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我来给你讲讲她的一些事情。时间是在半夜里,窗帘不透一点光线,街上寂然无声,只听到一位热恋男子夜归的哀怨声,鸟儿们还没开始它们例行的欢唱。她侧身躺着,背朝着我。黑暗里我看不见她,但听着她安静起伏的呼吸声,我可以为你描绘出她的体形。她高兴时可以一睡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在黑洞洞静悄悄的深夜,我观察过她,我能保证她一动不动。当然,这也许只能归结于消化良好和梦寐恬淡,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幸福的征兆。

我们两个夜里睡觉是不一样的。她像是随着温馨的潮汐轻柔摇曳而安然入睡,又满怀信心地漂游到天明。我可不那么甘愿睡着,而是奋力劈波斩浪,要不是为舍不得一个好日子离我而去,就是为一个倒霉日子耿耿于怀。我们无意识的那段时间里各自涌动着不同的意识流。我时常发现自己因为害怕岁月流逝和死亡而滚下床,因为一阵空虚袭来而惊慌失措;我醒来后双脚沾地,两手抱头,徒劳地(不善言辞很窝囊)大喊“不,不,不!”这么一来她只好抚慰我,让我平息下来,好像是在清洗一条刚从肮脏的河流中一路狂吠着回来的狗。

她的睡眠被打断的次数比较少,有时她睡到一半会尖叫起来,这就轮到我怀着护卫之心急切不安地翻到她那一侧。我彻底醒了,而她却透过睡意矇眬的嘴唇向我吐露她失声叫喊的起因。“一只很大的甲虫。”她会说,好像要不是那么大,她就不会找我的麻烦了;或者“台阶很滑”;或者“很讨厌的东西”。(这在我听来莫名其妙,说了等于没说。)然后,因为赶走了这只湿漉漉的癞蛤蟆,从她的系统内清掉了这污泥浊水,她叹口气,又回到洁净的睡眠。我躺着睡不着,手抓一只黏乎乎的两栖动物,一把烂泥碎渣在两只手上翻来掉去,又惊吓又钦佩。(顺带一句,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做的梦更加了不起。睡眠使恐惧民主化。在这里,丢一只鞋或没赶上火车的恐怖和游击队进攻或核战争的恐怖在分量上是一样的。)我钦佩她,是因为我们所有的人每天夜里都要睡觉,没完没了,一直到死,而这件事在她调理得比我要强多了。她搞得好像是个老练的旅行家,一个全新的机场对她来说全然不在话下。而我夜里人躺在床上,却像持一本过期护照的人,推着一辆轮子吱吱作响的行李车走向错误的行李转盘。

不管怎么说……她睡着了,侧着身子,背朝着我。常用的办法加上调整睡姿都没法让我入睡,于是我决定让自己偎依着她柔软身躯的曲线。我移动并把小腿紧靠着她在睡眠中肌肉放松的小腿肚,她感觉到我在做什么,半睡半醒之中举起左手将披在肩上的头发撩到头顶上去,裸露出颈背让我偎依。每次她这么做,我都为这种从不走样的睡眠礼遇感受到爱的震颤。我两眼噙泪而刺痛,强制自己不要把她弄醒,向她表白我的爱。在那一刻,她无意识地触到了我对她的感情的某个隐秘的支点。她当然并不知道;我从来没告诉过她夜里这个微小精细的愉悦。不过,我想我此刻是在告诉她了……

你认为她这么做时实际是醒着的?要我说,这听起来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客气——一种表示好意的动作,但不能以此证明爱在意识表层的下面扎了根。你持怀疑态度是有道理的:我们对相爱者的沉湎应当适可而止,他们在追慕虚荣这方面可以赶上政客。不过,我可以提供更多证据。你知道,她的头发一直披到肩膀。但在几年前,他们向我们保证夏天会大热好几个月,她就把头发剪短了。她的颈背暴露在外,可以整天地吻。黑暗中,当我们躺卧在一条床单下,我会像卡拉布里亚人一样出汗,此时夜晚中间的一段变短了,但还是有些难捱。这时,我把身子转向她朝我一侧成放松的S形的身体,她就会发出一声喃喃细语,要把那已经剪去的头发从她的颈背往上推。

“我爱你,”我悄声对睡眠中的颈背说,“我爱你。”所有的小说作家都知道,他们的艺术讲究婉转而忌讳直露。如果受到了说教方法的诱惑,作家应该想象一个潇洒的海船船长注视着眼前的风暴,忙着操纵镶有金边的把手转轮上的一个个仪器,顺着传声筒往下发出简练的命令。可是甲板下什么人也没有,引擎室从来就没有安装,船舵几百年前就断了。船长可以做得像模像样,不但做得让自己相信,甚至连一些乘客也信以为真;但是,他们的漂浮世界能否脱险不是取决于他,而是取决于狂风怒涛、冰山暗礁。

即使这样,小说作家有时对小说中的拐弯抹角感到不耐烦也是正常的。埃尔·格列柯在托莱多的《奥尔加斯伯爵的葬礼》下半部分画了一排面容瘦削的戴着又硬又宽的皱领的悼亡者。他们朝这边、朝那边凝视,做出一副悲伤的样子。他们当中只有一个径直往画外看,他用一种阴郁反讽的眼光盯着我们——而且是一种不带一点得意的眼光,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传统认为这个人物就是埃尔·格列柯自己。这是我干的,他说,这是我画的。应由我负责,所以我就面对着你们。

