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樱的香气 1
刚刚吃完晚饭,我刚刚在灯下把科克的著作展开在桌子上,这时听见威尔金斯教授走在走廊里的脚步声,接着脚步停下,他把手置于球形门把手上,而我本应该就明白的。人们说起预感来真是口舌伶俐,可是我一点预感都没有。我听见他走在楼梯上的脚步声,又听见他在走廊里走近了,接着脚步声消失了,因为虽说大学三年我一直住在他家里,虽说他和威尔金斯太太在家里称我巴耶德,但他不会不敲门就进我的房间,我也不会不敲门就进入他的房间——或者她的房间。然后他把门猛地朝里推开,门撞在门垫上,他的那种姿态就像一个不屈不挠得几近痛苦的青春圣殿终于倾倒时所产生的姿态一样,他站着说道:“巴耶德,巴耶德,我的儿子,我亲爱的儿子。”
我本应该就明白的,我本应有所准备,或者也许我是有所准备,因为我记得,我是小心翼翼地合上书,甚至标上了记号,然后才站起身来的。他(威尔金斯教授)在做着什么事情,忙手忙脚的;他递给我的是我的帽子和大氅,我接了过来,虽说我并不需要大氅,除非即使那时我想到(尽管当时是十月份,但秋分并未到),雨季和冷天会在我再见到这间屋之前到达,因而如果我回这间屋的话,那无论如何也会用得上大氅的,我心里想,“天哪,要是他昨天晚上这样做,不敲门就把门推得撞在门垫上,那我就会在事情发生之前到达,在事情发生之时在场,不管处于什么地点都在他身边,不论他须跌倒躺在尘埃之中时是在什么地方。”
“你的伙伴在楼下厨房里。”他说道。若干年以后他才告诉我(是有人告诉我,那人一定是威尔金斯法官),林戈公然把厨师推搡到一边,进了房子,径直走进书房,他和威尔金斯太太正坐在那儿,林戈讲话开门见山,边说着转过身就要走:“今天早晨他们枪杀了沙多里斯上校。告诉他我在厨房里等着。”还没等那两个人移动身子时,他就离去了。“他骑马跑了四十英里,可是什么都不吃。”现在我们朝着门口走去——我曾在门口朝我的这一边与我所熟知的事物生活了三年,我一定既相信又期待着我所熟悉的事物,然而我曾听见门口的那一侧传来走近的脚步声,却又听不见脚步里有些什么。“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吧。”
“是的,先生,”我说道,“给我的伙伴换一匹马,他会想同我一起回去的。”
“务必用我的马——威尔金斯太太的马。”他叫道。他的腔调没有什么不同,但他的确是喊叫出来的,我猜想我们都同时意识到这是滑稽的——一匹看上去完全就像一位老处女音乐教师般的四肢短、腰身粗的牝马,威尔金斯太太是用它来拉柳条车身的马车的——这对我倒挺合适,就好像被浇上一桶凉水会对我合适一样。
“谢谢您,先生,”我说道,“不过用不着。我去牵我的马时,会在马房再给他找到一匹马的。”这对我是合适的,因为甚至就在我说完话之前我就知道,说这话也没有必要,林戈在进入学院之前会在马房逗留并留心此事的,他的新马和我的牝马都会给备好鞍子并在侧面的栅栏等着,而且我们根本用不着穿过奥克斯福。卢什要是来找我就不会想到这一点,他会径直来到学院,到威尔金斯教授家里,把消息告诉他然后坐着,往下就由我来负责了。但林戈不会这样。
他跟着我走出房间。对那个像难产的女人一样的姗姗来迟的秋分来说,夜色是又敏感又紧张,从现在直到我和林戈骑马进入浓郁的夜色这段时间,他都是或者就在我的身边某个地方,或者紧跟在我的身后,我说不准到底是什么方位,也不在乎是什么方位。他尽力找出话语,以便一边说着一边把他的手枪也送给我。我几乎能听见他说:“啊,这个不幸的国家,还没有从发高烧恢复上十年,可人们仍不得不自相残杀,我们仍然必须用该隐之道还治该隐之身。”