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退 2
我们借着灯光穿上最好的衣服,借着灯光吃了早饭,倾听着楼上路维尼亚的声音,她从外婆的床和我的床上取下我们昨晚睡觉时穿的亚麻布衬衫,卷起林戈的草荐子,拿到楼下;天一亮,我们走出户外,来到卢什和乔比那儿,我们已把骡子套到马车上,乔比站在那儿,穿着他称之的最好衣服——那件旧礼服大衣,那顶磨破了的海狸帽子,原先都是爸爸的。外婆走了出来(她仍然穿着黑丝衣服,戴着那顶软帽,就好像她穿戴着这一身睡的觉,僵硬直挺挺地站了一晚上,手抓着钥匙,锁上她的屋门,我们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拿出来的钥匙,而且这也是我和林戈所知她第一次锁门),披肩披在肩上,从壁炉台上方的挂钉上取下她的阳伞和那支滑膛枪。她把滑膛枪举向乔比,“拿着。”她说道,乔比看了看枪。
“我们不会需要它的。”他说道。
“把它放到车上去。”外婆说道。
“不,我们不会需要这种东西,我们很快就到孟菲斯,甚至没有人会听见我们在路上走。我敢说,约翰老爷无论如何已把这儿到孟菲斯之间的北佬扫除干净了。”
这一次,外婆根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站在那儿,朝外举着枪,最后,过了一会儿,乔比把枪拿过来,放在马车上。“搬箱子去。”外婆说道。乔比仍在往车上放置那杆滑膛枪;他停了下来,稍微歪了下头。
“哪个箱子?”他说道,头稍微多歪过来一些,仍然没有看外婆,外婆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他没有看我们中的任何人,也不是特别对我们中的某个人说话。“我没有告诉你吗?”他说道。
“要是十分钟之内你想起有什么事忘记告诉别人,那我可记不得,”外婆说道,“不过你现在指的是什么?”
“别为这烦,”乔比说道,“到这儿来,卢什,带着那孩子。”他们从外婆前走过,往前走着。她没有看他们,就好像他们不但从她眼前走过,而且也从她脑海走过一样。显然,乔比是这样想的。他和外婆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就像一个男人和一匹牝马,一匹良种牝马,它恰恰不多不少从那男人取得这么多东西,而那男人知道,这匹牝马会恰好取得这么多东西,而且那男人知道,一到这种程度,那就恰好会发生什么。然后那事确实发生了,牝马踢他,踢得不猛但恰到好处,那人知道要有这么回事儿,因而乐此不疲,然后踢完了,或者是他以为踢完了,因而他躺在地上或者坐在地上,咒骂那牝马几句,因为他以为踢完了,事毕了,然后牝马转过头来咬他。乔比和外婆就是这个样子,外婆老是打他,这并不坏:恰到好处,就像现在这样;他和卢什正要走进门口,外婆甚至仍然没有看着他们,这时乔比说道:“我已告诉他们了,我想,甚至连你也不能争辩这一点。”这时,外婆全身只有嘴唇动了动,仍然朝外看,朝待发的马车那一侧望去,好像我们哪儿也不去,乔比甚至都不存在似的。
外婆说道:“再把床靠在墙上。”这一次乔比没有回答,只是站着连一动也不动,甚至也没有回头看外婆,最后卢什轻声说道:
“走吧,爸爸,走。”他们朝前走去,我和外婆站在走廊的尽头,听见他们把箱子拽出来,然后把床推回到昨天的地方;我们听见他们抬着箱子走在楼梯上——那缓慢、笨拙、好似敲击棺材发出的砰然声。然后他们出来到了走廊。
“去帮帮他们,”外婆头也不回,说道,“记着,乔比老了。”我们把箱子推进马车,和滑膛枪、那篮子饭和被褥放在一起,我们自己也上了车——外婆坐在乔比旁边的座位上,软帽在她的头的正上方,甚至在露珠开始落下之前就已打起阳伞了——我们驱车离去。卢什已经不见了,可是路维尼亚仍然站在走廊尽头,头布上方戴着爸爸的旧帽子。然后我不再往回看,不过我可以感觉到,在我身旁的林戈坐在箱子上,车每走几码远他就回头望一下,甚至在我们出了大门来到进城的马路上还看个不停。然后我们来到那个转弯处,夏天的时候我们就是在这儿看见那个北佬中士骑在那匹生气勃勃的马上。
“现在离开了,”林戈说道,“再见了,沙多里斯;孟菲斯,你好!”
杰弗生进入我们眼帘的时候,太阳刚刚正在升起,我们走过一连士兵,他们在路边的牧场上露营,正在吃早饭。他们的军服现在也不再是灰色的了,而几乎是枯叶的颜色,有些人甚至没有穿军服,有一个人向我们挥舞着长柄平底锅,他穿着一条蓝色的北佬裤子,裤子上有个骑兵的黄条纹,就像爸爸夏天穿回家的那条一样。“嘿,密西西比!”他喊道,“好哇,阿肯色!”