同散文作家相比,诗人写爱情好像更加容易。首先,他们拥有灵活变通的“我”(我一说“我”,你就会想在一两段文字里搞清楚我是指朱利安·巴恩斯,还是指哪个凭空造出来的人;诗人可以在两者之间摆动,在深厚感情和客观性两方面都讨巧)。还有,诗人好像能把糟糕的爱情——自私的、龌龊的爱情——变成好的爱情诗。散文作家就没有这种巧妙的不诚实的变换能力:我们只会把痛苦的爱情写成描述痛苦爱情的散文。所以,在诗人对我们谈爱情时,我们很艳羡(也有点不信任)。

他们写起所谓爱情诗之类的东西。还收集成册,叫做《大情人圣瓦伦丁世界爱情诗大全》之类的。还有情书,也收集成册,叫做《金鹅毛笔情书宝库》(可以邮购)。可是,没有一种样式可以冠以爱情散文的名称。听着就不对劲,简直就自相矛盾。《爱情散文:苦干家手册》。要到木工专业书柜去找。

加拿大作家梅维斯·加兰特这样写道:“关于夫妻实情的奥秘几乎是我们仅剩的真正的谜,如果连这个谜也被我们穷尽,就再也不需要文学了——真是那样,也不需要爱情了。”第一次读到这里,我在页边做了一个国际象棋的记号“!?”,表示一步棋虽然有可能是个妙招,但多半不太牢靠。可是,这一观点越来越让我信服,那记号就变成了“!”。

“我们留存后世的是爱情。”菲利普·拉金的诗《阿仑德尔之墓》最后以这一句谨慎地结束。这一行诗让我们感到吃惊,因为诗人作品中多半是挤出来的表现理想破灭、哗众取宠而又毫无意义的诗句。我们愿意受感召而振作起来;但我们应该先做出一个散文式的愁眉苦脸,对这一华彩诗句设问:这是真的吗?我们留存后世的是爱情吗?这么想倒不坏。如果我们死后,爱情依旧是发光的能源,这倒使人欣慰。早期的电视机在你关机时会在屏幕中央留有一个光斑,开始有一个弗罗林金币那么大,慢慢变小,最后消失在一点上。我小时候每天晚上都要看这个过程,心里有几分想要挡住它(而且以少年的忧郁眼光,把它看做是人类生存的微点无可挽回地消失在黑暗的宇宙之中)。爱情会像这样在电视机关掉后再亮一会儿吗?我自己看不到:一对恩爱夫妻中仅存的一个如果死去,爱情也就死了。我们死后如果还能留存什么东西的话,那多半是别的什么东西。拉金身后留存的不会是爱情,而是他的诗:这是很明显的。我每次读到《阿仑德尔之墓》的结束句,总是会想起威廉·赫斯基森。他是个政治家和金融家,在他那个时代很出名;但是,我们现在之所以还记着他,是因为一八三〇年九月十五日,在利物浦至曼彻斯特的铁路通车时,他成了第一个被火车轧死的人(他成为了,被变成了这个)。他爱过吗?他的爱情长久吗?我们不知道。他死后留存的只是他最后不当心的一刻;死亡把他凝固为一个浮雕像,昭示文明进步的实质。

“我爱你。”首先,我们最好将这几个词束之高阁;放进玻璃板后面的方盒子里,那玻璃板我们非得用臂肘才能击碎;放到银行里。我们不应该把这几个字眼像一管维生素C一样在屋里到处乱放。如果词语信手可得,我们就会不假思索地使用;我们就抵挡不住。哦,我们说是抵挡不住,但是我们可以做到。我们可以喝醉,或者寂寞,或者——最有可能——干脆来它个见鬼的满怀希望,这样一来,这些字眼就消失、耗尽、染污。我们觉得自己可能在爱,我们试着用这些字眼,看看是否贴切。在没听到自己说些什么之前,我们怎么能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别来这一套,那是站不住脚的。这些是堂皇的字眼,我们必须确保自己配得上它们。再听听这几个词:I love you。主语、动词、宾语:朴实无华,蕴意无穷。主语是一个短小的词,喻示爱者的自谦。动词较长些,但不带歧义,在传递心声的瞬间,舌尖急速从腭部弹开以发出元音。宾语和主语一样,没有辅音,发音时嘴唇向前突出,好像要接吻。“我爱你。”听起来多么认真,多么厚重,多么意味深长。

我想象世界上各种语言在发音方面有某种巧合。它们共同决议,这句话必须永远听着让人为之努力,为之奋斗,受之无愧。Ich liebe dich:深夜,嘴里含着香烟,说悄声话,主语和宾语正巧押韵,十分悦耳。Je t'aime:则是另一种程式,把主语和宾语先放到一边,这样就可以充分体味表明爱慕之心的长元音。(语法上也是叫人放心的:宾语放在第二,被爱者不至于突然变成另一个什么人。)Ya tebya lyublyu:宾语又一次放在令人宽慰的第二位置,但是这一次——虽然主语和宾语有押韵的意思——喻示着困难,有障碍要克服。Ti amo:也许听起来有点过于像开胃酒,但在结构上却充满了说服力,主语和动词,执行者和行为,都包含在同一个词里。

请原谅这种业余的分析方法。我会很乐意将这项研究工作交给某个致力于扩展人类知识总量的慈善基金会。让他们委托一支研究队伍仔细分析世界上所有语言的这一句话,看看有什么变化,找出其发声对听者有什么意义,调查幸福尺度是否随措词的丰富程度而改变。听众席有一个提问:有没有这样的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我爱你这几个词?或者这些词都消亡了?

