道夫乘坐的火车是两点五十五分抵达,所以,如果菲利克斯没有错过火车的话——
哦,我的读者!他被指示在科尼格斯道夫下车,沿公路往北走,到十公里处,那儿有一根黄色的杆儿作标志;眼下,我正在公路上飞驶:难以忘怀的时刻!周围没一个人。冬天,公共汽车每天只去两次——上午和中午;在这整个十公里的路上,我只见到一辆由一匹栗色马拉的车。终于,在远处,那熟稔的黄色杆儿立在那儿,像一根手指似的,手指不断地增长,直到到达它自然的高度;它的顶上积着雪。我停下车,瞧一下我周围。没人。这黄色的杆儿真黄。在我的右手,在荒野尽头,森林在苍白的天空衬映下蒙上了一层灰色。没有人。我走出了车,随手砰然关上了门,这砰然之声比任何枪声还要响。突然,我注意到,从沟里生长起来的纵横交错的矮树丛细枝后面站着一个人,瞧着我,粉色的,就像一尊蜡像,蓄着一绺小小的时髦的唇髭,真的,还挺快乐——
我一只脚放在车的踏板上,像一个愤怒的男高音歌手,用脱下的手套猛拍我的手,我凝视着菲利克斯。他微微笑着,犹豫不决地从沟里走出来。
“你这恶棍,”我从牙齿缝里说,声音特别有力,“你这恶棍,你这骗子,”我重复道,这次声音更加强而有力,我用手套更加用力地敲打自己(在我发声的间隙充满了乐队的轰鸣声)。“你怎么敢泄露秘密,你这杂种狗?你怎么敢,你怎么敢去向别人讨教,吹嘘你在那么一天那么个地方有出头之日了——哦,你真该枪毙!”——(嘈杂渐渐增大,铿锵的丁当声,然后又是我的声音)——“你倒是捞着了,你这傻瓜蛋!游戏开始了,而你却犯了这样大的错误,你一分钱也拿不到,畜牲!”(乐队的锣声。)
我就这样怀着极度的冷漠诅咒他,同时注视他脸部的表情。他完全吓呆了;真正生气了。他一只手放在胸口,不断地摇脑袋。那段歌剧片断结束了,广播员重又回到他平常的声调:
“就这么着吧——我那么骂你完全是形式而已,为了安全起见……我亲爱的朋友,你瞧上去挺滑稽的,这只是平常的噱头而已!”
按我的特别的指令,他让他的唇髭长了;我猜想还给它上了蜡。除此之外,他还主动让他的脸上多了几处弯弯的刻痕。我发现那假装的刻痕挺好玩的。
“你一定是按我说的路线来的吧?”我微笑着问。
“是的,”他答道,“我遵循你的指令。至于吹牛的事儿——嗯,你知道,我是一个孤独的人,跟人聊天没什么好处。”
“我知道,我也与你同感。告诉我,在路上你遇见什么人了吗?”
“当我看见一辆马车或什么的,我就按你说的,躲进沟里去。”
“好极了。你的面容非常出色地掩盖了起来。嗯,别再在这儿逛荡了。上车。哦,把那留下——你以后要扔掉那包。快进来。我们得赶快开走了。”
“到哪儿?”他问。
“到那森林。”
“那儿?”他问,用他的手杖指了一指。
“是的,就那儿。你到底进不进来,你这该死的?”
他满意地审视了一下车。他不慌不忙地爬进了车,坐在我的旁边。
我转动驾驶盘,车缓慢地起动了。嘎。又一声:嘎。(我们驶离道路开进田地。)薄雪和枯萎的草在车轮下发出咝咝的声音。车在土堆上猛然弹跳起来,我们也猛然向上蹦将起来。他这时说:
“要是我来开的话,就不会有这种麻烦啦(砰)。天啊,这是什么路啊(砰)。别害怕(砰——砰)我不会弄坏它的!”
“是的,这车将会是你的。很快(砰)就会是你的。现在,别打盹儿,老朋友,瞧着你周围。在路上没人吧,是不是?”