我们把外婆留在康普生太太家,与康普生太太道了别,请她每隔一些时候就驾车回家照看一下花。然后我和林戈驾着马车继续前行,来到商店,我们正搬着那袋盐出来的时候,布克·麦卡斯林大伯蹒蹒跚跚穿过广场而来,挥舞着手杖吆喝着,在他身后是我们经过时正在牧场上吃早餐的那位连长。他们是两个人;我的意思是说,有两个叫麦卡斯林的,一个是阿摩蒂乌斯,一个是梯奥菲留斯,是孪生兄弟,只不过人人都喊他们布克和布蒂,但他们本人不这么喊。他们是单身汉,在离城约十五英里处有一座地处洼地的大庄园。庄园上有一栋殖民地时期的大房子,这是他们的父亲建的,人们说,他们承继下来的时候它仍然是国内最好的房子之一。不过现在今非昔比了,因为布克和布蒂大伯不住在里面,自从他们父亲死后就从未在里面住过。他们和约莫有一打狗住在一栋两居室的木头房子里,而让他们的黑鬼们住在庄园主的住宅里。现在这栋宅邸没有窗户,小孩子用个发夹就能打开上面的每一把锁,可是每天晚上黑鬼们从地里一露头,布克或者布蒂大伯就会把他们赶进这栋住宅里,并用一把马枪那样大小的钥匙把门锁上;也许在最后一个黑鬼从后门逃出去老长时间之后,他们仍然在锁着前门。人们说,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知道这一点,黑鬼们知道他们是知道的,只不过它就像一种不可犯规的游戏似的——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中有一个人去锁门的时候,另一个不会去偷看房子的角落,黑鬼们要逃跑,谁也不会由于不可避免的事故而被人发现,也不会在别的时候逃跑;他们甚至说,谁要是在锁门的时候不能跑出去,就自发地认为自己遭到禁止,要到第二天晚上再行动。然后,他们就会把钥匙挂在门旁边的一个铁钉上,回到自己那栋里面全是狗的小房子里,吃晚饭,头对头玩扑克牌;他们说,即使他们不作弊,州内和沿河一带也没有谁敢和他们打牌,但就像他们那个打法,翻一张牌就赌上黑鬼和成车的棉花,上帝本人一对一地和他们对垒还尚可应付,不过要是一对他们两人的话,那甚至上帝也会丧失全部财产。
有关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的说法还不止这一些。爸爸说,他们走到了他们时代的前面;他说,他们不仅拥有一些有关社会关系的思想,而且将其付诸实现,可是也许得在他们两人都死了五十年之后,人们才会为这些思想起出名称来。这些思想是有关土地的。他们认为,不是土地属于人民,而是人民属于土地,只有人民规行矩步,地球才允许他们在上面生活、靠地球生活,并使用地球,而如果人民行为不当,地球就会把他们抖掉,就像狗抖掉跳蚤一样。他们有某种记账的方式,它一定甚至比他们互相打赌的得分记录还要复杂,根据这个记账方式,他们的所有黑鬼都要获得自由,不是赐予他们自由,而是要由他们挣得自由,不是用钱从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那儿买得自由,而是要用在庄园里的工作买得自由。不过除了黑鬼之外还有别人,正因为此,所以布克大伯步履蹒跚穿过广场而来,挥舞着拐杖朝我喊叫,或者起码来说,正因为此,所以步履蹒跚、又喊又叫、挥舞拐杖的正是布克大伯。有一天,爸爸说道,他们突然意识到,如果不论是由于选举还是由于武力的缘故,这个县竟会被分裂成私人采邑的话,那么哪一个家庭也不能与麦卡斯林家族相抗衡,因为别的家庭的可征兵源只会有他们的表兄弟和亲戚,而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则会已经拥有一支军队了。这就是那些下流的农夫,黑鬼们称之为“白人渣滓”的那些人——他们不拥有奴隶,其中有些人甚至过得比大庄园的奴隶还要糟。这是布克大伯与布蒂大伯有关人与土地的思想的另一面,爸爸说人们还没有给这思想起名呢,布克大伯和布蒂大伯用这思想说服了白人,把他们的一块块贫瘠的小山地与黑鬼们和麦卡斯林庄园一起联营,作为报酬给了他们一些许诺,可是谁也说不准是什么许诺,只是他们的女人和孩子以前不是人人有鞋穿,而现在却确实穿上了鞋,而且其中不少人甚至还上了学。不管怎么说,他们(白人,也就是渣滓们)把布克和布蒂大伯看得就像上帝本人一样;当初爸爸开始募集一团人要带到弗吉尼亚,布克和布蒂大伯来到镇上从军,而别人则觉得他们年纪太大(他们年过七十),这时有那么一段时间就好像爸爸那团人会就在我们的牧场上打第一仗似的。起初布克和布蒂大伯说,他们要用自己的人组织一个连,来和爸爸的那个团作对,然后又意识到,这也挡不住爸爸,于是布克和布蒂大伯就毫不含糊地给爸爸上了拇指夹刑。他们告诉爸爸,要是他不让他们去的话,那么他们所控制的小兵白人渣滓选民的牢固集团就会不仅迫使爸爸在该团离开牧场之前专门进行军官选举,而且还会把爸爸从上校降到少校,或者可能仅是连长而已。爸爸对他们称呼他什么并不在意,上校也好,下士也好,只要他们让他对他们发号施令,那对他来说就都是一回事,而且甚至上帝本人把他降为小兵大概他也不会在意;据认为在他所率领的人们内部,可能潜在着使他当众难堪的势力,更不用说是那种愿望了。因而他们妥协了;他们最终同意,应该让麦卡斯林兄弟中的一个去。爸爸和布克与布蒂大伯就这协议握了手,而且他们信守这个协议;第二年夏天,第二次马纳撒斯战役之后,爸爸确实降了级,这时是麦卡斯林的选民们和爸爸一起留在那个团里,又一起脱离了那个团,和他一起返回密西西比,组成了他的非正规化的骑兵队。因而他们当中要有一人从军,他们自己决定要让谁去;他们决定采用那么一种可能的方式,要让胜者能够知道他赢得了他的权利,而输者能够知道他被一个比他强的人所击败;布蒂大伯看着布克大伯说道:“那好,梯奥菲留斯,你这个婊子生的笨小子,把牌拿出来。”
爸爸说,这倒不错,围观人从未看过像这样冷酷无情的艺术。他们抓阄打了三局牌,头两局两人轮流发牌,第二局赢了的发第三局的牌;他们坐在那儿(有人铺了张毯子,整团人都在观看),面对着面,那两张老脸与其说是互相酷似,毋宁说更像你片刻之后所记起的某种东西——一个已经死了许久的人的肖像,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知道,一百年前他曾在马萨诸塞州这种地方传过教;他们坐在那儿,甚至显然并不看牌的背面就把那些牌面朝下的牌的名称正确地叫出来,因而有时发了七八次牌之后,裁判才能确信,他们两人谁也不确凿清楚对方手里到底是什么牌。布克大伯输了;这样现在布蒂大伯就成了在弗吉尼亚的坦奈特旅的一名中士,而布克大伯则蹒跚着走过广场,朝我挥舞着手杖叫道:
“凭着上帝起誓,他在那儿!那是约翰·沙多里斯的儿子!”
