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天下第一小贩
做奴才的人,是不会被主人供起来的。
主人之所以要豢养奴才,就是要他们替主人做事的。
慕容飘也出来“做事”了。
像他这种刚刚被招罗的奴才,本来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考验才会被委以重任的,否则的话,奴才一旦有反心,坏了大事,岂非是主人瞎了眼自找苦吃?
但现在情况不同。韦沧海觉得京城太大,需要特殊照顾的地方和人太多,自己带来的亲信不够用。
所以慕容飘就被派出来了。而且这回慕容飘是一个人出来的,没有人跟着他。至于是不是有人在暗中监视,慕容飘就懒得去管了。
主人怀疑奴才的忠诚,本就是大经地义的事。为天经地义的事劳神费力瞎担心,不仅是不智,而且很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
慕容飘走在大街上,很自如,很洒脱。他已恢复了他公子哥儿的打扮和气派。
他已不怕被认出来,他已是“铁剑堡的人”,官家要找他的麻烦,他可以将麻烦转推给韦沧海。
京城本就是冠盖云集的地方,慕容飘的确不算很显眼。他一路碰到过好几个公门中的人,谁也没有认出他来。
韦沧海派他的任务是盯柳晖,看他去过什么地方,听他跟人家说什么。
像柳晖这种跟官家颇有渊源的人不盯盯谁?
他跟柳晖走了快四个时辰了,回头已偏西了,他还没机会靠近柳晖。
柳晖身边,总好像有不少人跟着,慕容飘大略数了数,算上自己,大概有二十多人。
看来聪明如韦沧海人的,武林中还是有不少的。
慕容飘的注意力,渐渐转移到这二十多个“同类”身上去了。看他们不仅比盯柳晖有趣,而且用处好像也不少。
至少,慕容飘就发现了不少有趣的事情。
他发现这些人中,有五六个好像是公门中的。这就说明官家表面上对柳晖很热情,其实也在提防着他。
慕容飘还发现天风道人的师兄天纶道人在一条胡同里对一个跟踪柳晖的年轻人打招呼。当然了,天纶道人的动作很隐蔽,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慕容飘也看见了华山、峨嵋剑派的徒子徒孙,看见了山东响马,看见了关东“胡子”,看见了一些下五门的人物。
这里实在是热闹得很。
最使他吃惊的是,他那天在酒楼上看见的那对卖唱的祖孙,居然也在盯柳晖的稍。只不过他们的方法很巧妙,他们只是远远跟着,跟在慕容飘这批人的后面。
慕容飘对这对祖孙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路,连猜都猜不到。
于是他决定去碰碰着,看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至于盯柳晖这件事,根本误不了,有那么多人“替”他盯着,柳晖还能跑上天去?
高欢知道,必须立即“搬家”了。
刚开始是紫阳洞的人找麻烦,现在铁剑堡的人也来了。照这样下去的话,以后想找他的人就更多了。
慕容飘既然已将他的身世透漏给铁剑堡,相信过不多久,中原武林中知道他身世的人会多得数不胜数。到那个时候,他真有可能无处藏身了。
该死的慕容飘!
可话又说回来,要不是他鬼使神差的要和关啸、巴东三搅在一起,慕容飘绝对不可能认出他来。
他说不清他当时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他已在寂寞中停留太久了,他开始不耐烦了,他想“一鸣惊人”了。
也许是那天的歌声和筑声,又使他回想起往事,他“见猎心喜”了。
也许是,……
“唉!”
