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第一章

    人不知其可而已独知其可,就力排众议去做而终于获得成功的,也是真正的冒险:哥白尼的创立地动说,马丁路德的反对天主教。

    在真正的冒险中,一个人可以经历到许多平常人所经历不到的快意事。他可以从它上头来测定自己的勇气、毅力、意志与智慧。换句话说,他可以从它上头来认识自己,鉴定自己。所以事情在他人的眼光里,是行险侥幸,是轻举妄动;而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则是快事,是乐事,是应该和必然的事情。

    爱狄须勒:《上海——冒险家的乐园》,上海文化出版社

    1.哈莫斯和《梅城的传奇》

    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可以说是他浩翰的著作中,最不重要最没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小册子一样的图书,迄今为止,还能在世界上一些大的图书馆里见到,主要原因是哈莫斯享有的汉学家的声名。梅城这座城市在西方小有名气,显然也和《梅城的传奇》这部书有关。事实上,哈莫斯留下的著作中,《梅城的传奇》是他写的唯一一本关于中国某个城市的纪实故事,书中还能隐约见到他早期当《泰晤士报》记者时的笔调。由于几十年来,哈莫斯一直亲眼目睹着梅城的变化,尽管他掺和了许多夸张的文字,运用了太多的想象,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谈到梅城的历史,《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之为一部经典著作。

    在轰动一时的教案发生不久来到梅城的哈莫斯,只是一位二十岁刚刚出头的小伙子,精明强干野心勃勃。作为《泰晤士报》的特派记者,哈莫斯不仅向西方世界报道发生在中国的事件,而且由于《泰晤士报》的特殊地位,是许多英国人了解东方的窗口,哈莫斯的观点有时会直接影响大英帝国的对华政策。和许多对东方有兴趣的西方小伙子一样,出生于平民阶层的哈莫斯,最初的想法是去印度探险。很显然,哈莫斯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他的原意只是希望自己今后能在外交方面谋个良好的职位。

    年轻时代的哈莫斯有些好高骛远,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进了英国一家挺不错的大学学习医科,然而就像他后来在外交方面没有任何前途那样,他在医学上的成就也是一无所取。在一次毕业考试中,由于他建议用过量的药物治疗梅毒,遭到老师的痛斥而被迫中断学业。哈莫斯总是过分地运用他的聪明才智,以致于本来无可挑剔的聪明才智,也会常常成为他不可饶恕的缺陷。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一系列的老师,以及他后来在《泰晤士报》时的上司,都不止一次地提醒他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哈莫斯似乎永远自以为是,他情绪化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考虑任何后果地采取所有的行动。去印度的念头被打消以后,哈莫斯进了《泰晤士报》,虽然他没有像同时代的外交家和传教士一样,受过为了日后在中国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但是凭着小时候就有的一种对新闻工作的模糊向往和冒险精神,他毅然接受了去中国当特派记者的差事。事实证明,哈莫斯一度曾经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新闻记者。

    哈莫斯最初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中国的报道,曾经引起过广泛的影响。他的冒险精神获得的许多独家新闻,使得他名誉迅速传开。然而他的冒险活动有时被证明是十分莽撞,不止一次他陷入过差一点丢失生命的险境。除了梅城教案,在他从事新闻记者工作期间,几乎发生在中国的每一桩教案,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报道,他都赶去调查过。他亲眼目睹了世纪末中国人的仇教情绪,从一开始就明白,古老和落后的中国根本不欢迎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在中国的西南省份贵州,哈莫斯不仅没有得到梅城储知县那样的隆重欢迎,而且差一点自己就成为反洋教的牺牲品。事情的发展简直不可思议,在他离开采访的一座小镇去县城的第二天,小镇的所有传教士及其家属,都被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杀得一干二净。一名传教士被剁去了手脚,装在了一个盛酒的大坛子里,然后像保存标本那样,用本地最好的一种白酒腌制起来。随着传教士在中国的特权如山洪暴发势不可挡,迅速成为一支足以可以搅动中国社会巨澜的政治势力,反洋教的活动也越演越烈。尽管中国政府对越来越多的反洋教的暴徒,严惩不贷格杀勿论,发生在各地的教案像雨后春笋,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作为一个奉行殖民主义的英国人,哈莫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他总是如实地报道事实,而且不仅仅是从局部角度来审时度势。哈莫斯能够像极少数优秀的新闻记者所能做到的那样,以历史家的精确性,以政治的先见之明,来很好地履行他的职责。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收藏的给上司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情绪永远也不会影响我的工作,我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准确性,并且绝对不受一切情绪上的或私人考虑的干扰。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说出我相信的真实情况,但我也没有忘记你曾向我引述过的话:说出真实情况并不总是好的。”

