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2
不受世俗之见约束的人正是把孤僻者的情趣与这些专业社团对立起来,从一方面看,其中并无多少奥妙,因为这些人结社只不过模仿了孤僻者的行为,孤僻者们认为,他们心目中不被理解的爱情与有组织的邪恶毫无共同之处;而从另一方面看,也确实有着某种奥妙,因为这些不同的阶层恰正符合各种不同的生理类型,同时也适应病理或仅仅社会演变的各个不同阶段。事实上,孤僻者们有朝一日总不免要融合到这些社团之中,有时纯粹是因为厌倦所致,有时则是为了图个方便(比如那些敢持敌对态度的人最终也不得不在家中安上电话,接待耶拿家族的人或去博丹商店购物)。一般来说,他们在这些社会中不太受欢迎,因为在他们较为清白的生活中,他们一方面缺乏经验,另一方面又过分耽于幻想而难以自拔,因而在他们身上烙上了更深刻的女性化的特殊性格印记,而那些行家里手却想尽办法消除这种种印记。必须承认,在这些新来乍到的人身上,那种女子气并不仅仅集中在内心深处,而是显而易见,令人厌恶,一有风吹草动,他们便胆战心惊,像歇斯底里大发作,听到一声尖笑,也会吓得手脚乱抽,不像人样,活像眼圈浓黑、目光忧郁、长着悬钩爪的猴子,然而他们却身穿无尾常礼服,系着黑色大领带;凡此种种,致使这些新成员反被那些远不如他们清白的家伙怀疑来路不明,难以接纳。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接受了,于是享受到了种种便利,商业、大企业正是借此改变了个体人们的生活,使他们得以获取在此之前过分昂贵,甚至难以寻觅的物品,过去,他们独自在稠人广众之中难以发现的东西,现在却泛滥成灾,把他们淹没了。
然而,尽管摆脱困境的门道数不胜数,但是对有的人来说,社会压力还是太沉重了,这些人往往来自那些尚未为自己造成精神压力的人中,他们仍误以为他们的爱情方式颇为难得。这里,暂且不谈那些因其习性的特殊本质而自以为高女人一筹、鄙视她们、把同性恋视作伟大天才和光辉时代特有产物的人,当他们试图让自己的情趣得到赞许时,他们所寻求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认为生就有此禀性者,如吗啡瘾者天生就爱吗啡,而是他们认为无愧于此情趣的人,那高涨的热情像是在布道,犹如别人鼓吹犹太复国主义,宣扬拒绝服兵役,宣传圣西门主义、素食主义或无政府主义。有的人入睡后,如果谁早晨突然闯进房里,那准会发现他们露着一个令人赞叹的女人脑袋,其神态极为说明问题,象征着全体女性,头发本身就给予证实,拳曲时多么富于女性化,展开时,又多么自然地形成发辫,披散在脸颊上,人们不禁为之惊叹,这位少妇,这个少女,加拉大,她刚刚无意识地从囚禁自身的男体中苏醒过来,她未求教于任何人,全凭自己的机敏,多么善于利用牢笼的微小出口,获取其生命必需的一切。毫无疑问,这位容貌可人的年轻小伙子不会承认:“我是个女人。”即使——出于种种可能因素——跟哪位女人一起生活,他也会对她矢口否认自己是个女性,向她发誓自己绝未跟男人发生过关系。可她只要看到我们方才显示的情景,见他身穿睡衣躺在床上,双臂裸露,乌发下露出脖颈,那么,那睡衣顿时会变成一件女人的内衣,那脑袋也活脱脱成了一位漂亮的西班牙女郎的脑袋。女主人定会为显现在她眼前的内情惊恐不已,这情景比话语、比行为本身更真实可信,即使从未有过表露,但行为本身不可能不很快予以证实,因为任何人都会按自己的爱欲行事,倘若此人尚不过分邪恶的话,定会到异性中去寻欢作乐。对同性恋者来说,邪恶并非始于结交(因为各种不同因素都可制约结交),而是始于他与众多女人作乐。