上尉走了过来看着我。“我听说过你爸爸。”他说道。
“听说过他?”布克大伯喊道。此刻人们已经停下脚步听他说话,他们总是这样,没有一点笑容,因而他能明白他们在听他讲话。“在这个国家里,谁没有听说过他?以后让北佬告诉你们他的事吧。凭着上帝起誓,在密西西比他第一个用自己的钱募集了那个该死的团,带到了弗吉尼亚,把北佬结结实实揍了一顿,又率领他们离开,这时他发现,他花钱买的不是一团士兵,而是一个政客和傻瓜组成的国会。我说的是傻瓜!”他喊道,朝我挥舞着手杖,水汪汪的凶猛的眼睛瞪着,就像一头老鹰的眼睛似的,人们沿街而立,听他讲话,在他看不见的时候窃笑着,那个陌生的上尉看着他,样子有点儿滑稽,因为他以前没有听过布克大伯讲话;而我则不住地在想路维尼亚,她戴着爸爸的旧帽子,站在走廊里,我巴不得布克大伯会讲完,或者安静下来,这样我们就能继续前进了。
“我说的是傻瓜!”他喊道,“有些人选他当了上校,跟着他和斯通沃尔·杰克逊一路咋咋呼呼到了华盛顿,几乎一个人也没有丢,而第二年转了回来,又把他选了下来,当了个少校,选了个浑蛋代替他,要是约翰·沙多里斯不教这个浑蛋,他甚至从来不知枪的哪头发射子弹,要是你们这儿有谁声称跟他们是亲戚,我才不在乎呢。”他的叫喊停止了,就像他开始喊叫时一样不费吹灰之力,不过那叫声正在那儿,等待着,只要他找着别的什么东西可喊时就再开始,“我不会说上帝在路上照顾你和你外婆,孩子,因为凭着上帝起誓,你并不需要上帝或任何别人的帮助;你所要说的只是‘我是约翰·沙多里斯的孩子,兔崽子们,到芦苇丛里去打猎去’,完了就看蓝肚子的兔崽子们怎样四下逃窜吧。”
“他们离开了,走开了吗?”上尉说道。
这时布克大伯又喊叫了起来,毫不费力就又喊了起来,甚至用不着喘口气:“离开?见鬼去吧,这儿有谁去照顾他们呢?约翰·沙多里斯是个该死的傻瓜;他们仁慈地把他从他自己的团里选了出去,这样他就能回家去照顾他的家庭,因为他们知道,要是他自己不照顾,这儿谁也不会帮忙。可是这并不适合约翰·沙多里斯,因为约翰·沙多里斯是个浑蛋,自私的懦夫,在北佬有可能逮住他的时候让他待在家里,就会吓破他的胆。是的,先生。他吓破了胆,所以他每次离北佬的一个旅一百码远的时候,就得另外募集一伙人来保护他,在乡下跑来跑去,一见北佬就躲;不过要是我的话,我就会带人回到弗吉尼亚去,而且会告诉新上校,打仗是怎么回事儿。可约翰·沙多里斯不是这样。他是个懦夫和傻瓜,顶多能躲闪,从北佬那儿跑开,最后他们只得悬赏要他的头,而现在他得把他的家眷从乡下送出去;送到孟菲斯去,那儿的联邦军可能会照顾他们,因为那军队看样子不像他自己的政府和公民。”这时他喘不过气来了,或者至少接不上了词儿,他站在那儿,沾着烟草的胡须抖动着,而且更多的烟草从他嘴里流向胡须,朝我挥舞着手杖。因而我拿起了缰绳;可是上尉说话了,他仍然在看着我。
“你爸爸的团里有多少人?”他说道。
“不是团,先生,”我说道,“我猜他大概有五十个人。”
“五十个人?”上尉说道,“五十个人?我们上周抓了个俘虏,他说他有一千多人。他说,沙多里斯上校不打仗,他只是偷马。”
布克大伯气还够用,笑了起来,那声音就像只母鸡似的,他拍打着腿,倚在马车轮子上,好像就要跌倒一般。“就是这么回事儿!约翰·沙多里斯就是这个样子!他偷马;不管哪个傻子都能走出屋外带回个北佬。这儿这两个浑小子夏天就是这么办的,走到大门口,带回一整团的人,而他们只是——你多大了,孩子?”
“十四。”我说道。
“我们还没有到十四呢,”林戈说道,“不过九月份就十四了,如果我们活着、没有出什么事的话……我想外婆在等我们,巴耶德。”
布克大伯不笑了,后退了两步。“走吧,”他说道,“有老远的路呢。”我把车掉了个头。“照顾你外婆,孩子,不然约翰·沙多里斯要活剥你的皮,要是他不,那我就活剥你的皮!”马车一整理好,他就在车旁蹒跚走了起来,“你看见他时,告诉他,先别管那些马,而是杀死那些蓝肚皮的兔崽子,就说是我说的。杀死他们!”