高欢赶开了那许多在他脑海中徘徊不去的“也许”。
天下没有治后悔的药。与其为过去的事后悔,还不如把握住现在。
贞贞焦急地摇着他的手,似乎是在问他为什么这么苦恼,为什么要叹气。
高欢牵起她的小手,柔声道:“我们又得搬一回家了。”
贞贞并没有显得很吃惊。但他看得出来,她眷恋这个地方。
也许是因为是在这里将她少女纯洁的身子奉献给他的吧!高欢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拥住她娇弱的身体,用最浑厚温和的声音道:“我们会找到一个更好的家,比这里安静,比这里美丽,没有人再来打扰我们,我们会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不再忍饥挨饿,不再担惊受怕,不再,……”
贞贞仰起脸儿,目光里满是对他的信任。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她对他的信任,毫无保留的信任。
他保证。
贞贞跳起脚尖,轻轻吻了他一下,笑了,笑得灿烂如阳光,如鲜花。
高欢就在这时候,心脏奇异地抽搐了一下,头皮也有点发紧。
他抬起头,就看见从伞增刚刚消失不久的方向,走来了一群人。
一群做小生意的人。
他们有的挑着货郎担子,有的挑着空菜筐,有的背着褡裢,还有人赶着条小毛驴。
看样子他们刚从昌平州城里做完今天的生意回来,他们是路过这里回家的。
他们的人数是十一个。他们都年富力强,岁数最大的,也不过四十。
但这骗不过高欢。
如果说是去城里做生意的,早上他们并没有路过这里。
如果说他们是做生意的,那他们的生意一定没人敢做——他们都很剽悍、很严肃、一着就知道是身怀绝技的林高手。
高欢背上已有点发凉。
这回的麻烦比前几次可就要大多了。别的不说,单从人数和气势上讲,对方已占了绝对的优势。
更糟糕的是,高欢已饿了几顿了,而且体力消耗的很历害。
而对方的体力看起来非常好,他们都是一副吃得饱、睡得足的样子。
而且他还必须顾忌到对方伤害贞贞。
无论怎么看,这一仗高欢好像都已经输定了。
高欢还弄不清楚对方是来自紫阳洞还是来自铁剑堡。
但他已弄清楚了他们的“头领”是谁。
走在第三位的、肩上背着布褡裢的中年小贩神态最有煞气,面上表情也最为丰富。
很显然,他就是“头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句话高欢很小的时候就懂了。他十三岁时就曾孤身一人在野地里被一群狼围住过,若非他找出了狼王并杀死了它,他很可能早就死了。
现在,他已发现了“狼王”。
慕容飘放慢步子,等着那对祖孙走过来。他想直接和他们套近乎,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倒并非做什么坏事,他只是想搞点恶作剧来开开心。
他感觉到他们已走近了,便想转过身面对他们。
就在这时候,他觉得脖子有点僵,腰也不灵活了。
他直挺挺地栽在了大街上。
他还能看,也还能听。他看见了两双脚和一根竹竿,他听见许多人在往这边跑。
他看见的一双大脚和那根竹竿显然是瞎限爷爷的,那双穿着双绣花鞋的小脚当然就是小孙女儿的。
他听见瞎爷爷在走过他头顶时颤巍巍地道:“鸟儿啊,什么声音响啊?”
他又听了小孙女儿娇弱的、带着凄婉韵味的声音:“爷爷,有个叔叔抽羊角风了。好可怜哦!”
瞎眼爷爷叹着气,带着痰音道:“我们又救不了他,我们还是走吧!……唉!谁来可怜可怜我们呢?”
慕容飘气疯了。
可他就是再生气又能怎么样?他被人家暗算了,让他出这么大的丑,可这又能怪谁呢?
谁叫他想作弄别人呢?
想杀人的人往往先被人杀死,想羞辱别人的人往往反被别人羞辱,这道理世上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说自己明白的大多是装明白。
既种此因,必得此果。这就是所谓的天道报应,只不过有近有早而已。
像慕容飘现在这个样就是遭了“眼前报”。
十一个“做小生意的人”忽然散开,朝高欢和贞贞慢慢围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先围住他们,再硬做“强盗生意”。
贞贞紧张得要命。她虽然也从高欢那里学过武功,而且学得还不错,可她从来没用过,她设和别人打过架。
没打过架的人,碰到非打架不可的时候,往往紧张得手抖膝软,牙齿打颤。这倒不是不想打架、不敢打架,只是紧张而已。
贞贞现在膝盖就有点发软。她的体力本就消耗得过多,她的肚子也饿极了,再加上紧张,她已经有点支持不住了。
高欢忽然将她打横一抱,转身发足飞奔,冲出还没形成的包围圈。
那群“生意人”都怔了一怔,然后都开始笑。
他们已见过伞僧。他们已从伞僧那里得知,高欢现在体力虚弱,若要群殴,正是时机。
他们并不知道伞僧和高欢交手的情况,他们是今天凌晨才得到堡主命令来接应伞僧的。他们从伞僧面上的表情看不出什么来,但他们都猜测伞僧设占什么便宜,否则他绝不会退走。
伞僧虽然“无功而返”,他们却不同,他们一定可以做成这笔“生意”,将高欢请回铁剑堡去。
他们都这么想的。
现在,情况证明,他们这么想很有道理。
高欢正处在体力不济的当口,若要硬拼他们当然也获胜,但免不了会有伤亡——堡主严令,他们要活捉高欢,要捉一个完整的高欢,少胳膊少腿都不行。甚至连一点伤都不能有。
这任务本来是难度很大的,但高欢这一跑,反倒变容易了。
用不了多久,高欢就会跑不动了,那时候,他们再捉活的,岂非连点皮都不会碰破?
