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当要做某件事,或者准备做某件事时,必须计算得十分精确,才会获得预期的效果;柳思就是这种计算精确的人,他时时刻刻都在准备应付意外。

  他有随时应付意外的理由,这与他在短短的八年期间,所经历的冒险生涯有关。他的冒险生涯与江湖闯道者差不多,大半日子在生死门进出,在血腥暴力中浮沉。

  有时,也与血腥暴力无关。

  四年前,他曾经一时兴起,跑到西番边地兰州卫(当时九边之一,属陕西布政司。卫,指军政府),应征做水鬼。

  那是报洪汛的奇特组织,每个人皆是水性超尘拔俗的高于。

  黄河汛期以春汛最为可怕,春雨加上冰雪融解,水性极为猛烈,成为最可伯的孽龙,任何一处地方决堤,死的人畜将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

  因此黄河下游的防洪工作,必须及早准备,数千里流域,数百万抢救堤防的人兢兢业业严阵以待。

  但千千万万人不能日夜列阵候命,所以预警工作必须周全,水鬼便应运而生。

  通常,兰州水位警戒线超出一寸,潼关以下一段河面,水位则升至一丈,增加一百倍。

  那是从河套以下一段河流所汇集的水量,加上渭河的水量所形成的现象。

  兰州的警戒水位每升上一寸,便会派出十至五名水鬼,身上绑上四只羊皮气袋,带了充足的食物与水囊.背袋中有水位标记的四十支标签。往河里一跳,顺水漂流,十天半月便可漂潼撞关。人一进水便冲散了,各奔前程。

  潼关是第一站,必须以精妙的水性近岸。岸上有候报站,沿岸有百十个人排开昼夜等候,轮值注意汹涌的河面,接到签发布警讯,呜锣告知各地水位的强度。

  水鬼不上岸,沿岸漂流,将标签向岸上飞投,随即再往下游漂。此后每一座州县(河南岸近河的州县)皆如法炮制。

  通常,水鬼漂至徐州便可登岸了。如果无法登岸,很可漂至淮安,甚至会漂入大海。最短的历程是一月,最长的很可能二月出头。

  想想看,那是何种可怕的光景?

  在凶猛的滔滔浊浪里漂流两个月,每天吃干粮,随时都可能被漂流物撞昏,被游涡所吞噬,被水怪做点心,全身被泡得像浮尸。

  登岸之后,凭符牌可以免费至各驿站食宿,迢迢数千里,徒步返回兰州领钱,准备第二年再漂流。

  那根本就不是人干的活计,但待遇还真不错。每年失踪死亡的淘汰率约在十之四左右,极为惊人,真正的卖命行当。生死是个人的事,与血腥暴力无关。

  这制度好像维持至满清中叶,以后便用不到人了。

  年轻人喜欢冒险,他就是这种人。

  一个缺乏雄心壮志,仅抱着好奇玩命兴趣闯荡的人,通常会产生周期性的倦怠,或者有一阵子休眠逃避期,所以呆在骡车行安分守己并没与现实脱节,没找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躲起来睡懒觉。日夜还得在江湖连续冒险玩命的生涯,他对冒险玩命生涯乐此不疲。

  二十六岁了,他还没打算成家安顿下来。

  ※※※

  他计算得相当精确,在天黑城门关闭的同时,飞快地抢出城,把在后面盯稍的人摆脱了。

  当然,他知道城困不住某些人。那些高来高去的武林高手,根本就不在乎偷越城关被抓住杀头。但至少,盯梢的人不可能立即跳城追踪他了。

  其实,他毫不介意有人跟踪,只是不想在倦怠休眠期间受到打扰,不希望生无谓的闲气。

  惹上了麻烦,就得随时防范意外发生。

  他并不知道追踪的人是何来路,反正这些人对他并没构成威胁。

  他并不在车行食宿,在南关的一条小巷子,租了一间小屋栖身,早餐后才向车行报到。

  他知道白发郎君曾经向人打听有关他的底细,这个色鬼不难应付,何况那家伙自顾不暇呢。

  三更天,他离床穿衣,出客厅点亮了菜油灯,小小的客厅闪动着朦胧的幽光。

  每天昼夜各一次练先天真气,风雨不改。不管任何奇功秘技,或者普通的拳脚,一天不练,必定停止进步;三天不练甚至有退步的可能。

  一个没有进步的江湖闯道者,是闯不出什么名堂的,只配与差劲的对手周旋,丢命的机会却多得很。

  气行三周天,他的五狱朝天式坐姿,有了奇异的变化,双手徐徐外张,掌心向上,掌心的劳宫穴先出现一星银灰,徐徐增大,肌肉时胀时缩,银白的中心,随扩大而呈现不断波动的涟漪。幽暗的菜油灯,火焰本来是暗红色的、静止的,这时开始以波浪形摇晃,由暗红变为白绿色。