我们方才试图描述的那位年轻小伙子是位女性,那是多么显而易见,以致曾经充满欲望凝望着他的女人(除非有特殊的情趣)无不大失所望,如同莎士比亚喜剧中的女人被一位乔装打扮成英俊少年的年轻姑娘弄得心情沮丧。这同样也是欺骗行为,同性恋者对此也很清楚,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伪装一旦扒去,妻子将经受的是何等的失望,这一对性别的认识错误是幻想派诗歌多么丰富的创造源泉啊。再说,对那位要求苛刻的女主人,他纵然拒不承认(她如果不是一位戈摩尔女人)“我是个女人”,也无济于事,他体内那个虽无意识但显而易见的女人是多么狡猾,多么伶俐,又像攀援植物般多么执着地寻觅男性器官!只需看一看那披落在洁白的睡枕上的鬈发,就不难明白,如果这位年轻小伙子不顾父母的吩咐,情不自禁地悄悄溜出父母的掌心,那他绝不是去寻找女人。女主人可以惩罚他,把他关起来,可第二天,这位阴阳人照旧能有办法爱上一个男人,就像牵牛花总是把卷须伸到摆着铁镐或铁耙的地方。我们赞叹这位男子的脸上那令人动情的娇媚和男人们所不具备的丽姿以及那温柔的天性,然而,当我们得知这位小伙子去寻找的是拳击手时,我们何以会为之惋惜呢?这是同一个现实的不同方面。令我们厌恶的人也会是最为动人的人,其动人之处远甚于世间的千娇百媚,因为他代表着令人叹为观止的无意识的天性力量;尽管有着性的诱惑,但他自己对性的确认表现了他未明言的心迹,他向往的是由于社会最初造成的过错而使他难以企及的境地。对有的人来说,尤其是对那些在儿时极为羞怯的人来说,他们几乎从不考虑他们所获得的享受由何种肉体成分所组成,只要能把这种享受与男性的容貌联系起来即可。然而,另一种人则要给他们的肉体享受严格定位,其感觉无疑更为强烈,这类人也许会因其直言不讳而引起普通人反感。他们也许不同于前一类人,仅仅生活在土星的卫星之下,因为对他们来说,女人不像在前一类人眼里那样,被完全排斥在外,对前一类人,女人要是不闲聊,不卖弄风情,没有精神爱恋,就不称其为女人。可是,后一类人却追逐喜爱女色的女人,她们可为他们提供年轻的小伙子,激发他们与小伙子在一起所感受的乐趣;更有甚者,他们可以以同一种方式在她们身上获取从男人身上享受到的同样乐趣。由此而产生的结果便是,对那些钟爱前一类人的人来说,唯有与男人做爱所享受的乐趣方能激起其嫉妒心,仅此乐趣才能构成不忠行为,因为他们从不主动去爱女人,只是由于习俗的原因勉强为之,为的是给自己保留结婚的可能性,可他们很少想象男欢女爱所能带来的乐趣,因而容不得他们心爱的男人去品尝此种乐趣;后一类人却往往因与女人做爱而引起嫉妒。原因是在他们与女人的关系中,他们为爱女色的女人扮演了另一个女人的角色,而与此同时,女人也差不多给他们提供了他们从男人身上获得的乐趣,以致妒火中烧的男友,一想到他情之所钟的男子竟与在他看来活脱脱是个男人的女人结合,心中好不痛苦,他同时感到心爱的男友就要摆脱他,因为对那些女人来说,这男子有点味儿,有点女人的味儿,不过他自己却意识不到。我们暂且也不提那些疯狂少年,他们孩子气十足,故意戏弄朋友,冒犯父母,几近疯狂地热衷于选择裙袍之类的服装,抹口红,画眉黛;这些人姑且不提,因为末了遇到的往往是这种人,他们无论有多冷酷,却再也难以忍受自我作践带来的痛苦,于是便会一辈子规规矩矩,俨然成了新教徒,试图纠正过去一时中邪铸成的过错,但所作努力纯属枉然,就像圣日尔曼区的妙龄女郎走火入魔,过上了臭名远扬的可耻生活,与习俗决裂,嘲弄自己的家庭,直至一天,她们重又开始攀登人生之坡,虽然不屈不挠,却毫无结果,想当初走下坡路时,她们觉得多么有趣,或许她们当时已经无法控制下滑。