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开往冬天

  一

  季军爱上北京女孩闵红,有点走火入魔。闵红的职业很特殊,她是一个军事院校的女教官,但季军他们一伙人从没有谁见过她穿过军服,她很神秘地说她教学员如何开枪射击并做了一个射杀的手势,当时是在一个很大的圆型餐桌上,餐桌四周坐满了朋友,闵红所瞄准的对象恰好是季军。

  生活常常同季军开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让他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季军有时坐下来静想,他发觉闵红是个女巫,如果不是她那充满杀伤力的一个手势,他也许不会陷得像现在这么深。季军时常陷入一种莫明其妙的恍惚而不能自拔,当时他并没有听清闵红谈话的具体内容,他好像听她在说她能够在多少秒(或者是分)钟之内把一支手抢拆装完毕。她打着漂亮的手势一直在谈各种武器枪支,季军无论如何不能把她那只柔若无骨的小手同枪炮一类的硬东西联系在一起。

  季军从北京回西安,这一段路并不算太长,闵红和严英两个女人,分别守候在这段路程的两端——一个送、一个接,像是一种仪式,又像是一种无声的宣战,当然她们两个并没有见过面,但闵红知道季军是一个拉家带口有妻子有孩子的男人,并且她总是口口声声地对季军说她并不打算把季军怎么样,季军就总是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不会有什么事的。”就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的心理骚乱全都掩盖过去,然后回到属于他自己的、那个没有闵红的城市,继续平平静静地过他的小日子了似的。

  在没有到北京出差、没有见过闵红之前,季军的小日子过得的确很不错。西安是一个比北京要平静得多的城市,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季军觉得没有什么比心浮气躁更糟糕的了。季军喜欢自己的城市爱孩子爱老婆是个标准的现代好男人。季军在一所大学里教中文并兼职在一家杂志社工作,他这趟去北京是为杂志社组稿去的,那一伙人都是他们过去一块写小说的哥们儿,现在变化挺大的,很多人都改行做别的了,房地产商人、股票经纪人、电脑公司经理,还有倒卖倒买进口汽车的人,总之他们都把小说这种虚构的玩艺儿扔一边了,他们的参与欲太强烈了,外面的世界天天在变,谁还有心思坐在家里玩虚构?

  季军庆幸自己处于一个旋涡之外的地理位置,因此没有沾上那种极度膨胀的心态。季军是一个踏踏实实认定一条路就要走到黑的人,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变,他还是坚持他的创作。他已经出版过三本小说集了,他老婆严英是他最虔诚的读者,又兼翻译、秘书和“挑错别字的”等角色,季军的老婆经常半夜三更不睡觉帮季军整理手稿,这使躺在床上的季军常常感到内疚,那一下下电脑敲击的声音仿佛直接敲入他脑壳,使他倍感折磨,焦虑之极。爱上闵红之后这种敲击声对季军来说简直成了一种酷刑,它终日嘀嘀哒哒地响在季军的生活空间里,循环住复,无止无休。

  季军家这台电脑是一台品牌机,价格昂贵,是家里唯一最值钱的东西,因为它比一台29寸大彩电还贵,至于到底叫什么牌子季军听老婆说过几次但他从来没往心里去,他对电脑这类玩艺儿天生排斥,他喜欢钢笔与纸张的亲近感,那一行行的淡绿色的空白格子纸看了叫人兴奋,而老婆给他买的那台电脑却叫他手脚发硬,对自己的写作能力充满怀疑,而季军的儿子小拉拉却在电脑这种新生事物面前表现得非常“新生代”,他仿佛一生出来就对东西感觉良好似的,坐在大皮椅子上对那抽屉似的可以拉出拉进的键盘兴奋不矣,他才三岁有时还要尿床呢却一脑门子爱上了电脑,如果他不高兴的时候你让他在电脑前面坐坐或在电脑键盘上手指乱戳,他会高兴得合不拢嘴的。

  季军的老婆的对小拉拉的要求非常严格,她绝不允许小孩子动大人的东西,特别是像电脑这类昂贵的电器,她是不舍得让小孩随便乱掰乱碰的。“要是弄坏了可怎么得了。”季军的老婆说这话的时候,多半是季军抱着儿子坐在电脑前面胡鼓捣,季军的价值观与老婆不同,他认为能使儿子高兴的东西就是好东西,甭管它多贵多便宜,况且季军本人并不喜欢电脑,他不相信用这玩艺写出来的东西会有手写的那么好,在季军眼里电脑只配做小孩玩具,你动一下它闪一闪,你不动它屁都不会放一个,用它来写小说?添乱吧。他们家小拉拉一见电脑眼睛就发亮,他的一只小手握着鼠标器,用食指在上面一点一点地,看上去极其老练。季军老婆小拉拉他妈就说,季军你还不如咱儿子有用呢,瞧咱儿子多有出息,才三岁就爱玩电脑,再瞧瞧你吧,让我夸你什么好呢?为什么别的青年作家都在用电脑写作而你却不行呢?你总迷信你那一支笔,可是现在时代不同了,电脑时代,你不会使用电脑怎么行?

  严英在他们单位的秘书科工作,对于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等一系列先进的办公设备都跟家里的小天鹅爱妻号洗衣机一样熟悉,严英认真严谨讲究办事效率的工作作风颇得他们单位领导的赏识。每年七月,单位里都要分来新的大学生,领导总拿严英作为标准来考核学生。

  “要是能再分来一个像严英那样的就好啦!”老局长无不感慨地说。

  可是新大学生分来一拔又一拔,人头数倒不少,像严英那样踏实肯干业务精笔杆子硬工作能力强的却好像一个也拔拉不出来。现在的年轻人全都浮躁得要命,屁股底下全都跟着了火似的,站不稳也坐不住,成天就喜欢东跑西颠,一开口就谈钱,哪有严英那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图名不图利年纪轻轻就那么稳重那么成熟那么有出息的青年学生。

  严英的男朋友是个作家,这在当时在他们单位也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作家在如今这年月不管吃香还是不吃香,总归是跟他们这帮坐在办公室里管文件的人不大一样。作家可以穿得很邋遢胡子拉茬懒得理发头发留得老长,这些事在作家身上算不得什么,要在他们单位可就问题严重了。好在严英的男朋友季军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人。季军与严英是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他们一起在北京读过四年书。季军年轻文秀,待人很有礼貌。严英第一次把季军带去见他们领导就搏得了领导们的一致好评,认为这个青年人品不错,不过也有一个“过来人”语重心长地提醒严英,说作家好像见异思迁的居多,让严英多多少少也得留个心眼儿。当然这人也是为了他们单位的优秀职员着想,怕严英这样的好姑娘吃亏。不过这话可把季军气坏了,卷起袖子要找那人去理论。他说他这是什么意思嘛,想调拔间破坏我们夫妻关系?从大学时代起季军从来就不管严英叫我女朋友而是大大咧咧地管她叫我老婆。严英笑道什么夫妻关系你别忘了咱俩还没领证呢。季军说“证”算个屁。严英就用大人看小孩子似的目光斜着眼睨他,双手交差抱在胸前,问他道,那么你说这个“屁”咱们还要不要啦?单位可快分房子了。季军当时梗着脖正横呢,可一听“房子”二字他立刻也就软了。严英走过来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说,你得跟我们领导搞好关系,以后大家就是邻居了。