  盛夏炎热,三更天热浪末退,但小厅似乎因菜油灯的火焰变色、摇晃,似乎气温正逐渐下降,感觉中热浪已不复存在,反而有阴凉的气体流动。他全掌已呈现银灰色,肌肉的涟漪扩动逐渐加快,一圈圈波动起自掌心,一圈圈向外流涌。

  而他的头上昆仑顶,隐约有一团海碗大,若有若无的光影或雾影,时隐时现,时胀时缩,与掌心的涟漪幻出的波动银光,律动是一致的。

  他全身似乎有怪异的气旋流动,他成了某种怪异力场的中心。

  半个时辰过去了,他分张的双手丝纹不动。

  厅后进是小小的天井,传出轻微的衣抉飘风声。按理,他根本不可能听到天井的轻微声息。

  他不但听见了,坐式也恢复原状。五岳朝天坐式是玄门弟子的打坐方式。禅门弟子须盘膝或金刚坐式,而且头部须正或微垂。所以从外表观察,玄门弟子采顺乎自然、开放、吸取;禅门弟子正好相反,内敛、自闭。

  “喝!你小于练得好勤。”后面走道传来洪亮的叫声:“故人夜访,何以待客?”

  他整衣而起,挑亮灯火。

  “厨下有酒有剩菜。”他说:“要不,明天请你们上彭城酒楼。呵呵!诸位,别来无恙。请坐。”

  来了三个人,一个比一个雄壮,年在四十上下的男人颠峰岁月,穿了华丽的绸长衫,俩佩剑一佩刀,气概不凡,人才一表。

  三人落座,他用桌上的茶壶里冷茶待客,

  “从京都来?”他含笑问,“陆都堂可好?”

  “不大好,酒色过度。”上首那位爷摇头苦笑,“都堂这一年来很少外出行走,坐镇京都严防严家父子蠢动。人一疏懒,再好色好酒,那禁得起旦旦而伐?我们从京都来,往安陆别业传信。你怎样?近来可好?该静极思动了吧?我真搞不懂你这小子,一个叱咤风云的英雄好汉,居然自贬身价,隐身市井胡混,要休息也该找高楼大厦婢仆如云享福呀?你有的是钱。”

  “孙老哥,别诱惑我好不好?”他笑吟吟紧盯着对方:“听你的口气,你绝不是路经徐州,心血来潮,半夜三更来找兄弟叙旧的。”

  “不错,来找你,专程。”孙老哥郑重地说。

  “有事?”

  “请你回去。”

  “笨了吧:孙老哥,好马不吃回头草。”他也正色说:“我这人缺乏定性,在铁血团呆了一年多,在我来说,已经破了例啦!”

  “老弟,谁不知你离开铁血切的原因!你对陆都堂陷害豪强的事,一直就不以为然……”

  “你错了,我从不反对以暴制暴。”他淡淡一笑道:“这世间,以良制暴早巳行不通,以暴制良反而成了天经地义的事。碰上一个以暴制暴的人,也是人生一大快事,所以我能在铁血团呆了将近两年,挥刀干净利落。人各有志,孙老哥,不要劝我,我不会回去的,请替我向者弟兄们问好。”

  “可是……”

  “你们有了困难?”

  “这……”

  “严家父子不足为害,你们毫无顾忌。”

  “鄢盐政使。”

  “他?笑话。”柳思大摇其头,“陆都堂轻咳一声,鄢老奸会吓-大跳。鄢奸把打手狐犬全带往江南耀武扬威,不敢留人在京都自讨没趣。严家父子的一龙一鹰,也尽量避免进出京都。”

  “最近不一样啦2老弟。”

  “怎么不一样?”

  “一年前,鄢奸用重金聘到一个人,留在京师出头露面,折辱了咱们不少人。”

  “谁?”

  “那条龙,八表狂龙。”

  ‘两年前一鸣惊人的龙天霸?”柳思脸色略变,“这家伙骄傲自负,自以为天老爷第一他第二,怎么可能接受鄢奸的聘请做打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如果你回铁血团,一定可以压一压那混小子的傲气,咱们没有人对付得了他。”

  “我也对付不了他呀!他是龙,我是虎,虎哪能对付得了龙2天生强弱是早就注定了的,老哥。”

  “你算了吧!至少,帮我们揍他一顿,帮我们出口气,如何?”