最后,我们也暂且不谈那些与戈摩尔缔结了条约的人。待德·夏吕斯先生与他们结识时,我们再作介绍。总之,凡有机会粉墨登场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这里都免作交待,为结束此开场白,只谈谈我们方才已开始介绍的那些孤僻者。他们自以为特殊,少有恶习,可不知不觉中身上早已孕育着恶癖,只不过隐蔽的时间较之别人更长罢了,一旦发现自身的恶癖,他们便远离尘嚣,独自生活。确实,不管他们是诗人、雅士,还是恶棍,开始谁都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好比某个中学生,读了爱情诗或看了诲淫画,不禁紧紧依偎着一位同窗,想象着通过同学宣泄他对女人的欲望。当他阅读德·拉法耶特夫人、拉辛、波德莱尔,瓦尔特·司各特等人的作品,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感受的实质所在,但却少有能力自我观察,体味不到自己掺进的成分,感悟不到情感同一,但对象有别的道理,意识不到他渴望得到的是罗布布依,而不是迪安娜·维尔农,处于这种阶段,他怎能觉得自己会与众不同呢?在众多人的家中,处于更为清醒的理智前哨的本能谨慎设防,卧室里的镜子和四壁都饰有彩石水印画,画中都是女演员;他们作诗曰:
世间,我只爱克洛埃,
她满头金发,仙女般美,
我的心儿漾溢着爱。
人生伊始,有必要为此而寄托情之所系吗?说不定若干年之后,在他们身上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就好比这些孩童,如今满头金发,以后说不定会长出一头典型的棕发。谁知道那些女人的照片是不是伪善的开始,且对另一些同性恋者来说,是不是恐惧的开始呢?然而,孤僻者正是这样的人,伪善让他们感到痛苦。也许取另一个移民地的犹太人作例子,还不足以解释清楚,教育对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何等微不足道,他们又是如何巧妙地故伎重演,兴许还不至于再干类似自杀那种纯粹残忍的傻事(不管人们如何提防,疯鬼们总是会再度自杀,投河之后刚被人救起,又去服毒,弄一支手枪……),而是回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中去,其中少不了乐趣,非同类的人们不仅理解不了,想象不到,甚至会感到憎恶,而且这种生活险情不断,屈辱终生,令人们感到恐怖。若要为他们画像,且不必把他们设想为未驯化的野兽,倒可联想一下所谓驯服的幼狮,虽已驯服,它们毕竟还是狮子,至少有必要联想一下那些黑人,他们对白人安逸的生活大失所望,因为他们更爱原始生活的风险及其不可思议的欢乐。一俟哪天发现后不能欺人,也不能自欺,他们便退避三舍,隐居乡间,因恐惧变态或害怕引诱而躲避同类(他们以为同类很少),又因羞耻而不敢见人。他们永远都无法真正成熟起来,陷入郁郁寡欢的境地,偶尔在某个星期六的月黑之夜,沿着一条小径独自漫步,不料在一个十字路口,住在附近城堡的一位孩提时代的朋友事先没有打声招呼,在等候着他们。于是,他们在茫茫黑夜,二话没说,便玩起旧时把戏。平日里,他们你来我往,谈天说地,从不触及过去发生的一切,仿佛他们过去什么事也没干过,也不应再干任何勾当,不同的是,在他们的相互交往中,增添了几分冷酷,几分嘲弄,几分懊恼和几分怨恨,时而也夹杂着几分仇恨。