  二

  季军果然跟严英的领导成了邻居,不过那都是一些和蔼可亲的好老头好老太太,季军也很招这些老头老太太们的喜欢,因为他在家呆着没事干经常爱打扫楼道什么的,季军一周只工作两天,一天去学校,另一天上杂志社,余下的那几天便在家里写小说。写小说跟处理文件的最大不同在于,一个走心,另一个不走心,没谁为公家的文件把自己搞得心力交瘁的,下了班就什么都忘了,而写小说却有写得吐血的,季军的一个朋友一年前因为写作被累死了,当然他身上以前就可能有别的什么隐患,但以他的年纪他要是不那么玩命的话也不致于累得吐血,他很年轻,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二岁。

  季军带严英去参加了他的那位英年早逝的朋友的追悼会,这件事似乎给善良的严英留下很深刻的印像。严英说在此之前她从未参加过别人的追悼会,她只在电视上见到过,并且电视上的那些人大多数是八九十岁的长者,像季军的这位写小说的朋友这么年轻的实在是不多见。那天的天气也是阴郁低沉的,云层很低,北风从头顶呼啸而过,像是要下雪的样子。季军记得那天严英穿着质地板硬的黑呢子大衣,反衬得面色很白,甚至相当俏丽。严英长得鼻子和嘴都很精细,眼睛不大不小恰到好处,是微微向上挑的小双眼皮,严英是那种长得非常均衡的女人,五官都不算特别突出,合在一块却很耐人寻味。她梳着一丝不乱的短发,额前的头发很井然梳向一边,齐整利索地钩在耳后,她身上具有那种女学生和女干部混和在一起的即单纯又凝练的独特气质。严英不仅招领导的喜欢,还招同学、同事、一块写小说的哥们儿、偶尔来家里做客的摇滚青年等所有人的喜欢,她那种大公无私、待人宽厚的态度让季军周围的一圈人没有不挑大拇指的,她在单位里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奖状和证书抽屉里存了一大摞。

  季军那天带严英去,主要是为了让严英负责安慰季军的那个刚刚死去的朋友的女朋友,他俩虽说还没有正式结婚,但已经住在一起两年了,据说感情还不错。那个女的名叫桃丽,是个尖脸的有点刻薄相的女子,在开追悼会那天季军注意到桃丽穿得虽素洁但却相当考究,没有像别的失去刚丈夫的女人那样失魂落魄。季军一看到这个女人就有点不舒服,说不上哪一点让他觉得看不顺眼,他们以前接触不多,这一回才算是比较正式地彼此认识了。

  严英待桃丽一直非常好,这是她一如既往的做人原则——善待一切。季军是那种从平庸中能够看出故事来的立体眼光,而严英则正好相反,她是从立体到平面的,把一切凸起的、能够造成视觉或感觉磨擦的让人不舒服的东西尽量抹去,从平面上找到一种四平八稳的和气感觉,这是她的本事,季军做不到。追悼会的时间并不算太长,桃丽自始至终是由严英搀扶着的,她哭得挺伤心,几次差点晕倒,多亏严英在一旁悉心照料呵护,才不至于使得场面出现混乱。那天来了许多朋友,他们都是赶来同这位平日里豪爽健谈汉子见最后一面的。季军看到他这位死去的朋友全身上下覆盖着新书海报,枕边还摆放着他刚刚出版的两本新书,季军感到胸口一阵阵绞痛,他并没有看清楚他朋友的脸,只是看到了一个比平时看上去要宽得额头那么朝天仰着,看上去像另外一个人而完全不像他本人。墙上挂着的遗像也是临时找人用炭素铅笔画的,看上去严重变形,画像几乎与死者无关,大概是此事发生得太匆忙没来得及找到死者的照片底片。追悼会那天季军看到不少熟人的脸,他们大都神情恍惚,看上异常疲倦。从遗体告别室出来,季军忽然感到有些撑不住了,天色越发阴沉,季军闻到了一股严冬最深处的雪的味道。

  那位朋友的死事后触动了不少人,每每朋友们聚在一块,都谈到要爱惜身体,宁可少写点儿也不能把身体搞垮了。桃丽有一段时间成为季军家的常客,一来就是大半天,她来主要是找季军的老婆说话,季军一般视而不见,她来她走都不打招乎,独自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看书、写作,就当没这个人。但日子长了季军有时觉得也烦,一个礼拜就那么两个休息日全让她给占了,这算怎么回事?等桃丽走了之后季军就把这个意思跟他老婆说了,严英脸上绽出一朵善解人意的笑来,说道:

  “想不到你还这么小心眼呢,我是你老婆,别人抢不走的。”

  “我也没说谁要把你抢走呀,我是说她占用咱们的时间太多了。”

  “桃丽现在是非常时期,她好像是受了剌激,她总是唠唠叨叨跟我说他们过去的事,她说她早就看出她爱人身体有病,她说她曾经找人给他算过命,那算命的说她爱人活不过三十二岁,这不果然就”

  “放屁!”季军道,“摊上这样的女人,好人也让她给咒死了。”

  “你怎么这样说话呀?”

  “这样说话怎么啦”

  这是婚后两人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闹别扭,一整天他俩谁也不理谁,事后两人都很后悔,各自在心里说何必呢,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讴气在是太不值得了。

  三

  自从吵过那一次之后,严英不知使用了什么办法使得那个叫人讨厌的桃丽在他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季军和他老婆从此再也没吵过架,老婆把一切都安排得好好的,让季军专心写作。后来季军听说桃丽很快又钩上了圈子里的其他作家,吃上了那人的稿费。严英说桃丽有时还往他们办公室打打电话,时不时地联络一下,但严英在上班时间是不愿意接任何私人电话的,桃丽见她态度冷淡,也就算了,电话也懒得打了。老婆每天要坐班车去上班,季军心情好时候常常到楼下去接她,写了一天的字,顺便到楼下转一转,另外老婆他们单位经常发东西,比如说发上一口袋泰国香米什么的,或者顶好清香油一大桶,总之都是好东西。季军到楼下去接老婆主要是为了帮她拿东西,但这无意中成为一种带表演性质的行为艺术,不少家里有大闺女的老太太总爱把季军的名字挂在嘴边上,动不动就说你瞧人家严英找的对象,人好学部问又好,又懂得心疼人,说要找就得找个像人家季军那样的。严英对季军说以后下班你别到楼下去接我了,你都快成了我们单位的模范丈夫了。季军笑道,模范丈夫不好吗?说着伸手就去搂抱妻子,因为觉得她那种认真的表情很可爱。严英向后稍一躲闪碰得窗户上的百页窗帘哗啦哗啦直响。楼道里正乱着,上上下下全是人,有刚下班车从外面回来的,有回家拿了提兜和钱包下楼去买菜的,一幅忙碌的凡俗生活景象。季军对老婆说我们今晚什么也不干就这么呆着。季军老婆说天还没黑呢我得去做晚饭了。两人坐在窗前那张沙发上,屋里的景物影影绰绰,有一半潜在黑暗里,只留下一个轮廓。

  外面纷乱的环境使得季军家里宛若一个宁静的、脱离轨道的空洞,季军觉得自己仿佛一整天都在期待这一时刻的到来。这一整天他一直在描写一对男女疯狂做爱的过程,直写到他大汗淋漓无法自制的时候猛一抬头发现天色已经快要黑下来。他放下手中的笔急急忙忙下楼去接严英,发现严英正吃力地手里拎着一包东西从班车上走下来。他一步走前去接过妻子手里的那包东西,很想顺势搂严英一下,但他很快注意到了四面八方有无数双睁得大大的虽然上了点年纪但对这方面的事却异常敏感的眼睛。季军把那只手缩了回去。

