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 哈克尼区,伦敦旁,1599年
她俩并不住在鲍尔城,而是在更远的地方,哈克尼区里面,水井巷的一间小房子。那时候的哈克尼区,有一大片草莓地和很多果园。比起伦敦其他几个地方,这里的空气更加清新自然,不过和萨福克郡那种彻头彻尾的乡下也并不相同。原来,这里有一个剧院。不过露丝告诉我,在我来的前几个月就被拆掉了。当时英国最佳演员伯比奇还在这里表演过。
不知道是不是这里有过剧院的缘故,哈克尼区比爱德华石头镇更加开放和包容,这里不排斥外来者;除了一个叫亚当太太的老女人,她每次经过别人的时候都大喊着“傻子”或者“下地狱去吧”,还对别人吐口水。不过别人对她更多的也只是嘲笑。他们不惧怕也不厌恶外来者,而是以一个非常平等和普通的态度看待外乡人。
“她还朝我的苹果上吐口水,当时格瑞丝简直气得半死。”露丝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候,对我介绍。
她们的屋子是用木头和石灰盖的,旁边有一堵低矮的石墙,这堵墙的名字倒是挺有志气,叫作石头长城。旁边的马厩,大概是叫“动物庄园”吧,我猜。
旁边还有一个谷仓,在果园旁边,被树木掩映着。更远些是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水井。在21世纪,这番风景几乎可以算是田园风光,不过当时的我觉得还是很现代很先进的。
露丝和格瑞丝帮当地的一个果农卖时令水果,李子、樱桃、苹果、蓝莓等。赚来的钱要给夏普先生很大一部分,毕竟他是水果的供应商。据她们说,他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她们住的房子比我以前看到的屋子有更多的窗户,不仅跟我在法国看到的房子大相径庭,跟我在爱德华石头镇见过的屋子也有很大区别。
露丝板着脸,努力装作成熟地问我:“你叫什么?”
“汤姆。”我老实答道,然后又突然担心说真话会给我带来危险,于是我话到嘴边,转了个调,撒了个小谎,“汤姆·史密斯。”
“好,汤姆·史密斯,你多大了呢?”
我得小心给出这个答案。如果我说自己已经18岁了,估计她不会相信。但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又太危险了。我估摸着她应该觉得我十三四岁,于是先开口反问:“你多大了呀?”
她笑:“是我先问你的呀。”
“我16岁了。”
她没有对我的回答表示疑义,我不由得庆幸我长得够高够壮。她漫不经心地回我:“你的眼睛看起来可比16岁世故多了呢。”这让我感到了极大的宽慰,在爱德华石头镇,人们都对我……
“我18了,格瑞丝10岁。”她说道。
我觉得很好,我们之间的谈话自然得让我想流泪。那一瞬间我简直不想再掩盖自己的秘密,但我不能,不能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她们最好还是对我一无所知。
她们和我一起吃饭,面包配着萝卜汤和樱桃。
露丝的笑容很暖:“你要是昨天来了就好了,我们昨天吃的是鸽子馅饼,格瑞丝特别会抓鸽子。”
格瑞丝比画了一下怎么用手抓住鸽子的脖子。
过了一会儿,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向我砸来。
露丝问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啊?”
“你请我来的啊。”
“我说的不是我家。你为什么自己一个人跑来伦敦?你是从哪里过来的呢?”
“萨福克郡,假如你去过那里你就知道了。那里的人都特别讨厌,一个个和猪一样,愚昧迷信。我们从法国搬来之后,就一直很不适应。”
“我们?”
“我和我妈妈。”
“你妈妈怎么了?”
我凝视着露丝:“我不想谈这个话题。”
格瑞丝注意到我紧紧握着汤勺的手,喊道:“他在发抖。”
“他就坐在这里,有什么话你可以直接对他说的。”露丝对格瑞丝说完,又看向我,“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假如因为吃了你的饭、睡了你的屋子,就一定要告诉你你想知道的所有事,那我宁愿睡在外面。”
露丝有点生气,奚落道:“那你何必跑来这里?睡外面,哈克尼区也可以啊!”
我放下勺子起身。
“喂!难道你在萨福克郡的时候都没人和你开过玩笑吗?”
“我跟你说过我来自法国,而且我现在也没有心情和你开玩笑。”
“你真是块又酸又臭的石头!顽固不化!”
格瑞丝夸张地嗅嗅空气:“而且他闻起来也是又酸又臭呢!”
露丝严肃地对我说:“坐下,汤姆!你根本没地方可以去,而且你还没还清欠我们的钱,在那之前你哪儿都不许去。”
我心里很乱很迷惑。经过三天的饥寒交迫、风餐露宿,我根本不该对这对好心收留我的姐妹发脾气,相反,我应该感激她们。可是我一闭上眼睛,又想起曼宁的手,一瞬间无心多想,感激的话又被我咽进了肚子里。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不幸。别摆出那副样子,比你还惨的人有的是!”
“对不起。”我诚恳道歉。
露丝点头:“算了,你太累了。今晚你就睡在男孩的房间吧。”
“男孩的房间?”
