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 十五

36

上午八点:翻开日报,在副刊里看了几篇黄色文字。

上午九点一刻:我想喝酒,但是酒瓶已空。我伏在书桌上,将两家报纸的连载小说写好。

上午十点半:雷老太太出街回来,说是信箱塞着一本书,打开一看,原来是《前卫文学》第二期。我仿佛见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老友,情绪登时紧张起来。但是,当我将内文约略看过一遍之后,我是大大地失望了。麦荷门无法找到水准较高的创作;同时在译文方面也错误地选了一些陈旧的东西:一篇讨论狄更斯的写实手法;另一篇则研究莎士比亚的喜剧。狄更斯与莎士比亚无疑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两个巨匠;但是一本题名《前卫》的文学杂志应该在其有限的篇幅中多介绍一些最新的作品与思潮。事实上,研究狄更斯与莎士比亚的专著不知道有多少,《前卫文学》偶尔发表一两篇评介文学,绝不会产生任何作用。这样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创办这本杂志的宗旨。但是我已变成一个依靠撰写黄色文字谋生的人,当然没有资格再给荷门任何忠告。我叹了一口气,将这本《前卫文学》掷入字纸篓。

中午十二点半:我在“金马车”吃罗宋大餐,边吃,边联想到旧日上海霞飞路的“弟弟斯”与“卡夫卡斯”。那些没有祖国的白俄们,如何用古老的烹调法去赚取中国人的好奇。

下午两点半:我在豪华戏院看电影。一张陈旧的片子,依旧不失其原有的光泽。

下午四点半:我在怡和街遇见一个老同学。他吃惊地问我什么时候到香港的,我说十几年了。他说他在这里也住了十几年,怎么从未跟我碰过头。于是一同走进情调优美的松竹餐厅。他要了咖啡,我要了茶。他敬我一支烟,但是那是一种廉价烟,吸在嘴里,辣得很。问起近况,他说他在一家进出口商行当杂工。我听后,久久发愣,尝到了一种凄凉的滋味。(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了生活,竟在一家进出口商行当杂工。这是什么世界?这是什么时代?)然而他还在笑,而且笑得如此安详。他说他明白我的意思;同时用乐观的口气做了一番解释。按照他的说法:大学毕业生做杂工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即使拉黄包车,也绝不可耻。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安于贫?能不能减少自己的欲望?能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

下午五点半:与这位老同学在街口分手,望着他的背影,我见到了一个平凡的巨人。

下午五点三十五分:走进一家书店,有人将乾隆壬子程伟元“详加标阅改订”的第二次木活字排印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全部影印出来了。这是近年出版界的一桩大事,值得赞扬,如果一班唯利是图的盗印商也肯做一些诸如此类的好事情的话,对于下一代必可产生极其良好的影响。

下午六点整:坐在维多利亚的长椅上,看落日光将云层染得通红。

下午六点四十分:沿着英皇道向北角走去。十年前的北角像一个未施脂粉的乡下姑娘;今天的北角是浓妆艳服的贵妇人。

晚上七点一刻:在“四五六菜馆”饮花雕。伙计特别推荐新的蛏子。我要了一碟。离开上海到现在,已经十四年。整整十四年没有尝过蛏子。想起似烟的往事,完全辨不出蛏子的鲜味。

晚上八点十分:站在一家玩具店门前,看橱窗里的玩具。童心未泯抑或太过无聊?

晚上九点:搭乘电车去湾仔,在一家手指舞厅购买廉价的爱情。我知道我是想去寻找杨露的;但是我竟一再欺骗自己。走进舞厅后,心里想叫杨露坐台,嘴上却讲出另外一个舞女的名字。那舞女笑眯眯地走过来,坐定,细声告诉我杨露已经辍舞了。我心似刀割,紧紧搂着她,将她当作杨露。杨露是一个可怜又复可爱的女孩子;她接受了我的同情,却拒绝了我的爱情。对于我,这是一次难忘的教训。