“是的,先生。”我说道。我们继续前行。
“他的嘴可真走运,外婆不在这儿。”林戈说道。她和乔比正在康普生家的大门口等我们。乔比又拿着一只篮子,上面盖着餐巾,一只瓶子颈伸了出来,还有一些玫瑰小枝。然后我和林戈又坐在后面,每走几步林戈就转过头来朝回看,说道:“再见,杰弗生。孟菲斯,你好呀!”接着我们来到第一座山的山顶,这一次他静静地朝回看,说道:“也许他们根本从未打过仗。”
“好了,”我说道,“也许吧。”我没有回头看。
中午我们在一个泉水旁停了下来,外婆打开了篮子,把玫瑰小枝取了出来,递给林戈。
“你喝过泉水后,把根浸在泉水里。”她说道。玫瑰枝的根上仍然有土,包在一块布里;林戈朝水弯下腰去,我看到他捏下来一点泥土,放在口袋里。接着他抬起头来,见我在注视着他,就装作要扔掉似的,但却没有扔。
“我捉摸,我要是乐意就可把土保存下来。”他说道。
“不过这不是沙多里斯家的土呀。”我说道。
“我知道,”他说道,“可是比孟菲斯的土要亲切,比你得到的要亲切。”
“你赌什么?”我说道。他看着我。“你用什么来交换?”我说道。他看着我。
“你用什么来交换?”他说道。
“你知道。”我说道。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把扣环取了出来,这是夏天我们开枪打北佬的那匹马时从鞍座上射下来的。“在这儿把它给我。”他说道。于是我从口袋里取出鼻烟盒,把里面的土倒了一半在他手里(这不仅仅是沙多里斯家的泥土,也是维克斯堡的:里面有呼喊,那种严阵以待、千锤百炼、最终无敌的呼喊)。“这我知道,”他说道,“是鱼肉熏制厂后面的,你搞来不少。”
“是的,”我说道,“是够撑到最后的。”
我们每次停下来打开篮子的时候,就把玫瑰枝浸上,到了第四天,还剩下一些饭,这是因为我们每天起码有一次在路边住家停留,和住家的人一块儿吃饭,第二天晚上的晚饭和早饭又是在同一家吃的。可是即使是在那时候,外婆也不进屋来睡觉。她在马车里面靠着箱子铺了个床,乔比睡在马车底下,身旁放着枪,就好像我们是在马路上露营。只不过准确地说并不是在马路上,而是在一旁的树林里;第三天晚上,外婆睡在马车里,乔比、林戈和我睡在马车底下,这时一队骑兵策马而来,外婆说道:“乔比!枪!”有人下了马,从乔比手中把枪拿过去,他们点着了一个松木节瘤,我们看到是灰军服。
“孟菲斯?”军官说道,“你们不能到孟菲斯去。昨天在科克拉姆发生了一场战斗,马路上全是北佬的巡逻兵。他妈的鬼知道——对不起,太太。”(林戈在我身后说道:“拿肥皂给他的嘴打扫卫生。”)“——你们怎么走了这么远,我看不出。我要是你的话,那就甚至也不想回去,就会在第一个人家停下,待在那儿。”
“我想,我们要继续走,”外婆说道,“就像约翰·沙多里斯上校告诉我们的那样。我妹妹住在孟菲斯;我们到那儿去。”
“沙多里斯上校?”军官说道,“沙多里斯上校告诉您的?”
“我是他岳母,”外婆说道,“这是他的儿子。”
“天哪,太太,你一步也不能再朝前走了。你难道不知道,他们要是抓住你和这孩子,就几乎能迫使他就范,投降吗?”
外婆看着他,她在马车里坐得笔挺,戴着帽子:“我和北佬打交道的经验显然与你不同。我没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军官——我猜他们中还是有军官的——会找一个女人和两个孩子的麻烦。我谢谢你,可是我女婿指示我们到孟菲斯去。如果路上的事有什么该我的车夫知道的,那你如果教给他我将表示感谢。”
“那让我给你派上卫队。更为理想的是,往回走一英里来地有一栋房子,你回到那儿等着。沙多里斯上校昨天在科克拉姆,我相信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能找着他,带他到你那儿。”
“谢谢你,”外婆说道,“不管沙多里斯上校在哪儿,他都毫无疑问忙着他自己的事儿。我想,我们将按照他的指示,继续朝孟菲斯走。”
于是他们骑着马走开了,乔比回到马车底下,把滑膛枪放在我们的中间,只是我每次翻身就滚到枪上面,因而我要他把枪挪挪,他想把枪放在车内外婆那儿,可是她不让,于是他就把枪靠在一棵树上。我们睡了下来。吃完早饭,又继续前行,我们每走过一棵树林戈和乔比就回头看一下。“你们不会从咱们走过的树后面发现他们。”我说道。确是如此。一路之上,只见一栋房子已被焚毁,另一栋房子后面有一马厩,一匹白色老马正从马厩门口朝我们张望,接着我又看见,有六个人在前面的地里跑着,然后我们又看见,一条小径横穿马路,浓云般的尘埃从那小径急剧升起。
乔比说道:“那些家伙大白天里在马路上这样跑来跑去,好像要让北佬来抢他们的东西似的。”
他们骑着马从尘云中径直跑了出来,根本就没有看见我们,穿过马路,打头的十到十二个人已经跳过壕沟,他们拎着手枪,就像你跑的时候拿着根烧火棍在手掌上保持平衡;最后一批人从尘埃中出现了,其中有五个人抓着马镫子跑着,而我们则坐在马车里,乔比制驭着骡子,骡子就像屁股坐在车前横木那样桀骜不驯,乔比张大了嘴,垂着下巴,双眼好似两个鸡蛋一般,而我则已忘了那些蓝衣服是什么样子了。
那真是迅速——匹匹马都是大汗淋漓,目光疯狂,人们脸色疯狂,尽最大嗓门呼喊着,有五个人解开马车的挽绳,用小刀割断骡子上的挽具,这时外婆在马车上站了起来,用雨伞抽打着他们的头部和肩膀。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外婆打他们的时候,他们甚至也不看她一眼;他们只是把骡子从马车前牵了出来,然后那两匹骡子和五个人在另一阵尘云中一起消失了。骡子从尘埃中露了面,像凌空翱翔的雄鹰,两个人骑在骡子上,另两个人恰好落在骡子尾巴后面,而第五个人也已经跑将起来,有两个人在马路上仰天滑倒,站起来的时候身上粘着一片片切断的小皮子,就像锯木厂里的一种黑色木屑刨花似的。他们三人跟着骡子穿过田野,接着我们听见远处传来手枪声,就像同时擦着一把火柴似的,乔比仍然坐在座位上,嘴还张着,手里还握着切剩下的缰绳,外婆仍然站在马车上,举着那把拗弯了的伞,冲着我和林戈大喊大叫。我们跳下马车,穿过马路跑去。
“马厩,”我说道,“马厩!”我们爬上山坡,朝那栋房子跑去,能够看见我们的骡子仍在田野里疾驰,那三个人也在奔跑着。我们绕着房子跑,能够看见马车也在马路上,乔比坐在马车上方,舌头笔直朝前伸出,外婆站起身来,朝我们挥舞着伞,虽然我不可能听见,但我知道她也在叫喊。我们的骡子已经跑进树林,但那三人还在地里,而且那匹老白马也在马厩房门口注视着他们;那匹白马打了个喷嚏,猛一转身,踢倒了身后的什么东西,这才看见我们。那是一个手工制的钉马掌盒子,一根皮带缰绳把它系在厩楼上的梯子上,地上甚至还有一个烟斗在燃烧。
我们爬上梯子,骑上马,出了马厩时仍可看见那三个人;不过我们又不得不停了下来,让林戈下马,打开围栏的门,再又上马,于是到了此刻他们也不见了。我们到达树林的时候,并无他们的迹象,而且什么也听不见,林中只有这匹老马。我们走得更慢了,因为这匹老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走快,于是我们想尽力听听,结果我们来到一条马路上时,太阳几乎落山了。
“它们到过这儿。”林戈说道。地上有骡子的蹄迹。“是廷尼和老百的印子,”林戈说道,“不管到哪儿我都能认出来,它们把北佬摔了下来,跑回家去了。”
“你有把握吗?”我说。
“我有把握吗?你以为我不是一辈子都跟着这些骡子,以为我看见蹄印子会认不出来吗?……上马吧!”