接着,邻居骑上马,牵上骡,踏上了艰险的旅程,攀登险峰,露宿雪地;他朋友把自己的恶习归咎于性格的软弱,深居简出,怯于结交,明白了行为放荡的友人现已置身于海拔数千米的山间,恶习再也不可能在他身上生存了。果然,对方结了婚。然而,被遗弃者并未根除恶习(尽管也可看到同性恋可治愈的例子)。早上,他要求在厨房亲自从送牛奶的小伙计手中接过新鲜奶油,晚间,欲火难忍,搅得他坐立不安。一时失去理智,竟然落到指点酒鬼走路,帮盲人整理衣衫的地步,不错,有的同性恋者生活有时会发生变化,他的恶习(人们都这么说)再也不会在其生活习性中表现出来;但是天地不灭,万物不失;隐藏的珠宝终究可以再发现。病人小便次数少了,无疑是因为他出汗多了,怎么也得排泄出去。一天,这位同性恋者失去了一位年轻的表兄弟,从他那难以慰藉的痛苦中,您就可明白他的欲望正是通过这份爱得到了宣泄,这份爱也许比较纯洁,只求精神上的器重,不求肉体上的占有,总之,这好比一项预算,总额分厘不变,但有的开支转划到其他项目中去了。出于同样道理,就像有的病人得了荨麻疹,平日的病痛反而一时消失了,同性恋者由于对一位年轻的亲戚产生了纯洁的情爱,感情得到转移,会暂时取代过去的某些习性,但秉性难移,终将有一天会旧病复发,重又染上一时被取代、治愈的恶习。
不过,孤僻者那位成婚的邻居又回来了;朋友不得不邀请他们夫妇前来一聚,面对年轻妻子的花容玉貌和丈夫对妻子的脉脉温情,他为过去感到耻辱。妻子已经有喜,不得不早早退席,留下丈夫;待丈夫该回家时,他请朋友送他一程,开始,朋友没起丝毫疑心,可到了十字路口,突然被那位就要做父亲的山人闷声不响地掀翻在地。于是,两人重又你来我往,直至有一天,少妇的一位表兄弟搬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住下,从此,做丈夫的便天天与他一起散步。若被遗弃的那位前来看望,试图亲近他,他总是怒气冲冲,拒之门外,气对方竟然觉察不到自己已经令他讨厌。不过,有一天,一位陌生人受那位不忠的邻居的指派,找上门来,可被遗弃的那位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接待,事后才体味到这位外人找上门来的目的所在。
从此,孤僻者郁郁寡欢,意志消沉。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去附近的海滨浴场,向一位铁路职员打听情况。可是,这位职员得到了晋升,被任命到法国的另一端供职去了;孤僻者再也不能去向他打听列车时刻,了解一等车厢的票价,每次回到自己的小楼去想入非非之前,总像格里塞利迪斯,在海滩迟迟不走,犹如古怪的安德洛墨达,没有阿耳戈英雄前来搭救,又似一个不育的水母,在沙滩慢慢枯死,或者,他在火车离站之前,无精打采地待在月台,不时向熙熙攘攘的旅客投去一瞥,这目光在非同类的人看来,好似冷淡、傲慢或漫不经心,然而,它如同某些昆虫为吸引同类闪烁的光亮,又像某些花卉为引诱昆虫授粉而奉献的花蜜,骗不了那耽于怪诞的乐趣、天下几乎难觅的爱好者,这乐趣正求之不得,现在竟主动送上门来,就像我们的专家寻到了同行,终可以讲一讲奇特的语言,对这种语言,月台上那个衣衫褴褛的家伙不过装出一点兴趣,旨在获得一点物质利益,好比有的人跑到法兰西公学院,尽管梵语先生授课的教室里没有一个听众,他们照样进去,为的是在里面暖暖身子。水母!兰花!当我顺乎自己的本能时,巴尔贝克的水母令我恶心;可倘若我像米什莱,善于用自然史和美学的眼光去观察,显现在我眼前的便是芳香四溢的蓝色花簇。它们浑身透明的柔绒宛如花瓣,它不就是淡紫色的海兰花?