但是他实际上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他只是跟着我,在我身旁或者身后的某个地方,我们下了楼梯,走向威尔金斯太太在走廊的枝形吊灯下面等候的地方——她是一位头发灰白的瘦小女人,令我油然想起外婆,也许并非因为她长得像外婆,而是因为她认识外婆——一张仰起的焦虑而又静止的脸在思考着,玩刀者必死于刀下,要是外婆也会这样想的。我朝这张脸走去,必须走去,这并不是因为我是外婆的外孙,大学三年住在她家里并且与在九年前几乎是最后一场战斗中战死的她的亲生儿子的年龄相仿,而是因为我现在是沙多里斯。(沙多里斯:当威尔金斯教授打开我的房门时,事情终于发生一起,它一直是一种伴随着的瞬间感觉)她并没有给我马匹和手枪,这并不是因为她不如威尔金斯教授爱我,而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并因而比随便哪个男人都明智得多,否则的话男人们就不会在明知被击溃后又去打了两年仗。她只是把手(一位小个子女子,不比外婆高大)放在我的肩膀上说道:“代我向德鲁西拉和你的詹尼姑妈问好,能回来的时候就回来。”
“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我说道,“我不知道得处理多少事情。”是的,我甚至对她也说了谎;自打他猛地一推把那扇门撞在门垫上起,一分钟之内我就开始意识到了,意识到那我仍无尺度予以衡量的事物,唯一的例外倒是那件事物,它不考虑我本人,不考虑我的成长和背景(或者也许是由于我的成长和背景),而系由我事先已知道自己要成为的事物同时又惧怕该事物的考验那种状态所构成;我记得她的双手仍置于我肩上时我的念头:起码这会给我一个机会,看我是否我自以为的那个人,或者是否我只是希望成为那个人;看我是否要做我自以为是正确的事情,或者是否我只是希望能如此。
我们进了厨房,威尔金斯教授仍在我身旁或身后的某个地方,仍然以十来种不同的方式提出要送给我手枪和马匹。林戈在等着,我记得当时我想,不论我们俩当中谁会出什么事情,我都永远也不会对他而言成为沙多里斯。他也二十四岁了,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自从那天我们把格鲁比的尸体钉在旧棉花打包机那儿的门上起,他的变化甚至比我还要小。也许这是因为他成长得比我快,那年夏天他和外婆与北佬进行骡子交易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自那之后大部分变化须由我来产生,以便与他并驾齐驱。他正静静地坐在未生火的炉子旁的一把椅子上,也是形容憔悴,他已骑马走了四十英里(他曾哭过一次,或者是在杰弗生,或者是在马路上什么地方独自一人的时候,现在尘土已经在他脸上的泪痕处干结成板块),还要再骑行四十英里可又硬是不吃饭,抬起头来看着我,双眼微红,疲惫不堪(或者也许不仅仅是疲惫不堪,因而我永远也不能与他并驾齐驱),然后一言不发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我随后跟着,威尔金斯教授仍然提出要送我手枪和马匹,不过话没有说出来,仍然在想道(这我也能感觉出),死于刀下,死于刀下。
果不出我所料,林戈已在边门处给两匹马备好了鞍子——那匹新换的马是他本人用的,还有爸爸三年前送给我的那匹牝马,这样不管是哪一天,有两分钟的时间就能跑一英里,要是整天骑行的话,那每八分钟就能走一英里。他已经翻鞍上了马,这时我意识到,威尔金斯教授想做的事情就是与我握手。我们握了手,我知道他相信他所触到的肉体也许明天晚上就不会活着了,有那么一刹那我想到,我要是告诉他我的打算那会怎样,因为我们已经谈论过了,如果《圣经》里确实言之有物,为上帝尤其选出来以使其不朽的那些上帝的盲目而又困惑的子孙带来希望和和平,那么那事物就必须是你不可杀人,因为也许他甚至相信他已这样教导于我,不过他并未这样做,谁也没有这样教导过我,甚至我本人也并未这样教导过他人,因为它不仅是被学习到的。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他年事已高,不可强求,甚至不可在原则上对这样一种决定视而不见,他年事已高,不必面对着流血、成长和背景而坚持原则,不可好像由一个响马从暗处出来,突如其来出现在他的面前并叫他交出买路钱:只有年轻人才能这样做——要年轻得足以能使他的青春给他提供免费,作为怯懦的一种理由(并非借口)。
