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曹聚仁先生信
聚仁〔2〕先生:
关于大众语的问题,提出得真是长久了,我是没有研究的,所以一向没有开过口。但是现在的有些文章觉得不少是“高论”,文章虽好,能说而不能行,一下子就消灭,而问题却依然如故。
现在写一点我的简单的意见在这里:一,汉字和大众,是势不两立的。
二,所以,要推行大众语文,必须用罗马字拼音〔3〕(即拉丁化,现在有人分为两件事,我不懂是怎么一回事),而且要分为多少区,每区又分为小区(譬如绍兴一个地方,至少也得分为四小区),写作之初,纯用其地的方言,但是,人们是要前进的,那时原有方言一定不够,就只好采用白话,欧字,甚而至于语法。但,在交通繁盛,言语混杂的地方,又有一种语文,是比较普通的东西,它已经采用着新字汇,我想,这就是“大众语”的雏形,它的字汇和语法,即可以输进穷乡僻壤去。中国人是无论如何,在将来必有非通几种中国语不可的运命的,这事情,由教育与交通,可以办得到。
三,普及拉丁化,要在大众自掌教育的时候。现在我们所办得到的是:(甲)研究拉丁化法;(乙)试用广东话之类,读者较多的言语,做出东西来看;(丙)竭力将白话做得浅豁,使能懂的人增多,但精密的所谓“欧化”语文,仍应支持,因为讲话倘要精密,中国原有的语法是不够的,而中国的大众语文,也决不会永久含胡下去。譬如罢,反对欧化者所说的欧化,就不是中国固有字,有些新字眼,新语法,是会有非用不可的时候的。
四,在乡僻处启蒙的大众语,固然应该纯用方言,但一面仍然要改进。譬如“妈的”一句话罢,乡下是有许多意义的,有时骂骂,有时佩服,有时赞叹,因为他说不出别样的话来。先驱者的任务,是在给他们许多话,可以发表更明确的意思,同时也可以明白更精确的意义。如果也照样的写着“这妈的天气真是妈的,妈的再这样,什么都要妈的了”,那么于大众有什么益处呢?
五,至于已有大众语雏形的地方,我以为大可以依此为根据而加以改进,太僻的土语,是不必用的。例如上海叫“打”为“吃生活”,可以用于上海人的对话,却不必特用于作者的叙事中,因为说“打”,工人也一样的能够懂。有些人以为如“像煞有介事”之类,已经通行,也是不确的话,北方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和江苏人是不一样的,那感觉并不比“俨乎其然”切实。
语文和口语不能完全相同;讲话的时候,可以夹许多“这个这个”“那个那个”之类,其实并无意义,到写作时,为了时间,纸张的经济,意思的分明,就要分别删去的,所以文章一定应该比口语简洁,然而明了,有些不同,并非文章的坏处。
所以现在能够实行的,我以为是(一)制定罗马字拼音(赵元任〔4〕的太繁,用不来的);(二)做更浅显的白话文,采用较普通的方言,姑且算是向大众语去的作品,至于思想,那不消说,该是“进步”的;(三)仍要支持欧化文法,当作一种后备。
还有一层,是文言的保护者,现在也有打了大众语的旗子的了,他一方面,是立论极高,使大众语悬空,做不得;别一方面,借此攻击他当面的大敌——白话。这一点也须注意的。要不然,我们就会自己缴了自己的械。专此布复,即颂时绥。
迅上。八月二日。
CC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八月上海《社会月报》第一卷第三期。
一九三四年五月,汪懋祖在南京《时代公论》周刊第一一○号发表《禁习文言与强令读经》一文,鼓吹文言,提倡读经。当时吴研因在南京、上海报纸同时发表《驳小学参教文言中学读孟子》一文,加以反驳。于是在文化界展开了关于文言与白话的论战。同年六月十八、十九日《申报·自由谈》先后刊出了陈子展的《文言——白话——大众语》和陈望道的《关于大众语文学的建设》二文,提出了有关语文改革的大众语问题;随后各报刊陆续发表不少文章,展开了关于大众语问题的讨论。七月二十五日,当时《社会月报》编者曹聚仁发出一封征求关于大众语的意见的信,信中提出五个问题:“一、大众语文的运动,当然继承着白话文运动国语运动而来的;究竟在现在,有没有划分新阶段,提倡大众语的必要?二、白话文运动为什么会停滞下来?为什么新文人(五四运动以后的文人)隐隐都有复古的倾向?三、白话文成为特殊阶级(知识分子)的独占工具,和一般民众并不发生关涉;究竟如何方能使白话文成为大众的工具?四、大众语文的建设,还是先定了标准的一元国语,逐渐推广,使方言渐渐消灭?还是先就各大区的方言,建设多元的大众语文,逐渐集中以造成一元的国语?五、大众语文的作品,用什么方式去写成?民众所惯用的方式,我们如何弃取?”鲁迅这一篇虽分五点作答,但并不针对曹聚仁来信所提的问题。他在同年七月二十九日致曹聚仁的另一信中曾针对这五个问题作了答复(见《鲁迅书信集》)。
〔2〕曹聚仁(1900—1972)浙江浦江人,作家,曾任暨南大学教授和《涛声》周刊主编。
〔3〕罗马字拼音泛指用拉丁字母(即罗马字母)拼音。一九二八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当时称大学院,蔡元培任院长)公布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这个文字改革方案由“国语罗马字研究委员会”的部分会员及刘复等人制定,赵元任是主要制作人。这种方案用拼法变化表示声调,有繁细的拼调规则,比较难学。一九三一年,吴玉章等又拟定了“拉丁化新文字”,它不标声调,比较简单;一九三三年起各地相继成立各种团体,进行推广。
〔4〕赵元任江苏武进人,语言学家。历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中央研究院语言研究所专任研究员。著有《现代英语之研究》、《国语罗马字常用字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