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地名:地方 4
我的外祖母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出门在外,不应该再有什么交往,上海滨不是为了去看望人的,要做这种事在巴黎多少时间都有;这宝贵的时间应该全部在露天,面对海浪来度过,而礼尚往来、客气俗套会使你浪费宝贵的时间。她还以为所有的人都同意她的这个观点,她下令,老朋友在同一旅馆中巧遇,要演一出相互隐姓埋名的戏。她觉得这样更方便一些。听到旅馆经理提到那个姓氏,外祖母只是扭过头去,作出似乎没有看见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样子。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明白我的外祖母并不一定要相认,于是自己也漫无目标地望去。她走远了。我孤独地留在那里,好似一个落水者,一艘船只似乎靠近了他,但是,接着,并没有停下便消逝了。
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也在这个餐厅中用餐,不过是在另一头。住在旅馆里的人或者来这里拜访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甚至不认识德·康布尔梅先生。有一天德·康布尔梅先生和妻子接受邀请与首席律师共进午餐,果然我看到他并未向那位老妇人打招呼。首席律师与这位绅士同桌进餐,觉得十分光彩,喜不自禁。他回避往日的朋友,只远远向他们挤挤眼睛,以便(还算是不加声张地)暗示这一历史性重大事件,为的是不要让人理解为这是敦请他们前来。
“喂,我想您混得不错,成了个时髦人物啦!”当天晚上首席审判官的老婆对他说。
“时髦?为什么?”首席律师问道,故作惊讶地掩饰自己的喜悦,“是因为我请的客人吗?”感到自己再装不下去了,他这样说道,“可是有几位朋友共进午餐,有什么可时髦的呢?他们反正得在哪儿吃饭呀!”
“就是,就是时髦!他们就是德·康布尔梅夫妇吧,是不是?我确实认出来了。那是一位侯爵夫人。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并不是通过娶妻得到头衔的。”
“嗨,她是很朴实的一位女子,非常可爱,一点没有客套。我以为你们会来,我直跟你们打招呼……你们来了,我不就给你们介绍了!”他用轻微的讥讽口吻使这个提议的重要性稍微减弱一些,就像阿絮埃吕斯对爱丝苔尔说“要不要把我这列国给你一半?”一样。
“不,不,不,不,我们还是躲起来,像平平常常的紫罗兰一样的好。”
“我再跟你们说一遍,你们不该那样,”首席律师回答道,反正危险已经过去,他胆子壮起来了,“他们还会把你们吃了!咱们玩牌吧?”
“太好了,我们都不敢跟您提这个了,你们现在请侯爵夫人吃饭了!”
“噢,算了吧,这些人毫无不同寻常之处。喂,我明天晚上要去跟她们吃饭。你愿意不愿意替我去?我这么说是真心诚意的。说老实话,我也一样喜欢待在这里。”
“不,不,不!……那人家要把我当反动分子撤职了!”首席审判官大叫大嚷道,因为自己开的这个玩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您也一样,人家在菲特尔纳接待您。”他扭过身对公证人说话,加上这么一句。
“噢!我每个礼拜天去,一个门进,另一个门出。但是他们可不像在首席律师家那样在我家吃饭。”
德·斯特马里亚先生那一天不在巴尔贝克,真叫首席律师遗憾。但是他很狡诈地对饭店侍应部领班说:
“埃梅,你可以告诉德·斯特马里亚先生,他并不是在这间餐厅里吃饭的唯一贵族。今天中午与我一起用午饭的那位先生,你可看见?嗯?小胡子,军人模样?对,那就是德·康布尔梅侯爵!”
“真的吗?怪不得呢!”