晚上十一点半:我与一个自称只有二十岁的老舞女在东兴楼吃消夜。我并不饥饿,但是我向伙计要了一些酒菜。我并不喜欢这个老舞女,但是我买了五个钟头带她出来。当我跟她共舞时,我感到孤独。乐队企图用声音使人忘记时间。人的感情被烟雾包围了。忽然有人轻拍我肩,回过头去,原来是梳着雀巢发型的司马莉。很久不见了,这位早熟的女孩子依旧涂着太黑的眼圈。她说她的父母到朋友家里打麻将去了。她说她已辍学。她说她决定下个月结婚。她说她很愉快。她说她希望我能够参加她的婚礼。关于这一点,我坦白告诉她:我是不会参加的。她笑了,笑得很狡狯。她用揶揄的口吻指我胆小似鼠。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因为她仍年轻。

37

“……你的征稿信,早已收到了,因为想好好写一个创作短篇寄给你,迟至今天才复。

“自从来到英国后,曾经用英文写过几篇《旗袍的沿革》以及《缠脚与辫子》之类的无聊文字,发表在此间的报章杂志上。这样做,没有别的目的,只想骗取一些稿费。你来信指定要我写短篇创作,但是我连讲中国话的机会都很少,哪里还有能力写中国文章?不过,我对你办《前卫文学》的宗旨极表赞同,因此毅然重提秃笔,写了这个短篇给你。在落笔之前,我是颇有一些雄心的,写成后,始知力不从心。我在这篇创作中所采取的表现手法相当新,可是并不成功。如果你认为不及格的话,不妨掷入字纸篓,反正这是一个尝试,用与不用,对我全无分别。

“在英国,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刚从香港或南洋各埠来此留学的年轻人,谈起‘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他们总是妄自菲薄地说我们的小说家全部交了白卷。其实,这样的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几十年来,新文学小说部门的收获虽不丰,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表现的——特别是短篇小说。问题是大部分优秀的短篇小说,都被读者忽略了。由于读者的忽略以及连年的战祸,短篇小说湮灭之速,令人吃惊。那些在报章杂志上刊登而没有结成集子的固不必说,即使侥幸获得出版家青睐的,也往往印上一两千本,就绝版了。中国读者对作者的缺乏鼓励,不但阻止了伟大作品的产生,而且使一些较为优秀的作品也无法流传或保存。为了这个缘故,我总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桩白费气力的事情。

“但是可叹的事还不止这一桩。

“如果我们的读者不能欣赏文学领域里的果实,那么外国读者更加无法领略了。鲁迅的《阿Q正传》曾经被译成数国文字,但也并不能使欧美的读书界对我们的新文学有一番新的认识。相反,这篇小说的受人注意远不及林语堂译的《中国短篇小说集》——选自《三言》的几个古典短篇。外国人对中国发生兴趣的事,似乎永远是:男人的辫子、女人的缠足、鸦片、小老婆、旧式婚姻仪式、旧式的社会制度以及古老的礼教习俗……除此之外,他们就无法接受中国男人早已剪去辫子以及中国女人早已不再缠足的事实。

“诸如此类的现象,都是使有心人不肯从事严肃的文学创作的主要原因。

“你来信说我在抗日时期发表的几个短篇,相当优秀。感谢你的赞美。不过,我自己倒并不觉得它们有什么好处。这就是我自己为什么不将它们保存的理由。

“这些年来,在英国读了不少好书,对于小说方向,倒是比较看得清楚。不过,由于杂务太忙,同时也得不到任何鼓励,所以一直没有提笔尝试。当我收到你的来信时,我的喜悦实非笔墨所能描摹。我还没有完全被遗忘,至少有一个像你这样的朋友居然还记得我的存在。你要求我写一个短篇创作给你,我很高兴。我甚至暂时停止集邮的癖好,每晚伏在书桌上写稿。对于我,这已经是一件相当陌生的事了。文章写好后,重读一遍,才知道荒废太久,眼高了,手太低。我不能写一个出色的短篇,原非出于意料之外的事情。这种情形,与一个运动员的成绩颇为相似。当他二十岁时,他曾经有过一米八十的跳高纪录,十年之后,以为自己至少可以越过一米六十的,结果连一米四十都无法越过。

