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酒徒》浅探

李维陵

《酒徒》旧版出版于一九六三年,新版出版于一九七九年,前后相距十六年,但书里所触论及的,很少受时间空间的变迁,而减低了它的影响力。

因为《酒徒》除了写知识分子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良心与灵魂沦落的剖白外,更重要的,它写出了人性的荏弱、自私与愚昧。

作者刘以鬯在《酒徒》里面,刻画出在现实面前各样人物的适应能度。当然,主角酒徒是个相当高级的知识分子,他了解得多,认识得多,故他的堕落使人强烈地感到悲剧性的压力。

按照书里所描画的,主角对文学艺术有高深的教养,对世界文坛动向有清楚的理解,对是非黑白有正义的判断。然而,当有机会使他可能编辑一本较为像样的文学刊物,而他的介绍现代重要的文学译作已开始进行时,他犹豫了。他竟毅然抛撇了他已在着手的有意义的工作,改写那些色情、猥亵的黄色故事,做那种卑屑的知识卖淫!

刘以鬯成功地勾画出了那种踯躅在良知与世俗边缘的怅惘心境。

他的荏弱,使他消失了做人的勇气。像狗一样,像妓女一样,甘心卑屈地受凌辱,“为了一百块钱,竟将自己的理想也出卖了”!(第二十六章)

他的自私使人可怜,也使人可恨!

他利用了包租婆丈夫远行的弱点,做了“吃拖鞋饭的男人”,但他使她最后“喝了半瓶滴露”;他利用了好心肠的雷老太太,她几乎把他当作真的儿子看待,但他使她最后“右手的脉门被割破了”!血流在床单、流在地板。

除了自己,他很少顾及别人。

他周旋在几个女性之间,风情的张丽丽,放荡的司马莉,世故的杨露,然而,他不会爱别人,也不会为别人所爱。他只是一个感情上的浪客,对自己永远是个犬儒式的隐遁者,一个懦夫,一个无所适从的胆小鬼。

虽然他有智慧能剖析环绕在他身前的各种问题:他论新诗(第十一、三十六章)、他论作家(第二十一章)、他论文艺工作的方向(第二十三章)、他论电影(第三十一章)、他论影评和制片(第三十一章),对每一样事物,他都有相当强的触觉。然而,他竟愚昧到不了解自己。

他欠缺了人之为人的存在的原则,他一直堕落,堕落到成为一个可耻的“酒徒”。

刘以鬯给了他书里的主角以很多鞭挞!

虽然在写作间,他有意无意地在主角身上,投入了他很多的影像。

如同刘以鬯本身的经历那样,主角过去的遭遇:从上海到重庆,从香港到新加坡、吉隆坡,然后又回到六十年代的香港。知道刘以鬯的人都会知道主角的过去竟和刘以鬯有那么多的相似。但刘以鬯在书里已经坚决又坦率地说了:“有些年轻作者连第一人称的运用都不甚了解,总以为文章里的‘我’必须是作者自己。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第十九章)他举出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与狄更斯的《大卫·考伯菲尔》,说狄更斯“虽然将自己的感情与生命借了一部分给大卫,然而大卫与狄更斯绝对不是一个人”。(第十九章)

当然刘以鬯不是酒徒,他只不过太了解像酒徒那一种类人的内心面貌。

刘以鬯写出了酒徒那一类典型的堕落灵魂的痛苦悲剧。理想失落,在现实面前是个毫无能力的漂泊者,像吸毒的人那样,用酒来麻醉自己,用酒来摧残和隐饰自己。

最痛心的,刘以鬯还写出了那个可怜的理想主义者麦荷门。

麦荷门肯为了崇高的文学理想和目标,花去了母亲几千块钱,出版了《前卫文学》。但是,他并没有真正地了解和认识他的工作的实质。他只有热诚与勇气,并没有正确的判断和赏鉴能力。“他有决心办一本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可是收到第一流的稿件,竟无法辨识其优点。”(第三十七章)当像路汀那罕见的佳作交到他手上时,他只说它“还过得去”,而且还“居然打开公事包,将路汀的《黄昏》退还给我”(第三十七章)。

这一切,映照在《酒徒》里,构成了一重沉郁的暗影。

虽然书成于六十年代,但直到七十年代后期的今天,仍然使读者们感染到那种深沉的压力。

因此说,《酒徒》是刘以鬯写作生活的一个有代表的、重要的里程碑,应该毫无疑问。

刘以鬯写过《寺内》,写过很多很多,但很少像《酒徒》那样,敢正面地借助于“酒徒”的眼睛,去面对各方面论题的挑战。虽然他自谦说《酒徒》只是为“娱乐自己”而写,但是,他所面对的论题,实有着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

其实,究竟是什么让一个像书里的主角那样的人沦落为酒徒?社会有没有责任去拯救一位这样有学养有能力的人过健康正常的生活?

这个问题难道没有解答的希望?

(原载《星岛日报》,一九七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