他往回看,摇摇头。我们驾着车,还不如说我们让车爬着驶过一座平顺的坡而进入了森林。在最外面的几棵松树跟前,我们停了车,走了出来。菲利克斯不再带着那种穷光蛋急于奉承的表情,而是怀着一个车主的安详的满足感审视光滑如镜的蓝色伊卡勒斯。他的眼睛里浮现出一种梦幻的神色。很可能(请注意我没有插入任何东西,只是说“很可能”,)很可能他的思绪是这样的:“如果我驾着这潇洒的两座车溜走,怎么样?我预先拿了现金,一切就不会再有事儿了。我将让他相信我会去做他希望我做的,溜得远远的就是了。他不能报警,他将不得不保持沉默。而我在自己的车里——”
我打断了这些自得其乐的思想。
“嗯,菲利克斯,伟大的时刻来到了。你换上衣服,独个儿待在车里,在林子里。半小时以后,天会黑下来;没有人会来打扰你。你将在这儿过夜——你将穿上我的大衣——那会多么舒适而厚实——啊,我是这么想的;另外,车里也暖和,你完全可以睡着;天一亮——但我们还是以后再讨论那个吧;让我给你的容貌来个必要的整理,否则在天黑以前我们不可能做完。首先,你必须刮胡子。”
“刮胡子?”菲利克斯在我说完后以一种傻乎乎的惊讶重复说。“怎么刮?我没带刀片,我真想不出一个人怎么在森林里找到可以刮胡子的玩意儿,除了石头之外。”
“为什么是石头?像你这样的傻瓜脑袋应该用斧头来理一理。但我已预先想到了,我带了刮胡子的工具,我亲自来刮。”
“哈,那真是太可笑了,”他笑了起来。“我纳闷你会怎么干。现在,请当心别让你的刀片割了我的喉咙。”
“别害怕,傻瓜蛋,那是安全刀片。那,请……是的,在什么地方坐下来。这儿,如果你愿意的话,坐在汽车踏板上。”
他卸下背包后坐了下来。我拿出我的小包,将刮脸的家什放在车的踏板上。得赶紧点儿了:白天很快就要消逝,空气变得越来越沉闷。多静谧啊……那安静似乎是那些凝然不动的灌木树丛,那些直挺挺的树干,那些地上这里那里毫无光彩的雪堆固有的内在的东西,与它们浑然不可分割。
我脱掉大衣,这样干活可以自由些。菲利克斯好奇地瞧着安全刀片的锋利的刃口和银色的把。然后他审视了剃须刷子;将它按在脸上瞧瞧它的柔软度;剃须刷子的毛让人感到非常舒适:我花了十七马克五十分买的。昂贵的剃须膏管也让他感到非常新奇。
“来,让我们开始吧,”我说。“修脸,挥手。请侧着一点儿坐,否则我没法给你刮脸。”
我抓了一把雪,用安全刀刮了一片拳曲的肥皂掺进雪里去,用剃须刷子猛打,然后将这冷冰冰的肥皂泡沫刷在他的唇髭和连鬓胡须上。他做鬼脸,斜眼瞅我;有一小点儿肥皂泡沫灌进了他的鼻孔:他皱起了鼻子,因为那使他感到痒痒的。
“抬起头,”我说,“再抬高一点。”
我勉强将膝盖磕在踏脚板上,开始刮去他的连鬓胡须;胡须发出咝咝的声音,胡须和肥皂泡沫混在一块儿的味儿让人感到恶心;我轻轻地刮他的脸,脸上出现了血迹。当我刮他的唇髭时,他皱起眉头,那肯定不好受,但他很勇敢,没吱声:我急急忙忙地刮着,他的胡须很硬,刀片刮起来很费劲。
“有手绢吗?”我问。
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块破布来。我用破布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血、雪和泡沫。他的腮帮发亮了——灿然一新。他漂漂亮亮地修了面;只是有一处,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有一块红色的刀痕,刀痕由鲜红而变成黑色。他拿手心去抚摸一下刚修过的部分。
“等一等,”我说,“还没完。你的眉毛需要修一下:它们比我的厚了一点。”
我取出剪子,利索地剪去了一些眉毛。
“现在好了。当你换了衬衣后,我将梳理一下你的头发。”
“你将把你的衬衣给我吗?”他问,故意摸了一下我的绸衬衣的领子。
“喂,你的手指甲不太干净!”我快活地喊道。
我给丽迪亚的手指修过好多次了——干这个,我很在行的,我没费多大劲儿便将他的十个粗糙的手指修理整齐了,在修剪的过程中,我将他的手指和我的相比:他的大些,黑些;但没关系,我想,它们会慢慢淡下去的。我从没戴过结婚戒指,所以我只要给他戴上手表便行了。他活动他的手指,将手腕来回转动,非常满意。
“现在,快。让我们换衣服。你脱去所有的衣服,我的朋友,脱得光光的。”
“哼,”菲利克斯嘟嘟囔囔了一声。“太冷了。”
“没关系。只要一分钟就行了。请快一点儿。”