  “免谈!一到京都,我哪脱得了身?”柳思一口拒绝。

  “不必回京都。”

  “你是说……”

  “鄢奸在大江的巡缉营,毁了九华剑园,绝剑狂客一家遁走了,双方目下正你追我赶热闹得很。巡缉营正打算找人搜杀绝剑狂客,很可能把坐镇京都的八表狂龙弄到大江一带主持其事。你到南京等候,一定可以等到他。”

  “算了!老哥。”柳思无动于衷,“你们犯不着私人间斗气,由陆都堂出面逼鄢奸,把这条龙赶离京都,一句话就可以了。”

  “你真怕那条龙?”孙老哥改用激将法。

  “犯不着和他结怨。”柳思不上当,“据我所知,那家伙人并不坏,只是少年得志,气傲天苍,专向高手名宿挑战,心狠手辣而已。我和他没有利害冲突,犯不着挥刀为了你们的事去和他拼命。陆都堂一句话便可解决的事,你们为何反而要劳师动众……”

  “算了算了!”孙老哥不再激他,“其实,那小于对咱们构不成威胁,咱们不想在公的方面整他,只想在私下给他一点难看而已。你不回去,咱们就不算专程来找你啦!算顺道拜访好了。你挑得起放得下,急流勇退,丢下优厚的待遇离开,无牵无挂的。咱们的弟兄,谁不羡慕你呀?哦!打算还呆多久?”

  “不一定,但快了!”柳思信口道:“在这里休养反省,还真有髀肉复生的感觉。”

  “如果有意重新操刀,别忘了回来和咱们轰轰烈烈并肩干。铁血团很可能与一龙一鹰有所冲突,届时咱们真需要你这把刀了。”

  “呵呵:休们与一龙一鹰真干上了,也许我会替你们操刀助威。”柳思大笑,“老实说,我对你们用雷霆手段对付那些大豪大霸,实在兴趣缺缺;那些大豪霸中其实也有好人。”

  “于心不忍,所以你要离开?”

  “我还能说什么?”柳思笑得勉强,“即使被抄没的大奸大恶,我也有自己在助封为虐的感觉。”

  “我了解。”孙老哥亦不想多谈,“迎春花在山东,好像在济宁州一带游荡,听说不怎么如意,沮丧寂寞……”

  “她那种女人永远不会沮丧寂寞。”柳思抢着说:“她喜欢江湖浪女的生涯,她的兴趣是多方面的,多彩多姿有声有色。你们落脚何处?要不要玩几天?”

  “住在高升老店。”孙老哥离座,“一早就走,赶路要紧,无法叨扰你一桌酒席,想起来委实不甘心。哈哈!天色不早,该告辞了!”

  “你呆在这鬼地方,有什么好玩的!”另一个中年人也离座:“咱们在京都……”

  “去你的,我也曾在京都混呀!”柳思拍了对方一掌。“你喜欢懂情趣的漂亮粉头,何不到南京金陵十六楼快活一段时日?”

  “回程咱们走水路,在南京逍遥。”

  “我知道你会。”柳思说:“你们住高升老店,最好留意些。”

  “怎么说?”孙老哥问。

  “白发郎君也在高升老店投宿。”

  “这混蛋算老几?配我们留意他!”

  “他得罪了一些人,包括仰止山庄的美丽小姑娘。晚上如果有事,岂不是打扰了你们的清静?”

  “这混蛋真有种,居然敢向仰止山庄挑战,在太岁头广动土,他的野心是越来越大了。

  该走了,后会有期。”

  向权威人士挑战,是那些志比天高的年轻人。扬名立万的最佳途径,不论胜负都可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因此许多名家高手、最讨厌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初生之犊,-旦碰上了,修养不够的名宿们,必定会设法除之而后快,不择手段以解除威胁。

  白发郎君找上了仰止山庄的人.也很可能牵涉到这种心态。当然那位美丽的小姑娘,也是诱发这种心态的动机之一。

  ※※※

  柳思忙了一整天,暮色四起时,他悠闲地离开车行,进入南关,踏入住处的小巷。

  巷口站着白发郎君。一脸凶相。

  “咦!东门老兄。”他心中暗笑,这家伙今天一定万事不如意,所以脸色难看,“脸上臭臭的、不会是出了毛病吃错了药吧!”

  “混蛋!”白发郎君破口大骂,凶狠地堵住他的去路:“受人之托,忠人之家;你他娘的在车行忙了一天,只料理车行的事,根本没替我打听九尾蝎的事,把我的事搁在-边。”

  “且慢且慢!”他阻止对方大吼大叫:“你这位大爷级的江湖英雄好汉,在见识上似乎不怎么入流,办事更不上道。”

  “你说什么?”白发郎君要动手了,怒火快要冲上天灵盖啦!