    用充分的理由相信哈莫斯在这封信中,说的是实话。作为新闻记者的哈莫斯和后来成为大汉学家的哈莫斯,在对于什么是真实的态度上,采取了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态度。显然,过分强调“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反而使他本来可以大有作为的前途受到了伤害。哈莫斯的文笔简明扼要而且流畅,他善于在适当的地方,恰到好处地进行煽情,因而他的文章在《泰晤上报》上发表的时候,曾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英国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正是通过哈莫斯的报道,来了解他们所不熟悉的古老中国发生着的一切。当《泰晤士报》上有关中国人强烈的仇教情绪被如实报道以后,哈莫斯的上司不得不向他发出警告:“我们不能让所有的英国人都在想,中国人仅仅只是仇恨我们。我们必须让读者明白,我们英国可能给中国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我们正在这么做。我们应该让英国人明白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已经找不到哈莫斯怎么答复上司的原信,但是从另一封他寄给朋友的信里面,我们可以猜想出生性梗直而且绝对迂腐的哈莫斯,是怎么样得罪了他的上司。哈莫斯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大英帝国究竟在中国干了些什么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等于什么也没干。中国人仇恨我们,仇恨他们眼里见到了的一切洋人。确切地说,中国人接待我们,不是因为他们欢迎我们,而是他们害怕我们。”对传教士在中国的作用,哈莫斯也在这封信中给予了彻底的否定。“我们西方人信奉的上帝,和他们毫无关系。如果我们一定要落后的中国人接受上帝,最简单不过的办法,不是传教,而是派出更庞大的舰队。”哈莫斯认为在精神上,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是打不垮的,大英帝国没必要为自己所不能征服的事情劳民伤财。

    情绪化的哈莫斯很快被他的上司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记者工作,过分追求“酷爱陈述事实的科学的精确性”,和情绪化地对英国的对华政策妄加评论,客观上都对英国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伤害。不少英国人对派传教上去中国传教的行为表示不理解,为传教士在中国的遭遇表示愤怒,他们给报社写信,要求立刻派军队前去教训野蛮的中国人。哈莫斯的报道,无意中煽动了英国人的侵略野心,在相当一部分的英国人的眼里,古老的中国实在不堪一击。在不久前发生的两次被中国人称之为鸦片战争的较量中,根本不是对手的中国人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们应该怎么样俯首称臣。唯一能让迟钝的中国人能明白过来的简单做法,就是发动一场新的战争,让中国和同样是古老的印度一样,彻底地沦为殖民地。

    尽管哈莫斯处处小心翼翼地为大英帝国的侵略行径辩护,他不止一次把中国人对外国人的仇恨,归结到其他的帝国主义身上,但是他最后仍然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多少年以后,哈莫斯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通,他还是改变不了从大英帝国的立场上,来看待中英关系。在他眼里,对于中国来说,外国人的确对他们干下了非正义的行为,但是干了坏事的,不是英国人,而是其他帝国主义列强,譬如日本人,譬如俄国人和德国人。如果英国人确实做了什么伤害中国人的事,他们只是程度轻得多的罪犯。当哈莫斯已经五十岁的时候,一位来梅城避暑的传教士在一次和他的谈话中,谈到英国应该拿出一部分中国的赔款,用于弥补英国曾对中国造成的伤害,应该像美国人那样,拿出些钱来,实实在在地办几所大学或者医院什么的。哈莫斯听了不禁勃然大怒,他忿忿地喊着:

    “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不管你是怎么认为的,我不能接受我的国家曾对中国做了许多伤害的说话。要我说,如果说确实做过任何坏事的话,那么,我们所做过的好事要多得多。”

    哈莫斯始终坚信大英帝国对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给中国领土完整带来伤害的是俄国和日本,但是就算这是一种伤害,也同样促进了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的觉醒。西方加上日本对中国地军事入侵文化入侵经济入侵,从结果来看,都是行之有效的把处于垂死境地的中国,从一个昏庸的老太太的手里解放出来。“中国古代的一位圣人曾经预言过,‘这个国家将毁于一个妇人之手。’这个伟大的预言不幸言中,”哈莫斯把中国的一切失误归咎咸丰皇帝的遗孀。正像他在一篇文章中所描写的那样:“这个老妇人为所欲为,好端端的一个国家,在她的治理下,变成了一锅人类的大杂烩。”