  严英今天穿了双很长的一直到膝盖的长靴子,季军在拉那长长的好像永远也到不了头的长拉链的时候,严英的眼睛略微眯缝着睫毛垂得很低那样子看上去就好像几年前他俩第一次在一起时的那种表情。她没有一般女孩子那种故作的被夸大了的羞涩表情,她表现得很自然,甚至热烈如火,让季军感到很舒服。季军讨厌那种既想跟你上床却又遮遮掩掩的女孩。

  季军好不容易脱掉严英的一只靴子的时候,敲门声当当响起,弄得两人都很扫兴,也有点慌张。严英示意衣冠尚算整齐的季军前去开门。来敲门的人是严英他们秘书科的科长。科长在门口探头探脑地问,哎,严英呢。季军忙把开门的幅度略微缩小一点,使里面的情况不致于让这个眼尖鼻长的科长看到过多。

  季军说严英在里面正忙着呢,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吧。科长说我想借一把老虎钳你家有吗。季军忙说,有吧,我想不起来了,我去找找看。过了一会儿,他把老虎钳找出来拿给科长,并大声向他说再见,再见。回到屋里正想与老婆继续亲热,敲门声倒又响起来了。季军有些不耐烦套上一件衣服去开门,见门口站着的又是那借老虎钳的科长。这一次他是来还老虎钳的。他倒挺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借了东西马上就要还。季军叉开腿站在门口,粗着嗓门大声地问:

  “你还打算借什么?都一口气说了吧。”

  季军把门关得山响。回到屋里季军望着站在窗口妻子觉得她真漂亮,两人交换了一个极为默契的眼神,严英无可奈何地耸耸肩,系上围裙到厨房做饭去了。

  四

  季军发现严英在生完孩子之后情欲比以前更加强烈了,她总是非常主动地依偎过来俯在他身上像个不断蠕动的性格倔强的小动物。季军伸手一摸发觉她混身发烫,像块柔软的能把人烤焦的火炭,她比从前更能放得开了,做爱的时候激情澎湃变成了一个与平时那种温文尔雅的样子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女人。季军有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把她包在棉被里面,生怕她那近乎于有些歇斯底里的、快乐得无法承受、但在外人听来好像痛不欲生的呻吟声传到只有一墙之隔的保姆耳朵里。完事之后她总喜欢缩在季军的胳膊底下像一个温顺的小猫。季军抚摸着她那光滑修长的脊背,从后脖颈一直摸到臀部,她的臀部摸上去似乎比从前更加****,混圆而且结实,他用力地抱着她让她的身体全部埋进自己体内,他恍惚觉得这么完美的幸福感也许不会长久。为什么很多夫妻都过着面和心不和或者吵吵闹闹的日子而他俩却配合得天衣无缝?日子过得好了反而觉得不对劲,季军觉得自己有点不正常。妻子在他的怀里微微蜷缩着身体已经睡着了,那样子看上去很满足。季军忽然又想到也许大多数年轻夫妻都是这样如漆似胶的吧,要不人为什么还要结婚呢。百孔千疮的人生大都存在于小说里,那些虚拟的争吵、矛盾、和虚假苍白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此刻让季军感到生厌,他甚至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怀疑。抚摸着女人柔软的肌肤,每一寸每一厘都让他充满虚空和棉软的幻想。女人在他怀里翻了一个身,背对着他,她这么做似乎是为了故意把****让给他好让他尽情抚摸。他双手交叉抱在她胸前,正好一只手握住她一个****,他摸到她的乳头是竖起来的,很硬,禁不住再次激动起来。他把她抱过来分开她的四肢,季英在半梦半醒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只是下意识地配合着他。渐渐地,她有些进入情况了,而且比上一次还要放得开。她的动作很强烈,完全不像在梦中的样子,季军总是弄不清她到底是醒了还是没醒,他再一次进入那种像是要从一万米高空坠落之前的僵持状态,他极力把持着不使自己坠落,他看到严英此刻已变成了水状的完全化开了的液态女人,她周身的线条是流动的,不确定的,时隐时现,变幻莫测。他看见满床都是她的影子,她的头发,这一绺那一绺,她的手指,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还有她的腿,以各种各样的姿态在他眼前出现,而且季军还发现一向严肃的妻子不知什么时候居然染了一个红指甲,是右边第一个脚指——在黑暗中季军看得很清楚。他凭生第一次抚摸女人的脚指,并且觉得这样做很****。不管夜晚如何亲热,严英在白天却总是显得一本正经,让季军怀疑昨夜跟自己做爱的女人是不是这一个女人。

  五

  季军再次遇上桃丽,是在杂志社要求每个编辑必须坐班之后。季军非常讨厌坐班制,但又怕丢了饭碗,因此和别的编辑一样敢怒不怒言。天气已经相当热了,编辑部给大家买了一批小型的、塑料壳的风扇,本来放在桌上风正好吹到脸上可以凉快些,但电扇一开满桌的稿纸就跟鸡毛一般呼啦啦地乱飞,为这事大伙都感到有点头痛。

  这天下午编辑部里正乱着,来了一个穿得令人眼花缭乱瘦长脸女人。她一来就非常亲热地拍了拍季军的肩,好像他们是老相识了似的。季军一开始没认出来她是谁,后来听她张口说话才分辨出来,她有相当重的鼻膜音,听上去老像在闹感冒。季军极力掩示着自己的厌恶情绪,用客客气气的语调问她今天怎么有时间上他们编辑部来玩。桃丽瘦长的、皮肤绷得很紧的脸上浮着一层油腻的细小汗珠子,她手里拿了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小手绢,毫无用处地在脸旁边一下下地扇着。她顺手拽过一把椅子来多余地用手抹了一下上面的灰,又把手指头凑在眼近处确认一下椅子上到底有没有灰,然后她才一屁股坐下来并且还翘起了二郎腿。她穿着一双与夏天不太相称的黑皮鞋,脚像丁钩一像勾住一点鞋尖,其余部分半脱不脱,吊在脚尖上一下下打悠。她这副样子再次激怒了季军,季军粗着嗓门大声说我们这儿正忙着呢你有什么事就快说。桃丽微扬起下巴一双媚眼眯缝着似笑非笑地从眼角里瞄着季军,语气硬朗地对他说道,告诉你吧,以后咱俩就是同事了——我调你们编辑部来工作了。说完她就像编辑部的内部人员那样自己动手调起桌上的那台个头小但劲头挺大塑料电扇来。她用一只抹了银粉似的亮指甲像弹钢琴似地在电扇的那一排多功能按键上噼里啪啦一阵乱按,各种档次各种风速的人造风便如从她掌心里刮出来一般,从桌子那头一排排地横扫过来,一时间,季军眼前纸片儿满天飞,刚刚整理好的一迭稿纸转眼就被吹得无影无踪。

  季军阴沉着脸,蹲下身去捡那些纸片。

  “就你会用电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桃丽显得像个知错就改的小女孩。她蹲下来帮他捡,并且努力造成和他肩并肩一块儿蹲在地上的事实。季军侧过脸来横了她一眼,只见在距离过近的地方,桃丽鼻翼两旁的毛孔被放很无限大,像是要吃人似的。季军觉得一阵头晕,连忙站起身来。桃丽关切地扶了他一把问道:“你没事儿吧?”季军用力甩了甩才把那只粘乎乎的手甩掉。

  季军回家说了桃丽一大堆坏话,季军对老婆说编辑部里多了这么一个女的真是叫人没法儿活啦。那阵子老婆正在怀孕,她非常温柔地把头发扎在脑后,走路的动作看上去比平常缓慢一些,因此显得更加温柔,与世无争。

  “她怎么你啦,把你气成这样?”老婆笑眯眯地凑过来问季军。

  “她一个女的,她能把我怎么样?”季军有些蛮横地说。

  老婆抿嘴一乐。在老婆的笑容里季军分明看到了自己未来儿子的小模样。

  “桃丽挺能干的,你别对她有成见。你这个人呀就是这样,要是认定谁好,那么他就好到天上去了。要是看谁不顺眼呢,他就是什么都不干光在你眼前呆着你都烦。”

  老婆像领导干部似地把季军开导了一通,然后叫他洗手吃饭。

  “打点儿肥皂!”