  “我说的是实话,东门大爷。”他退了两步表示心怯:“靠我一个人,一双手两条腿,在有二、二十万人的徐州府。打听一个躲起来的老江湖,办得到吗?必须倚仗其他人帮忙,帮忙的人越多越好。一整天我放出风声,先后请了二十七个地老鼠出动。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出动十个以上的朋友相助。你说我没替你办事?他娘的!你没给我丝毫好处,你摆出凶神恶煞的嘴脸相逼,像话吗?”

  “你……”

  “好!我伯你,我也躲起来。”

  “你敢?”白发郎君怒叱。

  “为何不敢,你找得到我吗?我……”

  白发郎君身形倏动,眨眼间便近身,一把劈胸抓住他的襟头,向下一按。

  他的身材比白发郎君高半个头,雄壮也加三成。小个子用抓领对付巨人,要揪住领将人往下按,那是极愚蠢的不自量力举动,除非真有比巨人的体能超过一倍以上的劲道。

  白发郎君认为吃定了他,江湖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吃定一个小地头蛇,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向下挫,像是在对方的揪按劲道下崩溃。

  “我要让你知道谁是主宰……”

  白发郎君一面用劲,一面凶狠地举起右掌,要加以痛击。

  柳思身形下挫,右肘一抬,肘尖恰好与白发郎君的胁肋齐平。

  噗一声响,一记力道恰到好处的霸王肘,撞在白发郎君的左肋下,正中要害。

  一个无心,一个有意,出其不意贴身攻击,任何身手超绝的高手也会上当。

  接下来的一连串痛击,有如暴雨打残花,拳掌记记着肉,脚踢膝撞绵绵不绝。

  “嘎……呃……”白发郎君再三仆而又起,完全失去自保的机会,发出一连串痛苦的叫喊,最后口鼻流血,躺在地上四仰八叉挣扎难起。

  “你这-”

  看清脸上方邪笑着的柳思面孔,白发郎君似乎仍然难以接受被狠揍了一顿的事实,说话的嗓音完全走了样。

  阴沟里翻船,事实不由他不接受,最初的一记措手不及的霸王肘,一撞之力便气散功消了,何况他根本就不曾运气行功。

  “这是要提醒你,千万不要轻视地方蛇鼠。”柳思的笑容又邪又怪,说话的腔调也怪,“强龙不斗地头蛇,蛇鼠被逼急了也会反噬。今天你挨了一顿不算严重的狠揍,是一次很好的教训,也是经验,日后你会感谢我的。不要再找我,‘我伯你。”

  白发郎君老半天才爬起来,恨上心头,踢开了柳思住处大门,屋内已人去屋空。

  ※※※

  高升老店在南关外,城外没有夜禁,旅客昼夜都可以行走,江湖朋友把进城住店看成畏途。

  白发郎君带着一身酸痛,狼狈出了南关门,拖着沉重的两条腿走向客店,他觉得全身骨头好像已经被打散了、这辈子那曾吃过这种苦头?

  他将柳思恨入骨髓,把今天的遭遇看成奇耻大辱,被一个地老鼠型的小伙计,出其不意地狠揍一顿,消息传出江湖,保证有人笑掉大牙。

  有苦说不出,这一顿揍是白挨了,日后见面唯一的正确行动,是不让柳思开口揭他的疮疤,不让任何人嘲笑他,尽快把柳思毙了。

  他却不替柳思想一想,小巷子没有人行走,柳思如果也与他一样心狠手辣,毫无疑问会将他弄死,甚至可以将他弄成残废示众江湖。

  柳思不但没弄断他的手脚,连他的剑和它刀也没动手没收,他却存心要杀掉柳思,两个人的心态完全不一样。

  南关外大街十分热闹,黄昏时光,正是最忙碌的时候,车马行旅摩肩接通,收工的人更是乱轰轰,谁也不留心傍在身旁往来的是谁。

  两个中年人突然一左一右挟注丁他,胁下左右章门穴立即被制住了。

  即使章门穴不被制住,他也无力反抗,双手已被扣牢扭转制得牢牢地,制他的人手劲极为强劲可怕,似乎连他的臂骨也快要扣碎了。

  他本来就浑身酸痛脱力,毫无反抗的机会。

  “你们……”他大叫。

  “闭嘴!”左面的人沉此。

  他看清二人面貌,心中一凉。

  是那位扮村姑少女的三个同伴中的二个,在彭城酒楼见过面。

  “可耻!”他厉叫。

  一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不敢再咒骂了。

  ※※※

  出街口,前后不见有人。

  他感到脑门一震,便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首先嗅到马匹的气味,以及一缕淡淡的幽香,感觉出有人正在捉弄他。

  强韧的牛筋索,把他捆得结结实实,是那种公人们捆死囚的捆法:五花大绑。只要双手挣扎,连在头上的脖套便会愈勒愈紧。

  他看出正处身在路旁,有五匹马。

  捆他的人再检查一遍,这才拖起他。

  没错,是那个曾经扮村姑,惹起麻烦的美丽女郎,以及在酒楼一同进食的三个中年人。

  “你们要干什么?”白发郎君咬牙切齿道:“就为了在下管了小小的闲事,你们就卑鄙无耻地计算我?”