我们继续前行,但那匹老马无法走快。过了一会儿,月亮升起了,可是林戈仍旧说他能够看得见我们的骡子的蹄印子。于是我们继续前行,只不过此刻那匹老马走得越发慢了,因为过不了一会儿林戈就从马上滑下去,我赶紧抓住并搂紧他,又过了一会儿林戈又抓住并搂紧我,不让我滑下去,当时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已经睡着了。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不在乎;过了一段时间,只听见马蹄子踏在木头上所发出的缓慢瓮塞的回响,于是我们从马路那儿拐了个弯,把缰绳系在一棵小树上;当我们在桥下爬行的时候,十之八九都已经睡着了;毫无疑问是在睡着的状态下爬行,因为如果我们没有移动,他们就不会发现我们。我醒了过来,仍然相信自己梦见了打雷。天已破晓,即使在杂草繁茂的桥下我和林戈也能意识到太阳已经升起,虽说并非一下子就意识到;一时间我们只是在击鼓般的喧噪声音下面坐着,桥面上的松木板随着马蹄的起落嘚嘚作响,跳起舞来;我们在那儿坐了一会儿,在苍白、淡黄的光线中瞪眼看着对方,几乎还未醒来。也许是这样,也许我们仍在睡着,被突然带进安眠之中,使得我们没有时间去想北佬或者什么别的事情了;我们从桥下钻出来,已经跑将起来,才明白自己开始移动了;我回了一下头(那条马路,那座桥,比旁边的地面高出五六英尺),看上去世界的整个轮圈全是马,它们正在天际奔跑。然后一切又跑拢在一起,就像昨天一样;甚至在我们的双腿仍在奔跑时,我和林戈就已像两只兔子一样猛冲进一片野蔷薇丛,还未来得及感到刺痛就脸朝下趴了进去,同时在我们四周人们呼喊着,马匹碰撞着,然后坚硬的手把我们拽出荆棘丛,让我们站起身来,而我们则又抓又踢,完全是什么也看不清了。然后令人吃惊的、散发出露水的平静景象返回了——那是一种真空,一个间隔,一片静谧,我和林戈站在那儿,四周是骑在马上和下了马的人和马匹。我一眼就认出了朱庇特,它在晨曦中躯体高大,纹丝不动,显得苍白,就像一团被施行了催眠术的火一样,这时爸爸摇晃着我喊道:“你外婆在哪儿?罗莎小姐在哪儿?”然后林戈以一种全然诧异的口吻说道:“我们已经把外婆忘了!”
“把她忘了?”爸爸吼道,“你是说,你们跑掉了,让她坐在那辆马车里,待在马路中央?”
“天哪,约翰老爷,”林戈说道,“你知道,北佬要是知道的话是不会打扰她的。”
爸爸咒骂起来:“你们离开她有多远?”
“那是昨天三点来钟,”我说道,“我们昨天晚上骑了一会儿马。”
爸爸转问其他人:“你们派两个人把他们驮在身后,我们牵这匹马。”然后他停了停,又转向我们:“你——们都吃了点什么吗?”
“吃?”林戈说道,“我的胃以为我的喉咙给割掉了。”
爸爸从马褡裢取出一块玉米饼,掰开递给我们。“你们从哪儿搞到这匹马?”他说道。
过了一会儿,我说道:“我们借的。”
“跟谁借的?”爸爸说道。
又过了一会儿林戈说道:“不知道。那人不在那儿。”其中一人大笑起来,爸爸迅速瞪了他一眼,那人立即噤声,但这也只不过是片刻之间,因为他们突然都起哄吆喝起来,爸爸转着圈看着他们,脸变得越来越红。
“别说了,上校,”其中一人说道,“沙多里斯万岁!”
我们策马返回,路并不远;我们来到那几个人跑开的那块地里,那栋带马厩的房子,而且在马路上我们仍能看到他们切割下的挽具碎片。但马车不见了。爸爸亲自牵着那匹老马来到房子面前,用手枪敲着门廊的地板,那栋房子的门仍然是开着的,但却没有人露面。我们把老马送回马厩;那只烟斗仍然在地上,旁边是那个翻了个个儿的钉马掌工具盒。我们回到马路,爸爸骑着朱庇特,四周是杂乱的挽具碎片。
“该死的孩子,”他说道,“你们这些该死的孩子。”
我们继续前行,较前慢了一些;有三个人骑马先行,转眼不见了。下午其中一人飞奔而回,于是爸爸让我和林戈与另外三人待在一起,他与其他人继续骑马前进;他们返回时太阳几乎落山了,他们的马汗津津的,又牵着两匹新马,马的褡裢下面铺着蓝毯子,马屁股上烙着U.S.两个字母。
“我跟你说了,没有北佬阻拦外婆,”林戈说道,“我敢断定,她现在已到孟菲斯了。”
“我巴不得看在你的面子上她到了。”爸爸说道。他用手猛地一推那两匹新马。“你和巴耶德骑上去。”林戈朝其中一匹走去。“等等,”爸爸说道,“那匹马是你的。”
“你是说,它属于我吗?”林戈说道。
“不,”爸爸说道,“是你借的。”
然后我们都一言不发,注视着林戈使着劲往马上爬去。那匹马在感觉到马镫子上有了林戈的重量之前,倒是全然纹丝不动地站着,一感觉到有重量,就整个儿转了过来,结果右侧冲着林戈;林戈这是头一遭被卷了起来,仰面朝天摔倒在马路上。
“从那一侧上。”爸爸大笑着说。
林戈看了看马,又看了看爸爸。“从错误的一侧上去吗?”林戈说道,“我知道北佬不是人,但我从来不知道他们的马不是马。”
“起来上马,”爸爸说道,“它左眼瞎了。”
天都黑了,可是我们仍然在骑马前进,过了一会儿,我醒来一看,有人坐在马鞍子上抱着我,我们在一片林子里停了下来,那儿生了一堆火,可是我和林戈甚至都没有醒过来吃饭,然后又是清晨,除了爸爸和另外十一个人之外别人都走了,但甚至在那时我们也没有动身;我们在林子里待了一整天。“我们现在要干什么呢?”我说道。
“我要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孩子带回家,然后我得去孟菲斯,找你们的外婆。”爸爸说道。