  老婆不厌其烦地在他身后叮咛道。

  桃丽总在季军面前反反复复说起她从前那个死去的男人的一些事情,因为那人也是季军的朋友,所以季军好像没有理由置之不理,但桃丽那些邪恶的、略带神经质的语言又是季军极不情愿听到的,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都与他的本意相反,事情发生的轨迹往往朝着一个背道而驰的方向迅速展开,而完全不像他事先所想像的那样。季军后来才发现,自己不经意间已陷入了一个怪圈,这个怪圈是桃丽事先设计好的。

  桃丽每次谈到她的那位前任男友(她的现任男友似乎已经被她给甩掉了)的时候都要掉眼泪,季军是最见不得女人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季军总是以一个劝说者的面目出现,劝她不要太难过了,以后的路还很长。季军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语言尤为贫乏,说出来的话跟报纸上的差不多,是苍白无味的新闻体,但也没办法,对桃丽他只能勉强说这些了,现在既然是同事关系就不能搞得太僵,要不然上班时两个面对面地坐着,双方都怒目而视冒火星子,那日子该有多难受呀。桃丽似乎看清楚了这一点,并且揪住不放,她总能想出各种由头来约季军上这儿上那儿,比如说去听交响乐或者去看芭蕾舞,她手里像变魔术似的总能变出成双成对的两张印制精美的戏票来在季军眼前晃一下,问他想不想去看某国著名芭蕾舞团的精湛表演。季军从稿件堆里抬起头来,眼镜微微有些下滑,季军故意用听起来让人很不舒服的腔调对桃丽说,他对高雅艺术没什么好感,准确地说是看不懂。

  季军没想到桃丽会来这一手:她竟然当着他的面把价值几百元的戏票给撕得粉碎。季军当时还真被她那副刻毒的模样给吓着了,季军半张着嘴,眼镜还在失去控制了似地不住地往下滑。季军定定地看着她,连眼都不眨一下,他这样绷住劲儿象是在说,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两个人好像是陷入了某种表演磁场,在咬牙切齿地演着对手戏。桃丽也定定地看着他,目光没有丝毫躲闪。她盯了他几秒钟,这几秒钟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都有些盯不住了,鼻子尖上出了许多的汗眼镜下滑的速度更快了很快就要超出极限季军差不多已经听到那玻璃镜片与水泥地面相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接下来是玻璃碎片四处飞溅的壮观场面。她倒比他沉着许多,她用她那银粉色的金属指甲在电扇按钮上按了一下,然后摊开掌心让那些撕碎的戏票如蝴蝶般地劈头盖脸朝季军猛扑过来。

  这天晚上下班,季军脑袋上还沾有莫明其妙的纸屑,妻子见他这副样子就有些担心起来,问他最近是不是太累了还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她把他的手抓过来握在自己掌心里,她的手总是不冷不热,恒久,有力,被她的手握着的时候季军感到心里很平静。老婆说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今天我做B超了,大夫说我肚里的是个男孩。季军伸手摸摸老婆的肚子说,还用B超照啊,我早看出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季军就在编辑部里发布了这条消息,别的同事都替季军感到高兴,只有桃丽一个人撇着嘴阴阳怪气地说,儿子有什么好啊,我看还是生女儿好。但是在季军的儿子小拉拉出世后她又改变了对男孩的态度,一心一意要当小拉拉的“干妈”。季军感到妻子对桃丽似乎并不讨厌,桃丽借故看孩子上他家的次数又一天天地多起来。她以“干妈”自居,每回去都要给季军的儿子买东西,小零食、小点心或是一只男孩喜欢玩的会啾啾乱叫、看上去似乎在喷火的小手枪。

  六

  桃丽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埋伏在季军的生活里,季军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是在一切已成定局之后才明白过来的。桃丽随季军一起到北京去组稿之前,做了精心安排,她似乎有意要利用这次出差机会干成点儿什么,一切都是在季军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进行的。在火车开动前一分钟,季军还蒙在鼓里,他还以为自己这趟差是跟同事小周一起去,为此他还在书包里准备了《足球报》和扑克牌,准备在火车上消磨时间。桃丽的到来使他有些目瞪口呆,以为自己大白天出现了幻觉,他使劲揉揉眼想要看清楚什么,桃丽的长脸就在他眼前变得越发不清楚起来。

  “看什么看?不认识是怎么的?还不快帮我放东西。”

  “我是说你怎么来了,小周他——”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主编临时通知我的,不信你问主编去。”

  这时候,火车已经缓缓开动起来,他就是有八张嘴也问不着主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列车里响起了激越的音乐,搅得季军很心烦,他不知道这漫长的旅途该如何打发,或许他可以跟这个女的谈谈足球亦或打打牌?季军知道桃丽是这些男人游戏的热心参与者,她甚至能做得表面上比男人还狂热,但那只是表面上的,是带表演性质的。一想起这么个对手来季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变得面目可憎,索然无味。

  桃丽却挂了一脸胜者的微笑。此时此刻季军才明白,有的人生来就是阴谋家,你绕来绕去躲着他,可他总有办法以各种各样的面目出现,决不会轻易放过你的。季军一直眼望窗外,试图假设对面这个女人根本不存在,他听见她一直在叨叨唠唠地同他说着话,具体内容并不确切,好像是他们编辑部里的事,又好像是有关他前任男友的事。季军努力回避各种各样的话题,他脑子里老在一阵一阵地走神,他想起儿子小拉拉拉着一只“鸭鸭车”在屋里满处乱走所发出的嘎嘎声,有的时候他一个屁墩坐下了,就主动告诉别人说“不痛不痛”。季军离开的时候老婆正报名参加一个“五笔字型训练班”,说等他回来她就能帮他打小说了。买电脑是老婆热心张罗的事,既然她那么喜欢电脑,他也就不拦她,让她看着办好了。

  桃丽说你在听我说吗,我怎么觉得你在走神呀。季军连忙拉回思路回到现实中来,他说我没走神,我只是想起我老婆买的那台电脑,那玩艺儿有什么用啊,我可不相信它能帮上我什么忙。桃丽说你怎么那么没出息呀,既然出来了就别整天想老婆,言外之意他应该多跟她谈谈多想想她才对,可是她配吗?季军压根就挺烦她的,只是出于面子不愿意伤害她罢了。季军很快看出,桃丽为这趟出差是做了精心准备的。桃丽这个人,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但季军想就算她布下天罗地网,她又能把他怎么样?