  “你的案犯了。”绑他的人将他的剑与飞刀臂囊,挂上雕鞍的判官头,“咱们自南京跟踪,好不容易在徐州才跟上你。”

  “案犯了?”

  “在高邮州你做了些什么狗屁事?哼!”

  “淮扬三霸的老大追魂箭胡兴盛?”

  “不错,你污辱了他的女儿!”

  “你……你们……”

  “星斗盟。”那人冷冷道:“胡老大要活的。”

  “罢了!”他失声长叹,“没想到那混蛋,居然有勾搭你们的神通,肯花重金请得动你们这些杀手,而我偏偏走了霉运,我认了。”

  天下各地有不少杀手集团,有些人数上百,有些三个小猫五条小狗,有些拥有庞大的实力。

  星斗盟,算是颇有名气的杀手集团,人数不多也不少,在杀手集团中,排名远在十名以外。

  为了捉他,星斗盟这次出动了四个人。

  如果他事先得到风声,四个人绝对奈何不了他。

  假使他不是恰好被柳思打得七荤八素,两个中年人也休想在街上一下子就制住他,他算是在阴沟里翻船。

  仰止山庄七个超等的高手,也奈何不了他呢!

  这四个杀手,比仰止山庄的人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个身手超绝的名宿,很可能栽在一个村夫手中。

  “认命吧!阁下。”中年人开始取出另一根绳索,将他拇牢在马鞍上。”快!”另一个坐在马上的中年人催促:“蹄声渐近,那些人恨透了这淫贼,该已发现他被人弄走而追来,快。”

  蹄声渐近,地面亦为之震动。

  五匹马刚驰出半里地,月光下,后面尘埃飞扬,甚至已可看到飞驰的人马形影。

  “糟!咱们的坐骑没有他们的好,”女郎不安地叫:“他们会追我们到天尽头。”

  “先躲一躲,他们好像还没发现我们。”领先的中年人下令,“走右面的小径。”

  五匹马小驰,避免发出蹄声,进入小径,消失在山麓的树林暗影内。

  ※※※

  小径绕山麓婉蜒,树林茂密,如银月光透不过枝叶,在林下行走暗沉沉的,难辨方向,不知身在何处。

  马匹在这种小径中,千里神驹也得慢慢走。

  “不对!”领先的中年人突然惊讶自语道:“我怎么……怎么竟然昏昏欲睡?”

  “我……我也是呀!”牵白发郎君坐骑的人,听清了同伴的自言自语,“是有点怪!”

  “今天咱们忙了一天,真有点困顿疲乏。”断后的女郎说话透着倦意,“再夜间赶路,难免精神不济。魏三爷,最好歇息半夜……”

  “晤!大概仰止山庄的人沿官道追出十里外了,”领先的人是魏三爷,“前面有灯光,找地方歇息。”

  隐约可看到闪烁的一星光芒。似乎并不远。果然不错,绕出林缘,便看到一座破败的古寺,

  走近寺门前广场,魏三爷勒住缰。

  “是寺还是庙?”魏三爷在昏昏欲睡中,居然猛地神智一清。

  倒坍的山门,半崩的山墙,透过残破的山门,可看到里面的大殿门毁窗坏。

  外面落叶盈寸,野草萋萋,荒凉破败的景象,说明这座寺早就无人管理了。

  那盏小小的圆形灯笼,插在半塌的墙缝中。

  “怎么可能有灯笼?”

  第二个中年人下马,牵着坐骑踏叶而进。

  只有白发郎君在马上,被捆牢在鞍上失去活动自由。

  一阵怪风刮来,枯叶沙沙怪响。

  白发郎君的马被中年人牵着,缓缓接近山门。

  他也感到倦意甚浓,但因心中气愤,也不住盘算逃走的良策,因此精神比较旺盛些。

  他坐在鞍上视界高广,目力也比四个男女杀手锐利得多。

  “不要接近!”他突然大叫。

  “你叫什么?”