就在天黑以前我们动身了;林戈费了不少劲从右侧上了马,我们瞅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前进。我们一直骑到黎明,又停了下来。这一次我们没有生火,甚至都没有立即从鞍子上下来。我们躺在树林里躲着,然后爸爸用手把我摇醒。这已是太阳升起以后,我们躺在那儿,倾听着一队北佬的步兵在马路上通过,然后我又睡着了。我醒来时已是中午,现在生了一堆火,上面烧着一头小猪,我们吃了饭。“到半夜就到家了。”爸爸说道。
朱庇特歇息着,它有那么一会儿不想戴上笼头,然后又不想让爸爸骑上去,而且甚至在我们动身之后它也仍想离开我们;爸爸不得不把它拽回来,拉在我和林戈之间。林戈在它的右边。“你和巴耶德最好换一下位置,”爸爸告诉林戈,“这样你的马就能看见它旁边是谁了。”
“它走得好好的,”林戈说道,“它喜欢这样。也许这是因为它能闻出朱庇特是另外一匹马,知道朱庇特不打算撵上它。”
“那好,”爸爸说道,“不过你还是得盯着它。”我们继续前进。我和林戈的马也能够走得相当出色;我回头看时,只见其余的马离开我们老远,在我们掀起的尘土之外。离太阳落山已为时不多了。
“我希望你们的外婆能安然无恙。”爸爸说道。
“天哪,约翰老爷,”林戈说道,“你还在为外婆担忧吗?我一辈子都了解她,我才不为她担忧呢。”
朱庇特并不难看管,它昂着头,注视着我的马和林戈的马,稍微往中间挤进去一下,又开始朝前猛冲。“我打算放它一会儿,”爸爸说道,“你和林戈看好自己的马。”我以为朱庇特接着就离开了,它就像一枚火箭似的冲了出去,略微倒伏了一下。但我本应该知道爸爸仍然牵着它,因为我应该看到它仍然在往里挤着,但是马路上有一个弯弯曲曲的栅栏,而且它又突然模糊了起来。这时我意识到,爸爸和朱庇特根本没有奔起来,而是我们三人朝前伏着身子朝山脊走去,马路在山脊上倾斜着,我们在上面走着就像三只燕子,我心中想:“我们在牵着朱庇特,我们在牵着朱庇特。”正想着的时候爸爸回过头来,于是我看见他的眼睛和藏在胡须中的牙齿,我明白他仍然给朱庇特上了嚼子。
他说道:“留神,这会儿。”接着朱庇特从我们中间猛地冲了出去;它冲出去的那个样子完全就像我以前看见的一只鹰,那鹰从一片鼠尾草地里飞出,从一片栅栏之上飞了过去。
当我们到达山脊时,我能够看到天空在山脊的下面,山那边是一片树梢,好像在飞翔一般,就像那只鹰一样,驰进长空,在山的另一侧落了下来;只不过并非如此。就好像爸爸在山顶上、在天空的中央把朱庇特停下了;我看得见他站在马镫上,手臂朝上伸出,手中拿着他的帽子,然后在我和林戈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想到要勒住马时,我们也已来到山脊了。朱庇特顺着缰绳后腿蹲了一下,接着爸爸用帽子打了一下林戈那匹马的瞎眼。我看见林戈的马斜刺里一跃,干净利落地越过了那弯弯曲曲的栅栏,听见林戈叫喊着,这时我越过山脊,爸爸紧随其后,他边用手枪射击边喊道:“包围他们,孩子们!别让一个人跑了!”
就一个孩子所能接受、所能吸收的事物而言,是有限度的;但就孩子所能相信的事物而言,却并无限度,因为在特定的时刻孩子能够相信一切,不过就孩子所能接受的事物而言,却有一种在时间上的限度,那就是在助长对不可思议的事物的相信的特定时刻上的限度。当时我还是个孩子,爸爸的马和我的马翻过山,似乎不再飞奔,而是在飘浮,毋宁说是悬浮在一种其中并无时间在内的维数之中。这时爸爸用一只手往回勒着我的马的缰绳,我听见林戈的那匹半瞎的畜生在我们右侧的林中跌跌撞撞地跑着,林戈在高声嚷着,我则静静地看着脚下的景象而不是眼前的景象——薄暮,营火,小溪在桥下静静地、温和地流淌着,滑膛枪仔细整齐地堆放在一起,离他们五十英尺之内一个人也没有,我看见那些人,那些面孔,蓝色的北佬上衣、裤子和靴子,他们围着火蹲坐着,手里拿着杯子,朝山脊望着,所有的人的脸上都带有那种同样的宁静的表情,就好像全都是玩具娃娃一样。爸爸的帽子现在已被抛在头上了,他的牙齿露了出来,眼睛就像猫眼一样明亮。
“中尉,”他说道,声音洪亮,猛推了一下我的马让它转了过来,“回到山上去,带着你的人从他们右边包抄。快!”他低语道,同时在我的马的臀部击了一掌,“大声嚷嚷,使劲吆喝!看你能不能赶得上林戈——小子们。”他说道。这时他们仍抬头望着他,他们甚至都没有把杯子放下来:“小子们,我是约翰·沙多里斯,我想你们是跑不了啦。”
我们当中,抓起俘虏来顶属林戈困难。爸爸手下的其余的人拥挤着翻过山,勒转马头,我捉摸着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的脸四下张望,就和北佬的脸四下张望时一模一样,我抽打着矮树丛,又不时停了下来,能听得见林戈在他那一侧,吆喝一阵,哼哼一阵,又吆喝起来:“约翰老爷!你,约翰老爷!快到这儿来!”又大声喊着我,喊着巴耶德、上校、约翰老爷、外婆,那声音听上去就像起码有一个连在喊似的,然后又冲着他的马吆喝,那马不住地前后奔跑。我猜他准是又忘记了,又想从左侧上马,最后爸爸说道:“好啦,孩子们,可以过来啦。”
此刻天几乎黑了。他们生着火,北佬们仍围着火坐着,爸爸和其他人拎着手枪站在他们的上方,其中有两人正在把北佬的裤子和靴子脱下来。林戈仍然在林子耶边吆喝着。“我想你最好还是去把马林戈中尉唤过来。”爸爸说道。只是大约这个时候林戈的马才突然出现,那只瞎眼看上去就像个盘子一般大小,仍然转着圈疾驰着,膝盖抬得高及下巴,然后林戈出现了。他那副样子比他的马还要疯狂;他已经说起话来,说道:“我得到外婆那儿告你,你让我的马跑得——”说话之间看见了北佬。他瞠目结舌,一时间稍微蹲了下来,看着他们,然后又大叫起来:“当心!抓住他们!抓住他们,约翰老爷!他们偷了老百和廷尼!”