它与动物和植物世界的众多造物一样,与生产香料的香草并无差别,只是它身上的雄性器官被雌性器官的一层厚膜隔开,若没有蜂鸟或某些小蜜蜂在花间传带花粉,若不进行人工授精,它就永远不能生育,德·夏吕斯就是这样(这里的授精一词应取其精神意义,因为从物质意义看,男性与男性结合是不育的,但不容忽视的是,那唯一能感受到的乐趣,有人恰能得到,且“世间任何生命”都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激情或芬芳”传给他人),他正是那种堪称异常的人物,因为尽管他们为数甚众,但性欲的满足对别人来说轻而易举,而对他们却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巧合,机会实在太难得了。对德·夏吕斯先生之流来说(除了一时将就的情况,这种情况渐渐表露出来,人们已有所觉察,这是因为性欲强烈所致,不得不半推半就),相互之爱,除了普通人那里遇到的,有时是不可克服的困难外,又给他们增添了极为特殊的困难,以致对常人尚且难得的东西,到了他们这儿简直就不可能了,而且,倘若他们果真巧遇良缘,或天赐良缘,那么,他们的幸福就远非正常恋人的幸福可比拟,含有某种异乎寻常的,百里挑一的,如饥似渴的东西。一位裁缝师傅正准备规规矩矩去做活,不料大喜过望,撞见了一位大腹便便、年过半百的先生,在此之前,曾有过形形色色的障碍,种种特殊的排斥力,凯普莱特和蒙太古家族的深仇大恨与此相比也微不足道,但障碍一个个克服了,排斥力也被异乎寻常的天赐偶合所抵消,最终而导致了爱;这位罗密欧和这位朱丽叶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们的爱情并非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他们气质的和谐所注定的前世姻缘,且不仅仅是他俩自己的气质,而且是他们前辈的气质,他们的始祖遗传的气质,因此,与他们结合的人早在降生之前就已属于他们,吸引了他们,其引力可与操纵大千世界的力量相比,在那里,我们度过了前世生活。德·夏吕斯先生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使我无法细细观察熊蜂是否带来了兰花盼望已久的花粉,多亏巧遇,兰花才有幸受粉,这种巧合多么偶然,可称其为一种神迹。可我方才目击的也是一种神迹,差不多属于一个类型,其神奇的成分毫不逊色。一旦我从这一视角观察这次奇遇,在我的眼里,一切便都似乎呈现出美。为迫使昆虫保证花卉授粉,大自然创造了令人叹为观止的花招,没有昆虫,花就无法授粉,因雄花与雌花相隔甚远;若风必须保证授粉,那么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便使花粉可较为轻易地从雄蕊中飘散出来,使雌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趁机获得花粉,从而免得分泌花蜜,这自然也再无必要,既然已经用不着引诱昆虫光顾,甚至也不必盛开花冠,吸引飞虫;大自然还巧妙设计,保证花朵只受其必需的花粉,唯它必需的花粉才能育花结果,促其分泌出对其他花粉有免疫功能的液体;这形形色色的花招在我看来并不比这一性恋附类的存在更为神奇,这一附类受命保证日渐衰老的同性恋者的性享受:他们并不会被所有的男人所吸引,而只被比他们年迈的男人吸引——由于某种感应或协调现象所致,此现象可与支配三体异柱花,如千屈花授粉的现象相比。