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 鲍尔城,伦敦旁,1599年
我没日没夜地走了三天。我的脚已经红肿起疱了,磨得非常疼。我的眼睛干涩,这几天我只在小路上或者高架桥上稍稍休息过,因此疲惫不堪。事实上,我几乎没怎么睡过。我身上还背着一把鲁特琴。我真的非常饿,这三天我只吃过路边的一些浆果和蘑菇,还有一个贵族老爷骑马经过我的时候,看我可怜赏我的一小块面包。
但其实这一切都还好。
事实上,这些插曲能够让我暂时忽略自己内心的焦灼。这种焦灼几乎要撕裂了我,眼前的草地和树木,每一条溪流都让我焦躁。每当我闭上眼睛,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最后一天她被人们高高甩在空中,她的头发被风吹起,她的哭声一直在我耳边响起。
这三天,我不人不鬼。我回到爱德华石头镇,回到我们原本居住的地方,但我不敢留在那里。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凶手。我回到小屋,拿起母亲的鲁特琴,想要找到我们原本的存款,但一无所获。然后我离开了,逃走了,我不能再待在爱德华石头镇,我也不想再看到贝丝·斯莫或沃特·恩肖这类人,我甚至不敢再靠近约翰·吉福那一家。我想逃避这种恐惧和失落的感觉,这种根植于内心的寂寞感,但当然,我很难躲开。
我逃往伦敦,别人告诉我,我去伦敦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座鲍尔城,里面有一条费尔菲尔德路,那里有食物,也可能会有危险。终于我来到了鲍尔城这条路上,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猫站在路中间,向我怒目而视,好像它想对我透露些什么。
我走过那只猫,看着路两边的房子。这里和那些村庄很不同,屋子很密集,直直一排,不像村里那样散落着。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进城了,这里就是伦敦。周围的人熙熙攘攘,街道上全都是人。
我记得妈妈讨厌人多的地方。我突然感觉到她好像还在我身边,我仿佛感受到她此时会有的情绪。
不远处一阵喧闹,商贩们吵吵嚷嚷,闹腾不休。有醉汉在笑,有动物在叫。
有人尖声叫嚷,有人唱歌,乱乱糟糟。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景象,一片混乱,让我既紧张,又兴奋。
人很多,很多陌生人。他们的谈笑声像是飞出山洞的蝙蝠,四处奔窜。
一个红脸颊妇女像骡子一样气喘吁吁,她两只手臂上各挂着两个大篮子,里面装满了鱼和海鲜。
两个男孩在嬉笑打闹,后面有一群猪慢吞吞地朝他们走来。
馅饼摊,面包店,胡萝卜摊,鲜花。
一个女孩,看起来不满10岁,挎着个小篮子,里面全是樱桃。
道路两边很多烧鹅摊位。
水洼里面漂着莴苣叶子。
一个男人经过我,他指着不远处一个脚步虚浮的醉汉,对我说:“男孩,小心点儿,躲着他,他已经彻底喝醉了。”
兔子。
两只鹅,扑棱扑棱扇着翅膀。
很多猪、很多牛,很多酒鬼,非常非常多的酒鬼。
一个穿着美丽的盲眼女人,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孤女牵着走路。
衣冠整洁的乞丐。
一个女人神色暧昧,抓着身边每一个经过的陌生男人,对他们调戏引诱,低声说些什么。
闹哄哄的啤酒屋。
两个男人在卖艺,一个演来自“阴间”的巨人,另一个演来自“西边”的小矮子,站在一起,努力吆喝着赚钱。
有个男人在表演吞下一把剑。
有人在拉小提琴,有人在吹长笛,还有人在吹风笛。他们三个站在一起手指纷飞,偶尔对我撇来怀疑的眼光。
还有集市上的气味:烤肉、啤酒、奶酪、薰衣草、新鲜的狗屎。
我又感到眩晕,又对眼前的繁华景象感到震撼。
这么多食物的气味,让我的饥饿加倍,也让我很痛苦。我走到一个烧鹅摊,站在那里,深深吸气。
“鹅肉多少钱?”
“三先令,小伙子。”
我没有三先令。事实是我根本没有钱。
我向后退了一步,不小心踩到了身后一个男人的脚。
那人不悦道:“小心点儿,男孩!”