我们全都在一块儿吃的晚饭——爸爸和我们以及穿着内衣裤的北佬们。
那位军官与爸爸交谈着。他说:“上校,我相信你是蒙了我们,我不相信除了我看见的你手下还有别人。”
“你可以想法离开,证明你的说法。”爸爸说道。
“离开?就这个样子吗?让在这儿和孟菲斯之间的每一个黑人和老太太把我们当成鬼一样朝我们开枪吗?……我想我们可以盖着我们的毯子睡觉的吧,是吗?”
“当然啦,上尉,”爸爸说道,“而且如果你不在意的话,我要就寝了,好让你去忙那件事。”
我们又走回到暗处。我们看得见他们在火的周围,在地上铺着毯子。“该死的,有六十个俘虏,你想怎么办,约翰?”爸爸的一个手下人说道。
“不知道。”爸爸说道。他看了看我和林戈,“是你们这两个孩子抓住他们的,你们打算怎么处理他们?”
“开枪射他们,”林戈说道,“我和巴耶德朝北佬射击这又不是第一次。”
“不,”爸爸说道,“我有一个更好的计划,乔·约翰斯顿将会因为这个计划而感谢我们,”他转向身后的其他人,“滑膛枪和弹药已经到手了吗?”
“是的,上校。”有人说道。
“食品、靴子、衣服呢?”
“除了毯子之外什么都到手了,上校。”
“我们将在早晨把毯子捡起来,”爸爸说道,“现在咱们先等着。”
我们坐在暗处。北佬们正在准备睡觉,其中一人走到火旁,拾起一根木棍,然后又停了下来。他并没有转过脸来,我们什么也听不见,也没有看见有什么人在移动。然后他又把木棍放下,走回他的毯子。“等等。”爸爸悄声说道。过了一会儿,火熄灭了。“听。”爸爸耳语道。于是我们坐在暗处,只听见北佬们穿着内衣裤鬼鬼祟祟地朝灌木丛溜去。一时间我们听见一下水的拍激声,有人咒骂起来,然后又发出一种声音,就好像有人用手捂住他的嘴。爸爸并没有大声笑出来;他只是坐在那儿,浑身颤抖。
“小心毒蛇。”我们身后的其他人中有一人小声说。
他们一定花了两个小时,才鬼鬼祟祟溜进灌木丛。然后爸爸说道:“每个人取一条毯子,咱们睡觉。”
当他把我们叫醒时,已是日上三竿。“回家再吃饭。”他说道。因而,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那条小溪;我们走过我和林戈学游泳的那个缓流洼,我们又开始走过田野,来到夏天时候我和林戈躲藏着生平第一次见到北佬的那个地方,然后又能看得见那栋房子,于是林戈说道:“沙多里斯,我们到这儿了;让那些想占领孟菲斯的家伙把它占领了吧。”由于我们在看着那栋房子,因而就像我们跑步穿过牧场那天的情形一般,而且似乎那栋房子也根本没有变近。我们压根儿就没有看见那辆马车,倒是爸爸看到的,马车正从杰弗生那条路上驰来,外婆坐在座位上,瘦削又直挺,手里拿着康普生太太的玫瑰插条,插条是包在另外一张纸上,乔比大声嚷着,鞭打着奇怪的马匹,爸爸在门口让我们停下来,他举起帽子,马车先进去了。外婆一言未发,只是看了看我和林戈,继续前行。马车径直走进果园,在我们当初挖出箱子的土坑旁边停了下来,外婆仍是一言未发;爸爸跳下马,上了马车,抓住箱子的一头,扭过头说道:
“跳上来,孩子们。”
我们又把箱子埋了起来,跟在马车后面进了家。我们走进后客厅,爸爸把滑膛枪又挂回到壁炉架上方的木钉上,外婆把康普生太太的玫瑰插条放下,脱下帽子,看着我和林戈。
“拿肥皂去。”她说道。
“我们没有骂人,”我说道,“不信你问爸爸。”
“他们表现不错,罗莎小姐。”爸爸说道。
外婆看了看我们,然后走了过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然后又放在林戈的肩上。“上楼吧——”她说道。
“你和乔比怎么搞到的那几匹马?”爸爸说道。
外婆看着我们。“我借的,”她说道,“上楼脱掉你们的——”
“跟谁借的?”爸爸说道。
外婆看了爸爸一秒,又回过来看着我们。“不知道。那儿没有人——脱下你们这身最好的衣服。”她说道。
第二天天气炎热,因而我们只是盖新的牲口圈,一直干到晚饭时才住手。天甚至热得使我和林戈都无法骑马。甚至在六点还仍然炎热;六点的时候松脂仍然在门前台阶外面烧着。爸爸穿着衬衫,套着长袜坐着,脚放在走廊的栏杆上,我和林戈坐在台阶上,等着凉快了好骑马,正在这时我们看见他们进了大门——他们大约有五十人,来得迅急,而且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些蓝上衣显得多么炽热。“爸爸,”我说道,“爸爸!”
“别跑,”爸爸说道,“林戈,你绕过房子抓住朱庇特。巴耶德,你穿过房子,告诉路维尼亚把我的靴子和手枪放在后门,然后再去帮助林戈。别跑,走着去。”
路维尼亚正在厨房里剥豌豆。她站起身来时,碗在地板上摔破了。“啊,主呀,”她说道,“啊,主呀,又来了吗?”