“这应该向他表明,他并不是唯一有贵族头衔的人。捉弄捉弄他好了!煞一煞这些贵族的威风,不是坏事。埃梅,你知道吗,我说的这些话,请你一点也别告诉他。这倒不是为我自己。再说,这些他全知道得一清二楚。”
第二天,德·斯特马里亚先生知道了首席律师为他的一个朋友辩护的事,亲自出马自报家门。
“咱们共同的朋友德·康布尔梅夫妇本来正是打算让咱们在一起聚聚的,不巧咱们安排的日程凑不到一块,总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首席律师说道,像所有撒谎的人一样,自以为人家是不会设法弄清某一个无足轻重的细节的。实际上某个细节便足以(如果碰巧你掌握了朴素的事实真相,那真相与这细节相互矛盾)揭示某人的性格,并叫人永远对你存有戒心。
我像往常一样望着德·斯特马里亚小姐。她父亲走开去与首席律师谈话时,就更方便。她的仪态显得异常放肆,又始终特别优美。例如,她双臂支在桌上,将酒杯举到前臂之上,目光冷淡,很快就无精打采,固有的、家传的生硬,她的声音中个人的抑扬顿挫掩盖不住这种冷淡和生硬,从口气里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些东西。这使我的外祖母非常不快。那是返祖遗传的傲慢,每当通过某个眼神或某种声调她表达完了自己的思想之后,就要回到那种傲慢的表情上去。这一切必须使注视她的人想到她的家系上去,是这个家系将这种缺乏人情味、缺乏敏锐感受和缺少宽大胸怀传给了她。有时她的目光从眼珠那飞快干涸的背景上瞬息闪过,从这目光中可以感到几乎谦恭的温柔,那是感官享乐占主导地位的滋味赋予世界上最骄傲的女子的温柔。这女子转眼间就只承认一种威望,那就是任何可以使她体会到这些感官享乐滋味的人在她面前的威望,哪怕是一个喜剧演员或者江湖艺人。为了他,说不定她会离开自己的丈夫一整天。有时她的面色现出肉感而且鲜艳的玫瑰色,这玫瑰在她那苍白的双颊上盛开,那面色犹如将肉红色加进了维福纳河中白色睡莲的花蕊。从某些这样的目光和这样的面色中,我似乎感觉到,她说不定会轻易应允,让我前来在她身上寻找她在布列塔尼过的那么富有诗意的生活的味道。也许是太司空见惯了,也许天生与众不同,也许厌恶自家的贫穷或吝啬,她似乎并未给这种生活找到很大的价值,不过,在她的身上就暗暗包含着这种生活。
遗传给她的意志力,储备量甚微,赋予她的表情某种懦弱,大概她从那微量的储备中找不到抵抗力量的源泉。她每次用餐都戴一顶灰色呢帽,从不变样,帽上插着一根已有些过时却又自命不凡的羽毛。在我眼中,这顶呢帽使她变得更加温柔,并不是因为这帽子与她那银白和粉红的面色十分相谐,而是因为这顶帽子使我设想她很贫穷,这就使她与我更加接近。父亲在场,她必须取一种合乎习俗的态度,但是对于她面前的人有何感受,如何对这些人进行分类,她已经有了与其父亲不同的原则。说不定她在我身上并没有注意到地位不够,而是注意到了性别和年龄。如果哪一天德·斯特马里亚先生单独出门,不带着她,特别是如果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走来坐在我们的餐桌上,使她对我们产生一个概念,我可能会壮起胆子去接近她,说不定我们就能交谈几句,约会几面,关系更紧密了。如果有一个月,她父母不在,她一个人就留在那富有浪漫情调的古堡中了。黄昏时节,在海浪汩汩敲击的橡树下,在那色泽暗淡下去的水面上,欧石南粉红的花朵发出更柔和的闪光,说不定那时我们两人就能单独散步了。我们会一起足迹踏遍这个岛屿。对我来说,这小岛充满了魅力,因为它隐藏着德·特斯马里亚小姐的日常生活,因为它安眠在她双眼的回忆中。当我穿过这些地点,这些地点以那么多的往事包围着她,我似乎感到只有在这里,我才真正地拥有她。这些往日的回忆如一层面纱,我的欲火真想将它掀开。还有大自然在女性与某些人之间投下的回忆(怀着同样的意图,大自然对所有的人,在他们与最强烈的快感之间,放上传宗接代的行为;对昆虫,在花蜜前放上花粉,好让昆虫将花粉带走),以便他们受到这样更能完全占有她的幻觉欺骗之后,不得不首先占有自然景色,她就在这景色之中生活。比起肉欲的快感来,这景色对他们的想象更有用。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肉欲的快感,这景色是不足以吸引他们的。