小贩模样的中年人,正是韦沧海最倚重的“大将”,号称“天下第一小贩”的刘范刘买卖儿。
知道他叫“刘买卖儿”的人,普天之下也找不出几个来。铁剑堡的人,大都仅晓得他姓刘,都叫他“刘爷”,堡主和几个威望高些的人叫他“刘先生”或者“小刘”。
“买卖儿”是他的乳名,在他出生的那地方的人们,把孩子们的玩具一类的东西称作“买卖儿”,也就是北方人口中的“玩意儿”。
长大以后,他自觉这乳名有损自尊,就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他在不同的时期,用过许多不同的名字。他进堡时用的名字是“刘范”。
“刘范”也可以写作“留饭“、“刘贩”,他也的确是最会留客的人,也是最会做生意的人。
你想高欢怎么会跑得了?
刘范大手一挥,示意众卫立紧紧跟上高欢,但不要追得太近。
困兽反噬,向来是猪人最应该防范的一种事。若既若离,也向来是高明的生意人常用的手段。
他不急。
高欢冲得飞快。
他本来是想用“拖刀计”的。他本以为那个中年小贩会立即紧逼过来,那样的话,他就会在适当的时机以更快的速度往回冲,擒下中年小贩。
只要擒下中年小贩,这群人也就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了。
可他根本没料到,对手竟非常狡猾,根本就不上他的当。
他们只是跟在他身后二十余丈的地方,不愿再靠近点。他们是想让他自己把自已累垮。
他再跑下去,和自点穴道有什么两样?
幸好,这里离昌平城门不远。如果他能坚持跑进城,要找个藏身的地方就容易多了。
可他支持得住吗?
他的胃正开始隐隐绞痛,他的头已开始发胀,眼睛已开始发花。
他的双腿软绵绵的。
原来那么轻轻的贞贞,现在却重若千钧。
贞贞想跳下来自己跑,可她不敢挣扎。她怕她一挣扎,敌人就会赶上来。
高欢脸上的冷汗滴下来,落到她脸上、身上,又热又咸。
她知道他已经不行了。
刘范忽然察觉高欢是在往大路上跑,在往城门方向跑。
城楼已在望,虽说还有三五里地,可要就让高欢按现在这个速度下去,一会儿也就到了。
一旦让高欢进了城,那可就难找了。
刘范低叱了一声;“快!”
十一条大汉都突然加速,眼见与高欢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二十丈……十五丈……十丈……五丈,……
刘范冲在最后面。
他并不急于抢头功。他宁愿将这头功让给其他人。他的功劳已足够多了,何不让这些年轻人也有个提升的机会呢?
他更清楚立即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高欢一定会突然反冲,格杀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
他可不愿在那种情况下和高欢交手,他没有绝对的把握时,一向是绝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如果是他冲在最前面,他一定不会死,但也一定会受重伤,高欢也会伤得很重。那样的话,他不仅没有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自己也丢了半条命,何苦呢?
更何况,他听说高欢这小子几天来连着挫败不少顶尖高手,和高欢这种有实力没有名气的人交手,是出力不讨好的蠢事。
他不做蠢事,三十岁后就从不做。
离城门已越来越近了,刘范都已能看清城门口往来的行人的表情了。
有不少人正往这边看。连城楼上不多的几个懒洋洋的兵勇也被惊动了。
再跑三十余丈,高欢就能冲进城。而高欢现在已在刹那间加快了速度,将离他最近的追兵抛下了十来丈。
能进城先进城,进城后再说其他。
刘范一声呼啸,左足尖一点,身子已凌空飞起,如鹰隼般超过了前面的五个人,左足尖再一点地,又超过了五个人。
他已冲在最前面。他离高欢已不足十丈。
偏偏这个时候,高欢已游鱼船挤进城门口看热闹的人群中。
刘范落下地,僵住。
他万万没有料到,已是强弩之末的高欢,竟能在刹那间疾驰如利箭。
高欢已入城。
“生意”难道就这么砸了不成?
绝不!
刘范要做的“生意”,一定要成功,否则他怎么配被称作“天下第一小贩”?
转眼之间,刘范已想好了对策。
他用最简洁和语言吩咐刚冲过来的十个护卫火速分守四门,一旦发现高欢,即刻紧追不会。
他自己已趁人群混乱之际,混入了城,门楼上的兵勇已经骂骂咧咧冲下来准备拿人。
刘范没让他们拿住,他早就溜得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