我们务必将这些词保存在玻璃后面的盒子里。我们取出它们时务必小心。男人会说“我爱你”,用意是叫女人上床;女人会说“我爱你”,用意是叫男人娶她们;二者都会说“我爱你”,目的是为了抵御恐惧,为了通过语言使自己相信真有其事,为了使自己确信做出的许诺已经实现,为了欺骗自己以为许诺还没消失。我们要留心这类用法。我爱你不应该弥漫世间,成为通货和股份交易,为我们获取利润。如果我们允许,它就会这么做。还是把这句很好用的话留着对颈背轻声呼唤时用,颈背上本来就没有头发,但她仍用手做了一个推开头发的动作。

眼下我没和她在一起,你可能已猜到了。横跨大西洋的电话发出一种戏仿的、无所不晓的回声。“我爱你”,还没等她回答,我听到另一个金属的我在回应,“我爱你”。这样不好:发出回声的词语已经公布于众。我再试一次,结果一个样。我爱你,我爱你——这变成了某首尖着嗓门唱的流行歌曲,唱红一个月之后沦落到夜总会歌舞厅,那儿的摇滚歌手头发油亮,嗓音中充满欲望,唱着这歌让懒洋洋坐在前排的女孩子解除戒备。我爱你,我爱你,领头弹吉他的在一旁咯咯笑出声,击鼓手咧开的嘴里露出湿润的舌头。

我们对爱情及其语言和动作要一丝不苟。如果要爱情来挽救我们,我们就必须清醒地看待爱情,就像我们应该学会清醒地看待死亡一样。学校里应不应该教授爱情?第一学期:友情;第二学期:柔情;第三学期:激情。为什么不呢?他们教孩子们怎样烹饪,怎样修车,怎样性交而不怀孕;我们推测,这些孩子在所有这些方面比我们那时要强多了,但是,如果他们不懂得爱情,所有这些对他们又有何益处呢?他们要靠自己对付着走过去。大自然也会接管过来,就像飞机上的自动导航仪。但是,我们只要有什么搞不懂的就把责任归咎于自然,那么,把自然设成自动就不太妙了。听天由命的童男处女经人撮合成婚,关灯之后从来没有从自然那里找到所有的答案。听天由命的童男处女被告知,爱情是许诺之地,是一条两人借以逃脱洪水的方舟。也许是一条方舟,但却是一条流行食人肉的方舟,一条由某个花胡子昏老头掌管的方舟,这老头用歌斐木手杖敲你的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扔下船去。

让我们从头说起。爱情使你幸福吗?没有。爱情使你所爱的人幸福吗?没有。爱情使一切变好?确实没有。当然,我曾经相信这一切。谁又不是呢(谁在心灵深处不是一直在相信)?我们所有的书和电影里都是这样;千千万万的故事都是这样的美好结局。爱情如果不能解决一切还要它干什么?单凭我们渴望爱情的热切程度,我们就可以肯定地推断,一旦获得爱情,日常的痛苦即可化解,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收到除忧祛痛之效。

夫妻相爱,但并不幸福。我们的结论是什么呢?说他们中有一个不是真正爱另一个;说他们相爱只到一定程度,还不充分?我不同意这个真正;我不同意这个充分。我一生已爱过两次(这在我看来够多的了),一次幸福,一次不幸福。正是那次不幸福的爱给了我最多有关爱情实质的启示——但不是在当时,而是在很多年之后。日期和细节——你看这怎么好就怎么往里加。我那时在恋爱,爱了很长时间,好多年。起初,我无所顾忌,尽情快乐,带着一股自我陶醉的牛气;但大部分时间里,我还是不幸福,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为此百般烦恼。我爱她还不充分?我知道我爱得很充分——为了她我舍弃了自己未来的一半。她爱我还不充分?我知道她爱得很充分——为了我牺牲了她过去的一半。我们相依为命许多年,为我们发明的公式不灵验而烦恼。相爱并不带来幸福。我们却顽固坚持相爱会带来幸福。

后来,我认清了我所认为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我们把它当做一种活力。我的爱情促使她幸福;她的爱情促使我幸福:这还能有错?就是错了;这样就造成一种错误的观念模式。这就寓意着,爱情是一根魔杖,能解开错综复杂的死结,能让大礼帽里填满手帕,能在空中变出翩翩的白鸽。但是,这种模式不是来自魔术!而是来自粒子物理。我的爱情没有,也无法使她幸福;我的爱情只能释放出她内心感受幸福的能力。这下事情好像就比较好懂了。为什么我不能使她幸福,为什么她不能使我幸福?很简单:你期待的原子反应没有发生,你用来轰击粒子的射线的波长搞错了。

但是,爱情不是原子弹,我们还是做一个更平常的比喻。我正在密歇根一个朋友家里写这些。这是一个普通的美国住宅,里面有靠技术才能发明出来的各种玩艺(独缺制造幸福的玩艺)。他昨天驾车把我从底特律机场接到这里。我们转进房前车道时,他把手伸进手套袋里去取遥控器,熟练地按一下,车库门就翻卷上去。我建议的就是这种模式。你快进家门了——或者以为是这样,快到车库时,你试着做例行的魔术。一样也不动;门还是关着。你再来一次。还是一样不动。你坐在车道里,发动机还开着,开始时纳闷,然后是焦急,再往下因为想不通而发火;你坐在那里几个星期,几个月,年复一年,等着门打开。但你身在一辆错误的车里,停在错误的车库前,等在错误的住宅外面。这么多的麻烦当中有一项是:心脏不是心形的。

W. H.奥登写道:“我们必须相爱,否则只有死亡。”此话引来E.M.福斯特的一番宣言:“因为他曾经写过‘我们必须相爱,否则只有死亡’,他可以命令我跟随他走。”可是,奥登并不满意这行写于“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的著名诗句。“那是该死的谎言!”他评论说,“反正我们注定要死亡。”所以,等到再印这首诗时,他把这一行改为更合逻辑的“我们必须相爱,而后死亡”。后来,他索性把这一句全部删掉。