“这个短篇,是一个失败之作。然而我还是将它寄给你了。这样做,只有两个理由:第一,我要你知道我确确实实为你写了一个短篇,虽然它是一个失败之作;第二,将这篇失败的作品寄给你,因为我知道今后恐怕连这样的东西也写不出。

“你给我一个考验自己的机会,我很感激你。我也许再也没有勇气执笔写小说了;但是我愿意坦白告诉你,我对于文学的兴趣绝不会因此而消失。如果有优秀的作品,我还是乐于阅读的,如果你肯将《前卫文学》寄给我的话,我会感到极大的兴趣。……”

信写到这里为止,署名是“路汀”。


路汀是一个严肃的小说家,产量极少,但是每一篇都有独特的风格与手法。抗战时期,他发表过几个优秀的短篇,写大后方的小人物怎样在大时代中求生存。朋友们对他的作品都予以相当高的评价。有的甚至说他的成就高过沈从文。不过,路汀是个教育家,必须将大部分的时间花在课堂里,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邮识非常丰富的集邮家。所以,他的产量少得可怜。

我常有这样的想法:如果读者能够给路汀更多的鼓励;或者像路汀这样优秀的作家能够专心从事写作;那么他将产生更多更成功的作品,应该是毫无疑问的。这些年来,为了生活得合理些,他带着妻子儿女到遥远的英国去做教书匠。他对文学的爱好一若集邮,属于玩票性质,并不认真。但是他的短篇写得那么精彩,正如他的邮集中藏有不少珍品一般。读者一向对他不大注意,他也毫不在乎。他所以会提笔撰写那么几个短篇,完全是一种娱乐,其情形与粘邮票、听唱片,甚至看一场电影并无分别。唯其如此,才值得惋惜。我们这个国家,有多少天才被埋没了,不能得到发挥。只有那些唯利是图的作家们,却在外国专门贩卖中国的老古董,借此欺世盗名,以肥一己的私囊。路汀在英国住了几年,可能也看得眼红了。要不然,绝不会撰写《旗袍的沿革》以及《缠脚与辫子》之类的文章的。对于一个像路汀这样有才气的人,写这种无聊文章,总不能不算是一种浪费。我倒是希望他拨出一部分时间来撰写短篇小说。但是,由于长期的荒废,再提笔,路汀就发现“眼高手低”了。这是他自己讲的话,未必可靠,且看他的作品。


路汀寄来的短篇,题名《黄昏》,八千字左右,以崭新的手法写一老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睁大眼睛,凝视两个小女孩在草地上玩皮球。

题材相当普通,但表现手法非常别致。

首先,他不厌其详地描写晚霞在短短几分钟内的千变万化。

以千变万化的晚霞,象征老妪烦乱的心情。老妪年事已高,对人世仍极流连;而美丽的黄昏却引起了她的恐慌。

她贪婪地望着两个玩皮球的女孩子,觉得她们在落日光照射下,更加美丽了。

老妪也曾年轻过的。老妪也曾在落日光下玩过皮球。但是,这些都已变成回忆。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人世,因此产生一种奇异的意念。

她憎厌晚霞的千变万化。

她妒忌那个小女孩。

因此,当皮球落入池塘时,一个小女孩站在塘边流泪痛哭,老妪悄悄走到她背后,将她推入池塘。

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短篇,不但题材新颖,而且手法高超。在描写老妪的心理变化时,路汀故意以晚霞来陪衬,并以之作为暮年的象征,既细腻,又深刻,写来精彩百出,令人拍案叫绝。

路汀在来信中说“这是一个失败的作品”,其实是不确的。依我看来,这是“五四”以来罕见的佳构。

我兴奋极了,立刻写了一封复信给路汀。


“……大作《黄昏》收到了。这是一个罕见的佳作。作为你的忠实读者,我必须向你致贺。《前卫文学》已出两期,因为此间的文艺工作者多数改写庸俗文字,想维持一定水准,并不容易。以过去两期的内容来看,态度虽严肃,距离理想仍远。你的《黄昏》将使《前卫文学》成为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同时逼使有良知的文学史执笔者非提到它不可。……”


我忍不住跟麦荷门通一次电话。

——路汀从英国寄来一个短篇,写得非常出色,想马上拿给你。

——好的。

——什么地方见面。

——“甘谷”。

——什么时候?

