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家长。她有两面性格,身上存在种种矛盾之处。比如说,她喜欢说教,却非常爱享受,美食、音乐、自然风光她都乐在其中。她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听那些流行歌曲和听教堂的乐曲一样专注。她喜欢自然风景,但是每次离开城堡出门旅游的时候,她都很焦虑。她脆弱,却也坚强自持。我不知道她的种种反常和古怪是后天经历造成的,还是她与生俱来的。我们刚刚搬到英国时,我的妈妈曾经对我说:“加文先生说过,世界上每一片草地、每种颜色,都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愉悦感。”
我不喜欢加文先生。加文一度是我们一切烦恼的来源。后来我才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为烦恼的来源。我们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当他们找上门来,我就知道,世界上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没有地方是安全的。
女巫猎人里有个刺头,叫威廉·曼宁。他很高,方脸,是伦敦人。他头发稀疏,臂膀宽厚,很强壮,手掌厚实得像屠夫的手。他左眼有白内障,看起来像半个盲人。我们从没在镇上见到过他,只记得有两次他骑马经过的时候,我们被飞奔的马蹄声吵醒。
跟他一起骑马经过的,还有我们本地的治安官。里面的人我只认识一个,诺亚先生。他穿着讲究,看起来像个绅士。他也很高,皮肤灰白得像个死人。憔悴惨白,面容枯槁。(我下一次见到这么憔悴的人还是在两百年后。)
我们身处旋涡的中心,但直到他们粗鲁地敲门,我们才知道自己的处境。
威廉·曼宁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粗糙,他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指着我皮肤上的红色斑点,尽量不触碰它。
“魔鬼的印记!”曼宁带着胜利的口吻,扬扬得意地说道,“做好标记,诺亚先生。”
诺亚先生看过来:“好的,我看到了。邪恶的证据。”
我感到惊惧,掩饰地笑着对他们说:“不是的,这是被虫子咬的。”
我看起来只有13岁,他们以为我会像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样,对他们的话唯唯诺诺,不敢反抗。可我已经是个男人,曼宁怒视着我,不发一词。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到了我妈妈身上。
“脱掉衣服。”他的语气冰冷。我憎恨他,就在那一刻之前,我还不知道憎恨某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我只憎恨过那些杀死我爸爸的人,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因此我从没有过具体的憎恨对象。
“不。”我说。
妈妈一开始很茫然,等她反应过来之后,她也拒绝了,然后开始用法语咒骂他们。曼宁始终无动于衷,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掌控全局的聪明人,不过事实上他连我妈妈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给她做好标记,她说的可能是恶魔的语言,会影响那些愚蠢的灵魂。”门外站了不少村民,包括贝丝·斯莫和爱丽丝·吉福。曼宁让治安官关门,贝丝·斯莫脸上满是看好戏被打扰的不快,爱丽丝·吉福对我们这边的动静也很关注。诺亚先生关上门,我挡在曼宁和妈妈中间,曼宁掏出匕首,抵在我的喉咙上。
妈妈哭了,她开始脱衣服。我的眼睛也开始湿润,我感到恐惧、自责。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身体上停止发育的怪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光长年龄不长个子的情况,让我无法对抗他们。
“你再说一句话,我们就马上除掉你的女巫母亲。别说是你,就连玛巴斯恶魔降世,也救不了她。”
玛巴斯,传说中可以治愈一切疾病的邪恶力量。在这个噩梦般的一天,我还要听到他的名字很多次。
妈妈赤身裸体,想要借助桌子和上面那对陶碗遮挡些许。曼宁眼神贪婪地看着她,他厌恶妈妈这个“女巫”。他把匕首刺进我妈妈的肩膀、手臂、小腹,她的血涌了出来。
“诺亚先生,看这肮脏污秽的血液。”
诺亚先生侧目。
血的颜色就是血的颜色,普通的、人类的血液颜色。不知道诺亚先生从中看出了一些什么,或者他震慑于曼宁的权威和笃定,附和道:“是的,肮脏得让人恶心。”
后来,我无数次明白,人们只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事情。不过对于那时的我,还很少体会到这个真理。我母亲的每次瑟缩,都会引来匕首又一次刺入身体,对于曼宁来说,一切都是她在假装。
“看到了吗?她可真狡猾,脸上装作和人类一样痛苦,这种鬼把戏可骗不了我。约翰·吉福和她脱不了干系,看她的儿子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样子,她肯定是跟魔鬼做交易了。”
“约翰·吉福的死跟我们没有关系。我唯一做过的事就是帮他修房顶,仅此而已。我妈妈甚至不认识他,她平时一直待在屋子里,哪儿也不去。求你了,快住手!”
无法忍受,我无法忍受。我紧紧抓着曼宁的手辩解,顾不得他的匕首顶着我的头。他另一只手死死掐住我的喉咙,但我觉得我心上的痛比我身体痛一百倍,我觉得我的脑袋都要炸开了。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渴望长大,要是我的身体像个正常的18岁男孩,何至于此!
曼宁指着妈妈肚子上一处被虫子咬过的痕迹,肯定地说:“看,和那个男孩身上相同的标志!”
我的母亲在发抖,脱光衣服的羞耻让她说不出话来。
“是虫子咬的!”我痛苦又绝望地喊,“只是虫子咬出来的包。”
我被按倒在地面上,想要挣扎着起身,却又被无情地按压。
然后,天突然黑了。
我有时候会梦到当时的这个情景。有时我在沙发上睡觉,会想起那一天,数不尽的鲜血从我妈妈身上涌出。我会想起屋外的人们对我们指指点点。我会想起曼宁当时踩着我、羞辱我,而我无能为力。即使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
从那天起,一切都变了。我的童年也算不上美满,但在那之前,至少还值得怀念和追忆。在我认识露丝之前,在我母亲受害之前,更久更久的以前。在最初,我只是一个名字很长的小男孩,我会和同龄人一样长大。我怀念,但却无法回到那个时候。因此只有背负着这些记忆前行,当你已经不能够改变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只有让自己不要忘记。那些渺小的、很久很久以前的快乐,让我感到些许慰藉,勉强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