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二部 1984~1992 被释放的精灵 1992 春天的故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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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企打破铁饭碗
如果说,突然间冒出来的黄鸿年提供了一种搞活国营企业的“另类办法”,那么,除此之外,确乎是看不到有什么新的奇特招数。国务院颁布的各项通知,仍然是“继续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继续限产压库”、“继续抓好品种质量效益”、“继续清理三角债”。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起半途中止的“破三铁”改革运动。
由于效益不彰,搞活无策,庞大的冗员越来越成为国营企业不堪其重的负担,一些调查显示,在绝大多数国营企业中,在岗而没有工作可做的工人占到了一半以上的比例。从2月份开始,因讨论国营企业“生死”而声名大噪的《经济日报》刊发一组《破三铁,看徐州》的稿件,继去年报道“四川企业安乐死”之后又掀起了一股“破三铁”的热潮,这一改革措施得到了中央的首肯,并迅速在国营企业中广泛实施。
“三铁”,分别为铁饭碗、铁交椅和铁工资,实指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它们被认为是国营企业的传统优越性所在,也是其内部机制僵化累赘的症结。所谓“破三铁”,就意味着企业可以辞退工人,工作岗位将不再“世袭”,企业管理人员—之前称为“干部”—不再终身制,员工的工作也不再是铁板一块,而将根据效益和绩效浮动。根据报道,江苏省徐州市在过去的一年多里,针对“企业办不好,厂长照样当;工厂亏损了,职工钱照拿;生产任务少,谁也减不了”的现状,通过“破三铁”让企业恢复了活力。《经济日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稿36篇,它坚决地认为,破三铁是国营企业改革的一次“攻坚战”。新华社也发表述评,称“破除三铁,是今年企业改革的主旋律。”到3月底,全国“破三铁”试点企业已逾千家。
“破三铁”,是企业改革15年来,第一次把改革的矛头对准了企业中的一般职工,在此前,所有的改革理念和措施都是针对经营层与国有资产管理层的。“破三铁”,其实也就是解除了企业与工人的“终身劳动契约”。在某种意义上,大张旗鼓的“破三铁”是一次无可奈何的观念运动,它让人们意识到,他们一直以此为家的国营企业不再是永远的保姆和不沉的大船。在媒体的热烈鼓噪和“徐州经验”的启发下,本溪钢铁厂宣布10.6万名职全部实行全员合同制,它被认为是中国大型企业第一次打破”铁饭碗”,上海、四川和北京等地的老牌国营企业也纷纷以深化改革为名义大幅度裁员,大批工人下岗回家。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更直接提出,以三铁精神(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来破三铁。
三铁既破,然而社会保障体制却没有健全,成千上万的工人下岗,一下子变成了无依无靠的社会弃儿,严重的失业迅速演变成一场社会危机,一些地方相继发生被裁员工人跳楼自杀和行凶报复的事件。4月,地处京畿的天津市盛传天津手表厂搞“破三铁”出了乱子,工人罢工、女工自杀、厂长免职,此类传言迅速散飞整个华北地区,后经媒体调查,手表厂事件有点出入,然而,满城风云并非空穴而来,“破三铁”因缺乏相关社会福利制度保障而可能诱发的社会动荡却引起了决策层的警惕。在5月召开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上,有人明确提出,转换企业经营体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破三铁”。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刊发权威人士言论,称“破三铁,要谨慎”。一位叫贺中天的经济学家批评说,“徐州搞破三铁,市委规定亏损企业工人扣多少,厂长扣多少,政府职能不转变,光扣厂长工人的工资,企业转换不了机制”。北京大学校长吴树青更论证说:“试图用皮鞭加饥饿的办法搞活国营企业是行不通的,每个公民都有宪法赋予的劳动权利,砸铁饭碗是违法的。”
于是,到年中,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就突然戛然而止了。
7月,改革策略重新回到原来的放权主题上,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宣布赋予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资金支配权等。①从《条例》的文字表述看,企业经营者的所有权利都已经被全面地下放,因此,它被认为是政府自1978年放权试点、1984年颁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之后,第三次大规模的放权行动。从实际的执行情况看,这些权限中,有的早已下放,如销售和采购权等,有的定义模糊,如资金支配和投资决策,有的缺乏政策配套,如进出口权始终被国家外贸系统所垄断,其他企业根本不可能染指,还有的则根本不可能落实,如拒绝摊派。在新华社开展的对百家国营企业厂长调查中,90%的厂长承认“即使有拒绝权也不敢用”。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到底该如何管理和控制国营企业,始终在“收与放”的悖论间徘徊,进退维艰。(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