  中年人扭头沉叱。

  “看清灯笼的标志!”他又提高嗓音。

  “什么标志?”

  “带发骷髅头!”

  “什么?”

  魏二爷牵着坐骑走在前面,总算看清了灯笼上的标志,骇然止步。

  白色的布制灯笼上,给了一个用墨画的骷髅头。

  骷髅没有皮肉,当然没有头发。

  但这个骷髅,黑亮披散的头发,有如风蓬,极为唬人。

  “摄魂骷髅!”

  魏三爷骇然惊叫,声音走样。慌张地挂缰,扳鞍上马。

  “砰”右脚半跨过路,突然向下摔落,手脚略一抽搐,便寂然不动了。

  “砰噗……”三个人先后摔倒。

  白发郎君以脚跟猛踢马肋,想驱马逃走。

  不料健马猛地一蹦,反而向前冲出,把他向下摔落。

  “畜牲……”

  他咒骂着,但也立即失去知觉。

  其实,在他们发现灯光的同时,已经受到了禁制。距破庙两百步左右,安装了慢性的迷魂药物。

  ※※※

  摄魂骷髅邓八荒,宇内七大恶魔之一,带发骷髅头,就是这恶魔的标志。

  这恶魔年已花甲,深目高颧脸上无肉,与他的标志差不多,夜间真像骷髅。

  所以白天很少现身,带了二个门人为祸江湖,以修建庙观为借口筹措财源,三十年来一贯作恶,敲诈、抢劫、勒索无恶不作。

  迄今为止,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何处,建了多少座宫观。

  据说这恶魔妖术通玄,三个门人也是他的随从。白天负责出面与人打交道。

  行脚天下各地投宿的地方,都在荒郊野地,无人居住的寺庙或弃宅,落脚的地方禁止任何人接近,挂出的标志接近者杀无赦。

  星斗盟这四个杀手,应该知道这恶魔的底细和禁忌,黑夜中一头撞进死亡地带,看清标志已经嫌晚了。

  只有剑侠剑仙才敢向此恶魔挑战。

  ※※※

  破庙有三进大殿,没有一扇完整的窗。

  二进殿已坍倒了一半,三进殿的两侧偏殿还可以聊蔽风雨。

  五个人被绑住手脚,丢在积尘盈寸的殿角里。

  神案上挂有另一盏暗绿色的灯笼,也绘有-个带发骷髅暗绿色的幽光充满全殿,那些断头断肢的破败泥塑木雕神像,显得更狰狞可怖。

  坐在破拜台上的摄魂骷髅邓八荒,背对着灯笼,面貌模糊不清,益增神秘恐怖的气氛,似乎他的深陷眼眶内,有绿色的鬼火闪烁不定。

  一旁侍立的中年道装大汉,相貌亦狰狞可怕。

  白发郎君久走江湖,已是江湖的风云人物,但今晚算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个令江湖人物胆寒的恶魔本来面目,只感到凉意自脚底直窜天灵盖。

  “前辈……”他强抑心头恐怖,为自己的生死全力挣扎。

  报魂骷髅是恶魔,他是淫贼大坏蛋,应该可以算是同道,按理不至于同道相残。

  “不许说。”摄魂骷髅声如豺嚎,“老夫摄了你们的魂,你们的底细会在元神出窍中招十供。”

  “前辈明鉴,晚辈被这几个……”

  “老夫知道,星斗盟的杀手。”摄魂骷髅打断他的话,“你们的恩怨是非,与老夫无关。你们冲犯了老夫的忌讳,要死要活随你们自己选择。”

  “前辈之意……”

  “每人以两千两银子赎命,少一两也不行。”摄魂骷髅狞笑,“老夫将你们囚禁在某一处地方,由你们修书,向你们的家属亲朋筹款赎人,银子付足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嘿嘿嘿……”

  摄魂骷髅的赎人条件,以他们的身分来说并不苛。

  星斗盟杀手替有钱有势的人对付仇家,杀一个人,‘花红决不少于一千两银子。

  杀手遇上勒索的专家,也算是报应。

  “本盟的弟兄不会以八千两赎我们的。”魏三爷绝望地说:“前辈莫非存心向本盟挑战……”

  “呸!挑战?你们星斗盟算什么东西?”摄魂骷髅轻蔑的神情令人胆寒,“百十个土鸡瓦狗谋杀犯,老夫片刻就可以屠光。明天给我修书,老夫派人到南京贵盟的山门投递,贵盟主若不付款,你们死!”

  “前辈,晚辈客店中还有一百二十两金锭。”白发郎君心中一宽,道:“余款晚辈可以至徐州借贷。”

  徐州金银的兑换率是一比五五,余款还差一千四百两左右。

  “你算了吧!你到徐州找九尾蝎,迄今毫无下落,你能向谁借贷?作案?”