可是这时我必须将视线从德·斯特马里亚小姐身上移开了,因为她父亲已向首席律师告辞,并且回来坐在她的对面,搓着双手,好像一个人刚刚得了什么宝物一样。他大概认为结识一位重要人物是一件奇怪而简短的举动,这举动本身就已足够;为了扩展这一举动所包含的全部意义,握一握手,注视一下也就够了,并不需要立即交谈,也不需要事后有什么交往的。至于首席律师嘛,这次会见那初次的激动一过去,他就像平日人们有时听见他谈话那样,对旅馆侍应部领班开了腔:
“埃梅,我可不是国王;你去国王身旁服侍吧……喂,这头一道菜小鳟鱼,看上去很好吃,咱们再向埃梅要点。埃梅,你们做的这小鱼,我看完全可以再叫几盘。你再给我们送点来,埃梅,悄悄地。”
他不时反复叫着埃梅的名字,这就使得他请什么人吃饭时,他的客人会对他说:“我看出来,你在这里完全和在家里一样嘛!”从这种想法出发,客人觉得也应该嘴里不断地叫着“埃梅”,这里面既有胆怯,又有俗气,又有愚蠢。某些人认为,一字不差地模仿跟他们在一起的人,是既聪明又漂亮的事,这些人就是又胆怯,又俗气,又愚蠢。他不断地重复这名字,但是面带笑容,因为他既要将他与旅馆侍应部领班的良好关系展现在人们面前,又要将自己高于他的那种优越感表现出来。旅馆侍应部领班也一样,每次他的名字又出来的时候,他都既感动又骄傲地微笑着,表明他既感到受抬举,又完全明白那是开玩笑。
大旅社这间宽大的餐厅,一般是座无虚席的。对我来说,在这里用饭总是很吓人的事。当旅社的业主(或者是合伙人公司选出的总经理,我不太清楚)来到待上几日时,这种情形尤甚。此人并非这一家豪华旅馆的业主,而是七八家旅馆的主人。这些旅馆遍布法国各地,他就在这些旅馆之间往来穿梭,在每一处不时待上一个星期。这时,几乎就在晚餐开始时,每天晚上在餐厅入口处,这个小老头儿就会出现,白头发,红鼻子,不动声色,衣冠整齐,不同寻常。据说,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在蒙特卡洛,他都以欧洲最大的旅馆主之一而赫赫有名。
有一次,晚餐开始时我出去了一会,回来时从他面前经过。他向我施礼,显然是为了表明我是他的顾客,但是十分冷淡。我无法辨清这种冷淡的原因,是一个人忘不了自己的身份,而表现出的矜持,抑或是对一个无足轻重的顾客的蔑视。反过来,面对那些十分重要的客人,总经理鞠躬时亦同样冷淡,但是腰弯得更深一些,毕恭毕敬,垂下眼皮,好像在葬礼上站在死者父亲面前或圣体面前一样。除了这种冷淡而又难得的敬礼之外,他一动不动,似乎为了表明他那前突而又熠熠闪光的双眼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在“大旅社的晚餐”中,既保证各种细处完美,又保证总体和谐。显然他感到自己比导演高明,比乐队指挥高明,是真正的大元帅。他认为,将凝视提高到最高程度,就足以保证一切就绪,犯下的任何过失也不会导致完全溃败。为了负起自己的责任来,他不仅仅不作任何手势,甚至眼睛也不眨一眨。由于注意力集中,那眼睛几乎都化成了化石。可这眼睛对全部行动一览无余,而且指导着全部行动。我感到甚至我那羹匙的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一喝完汤,他就溜之大吉了。可是他刚才的检阅,叫我整个晚餐过程都没有胃口。
他的胃口倒极佳,因为他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与所有的人同时在餐厅中用午餐。大家都看得出来,他那餐桌只有一点特殊,那就是在他吃饭过程中,另一位经理,平常的那位,一直站在他身旁与他谈话。因为这位经理是总经理的下级,他极力拍总经理的马屁,而且对总经理怕得要命。吃午饭时我的恐惧有所减少,因为总经理这时消失在顾客之中,极力不引人注目,如同一位将军坐在一家饭馆里,饭馆中也有士兵,他要显出不管他们的模样。尽管如此,穿制服的仆役环绕四周,门房向我宣布“他明天早晨走,到迪纳尔去。从那,他到比亚里茨去,然后到戛纳去”时我总算呼吸更自由一些了。
我在旅馆中没有什么交往,而弗朗索瓦丝结交了许多熟人,这就使我在这里的生活不仅很凄凉,而且很不舒服。看上去,似乎她结交的人应该使我们办事方便。实际则正相反。虽然那些无产者很难叫弗朗索瓦丝把他们当熟人待,只有在极为彬彬有礼待她的某些条件下,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反过来,他们一旦达到这种地位,那弗朗索瓦丝心中就只有他们了。她的老经验已经教她明白了,对她主人的朋友,可以丝毫不受约束。如果她有要紧的事,就可以把一位前来看望我外祖母的太太打发走。但是对她自己的熟人,就是说那些难得为她那难得的友情所接纳的平民百姓,她的行为可是遵照最细致周到、最绝对的外交礼仪的。