由否则改为而后,这是诗坛最有名的修改之一。我第一次见到这一修改时,很赞赏作为评论家的奥登修改诗人奥登时所表现出的坦诚和严厉。如果一行诗听来悦耳但不真实,那就删去——这种做法一扫作家群中常见的自我陶醉,令人振奋。现在我就没那么肯定了。我们必须相爱,而后死亡当然有自己的逻辑性;就人类状况这一命题而言,其意义和警觉性也就类似于我们必须收听无线电广播,而后死亡或者我们必须记得给冰箱除霜,而后死亡。奥登对自己的措辞存有疑虑自有其道理;但是,因为我们免不了一死(或者因为那些不爱的人并不马上断气),就说我们必须相爱,否则只有死亡这一句不真实,则是抱了一种狭义或健忘的观点。对否则这一句有同样合乎逻辑的几种解读方法,而且更具说服力。第一种很明白的解读是这样:我们必须相爱,因为如果不这样,我们很可能以互相残杀而告终。第二种解读是:我们必须相爱,因为如果不这样,如果我们的生活失去了爱情的动力,那么,我们还不如死去。如果说,那些从别的东西中获得最大满足的人过的是空虚的生活,是装腔作势的寄居蟹,用不属于自己的贝壳包裹着在海底招摇过市,这种说法肯定不是什么“该死的谎言”。

这是难以对付的领域。我们必须精确,绝不能感情用事。如果我们要把爱情和类似权力、金钱、历史和死亡这些狡诈的、强硬的概念对立起来,那么,我们一定不要退缩自守,自鸣得意,或者故弄玄虚。爱情的笼统主张,它所具有的孤立主义强大功能,都能为它的敌人所利用。那么,我们该从何处做起呢?爱情可能会带来或者可能不会带来幸福;不管结果是否带来幸福,其首要作用是提供活力。你何时像初恋时那样能说会道,不需太多睡眠,急切地再度做爱呢?贫血者开始容光焕发,而正常健康者则变得精力过剩。其次,爱情给人昂首挺胸的信心。你感觉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挺身站立起来;只要这种感觉还在,你就无所不能,你可以对付整个世界。(我们能否明确这点区别:爱情增强信心,而性占有只是扩张自我?)再者,爱情让人看得更清:它是眼球的雨刮器。你何时像初恋时那样看东西都看得清清楚楚呢?

我们观察自然界时,是否看到爱情是从哪里来的?没有真正看到。有少数物种显然是终身配对的(可是,想想在那长途迁徙遨游和夜间飞行中有多少淫乱的机会);但是总体而言,我们只看到人们在使用强权,施行统治和寻求性安慰。女权主义者和大男子主义者对自然界有不同的解释。女权主义者在动物王国里寻找无私行为的范例,看到此处彼处雄性动物做着被人类社会视为“女性”的工作。想想帝企鹅吧!孵蛋的是公企鹅,把蛋放在脚上带着走,用自己的下腹部包裹好几个月,使其免受南极的严寒……是啊,大男子主义者答道,那公海象又怎样呢?整天就在海滩上到处躺躺,看到母海象,见一个就操一个。遗憾的是,公海象的行为比公企鹅的更带普遍性,这看来确属实情。像我这样了解自己这一性别的人,我倾向于对公企鹅的动机持怀疑态度。公企鹅可能是这样盘算的,如果你要在南极呆上好几年,那么,最聪明的做法莫过于在家孵蛋,而把母企鹅派出去到冰冷的水里逮鱼。它这样安排事情可能就是为自己图方便。

这么说来,爱情是从哪里来的?严格讲来,爱情并不是必需的,对不对?没有爱情,我们可以像水獭一样筑坝。没有爱情,我们可以像蜜蜂一样组织复杂的社会。没有爱情,我们可以像信天翁一样长途跋涉。没有爱情,我们可以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堆里。没有爱情,我们可以像渡渡鸟一样作为一个物种而灭绝。

爱情是不是一种有助于种族生存的有益突变?我看不出来。譬如,是不是因为注入了爱情,勇士们就会为了活命而更勇猛地作战,内心铭刻着对烛光、壁炉、温暖家室的回忆?不见得:世界历史使我们认识到战争的决定因素是新式的箭头、精明的将军、吃饱的肚子、对掠夺的期盼,而不是思乡的愁绪。

那么,爱情是不是一种和平年代冒出来的奢侈品,如同绗缝棉被?令人愉悦,复杂,但又无关紧要?一种偶然演变,通过文化而得以加强,正巧摊上爱情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我有时会这么认为。在美国西北边远地区曾经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我不是在杜撰),他们过着一种特别悠闲的生活。他们与世隔绝,不用担心敌人来犯,他们耕种的土地无比肥沃。他们只要朝背后扔一颗干瘪的豆子,地里就蹿出一棵植株,豆荚便雨点般向他们倾泻。他们健康,知足,没有滋生任何互相残杀的兴趣。因此,他们手头有的是时间。毫无疑问,他们精通懒惰社会的种种专长;毫无疑问,他们的编篮工艺是洛可可式的,他们的性爱技巧具有更高的体操水平,他们用捣碎的叶子诱人麻木昏睡,效果越来越好。我们对他们这些方面的生活并不了解,但我们确实知道他们把富裕的空闲时间主要用来干什么。他们你偷我,我偷你。他们乐此不疲,而且非常拿手。当他们摇摇晃晃走出帐篷时,又迎来太平洋晴空万里的一天,他们会呼吸着甜蜜的空气,互问前一天夜里搞些什么名堂。回答一般是难为情地供认——或者得意地夸耀——行窃。老红脸的毯子又叫小灰狼给偷去了。你有没有这样?他正朝这儿来,这小灰狼。你又搞了什么鬼?我?哦,我只是把图腾柱顶上的眉毛给扒走了。唉,又是这玩意儿。真没劲。