  桃丽一路上说的最多的还是她那死去的男友。男友的突然死亡可能使她受了一定的剌激,精神变得敏感,抑郁,整天神神叨叨的。季军望着车窗外的天空像一块灰色的破布,他盼着天色快点黑下来,天一黑他就可以爬到中铺上蒙头大睡,好早点结束这场桃丽强加给他的精神折磨。可是桃丽仿佛使了什么魔法似的让天总也不黑。她是一个超能量女人,以疯子所特有的敏锐感觉和超常嗅觉,搅着生活的混水。桃丽耸人听闻地说起她男友死之前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征兆,她说她早就预感到有那么一天,她男友会突然离她而去。她说有一回她一个人独自上外地办事,刚到一到宾馆,她就感到胸口扑通扑通直跳,她一想大事不好放下行季便拿起电话给男友打长途,但是哪儿找也找不到他,打他手机,关机。呼他,不回电话。办公室和家里都没有,他能上哪儿去呢。桃丽说她当时脑袋里就轰地一下,她对自己说,不好,出事了!她当即退了房到火车站买了张高价票往回返,到西安的票很难买,可桃丽说鬼使神差(她当时确实是使用的这样一个字眼)居然买到了。关于她如何回到他俩同居的住处也就是她所说的那个所谓的家,又如何见到她男友面色苍白地坐在玻璃窗前写东西,“他看上去神情恍惚,面色苍白,忧郁”桃丽进入了一种创作状态,自觉不自觉地,她已经在编故事了。最一般的小说家也会对杜撰敏感,因为那是在他的领域里跳舞,谁要是想在小说家面前编故事那可真是班门弄斧,那你就等着破绽百出吧。季军微眯着眼,看上去听得听入神,实则他的思路早就跑得比火车还快——已经到达北京了,他想起了他北京那些哥们,他的的影子一个接一个地在眼前晃。

  “我早就预感到他会出事了,”桃丽仍在另一条思路上徘徊,“他的死绝非偶然。”

  季军看到有一抹十分明显的阴影从桃丽脸上掠过,火车大概就要进站了,这显然是个中途小站,下车的人不多,列车车厢里没有出现什么骚动,但车速已经明显减慢了,铁路边高压线的影子又深又远地伸进车厢里面来,浮现在桃丽的脸上,那一道一道间隔均匀的阴影使得桃丽的脸变得有几分阴森的鬼气,季军觉得起她所谓“爱入骨髓”的爱情实则为一道道不祥的咒语。女巫一旦爱上谁,谁就会死于她的咒语。

  七

  列车正一点点地接近闵红的城市,那时季军还毫无预感,他什么也不知道,对于迎面而来的巨大的毁灭性的心理灾难他一无所知。小站一过天就十分彻底地黑了,季军假装关切地对桃丽说早点睡吧你也累了一天了,除了睡眠他没有办法把她支开,他聪明的脑袋瓜里总是转着笨念头。桃丽却忽然直起身子精神抖搂地对季军说,我可不困,我平常可能熬夜呢,我男朋友活着的时候——天啊,又来了!季军赶紧用火车上的毛毯蒙住脸,桃丽的唠叨声逐渐变得远了、淡了、听不见了。这一夜季军睡得很踏实,他甚至连梦都没有做,一睁眼火车就已经快到北京了,这时候,各节车厢的列车员正忙着打扫车厢里的卫生,床铺被她们翻得稀乱,她们把那些旅客用过的白被单、白被套统统从高处扔下来丢在地上,一时间灰尘像固态的雨一样从高处倾泻下来,纷纷扬扬,灰尘中季军看到一张拳骨很高、眼睛总在不安地眨动着的长脸。季军马上意识到要摆脱这个女人无休止的精神折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到北京以后想办法把她支开——各走各的。那时闵红还是个不存在的人物,季军脑海里想的全都是哥们儿,他有些迫不急待向车窗外张望着,想不出会是哪个家伙首先出现在铁轨道旁的灰色水泥平台上。

  大胜大模大样地站在站台上,脖子像安了轴一样东西南北四面乱转,即便隔了老远季军也还是看清楚了,大胜手里除了那只鳄鱼皮的老板包外,另一只手还攥着一支最新式只有冰棍大小的手机。季军在西安就听说大胜现在做房地产,目前资产已是天文数字了,他从前是他们当中文章写得最懒的一个,现在却是这一伙人当中的大哥大。

  大胜以热烈的俄罗斯礼节把季军拥抱得踉踉跄跄,站台上许多人都扭脸看着他俩,含蓄的中国人不适应这一套,把大胜当疯子了。季军也觉得有点脸红,连忙岔开话题问他,怎么是你,不是说孙蒙来接我的吗?大胜就张开大嘴露出一口被烟酒茶熏得发黑的牙齿以及牙床,发出共鸣声很响的嘿嘿的笑声来,大胜说指望谁你也别指望他,人都是会变的。大胜的情绪很快处于某种声讨朋友的既爱又恨的情绪当中,他大声斥责孙蒙“这孙子”精打细算不够朋友,还列举了他数条“罪状”。这时候他们已随人流进入地下通道,由于通道里面比站台上要狭窄许多,人群忽然间变得拥挤起来,人挨着人,肩挨着肩,手里的提包相互碰撞着,走得磕磕绊绊,甚至有人踩到了季军的脚后跟。地下通里的光线有点暗,墙壁上镶着看上去相当脆弱随时都可能熄灭的日光灯管,光线薄弱的莹光在人们脸上飘忽不定地晃动着,季军努力回忆着刚才发生过的某些事件片断,不知怎么他恍惚觉得某些情节似乎是被遗漏了,他努力调动着自己的各路记忆细胞,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沿路那些光线忽明忽暗的莹光灯管不仅没有唤起他的记忆,反而使他像个患了失忆症的病人一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人群的深谷里。季军和大胜被河流一样的人流冲刷到车站外面的广场上,外面的光线很足,两个男人站在正在当当做响的大钟下,眯起眼睛来相互看着。这时候,季军终于明白他把什么东西给弄丢了,他丢的是一个人,那个他一直想甩掉的桃丽。

  八

  与闵红见面的时间正以倒计时一分一秒地向季军走来,但季军丝毫也没意识到有什么异常,而且与闵红的这次见面还差一点被别的事情给差过去,那天大胜请客,他约了他们最要好的几个哥们,还颇为神秘地告诉季军有个很特别的女孩也要来,季军问他怎么个特别法,大胜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但季军那晚正好有事,他临时约了一个能写影星的作者见面,杂志社很需要这种借题发挥的稿子,要找专门的人写才行。要见的这个人是季军他们杂志社的老作者了,季军只认识他的笔名却从没跟他见过面,这人是个在北京混了多年的自由撰稿人,笔名“老范”外号“老稿贩子”。

  “不行不行,”大胜在电话里言辞激烈地对季军说,“你来也得来,不来也得来!”为了表示态度坚决,在通知完吃饭的时间地点之后他不容商量地挂断了电话。季军只好取消了与老范的约会,为此老范还老大地不高兴在电话里责怪季军不够朋友。季军在北京已使出了若干分身数一天当成八天用可还是忙不过来,桃丽自从在火车站与他走散,每天都在同他联系,可两个人好像受了某种电磁波干扰走进不同时空区域,每次桃丽急急忙忙赶到一个地方,人家都说季军刚走。

  “你瞧,这不是吗,他的香烟还燃着呢。”接待桃丽那人客客气气地说。

  桃丽走进屋一看,果然看见茶几上那只透明雕花白玻璃烟缸上摆着一支抽了一半的香烟,香烟升起的袅袅蓝烟看上去仿佛是一个刻薄的玩笑——什么人设计好的、有预谋的玩笑。桃丽猛地冲到窗户跟前脸贴着玻璃朝下看,果然看到一个瘦高挑的灰色背影很像季军。桃丽追下楼去,那个灰色背影早已不见了,院子里面空空的,有几只冬天里没来得及逃走的鸟儿在空荡荡的太阳地里徒劳地寻找着食物,可它们大概永远找不到了,它们的下场是饿死在这个寂寥的冬天。