弗朗索瓦丝认识了主管饮料的掌班,认识了一个小小的贴身女仆,她是给一位比利时太太做长裙的。弗朗索瓦丝认识他们以后,午饭后再也不马上上楼为我外祖母准备各种器物,而是在一小时之后,因为主管饮料的掌班要给她弄咖啡或者药茶喝,那个贴身女仆要她去看自己怎样做衣裳。而拒绝他们是不可能的,是属于不可为之事之列。此外,她对那个小贴身女仆特别关心。那人是一个孤儿,几个陌生人将她养大,她就要到那些人家里去过几天。这种情形激起弗朗索瓦丝的怜悯之情,也激起她那善意的蔑视。她自己有家庭,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所小房子,她的兄弟在那里养了几头乳牛。她不能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视为她的同类。这个小姑娘希望八月十五时去看望她的恩人。弗朗索瓦丝情不自禁地反复叨念着:“她真叫我好笑。她说:‘我希望八月十五回家去。’她说‘家’!那根本不是她的老家,而是收养她的人,可她还说‘家’,好像真是她的家似的。可怜的小姑娘!她真穷得可以,都不知道什么叫有个自己的家了。”
弗朗索瓦丝与顾客带来的一些贴身女仆要好,这些人跟她一起在“邮件处”用晚饭。她们看见她那漂亮的花边便帽和苗条的体态,把她当做是一位太太,说不定是贵族太太,因境况不佳或者对我外祖母非常依恋而来给她当个伴。如果弗朗索瓦丝只与这些人要好,一言以蔽之,如果她只与不是旅馆的人要好,那害处还不大,因为她还不会妨碍旅馆的人为我们做事。其实,即使她不认识旅馆的人,这些人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对我们有什么用。可是弗朗索瓦丝也与一个饮料掌班、一个厨房里的人、一个管一层楼的女管事交上了朋友。结果是,在我们的日常起居上,弗朗索瓦丝新来乍到,还什么人都不认识时,为一点点小事,她就乱按铃叫人。有时时间不合适,我外祖母和我都不敢按铃,她却敢。我们如果为此对她稍加批评,她便回答说:“花了不少钱嘛,就得这样!”似乎那钱是她付的。而现在,自从她成了厨房里一个大人物的朋友后,我们本以为这对我们住得舒服一些是个好兆头,然而不是这样,如果外祖母或我脚冷,哪怕是正常时间,弗朗索瓦丝也不敢按铃。她说,这样会叫人产生不好的印象,因为这等于逼他们再把锅炉升起来,或者妨碍仆人吃晚饭,他们会不高兴的。最后她还要用上一个固定词组:“事实是……”虽然她自己说时也不大有把握,可是这句话的意思仍很明显,明明白白地是说我们不对。我们也不坚持,生怕她再对我们来上一个固定词组,而且更厉害得多:“有什么了不得!……”结果是:因为弗朗索瓦丝成了烧热水的人的朋友,我们反倒再也没有热水了。
最后,通过我外祖母,我们也认了一个熟人,虽然她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有一天早晨她和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一扇门边迎面相遇,不得不上前搭话,事先双方都作出惊讶和犹豫不决的手势,作出后退、怀疑的动作,最后又因礼节和高兴做出抗议的动作,就像莫里哀戏剧的某些场面一样:两个演员相距几步远,但是长时间各自在一边进行独白,忽然,他们你看见了我,我看见了你,最后又两人一起说起话来,对话之后就来了个合唱,两人拥抱在一起。
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出于谨慎,过了一会就想离开我的外祖母。可是外祖母相反,更希望一直挽留她到午饭时刻,极力想知道她是怎么搞的,收到信件既比我们早,又能吃到上好的烤肉(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很贪吃,她很少品尝旅馆里的饭菜。我们是在旅馆里用餐的。我的外祖母总是引用塞维尼夫人的原话,认为旅馆的饭菜是“富丽堂皇到叫人饿死”的)。从此,侯爵夫人养成了习惯,每天在餐厅里等人家给她上菜时,便到我们身旁坐一会,而且不许我们站起身来,不许我们在任何事上为她忙碌,至多在我们吃完午饭,桌上杯盘狼藉的时刻,常常多待一会与她聊聊。