我们是不是就该这样来想那爱情?爱情并不是来帮助我们生存,就像印第安人行窃不是为了生存一样。但它赋予我们个性,赋予我们目的。如果把那些印第安人热衷的小偷小摸给去掉,他们就没那么容易定义自己了。那么,这是否就是一种胡乱突变?我们种族繁衍并不需要它;实际上,它对有序的文明起妨碍作用。如果我们不用为爱情操心,性欲就会简单得多。婚姻就会更加直截了当——说不定还更加持久。如果我们不为爱情而折腾,不为其来临而狂喜,不为其离去而恐惧。

如果我们观察世界历史,就会觉得很奇怪,居然把爱情也包括进去了。这是赘疣、畸变、正题之外的牵强附会。它让我想起那些半个门牌号码的房宅,按照正常的地图标记法本不该有这些房宅。那一周,我去了这样一个北美地址:扬街2041?号。2041号房主肯定是在某个时候卖出去一小块地,于是盖起这么一座半个门牌号码、得到一半认可的房子。但是,人们可以很舒服地住在里头,人们把它叫做家……德尔图良a讲到基督教信仰时说,正因为其不可能才见真。也许爱情正因为并非必不可少才至关重要。

她是我的世界的中心。亚美尼亚人认为阿勒山是世界的中心;但这座山被三个大帝国瓜分,亚美尼亚人最后一点也不剩,所以,我就不继续打这个比方了。我爱你。我又在家了,这些词语没有模仿的回声了。Je t'aime.Ti amo(加上苏打)。如果你不善言谈,没有赞美语言,你可以这么做:两手在手腕处交叉,手掌朝向你自己;手腕交叉置于心上(反正是你的胸部中央);然后将双手向外移动一小段距离,两手张开朝向你的爱的对象。这就跟演说一样雄辩。再想象表达柔情蜜意的各种可能的调整变换,可以用来表达细微感情的方式包括吻指关节,对合手掌,摆弄指尖,指尖上的螺纹刻有我们的个性标志。

但是,对合手掌会误导。心脏不是心形的,这是我们的问题a德尔图良:迦太基基督教神学家和哲学家。

之一。我们难道不是想象有某种巧妙的两瓣合一体,其形状体现了爱情如何将两个各自分开的一半融合为一个整体吗?我们想象这个很有生气的象征图形,其鲜红色可以起因于强烈的羞红,也可以归咎于肿胀充血。医学教科书并不令我们即刻清醒;书里的心脏画得像伦敦地铁图。主动脉,左右肺动静脉,左右锁骨下动脉,左右冠状动脉,左右颈动脉……看上去错落有致,各司其职,宛若信心坚定的泵管网络。你觉得血在这里按时流淌。

下面这些事实足以振聋发聩:

——胚胎期首先形成的器官是心脏;在我们还只有菜豆一般大小时,就可以看到心脏不停地搏动。

——小孩的心脏从比例上看比成人的心脏要大得多:是其总体重的1/130,在成人则是1/300;

——一生中,心脏的大小、形状和位置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

——死后,心脏呈金字塔状。

我在科里根斯买的牛心重两磅十三盎司,要付两点四二英镑。这是能搞到的最大的动物心脏标本;但也跟人挂上了钩。“他有一颗牛心”:这是帝国故事、冒险故事、儿童故事里的一句话。那些头戴木髓遮阳帽的骑士用军用手枪瞄准,一枪就把犀牛干掉了,而上校的女儿这时则吓得躲在猴面包树后面,这些骑士本性单纯,但是要按这头牛来判断,他们的心可不简单。这个器官沉甸甸,胖墩墩,血淋淋,紧凑密实,像个凶猛的拳头。这真东西可不像教科书里的地铁图,而是封闭的、秘而不宣的。

我和一个放射科医师朋友把牛心切开。“这头公牛没多久好活了。”她评论说。这颗心要是放在她的一个病人身上,他在丛林中披荆斩棘也走不了多远。我们用一把萨巴蒂埃厨刀做我们自己的小小探索旅行。我们切入左心房和左心室,赞叹这厚厚的一大团肌肉。我们抚摸像里沃利街时装一般的光滑内衬,把手指伸进出口。静脉有拉伸的弹性,动脉结实而有韧劲。左心室里有一个死后凝结的血块,像葡萄酒渣。我们时常在这一堆密密实实的肉里摸不到头绪。这颗心的两半并不像我所异想天开的那样轻易分开,而是像要淹死的恋人拼命抱成一团。我们两次切入同一个心室,以为我们找到了另一个心室。我们赞叹灵巧的阀门系统,还有遏制各个阀门不要开得过大的腱索:一个坚韧的小小降落伞背带,防止伞盖过度展开。

我们完事之后,这颗心就一直躺在血迹斑斑的报纸垫上,只能煮了吃,而且也不会好吃。我翻阅了烹饪书籍,想看看我能用它做些什么。我还真找到一种菜谱,是在心里面填料再佐以米饭和柠檬块,但听上去不太诱人。它肯定配不上发明这道菜的丹麦人给它起的名字。他们把这道菜叫做“热恋”。