——现在。

搁断电话,我立刻出街搭乘电车,抵达“甘谷”,荷门已先我而在。

——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短篇。我说。

麦荷门从我手里将稿件接过去,因为字数不多,当场读了一遍。读后,我兴奋地向他投以询问的凝视。他将稿件塞入公事包后,用淡淡的口气问我:

——吃不吃蛋糕?

冷淡的反应,使我诧愕不已。我问他:

——你觉得这篇小说怎样?

——还过得去。

——过得去?这是一篇杰作!

我激动地提高嗓音,使邻座的茶客们也吃了一惊。但是荷门脸上依旧没有被鼓舞的表情,仿佛我的见解完全不值得重视。关于这一点,我倒并不介意,事实上,别人肯不肯重视我的见解,无所谓。问题是:一篇优秀的作品出现了,如果连荷门这样的人都不能欣赏的话,今后还会有什么人愿意从事严肃的写作?

麦荷门对文艺的欣赏力并不高,他之所以毅然创办《前卫文学》,全凭一股热诚。

优秀的作品常常是没有价格的;有价格的作品往往庸俗不堪。这就是武侠小说为什么能够畅销,而戴望舒译的《<恶之花>掇英》竟连三百本都卖不掉。

荷门明知办《前卫文学》非蚀本不可,却有勇气办。这一份勇气固然值得钦佩,但是不能辨别作品的优劣,办这份杂志的意义也就随之丧失。

他有决心办一本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可是收到第一流的稿件,竟无法辨识其优点。

这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比《前卫文学》的不能受到广泛注意更可悲。

(真正的文学工作者就是这样孤独的,我想。麦荷门也是一个孤独者;然而他所受到的痛苦远不及路汀多。麦荷门至今对文学仍有热诚;而路汀却连这一股热诚也消失了。如果不是我向他征稿,他是不会做这种傻事的,路汀是一个甘于孤独的人,我又何必一定要鼓起他的写作热诚?)

于是我对荷门说:

——路汀旅居英国已有多年,很少机会用中文写文章。如果你觉得这篇《黄昏》不够水准的话,让我退还给他吧。

荷门略一踌躇,居然打开公事包,将路汀的《黄昏》退还给我。

我气极了,立刻吩咐侍者埋单。我说:

——另外有一个约会,先走了。

——我也有事,一同下楼。他说。

乘自动电梯下楼,走出中建大厦,在街口与荷门分手。

我与荷门的友谊从此告一段落。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重新写一封复信给路汀。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向他解释,只好将实情告诉他:

“……收到大作时,我已辞去《前卫文学》的编务。现在的编者,是个对文学有热诚而欣赏水准相当低的青年。他从他母亲那里拿了五千块港币,一心想办优秀的文艺杂志;但是由于他的欣赏水平太低,杂志发刊的稿件(包括第二期的译文在内),多数不符理想。

“香港这个地方,不容易产生第一流的文学作品;也不容易产生第一流的文学杂志。环境如此,不能强求。

“你的《黄昏》是一篇杰作。许久以来,我没有读过这样优秀的短篇创作了。我向你致敬。

“不过,将这样一个优秀的作品发表在一本名为《前卫》而实际相当落后的文学杂志上,简直是一种浪费。因此,我建议你将它译成英文,发表在英美的文学杂志上。

“我的建议也许会引起你的猜疑,但是我愿意以我们二十多年的友谊来保证,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香港的文化空气,越来越稀薄了。书店里只有武侠小说、黄色小说、四毫小说、彩色封面的冒牌文艺小说……这些都是商品;而书店老板皆以赚钱为目的。他们需要的只是商品,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