我呢,为了能爱上巴尔贝克,为了保持我置身于地球尽头的想法,我竭力向更远的地方望去,只看见大海,在那里寻找波德莱尔所描写的各种效果,只有上什么大鱼的日子我的目光才低垂下来注视餐桌。这海中魔怪与刀叉相反,与原始时代是同时代之物。那个时代,生命开始在大洋之中涌流,在西梅里安时代,鱼类那无数椎骨和蓝色、粉红色神经的躯体已经由大自然创造出来,而且是按照一种建筑蓝图,好像一座多彩的海上教堂一样。
一个理发师正在毕恭毕敬地服侍一位军官。一位顾客走进来,理发师见那军官认出了顾客,并与他搭起话来,聊上一会。理发师很高兴,他明白这两位属于同一阶层,去拿肥皂碗时,禁不住微微一笑,因为他知道在他这店里,在使用洗头肥皂这粗俗的活计之上,还可加上社会上的、甚至贵族味道的快乐。埃梅也像这个理发师一样,他看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发现了我们是老熟人,去给我们端漱口水时,那种微笑和一位很会适时走开的家庭主妇那既自豪又谦虚又非常不引人注目的微笑一样。也可以说那是一位兴高采烈而又深受感动的父亲,他密切地注视着在他的餐桌上行了订婚礼的子女的幸福,而又不去打扰这种幸福。再说,只要听人道出一个有贵族头衔的人名,埃梅就会显得兴高采烈。这与弗朗索瓦丝正好相反,谁若是在她面前说“某某伯爵”,她的脸色没有不阴沉下来,话语没有不变得干巴巴而又简短的。但这并不说明她钟爱贵族的程度就比埃梅差。
其次,弗朗索瓦丝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她能从别人身上找出其最大的缺点来。她很为此自豪。埃梅属于令人愉快又充满善良纯朴的一类人,弗朗索瓦丝则不然。给埃梅他们讲一件多少带点尖刻味道、但在报纸上没有的、尚未发表的事情时,他们便感到非常高兴,而且形诸于色。弗朗索瓦丝可不愿露出惊异的神色。奥地利大公鲁道夫,她从来就没想过有这么个人。若是在她面前说,这位大公并没有像人们认为确有其事那样已经死掉,而是还活着,她也会回答“对”,似乎她早就知道一样。此外,还应相信,她虽然那样谦恭地称我们为主人,我们也几乎完全驯服了她,但是她出身的家庭在自己的村庄里境况富裕,地位独立,享有一定威望,这个家庭的地位一定受到这些贵族的干扰。所以,即使是从我们嘴里她听到一个贵族的姓名,她也没有不强忍怒气的。而埃梅则相反,他自孩童时代起便在贵族家中当仆役,甚至可以说他是靠慈善在这些人家长大的。
因此,对弗朗索瓦丝来说,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因自己是贵族就需要向人讨饶。至少在法国,这正是那些大老爷和贵妇人的天才之所在,也是他们唯一操心的事。有些仆人,就他们的主人与他人的关系,不断收集些只言片语,从中有时得出错误的推理——就像人对动物的生活得出错误的推理一般。弗朗索瓦丝遵循这个倾向,总是觉得人家“亏待”了我们。再说,和她对我们极度偏爱一样,她从别人使我们不快中得到快乐,这也很容易使她得到这个结论。但是,当她看到,而且决不可能看错,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们和对她本人的百般殷勤照顾以后,她便原谅了这位夫人身为侯爵夫人,而且由于她不停地感谢这位夫人身为侯爵夫人,她喜欢这位夫人胜过我们认识的所有的人。这是因为我们认识的人当中,确实没有哪一个能努力做到这样持续不断地热情备至。每次我外祖母发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正看一本书,或者说觉得一位女友赠她的水果漂亮,一小时过后,一位贴身男仆就会上楼来将书或水果送给我们。待我们此后与她相见、向她表示感谢时,她总是作出要给她赠物找一个特殊用途以作为遁辞的模样,只是说:“那书并不是什么杰作,可是报纸到得这么晚,非得有点东西看不可。”或者说:“在海边,弄些可以放心的水果,是比较谨慎的做法。”
“可我觉得你们从来不吃牡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们说(更增加了我那时的厌恶印象,因为牡蛎的活肉叫我讨厌,更甚于粘乎乎的海蜇,这两样使我觉得巴尔贝克海滩黯然失色),“这一带海边,牡蛎非常鲜!啊,我要吩咐我的贴身女用人,去取我的信时将你们的信也一起取来。怎么,您的女儿每天给您写信?你们能找得出那么多话相互倾诉吗?”