我接着跑了起来。林戈正巧从房子拐角绕过来,我们两人都跑了起来。朱庇特正在马房里吃草;它朝我们冲来,马蹄子有两次就撞在我头旁边的墙上,就像手枪一般,然后林戈从饲草架上跳到它的头上,我们给它套上笼头,可是它就是不让上鞍子。“把你的马牵来,把它瞎眼的那一边安置好!”我正在对林戈吆喝时,爸爸进来了,他跑着,手里拎着靴子,我们朝面冲着房子的小山望去,只见他们当中的一个人携着一支短马枪骑马绕过拐角,马枪被拎在手里就像一盏灯一样。
“走开。”爸爸说道。他就像一只鸟儿一般骑上朱庇特的光背,挽住马待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他根本就没有大声说话,甚至听上去都不匆忙。“照顾好外婆,”他说道,“好啦,朱庇特,咱们走吧。”
朱庇特的头顺着过道,正冲着后面的格子矮门;它又出去了,就像昨天那样在我和林戈中间冲了出去,爸爸已经把它提了起来,我心中想,“它可不能跳着穿过那个小洞。”朱庇特的胸膛撞在门上,只不过似乎在它触到以前门就迸裂了,我又看见它和爸爸,他们就像在天空飞翔一般,折断的木板在他们四周旋涡般旋转着,霎时他们已踪影皆无。接着那个北佬骑马进了马房看见我们,拎着马枪猛地跳下马来,用一只手朝我们平射着,就好像那是支手枪一般,并且说道:“他上哪儿去了,那个狗娘养的叛逆?”
我们边跑着边回头望,只见烟正开始从楼下的窗户冒出来,这时路维尼亚不住地想告诉我们:“约翰老爷,待在走廊里,那些北佬们骑着马过了花坛,说道:‘兄弟,我们想知道那个反贼约翰·沙多里斯住在哪儿。’约翰老爷说道:‘嘿?’手支在耳朵上,脸上的表情就像生下来就是个傻子,就像费尤·米切尔大叔一样,于是北佬说:‘沙多里斯,约翰·沙多里斯。’约翰老爷说:‘哪一个?你说的是哪一个?’最后他明白北佬已经到了他要去的一切地方,于是约翰老爷说道:‘哦,约翰·沙多里斯,你干吗不早说呢?’北佬咒骂他是个白痴傻瓜,约翰老爷说:‘嘿?那又怎么啦?’于是北佬说:‘没事!没事!带我到约翰·沙多里斯那儿去,然后我也在你的脖子上套上绳子!’约翰老爷说:‘让我穿上鞋子,我带你去。’于是一瘸一拐地走进房子,然后顺着过道跑到我这儿,说道:‘给我靴子和手枪,路维尼亚。照顾好罗莎小姐和孩子们。’我走到门口,可是我不过是个黑人。北佬说,‘那个女人在说谎。我相信那个男人就是沙多里斯本人。赶快去马房看看,看那匹棕黄色种马是不是在那儿’”——这时外婆停了下来,开始摇她。
“住嘴!”外婆说道,“住嘴!难道你看不出卢什已经告诉他们埋银器的地方了吗?把乔比叫来,赶快!”她打了路维尼亚一下,让她面对着小屋的方向,完全就像当我们骑马下山冲进北佬当中时,爸爸扭转我的马并打了它一下时一模一样,然后外婆转过身,朝家里跑去;只不过现在是路维尼亚抓着她,而外婆则挣扎着要脱身。
“别回到那儿去,罗莎小姐!”路维尼亚说道,“巴耶德,拉住她;帮帮我,巴耶德!他们会杀死她的!”
“让我去!”外婆说道,“把乔比叫来!卢什已经告诉他们埋银器的地方了!”可是我们拖住了她;她就像只猫一样,又强壮又瘦削身体又轻,可是我们拖住了她。此刻烟正在沸腾,我们能够听见它或它们——某种东西——也许它们发出一种声音——北佬们和火。然后我看见卢什。他正从他的小屋出来,肩上扛着一个用花绸大头巾捆成的包,费拉德尔菲跟在身后,他脸上的表情与夏天的那个晚上一般无二,当时他刚见到北佬后返回,我和林戈从窗户望进去,见他就是这般表情。外婆不挣扎了,她说道:“卢什。”
他停了下来看着她;他一副睡着了的样子,就好像他甚至对我们不屑一顾,或者正在看着某种我们看不见的东西一般。但是费拉德尔菲看见了我们;她畏缩在他的身后,看着外婆。“我是想阻止他的,罗莎小姐,”她说道,“老天爷在上,我是试过的。”
“卢什,”外婆说道,“你也要走吗?”
“是的,”卢什说道,“我要走。我已经自由了;上帝本人的天使宣告我自由了,要送我去约旦。现在我不属于约翰·沙多里斯了;我属于我自己,属于上帝。”
“可是那些银器却属于约翰·沙多里斯,”外婆说道,“你打算送给谁?”
“你问我那件事?”卢什说道,“约翰·沙多里斯在哪儿?为什么他不来问我?让上帝问约翰·沙多里斯,是谁把我给他的。让那个把我埋在黑暗之中的人问那个把我挖出来给我自由的人。”他并没有看着我们;我想,他甚至不能够看我们。他朝前走着。
“老天爷在上,罗莎小姐,”费拉德尔菲说道,“我是想阻止他的。我是试过的。”
“别走,费拉德尔菲,”外婆说道,“难道你不知道他要带你去受罪挨饿吗?”
费拉德尔菲哭了起来:“这我知道。我知道他们对他说的话不会是真的。可他是我丈夫,我想我得跟他走。”
他们朝前走了。路维尼亚已经回来,她与林戈在我们身后。烟火升腾起来,黄颜色,缓缓升起,然后在夕阳余晖之中变成紫铜色,就像尘埃一般;它就像在马路上用脚踏起的尘埃一般,缓缓升腾起来,悬浮在半空,再逐渐消失。
“那些坏蛋。外婆!”我说道,“那些坏蛋!”
然后我们三人都咒骂起来——外婆、林戈和我,一起说道:“坏蛋!”我们喊道,“坏蛋!坏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