  为了找到季军,桃丽几乎花掉了她在北京的所有时间,也冤枉地花掉了许多钱。她坐着出租车像一只疯狂老鼠般地转遍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忽然东城、忽然西城、忽然宣武、忽然海淀,她找人的“方向盘”全靠她大脑里的一闪念,桃丽相信她所谓的“第六感”,可她的“第六感”从未灵过,几乎全是错误的,最玄的那一次是当她得到可靠情报说季军正在某某餐厅与他的大学同学聚会,那时已是晚十点了,桃丽已在宾馆里洗完了澡正准备看会儿电视然后睡觉,有人打来电话告诉她这一消息。桃丽手里捏着电话机激动得直哆索,心里说季军你不是想玩捉谜藏游戏吗,来吧,玩吧,看谁能玩得过谁。但是当桃丽以最快速度赶往聚餐会的现场的时候,那桌人已经散了,饭菜都还热着,餐巾纸沥沥拉拉扔得哪哪都是,显得有些邋遢。红绒座椅的套子有些也被人坐皱了,桃丽甚至在桌上捡到一只季军用过的打火机,这打火机实际上对于桃丽来说是类似于信物似的东西,季军却随随便便地把它丢在这里。桃丽拿起那只铁壳的做成地雷形状的打火机,捏在手里,冰凉的,这种感觉让桃丽很伤心。

  服务员收拾碗碟的动作似乎过重了,乒泠乓啷的声响直接砸进桃丽心里去。这座城市使她感觉又冷又硬伤透了心,她不再想寻找什么了,她想买张票回西安算了。

  就在桃丽在这座大得像迷宫一样的城市里转来转去寻找季军的下落同时,季军已和神秘的北京女孩闵红接上了头,那晚在圆形餐桌旁季军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闵红身上去了,他努力在空气中捕捉着有关闵红的每一点信息,越是想集中注意力就越是感到听不清,他怀疑自己的听觉器官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当闵红打着一种奇特的手势谈到某国的秘密武器,有那么一瞬间季军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聪了。

  九

  季军从北京回到西安,感觉自己好像变了个人。闵红在这头送他送他上车,老婆在另一头接。季军在电话里不让老婆来接,他说又没什么东西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老婆却说,不接怎么行啊,把你丢了怎么办。虽是一句玩笑的话,季军心里却忍不住哆索一下,疑心他人还没回西安是不是什么风言风语已经传了回去。在北京他一直没有见到桃丽,最后一次给她住的宾馆打电话,说三天前就已经回西安了。桃丽是他儿子的干妈、老婆的好朋友,桃丽要是在北京听到一耳朵有关季军与闵红的事,她立刻会以传真机的速度把消息传递到他们家里去的。

  但是回到西安季军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老婆从火车站一见到他就显得很高兴的样子,一路出站都是和他挽着胳膊走的,季军一开始还有点不能适应老婆的过份热情——因为这一向不是她的风格,但渐渐地,他也被她的热情感染了,他甚至觉得还没有走出出站口他已经把那个叫闵红的人给忘了,想不起她的模样来,在嘴里嚼了两下她的名字也觉得淡而无味,生活中张红李红多得很,季军想,这也许就是一个男人生命中一段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每个成年男子都可能有过。这想法给了季军很多安慰,一路上的负疚感被一扫而光,他直了直腰板心想自己又可以光明正大地做人了,老婆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肘弯里,沉甸甸的,老婆样样都好很完美也很踏实。西安铅灰色的天空也给了季军踏实的感觉,他们在出租车里很热烈地接了一个吻,季军在司机的反光镜里看到一个善意的、掩示不住的微笑,就想他一定是把他们当成一对儿热恋中的情人了。老婆由于激动脸上显得红朴朴的,她一路都在向他报告他走了以后她上“五笔字型训练班”的情况,她说,告诉你吧,我现在能打字了,打得比写得还快,以后我可以帮你整理你的作品。她对电脑的热情几乎让人怀疑她在电脑训练班里是不是有什么外遇,这想法让季军感到自己很下流。他很快打住这条不应该的思路,手上更加用了一点力把妻子搂得更紧些。

  一进家门季军就被蹒蹒跚跚朝他冲过来的宝贝儿子逗得直乐,他叫爸爸总是叫成三个字,爸爸爸,他的口水晶莹透亮好像蜜糖,把他举起来在空中打悠的时候感觉也是沉甸甸,一切似乎都在给他这个暂时离家的丈夫一个暗示,生活是沉甸甸的,踏踏实实的,你好不容易才拥有了目前这一切,都熬过来了应有尽有了,你没有理由再想别的什么花样了。

  到了晚上保姆和孩子睡了之后,季军就催促妻子快去洗澡。严英的兴趣似乎还在那台她刚刚学会使用的电脑上,她对季军说这两天他们办公室也配置了一台很高级的新电脑,正愁没有会用它呢。严英说这两天她打算在家里先拿季军的小说当文件练习打字,正好可以一举两得,小说也用不着季军费劲巴拉地再抄一遍了,她又可以练习中文打字。她兴致勃勃地向季军展示着这几天她所取得的“成果”,她已经能把电脑操作得很熟练了,只是打字的速度还稍微有点慢,有时眯着眼睛在键盘上像寻找一根针一样寻找着一个键,找不着的时候就转过身去哗啦哗啦翻上一阵参考书。这时候,季军已经洗完了澡靠在床头上翻着一本刚刚出版的文学杂志,里面有他一篇小说,他本想趁这会儿把它读一遍,季军一向有阅读自己作品的习惯,但今天不知怎么了,竟然一个字也读不进去,那些铅印的方块字使他感到陌生,他望着坐在电脑前忙碌的女人的背影发呆。季军觉得自己好像并没有在想什么人,他在老婆嘀嘀哒哒的敲击声中昏昏欲睡。

  卧室里幽暗的光线很适合做爱,他不知道妻子是什么时候结束那没完没了的敲击过来跟他亲热的。他感到很愉快。在同妻子做爱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季军想到了闵红,他想闵红在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在这种时候想这个问题似乎很不应该,可他确实想了一下,不过他与闵红之间并没有过什么,这一点让他觉得很放心,很心安理得,很能对得起自己和自己的老婆。

  十

  “季军,你还知道回来呀?”