你记不记得那爱情的自相矛盾,热恋(起初是大写,就跟菜谱一样)最初几周几个月的自相矛盾——关于时间的自相矛盾?你在恋爱之中,在这一刻,骄傲和忧虑在你内心里斗争。你的一部分想叫时间放慢:因为你告诉自己,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在恋爱,我要品味它,琢磨它,悠然沉溺于其中;愿今日地久天长。这是你诗意浪漫的一面。但是,还有你平淡乏味的一面,鼓动时间不要放慢,而是加快。你平淡乏味的一面像个多疑的律师悄声细语地说,你怎么知道这是爱情,这才不过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不会知道是否真有其事,除非你(还有她)在,嗯,至少过了年把之后还是同样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你过的日子不是一种蜻蜓点水式的错误。不管你多么快活,得让这段日子尽快地过去;在这之后,你就可以弄清楚,你是否真的在恋爱。

一张相片在一盘液体中显影。在此之前,这只是一张空白相纸,密封在不透光线的袋子里;现在它具有了功能、影像、确定性。我们赶紧把相片滑入定影盘中,固定住那个清晰而又脆弱的瞬间,使那影像更加结实,不易剥落,至少维持它几年。可是,如果你把相片掷入定影液,而药剂不起作用,又会怎么样呢?这一进程,你感觉到的这种爱的动态,就不会固定下来。你有没有见过相片一直不停地显影,直到它整个表面变黑,那精彩的瞬间全被抹煞?

这种爱情状态是正常还是不正常?从统计学上看,当然是不正常。婚礼照片上那些有意思的脸并不是新郎和新娘的脸,而是簇拥在四周的宾客们的脸:新娘的妹妹(这终身大事会不会临到我头上?),新郎的兄长(她会不会冷落他,就像那贱货冷落我?),新娘的母亲(这真让我想起当年),新郎的父亲(要是这小子知道我现在知道的这一切——要是我那时知道我现在知道的这一切就好了),牧师(奇怪的是,就连张口结舌的人也会受这些古老誓词的感染而变得能说会道),皱眉头的青春少年(他们要结婚做什么?),不一而足。当中的这一对处于一种非同小可的不正常状态;可是跟他们这么讲试试看。他们的状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觉更加正常。他们都对对方说这才是正常的,这之前的所有时光,我们曾经以为是正常的,其实根本就不正常。

对这种正常状态如此坚信不移,认定他们的本质已由爱情加以显影定影,现在要永久地镶框,这给他们一种感人的自负。这确实不正常:还有什么时候自负居然能感人?只有在此时。再看一看那照片:研究这全家福中蕴含的在重大时刻那种一本正经的自我满足感。你怎么能不受感动呢?喋喋不休大表爱情的夫妻(因为以前还从没有人相爱过——没有好好地爱,是不是?)可能令人反感,但没法加以嘲弄。即使有时候有什么地方会让在感情上循规蹈矩的人发出得意的傻笑——在年龄、相貌、教育、抱负等方面有很大差别,此刻这一对却如漆面般容光焕发:笑得涎水直滴,一抹了事。老妇搂抱着小伙子,邋遢女人委身花花公子,女招待和苦行者拴在一起:他们都感觉极为正常。这一点应该感动我们。他们会宽容我们,因为我们没有爱得这样大张旗鼓,这样咋咋唬唬;而我们宽容他们时则要谨慎。

别把我的意思搞错。我不是在推崇一种形式的爱,贬低另一种形式的爱。我不知道审慎的爱和草率的爱哪一种更好些,富有的爱和一文不名的爱哪一种更可靠,异性的爱和同性的爱哪一种更性感,婚内的爱和婚外的爱哪一种更强烈。我可能很想开导你们,但这不是咨询专栏。我没法告诉你,你是否处在恋爱之中。如果你要问,那你多半就不是在恋爱,我只有这点可以奉告(就连这点都会出错)。我没法告诉你该爱谁,或者怎么爱:那一类学校课程虽然也讲“怎么去爱”,但同样也讲“怎么不去爱”(就像创作——你没法教他们怎样写或者写什么,只能给予有益的指点,指出他们写错的地方,节省他们的时间)。可是,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要爱。因为世界历史——它只会停在爱的半房前,将它夷为碎石瓦砾——没有爱便会陷入荒诞。世界历史若没有爱就变得自高自大,野蛮残忍。我们的随机突变因为并非不可或缺而变得至关重要。爱情不会改变世界历史(有关克娄巴特拉的鼻子的那些胡扯地地道道是情感论者的一套),但可以做一些重要得多的事情:教我们勇敢地面对历史,不理会它神气活现的趾高气扬。我不买你的账,爱情说,对不起,你没什么了不起的,要说你穿的这身制服可真傻冒。当然,我们恋爱并不是为了帮助解决这世界的自我中心问题;但这却是爱情比较靠得住的效用之一。

爱与真,这是至关重要的联系,爱与真。你何时曾像第一次恋爱时那样讲过那么多的真话?你何时曾那么清楚地看这世界?爱使我们看到真,使说真话成为我们的责任。躺在床上:听听这句话里的警示蕴意。躺在床上,我们说真话:这听起来像是一年级哲学入门里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句子。但不止(也不到)这么多:这是道德责任的描述。不要翻转眼球,不要发出讨好的呻吟,不要假装性高潮。用你的身体讲真话,即使——尤其当——这真话平淡无奇。床上是一块黄金地带,在那里你可以撒谎而没有人来抓你,在那里你可以在黑暗中叫喊哼唧,事后吹嘘你的“表现”。性爱不是表演(不管我们多么欣赏自己的脚本);性爱讲究的是真实。你在黑暗中怎样偎依拥抱,决定了你怎样看待世界历史。就这么简单。

我们被历史搞怕了;我们让那些年代日期骑在我们头上。

一四九二那一年,

哥伦布航海去探险。

后来呢?大家都变得更有智慧?人们不再建新的少数民族集聚区来搞老一套迫害?不再犯老错误,或新错误,或新形式的老错误?(历史会不会重演,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不对,这种过程过于宏大,过于考究。历史只是打个嗝,我们又尝到它多少个世纪前咽下的生洋葱三明治的味道。)

年代日期并不说真话。它们对我们大声吆喝——左,右,左,右,把它们捡起来吧,你们这些可怜虫。它们想让我们以为,我们总是在进步,总是在前进。可是,一四九二年以后发生了什么呢?

