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推理 《邮差总按两次铃》
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
●詹姆斯·凯恩/著
●陈秋美/译
不充分的名字
詹姆斯·凯恩(James M·Cain,1892~1977)如今普遍已被视为是“冷硬派侦探小说”的前驱大师,但他不愿评论者把他归入“冷硬派”之列,他对当时别人把他和哈米特与钱德勒齐名并举感到不悦;也许他不必再有这样的遗憾,现在评论者不再把凯恩与哈米特、钱德勒并列,因为他的评论已经远远落到两人之后了。
凯恩写的作品也很难称为“侦探小说”,因为小说中根本没有侦探。他的经典名作《邮差总按两次铃》和《双重理赔》,都有一场异常精彩的谋杀犯罪过程,也有若干警察办案的情节,但并没有传统侦探小说里的神探角色,也没有侦探明察暗访、推敲案情的主要章节;以传统侦探小说的角度来看,很难把它们算做侦探小说。
然而凯恩与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毕竟创造了一个精神相呼应的流派。
在这些小说里,犯罪、犯罪环境与犯罪者被赋予更多的描写与注意,小说中的主人翁也经常是孤独者与社会的不适应者,他们对政府、权力、法治、警察都不太信任。有的小说家创作的重心在抵抗犯罪的这一边,通常故事里会有一个穷极潦倒的侦探,他是个犬儒的理想主义者,他不相信社会,也不相信社会能令正义伸张,但他自己内心有所坚持(口中绝对不说),他以他自己内心的道德法则以及结实的拳头让正义伸张。也有的作家(就像詹姆斯·凯恩)创作的主轴在实施犯罪的这一边,小说企图捕捉犯罪者的心理。这位犯罪者仿佛没有道德的界限,他无视世界的规范,像个暗夜里的掠食者。虽然创作者立场分站犯罪的两边,但他们对社会的看法是一致的,也合该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冷硬派”之名正是因此而来。
反而“侦探小说”从此变成了不充分的名字,因为小说里不再把侦探视为必要或当然,现在它该叫什么名字?只有犯罪在这里是共通的,从此它要改名叫做“犯罪小说”。如果你到英语书店去,在哪个书架找你要看的推理小说?聪明的书店把本格派、社会派冶为一炉,书架的类别名就叫做“犯罪与解谜”。
无欲念的侦探
詹姆斯·凯恩年轻的时候做过许多不同的工作,四十一岁才写第一本小说,也就是《邮差总按两次铃》;这本篇幅不大的小说一出版就大获成功,也立刻引发了强烈的争议。波士顿地方法院裁定它内容猥亵,予以查禁;许多学校与公立图书馆也拒绝让此书进入。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有人会认为这本书在描写上有过度色情之嫌,反而从它对性的态度,更清楚看出它的里程碑意义:第一次把性视为犯罪的动力,在犯罪小说中开启了讨论欲望与贪婪的新天地。
早期的推理小说和中国早期的侠义小说一样,是有着一种禁欲主义传统的。《水浒传》里就曾说:“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另一方面的意思是说好汉是不该或不会在女色上打转的。而在《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短篇小说《波希米亚丑闻》里,作者也借华生医生之口描述福尔摩斯说:“以我之见,他委实是世界上仅见最完美的观察与推理机器;但若说到爱情,他也要自认是门外汉了。”自此之后,把侦探描写成理智上的巨人和情感上的侏儒就成了推理小说的传统。
但弗洛伊德早在1900年就出版了划时代的《梦的解析》,正式开启了精神分析的年代,其中一个重要的对人性的理解就是开放性驱力对人的作用。詹姆斯·凯恩的《邮差总按两次铃》可以视为这个理解在推理小说中的首次回应,从此推理小说步入人性的另一面。
《邮差总按两次铃》写的不是爱情,而是赤裸裸的欲望。男主角法兰克是一个路途上的流浪汉(一种偷乘火车或卡车的流浪汉),女主角则是公路旁小餐厅的年轻老板娘,嫁了一个比自己老很多的油腻希腊人,终日埋头在脏碗盘之中,满腔枉费青春的怨恨。两人相识仅仅数日就有了奸情,他们不是那种会谈情说爱的社会阶层,一切都来得直接,几乎本能。当他们决心联手杀掉女主角的丈夫,故事的张力就大了起来,而这正是犯罪小说最精彩的地方,准确地描写犯罪者的理由以及他们的行为、心理状态。《邮差总按两次铃》在犯罪方面的精彩描写堪称是经典性的,从谋杀前的急切心理到谋杀后的多疑易怒,都极有意思;钱德勒说犯罪小说的贡献是“把谋杀还给有理由做这些事的人,不再只是提供一具尸体”,在《邮差总按两次铃》书里,这个评语的确是有力量的。
詹姆斯·凯恩的成就也许不止于此,他笔下人物说话的口气与模样,公路的景观景物,公路旁铁皮屋餐厅的面貌与气味,都写得栩栩如生。经过六十年的时间考验,虽然不再像当年那么惊世骇俗,但作品今天读来仍然能抓住读者,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