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尾声 (一)
当你举办的一次聚会结束后,特别是如果你的客人都是极富名望之人,在送出最后一位客人、回到客厅的时候,你和你太太(假如你有太太的话)还有同你住在一起的朋友(假如你有这种朋友的话)应该在睡觉前再喝上最后一杯,谈论一下刚才的宾客,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亦是人性使然。A君举止优雅。B君有个讨厌的习惯,就是在人家故事正讲得入胜的时候,他会插进些不着边际的话,坏了整个故事;有意思的是,A君不知疲倦地侃侃而谈,对此根本不予理会,他接着往下讲,就好像B君从没开过口似的。D君与C君令人失望。他俩根本不愿费劲儿。这两位从来就没想过,当你参加一次聚会的时候,你是有义务尽力让其顺利进行的。你为其中一位辩护,说他生性害羞,又为另一位辩护,说这是他的处世原则;如若没有什么值得说的话,他就绝不开口。你的朋友不无道理地反驳说,假如我们都这么克制的话,谈话就无以进行了。你哈哈大笑,话题又转到了E君。他还是同往常一样爱挖苦人,刻薄劲儿一点没减:他闷闷不乐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优点没有得到足够承认;成功会让此人变得温和一些,但如果他的妙语中缺了这些刺儿,反倒没有以前让人开心。你很想知道F君最近的风流韵事进展如何,也试图逐词记住他那使你捧腹大笑的精彩回答。总的来说,这是一次美好的聚会;你们喝完酒,关上灯,回各自的卧室去了。
而我呢,在所涉及的这几位小说家的陪伴下度过了好几个月时间以后,发现自己在跟他们永远道别之前,很想在大脑中将他们留给我的各种印象做一番总结,就如同他们曾是我的客人一样。这将是个混杂的聚会,但总体而言,倒也十分欢快。开始的交流都是泛泛之谈。托尔斯泰穿得像个农民,留着乱糟糟的大胡子,灰色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挪到另一个人身上,他津津有味地谈上帝、粗俗不堪地说性爱。他颇为得意地说,自己在年轻时代曾是个极为好色之徒,不过为了表明自己在感情上还是个农民,他用了更粗的措辞。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气地意识到没有人欣赏自己的天赋,于是长时间地闷闷不乐;突然,他骂骂咧咧地发表起长篇大论来,要不是其他人都忙着聊各自的,从而没有注意的话,可能会引起一场争吵。聚会分成了更小的一组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起身,独自坐到一角。当他注意到托尔斯泰身上的长衫用的是那种每码至少七卢布的上乘布料时,他那满是创伤的脸上露出鄙视的冷笑。他无法原谅托尔斯泰,因为莫斯科一家杂志的编辑曾拒绝掏钱买他的一部小说用来连载,原因就是该编辑已经把大笔钱投到《安娜·卡列尼娜》上了。托尔斯泰谈起上帝来,就好像这是他的特权似的,这让陀思妥耶夫斯基大为恼火:难道他就没读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吗?陀思妥耶夫斯基冷冷地打量着屋里的众人,眼神中含有一丝愠怒和厌恶,直到他看见一位独自端坐的年轻女士。她并不算很漂亮,可他从她那苍白的脸上看出一种对周围人的鄙夷不屑,这自然扣动了他自己那痛苦的心弦。在她的表情中,有一种强烈吸引他的精神。他早就听说,这位女士是艾米莉·勃朗特小姐,于是起身走上前去,拿了一把椅子,坐到她的身旁。她满脸通红。他见她十分羞怯和紧张,便和蔼地拍了拍她的膝盖,可她吓得连忙往后缩,为了让她放松,他开始向对方讲述自己最拿手的那个故事:在莫斯科的一处浴室,一位家庭教师如何给他带来一个小女孩儿,而自己又如何将其强暴;可是由于他的法语很蹩脚,说得又过快,这位年轻女士一个字也没听懂,他还没讲完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感到多么难过和悔恨、他的痛苦有多深,她就突然起身离开了。
当聚会的人士在宽大的房间里四处走动时,奥斯丁小姐在一边找了个座位坐下。司汤达尽管从未克服自己在女士面前的羞怯,但还是觉得应该向她献献殷勤;可她那冰冷的神态令他大为沮丧,瞥见亨利·菲尔丁正在同赫尔曼·麦尔维尔聊天,于是便加入进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和福楼拜那一组嘈杂之人了。奥斯丁小姐乐得一个人,可以不受打扰地观察同来的宾客。她看见勃朗特小姐离开了那个一直对她喋喋不休的丑陋小个子,坐到沙发的一角上。可怜的小姑娘,穿着实在不够得体,还是那种三角形的袖子;她的眼睛很漂亮,头发也很好看,可为什么非要搞得这么不体面?她活像个家庭教师,这可真让人难过,尽管其实是个牧师的女儿,但无疑出身也够卑微的了。奥斯丁小姐觉得她看上去茫然和孤单,认为自己应该上前搭话才好。于是她起身过去,挨着她坐在沙发上。艾米莉惊恐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奥斯丁小姐那些友好的问题,也只是用尴尬的单音节词作答。奥斯丁小姐发现,勃朗特家的姐姐并未受邀参加聚会,对此倒也并不意外。或许这样更好,因为那位小姐对《傲慢与偏见》评价很低,认为其作者缺乏诗意和柔情;不过作为一名有教养的女士,奥斯丁小姐觉得出于礼貌,还是应该问问夏洛蒂小姐最近可好。