一四九三那一年,

他漂洋过海回家转。

我喜欢这种年代日期。让我们庆祝一四九三,而不是一四九二;庆祝回返,而不是发现。一四九三年发生了什么?当然是可想而知的荣耀,皇室的褒奖,哥伦布盾牌上的纹章晋级。但还有这么一件事。出发前曾经许诺,第一个看到新大陆的人可以得到一万个金币的奖赏。本来一个普通水手赢得了这份赏金,但等到船队返回之后,哥伦布却自己领了赏金(鸽子还在把乌鸦排挤在历史之外)。那个水手失望之下去了摩洛哥,据说他在那儿成了一个叛逆者。一四九三是个有意思的年份。

历史并不是发生了的事情。历史只是历史学家对我们说的一套。有程式,有计划,有运动,有扩张,有民主的进程;是织锦挂毯,是一连串事件,是繁复的记述,互相关联,可作解释。一个好故事接着另一个好故事。先是国王和主教们,加上台下神灵凑几分热闹,接下去是各种思想观念的行进和一场场群众运动,再往下是局部小事件,意义并不小,但始终都是互相关联,进步,也就是说,这个导致这个,因为这个而发生了这个。我们是历史的解读者,历史的受害者,我们审视历史程式,为的是发现给人以希望的结论,找到前进的路径。我们紧抱住历史不放,把历史当做一系列沙龙绘画,一段段谈话,其中的参与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再想象轻而易举地回到生活中来,但历史向来更像是多种媒体的拼贴,涂油彩用的是粉刷滚筒,而不是驼毛笔。

世界历史?不过是一些回荡在黑暗中的声音;炫耀几个世纪而后淡去的形象;故事,有时似乎重复的老故事;奇怪的联系,牵强附会。我们躺在当今的病床上(如今我们有这么好的洁净床单),每天的新闻点点滴滴不断注入我们的手臂。我们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是谁,虽然我们不完全知道我们为什么在此,或者我们还要被迫待上多久。我们在绷带缠缚的前途未卜中烦恼翻腾——我们是否心甘情愿做病人?与此同时,我们虚构编造。我们编造出故事来掩盖我们不知道或者不能接受的事实;我们保留一些事情真相,围绕这些事实编织新的故事。我们的恐慌和痛苦只有靠安慰性的编造功夫缓解;我们称之为历史。

有一样东西我要为历史称道。历史非常擅长发现事物。我们试图掩盖事物,而历史则不善罢甘休。历史有的是时间,时间和科学。不管我们怎么拼命涂改我们早先的思想,历史总有办法解读。我们将受害者秘密掩埋(被掐死的小王子,遭受辐射的驯鹿),但历史揭穿我们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我们把泰坦尼克号遗弃在墨鱼汁一般漆黑的海洋深处,似乎可以一劳永逸,但他们把它给翻出来。不久前,他们在毛里塔尼亚近海找到了梅杜萨号船骸。不能指望有任何宝藏,他们知道这一点,在过去了一百七十五年之后,他们打捞上来的全部东西只是炮舰船壳上的几个铜钉子和一对舰炮。但他们还是跑去把它找到了。

爱还能做什么?如果我们在推销它,我们最好点明它是公民美德的出发点。你要爱某个人就不能没有富于想象力的同情心,就不能不学着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世界。没有这种能力,你就不能成为一个好恋人,好艺术家,或好政治家(你可以蒙混过关,但那不是我的意思)。举出几个很懂得爱的暴君给我看看。我所说的很懂得爱并不是指大色鬼;我们都知道,权力是一种催欲剂(也是一种自我催欲剂)。就连我们的民主英雄肯尼迪,服侍女人们就跟装配线上的工人给车身喷漆一般。

在清教习俗和教义逐渐衰微的最后这一千年中,围绕着性正统和行使权力二者之间的关系,展开着一场断断续续的争论。如果总统连自己的裤子拉链都锁不紧,他还有权来统治我们吗?如果社会公仆欺骗老婆,他是不是更有可能欺骗选民?就我自己来说,我宁可由一个奸夫,某个好色的流氓来统治,也不愿由一个正经八百的光棍或裤子拉链锁紧的已婚的人来统治。因为罪犯往往专门从事某些方面的犯罪,因此腐败政客通常在干腐败勾当时也各有专长:淫猥恶棍专搞淫乱放荡,受贿者专搞贪污受贿。这么一来,推选那些已被证实是奸夫的人,而不是把他们从公众生活中排斥出去,就更讲得通了。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原谅他们——正好相反,我们需要张扬他们的罪过。但是,通过利用这种有用的情感,我们把他们的罪恶限制在贪色范围内,从而造就他们诚实正直的政德作为补偿。反正我是这么个看法。

英国政客中大多是男性,保守党内有一种传统,就是把可能参选的候选人的妻子找来面谈。由当地的保守党成员来审查妻子是否正常,这当然是件很难堪的事。(她是否神志清楚?她是否情绪稳定?她肤色是否合适?她的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她是否举止轻佻?她会不会上照?我们能不能让她去游说拉选票?)他们问这些妻子很多问题,她们毕恭毕敬地互相比试着看谁更贤惠慎言,她们信誓旦旦对核武器和神圣家庭负有共同义务。可是,他们却不问她们最重要的问题:你丈夫爱你吗?不应该把这个问题错误地理解成只是个实际问题(你们的婚姻有没有绯闻?)或是情感问题;这是对候选人能否适合代表其他人作一个地地道道的考察。这是对他在富于想象的同情心方面的测试。