絮比安刚刚为我提供了这一附类的一个范例,然而它却不如其他附类易于把握,其他附类,尽管甚为罕见,但任何人道的植物标本采集者,任何道德的植物学家都可观察得出,可是,这一附类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却是一位孱弱的年轻男子,盼望着一位身强力壮、大腹便便的五旬汉子主动接近他,而对年轻人的亲近举动却无动于衷,恰似报春花科的短柱雄雌同株花,除非由同属短柱的报春花授粉,不然就不会结果,然而它们却兴高采烈地迎接长柱报春花粉的光顾。至于德·夏吕斯先生,我事后体会到,对他来说,有着种种不同的结合,其中某种结合次数之多,瞬时性之不明显,尤其是两位角色之间接触之少,使人们不禁想到花园里的花卉,它们由附近的花授粉,但却永远触碰不到附近的花。确实,对他来说,只要把有的人召到他府上来,让他们洗耳恭听他几个小时的讲话,他在某次偶遇中燃起的欲火就可熄灭。通过再简单不过的话语,轻而易举便达成了结合,就像纤毛虫纲随意就可聚合。类似我遇到的情况,他大概偶尔也有过经历,那天晚上,盖尔芒特府的晚宴散席后,我被男爵召去,男爵对来客迎面一顿猛烈的训斥,因此而心满意足,犹如有的花卉借助突发的力量,远距离把花蜜喷射到一只昆虫身上,昆虫一时失控,无意中成了同谋。德·夏吕斯先生由被统治者上升为统治者,感到心头的不安解除了,获得了宁静,于是打发走来客,来客很快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最后,同性恋的产生,原因在于男同性恋者与女人过分近似,无法与她发生有益的关系,由此而服从一条更为高级的规律,即自我交配不育规律,正是这一规律的存在,造成了多少雌雄同株花卉不得结果。确实,寻觅男性的同性恋者往往满足于和他们一样女子气十足的同性,只要他们不属于女性就行,他们身上虽然带有女性的胚胎,却无法使用,有多少雌雄同株的花卉,甚至某些雌雄同体的动物,如蜗牛,也不例外,它们无法自我授粉或授胎,但与另一些雌雄两性的动、植物结合却可成功。因此,同性恋者乐意把自己与古代东方或古希腊的黄金时代联系起来,他们甚至可以追溯到更为遥远的时代,追溯到雌雄异柱花卉和单性动物尚不存在的试验时代,追溯到雌雄同体的原始时代,女性人体中的某些男性器官痕迹和男性人体中的某些女性器官痕迹似乎还保留着原始的雌雄同体的特性。絮比安和德·夏吕斯先生的手势,我开始时理解不了,觉得有趣极了,就像那些称为菊科的花卉向昆虫作出引诱性的举动,据达尔文介绍,这些菊科花卉翘起头状花序上的半花叶,以便更远的地方都能发现,犹如某种异柱花倒转雄蕊,使其弯曲,为昆虫打开通道,或为昆虫奉上蜜雾,就像此时院中的鲜花正释放花蜜的芬芳,张开花冠,引诱昆虫。从这天开始,德·夏吕斯先生必定更改去拜访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时间,并非他无法在更适当的时间到别处看到絮比安,而是因为下午的太阳和小灌木丛中的花朵已经与他们的记忆结合在一起,正如他们已经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再说,他并不只限于向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盖尔芒特公爵夫人以及众多声名显赫的主顾举荐絮比安店中的人,可这些主顾反倒更主张用年轻的绣花女,原因是有几位太太顶住不用絮比安或仅仅怠慢了他,男爵便对她们采取了可怖的报复手段,或许是向她们开刀,以儆效尤,或许是她们激怒了他,与他的统治分庭抗礼。他使絮比安所处的位置越来越有利可图,直到最后用他作了秘书,为他确立了地位,其地位到底如何,我们后面可以看到。