她告诉我,还有另外两个男孩住过那里,奈特和罗兰德,不过他们都死了。奈特12岁的时候因为伤寒死了,而罗兰德不到1岁的时候,就因为感冒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父母也死了,妈妈在生完罗兰德之后一个月时,因为产褥热(在那时候是一种很常见的病)去世了,也正因此得不到母乳喂养的罗兰德一直体弱多病。爸爸死于天花。露丝在陈述这些的时候,一直很平静,不过显然格瑞丝对提起这些还是有些害怕和恐慌的。
露丝最后不忘在我伤口上撒盐,总结道:“世界上很多人都活得很苦的。”
她带我走进那个房间,里面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大概和1980年时候的那种电视机差不多大(1980年我住在圣保罗一家旅馆的时候,没事总爱看电视,每次看电视我都会想起这扇窗户)。房间摆设简单,很空旷,床上有毯子,底下垫的是干草,但是我实在太累了,即使把女王的天鹅绒床垫给我睡,我可能也没太多感慨。
我躺在床上,她帮我把鞋子脱掉,静静地看着我,带着母亲的严厉与柔和。然后她温声对我说:“睡吧,汤姆,一觉醒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声音直达我的灵魂。
后来,我半夜惊叫着从床上弹起来了,窗外是一轮满月,我瑟瑟发抖,难以呼吸。恐惧一直埋在我的心底,从未远去。
露丝跑过来看我,抓住我的胳膊。格瑞丝站在她身后,睡眼惺忪。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汤姆。”
“不会的,不可能的。”我神经质地说。
“梦都是不可信的,尤其是噩梦,一般都是相反的。”
我没告诉她,我只是梦到过去发生的事情。我想逃避,想抗拒这段回忆。露丝把格瑞丝送回去睡觉之后,温柔地待在我旁边,她靠在我身上,亲吻我的嘴唇。其实只是轻轻地啄了一下,但是由于是嘴唇,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为什么亲我?”我问她。
我看见她的笑容在月光下发光,无关情欲,只是很平静很治愈。“让你除了噩梦,还有些别的东西可以想。”
“我之前,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我说道。
“这很好,假如有跟我一样的人,那我的人生过得还有什么意义呢?”
然后她的眼睛突然落下一滴泪。
“怎么了?”
“这里是奈特睡过的床。感觉很奇怪,这张床上再次躺着人,却不是他。好像他还在这里没有走,但其实他早已经离去了。”
我看到她眼里的伤痛,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自私:“其实我睡在哪里都行,睡地上也没关系的。”
她摇摇头,重新对我扬起微笑:“没关系,不用。”
早餐是黑麦面包和一杯啤酒,格瑞丝也喝啤酒。只有喝这个才是安全的,比水安全。这种情况下喝水就像是在和死神打赌。
露丝对我说:“这间房子在我爸爸妈妈死去之后由我继承,所以你住在这里,必须听我的。首先,你必须先还清欠我们的钱。然后住在这里,你一周付我们两个先令当房租。最后,你需要帮我们打水。”
只要你愿意让我住在这里。
这个情况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好了,不能更好了。这间屋子干净整洁,桌子上摆着个花瓶,里面放着薰衣草,散发出香味。还有个壁炉,等天冷的时候可以烤火取暖。这里比我在爱德华石头镇的家还要大,我在这里有单独的房间,得到如同母亲一样的关怀和爱护。
尽管她们愿意让我留下来,我还是觉得很悲伤。
对接下来的生活我有预感:没有什么地方是可以常待的。
在那时,我还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我对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茫然无措。我不知道世界上是否有跟我情况相同的人,我以为自己会永远看起来这么小。可能你觉得永葆青春是件好事,但不是的,不会是的。我身体的异常,已经给我的母亲带来了不幸。我告诫自己不能对露丝和她的妹妹泄露丝毫,以免又给她们带来危险。但我这个年纪的青少年,通常发育得很快,到时候我又该如何遮掩呢?
“谢谢。”我告诉她。
“你在这里,对格瑞丝也是件好事。她一直很想自己的哥哥,我们都很怀念他们。不过假如你给我们带来什么麻烦,或者你做了什么坏事,或者你不肯给钱……”她恶狠狠地吞下一口樱桃,“那你可就要小心点了!”
“赶去睡大街?”
“还会往你身上扔狗屎。”格瑞丝喝完啤酒,插话道。
“不好意思,汤姆,格瑞丝有点没礼貌。”
我正儿八经地说道:“狗屎也还好,扔起来很有准头。”
“看来我们这间屋子是找不出一个文明人了。”露丝叹气。
“我又不是贵族老爷。”现在还不能告诉她们实话,其实我在法国袭爵,是个贵族。
露丝又是叹气。我一直记得她的叹息,里面没有悲伤,只有一种感觉:事情已经发生,那就是最好的结果。“好吧,今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很喜欢她们两个。她们叽叽喳喳,抚慰了我心中的悲痛,让我的世界重新鲜活起来。
我想待在这里,但我不想给她们带来危险。所以首先,她们不会对我的事情好奇,那就没问题了。
于是我撒了个小谎:“我的妈妈从马上摔下来,然后就去世了。”
“这可真是不幸!”格瑞丝说。
“对的,悲伤的故事。”露丝说。
“我有时会梦到这些。”
她点点头,她可能心里还有疑惑,但她选择转移话题。
“你今天最好休息一天,重整旗鼓。我们要去果园,你就待在家里,明天你就可以出去弹琴卖艺,然后赚钱给我们。”
“不,不,我会还清我的债务的。我今天就去挣钱。你的想法很对,我可以去街上拉琴。”
“什么街?”格瑞丝好奇地问。
“繁华的就可以。”
露丝摇头:“你得去伦敦,城南那边。”
她冲我指了指方向。
“人们看到一个拉鲁特琴的男孩,然后纷纷慷慨解囊。”
“你觉得这可能吗?”我不太相信。
“你看,太阳出来了,会有很多人出来逛,所以放宽心啦。”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她的脸蒙上光晕,她的头发金光闪闪。这一刻,是这四天以来,我唯一得到宁静的一刻。
她妹妹提着篮子走进来,开门的那一刻,木头地板像金子一样闪着光。
“然后……”我好像想说些什么,露丝看过来,冲我微笑点头,我一瞬间又忘了自己到底要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