我们对爱情一定要精确。啊,你是要具体描述,对吧?她的腿是什么样子,她的乳房,她的嘴唇,头发又是什么颜色?(哦,对不起。)不对,对爱情要精确的意思是体贴人心,关照它的脉动,它的定数,它的真情,它的力量——以及它的缺陷。死后心脏就变成金字塔形状(这一直是世界奇迹之一);但即使是活着的时候,心脏也从来就不是心形的。

把心脏和大脑并排放在一起,看看有什么不同。大脑干净利落,条条块块,就像我们想象中的心脏显然应该的那样可分作两半。你觉得,你可以跟大脑打交道;这是一个接受器官,带来理解的器官。大脑看上去通情达理。它确实很复杂,有那么多的褶皱起伏,沟槽洞穴;它样子很像珊瑚,让你猜想它是不是一直在偷偷摸摸地移动,在你不知不觉间它不声不响地自己在增长。大脑有其奥秘,但是,只要解密专家、迷宫建造者和外科医生联手,就肯定有可能破解这些奥秘。就像我说的,你可以和大脑打交道;它看上去通情达理。而心脏,人的心脏,恐怕看起来是他妈的乱成一团。

爱情是反机械、反物质论的:这就是为什么痛苦的爱仍不失为良好的爱。它可能使我们不幸福,但它坚持不需要机械类的和物质类的来掌管。宗教已经变得不是庸庸碌碌,就是疯狂得没治,或者只是跟做生意一般——把心灵活动和慈善捐赠混淆起来。艺术从宗教的衰败中拾取信心,宣称自己对世界的超越(它经久不衰,它经久不衰!艺术战胜死亡!),但这种宣称并不涵盖一切,或者在可企及之处也并不总是鼓舞人心或受人欢迎。因此,宗教和艺术必须让位于爱情。爱情赋予我们以人性,还赋予我们以玄想。爱情给予我们许多超出我们自身的东西。

物质论当然攻击爱情;它攻击一切。它说,爱情说到底是人体气味。心跳得急也罢,眼看得清也罢,赋予活力也罢,内心确信也罢,意气风发也罢,公民美德也罢,轻声细语我爱你也罢,通通都是由一种微量气味造成的,一方发出这种气味,而另一方无意识地嗅到了。甲虫听到敲铅笔的声音便在盒子里撞头,我们只是它的放大了的翻版。我们信不信这一点?这样吧,让我们暂且相信这一点,因为它使爱情的胜利更加伟大。小提琴是用什么做成的?一点木头和一点羊肠。这种构造是否就使其音乐平庸掉价?正好相反,它使音乐更加崇高。

我不是说爱情会使你幸福——最要紧的是,我不是这个意思。真说起来,我更认为爱情会使你不幸福:要么马上就不幸福,因为夫妻不合而陷入窘境,要么日后不幸福,等到蛀虫不声不响地啃咬了多少年之后,主教的宝座坍塌陷落。但是,你可以既这么认为,而又仍然坚持爱是我们的唯一希望。

即使爱情令我们失望,尽管爱情令我们失望,因为爱情令我们失望,爱情仍是我们的唯一希望。我是否不够精确?我正在寻找正确的比较。爱与真,不错,那是黄金搭配。我们大家都知道,客观真实是无法得到的,某一事件发生时,我们会有众多的主观真实,经过我们评点之后编成历史,编成某种在上帝看来是“实际”发生的情况。这一上帝眼里的版本是虚假的——可爱诱人但毫无可能的虚假,就像中世纪那些绘画,表现基督受难的各个阶段在画中的各个部分同时发生。但是,在知道这一点的同时,我们还是必须相信,客观真实是可以得到的;或者我们必须相信它99%可以得到,或者说,我们不能相信这一点,那么,我们必须相信43%的客观真实总比41%的客观真实好。我们必须这么做,因为如果不这么做,我们就完了,我们就陷入模棱两可,我们就对不同版本的谎言不加分辨同样看待,我们就在所有这些困惑面前举手投降,我们就承认胜利者不仅有权获得战利品,而且有权控制真相。(顺便说一句,我们更喜欢谁的真相,胜利者的还是受害者的?骄傲和怜悯是否比耻辱和恐惧更会歪曲真相?)

爱情也是这样。我们必须信奉它,否则我们就完了。我们可能得不到它,或者我们可能得到它而发现它使得我们不幸福;我们还是必须信奉它。否则我们就只好向世界历史缴械投降,向别的什么人的真相缴械投降。

这爱情会出差错;多半会出差错。那扭曲的器官像一堆公牛肉,迂回而封闭。我们当前的宇宙模型是熵,用大白话讲就是:事情都搞糟了。但是,到爱情令我们失望时,我们还是必须信奉它。是不是每个分子都编好了号,事情要搞糟,爱情会失败?也许是这样。但我们还是必须信奉爱情,就像我们必须信奉自由意志和客观真实一样。等爱情失败时,我们应该责怪世界历史。只要它没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本来会幸福的,我们本来可以一直幸福下去。我们的爱情消失了。这是世界历史的过错。

但它还要来的。也许它再也不来了。在夜间,这世界是可以抗拒的。是的,没错,可以这么做,我们可以和历史对着干。因为激动,我翻身踢腿。她挪动身子,发出像是在地底下、水底下的叹气声。别弄醒她。现在觉得像是崇高的真理,但到早上可能就觉得不值得为此吵醒她。她发出更加轻微的叹气声。黑暗中我感觉到我身旁她的身体曲线。我侧身躺着,身体弯成平行的曲线,等待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