男孩,男孩,男孩。
“是的,我只是一个男孩。”我喃喃自语。虽然在那个年代,18岁已经算是中年了。
一切就是从18岁,从这里开始分叉的。
我一直长得很壮,从小到大我也没怎么生过病。我从没感冒过,从没发过烧,也从来没吐过。即使1599年黑死病席卷欧洲,我也没受到丝毫影响。虽然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了。这天的天色蓝得正好,不久前才下过雨,太阳出来之后,天空一碧如洗。这样的湛蓝让我想起那天的拉克河,想起那天人们举着火把,想起他们的神色。
我有些恍惚,喃喃道:“妈妈,妈妈。”
我觉得自己应该去死,就这么死去。然后就在那一秒,我又获得了新生。
我看见了她。
她站在那里,手上拿着一篮水果,皱眉看我。她有着黑色的长发,眼睛像溪水里的石头一样清澈闪烁。
我走向她,看到她篮子里的李子。
我有种奇妙的悸动感。
“可以给我一个李子吗?”我问她。
她张开手掌,我突然想起曼宁的手,他牢牢把我母亲摁在水里。
“我,不是,我……”
之前见过的牛群正晃晃悠悠地穿过我们。我闭上眼,我妈妈在空中高高飞起的景象又一次浮现。我睁开眼睛,卖水果的小姑娘正皱着眉,不解地看着我。
我晃晃脑袋,眼前还是这条街。
她关切道:“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
但是我做不到。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妈妈在听到我父亲死讯的时候,力竭靠在墙壁上。那种突如其来的悲痛将我劈裂。
所有的事情一瞬间突然清晰,然后又一片黑暗。
然后下一秒,也可能是五分钟后。我有意识的时候,自己已经倒在地上,半边脸在水坑里,边上有很多李子,它们也沾满了泥土。还有些被行人踩进土里,一只狗在转来转去吃地上的水果。
我慢慢地想要站起来。
一群男孩站在一旁嘲笑我。
那个女孩蹲在地上,努力捡地上的李子。
“我很抱歉。”我说道。
我退开一步,捡起一个满是泥巴的李子。
“嘿!你!看看你干的好事!”她抓住我的肩膀,鼻子气得通红。
我觉得自己又快要晕倒了,于是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走远点,省得晕过去又给别人带来麻烦。
“别走!你别想就这么走了!”
她一把夺过我捡起来的李子,狠狠地把满是泥巴的李子砸在地上。
“这个篮子是我一周的工资!现在都被你弄坏了,而且我还得给夏普先生赔这些李子的钱!”
“夏普先生?”
“反正你现在得把我的损失赔给我。”
“可我没有钱。”
她气得涨红了脸,看起来对现在的状况手足无措。可能我的衣服虽然脏了,但看起来比周围大多数人的衣服好,所以她不太相信。衣服是以前的,我妈妈一直觉得,即使我们搬到英国乡下了,还是应该在我们的承受范围内买最好的衣服,尽量和以前保持一致。事后一想,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显得和村里的人格格不入。也许这不是他们排斥我们的主要原因,但明显是原因之一。
“那就这个吧。”她指了指我背上的鲁特琴。
“什么?”
“把这个给我,当作是给我的补偿吧。”
“不行。”
她捡起一块石头:“好吧,那我就砸碎它,就像你砸了我的篮子一样。”
我举手求饶:“别!”
她看到我的恳切,想了想:“你连饭都吃不上了,还在乎一把琴?”
“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
她的神色缓了缓:“那你妈妈在哪儿呢?”
“她三天前去世了。”
她收回了手臂。她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一条非常普通的白裙子,人们一般把这种样式的裙子称为长袍。她皮肤很白,脖子上挂着一条简单的红围巾作为装饰。她很白净,简直跟周围的环境有点格格不入。她脖子右边有两颗痣,一颗大一颗小,像是月亮和月亮边上的一颗小星星。她鼻子上有一小片雀斑。她的黑发被帽子盖住,披着的尾部散落开来。
她就是那种不笑的时候给人感觉非常严肃的人。她笑起来的时候扯动嘴角,但是为了努力扮作成熟,她又会飞快地敛起笑容。她很高,大概比我高四分之一个头。不过,假如我再“长大长高”的话,应该会超过她。
“去世了?”
“对。”
她点点头,死亡在这个时代无足轻重,只是一件随意的事情。“那你现在还有亲戚吗?”
“没了,我们家只剩我了。”
“那你住在哪里呢?”
“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呢。”
“你无家可归?”
我点点头,有点窘迫。
“你会弹琴吗?”她指着我背上的琴。
“我会。”
“好的,那你可以来跟我们一起住。”她拍拍手,果断地说。
“不,我不能。”
一个年轻的女孩站到她身边,她挎着一个相似的完好的篮子。不过她是卖樱桃的,我之前在街上见过。她看起来十一二岁的样子,她俩很像,一样的黑发白肤,应该是姐妹。她俩同时瞪着我。这时一个醉汉想拿她的樱桃,她飞快地躲开了。
“我们才不是施舍你,”姐姐说,“你跟我们一起住,直到你还完债为止。除了篮子,还有水果的钱!当然,住宿你也可以付钱的。”
妹妹死死盯着我,眼睛里好像在喷火。
姐姐说道:“这是格瑞丝。我叫露丝·克莱布鲁克。”
“呃,你们好。”
格瑞丝嫌弃地说:“姐,他说话听起来好奇怪,身上也很臭。”然后她问我:“你打哪儿来的?”
“萨福克郡。”我在心里飞快地补充道,还有法国。不过我知道自己不必全说出来。对他们来说,萨福克郡已经很远了。
我又觉得很晕了。
露丝过来扶着我。
“萨福克郡?你从那里走过来的吗?格瑞丝,过来帮我把他扶回家里去,对了,给他吃点樱桃,他真的走了很远呢!”
“谢谢。”我虚弱地小声道,我脚步虚浮,声音颤抖,只好再说了一句,“谢谢。”
这就是我第二段人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