艾米莉还是仅仅吐出一个单音节字来,奥斯丁小姐终于看出,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而言,跟陌生人交谈实在很痛苦,最好还是别打扰她了。她回到原先的座位,为了卡桑德拉的缘故,继续思考房间内的其他人。毫无疑问,一封信里可讲的东西太多了,而这些人再聚到一起,还要等到下次在乔顿呢。当她想到,等自己把这些古怪的人挨个儿讲给亲爱的卡桑德拉,让她忍俊不禁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狄更斯先生比奥斯丁小姐心目中的理想男士要矮一些,而且穿得太时髦;可他长着可爱的面容和好看的眼睛,而且从其欢快的举止判断,她认为此人很可能颇具幽默感。只可惜他太庸俗了。那边有两个俄国人,一个的名字难以正确发音,看上去也让人生厌、相貌平平;另外一个,托尔斯泰,有一副绅士派头,可对于外国人,你始终无法确定。奥斯丁小姐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像个艺术家一样穿着那件古怪的长衫,而脚上却蹬着那种笨拙的靴子。他们说他是个伯爵,可在她眼里,一个外国头衔除了可笑以外,实在没什么意义。再看其他人——贝尔先生,他们管他叫司汤达,长得又胖又难看;福楼拜先生笑起来,对于所有自命高雅的人来讲,声音实在太大;至于巴尔扎克先生,他的举止令人感到遗憾。事实上,全场唯一的绅士就属菲尔丁先生了,奥斯丁小姐很奇怪,跟他交谈的那个美国人,到底哪里能让他感兴趣。此人是麦尔维尔先生,是个身材不错的男人,个头高大、身体强健,可他留着胡子,这让他看起来很像一艘商船的船长。他正在给菲尔丁先生讲故事,故事情节显然十分有趣,菲尔丁先生开怀大笑。这位菲尔丁先生有些酒瘾,不过奥斯丁小姐知道,男人常常都这样,虽说感到遗憾,倒也并不震惊。菲尔丁先生深藏不露,尽管样子有些放荡,但显示出良好的教养。他原本要在哥德玛夏姆同她兄弟(奈特先生)的朋友举办自己的聚会呢。他毕竟还是玛丽·沃尔雷蒙塔古夫人的表弟,而且属于哈布斯堡后裔中的登比伯爵家族那一支。他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于是起身离开那个古怪的美国人,来到奥斯丁小姐近前,鞠了一躬,问自己是否可以坐在旁边。她面带微笑以示同意,自己则尽量保持礼貌得体。他兴高采烈、滔滔不绝地畅谈,不一会儿,奥斯丁小姐就鼓足勇气告诉对方,自己小时候曾经读过他的《汤姆·琼斯》。
“我敢说,这本书没给你带来什么害处吧,小姐,”他说道。
“绝对没有,”她答道。“我认为,对凡是有原则、有判断力的年轻女士,都不会有什么害处。”
然后,菲尔丁先生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询问奥斯丁小姐,像她这般迷人、聪明、机智,究竟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呢。
“我怎么能结婚呢,菲尔丁先生?”她愉快地回答。“我唯一能嫁的人就是达西,而他已经娶了我那亲爱的伊丽莎白了。”
查尔斯·狄更斯已经加入到三位杰出小说家的谈话当中,即司汤达、巴尔扎克和福楼拜,但他并不怎么自在。尽管他们热情友好,可他还是感觉到,对方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可爱的乡巴佬。他们的观点明摆着,法国以外是不可能产生有文学价值的作品的。一个英国人居然写小说,简直就是逗乐的演出,就像马戏团里那些驯好的小狗的滑稽表演,毫无疑问,根本不具有任何艺术价值。司汤达承认英国出了个莎士比亚,而且喜欢不时来上一句“生存还是死亡”;还有一回,福楼拜的嗓门儿格外大,他嘲弄地瞧了狄更斯一眼,嘴里嘟哝着:“其他一切都已寂静。”狄更斯通常都是全场的灵魂,他极力摆出对这几位的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可他的笑很勉强。对于他们毫不掩饰地畅谈自己的性爱奇遇,他倍感震惊。性可不是他喜欢听别人谈的一个话题。当他们问他,英国女人性冷淡到底是不是真的,他不知该怎么回答,而当巴尔扎克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跟吉多博尼伯爵夫人(她属于英国最上层的贵族)的风流韵事时,他的自尊心极度受挫,默不做声。他们用英国人的一本正经拿他取乐;“不得体”是英语词汇中最常用的词;这也不得体,那也不得体;司汤达声称,在英国,人们给钢琴的琴腿穿上裤子,这样的话,年轻姑娘在学习弹琴的时候,注意力就不会分散到挑动情欲的念头上,而是集中于自己的五指之间了。狄更斯以他惯有的好脾气忍受着他们的嘲笑;可当他想到,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和威尔基·柯林斯在去巴黎旅行时的寻欢作乐,不禁心中暗笑。最后,当他们看到多佛的白垩山崖时,威尔基面带对他而言颇不寻常的严肃神情转向他:“查尔斯,”他道,“英国的可敬,感谢上帝,就是建立在法国不道德之上的。”有那么一会儿,狄更斯无言以对,然后,当他意识到这一论断中隐含的深刻意义后,他眼中孕满了爱国主义的泪水。“天佑女王,”他嗓音嘶哑地喃喃道。威尔基一直就是位绅士,此时庄严地举起了他的大礼帽。一个多么值得纪念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