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 死人抓住活人! 《十三步》[1] 是莫言在1988年运用荒诞艺术手法描写知识分子和现实生活的一部力作。作品构思精巧,语言流畅,从不同的角度对当代人的生活,爱情、家庭等作了描述。表达了作者所具有的独到的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莫言
文化大革命时期,调皮捣蛋的少年罗汉辍学在家,与生产队饲养员杜少年一起放牛。因生活贫困养不起更多的牛,生产队长麻叔请来了公社兽医站的老董同志为双脊,大小鲁西三头小公牛施行阉割手术。术后,罗汉、杜大爷与三头牛朝夕相处,历经煎熬,大小鲁西终于康复了。但桀骜不训的双脊却因术中大出血,术后感染,在经历了数天的折磨后而不幸死去……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以其独特的创作技巧,在中国文坛享有盛誉,至今他已发表的长篇小说近十部,中短篇小说上百篇。他的小说以其斑斓的色彩,新奇的感觉,丰厚而独特的意象,推出一个类似于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高密县东北乡的艺术世界,以至有的评论家评论说,莫言就是中国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乡村生活的记忆是莫言许多文学作品的素材和背景。
莫言
对越自卫反击站13年后,少校军官赵金回乡探亲,湍急的河流挡住了回家之路,却幸遇分别多年的战友、幼时的玩伴——钱英豪、郭金库…… 往事如烟,钱英豪天生的军人,足智多谋、英雄无比,却一枪未发就成了敌人枪下的冤下的孤魂;郭金库战后复员回乡,穷困潦倒,仍沉迷于往日的军营生活……
莫言
作者着力塑造了三个人物形象,村长老兰、我父亲罗通和母亲杨玉珍。老兰这个形象,是复杂多面的,烙印着鲜明的时代气息,他和父亲是两种人、两种势力的代表,在社会转型时期,老兰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弄潮儿,他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也顺应了时代的变化和需求,他每一步都踩着时代的鼓点,成为农村第一批风云人物。他既有钱又有权;他既得上级领导的信任,又让穷惯了的乡亲羡慕。可他另一方面又写满了肮脏、卑鄙和不道义,为了钱他往猪肉里边注水,为了稳定自己村长的位置,他把注水的秘方告诉了村民;在生活上,能睡的女人他都睡了。可以说他在顺应时代发展的同时,也玷污了某些纯洁有序的生活、观念和伦理道德,。而父亲,他代表了守旧的一方,可以说他是被时代唾弃了的,他无力扭转时代的变化,也无力挽住变革的步伐,可他身上留有的传统的美好的东西也一起被绞杀。而母亲则代表了更加众多的一类人,农村中大多数农民的形象,他们没有思想,只是观望随风的一些人,他们没有更深刻的是非曲直评判标准,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过好日子,至于好日子如何得来,手段正当不正当,全然不顾,他们凭借的动力更是一种本能。莫言以神奇之笔,似真似幻地暴露了某段生活的真实,作者在通篇以一个孩子的眼和嘴来如实反映现实生活,不搀杂作者自己任何主观评判标准,但却给人们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命题:我们是否该反思一下,在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进社会有序良好地发展,使之我们社会环境更为完美和完善,杜绝那些假和丑的东西,这是一个深刻的具有时代意义和未来意义的命题。
莫言
莫言的散文一如他作为乡土民众精神图腾的“红高梁系列”,是小说的藤蔓,亦是理解莫言作品的灯塔。该书辑齐了莫言最具代表性的散文作品《厨房里的看客》、《说说福克纳老头》、《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等。在散文中莫言流露了也小说同样的语言才华,并且,流露了莫言本人的幽默和智慧。还有大量散文谈及故乡高密,莫言说故乡已成为他借以理解沟通和抒写描摹整个世界的一条必经之路。
莫言
小说中通过母亲,含辛茹苦、艰难的抚育着一个又一个儿女,并且视上官金童为生命一般重要,其用意在于说明:人永远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生命具有无可争辩的意义,是第一本位的,种的繁衍生殖(即上官金童的重要与受宠)自然就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生命的承传、沿袭是人类赖以永恒存在的源泉。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因为有了生命的存在才显示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小说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揭示了:人不仅是历史的主体,也是美的主体、生命的承传、延续是当最受到礼赞的。没有生命的宇宙和世界,无论美与丑、纯洁与肮脏、卑鄙与高尚,都不再具有意义。所以我们才悟得了《易传》中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真正含义。小说或作者的深刻性也就在于将这个似简单又普泛深刻的道理蕴含在母亲率领儿女们的顽强的求生保种的生命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