他脱去旧的褐色大衣,将他深色的破破烂烂的绒衣从脑袋上脱出来。绒衣下面的衬衣是一种混浊的绿色,领带也属于同样的材料。他取下业已不成形的鞋子,脱去袜子(一个男人修补过的袜子),光溜溜的脚一踩上寒冬的土地,他便一个劲儿地打起嗝来。与你酷似的人喜欢赤脚:在夏天,在快乐的草地上,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脱去鞋子和袜子;但在冬天,要这样做,也不是一般的快乐——也许会回忆起童年或类似的事情。
我无动于衷地站着,解着领带,不断地留意瞧着菲利克斯。
“快脱,快脱,”我喊道,我注意到他的速度缓下来了。
当他将裤子从他白白的光溜的大腿上脱下时,有一点儿羞涩。最后,他脱去衬衣。在这凛冽的森林中,在我的面前,站着一个赤裸的男子。
我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脱去衣服,简直像弗莱戈利在玩魔术噱头一样地快,利索地将衬衣和短裤外面的衣物扔给他,当他费劲地将它们穿上时,我从西服口袋里将钱啦、烟盒啦、胸针啦、枪啦我放进去的几样东西拿出来,将它们塞进有一点儿紧的裤子口袋里,这裤子我是以杂耍大师般的迅捷穿上的。虽然他的绒衣还相当暖和,但我仍然保留我的围巾,由于我最近瘦了,他的大衣完全合适。我应该请他抽支烟吗?不,那样的话,趣味就太低下了。
菲利克斯这时已经穿好了我的衬衣和短裤;他仍赤着脚,我给他袜子和袜带,但我突然注意到他的脚指甲也需要修剪一下……他将脚放在汽车踏板上,我们有点匆匆忙忙地修了一下脚。这些丑陋的黑脚指甲剪下时砰然有声,蹦得很远,近来在梦中我经常看到它们非常明显地抛洒在地上。我真担心他穿着衬衣长久地站着会感冒。他就像莫泊桑小说中不洗澡的浪子一样用雪洗脚,穿上袜子,也没去管一只袜上的洞眼。
“快,快,”我不断地重复道。“天很快就要黑了,我该走了。明白吗。我已经穿好了。天,这鞋多大!你的帽子呢?啊,在这儿,谢谢。”
他系上了裤带。靠着鞋拔的帮助,他将脚塞进了我的黑色鹿皮皮鞋中。我帮他套上鞋罩,打上紫色领带。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拿上他的木梳,将他油光光的头发从眉头和鬓角往后梳理。
现在他准备好了。他,酷似我的人,穿着我的宁静的深灰色西服,站在我面前。他瞧了自己一眼,傻乎乎地笑了一下。摸了摸口袋。摸到打火机,很高兴。将一些小玩意儿换了个地方,打开钱袋。空空如也。
“你预先答应给我钱的,”菲利克斯哄着说。
“是的,”我答道,将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扬一扬一把钞票。“在这儿。我会数出给你的一个数,马上就给你。这鞋怎么样,合脚吗?”
“不合,”菲利克斯说。“疼死了。不管怎么样,我会熬着的。我想我晚上可以将它们脱掉吧。我明天将车开到哪儿去?”
“现在就开,现在就开……我要把事情说清楚。瞧,这地方要打扫干净……你到处扔破布……你那袋里装着什么?”
“我就像一只蜗牛,将我的房子背在背上,”菲利克斯说。“你要拿这个袋吗?里面有半根香肠。想吃点儿吗?”
“以后再吃吧。将所有这些东西放进去,好吗?那鞋拔也放进去。还有那剪子。好极了。现在穿上我的大衣,让我们来瞧瞧你能否装得像我。”
“你不会忘了给钱吧?”他问。
“我一直在告诉你我不会忘。别傻帽了。我们就要将一切都做好了。现金在这儿,在我口袋里——确切地说,在你原来的口袋里。现在,请打起精神来。”
他穿上了我漂亮的驼毛大衣,(特别地小心翼翼地)戴上我优雅的帽子。然后,最后的一件事:黄色的手套。
“好极了。走几步。看看一切对你合不合适。”
他往我这儿走来,一会儿手插在口袋里,一会儿又将手抽出来。
当他走近时,他挺了挺肩膀,假装摆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架子来。
“就这样了吗,就这样了吗,”我不断地大声说。“等一等,让我彻底地想一想——是的,似乎一切都做好了……现在转过身来,我想看看后背的形象——”
他转过身来,我往他肩膀中间开了一枪。