“我不愿意糟蹋你的佳作,所以将它寄回给你。

“最后,希望你能拨出一部分时间用英文撰写小说。如果你肯在这方面下些功夫,相信必可在国际文坛占一席地。……”


信寄出后,独自走进一家餐厅去喝酒。我希望能够暂时逃避一下,很想喝个痛快。

38

第一杯酒。

(有人说: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有人说: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有人说:曹頫是曹寅的义子。有人说:曹雪芹原籍辽阳。有人说:曹雪芹原籍丰润。有人说: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有人说: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舅舅。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有人说:脂砚斋是史湘云。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自己……曹雪芹死去才两百年,我们对这位伟大的小说家的生平竟知道得这么少!)

第二杯酒。

(听说电车公司当局正在考虑三层电车。听说维多利亚海峡上边将有一座铁桥出现。听说斑马线有被行人桥淘汰的可能。听说狮子山的山洞即将凿通了。听说政府要兴建更多的廉价屋。听说尖沙咀要填海。听说明年将有更多的游客到香港来。听说北角将有汽车渡海小轮。听说……)

第三杯酒。

(在新文学的各部门中,新诗是一个孤儿,几十年来,受尽腐儒奚落。“五四”以前,我们没有白话诗,“五四”以后,我们有了白话诗。新诗之所以为新诗,就是因为它与旧诗不同。唯其如此,旧诗拥护者竟愚昧地借用唐·吉诃德的长矛,将新诗当作风车刺去。章士钊之流的被击败,早已成为历史;时至今日,如果再来一次论战的话,那就迹近浪费了。谈问题,做学问,切不可动意气。尽管意见相左,大家仍须心平气和,你把你的理由说出来,我把我的理由说出来,到了最后,总可找到正确的答案。如果讨论问题的人一味吊高嗓子,效尤泼妇的骂街,卷起衣袖,瞪大眼睛,不求问题的解答,但斗声音的高低,哗啦哗啦地乱嚷乱喊,弄得面红耳赤,即使扭上法庭,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的。前些日子,我们的的确确看过这种丑剧的,现在虽然沉寂下来,问题依旧存在。有人读了些英文,就认为中国非“西化”不可;有人读了些四书五经,就认定救国唯复古一道,其实问题却是平常到了极点,只是大家不肯用常识去解释。我们是吃米饭的民族,每个人从小就养成吃米饭的习惯,不易更改。但是,我们绝不能因自己养成了吃米饭的习惯,就强词夺理地否定面包的营养价值。答案就是如此的简单,没有必要花那么大的气力去争辩。我们的祖先是用惯了油盏与蜡烛的;自从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之后,外国有了电灯,我们也有了电灯。这些年来,我们大家都在用电灯,一致承认它比油盏与蜡烛更光亮,更方便,更进步。如果将旧诗喻作蜡烛或油盏,那么新诗就应该被喻作电灯了。新诗是新文学各部门中最弱的一环,现在正在成长中。那些对蜡烛与油盏有特嗜的复古派,绝不应该凭借一己的喜恶,对电灯大加摧残。)

第四杯酒。

(女人为美丽而生存抑或美丽因女人而提高价格?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爱情是一种商品,女人变成男性狩猎者的猎取物,女人。女人。女人。)

第五杯酒。

(在地狱里跳舞。12345。日本电影量质俱佳。三月之雾。从镜子里看到了什么。《西游记》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春季大马票。智利队定下月来港。象牙与雕木。孕妇最好不要吸烟。红烧大鲍翅。福克纳无疑是一个奇才。我希望我能买中大冷门。)

第六杯酒。

(二加二等于五。酒瓶在桌面踱步。有脚的思想在空间追逐。四方的太阳。时间患了流行性感冒。茶与咖啡的混合物。香港到了第十三个月就会落雪的。心灵的交通灯熄灭了。眼前的一切为什么这样模糊?)