因而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握了握他的手,也上了马,接着和林戈动身了。现在我们无须穿过奥克斯福,因而不久(月亮呈扁镰刀状,就像靴子在湿沙上留下的后跟印)通往杰弗生的马路就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条马路我第一次是三年前与爸爸一起走过,又在过圣诞节的时候走过两次,然后又在六月份和九月份走过,每个学期都是如此,既然独自骑着牝马,故而甚至不知这是和平时期;现在这一次或许最后一次我不会死去(这我知道),但也许从今以后我再也昂不起头来了。马匹按着能走下四十英里的步态走着,我的牝马认识前面的漫长道路,林戈也骑着一匹好牲口,他也在马房向希利亚德求情得到了一匹良马。也许他的全神贯注的红眼是透过泪水,穿过干泥的泪痕在看着我,但我宁可认为那泪水与当年使他能够补充他与外婆的美军笺头供应的那种素养是一回事儿——那是由于与白人长期过于密切的交往所获得的某种荒谬绝伦的自信:他把一个白人称为外婆,从我们诞生起他就与另一个白人睡在一起,直到爸爸把家又重建起来。我们说了两句,然后就一语不发了:
“我们可以伏击他,”他说道,“就像那天我们对付格鲁比那样。但我猜想这不适宜于那身包着你跳舞的白皮。”
“是的。”我说道。我们策马前行,时值十月份,仍有大量时间容美人樱生长,虽说我须到了家才会意识到需要美人樱;仍有大量时间容美人樱从花园里生长,詹尼姑妈在花园里站在老乔比的身边,戴着爸爸的一副旧的骑兵长手套,在安置得巧妙整齐的苗床当中磨磨蹭蹭地安放着散发着香气的离奇古怪的旧名称牌子,因为虽说时值十月份,雨季却尚未到来,因而不能给最初的半暖半凉的印第安的夏夜带来(或者说是留下)霜冻——对鹅来说那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是又凉爽又空洞,可是由于有薁和檫木的刺鼻的尘土味又显得阴沉——在我长大成人并进大学学习法律之前,在这种夜晚我就和林戈打着灯笼,带着斧子和麻袋,领着六只狗(一只狗是跟踪追击用的,另外五只仅是让它们叫,吠出音乐来)在牧场猎取负鼠,那天下午我们就是在牧场里躲藏着头一次看见那个骑着毛色鲜艳的马的北佬,而现在你则在牧场里最后一年听得见火车的汽笛声,火车已有好久不属于雷德蒙先生了,而且在某一瞬间,在那天上午的某一秒爸爸把火车连同烟斗一起放弃了,林戈说当时他正吸着烟斗,他倒下时烟斗也从他手中滑脱了。我们骑马前行,朝那栋房子奔去,他现在当躺在客厅里,穿着军服(也佩带着军刀),德鲁西拉正在枝形吊灯的一片节日般夺目光辉下等着我,穿着黄色的舞会服,头发上插着美人樱的枝芽,拿着两把上了子弹的手枪(我虽说全无预感,却也能看得见,我看得见她,待在正式为葬礼而安排的讲求形式、灯火辉煌的房间里,身材不高,不像女人那样纤弱,而是像个青年,像个男孩,一动也不动,穿着黄色的舞会服,面部表情平静,几乎是昏昏沉沉,头饰又简单又严正,取得平衡的美人樱枝条挂在两耳的上方,两只胳臂在肘部弯曲,双手像肩膀一样高,两把完全一样的决斗用手枪挂在肩上,而不是握在手中,一边一支:酷似从事一种简明而又讲求形式的暴力的希腊双耳酒罐女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