  编辑部的门敞开着,季军夹着公文包一脚踏进来就听到有个女的阴阳怪气地对他说。

  季军见是桃丽,自知心里有愧,就装做很诚恳的样子一连串地向她陪着不是,他说我在北京也一直都在找你呀,桃丽你让我找得好苦,你没看我都急出白头发来了。桃丽紧绷着的脸松弛了一些,但鼻子里面依旧冒凉气。

  “哼,别跟我这儿装了,你在北京的事儿我全知道。”

  听她这么一说,季军就有些心慌,怕她一张嘴说出闵红的名字来,就又陪着笑脸问她到底知道些什么。桃丽不肯说,过了一会桃丽又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季军知道她这是在没事找事,或许她什么也不知道,成心在这儿捣乱。季军撇下她不管,一头扎进工作里很愉快地忙碌起来。季军是个干事全力以赴的人,什么事都能做得非常到位。过了一会儿桃丽外出采访去了,季军故意同她幽默一句,要不要我陪你一块去。桃丽皱了皱鼻子非常不屑地说,你?我看还是算了吧。你我还不知道吗,一到外面就没影儿,谁知道找哪个女孩聊天去了。幸亏我不是你老婆。她那花花的影子在季军眼前一消失,季军就觉得仿佛是有人给他全身上下松了绑,又舒服又自在,套用一句印在他们杂志上的面包广告:“松软得可以弹起来。”

  季军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同事桃丽并没有“揭发”他什么,老婆严英也并没有察觉到什么蛛丝蚂迹,很热情地帮他打字,很主动地同他做爱,这一切都表明季军的生活空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一切都不像他在火车上所想象得那么糟。更重要的是他和闵红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纯粹只是聊聊天而矣,在现代社会里男女聊天的事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发生,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季军在心里为自己一遍遍地解释这么多,连他自己都觉得罗嗦,心想说我这是说给谁听哪,又没人问我什么。

  三天以后,季军才像动物反刍般地忽然间感到难受起来。那是在一家与大胜请客的餐馆十分类似的一个地方吃饭,全编辑部的人都在,季军觉得这情形仿佛在什么地见过,餐桌上的人和他们说的话都和那天有关联似的,对面有一张椅子是空着的,没人坐,在北京那天那个方位正好坐着闵红,季军想起闵红开枪射击的手势,她所射中的那个男人正是自己。在那一刹那便注定了日后的许许多多事情。季军用力摇摇头,像是要把在北京的那段记忆从脑袋里抹去。他站起来大声提议,弟兄们好久没在一块喝酒了,今天要来它个一醉方休。很快地,酒桌上的热情被煽动起,你一杯我一杯白酒啤酒混着喝,桃丽坐他旁边小声劝告说,你悠着点儿别喝醉了。季军白她一眼嫌她多管闲事,桃丽赌气不理他了。连季军自己也不明白他今天晚上这么买力地喝酒到底是为了什么,其实他心里一点都不想喝酒,只想早点回家,一个人静静地呆会儿。可是,他的行为和思想分了叉,他似乎要用过度亢奋的行为来掩盖内心的虚空,这趟从北京回来他的内脏仿佛被什么人掏去了,剩了一个空壳回来,他要把空壳里倒满酒填满菜,他闻到自己嘴里呼出来的一股股浊气,连他自己都讨厌自己。为了不把内心里这种厌恶和不安的情绪表露出来,他只有加倍地夸张自己的快乐,酒喝得比别人多,话也说得比别人多,他不知道这样一个疯狂的夜晚该如何结束,他像一个动画片里夸张的疯子一样尽情地表现自己,他笑着笑着都快哭出来了,可他还是硬撑着,因为他心里清楚他并没有醉,他只是心里难受。

  十一

  虽然这顿饭酒喝了不少,但散伙的时间并不算太晚,季军他们主编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小老头,他老婆要求他几点回家他就得几点回家,一分一秒都不能差。大伙闹哄哄地从饭店里出来,连声再见都来不及说就各自钻进了出租车。桃丽站在饭店门口等人,季军正想说句什么又把那句话给咽下去了。他不如同事们手脚利索,大大小小的计程车都被他们捞去了,他只有一边走一边等着,看情况再说。他正要拔腿往外走,听到后脑勺有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在跟着他。

  “没打算让你送,”她说,“今晚上有人来接我。”

  季军回过头来成心问了句:“你的意思是——把我也捎上?”

  “这恐怕不太方便吧。”桃丽有些娇揉造做地说。

  “那不就得了,”季军说,“我得走了,老婆等我回家呢。”

  季军走了一段路没有遇到一辆空载的出租车,天倒稀稀落落地下起雨来。季军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把伞来撑上。伞是老婆让他带的,老婆每天准时收听天气预报,老婆本人就是一个非常准确的天气预报,问她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刮风她全知道,就像有一个什么开关掌握在她手里,她可以控制一切似的。季军发现自己在雨里非但没有加快脚步反而越走越慢了,他擎着一把黑布伞在雨地里久久徘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干什么。有几个骑飞车的少年,呼啸着从他身边掠过,街面上汪着积水,如同行驶在冰面上一般。他们的笑声好像收在收音机的旋钮开关里面,“忽”地一下可以开到好大,耳边尽是他们的喧哗;“忽”地一下又被关到极小,很快地就什么也听不到了。街上又恢复了刚才的平静和空旷,雨静静地下着,路灯静静地照耀着这一切,眼前的景象虽然很平常,却有着一张无声的张力,季军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事正在另一条轨道上慢慢酝酿着,沿着它固有的轨迹不断扩张、蔓延,直至充斥他的整个生活。

  不知是什么地方,响起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军号声,这一定是附近什么地方有一座营房——但季军根本想不起这儿有什么部队大院或者军事院校,难道是幻觉中的熄灯号?季军站下来侧耳细听,什么也听不到。季军想起闵红曾经描述过每天夜里听到熄灯号时的那种落寞心境,“仿佛一生的大幕就要落下了,什么都完结了。”她说。雨越下雨大了,季军听到雨点砸到自己头顶伞面上均匀而又密实的击鼓声。前面有一扇亮着桔黄色灯光的窗口,准确地说是雨中的一个封闭的小亭子。季军大步朝前走去,他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那是一个昼夜服务的收费电话亭,里面还兼卖糖果点心香烟和冷饮。电话放在柜台中间的显要位置,电话机的颜色和亭子里的灯光融合在一起,让人看着很舒服。看电话那老人站在柜台后面一动不动好像一尊雕像,脸深刻得像木刻。那盏灯吊在他头顶上方,把他钩勒得不像现实中的人,而象戏剧里的一张脸谱。柜台上竖着一只体积很小的半导体收音机,里面发出的声音扁而细。季军的到来没有引起老人的任何注意,他只是沉浸在他那一套里:面孔纹丝不动,只有细看才发现他的手指在柜台上轻轻叩着节拍。

  “打个电话。”季军冲那老人说。

  老人依旧没什么反应,收音机里的京剧唱腔像皮筋一样被越拉越细越拉越长。季军听到拔号盘一下一下咯啦啦、咯啦啦响起的声音,号码拔到一半的时候,季军忽然觉得吃了一惊,他似乎是被自己的举动吓着了,他像丢掉热山竽似地丢掉那只电话。为了掩示他的慌乱,他故意把电话本拿出来一页一页胡乱翻着,像是在查找某个电话号码,其实闵红那个区号为“010”的电话号码季军在心中已不知掂量了不知多少遍,早就背熟了。为了给不给闵红打这个电话他曾经在内心里挣扎了一整天,最后他以桃丽就坐在对面为由,把给闵红打电话的想法给吞回到肚里去。可今天想给闵红打电话的愿望却像发了水的海鲜一般无休止地膨胀起来。他变得大胆、果敢、毫不迟疑,电话很快就拔通了,那悦耳的长音仿佛被放大了,季军把听筒拿开一点隔老远都能听得见。

  闵红的电话一直通着却久久没有人来听。季军猜测着这么晚了她可能去哪里,闵红好像说过她在北京没有亲戚,季军的脑子里一下子乱了起来,他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越是输就越想玩下去。季军一遍遍疯狂拔打着闵红的电话,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够排遣掉几天来堆积起来的关于闵红的那些乱纷纷的想法和念头,让自己好受一些。

  柜台后面那个听京戏的老头忽然开口说话了,他说:

  “是给你女朋友打电话吧?”