第……杯酒。

紫色与蓝色进入交战状态。眼睛。眼睛。眼睛。无数只眼睛。心悸似非洲森林里的鼙鼓。紫色变成浅紫,然后浅紫被蓝色吞噬。然后金色来了。金色与蓝色进入交战状态。忽然爆出无数种杂色。世界陷于极度的混乱。我的感受也麻痹了。

——醉了。有人说。

——酒钱还没有付。

——搜他的口袋,如果没有钱的话,送他进差馆!

我的身子犹如浮云般腾起。痒得很,那人的两只手抚摸我的大腿。我大笑。

——不是喝霸王酒的。有人说。

——多少钱?

——六十几。

——扣去酒钱,将其余的还给他。

——奇怪,他为什么这样好笑。

——醉鬼都是这样的。

我的两条腿完全失去作用。地似弹簧,天似笼罩。一切都失去了焦点,没有一样东西是静止的。我觉得这个世界很可笑;但是我流泪了,辨不清东南西北,也分不出黑夜白昼。太阳等于月亮。(为什么老不下雨?我想。)我喜欢有雨的日子,当我情绪低落时。

——我不认识这个醉鬼!

(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想。)但是我看不清楚她是谁。我的视线模糊了,仿佛戴着一副磨砂玻璃眼镜。

——他叫我将车子驶到这里的。有人说。

——但是我不认识这个酒鬼!(多么熟悉的声音,然而我的视线怎会这样模糊?)

——我没有醉!我说。

——哼!还说没有醉?连身子都站不稳!

——我实在没有醉!

我睁大眼睛凝视,她的脸型犹如昙花一般,一现即逝。但是我已看得清清楚楚,她是张丽丽。

如果张丽丽不能算作我的爱人,最低限度,她是曾经被我热爱过的。现在,她竟说不认识我了,这是什么话?

——喂!你的家究竟在哪里?有人问。

——我也不知道。

——没有家?

——有的,有的。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耳边忽然响起一串笑声。(谁在笑?笑谁?)笑声似浪,从四面八方涌来。(笑是深红色的,含有恐怖意味。我在等什么?等奇迹抑或上帝的援手?)我完全不能帮助自己,仿佛躺在一个梦幻似的境界中;又仿佛走进了人生的背面。笑声依旧不绝于耳,犹如浪潮般冲过来。不要太阳,也不要月亮,用手挡住过去的烟雾,更无意捕捉不能实现的希望。我接受笑声的侵略,并不觉得这是一种耻辱。我要认清当前的处境;但是那一对又黑又亮的眸子忽然消失了。(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些不规则的现实?)我觉得好笑。然后霓虹灯开始向路人抛媚眼。我的头,好像一块布,放在缝纫机的长针下面,刺痛得很。(奇怪,我怎么会躺在人行道上的?这些人为什么围着我?我做过些什么?我躺在这里多久了?我为什么躺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兜圈子。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头部剧烈刺痛。我知道我喝醉了;但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喝的酒,周围有一圈眼睛,犹如几十盏探照灯,全部集中在我的身上。(我是猴子戏的主角,必须离开这里,我想。)迈开脚步,这士敏土的人行道变成弹弓了,软绵绵的,不能使自己的身子获得平衡。(我在这里一定躺了好几个钟头,但是我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抬起头,游目四瞩,才知道那是张丽丽的寓所。于是我想起那一对又黑又亮的眸子。我心里有一种不可言状的感觉。摇摇头,想把混乱的思想摇得清楚些。我立刻记起了那句话:

——我不认识这个酒鬼!她说。

没有一件事比这更使我伤心的了,我得问问清楚。走上楼梯,按铃,门开一条缝。一个女佣模样的人问我:

——找谁?

——找张丽丽。

——她出街了,不在家。

说罢,将门关上。我第二次按铃,因为我听到里边有麻将声。门启,里边走出一个男人。这个人就是纱厂老板,我见过。

——找谁?他问。

——找张丽丽小姐。

——她已经嫁人了,请你以后不要再走来啰唆。

我坚持要跟丽丽见面。他脸一沉,拨转身,回入门内,愤然将门关上。我又按了两下门铃,但是这一次,走来开门的却是两个彪形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