  对方知道他的底细,他毫不感到惊讶。

  “晚辈有个姓柳的朋友,他很有钱。”他心中一动,决定冒险,料定老魔不会留意一个小混混的事,“前辈派人押着晚辈至客店取了金子,再去找那位朋友,凑足余款毫无困难。”

  他却没想到魏三爷知道柳思的底细。

  人在生死关头,拉一个人在黄泉作伴,是正常的反应,有些人甚至会把亲朋好友也拉下地狱呢!

  “前辈,这淫贼姓柳的朋友只是……”魏三爷果然要揭他的底。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怪异的茶啼,摄魂骷髅猛地一蹦而起。

  举手一挥,向随从打手势。

  阴风乍起,二人一闪即逝。

  “隐身术!”魏三爷惊叫。

  “没知识!”白发郎君嘲弄地说:“那是差劲的五行遁术,目力够仍可看到遁走的形影,我就看到了。你们这几个混蛋乘人之危,日后最好别让我碰上你们。”

  “就算你真有二千两银子赎命,也逃不过本盟日后的全力追杀。”女郎的语气依然阴森凶狠,“那个姓柳的小混混,只是一个月支数两的小伙计,他不可能替你筹措千余两余款,所以你是死定了!本盟仍可获得追魂箭胡大霸的五千两银子花红。”

  “哈哈!五千两花红,倒要付八千两赎金,贵盟是这样做买卖的,杀头的买卖有人做……”

  “你别笑,本盟哪一位兄弟姐妹不是视死如归的杀手?盟主是不会付赎金的,你势将和咱位陪死。”魏二爷抢着说。

  阴风大作,灰尘飞扬,暗绿色的灯笼在风中摇晃,似乎满殿闪烁,风发出鬼哭神号似的呼啸,似乎已处身在阴曹鬼域。

  五个人毛骨依然,畏缩成团不住发抖。

  霹霹啪啪一阵暴响,风掀起残瓦到处乱飞,掼碎的声浪震耳,平添五七分恐怖。

  阴风阵阵中,雾气开始涌腾,

  浓云掩耳,蓦地天宇中金蛇耀目生华,随即一声暴雷天动地摇,大滴的雨珠光临大地。

  夏日的暴雨事极平常,但这时暴雨光临大地,似乎与天气剧变无关,而是摄魂敬骸在呼风唤雨。

  所有的人皆知道摄魂骸楼会妖术,他们被擒没经过任何打斗,莫名其妙便成了待宰的羔羊,就是被老魔用妖术擒住的。

  心理上早就崩溃了,把夏日的暴风雨,看成老魔行法,该是合情合理的推断。

  “没有人抗拒得了这恶魔!”黑暗中传来白发郎君绝望的语音:“仰止山庄的人,也会和咱们一起陪葬。老天爷!今年我一定是碰上了太岁,撞了煞神。”

  “轰隆隆……”

  雷声震耳中,有某一堵断垣或破壁倒下了,地面动摇。

  五个人躲在壁根下瑟缩,魂飞魄散惊恐莫名。

  ※※※

  来人的确是仰止山庄的英雄。他们是追逐白发郎君匆匆飞赶的。

  双方已势成水火,必须了断这次严重的冲突,虽则发生事故的原因微不足道,小纠纷演变成大冲突。

  并非双方不能容忍,而是双方的名头声誉,久已在心理上形成正邪不两立的意识,借小小的纠纷,引爆了久已蕴藏的敌对火花。

  一位金刚受了伤,已无转圆余地。

  五匹健马循小径穷迫,三位金刚与少女主婢俩。

  他们并不知道白发郎君已被掳,只知道眼线所透露的消息是,白发郎君已随同伴连夜南奔了。

  眼线是徐州的地老鼠,的确发现白发郎君是随两位同伴-往南走的。

  少女与侍女或许缺乏经验,三位金刚可是威震江湖的高手名宿,十足的见多识广老江湖,但却忘了穷寇莫追的禁忌。

  幸好他们是有备而来的,沿途提高警觉十分小心。

  看到灯光,五匹马反而加快。

  星斗盟的人,因为是缓缓探索而进,嗅入的迷魂药物较多,一到庙外药性便发作了。

  五匹马驰入落叶满地的山门广场,领先的金刚即发现有方不远处,带了马包行囊的五匹坐骑,拴在树下如不活动,即使走近也不易发现。

  “真在这里!”这金刚低叫。

  “为何要悬灯笼?”另一位金刚举手示意,要同伴勒住坐骑,独自策马驰向灯笼,“这座破庙,也不是可以住宿的地方……咦!摄魂骷髅!”