我的外祖母沉默不语。可以相信这是出于蔑视。她在给我妈妈的信中反复地写到塞维尼夫人那句话:“刚刚收到一封信,过一会又想再收到一封,我全靠收信才能呼吸。我的这种感觉,能理解的人微乎其微。”下面的结论是:“我寻求属于这少数之列的人,我回避其他人。”我真担心她会将这个结论应用在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身上。她不得不转换话题,对前一天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叫人给我们送来的水果大加赞扬。那水果也确实精美之至,旅馆经理虽因自己的水果盘深受蔑视而妒意大发,依然对我说:“我跟您一样,比起其他任何餐后小吃来,我更喜欢水果。”我的外祖母对自己的女友说,旅馆里上的水果一般都非常糟糕,因此她对这些水果就更加喜欢。
“我可不能像塞维尼夫人那么说,”她补充一句道,“如果我们异想天开想找一个坏水果,则不得不叫人从巴黎弄来。”
“啊,对,您看塞维尼夫人的《书信集》。我从头一天就看见您手里拿着她的《书信集》(她忘了,她在门边与外祖母相遇之前,在旅馆里从未见过我的外祖母)。她总是操心她的女儿,您不觉得有点过分?她谈女儿谈得太多了,不可能是真心诚意的。她写的东西不够自然。”
外祖母觉得辩论毫无用处。为了避免在无法理解她之所爱的人面前谈论这些事,她干脆把手提包放在《德·博泽让夫人回忆录》上边,把那本书遮住。
弗朗索瓦丝戴着一顶漂亮的便帽,旅社的全体人员对她敬重备至。她下楼“到信件处去吃饭”,她称这个时刻为“中午十二点”。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如在这时遇到她,便拦住她打听我们的消息。弗朗索瓦丝将侯爵夫人委托的话转达给我们,她模仿着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嗓门说道:“她说:‘您一定向他们问好。’”她以为是逐字逐句引用那位夫人的话,可是歪曲的程度,不亚于柏拉图歪曲苏格拉底的话,或者圣约翰歪曲耶稣的话。自然弗朗索瓦丝对这种关切十分感动。外祖母担保说,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从前姿色出众。弗朗索瓦丝可不相信,她认为外祖母出于阶级利益在信口开河,富人反正总是护着富人。确实,那出众的姿色,如今已残留无多。除非比弗朗索瓦丝更具艺术家气质,否则是无法恢复这位夫人那已经毁坏的美貌的。要理解一位老妇人当初会怎样美丽,不仅要注视她,而且要对每个线条进行研究。
“我得想着哪一次问问她,是不是我搞错了,她是不是与盖尔芒特家有什么亲戚关系。”外祖母对我说。这话激起我满腔怒火。这两个姓氏,一个是通过亲身体验那低矮而可耻的门进入我的心中,另一个是通过想象那金色的大门进入我的心中。说这两个姓氏之间有共同的宗室,我怎能相信?
人们经常看见卢森堡亲王夫人走过,已经有好几天了。车马华丽,她本人身材高大,红棕头发,美丽非凡,只是鼻子有些过大。她在此地度假,住几个星期。她的敞篷四轮马车停在旅馆门前,一个小厮过来与旅馆经理说话,又回到马车旁,然后送来一些上好的水果(集各种水果于一个篮子之中,正如海湾本身将各个季节都汇集在一处一般),附一张卡片:“卢森堡亲王夫人”,上面用铅笔写了几个字。蓝莹莹的、闪闪发光的、滚圆的李子,跟此刻大海那么圆一样;透明的葡萄挂在枯枝上,好似明媚的秋日;天青石般的梨子。这些水果,送给哪一位隐姓埋名住在这里的王子呢?这不会是送给外祖母的女友的,亲王夫人希望来拜访她。可是第二天晚上,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就差人给我们送来了新鲜而又金光闪闪的串串葡萄、一些李子和梨。虽然李子已变成了紫色,犹如我们进晚餐时刻的大海;虽然天青色的梨子上,已漂着玫瑰色的云朵,我们还是认出了这些水果来自何处。
过了几天,上午在海滩上有交响乐音乐会演出,散场时我们遇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我坚信自己听到的作品(《洛亨格林》序曲,《坦豪斯尔》序曲等)表达了最高的真理,尽量提高自己以达到那作品的境界。为了理解这些作品,我从自身提炼出一切最美好、最深刻的东西,也将一切最美好、最深刻的东西赋予这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