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缅第二次大战 第三节
多数英雄,都已战死,只有李泰兴还活在人世,这大概是上帝见怜,他是在四国会议后撤退到台湾的,这一位名震滇西的传奇人物,无论他的内心,或他的行动,都是典型的怪杰,然而,造成他那种怪杰性格的,却是血泪的代价,和一个诗人故意蓬头垢面不同,他不是为了怪而怪,而是惨痛的历史使他那纯孝的天性,有时候竟变成杀人魔王。
李泰兴的父亲早亡,留下无依无靠的母子二人,靠着给人缝纫和捡些山柴出卖度日,就在他十六岁的那一年,在镇康赶街子上,“赶街子”,江南一带叫“集”,黄河流域一带叫“会”,镇康每逢阴历初一、十五两天,四面八方的商旅,东边来自昆明,西边来自仰光,齐集镇康,店铺林立,万头钻动,他和他自幼就在一起玩耍的女伴──我们没有办法称她为“女朋友”,在那个风气闭塞的滇西,太洋化的名词,似乎不太符合实际,实际上李泰兴和他那邻居女孩子赶了十里夜路,在天亮前赶到镇康,觅了一块接近十字街口的屋檐,摆下摊子,搬出他们的商品,村上妇女们绣的枕头及布鞋,和他母亲手纺的白粗布,以及加过工,用石灰泥染成,粗陋不堪的印花布等等,和武侠小说上描绘的一样,大约上午十点钟左右,几个地头蛇众星捧月似的捧着一位警察前来通知他,要他快一点搬走。
“我们一早占的!”女伴抗议说。
“我的小心肝娘儿,”一个流氓说,“我一年前便占下了。”
他们并没有继续调戏他的女伴,但他们却把地摊上的东西统统摔到大街上,恁来往的人踏践,和顺手牵羊的偷去。十六岁,只能算是一个孩子,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被虐待,他向警察求援,警察却责备他扰乱治安,他哭了,抓住一个最凶顽的人拚命,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在被暴打一顿之后,他被带进警察局,关到第二天,他的母亲由女伴扶着,赶到城里,哭哭啼啼的向警察叩头求请,才放了出来。
李泰兴是这样的被逼成匪,他和史庆勋一样,背了母亲,漏夜逃到缅甸,落草为寇,在当了土匪后,不到三年,那就是说,他还不到二十岁,便拥有为数四百的人枪,成为云南一支最大的悍匪,专劫“赶街子”,被虐待的痛苦,养成他杀人不眨眼的性格,我们伙伴中没有比李泰兴杀人更多的了,那些过去欺侮他的地头蛇全都抖成一团死在他的双枪之下,他捉住他们,在烛火辉煌的大厅上设筵宴客,然后,纵他们逃走,在二百步之外,双枪齐发,取他们的性命。
在反攻云南的战役中,他接受独立第三十二支队司令的番号,继续抢劫镇康的赶街子,但不再单纯劫富济贫了,他专抢共产党的贸易公司,纵马西归时,就把战利品分送各村穷苦的老百姓,所以他大小数百战,从没有一次失风,他就是鱼,老百姓就是水,他每进驻一个村子,便采取共产党当初困扰我们的那种战术,先行封锁,凡企图越过封锁线的,一律就地格杀,孟子曾经说过,唯不杀人者能统一天下,我似乎觉得,如果能正正当当的杀人,宁使一家哭不使一路哭,民心恐怕反而更会倾向于他。
李泰兴是一个典型的老粗,但他有和张作霖相同的老粗的道理,他把他的部队分为两个梯队,一个梯队作战,一个梯队训练,他对知识份子的尊重,超过我所知道任何文武全才的将军,那些将军们一旦获得权势,便自认为是万能,只有李泰兴知道他有许多自己所不懂的东西。
四国会议后,他背着他的老母,坐上飞机,飞往台湾,他的母亲是不是健在,我不知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我永不能忘记我眼前的英雄孝子们的塑像,而且,一直到撤退的那一天,他从没有理过发,和女人的头发一样长的披到肩上,在他那个单纯的只知道忠和孝的脑筋里,他认为国家所以弄成这个样子,完全是没有“真主”的缘故,因此,他曾在佛前发誓,不遇真主不剃头。
现在,听说这个杀人如麻的英雄,在台湾中坜做浆糊生意,我不知道做浆糊对国家的贡献会不会超过他在滇西游击对国家的贡献,但我知道,使他,以及和他类似的志士,凄苦的老死窗牖,实在是一个悲剧,国家并不拥有用不尽的人才,不是吗?