    被《泰晤士报》解除了聘约的哈莫斯一度十分潦倒,这时候,正是他对古老中国文化产生极大兴趣的初级阶段。他勤奋地学着中文,在中国各地旅游,广泛结交各界中国朋友。总之一句话,他突然之间对中国入了迷,以致于他发现自己即使是毫无经济来源,也不愿意再回到他的祖国去。他开始给西方的各大报纸写稿,内容不仅仅是限于租界的生活,从北京的洋人居住的大饭店,到上海天津的俱乐部和鸡尾酒厅跑马厅,以及教会的院落外国军官的食堂和铁路卧铺的包厢,哈莫斯直接记录了当时活生生的中国,在他的笔下,中国官场的腐败,南方城市的繁荣和虚弱,边远地区城市的落后,尘土飞扬或一片泥泞的道路上的骡车,路边肮脏不堪的小旅馆里的卖笑女,待决的囚犯和亡命的土匪,封疆大臣和候补知县,街上的地摊当铺旧书店,隐居在深山中的寺庙道观,还有此起彼伏发生在各地的鼠疫饥荒旱灾洪涝,大规模的突然死亡造成的遍地尸体,愤怒的灾民揭竿而起,革命党人刺杀满清王爷,所有中国正在发生着的事情,都在他的笔下有所描写。

    但是哈莫斯并没有因为自己这些活生生的报道,进一步在西方获得更大名声。也许其他报社不太愿意在自己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出现一位《泰晤士报》解聘的记者的稿件,也许是怕哈莫斯的名字出现太多,而引起自己报社派往东方的记者的不满,从一开始,报社就为哈莫斯起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笔名。他们用了哈莫斯的文章,又不想让别人知道如此生动有趣的文章,究竟是出自谁的手笔。除了名字引起的不愉快,报社还经常苛扣或拖欠哈莫斯的稿费。临了,急需用钱的哈莫斯不得不成为替人写稿的枪手。最初他只是替一位位置很重要的官员写稿,一旦他发现自己原来说好署两个人的名的文章,结果只以那位官员一个人的名义发表出来,愤怒的哈莫斯干脆彻底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开始完全出于钱的目的替那些在中国的外交官员写稿,用他们的名义写他们根本不曾看到或听到过的见闻,而这些官员们却因为自己能在报纸上出名,定期付钱给哈莫斯。

    成为枪手以后的哈莫斯的文章,首先在真实性方面大打折扣,为了凑集到旅行时所需的经费,他开始肆无忌惮地胡编乱造。他杜撰了许多在中国根本不曾发生过的事情,并因此陶醉在自己谎言引起的反响中,一切都看哈莫斯怎么发挥,看他的情绪,看他能得到钱的数目,反正他想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当然有时候也看雇主的需要,因为他的服务对象,很快就从外交官员,发展到一切在中国待过的外国人,不仅是使用英语的国家,俄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日本人,都可能通过一个双方都觉得满意的价格,来聘请哈莫斯为他们效力。不仅是那些官员,那些官员的太太们,许多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也都向他买新闻,然后稍稍加工寄回去公开发表。卖稿生涯很快使哈莫斯成了说谎的高手,他可以不留一丝破绽地用各种人物的口吻撰写文章。他曾为一名很有名的公使太太写过一本将近五万字的日记,这本伪造的日记记述了公使夫人和中国的贵妇们的交往,描写了她在中国的一系列日常生活,她的女仆和她说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她参加了某王公的宴请等等,日记变成了小册子发表以后,即使连公使本人也相信它确实出于自己夫人之手。

    由于靠想象写文章给哈莫斯带来了极大的乐趣,《梅城的传奇》相当程度上,也是一部借助想象产生的作品,虽然他在梅城待了很长时间,在他的晚年甚至将这座城市当作自己隐居的地方,但是弄虚作假已成为习惯和嗜好的哈莫斯,总是情不自禁地在《梅城的传奇》中,胡乱塞进一些他的私货。举例来说,梅城教案的元凶们被砍头示众时,他根本就不在梅城,可是在书中,哈莫斯却凭空杜撰了一段他和临死的胡大少精彩的对话:coc1我问那位即将被砍掉脑袋的胡大少,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想留下什么话来,胡大少说:“我的生命将融化在我的后代身上,我死不足惜,一个堂堂的中国人,怎么会害怕你们这些异教徒呢?”秋风萧瑟,胡大少的话,让我不寒而栗。天知道中国人对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人,有着多么深刻的仇恨。我无话可说。死刑开始执行了,穿着红衣服的刽子手举起了雪亮的大刀,胡大少最后绝望地喊道:“我临了却让中国人给砍了,这多他娘的冤啊!”coc2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的《梅城的传奇》是他无数关于中国的书中间,最接近真实的一本书,虚构的嗜好,并不能改变哈莫斯对于梅城这座城市诠释的权威性。哈莫斯和中国不解的缘分,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从梅城开始。梅城的故事,所以会在中国历史上变得重要起来,哈莫斯的功不可没。是哈莫斯在《泰晤士报》上的报道,让充满成见的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到梅城这样一座本来毫不显眼的小城市。同样也是因为他在文章中做了过分的鼓吹,使得这座本就只有传教士的小城,变成所有在华外国人的避暑胜地。因此,就算是哈莫斯用了不少小说家的笔调,《梅城的传奇》仍然不失为一本研究中外关系史的重要参考书。