  看清了灯笼上带发骷髅,连仰止山庄的人也感到不安。

  “撤!”

  第三位金刚断然下令撤走。

  “咱们中了暗算,有迷香一类毒物!”第一位金刚已有所觉,急声大叫:“服药……不好!”

  幸而迷香的药力发作很慢,他们先前所吸入的迷香也不多。叫声中人向下扑,吃力地滑下雕鞍。

  “结阵!”

  第二位金刚也感到疲倦昏沉,知道走不了,断然下令戒备。

  五人快速下马,一面服药一面撤剑戒备。

  浓云掩月,阴风大作,满地的落叶枯枝漫天飞舞,异声四起。

  灯笼乍熄,被风吹上半天空。

  五男女在狂风中成圆形坐下,定下心神调息行功。

  “嘿嘿嘿嘿……”可怕的阴笑声入耳,压下了呼啸的狂风声。

  少女冷哼一声,整衣而起。

  显然她比四位金刚的修养高得多,迷香对她起不了多大作用,恢复得最快。

  “原来淫贼有你这老魔撑腰,难怪敢向本姑娘挑衅。”她的嗓门不大,但字字震耳,也压下了狂风的呼啸。“也许你真有呼风唤雨,移山倒海的神通,但绝不可能摄本姑娘的魂。

  你必须凭真才实学,给后生晚辈有放手一拼的机会。”

  飞砂走石,眼前视野朦胧。

  天宇中电光耀目生花,霹雷起自左近震耳欲聋。

  少女惊疑不定,心底生寒。

  这现象如果是妖术所造成的,这老恶魔未免太可怕了。

  第一颗豆大的雨洒落在她的鼻尖上,她的胆气以高速沉落。

  真能呼风唤雨,恶魔可能已修至超越地行仙境界了。

  一阵鬼哭似的可怕阴笑入耳,对面出现发如飞蓬的摄魂骷髅,古稀年纪头发仍是黑的,所穿的宽大黑袍,袍袂与大袖在风雨中飞扬,发也在飞扬,像是突然幻化出来的厉鬼。

  “仰止山庄确有几个人才,你这小女人可能是最佳人才之一,一定年轻貌美,武功出色。”摄魂骷髅得意地朗声说:“有几分才貌的女人,眼高于顶骄傲自负理所当然,老夫喜欢,老夫要你,老夫……”

  一位金刚突然以眩目的奇速,向老恶魔飞扑而上,剑出长虹经天,身剑合一破空狂攻。

  “斗胆!”

  摄魂骷髅冷叱,大袖疾挥。

  金刚的剑气极为猛烈,攻势凌厉,用大袖接剑,简直开玩笑。

  一声怪响,大袖与剑接触,剑气被袖风一挥而散,金刚连人带剑飞出二丈外,吧嗒怪响声中滚了二匝,手一松便昏迷不醒,爬不起来了。

  少女到了,剑尖似乎有怪异的芒影闪烁。

  暴雨倾盆,视线受阻,在雷电的光芒映照下,摄魂骷髅那可怖的恶魔形貌,真可以吓破畏鬼神朋友的胆。

  她夷然无惧,挥剑而上。

  老魔的大袖湿透了,挥舞时重量与韧性增加十倍,袖一动是风大作,体外的雨滴向外激射。

  响起三声怪异的震鸣,大袖三次与剑接触,每一次接触皆似乎有电气火花进爆,接触的劲道骇人听闻。

  叭一声暴震,少女的第四剑被袖拍中,一声惊呼,被斜震出丈外。

  “很好,老夫更喜欢……”

  摄魂骷髅怪叫,一闪即至伸手便抓。

  枯枝似的怪手探向领口,少女的剑到了。

  手爪猛然回缩,大袖前拂。显然,老魔知道手爪不宜与剑接触,少女剑上的异芒非比寻常。又一声爆响,电气火花进爆,少女再次斜飞而起。身形不再沉稳,手脚也似乎失去控制。

  另一金刚从斜刺里抢出,距少女还有两丈距离,要抢救身形不稳的少女。

  却没料身侧突然出现一个黑影,一记劈空掌斜截,远及丈外的可怕掌力,结结实实击中左背肋,狂叫声中摔出丈外,倒下就起不来了。

  摄魂骷髅追随着少女,大手伸出了。

  “手到擒来……”老恶魔得意地大叫。

  干枯的手真像鸟爪,更像鹰爪,五指箕张,距少女的酥胸领口不足半尺,一抓之下,必定像老鹰抓小鸡,抓得牢牢地势难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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