“啊!絮比安这人真有福气。”弗朗索瓦丝常这样说,她往往根据某人对她还是对别人好,喜欢贬低或抬高他的善行。再说对这件事,她没有必要夸大其辞或感到嫉妒,因她真心实意喜欢絮比安。“啊!男爵真是个大善人!”她又添上一句,“他多好,心多诚,多得体!要是我有个女人待嫁,也是豪门出身,那准闭着眼睛把她嫁给男爵。”“可是,弗朗索瓦丝,”我母亲心平气和地说,“这个女儿啊,该会有多少丈夫哪。记得您已经把她许给了絮比安。”“啊!太太,”弗朗索瓦丝答道,“这是因为这又是一个好男人,可以让妻子生活美满。天下分成富人和穷人,其实是白搭,穷与富对人的天性没有影响。男爵和絮比安,是一个类型的人。”
不过,对这首次发现,我大大夸张了其择优取精、珠联璧合的选择性。诚然,任何一个类似德·夏吕斯先生的人都是个非凡的创造物,因为如果他不向生活的可能性妥协,便会倾其主要精力去追求非同类的男子,即爱女人的男子的爱情(但此男子必定不会爱他);我刚才在院子里发现絮比安像兰花招惹的熊蜂,围着德·夏吕斯先生转,与我方才产生的看法相反,实际上,这些常被人们抱怨的异常人物为数众多,在本书中,诸位自可看到,其原因在本书结尾处方有交待,就连他们自己也抱怨为数过多,而不是太少。因为《创世纪》说,两位天使奉命守卫在索多姆城门,以了解城中居民是否都干了那种勾当,那闹腾的声响曾经惊动了上帝,人们深感欣慰的是,上帝错选了两位天使,当初只要把任务交给一位索多姆人就行了。即使此人连连推托:“我有六个孩子,两个情妇……”也决不可能感动上帝放下熠熠闪光的利剑,从轻处罚。上帝也许会驳回:“对,如果这样,那你妻子必定深受嫉妒折磨。可要是这些女人没有在戈摩尔被你选中,你定会跟希布伦的某个牧男过夜。”说罢,上帝即刻令其返回那座将被硫磺火雨摧毁的城市。可事与愿违,所有可耻的索多姆人都被放跑了,哪怕他们像洛特的女人,一见年轻男子就扭头细看,也不会因此像那女人变成盐柱。其结果是他们后裔众多,且保留了习惯动作,好比那些浪女,装模作样,像是在观看橱窗里展出的鞋,可一有大学生走来,便向他扭过头去。索多姆城居民的这些后裔为数如此之多,以致可用《创世纪》中的另一节文字加以描述:“如果有人能数清尘埃的数量,那便可清点这些后裔的人数。”他们分散居住在地球各地,谋取了各种职位,轻而易举进入了最难以跻身的俱乐部。以致如有一位索多姆城的后裔未被接纳,那举黑球反对的肯定大多是索多姆城的后代,他们继承了使他们祖先得以逃离被诅咒的城市的谎言,不得不注意谴责同性恋。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返回索多姆,这很有可能。诚然,他们在世界各国都组织了素有修养、精通音乐又善于诽谤的东方式群体,集令人欣喜的品质与难以忍受的缺陷于一身。在本书的后面各章中,人们可以更为深入地观察他们,可眼下,众人都希望预防致命的差错,即避免有人像鼓励犹太复国主义那样,最终导致创建一个索多姆后裔运动,重建索多姆城。然而,索多姆后裔每每刚抵达一个城市,便急于离去,以免被看作该城的居民,他们娶妻成婚,到别的城市与情妇往来,并在那儿获得种种适当的娱乐。非得到了万不得已的时日,等他们的城市空无一人,饥饿将恶狼逼出树林的时刻,他们才会去索多姆城。这就是说,这里发生的一切,几乎与在伦敦,柏林,罗马,彼得格勒或巴黎发生的没有差别。
总而言之,那天在我去拜访公爵夫人前,我并未考虑得这么远,当时只顾集中精力注意絮比安与夏吕斯的结合,也许错过了目睹熊蜂为花授粉的情景,为此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