  “算是吧。”

  “没人接你就过会儿再打,你这样让它一遍遍地响着是要收费的。”

  季军“哦”了一声,放下电话听筒,弯下腰来在柜台里挑,他挑了一盒他平时不怎么抽的牌子,然后又在混身上下乱摸找他的打火机。他记不清他的打火机落在哪里了,也懒得去回忆,就又让老头给他拿了一只一次性的打火机,有些急躁地把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这才觉得情绪稳定些了。这时候,有对恋人同撑着一把小花伞朝这边走过来,他们在柜台前站下,挑选了几种冰淇淋,老人给了他们一只纸袋,他们把那一堆大大小小的盒子装进去,然后转身走了。他们并根本没有注意到季军的存在,不知怎么季军有点嫉妒他俩。

  午夜十二点季军才到家。他把湿漉漉的雨伞斜靠在墙根,一想又觉不妥,于是他又把雨伞送进厨房挂在水池上面的那只钩子上。雨伞嘀嘀哒哒连续滴着水,证明他今晚上走了很远的路,事实上电话没有打通为了调整那种沮丧的情绪他是一路狂奔着走回来的。他想挨到老婆睡了之后再进家门,这样就可以不让她看出自己难看的脸色。他想自己过两天就会好的,他不想让妻子替自己操心。

  季军蹑手蹑脚地推开卧室的门,发现老婆当没有睡,而是十分清醒地坐在电脑前打字。她打字的姿势十分奇特,双眼紧盯着屏幕,两手一下一下敲击得过于用力,使得她的手显得青筋毕露,整个计算机桌都在她的猛烈敲击下簌簌发抖。她工作得很专注,头也不抬地问他:

  “你回来啦?”

  “嗯,回来啦。”

  “洗洗睡吧。”

  “我这就去洗。”

  季军愣愣地站在那里,以为老婆起码还要再盘问几句,因为老婆知道他们主编的规矩,超过某个时间的界线主编的老婆会把主编掐死的。季军今天回来的晚得不近情理,季军自知理亏,垂手立在那里主动等待批评。

  老婆却没话了。她的话节省得好像电报,“洗洗睡吧”,这算什么,难道她就不想知道点别的个么吗?比如说今天晚上到哪儿去了,和什么人在一起之类的,通常女人爱问的问题她怎么一句也不问。季军越发地佩服起老婆来,觉得他这个老婆可不是一般的老婆,既然老婆对自己这么信任,自己也得对得起老婆。不过他今天的所做所为也算上犯什么错误,不过是给一个北京女孩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而矣,而且还没打通,以后不再打就是了。季军洗完脚躺在暧烘烘的被窝里,想到自己刚才在雨地里竟然傻站了那么久,简直不可思议。

  十二

  季军以为过了那一天,他就是一个正常人了,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那仅仅是他走火入魔的开始。季军第二天上班的路上就拟好了一封写给闵红的信,到了办公室他赶快伏在桌上想把它写下来,可是主编把他叫去谈话,桃丽又让他做这做那,到了下午他才静下心来,给闵红的信写得很顺手,两页纸一会儿工夫就写满了,他不敢看信的内容,怕看过之后就没有勇气寄给闵红了,季军忙找了一个信封把叠好的信塞进去,邮票一贴放进那堆即将送走的邮件里,这才觉得好像完成一了件什么事似的,心里轻松许多。其实这封信才是他和闵红关系的导火索,季军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没事儿人似地过了几天太平日子,忽然有一天,闵红的回信来了。

  闵红的信写得很克制,并不像季军想象中的那样热烈如火,为此季军略感受挫,但闵红在信中透露了一个叫人高兴的消息,她说近期她有可能到西安来出差,为他们学校的毕业学员办毕业证。怕季军搞不明白,她在信中还特意解释了一句,说她所在的那所军事院校的总部在西安。季军把闵红这封信逐字逐句地读了若干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叠好放回到信封里,锁到抽屉深处,生怕它会长翅膀飞走了似的。季军也不知道他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一向理智成熟的他忽然之间变得懵懵懂懂颠三倒四起来。他变得极其敏感,电话铃一响他总要跳起来去接,编辑部的门一响他立刻伸过头去张望,疑心闵红会突然闯了来。每天的邮件一到他先翻有没有闵红的来信,这几乎成为一种病态反应。走在街上他会下意识地留意有没有闵红的影子,有一回在商店买东西,他看到一个人特别像闵红,他就追在后面闵红闵红地叫,那个“闵红”头也不回地走了,季军在商店的玻璃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比死人还要惨白。季军觉得自己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软弱过,情绪浮动,伤心绝望,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如此盼望闵红的到来,也许人家只不过是随便说说闹着玩呢,不必如此当真的。闵红很少写信,连电话也不打一个,季军很难想象她的生活,也不知道她一天到晚在忙什么。

  从表面上看季军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变化,他每天准时上班下班,下了班就和老婆孩子在一块,看看电视、逗逗孩子玩,一切不必要的应酬全都被他推掉了,因此那段时间他极少出门,象个标标准准的模范丈夫似的。在夜里他甚至更加经常地与妻子做爱,好像他们的爱情正处于颠峰状态,没有任何障碍。妻子对他这段时间以来的细微变化略感惊讶,她但从不问他什么,只是一如既往地对他好。实际上只有季军自己心里明白,他现在早已变成了一个“双面人”,半边脸黑、半边脸白地生活在两个不同时空里,他下班扮演一个准时回家兜里一分不留的好丈夫,上班时却在扮演等电话盼信痴情而又焦虑的男友。他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开始的,又该如何结束,他显然很爱他的妻子和孩子,并不想要改变什么,可是他目前这种全身心的投入到底又是为了什么,他一点都不清楚。

  季军脑子里一直转着一个念头,却不知如何跟老婆开口说。桃丽依旧常在老婆耳边叽叽咕咕,关于闵红的事季军不知道桃丽到底知道多少,所以季军心里很不踏实,有一天夜里,季军睡的时候老婆正坐在电脑前打字,那清脆的击键声如雨点一般地密集,落在季军的梦境里,季军梦见了雨。季军一觉醒来时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哭,季军吃了一惊,以为老婆什么都知道了。老婆却说,跟你无关,电脑坏了。季军这下又觉得有些失望,他倒希望她问问最近一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她的心思完全不在他身上,认为他很好,很正常。

  季军决定到北京去干一段时间,他想辞去公职专写小说,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他的许多朋友都是这么干的,他们在圆明园附近的乡下租了房子,靠稿费生活。季军是切断一切后路之后才把这件事跟老婆说的,他很害怕这一天的到来。季军临上火车的前两天才把要去北京的事跟老婆说了,他以为老婆会跳起来,可老婆并没有做出太强烈的反应,老婆只是说到北京以后你就好好干吧,季军低着头觉得万分惭愧,他去北京当然不是只为了写小说。

  季军一下火车就遇到暴雨,他雇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闵红学校。眼前的刮雨器来回晃动着,制造出一种不安的让人心烦意乱的情绪。季军多么希望突然地、出人意料地出现在闵红面前,这似乎是他这次来的真正目的。出租车停在闵红他们学校的大门口,雨水把水泥台阶冲刷得又滑又光亮,季军走在上面,如履薄冰。季军找到闵红的宿舍,他的脸擦过铁丝上晾着的那些女人零碎看到一张已经搬空的床铺,闵红的同屋有点儿不耐烦地告诉他说,闵红调走了,调到他们学校总部去工作了。她看了一下表又说,你去追她吧,也许还能追得上火车。

  十三

  闵红从西安来信说:“北京天气如何?风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