    不管怎么说,哈莫斯亲眼目睹了梅城的巨大变化。变化是如此巨大,大得甚至连哈莫斯自己有时候都不敢相信。通过阅读《梅城的传奇》,我们可以吃惊地发现,在这部书的前半部分记录的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到了书的结尾部分,已发展成为只要是和洋人打交道,便成了让中国人羡慕眼红的时尚。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当官的对身为洋人的哈莫斯点头哈腰,可是随着岁月流逝记忆变得模糊,即使是干土匪出身的胡天,屡屡扬言要为父亲报仇,一旦成为梅城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对洋人保持应有的尊重。洋人的不可侵犯,再也不是外加的,人们的恐怖不是因为害怕杀头,害怕丢去乌纱帽,而是已经完全服从于一种习惯,服从于来自心灵深处的本能。

    梅城完全变成了一座新型的城市,在这座畸性发展起来的城市里,外来文化已经不仅仅是入侵成功的问题,事实上它正变得根深蒂固,变成了梅城所特有的新传统。一种能和洋人简单交流的中西合璧的语言,从梅城人的嘴里脱口而出。人们不再拒绝,也不再认为替洋人做事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如何获得替洋人做事的机会,如何赚洋人的钱,已被大家津津乐道。继胡地以后,梅城中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大大小小的买办。替洋人服务在梅城人的心目中已变得十分重要,任何一种能赚洋人钱的服务项目只要一出现,立刻风靡全城。在离梅城不远的河床里,藏着一种色彩斑澜的鹅卵石,自从一位来避暑的美国人,兴致勃勃地向一位当地的孩子购买了第一枚鹅卵石以后,所有的孩子都把找到美丽的鹅卵石并以相应的价钱卖给洋人当作一种发财机会。当一个外国人进入梅城,他感到的第一桩让他摆脱不了的麻烦事,就是总有一大帮孩子像苍蝇追逐有气味的东西那样,死死地钉在他的身后,用生硬的英文诱使他卖下鹅卵石。

    随着暑天的到来,梅城人大发横财的日子也就到了。哈莫斯在他的《梅城的传奇》中,客观地描绘了这种只有在地道的英国殖民地才能见到的情景。哈莫斯在书中不仅记述,而且大发感叹。中国人对外来势力的排除,从一开始的挤死抗拒,到后来一味的吸收,实在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信教的人不再是仅仅多起来的问题,信教已经成为一种时髦。原有的古老传统一一经受挑战,如果说第一代教民只是去教堂做礼拜,第二代第三代便堂而皇之地在教堂举行婚礼。传统中的陋习还没有破除,新的来自西方世界的糟粕已在梅城生很发芽。梅城中固有的那种南方小城市的平和气氛见不到了,代替的是斤斤计较惟利是图。仇恨洋人的心理不复存在,所有的生意人只要抓住机会,就一定狠狠地宰洋人一刀。

    《梅城的传奇》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它出自于一个最终对中国文化完全入了迷的西方人手里。哈莫斯最终选定梅城是自己养老送终的地方,充分意味着他对这座在自己眼皮底下成长起来的城市的感情。事实上,就是在最后的定居之前,梅城仍然也是他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去的最多,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他亲眼看着梅城如何从襁褓中成长壮大,看着它无数个稀奇古怪的变化。这种稀奇古怪的变化,大得不止一次使哈莫斯对这座城市从越来越熟悉,变得越来越陌生。当哈莫斯对中国文化越来越迷恋的时候,他对这座城市的变化便越来越感到痛心。在这部书的结尾部分,哈莫斯痛心疾首地宣布,西方的入侵,原意是想把古老的中国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西方世界并没有阻止住中国社会的滑坡,只是进一步地将它推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