我记得许多事情:那枪口的青烟,袅袅盘绕在半空中,形成一个透明的圈儿,然后便缓缓地消散了;菲利克斯摔倒的样子;他并不是一下子就摔下去的;起先,他刚做完一个还表现出生命的动作,几乎是一个完全的转身动作;我想,他希冀在我面前开玩笑地摇摆一下,仿佛是在一面镜子跟前;结果,这自然地结束了他的蠢行,他(这时已经被穿透了)来面对我,张开双手,仿佛在问:“这一切是什么意思?”——没有得到回答,慢慢地往后倒去。是的,我记得所有这一切;我也记得当他开始变硬,开始颤动时,他在雪地上发出的拖曳的声音,仿佛这新衣服使他感到不舒服似的;他很快就僵硬了,只有地球的自转能让人感到,帽子静静地离开了他的脑袋,掉在后面,张开它的大嘴,仿佛在跟它的主人说“再见”(或者,让人回想起那陈腐的句子:“所有在场的都露出了他们的脑袋”)。是的,我记得所有这一切,但有一件事记忆忘了:那枪声。是的,在我的耳际一直响着那歌吟。枪声追逐着我,爬在我身上,在我的嘴唇上颤抖。我穿过这声幕,走到尸体旁,贪婪地望着它。
人一生中会遇到神秘的时刻,那就是其中之一。像一位作家读他的作品读了一千次,掂量、探讨每一个音节,最终还是不能决定所使用的各种各样的词是否妥帖,我也是这样,也是这样——但其中肯定存在着造物主的秘密;造物主是不可能犯错的。在那时,当所有需要的面容都安排好,并冻上了,我们是如此相像,谁也说不好到底是谁被杀了,是我还是他。当我在瞧着的当儿,在风中摇曳的森林渐渐黑了,我面前的那张脸缓缓消融了,越来越凝静不动了,我似乎在一座死水的池中瞧着自己的形象。
我怕玷污自己,没有去碰尸体;也不敢去瞧他是否真正死了;我本能地知道他是死了,我的子弹精确地沿着那由意志和眼力刻画出来的短短的将空气隔绝的线射将出去的。老默里先生将手插在裤子里喊道,得赶紧了,得赶紧了。我们别模仿他。我迅捷地仔细地瞧了一下我的周围。除了手枪之外,菲利克斯将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包里;但我仍然有足够的沉着检查一番确定他没落下任何东西;我甚至擦拭了一下在那儿给他剪指甲的踏脚板,我曾经将木梳踩进了地里去,现在决定将它挖出来,以后再扔。然后我做了我早就盘算要做的:我本来把车停在一个长着树的缓坡上,头朝大路;现在我将小伊卡勒斯往前开了几码,这样有人可以在早晨从公路上就能看见它,就有可能让人发现我的尸体。
夜色很快降临了。耳中的鼓噪几乎安静下来了。我钻进森林,又走到离尸体不远的地方;但我没有停下来——只是拿起包,我在湖周围毫无畏惧地大踏步地走起来,仿佛我穿的并不是这样死沉死沉的鞋,我在这魔鬼般的薄暮中,在这魔鬼般的雪地里一直走下去,从不离开森林……我对方位了解得多么透彻,多么精确,在夏季,当我研究通往埃肯伯格的路时,我多么生动地预见了这一切!
我及时地抵达车站。十分钟以后,感谢幻觉的帮助,我希冀乘的火车来了。我花了半夜的时间坐在一辆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的火车三等车厢的硬座上,在我的旁边坐着两个年迈的人,他们在打扑克,他们打的扑克十分奇特:扑克牌很大,红的和绿的,有橡子和蜜蜂窝。半夜以后,我不得不换车了;几小时以后,我坐在西行的车里了;早晨,我又换了车,这次是快车。在那时,我才在僻静的厕所里打开背包看看里面放了些什么。除了最近塞进去的东西(包括沾了血迹的手帕),我发现几件衬衣,一根香肠,两只大苹果,一只皮鞋底,一只女士钱袋里有五马克,一本护照;以及我写给菲利克斯的信。我在厕所里当场就将苹果和香肠吃了;我将信放进我的口袋,以极大的兴趣审视了一番护照。护照仍保存得很好。他到过蒙斯和梅斯。奇怪极了,他照片上的脸和我的不太像;当然,那可以很容易地说成是我的照片——不过,那给我一个奇怪的印象,我记得我想到过那就是为什么他很少意识到我们的相像性:他从镜子里瞧他自己,也就是说,从右到左,而不是像在现实生活中那样按阳光光线的走向来瞧。关于个人特点的官方的简短描述并不与我自己的护照(留在家里了)中的描述相吻合,这一事实完全揭示了人的愚蠢、粗枝大叶和感觉的迟钝。这当然是小事,但具有典型的意义。在“职业”栏下,他竟然被称为“音乐家”,这个笨蛋,他当然拉拉小提琴啦,就像俄罗斯那些装腔作势的男仆在夏日的夜晚会弹一下吉他一样,于是,我也成了音乐家了。这天稍晚些时候,在一座边界小镇,我买了一只手提箱,一件大衣,等等,同时将背包和手枪都扔掉了——不,我不会说我怎么处置它们的:闭嘴,莱茵河水!这样,一个穿着廉价的黑大衣、很久没有修脸的绅士到了安全边界的一边,往南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